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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读书的故事5、《鲁迅》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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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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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小时候故事鲁迅酷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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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不好。为了读书,他揣上8元钱上路了。就这8元钱,还是母亲多方设法为他张罗来的。在南京,他进了江南水师学堂,这是一所免费的学校,然而,鲁迅很快发现这里校风不太好,他转入另一所陆师附设的矿路学堂。矿路学堂是新办的,不仅免费,学生津贴也多一些,这样鲁迅就可以多买一些书籍和文化用品了。

鲁迅酷爱读书,在当时,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时期,几乎每一月都有优秀的西方著作出版,为了买到这些书籍,鲁迅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饿肚子现象时有发生,寒冷的冬季,他还穿着单薄的夹衣。鲁迅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却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他有着极强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平时学习又刻苦,所以几乎回回得第一。矿路学堂有着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每次小考成绩优异的,都发给一个三等奖章;若干个三等奖章,可以兑换一个二等奖章;积够若干个二等奖章,就发给一个头等奖章。头等奖章是金质的,很值钱。鲁迅是班里唯一一个荣获过金质奖章的人,他把奖章变卖了,换回许多优秀的图书。

有些同学觉得不可理解,金质奖章在同学中可是无限的荣耀呀。在鲁迅看来,图书比奖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满足虚荣的物品,鲁迅把这一谦逊的品格保持了一辈子。鲁迅一生写成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内容深刻,笔法冷峻、简练,深受老百姓喜爱,有人把这一成就说成来自鲁迅的天才,还有些当面盛赞鲁迅是天才的文学家,鲁迅却很有感慨地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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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哲理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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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买了一条鱼回家让老婆煮,然后自己跑去看电影,老婆也想一起去。男人说:“两个人看浪费钱,你把鱼煮好,等我看完回来,边吃边和你分享故事情节。”待男人看完回来时,没见到鱼,就问老婆:“鱼呢?”老婆淡定地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说:“鱼我全吃了,来,坐下来我给你讲讲鱼的味道。做人,就该这样,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

哲理故事启示】

最近很火的一句话, 相当经典: "我给你一颗糖,你很高兴, 当你看到我给别人两颗,你就对我有看法了。 但你不知道他也曾给我两颗糖,而你什么都没给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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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迅刻“早”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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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为鲁迅留下深刻的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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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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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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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周处除三害的典故故事:迷途知返的周处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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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王安石《游褒禅山毒已》)这段话的意思是:世上奇妙雄伟、珍异奇特、极不寻常的景象,总是在那道途艰险而又僻远因而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志气的人是不可到达的。成功之本—— 立身之本,在于立志。

晋代的周处,年轻时性情避暴,逞强好斗,被乡里认为祸害。当时义兴河中有条蛟,山中有只白额虎,跟周处一样都侵害百姓,义兴人把它们叫做三害,而周处为害最为严重。有人劝说周处去杀虎斩蛟,其实是希望三害中只剩下一害。

周处立即去杀死了那只老虎,然后又跳进河里去斩蛟。那蛟有时浮在水上,有时沉入水中。周处穷追不舍,跟着它游了几十里路。过了3天3夜,同乡的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认为周处死了,互相庆贺起来。不周处竟然把蛟也杀死了。

他回来以后,听到乡里人为他的死”而庆贺,才觉悟到自己被大家当作了祸害,决心改悔。于是他到吴郡去寻访当时的大文学家陆机和陆云,陆机不在家,只见到陆云。

周处把自己被人看作祸害的情形告诉了陆云,并且陈述了自己改正错误的愿望,但因年岁太大,担心最终也不会有什么成就。陆云说:“古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何况你的前途还很有希望。

再说,一个人怕就怕没有志向,有了志向,还怕美好的声誉不能传扬吗!”周处从此改过自勉,立志自新。“后仕晋,为御史中丞,”对贪官污吏多所弹劾。氐人齐万年反叛,周处率军平叛,斩首万级,“弦尽矢绝,左右劝退,处曰:‘此是吾授命之日。’遂战而殁。”终于“名标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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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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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是革命的思想家,是划时代的文艺作家!下面是关于鲁迅的故事一则,希望大家喜欢!

鲁迅的脑子,就是万有文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除了他有非凡的记忆力之外,就是他的勇于学习,好学不倦,以及十分注意读书方法。

鲁迅先生聚精会神地工作。为了如此,他的工作时间总是在深夜。有一天,差不多是深秋,天快暗了,他还在那里拿着笔写不完地写啊写啊!夫人许广平打算劝他休息一下,双手放在他的肩上,那晓得他却满脸的不高兴。本来,许广平那时是很孩子气,满心好意,遇到这么一来,真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地难过。稍后,他给夫人解释:“写开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理他,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事。”

鲁迅的工作态度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他亲手校对书稿时,每行的高低,每字的大小、偏正,全页的位置,他都一眼看出,严加改正,不惜再三变更,直到满意为止。至于字句的正误,那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校稿时,也许使人觉得厌烦,但等到书一出版,是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不博得良好信誉的。

鲁迅研究学问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鲁迅认为需要学的某一种学问,便埋头专门钻研,坚持不懈。比如社会科学,原先他并不十分注意。但1927年是革命转折时期,严酷的阶级斗争观实,使鲁迅深深感到进化论思想的偏颇,由于革命的需要,他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读的书真是惊人。从1929年起,三、四年间几乎每天手不释卷。这样刻苦学习的结果,他后来以杂文的形式多次发表对教育的评论和意见,痛击国民党反动派压制学生思想、镇压学生抗日救国运动的反动教育政策,深刻剖析了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教育的实质。能一文刊露,群丑敛声。鲁迅先生终于用阶级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逐步形成了共产主义世界观,成为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鲁迅认为读书,不应无重点地乱读一气,什么书都去涉猎;就是同一本书,也不必每章每节“一视同仁”。有一次,他在指导清华大学文学系学生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读《抱林子》时就指出:该书“内篇”宣扬神仙方药、鬼怪迷信,是错误的,可以不读;“外篇”论述人间得失、臧否世事,有不少正确的言论,这就是要读的重点。

鲁迅这样的指导名之曰“重点进攻”读书法。平均使用力量,会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有采取“重点进攻”的方法,比平均使用力量收效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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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国的名人经典故事9、赖宁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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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13日一位14岁的优秀少年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牺牲了,他的名字就叫赖宁。那天下午3点左右,因八级大风,把县城附近一家工厂的电线杆吹倒,造成电线短路,引起了大火。风助火威,火越来越大、烧得越来越远。此时,森林、电视卫星接收站和附近的油库都面临着巨大的危险。赖宁看见后立刻赶到火灾现场。他找到了一棵松枝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奋力扑火。虽然,消防队员曾劝阻大家别往火中硬闯,但赖宁不忍心看到国家财产遭到严重损失就去扑火。最后大火终于扑灭了,但赖宁却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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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典故故事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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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是三国时魏国人,他父亲名叫司马懿,是魏国的大将。魏文帝曹丕死后,魏国的大权实际上落到司马懿手里。

司马懿死后,大儿子司马师辅助十三岁的皇帝曹髦,权势比司马懿更大,但没多久,司马师就病死了。司马师在病重的时候,便把一切权力交给了弟弟司马昭。

司马昭总揽大权后,野心更大,总想取代曹髦。他不断铲除异己,打击政敌。年轻的曹髦知道自己即便做"傀儡"皇帝也休想当长,迟早会被司马昭除掉,就打算铤而走险,用突然袭击的办法,干掉司马昭。

一天,曹髦把跟随自己的心腹大臣找来,对他们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我不能白白忍受被推翻的耻辱,我要你们同我一道去讨伐他。"几位大臣知道这样做等于是飞蛾投火,都劝他暂时忍耐。在场的一个叫王经的对曹髦说:"当今大权落在司马昭手里,满朝文武都是他的人;君王您力量软弱,莽撞行动,后果不堪设想,应该慎重考虑。"

曹髦不接受劝告,亲自率领左右仆从、侍卫数百人去袭击司马昭。谁知大臣中早有人把这消息报告了司马昭。司马昭立即派兵阻截,把曹髦杀掉了。

后来,人们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来说明阴谋家的野心非常明显,已为人所共知。

典故】高贵乡公卒 晋·陈寿《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传》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 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

【释义】比喻人所共知的野心。

【用法】作主语、宾语;指人所共知的野心

【近义词】路人皆知

【成语例句】

◎ 袁世凯帝制自为,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了。

[历史典故:司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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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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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骞是汉武帝时期的人。公元前139年,他受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

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一路上日晒雨淋,风吹雪打,环境险恶,困难重重。但他信心坚定,不顾艰辛,冒险西行。当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就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赛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

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虽被软禁放牧,度日如年,但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准备逃跑,以完成自己的使命。

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匈奴的看管才放松了。张骞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由于他们仓促出逃,没有准备干粮和饮用水,一路上常常忍饥挨饿,干渴难耐,随时都会倒在荒滩上。好在甘父射得一手好箭,沿途常射猎一些飞禽走兽,饮血解渴,食肉充饥,才躲过了死亡的威胁。

这样,一直奔波了好多天,终于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高鼻子、蓝眼睛的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一个富饶的大国,很想建立联系。但苦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故一直未能如愿。因此,当听说汉朝使者来到时,喜出望外,在国都热情地接见了张骞。他请张骞参观了大宛国的汗血马。在大宛王的帮助下,张骞先后到了康居(今撒马尔罕)、大月氏、大夏等地。但大月氏在阿姆河上游安局乐业,不愿再东进和匈奴作战。张骞未能完成与大月氏结盟夹击匈奴的使命,但却获得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的人文地理知识。

张骞在东归返回的途中,再次被匈奴抓获,后又设计逃出,终于历尽千辛万苦,于13年后回到长安。这次出使西域,使生活在中原内地的人们了解到西域的实况,激发了汉武帝“拓边”的雄心,发动了一系列抗击匈奴的战争。

公元前119年,汉王朝为了进一步联络乌孙,断“匈奴右臂”,便派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张骞带了三百多人,顺利地到达了乌孙。并派副使访问了康居、大宛、大月氏、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家。但由于乌孙内乱,也未能实现结盟的目的。汉武帝派名将霍去病带重兵攻击匈奴,消灭了盘踞河西走廊和漠北的匈奴,建立了河西四郡和两关,开通了丝绸之路。并获取了匈奴的“祭天金人”,带回长安。

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洲内陆交通要道,与西欧诸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完全可称之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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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语故事典故

全文共 5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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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故事来理解成语的意义更容易学会成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成语故事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阿斗太子

意思是:阿斗:三国蜀汉刘备之子刘禅的小名。此人庸碌无能,虽有诸葛亮等人全力扶助,也不能振兴蜀汉。指懦弱无能的人。

阿匼取容

意思是:阿匼:一味迎合的样子。一味巴结别人以求得他们的喜欢。

扼臂啮指

战国时期,曾子一个人他外出打柴,家里来了客人找他,曾母左等右盼不见他回来,客人急着要回去。曾母就使劲扼住自己的手臂直到疼痛难忍为止,曾子立即感到手臂痛,立即丢掉柴禾跑回家问母亲有什么事,母亲告诉他有客人在找他

意思是:扼:用力掐;啮:咬。掐胳膊,咬手指。形容母子心灵相互感应。

二竖为灾

意思是:竖:小子;二竖:指病魔。比喻疾病缠身。

二桃三士

春秋时期,齐国有三个勇士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他们居功自傲,蛮不讲理,相国晏婴担心他们会闹事而影响国家安危,建议齐景公赐两个桃子让他们三人论功而食,结果他们有勇无谋,因争吃桃子纷纷自杀身亡

意思是:士:武士。春秋时齐景公将两个桃子赐给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论功而食,三人弃桃自杀。比喻借刀杀人。

二五耦

晋献公时期,晋国内部矛盾很尖锐,斗争很激烈。晋献公的妾骊姬勾结献公所宠幸的梁五和东关憵五,替自己的儿子夺取君位。当时人称之为“二五耦”

意思是:耦:两人耕地,比喻朋比为奸。比喻狼狈为奸。

二者必居其一

意思是:居:占。只能在两者中选择其中的一种。

东家之丘

意思是:比喻不认识身边著名人物.

孔子名丘,老家山东,几千年来几乎无人不知.然而他在世时,并没有如此名气.[[孔子家语]]说:孔子的西邻住着一老头,却不是邻居是啥大人物,每次提到孔子都会直呼其小名,说是俺东家之丘如何如何。

彘肩斗酒

意思是:语本《史记·项羽本纪》:“哙遂入,披帷西乡立,瞋目视项王……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项王曰:‘壮士,能复饮乎?’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

专心致志

从前有一个下棋能手名叫秋,他的棋艺非常高超。

秋有两个学生,一起跟他学习下棋,其中一个学生非常专心集中精力跟老师学习。另一个却不这样,他认为学下棋很容易,用不着认真。老师讲解的时候,他虽然坐在那里,眼睛也好像在看着棋子可心里却想着:“要是现在到野外射下一只鸿雁,美餐一顿该多好。”因为他总是胡思乱想心不在焉,老师的讲解一点也没听进去。

结果,虽然两个学生同是一个名师传授,但是,一个进步很快,成了棋艺高强的名手,另一个却没学到一点本事。

指鹿为马

秦二世时,丞相赵高野心勃勃,日夜盘算着要篡夺皇位。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上朝时,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满脸堆笑地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马。”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这里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

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私下里嘀咕:这个赵高搞什么名堂?是鹿是马这不是明摆着吗!当看到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每个人的时候,大臣们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

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说明书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确是一匹千里马!”

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

故事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成语“指鹿为马”比喻故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之乎者也

出处: 《湘山野录》 (太祖)上指门额问普曰:“何不只书朱雀门,须著之字安用?”普 对曰:“语助”。太祖笑曰:“之乎者也助得甚事?”

释义: 讥讽文人咬文嚼字,不讲实际。

故事: 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在当上皇帝以后,准备拓展外城。

他来到朱雀门前,抬头看见门额上写着“朱雀之门”四个字,觉得别扭,就问身旁的大臣赵普:“为什么不写‘朱雀门’三个字,偏写‘朱雀之门,四个字?多用一个‘之’字有什么用呢?”赵普告诉他说:“这是 把‘之’字作为语助词用的。”赵匡胤听后哈哈大笑,说:“之乎者也这些虚字,能助得什么事情啊!”   后来,在民间便流传一句谚语:“之乎者也已焉哉,用得成章好秀才”。

凿壁偷光

西汉时候,有个农民的孩子,叫匡衡。他小时候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

匡衡买不起书,只好借书来读。那个时候,书是非常贵重的,有书的人不肯轻易借给别人。匡衡就在农忙的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

过了几年,匡衡长大了,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一点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买不起点灯的油,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线亮光。他嚯地站起来,走到墙壁边一看,啊!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的灯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把墙缝挖大了一些。这样,透过来的光亮也大了,他就凑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

匡衡就是这样刻苦地学习,后来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月下老人

唐朝时候,有一为名叫韦固的人,有一次,他到宋城去旅行,住宿在南店里。

一天晚上,韦固在街上闲逛,看到月光之下有一各老人席地而坐,正在那里翻一本又大又厚的书,而他身编则放着一个装满了红色绳子的大布袋。

韦固很好奇的过去问他说:“老伯伯,请问你在看什么书呀!”

那老人回答说:“这是一本记载天下男女婚姻的书。”

韦固听了以后更加好奇,就再问说:“那你袋子里的红绳子,又是做什么用的呢?”

老人微笑着对韦固说:“这些红绳是用来系夫妻的脚的,不管男女双方式仇人或距离很远,我只要用这些红绳系在他们的脚上,他们就一定会和好,并且结成夫妻。”

韦固听了,自然不会相信,以为老人是和他说着玩的,但是他对这古怪的老人,仍旧充满了好奇,当他想要在问他一些问题的时候,老人已经站起来,带着他的书和袋子,向米市走去,韦固也就跟着他走。

到了米市,他们看见一个盲妇抱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迎面走过来,老人便对韦固说:“这盲妇手里抱的小女还便是你将来的妻子。”

韦固听了很生气,以为老人故意开他玩笑,便叫佳奴去把那小女孩杀掉,看他将来还会不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家奴跑上前去,刺了女孩一刀以后,就立刻跑了。当韦固在要去找那老人算帐时,却已经不见他的踪影了。

光阴似箭,转眼十四年过去了,这时韦固以找到满意的对象,即将结婚。对方是相州刺史王泰的掌上明珠,人长得很漂亮,只是没间有一道疤痕。韦固觉得非常奇怪,于是便问他的岳父说:“为什么他的眉兼有疤痕呢?”

相州刺史听了以后便说:“说来令人气愤,十四年前在宋城,有一天保母陈氏抱着他从米市走过,有一个狂徒,竟然无缘无故的刺了她一刀,幸好没有生命危险,只留下这道伤疤,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呢!”

韦固听了,愣了一下,十四年前的那段往事迅速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想:难道他就是自己命仆人刺杀的小女孩?于是便很紧张的追问说:“那保母是不是一个失明的盲妇?”

王泰看到女婿的脸色有意,且问得蹊跷,便反问他说:“不错,是个盲妇,可是,你怎么会知道呢?”

韦固证实了这各式时候,真是惊讶极了,一时间答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然后把十四年前在宋城,遇到月下老人的是,全盘说出。

王泰听了,也感到惊讶不已。

韦固这才明白月下老人的话,并非开玩笑,他们的姻缘真的是由神作主的。

因此夫妇两更加珍惜这段婚姻,过着恩爱的生活。

不久这件事传到宋城,当地的人为了纪念月下老人的出现,便把南店改为“订婚店”。

由于这个故事的流传,使得大家相信:男女结合是由月下老人系红绳,加以撮合的,所以,后人就把媒人叫做“月下老人”,简称为“月老”。

约法三章

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释义 “约”,协商,议定。“章’,条目。临时议定三条法令。比喻以 语言或文字规定出几条共同遵守的条款。

故事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 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 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 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 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 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 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 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 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 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羽毛未丰

出处《战国策。秦策—》

秦王曰:“寡人闻之,毛羽不丰满者,不可以高飞。”

释义 “丰”,丰满。比喻势力还小,或常识、阅历尚浅。

故事 战国时洛阳人苏秦,年青时曾师从智者鬼谷子学习辩术 谋略。学习结束后,周游列国,希望有朝一日,他的治国谋略能获得 君王们的接纳。 秦是西方的大国。凭借有利的地理环境,发展农业,国力逐渐强 盛。但在当时,实国尚不能与其它大国抗衡。 苏寿秦这次远游秦国,是要说动秦王,与函谷关以东的—些国家 联合,同其他的国家联盟作较量。 但是秦惠王并没有听取他的建议,而是说:“我们秦国现在就像 一只羽毛还没长全的小鸟,要想展翅高飞那是不行的。先生你迢迢 千里来到这里开导我,我很感激。至于称霸争帝的事,我希望在以后 的适当时机,再聆听你的高见。” 在秦国耗费了所有资财,上书十多次,但仍未说动秦王。苏泰无 奈,只得灰溜溜地离开秦国回家。这时的苏秦,也就犹如羽毛未丰的 小鸟,无法振翅飞于那动荡的政治舞台。

有志者事竟成

出处《后汉书·耿合传》

帝(刘秀)谓合曰:“将军前在南阳,建此大策。常以为落落难合, 有。久者事竟成也。”

释义“久”终于。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和决心,事情,最终能成功。 也作“有志者事竟成。”

故事 有一次,刘秀派耿合去攻打占据山东青州十二郡的豪强张 步。张班兵强马壮,是耿合的一个劲敌。张步听说耿合率兵来攻。就 派大将军费邑等分兵把守历下、祝阿、临淄,准备迎击。耿合先攻下 祝阿,以后用计相继攻下历下和临淄。张步着急起来,亲自带兵反攻 临淄,于是在临淄城外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斗的大血战。在战斗中,耿 合大腿中了一箭,可是他勇敢地用佩刀砍断箭杆,带伤仍坚持战斗。 刘秀闻讯。亲自带兵前来支援。在援兵还未到达的时候,部将陈俊认 为张步兵力强大,建议暂时休战,等到援兵来后再发动进攻。可是耿 合却认为不能把困难留给别人,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耿合终于把 张步打得大败。几天后,刘秀来到临淄,慰劳军队。他在许多将官面 前夸奖耿合说: “过去韩信破历下开创基业,现在将军攻克祝阿,连战连捷,两 功相仿,从前你在南阳曾建议请求平定张步,我当时以为你口气太 大,恐怕难以成功,如今才知道,有志者事竟成啊!”

有恃无恐

出处《左传·俗公二十六年》

齐候曰:“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对曰:“恃先王之 命。”

释义 “恃”,倚仗,依靠;“恐”,恐惧,害怕。国有所依靠而无所顾 忌,无所畏惧。

故事 春秋时,中原霸主齐桓公死后,他的儿子齐孝公继承了王 位。 鲁僖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34年)夏天,鲁国遭到了严重的灾荒, 齐孝公乘人之危,亲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东进发,去讨伐鲁国。鲁 僖公得知消息,知道鲁军无法和齐军对抗,便派大夫展喜带着牛羊、 酒食去稿劳齐军。 这时,齐孝公的军队还没有进入鲁国国境,展喜日夜兼程,在齐 鲁边界上遇到了齐孝公。展喜对齐孝公说; “我们鲁国的君王听说大王亲自到我国,特地派我前来慰劳贵 军。”“你们鲁国人感到害伯了吗?”齐孝公傲慢他说。 展喜是个能言善辩的人,他不卑不亢地回答说: “那些没有见识的人可能有些害伯,但我们鲁国的国君和大臣 们却一点也不害怕。” ’ 齐孝公听了,轻蔑他说: “你们鲁国国库空虚,老百姓家中缺粮,地里没有庄稼,连青草 也看不到,你们凭什么不感到害怕呢?” 展喜胸有成竹,不慌不忙他说:“我们依仗的是周成王的遗命。 当初,我们鲁国的祖先周公和齐国的祖先姜太公,忠心耿耿、同心协力地辅助成王,废寝忘食地治理国事,终于使天下大治。成王对他俩 十分感激,让他俩立下盟誓,告诫后代的子子孙孙,要世代友好,不 互相侵害,这都是有案可稽的:我们的祖先是这样友好,大王您怎么 会贸然废弃祖先盟约,进攻我们鲁国呢?我们正是依仗着这一点,才不害怕。” 齐孝公听了,感到展喜的活很有道理,就打消了讨伐的念头,班师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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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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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这个故事主要讲: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叶公。叶公非常喜欢龙,又因为他生活在富贵家庭中,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上等的,所以他的衣服上、帽子上、鞋子上、家里的柱子上、被子上、枕头上……家里上上下下的东西,都刺有龙的图案。一转眼,五年过去了。这五年里,叶公一家平平安安,生活地非常幸福。可是,叶公一家并不知道: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公一家既然这么喜欢我,那见到真龙……岂不是更喜欢了吗?好!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天下凡去见一见那个名叫叶公的人!第二天,真龙来到了叶公的家里,透过窗户看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叶公,叶公也被这如此巨大的呼吸声吵醒了,一看,两眼直冒金心,吓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只是表面上喜欢某样东西,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某样东西,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叶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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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得陇望蜀典故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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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称帝不久,赤眉军与更始政权发生火并。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秀击败、招降了赤眉军,又展开了统一关东地区的征战。至建武六年终于踏平中原,收复了关东地区,又开始把军事锋芒直指盘踞陇西的魄嚣和蜀地的公孙述。

魄嚣是天水(今甘肃天水)人,王莽末年,魄嚣随其叔父魄崔起兵,后在更始政权中任御史大夫。赤眉入关,长安吃紧时,魄嚣逃回天水,聚众盘踞,势力再度兴盛,名震陇西。他见刘秀政权日益强大,便上书表示臣服并愿意配合讨伐赤眉。而此时的刘秀则想借瑰嚣的陇道出兵伐蜀,可魄嚣不甘心屈居人下,就找借口拒绝了,后来干脆命令部将阻挡汉军入陇。刘秀大怒,从此翻了脸。

建武六年五月,刘秀与魄嚣激战于陇低,互有胜负。魄嚣鉴于自己势单力孤,就与蜀地公孙述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刘秀。建武八年,刘秀派精兵奇袭并攻下陇西要地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魄嚣闻讯大惊失色,率数万兵马拼死相争。

为了一举攻克陇西,刘秀亲自统帅大军,指挥手下名将吴汉、岑彭、耿彝等兵分九路而进,大败嚣军,接连降服十六县,魄嚣逃进了西城(今甘肃天水西南),被吴汉、岑彭等部重重包围起来。刘秀向魄嚣下诏召降,但遭拒绝。

八月,京师传来颖川被贼寇占领,河东官兵叛乱的消息,刘秀认为陇地战局已稳操胜券,便决定回京镇压叛乱。行前,刘秀给大将岑彭留下一封信,信中写道:“西城攻克后,你便可带兵去攻打蜀地。人都是不知足的,既平陇,复望蜀。每一次出兵征战,头发胡须都要变白一些啊!”

但是,魄嚣将士一心,死命守城。岑彭、吴汉改用水攻,也未奏效。十一月,公孙述派救兵五干突然杀来,汉军大惊,未来及列阵,便匆促投入了殊死搏斗。救兵突入城内,把魄嚣救走逃往冀县。汉军粮草接济不上,只好从陇右退兵东归。次年,陇西闹粮荒,魄嚣既病且饿,活活气死。

部将王元、周宗把他的儿子魄纯立为王,继续与刘秀对峙。刘秀趁此时机,再次亲征。大将来款等攻下落门(今甘肃甘谷)。眼见大势已去,周宗等捆住魄纯投降,陇右割据势力终于覆灭。这样,全国只剩下盘据蜀地的公孙述了。公孙述,扶风人,王莽时做过导江卒正(即蜀郡太守)。天下大乱后,他据成都自立蜀王。更始三年四月,即刘秀称帝前两个月,公孙述自立为天子,后又控制了益州之地,拥兵数十万之众。

刘秀曾数次派兵攻打,均未得手。建武八年围攻魄嚣时,曾拟定平陇复平蜀的计划,但失利陇西,功败垂成,直到灭魄纯后,时机才完全成熟。建武十一年,刘秀先后调集大军,由岑彭、来款统帅,由水陆两路向蜀地发动猛攻。岑彭沿江而上,势如破竹,一直打到距成都仅数十里的广阳。公孙述惊惧万分,连声哀叹:“是何神也!”来款一支迅速攻下河池等地,形成两路夹攻之势。

公孙述走投无路,派刺客用暗杀手段先后杀害了来款和岑彭,但并未能阻遏汉军凌厉的攻势。刘秀又不失时机地写信招降,许以高官厚禄。可公孙述答复道:“成败全在于天命,哪有天子投降的呢?”刘秀见他软硬不吃,便亲自赶往长安去指挥。岑彭死后,吴汉接替指挥东路军顽强挺进,在成都外与公孙述军展开激战,八战八捷,率军突入成都外城。这时,公孙述不甘失败,他把自己所有的金钱都拿出来,招募了五千人的敢死队。

公孙述亲自鸣鼓挑战,让敢死队从背后偷袭汉军,结果汉军失利,吴汉落水,危急中抓住了马尾巴,才侥幸未被淹死。建武十二年十一月,汉军猛攻成都。公孙述帅数万人决战,结果大败,他本人被刺伤而死,蜀军无主而降,吴汉尽灭公孙氏,刘秀从此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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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励志名人榜样的经典故事:弗里达的自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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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部根据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的生平拍摄的电影《弗里达》里,我忽略了作为影片主干的那些情事,却紧紧盯着她作画的那些场面,手指都快要抠进椅子的扶手里去。

她18岁那年遭遇了一场车祸,使她的脊柱、锁骨、肋骨断裂,骨盆破碎,右腿11处骨折,病痛从此就成为高悬在她头上的利剑,时不时召她回去接收警讯。她一生中大约经历了30次手术,到1954年离世,始终被疼痛困扰,她就带着疼痛作画,躺着画、半侧着画、趴着画,把画框悬挂在头顶上画,以各种能够使疼痛减轻一点的姿势画。

不画可以吗?不,不画,她就活不下去。生命如此短促,生活如此凡庸,终于找到突围之路,就要紧紧抓住。疾病已经不可能逆转,生命的终点遥遥在望,谁人的苦痛都不能分身为亿,让全世界都同感同受。躺在床上,却有时间流走的声音如此惊心。画画,是唯一的。甚至那些近乎癫狂的性事也是。

那是唯一的自救之道。就好像凡·高一定要画,临死前的一年,一天一张作品;就好像肺结核肆虐时期的音乐家一定要写,越是死亡逼近越要加速燃烧,三五年的作品总量超过后世音乐家半生所为;就好像,伊迪斯·皮亚芙一定要唱,她说“不唱,我就活不下去了”,还一定要在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后,抓紧时间开始巡回演唱;就好像,路遥一定要吐着黑血写作,不写,他就更加活不下去了;就好像,我的表叔,一定要在癌症的终末期,挣扎着站上讲台讲课——他有个曾经震动华夏的名字,他叫蒋焦影。若非身临其境,你一定当那是种不可理喻的刻苦姿态。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让剩下的时间尽量丰盛起来,让生命的密度尽量瓷实一些,是唯一的自救之道,是对抗人生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的唯一方法,是抵消茫茫宇宙自身如此渺小感觉的唯一路径。

就好像席慕容写过,她向别人请教如何能让植物花开得更加茂盛,得到的回答是:“在根部砍上几刀,再在伤口撒上几把盐。”她这么做了,那个夏天,花开得近乎疯狂。任何物种,在遭遇危机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繁衍,竭力开花结果。要对抗冰雪,就用花朵;对抗刀斧熔浆,就用花朵;对抗时间,就用花朵。此时此刻,唯一能做的,唯有开花结果。尽管他们告诉我,宇宙生灭轮回,不留痕迹,一切华美都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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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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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个精明能干的皇帝,但是他的儿子高宗却是个庸碌无能的人。唐高宗即位以后,自己不会处理朝政大事,一切靠他的舅父、宰相长孙无忌拿主意。后来,他立了皇后武则天,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宫里的一个才人(一种妃嫔的称号),十四岁那年,就服侍太宗。当时太宗的御厩里,有匹名马,叫“狮子驄”,长得肥壮可爱,但是性格暴躁,不好驾驭。

有一次,唐太宗带着宫妃们去看那匹马,跟大家开玩笑说:“你们当中有谁能制服它?”

妃子们不敢接嘴,十四岁的武则天勇敢地站了出来,说:

“陛下,我能!”

太宗惊奇地看着她,问她有什么办法。武则天说:“只要给我三件东西:第一件是铁鞭,第二件是铁锤,第三件是匕首。它要是调皮,就用鞭子抽它;还不服,用铁锤敲它的头;

如果再捣蛋,就用匕首砍断它的脖子。”

唐太宗听了哈哈大笑。他虽然觉得武则天说的有点孩子气,但是也很赞赏她的泼辣性格。

唐太宗死了后,按照当时宫廷的规矩,武则天被送进尼姑庵。这当然是她很不情愿的。

唐高宗在他当太子的时候,就看中了武则天。即位两年后,他把武则天从尼姑庵里接出来,封她为昭仪(妃嫔的称号)。后来,又想废了原来的王皇后,立武则天做皇后。这件事遭到很多老臣的反对,特别是高宗的舅父长孙无忌,说什么也不同意。

武则天私下拉拢一批大臣,在高宗面前支持武则天当皇后,有人对高宗说:“这是陛下的家事,别人管不着。”唐高宗这才下了决心,把王皇后废了,让武则天当皇后。

武则天当了皇后以后,就使出她那果断泼辣的手段,把那些反对她的老臣一个个降职、流放,连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不多久,那个本来已经十分无能的高宗害了一场病,成天头昏眼花,有时候连眼睛都张不开。唐高宗看武则天能干,又懂得文墨,索性把朝政大事全交给她管了。

武则天掌了权,渐渐不把高宗放在眼里。高宗想干什么,没有经过武则天同意,就干不了。唐高宗心里气恼,有一次,他跟宰相上官仪(上官是姓)商量。上官仪是反对武则天掌权的,就说:“陛下既然嫌皇后太专断,不如把她废了。”

高宗是个没主意的人,听了上官仪的话,说:“好,那就请你去给我起草一道诏书吧。”

两个人的说话,被旁边的太监听见了,那些太监都是武则天的心腹,连忙把这件事报告武则天。等上官仪把起草好的诏书送给高宗,武则天已经赶到了。她厉声问高宗说:“这是怎么回事?”

唐高宗见了武则天,吓得好像矮了半截。他把上官仪起草的诏书藏在袖子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本来没这个意思,都是上官仪教我干的。”

武则天立刻下命令把上官仪杀了。

打那以后,唐高宗上朝,都由武则天在旁边监视;大小政事,都得由皇后点了头才算数。

公元683年,高宗死了。武则天先后把两个儿子立为皇帝——中宗李显和睿(音ruì)宗李旦,都不中她的意。她把中宗废了,把睿宗软禁起来,自己以太后名义临朝执政。这一来,又遭到一些大臣和宗室的反对。

有个官员徐敬业被武则天降职,借这个由头,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武则天找宰相裴炎商量。裴炎说:“现在皇帝年纪大了,还不让他执政,人家就有了借口,只要太后把政权还给皇帝,徐敬业的叛乱自然会平息。”

武则天认为裴炎跟徐敬业一样,都想逼她下台,一气之下,就把裴炎打进牢监;又派出大将带领三十万大军讨伐徐敬业。徐敬业兵少势孤,抵抗了一阵,就失败了。

接着,又有两个唐朝宗室——越王李贞和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也被武则天派兵镇压了。

经过这两场小小的兵变,全国恢复了安宁,没有人再敢反对武则天。武则天巩固了她的统治,就不满足太后执政的地位了。

有个和尚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伪造了一部佛经,献给武则天。那部佛经里说,武则天本来是弥勒佛投胎到人世来的。

佛祖派她下凡,就是要让她代替唐朝皇帝统治天下。

又过了几月,有个官员名叫傅游艺,联络了关中地区九百多人联名上书,请求太后即位称帝。武则天一面推辞,一面提升了傅游艺的官职。结果,劝她做皇帝的人越来越多。据说当时文武官员、王公贵族、远近百姓、各族首领、和尚道士,上劝进表的有六万多人。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接受大家的请求,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就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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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喜欢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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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喜欢读书,他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鲁迅读书的名人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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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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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名人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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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的大地上,一个瘫痪女孩谱写的高昂生命之歌,震撼了亿万青年的心灵,人们从她身上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使自己情操变得更加高尚。她是谁?她就是八十年代的新雷锋--张海迪。

命运向张海迪挑战。五岁时,她就得了硬脊膜外血管病变。此后的十六年间,她先后动过四次大手术,摘除了六块脊椎板,使她从第二胸椎以下,即占三分之二的躯体失去了知觉。

张海迪的命运是很不幸的,可是在党和人民的抚育、关怀和帮助下,她没有沮丧,而是以顽强的毅力向命运挑战。她克服种种困难,自学了小学和中学的基本课程,阅读了一千多册政治、文学、医学、外语等方面的书籍;自学英语达到大学程度;翻译了十六万多字的英文作品和资料;她还不顾自身的病痛,用自学的医学知识和中医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人次以上。她满腔热情地帮助周围的青年学习、工作和进步,使他们奋起革命精神,在工作中做出贡献。她在高考预选中得四百三十六分而不能跨进校门,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进了大学,她自己不能进工厂劳动,到边疆保卫祖国,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成为先进生产者、战斗英雄。

这是一个奇迹吗?确实是一个奇迹。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个不会走路的女孩生活得如此坚强呢?是她对人民、对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的驱使。她说过:“只要我活着,就要为人民服务。我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愿意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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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迅与萧红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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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1911年6月2日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城内一个地主家庭。萧红本姓张,名乃莹,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坛上著名的女作家。萧红是其1935年在上海出版著名长篇小说《生死场》时所用的笔名。

1934年6月12日,萧红离开哈尔滨,同萧军一起流亡到青岛。9月,在青岛她写完了旨在宣扬“不当亡国奴,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的长篇小说《生死场》。然而周围的朋友相继被捕,他们只好又流亡到上海。1934年11月30日,萧红和萧军在上海终于见到了文坛大师鲁迅先生。萧红眼中的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代大师出奇的平和并充满善意,他面色苍白显得有些衰弱,脸颊消瘦,颧骨突出,嘴上留有浓密的唇须,头发极富于特征,硬而直立,眼睛喜欢眯起来,但目光却异常锐利。他们完全被先生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鲁迅先生喜欢萧红、萧军的纯朴爽直,而且萧红与鲁迅的夫人许广平也一见如故,甚至淘气的满嘴上海话的海婴,也很快和萧红混熟了。这次见面后,鲁迅为了给二萧在上海铺展一条从事文学写作的道路,又于12月29日以庆祝胡风的儿子满月为名,在梁园豫菜馆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二萧介绍给茅盾、聂绀弩、叶紫等左翼著名作家,并指派叶紫作为二萧的向导,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上海,加入到左翼作家队伍中去。后来又支持他们三人结成“奴隶社”,出版“奴隶丛书”。

从此,在鲁迅的关怀引导下,萧红开始走入上海文坛,并与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建立了广泛联系。而萧红与鲁迅之间的情谊日益加深,这对其日后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和影响。

1935年12月,第一次以“萧红”为笔名的成名作《生死场》,就是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三,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还亲自为《生死场》一书写了序,震动了当时的文坛。《生死场》的出版,不仅为萧红打开了上海文坛的大门,而且使她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左翼作家之林。

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与鼓励下,萧红很快步入了上海文坛,创作也如山中瀑布,奔泻而来。在此之后,萧红发表了不少散文和小说。如散文《索菲亚的愁苦》,短篇小说《手》、《马房之夜》等等。这期间萧红写的作品大多都经过鲁迅的审阅并介绍发表。萧红是鲁迅精心培养起来的作家。

鲁迅不仅在文学创作、出版方面鼓励、支持萧红,而且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也特别予以关怀和帮助。鲁迅时刻关心着萧红的成长,还经常把萧红介绍给一些外国的进步文化人士,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女士的相识,就是鲁迅介绍的。

鲁迅先生的人格风范、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乃至为人处事等方面都给萧红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次,萧红到鲁迅家里做客,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当萧红要走时已是午夜1点钟以后了,许广平送萧红出来,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弄堂里的灯全都熄灭了,鲁迅一再嘱咐许广平一定让萧红做小汽车回去,并让许广平先付车费。后来,二萧把家搬到北四川路,离鲁迅家住得近了,萧红就经常到鲁迅家来,一方面排解纷杂的思想因素,一方面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有时萧红也给鲁迅一家做一些饺子、韭菜盒子、荷叶饼之类的北方面食,即使萧红没做好,鲁迅也必定要多吃一些,似乎是对萧红的一种鼓励,萧红看到鲁迅先生吃了许多,心里非常高兴。

1936年夏,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在极度苦闷的心情指使下,萧红只身东渡日本去东京疗养。临行前的7月15日,鲁迅支撑着病重的身体,设家宴为萧红饯行,许广平亲自下厨烧菜。鲁迅爱怜地嘱咐萧红:“每到码头就有验病的上来,不要怕,中国人就会吓唬中国人。”这一次相聚,竟成了萧红与鲁迅先生的永诀。

1936年10月21日,萧红在日本东京得知了鲁迅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为此,她写了散文《海外的悲悼》。

回国后,萧红怀着巨大的悲痛,拜谒了鲁迅先生墓,写下了令人泪下的《拜墓》一诗。她用很多时间负责《鲁迅纪念集》中新闻报纸部分的剪贴、校对工作,以寄托她对鲁迅先生的哀思。同时也写了许多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鲁迅的深深怀念、崇敬与感激之情。她用细腻、清新的笔调,为读者刻画出一个特别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先生的形象。让读者看到鲁迅家庭的和谐、生活的朴素以及她与鲁迅全家之间的感情。

在萧红笔下,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个和蔼宽厚的老人;他不仅是中国文化界的思想领袖,他还是一个美满家庭的家长,一个尊重妻子的好丈夫,一个了解儿子的好父亲,一个辛勤培植晚辈作家的情义深重的、慈祥宽厚的长者。

与鲁迅相处的日子,是萧红坎坷不幸的一生中少有的闪烁着灿烂阳光的日子,她对鲁迅先生一直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鲁迅先生的早逝,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给她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悲痛,甚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恩师鲁迅先生。1942年1月22日,弥留之际的萧红一再拜托守候在她床前的挚友骆宾基说:“我死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把我的一点骨灰埋葬在鲁迅先生的墓旁……如果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以便在天国里也能聆听到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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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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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的语文课,我们学习了好几篇与鲁迅相关的课文,例如《少年闰土》、《我的伯父鲁迅先生》等,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鲁迅小时候是怎么学习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家来到了位于绍兴的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学习的地方就在自家院子旁,叫“三味书屋”,还请了一位叫寿镜吾的老师教书。寿镜吾为人正直,教书有方,在当地小有名气。鲁迅每天都和几位同学一起学习,一起玩耍。

书屋里面共有五张桌子和一张茶几,中间的一张桌子是老师寿镜吾的,上面还摆着一把戒尺;其余四张桌子则是学生坐的,散布在教室的四个角落;而那张茶几,则摆在老师桌子的后方,上面有一幅山水画。左上角的一张木桌就是鲁迅曾经学习的地方。据说以前鲁迅的位置是靠近大门的,但是一下课就有几位同学在门旁跑来跑去,非常顽皮,他觉得太吵,影响了他的学习和休息,于是他就要求将座位换了。

在鲁迅书桌的右下方,有一块玻璃,下面刻了个“早”字,还有来历呢!原来有一次,鲁迅因为贪睡迟到了,被先生用戒尺打了手掌心。这滋味可不好受啊!于是,鲁迅就吸取教训,在桌子的右下方刻了一个醒目的“早”字(虽然现在不能在桌子上乱画乱刻,但以前好像没那么讲究),来时刻提醒知己别再迟到了。

鲁迅还做了一个“三到”书签,夹在自己的书中。书签上写着“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告诉自己,读书时心、眼、口要一起用,这样效果才会好。

原来一代文豪鲁迅先生的背后也有这么多平凡的小故事,对我们今天的学习和生活不是很有启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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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典故故事:疾风扫落叶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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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í fēng sǎo qiū yè

【成语故事】前秦皇帝苻坚实行严厉统治,加强前秦的军事实力,先后消灭了前燕、前凉、代国,统一北方黄河流域,并占领东晋的部分土地。383年,他不顾文武百官的反对,认为打东晋是疾风落叶一般,亲率90万大军进攻东晋,结果惨败身亡。

典故】以吾出晋,校其强弱之势,犹疾风之扫秋叶。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七年》

【释义】疾:猛烈。比喻力量强大、行动迅速,象暴风扫除落叶一样。

【用法】作宾语;比喻力量强大,进展迅速,所向无阻

【相近词】疾风扫落叶

【成语示列】才能表现我们真正革命的精神,所以就有这样快——如疾风扫秋叶——的胜利。 廖仲恺《对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训话》

[典故故事:疾风扫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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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短小励志的名人经典故事:有位姑娘在水一方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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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活了42岁,事业如日中天,终其一生,没有披过婚纱。

不是没有人爱她—她公之于世的恋情就有六段;她逝去十多年后的今天,红极一时的主持人坦白当年对她有“非分之想”;某歌星追求者干脆买下她的旧宅,无限缠绵地说:“我和她,总算是在一个空间里生活了。”

大多数人爱她,源于她的歌声。

她的歌声以“甜”著称,甜到极致简直是蜜—词人庄奴想到她的模样,一挥而就写下《甜蜜蜜》,这首歌形容她,日后也代表了她。

从艺三十余年,歌曲三千多首,她被传唱、翻唱的曲目不计其数。有人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上一个类似的称赞,发生在一千年前,宋人推崇柳永。

在大陆,她的歌声像一个符号。

自口号、语录、样板戏中走来的人们久违了对歌声的审美,她温婉的嗓音如泉叮咚,滴滴都滴在人们久旱干涸的心田;她的出现无疑打开了一扇窗,心窗和眼窗。

一位大学教授回忆:“上世纪70年代后期,我们这些半大不小的小青年初次接触到邓丽君的歌,不知怎么就被迷住了。”“听惯‘革命歌曲’的我们,可以说是新奇得如雷贯耳……它似乎偷偷暗示人们,应该大胆地歌唱友情、爱情和极其个人化的生命体验,那才是人性的光辉!”

在台湾,她则被视为另一种符号。

有台湾作家分析她的走红与台湾百万老兵的关联—大陆回不去了,此生就要在这个孤岛了结,身世飘摇、悲欢离合的感慨汇集聚积,需要一个出口,邓丽君的出现,尤其她老兵女儿的身份、典型中国味的形象、温婉的歌唱,都给这些“孤灯照残影、几回梦中归故里”的老兵们,带来了女性的、乡愁的慰藉。

“慰藉”,人们提到她时,总会用上这个词。音乐人黄霑曾试图解释这种“慰藉”:“有时在海外,工作疲倦的时候,非常渴望听到邓丽君的歌声,她的歌声有一种能够抚平我们情绪的东西,一种难以形容的中国味……”

黄霑破解了她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让人哭也让人笑的关键—“中国味”。

多年前,她唱《人约黄昏后》,影像资料中,她盘发,鬓插珠花,着唐装,提红灯笼,吟唱着“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她与旧诗词仿佛本来就是一体,你完全可以想象她是小宛,是清照,是淑真,是一切让人念念不忘、印象深刻的中国古典女性形象。

不只形象,她的曲风也媚而不腻,哀而不伤,其含蓄、迂回、婉转的特质,恰恰是中国美的精髓。人们传唱她,称颂她,其实是温习一段“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东方美。在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梅花梅花满天下,愈冷它愈开花”中,游子拾得乡愁,青年发现美好,老者的皱纹被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抚过。

人们从未停止对她的怀念。

她逝世15周年的忌日,在天津,上百名粉丝用歌声向她致敬;在台湾,老中青三代歌手与她隔空对唱;葬她的筠园,鲜花不断,终日萦绕着她的经典歌曲。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她只活了42岁。也许我们应该庆幸,这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我们更该庆幸,有华人的地方仍在纪念邓丽君,原来爆炸头、RAP,“超女”中与纯爷们儿相逢,“快男”中一再遇见艳女郎,并不意味着温婉的、“中国味”的被彻底遗忘。

人们唱着她的歌,怀念她—“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也许,每个华人心中都有一个“在水一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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