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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生活小说结局热门3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20篇】

听窗外细雨绵绵,品一盏香茶,手拈一页已发黄的浸满墨香的古书。心也随之荡漾,生活也因你而精彩。本文是开学吧为你们收集整理的大生活小说结局热门3篇 作文怎么写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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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沙瑞金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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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瑞金是汉东省委书记,根据剧透,沙瑞金是一个十分刚毅有原则的官员,是个好人,并且协助了侯亮平铲除邪恶势力。

小说原文:沙瑞金痛心疾首——不但是一个京州、一个光明湖,我省反腐倡廉形势也很严峻。近三年来,十二个地级市中的六个市,市委书记、市长出了问题,或者被双规,或者进入司法程序。

同志们,半壁江山沦陷了!全省省管干部,目前岗位空缺一百五十三人。赵立春留下的那个名单里,三分之一的人被立案,五十八人涉及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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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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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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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左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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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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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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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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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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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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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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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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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芈月传小说结局抢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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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芈月传》(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导演郑晓龙,主演孙俪、黄轩、张博,讲述东周战国时期一个王族女人传奇的一生。

电视剧根据小说改编,讲述了秦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芈月(芈:读mǐ )的名字据兵马俑上的残字”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宣太后芈月的一生波澜壮阔、纵情恣意,在至高处把持朝政、呼风唤雨,太后专权自她而始,太后称谓亦始见于她,诚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原是秦惠文王的妃子,称芈八子(秦国后宫分八级: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品级不高。秦惠文王一死,秦惠文后的儿子即位,称秦武王,芈月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当人质。秦武王意外身亡后,芈月成功翻盘,让儿子嬴稷继位为秦昭襄王,自己一跃成为太后,将秦惠文后等人的敌对势力剿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又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腕手段维护政权稳定,为秦国扩张了大片土地。她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后被芈月诱杀)等众多情人,风流韵事和光辉政绩一同被载入史册。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惠文王死后,秦王后的儿子 - 太子嬴荡即位。秦王妃芈八子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为质。

秦武王在东周与大力士比赛举重,比赛时意外受伤,不幸身亡。由于这起事故,秦王谥号曰“武”,后人称秦武王。嬴荡无子,秦王室只好选择秦武王的兄弟即位,芈八子抓住时机,与惠文王后争夺新君人选。

惠文后决意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嬴壮为秦王,芈八子决意立自己的次子嬴市为秦王,经过一番斗争,芈八子派系获胜。

然而此时赵国崛起,赵武灵王从国家利益考虑,准备迎立在燕国为质的公子稷(即芈八子的长子)为秦王,赵武灵王集结数十万兵马与秦赵边境,威胁秦国采用自己的方案。经过一番斗争,在双方的博弈下,赵武灵王获胜,嬴稷战胜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嬴市,被推举为秦王,即后来的秦昭王。但不论是嬴稷还是嬴市,都是芈八子的儿子。所以芈八子也就一跃成为太后。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宣太后的结局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兵马俑最初是为宣太后而建

芈八子去世后,葬于骊山。

央视2009年的某纪录片提出一个新的史学观点:兵马俑不单单属于秦始皇,也属于秦宣太后,也就是芈月。她是秦始皇的高祖母。据史载,宣太后芈月执掌秦国41年,将秦国从战国七雄变成唯一的强秦,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基础,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芈月还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等情人,风流韵事一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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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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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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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胭脂》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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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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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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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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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三种爱情小说结局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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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网络畅销小说《第三种爱情》的同名电视剧在宁波举行开机仪式。张歆艺、李光洁、大左、杨舒婷等主创共同出席发布会,而大左更是友情客串主持,令现场气氛不断升温。主持人跨界演戏 大左电影电视全面开花曾因《音乐风云榜》、《激情唱响》等节目而备受关注的知名主持人大左近年来可谓频频试水影视圈。年初一连接下《化妆师》、《伤心童话》两部电影,而后又进驻《第三种爱情》剧组,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影视道路。而对于未来的发展,大左则坦言对于主持,自己有割舍不下的感情,而对于影视,自己也是向往已久,为此,大左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成为主持影视兼顾的多栖艺人。

《三爱》搭档张歆艺 默契十足现场偷师曾在节目中有过深度谈话的大左和张歆艺私底下就是好朋友,这次能够在《第三种爱情》中合作,大左也表示自己心里踏实了许多。虽然在戏中,大左所饰演的“高富帅”和张歆艺所饰演的“白富美”是没有任何感情纠葛,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大左现场向“前辈”取经。大左开玩笑得表示“我所饰演的林启正,喜欢的是张歆艺的妹妹,在片场肯定得巴结点未来姐姐啊。”对于大左在剧中的表现,张歆艺也给足面子,一再肯定大左的演技。

喜获导演加角色 高富帅成“痴心情长剑” 据悉,大左在剧中所饰演的角色是李光洁的弟弟“林启聪”,对张歆艺在剧中的妹妹“邹月”一往情深,明知道对方心有所属却还是默默守护,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这个角色也是原著中没有的角色,导演钦点大左来出演“林启聪”,则是看中了其身上有高富帅的潜质。对此,大左也表示自己最近真的和“痴情守护”有缘。据悉,在即将于8月17日火热上档的电影《伤心童话》中,大左也是对刘诗诗情深一片,只是最终痴心能否成就爱恋,大左也不忘卖个关子,“那就是个暗恋的故事,我要的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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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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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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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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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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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云中歌》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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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言情天后桐华同名小说的电视剧《大汉情缘之云中歌》,汇聚杜淳、Angelababy、陆毅、陈晓、杨蓉、包贝尔等一众当红演员,将于9月13日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势必再掀一轮收视高潮。对于演员的挑选向来把握精准的原著作者桐华,曾坦言该剧的选角难度之高犹如珠穆朗玛峰,但最终以演员的气场和演技为考量依据:“我就是在看过杜淳的少年汉武帝等大量的作品后,才主动跟于正说希望能找到杜淳出演男主角"孟珏"。”

剧中,杜淳化身“玉中之王”孟珏与Angelababy饰演的大漠少女云歌,年少时的一段约定,云歌不记得,却成了孟珏心中永远的牵挂,再次重逢后的他们,本是最般配的一对,却终因造化弄人而上演相爱相杀、纠结复杂的缠绵悱恻。日前剧组还率先曝光了杜淳和Angelababy的多款吻戏剧照,被网友感叹:“Baby依旧美美,杜淳吻戏老霸道了!”此外更有粉丝在网上构想两人在《云中歌》里领衔的组合可以称作“ABCD恋”(即取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ABCD),可谓未播先火热议不断。

结局:孟钰送了云歌出海,刘洵最后射杀了孟钰,刘洵深爱的许平君早已病逝,他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回忆......

《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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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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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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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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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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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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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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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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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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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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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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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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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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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兰陵王妃小说结局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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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长恭远远看着,相视而笑,情不自禁笑出声来。好可爱的北朝民歌,好可爱的一对情人,有爱恋,不深藏,以口道心,毫无遮掩,简单直截,爽利无比。

心中明白,这就是最简单,亦是最真实的爱吧?有爱人在身边,知道有他在爱着自己,哪怕阿妈反对,我亦不理,我只愿意与他相恋。爱人呀,虽然前路有阻隔,只要我们心意相通,必能与你共赴一生一世的约定!

空旷地原野上,远远传来了美丽的歌,淡淡的质朴的歌声,唱的是相思,歌的是忧愁,但声音里,因为有爱,却传来清亮的愉悦: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折杨柳歌辞》)”

.....

我痴痴地听着,轻轻依偎在长恭的怀里。

前世的记忆,已经在慢慢醒来,常常望着长恭,就会起帝昊,想起,他轻声唤我丫头。

想起他曾经对我说的,灵兮,从前,一直是你在等我,这回,换我等你。

我在丰沮玉门山等着你,等你与我一起,返回昆仑。

长恭并没有前世的记忆,正如昊所说,记得的,白了青丝,不记得,反而欢喜。

所以,我从来不将我的记忆,对他说起。

我只要好好爱他,认真爱他,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我们的今生。

在邙山大捷后的第二年,高湛即惮位给太子高纬,这高纬,行事荒诞无稽,较之其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年来,高纬身边多祖珽、陆令萱等嬖幸之臣,北齐朝政紊乱不堪,而长恭、斛律光等一干重臣,却因军功著著,虽韬光养晦,反遭齐主高纬百般忌讳,这,亦是我所日夜悬心的。

记得临来之时,昊曾对我说过,江山将要易主,非人力可挽,若要全身而退,还需乘早。

是该早做打算了,心中,一个主意闪过,或许,归隐山林,才是我与长恭最好的结局

“长恭,我也有一首长歌要唱给你听。”我仰望着他,唇角含笑。

“好,你唱,我听。”他笑望着我,俯首轻吻在我的唇角。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黄昏时,我们双双纵马回家,高声放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广袤的原野上,回荡着我们清亮的歌声,我倚在爱人的怀里,从此,不离不弃!美丽的夕阳将我们相依相伴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在这段甜蜜的日子里,时间仿佛不再流逝,我们眸中只有彼此。宽大的衣袖下,双手紧握,十指相连。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亦长,地亦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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