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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碗少年》优秀读书笔记精选(通用20篇)

《红与黑》是一部反映复辟时期社会现实的优秀作品。下面是相关的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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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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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而激烈的期末考试结束了,我们也放寒假了。寒假里,我必须做的一项任务就是——看书。正好,爸爸妈妈都有时间,于是,我们准备去逛书店。

来到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的图书令我目不暇接。我挑了几本书之后,径直走到了杨红樱图书专栏。看到了一本黄色封皮的图书。在这本图书的正中间画着一只憨厚的小猪,他穿着红色的短袖,绿色的裤子,样子十分可爱。后来,我看到了书名《亲爱的笨笨猪》,咦?《亲爱的笨笨猪》?这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却又迟迟没有买的《亲爱的笨笨猪》吗?于是,我快速地把它从书架上抽下来,放进了购物车里。回到家,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刚看完了一章,我便被那只可爱的笨笨猪迷住了。它好像一块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读完了全书。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比如说: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把有毒的蘑菇全都吃光了,却因此救了参加晚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

虽然他有时有点笨,有点傻,但他对朋友很热心,有一颗真挚的心,无论是好吃的老鼠还是调皮的七只小鸭,胆小的鹿妹妹还是想改过自新的小灰狼,他都能感动他们,使他们成为自已的好朋友。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我觉得笨笨猪很可爱,一点也不笨,因为它很乐于助人,我觉得我们小朋友应该像笨笨猪学习,做个心地善良的人,给别人带来快乐,也给自己带来快乐!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应该像可爱的小猪一样,有颗善良的心,能体贴别人,帮助别人,这样才能使自已变成一个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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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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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之后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我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我的意志,克服困难,一向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十分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我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明白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忙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我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期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期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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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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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看了才知道错了,一面笑自己当时的幼稚,一面为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而感动不已。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朋友们,不要让金钱利益遮住了你搜索幸福的双眼,幸福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远,不管你是长的平庸,个子矮小,还是相貌平平,你的心都是充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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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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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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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郉可欣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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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讲匹诺曹的经历,不由引起我的思考。

故事主要讲述了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刻成了一个小木偶,把得到生命的小木偶当做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匹诺曹。匹诺曹非常调皮刚刻完,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己去闯荡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有时候他也喜欢撒一点谎,他欺骗了仙女和父亲,他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都会不由自主地长出一大截,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匹诺曹后来渐渐变得懂事孝顺了,当匹诺曹和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在鲨鱼肚子里重逢时,他开始觉醒了,匹诺曹为自己以前的不懂事而感到羞愧。父子两人齐心协力的逃出了鲨鱼肚。然后他带着父亲住进了一所小屋,父亲没有东西可以吃,匹诺曹就每天早晨到附近的一个种菜的农夫那里给他提一百桶水来浇地,来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匹诺曹用他赚来的钱养活了他的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就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还认真学习。最后在小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会说话的蟋蟀和仙女经常帮助匹诺曹,提醒匹诺曹远离恶习走上正道。而我的老师、父亲、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她们无私的帮助我,提醒我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我应该接受大家的关爱,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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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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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幼儿园上学时,妈妈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全集,记得当时我最大的感觉是三毛好滑稽。今天当我翻开它再一次阅读时,突然就有了一些感悟,我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三毛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也为三毛悲惨的生活流下了眼泪。

这本书的作者名叫张乐平爷爷,在书中他写的主要人物是头上只有三根头发的三毛,一个四处流浪的孤儿,看着他的模样就会觉得他可怜极了!

每当寒冬来临时,他总是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三毛去卖报、擦鞋、拉车,但还是吃不饱,饿得皮包骨头。可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次他还把唯一的一块又大又香的烧饼给了一位饥饿的老爷爷,三毛是多么的善良!当他看见大孩子欺负小孩子时,他还会挺身而出,他又是多么勇敢!旧社会的三毛受尽了折磨,还是那样的坚强和乐观。

而我呢?当寒冷的冬天来临时,我却可以待在暖乎乎的空调房里,我有爱我的父母,我有高大豪华的房子,我有吃不完的零食,我还有许多喜爱的玩具,在假期里,我还能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

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无忧无虑!我丰衣足食,吃穿不愁,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漂亮舒服的新衣服,有时还能在宠爱我的父母面前耍耍小脾气。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平时妈妈要我节约粮食,跟我说同学之间不能攀比,妈妈还带我参加义工,让我捐压岁钱去帮助身边那些需要的人。

我真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像我一样幸福的童年,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刻苦学习,做一个善良、勇敢、乐观的人!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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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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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生日,妈妈送给了我一部《西游记》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便打开看了起来。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著名文学家吴承恩,大家一定都很熟悉。

《西游记》这部小说写的是唐僧带领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唐僧先后找到了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然后长途跋涉,最后终于通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坚强。我觉得我虽然是个男孩子,却十分脆弱,有时候做错了事,挨爸爸、妈妈打的时候我就好哭,有时跟小伙伴闹个别扭,我也爱哭。我应该向他们师徒四人学习。

我喜欢看《西游记》,因为它告诉我,要明辨是非,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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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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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是20世纪30年代初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E·O·Plaune)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活泼可爱。我们买的是英汉对照版本。从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感受得到那总温馨快乐的感觉,还可以学到简单的英文句子。

我会读的英文句子是:I am so lucky!(我太幸福了!) Wow ! Its so funny(哇!看起来很好玩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父与子在生活中的那种融洽的情感,文中的父亲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健壮的身躯;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有善良、幽默的内心,使人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从他的每个举动中,我们都能感受出他很爱自己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他和我们一样有纯真的童年,无暇的幻想。唯独不同的就是,他有巨大的范围让他玩耍,而我们却只有一小块地方玩耍。

他们是一对快乐的父子,一对幽默的父子,一对淘气的父子。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一对好朋友。其实,不仅在漫画中有这样的父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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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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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一生的心血完成的。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的世界是有那么多的奥秘,这种奥秘让我又有了新的梦想当一名昆虫学家去研究昆虫的奥秘!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蚂蚁怎样和蚜虫合作,寄生虫是怎样潜入其他昆虫的家,禅是怎样脱壳但是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屎壳郎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们为大自然无私的奉献。屎壳郎在许多人们心中都是有着不好的形象,但是因为有屎壳郎为我们清理大自然的垃圾,我们的才有干净的环境居住,如果没有了屎壳郎,可能地球现在到处都是脏兮兮的大便。虽然屎壳郎受到这样的耻辱,仍然无私的奉献。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关于屎壳郎故事:在以前,屎壳郎因为吃的是大便,所以被许多昆虫看不起,这时有的屎壳郎就尝试吃草生活,后来许多屎壳郎因为营养不良死亡了。过了一段时间,森林里没有昆虫清理垃圾,森林里到处都是昆虫的排泄物、枯萎的植物,昆虫们现在才知道了自己错了,立刻去请屎壳郎为它们清理森林,后来森林又变回了原来美丽一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其他人的一个缺点而看不起他们,要从被人身上发现优点。

屎壳郎是一种只知道工作的昆虫,它的一生差不多都在工作,它跟懒惰的寄生虫相差就是一个南极一个北极。屎壳郎的家是住在地底下的,屎壳郎一出生就先把母亲留给它的遗产(一个梨)吃了维持生命,最后经过一次次的脱壳,它就成为一个健壮的屎壳郎青年。屎壳郎中有许多小偷,它们为了不用劳动也能的到劳动果实就不折手段的抢自己同胞的食物,有时还避免不了一场激烈的战争。但是如果哪只屎壳郎的食物被偷了,它只能自认倒霉重新再去寻找食物,就算它认识偷它食物的屎壳郎,当它们再见面时,被偷食物的屎壳郎也会友好地跟偷它食物的屎壳郎打招呼。这就是屎壳郎的品质。

屎壳郎虽然在我心目中也有不好的印象,但是现在我对屎壳郎又有了一种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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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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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博大精深,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不畏艰难险阻,克服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这本书。这个假期我重读《西游记》,则领悟到“什么样的团队才能取得真经”这个道理。一个好团队想克服困难取得成功,需要具备性格互补、有共同的目标及团队的核心、团员的相互信任四个条件。

在《西游记》中,四个人性格迥异,却又能进行互补,从而相互扶持,最终顺利取得了真经。例如,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因打死妖怪被唐僧驱逐回花果山,按他刚强和不服管教的性格不会回到取经路上了。这时候就需要油腔滑调的猪八戒劝说他回来,甚至是靠撒谎把孙悟空劝了回来,不然后面说不定唐僧早就被黄袍怪吃掉了。再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在金银角一难中猪八戒在巡山时打盹,就需要勤劳的孙悟空来监视他。

《西游记》里,四个人都有共同的目标:取得真经。如果有人动心放弃,整个团队立马会土崩瓦解,四人都是必不可少的。猪八戒就常嚷着要解散、分行李,多亏孙悟空还惦念着跟师傅取经,团队才没有解散。而团队的核心毫无疑问是唐僧——三个徒弟的师傅,也是“团魂”。唐僧代表着团队的目标,就是要取得真经,这支撑着他不被任何妖怪迷惑,甚至是想跟他结婚的女儿国国王。更重要的是三个徒弟都是被唐僧救的,与他有师徒之情,唐僧才是团队的主角。要是唐僧动了别的心思,三个徒弟没了支柱,也会各回各家。

师徒四人的互相信任也十分重要。如果四人各怀鬼胎,互不信任,也早就散了。比如火焰山一难,悟空独自去借扇。假如猪八戒觉得他已经被妖怪抓走了,团队里没有了最担当的大师兄,自然也会跑掉了。

《西游记》想象瑰奇,寓意丰富,里面也塑造了一个最标准的好团队。虽然现实可能不会如此,但越接近,团队也就越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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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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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接触《昆虫记》,还是小学时的一篇课文。过了这么久,印象最深的还是其中描写作者亨利法布尔那观察细致入微,孜孜不倦的科学探索精神。

相信每个人读完整本《昆虫记》,都会不禁感叹它包罗万象的内容以及富有诗意的语言。它不像一般的学术论著那样枯燥乏味,作者用了大量栩栩如生的比喻和拟人使它行文优美,朴实清新,让人感受到一股生命的活力。而我认为,这本书之所以能被世人所传颂,也是因为它富有人情味。这部作品表达了对生命的敬畏与关爱,以及对生活的深厚感情。

而令我惊奇的一点是,现在再一次翻开这本书细细品味,吸引我的不再单纯是作者伟大的精神,还有作者对昆虫无微不至的观察和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了作者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在他描写的蜣螂捕食中有一段对蜣螂相貌的描写令我印象深刻。“他整个身躯一副安详状,同极其准确的欲为之杀人机器的前爪相比起来反差极大,他的腰肢异常地长而有力,其功用就是向前伸出狼夹子,不是坐等送死鬼,而是去捕捉猎物。”

读着这一段,我眼前仿佛出现蜣螂那蓄势待发的样子以及充满野心的眼神。从前心里对蜣螂的厌恶也渐渐消失了。其实转念一想,昆虫与人又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呢?作者通过被赋予了人性的昆虫反观社会,传达出对人类社会的见解。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世上不乏有为人们带来益处的昆虫。它们不应该因为小部分害虫就每次被提及,都遭到人类的白眼与嫌弃。我们应用人性去看待昆虫。谁的生命都应当得到尊重。

大自然的奥妙是那么无穷无尽。正所谓“生活是写作的源泉”,我们也应学习法布尔那样,在现时代热闹喧嚣的都市生活中发现大自然的美,发现生活的美,对生活世事有自己独特的眼光,学会对任何生命尊敬与热爱。乐于观察,坚持不懈,记录事实。也学习昆虫的自强不息,看到它们平凡生活里的智慧。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也教会了人们尊敬与热爱生命。这不仅仅是一部科普著作,也是一篇用生命之美谱写的优美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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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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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读后感想:《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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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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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好书,它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所写的《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可好看,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口气就把这本书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所小学和一个小女孩的真实故事,故事发生在第二世界大战结束前的东京。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宗作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的怪怪小豆豆慢慢变成了一位大家能接受的小孩子。

小豆豆的妈妈终于找到了一间学校,哪天她的妈妈特别打扮小豆豆,要带她去面试,她们来到一所叫“巴学园”的学校。小豆豆和小林宗作校长第一次见面时她就和校长一起足足说了4个小时了,可小林宗校长还是可蔼可亲地听着小豆豆说她以前在别的学校的事,这位校长可真有耐性。

当小豆豆来到自己班里后,才知道原来教室是用电车改造的,座位又是可以乱坐的,她觉得很有趣,和之前的学校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又认识了一些新的同学,有泰明、阿泰、美代、大荣君,天寺君……。吃午餐时更加有趣,校长在礼堂大声喊叫着“同学们,今天你们有没有带山的味道,海的味道来上学没有啊?”小豆豆觉得很稀奇,什么叫“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呢?原来山的味道是土地上长,海的味道海里养的。小豆豆今天一打开饭盒,原来妈妈帮她做好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的菜式,她心里很高兴。

让我最羡慕的是小豆豆去温泉旅行,那里叫伊豆半岛,她和同学们一起在那里泡温泉,玩耍。那泉水很舒服,美妙极了。

小豆豆的生活无忧无虑的,要是我自己能像她一样就好了。我希望我也有这样的学校,也有这样的同学们。我能像小豆豆一样吗?

我渇望着,等待着实现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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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成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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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父与子》的漫画书,漫画非常有趣,处处蕴藏着父与子之间深深的爱。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心爱的圣诞礼物》这个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儿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父亲买了烟斗、领带和手杖送给父亲,而父亲给儿子买了玩具枪、自行车送给儿子,他们俩都为对方收到礼物紧紧相拥,泪流满面,都为对方对自己的爱感到幸福。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故事,可体现父子对儿子的爱。日常生活中,爱不是要做一件很大的一件事,才是爱,只要我们仔细地观察,我们就能感受得到。

有一次,我看书睡着了,没盖被子,妈妈下班回来见我没盖被子,马上轻轻地给我盖上。这虽然是一件小小的事,但也是一种母爱。所以说生活中的爱很多很多,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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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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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苏菲的世界》,我深深地长舒一口气,全书四百八十七页的阅读旅程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回想着苏菲的世界中的一点一滴,印在我心中的不单单是那个十四岁的女孩。

在《苏菲的世界》中,我第一次读到了柏拉图曾说过的那句话:“哲学始于惊疑。”它告诉我,不论谁,倘若对这个世界和人生不曾有过惊奇和疑惑,就不会开始哲学的思考。

书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这个世界好比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白兔,所有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人们一开始对这种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也就会逐渐沿着细毛滑回到兔子的毛皮,他们觉得非常安适,便不愿再爬回柔弱的兔毛顶端。

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所有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而对于大人们来说,这个世界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话莫过于“我们今天的股价涨了么?”“白菜现在多少一斤?”“某某电影票房好像过亿了!”等等。大多数人因为忙于日常生活琐事而使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受到了压抑。难道我们就只能生活在这种整天谈论菜价、争议股票的世界里么?

哲学才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良方,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这条危险的旅途,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以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在《苏菲的世界》中,艾勃特化身为艾伯特向同样化身为苏菲的席德进行了哲学启蒙,一堂堂哲学课变成了悬疑与破案,虚虚实实,似梦似真。

帕梅尼德斯想要揭穿各种形式的“感官幻象”,恩培窦探索着四种基本元素,即使因为哲学理论而被迫离开雅典的安纳萨哥拉斯也仍对大自然的组成提出疑问,德摩克利特努力证明组成各种事物的是原子;希波克拉底坚持着“医学伦理”;苏格拉底重视良心,真理,仍旧反对诡辩学家;柏拉图研究着双重性质的人;亚里斯多德又对柏拉图的理性论提出新的质疑……自古至今的西方哲学家,每位都在不断探求中得到新知,每位都充满着对世界的好奇心,他们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的戏法看个究竟,弄个明白。

同在一片十四岁的天空下的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朝向兔子温暖舒适的毛皮深处滑去:我开始习惯这个社会,习惯这个世界,从未去考虑过更深刻、更有意义的问题。一本《苏菲的世界》,一群哲学家拦住了我,他们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拽回毛尖,在那儿,在兔子的顶端,希望我也能以崭新的眼光度量生活。

葛朗维格曾说:“真实启蒙之于人,如同阳光之于土。”《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每个人对生命的好奇,带我们爬回兔毛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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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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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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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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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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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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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很多书,很多名著,可是只有《活着》让我有很大的感触。它讲述的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人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后悔,可能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里面的主人公徐福贵因为好赌,从有钱人变成了穷人,从此他的生活就这样的不好。要是他不好赌就不会变成穷人,就不会每个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世上了。要是他珍惜他有钱人的生活,好好的利用他的钱,就不会落到这种地步。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好好的利用我们现在身边的东西,不要让自己后悔。我们读书就是这样,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的利用时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未来的自己过得幸福;不让未来的自己恨现在的自己;不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主人公变成穷人后,他后悔了,他努力的工作,想让生活过得好一点,可是命运却没有让他的生活变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反而让他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人。现在我们不好好学习,等老了才知道后悔,可那时候时间已经不可以倒回来,不可能让我们再读一遍书了。所以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这不仅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也为了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不能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让他们伤心。好好的利用现在所拥有的,不要浪费了,不要自己后悔难怪。

人知错能改是好事,可是要早点知错,不然就来不及了。主人公要是在他妻子叫回家时就不赌了,好好的做人就不会以悲剧收场了。我们可以学习主人公的知错能改这样的精神,不过要早点。人主社会要知错就改就是好的开始,就看你是否努力,当时的社会怎么样了。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没有偏心那一个人,都是依靠自己的,看你是怎样选择的了,人有很多条路可以选择,每个选择都决定你一生。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只剩下福贵伴随着一头牛在阳光下回忆。他的亲人因为天灾人祸先后离他而去,让他孑然一身的活在这个世上。但是他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他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就要学习他坚强不屈的精神,不抱怨命运,以友好的心态面对不乐观的生活.不管我们遇到了怎样的困难,都要乐观的面对,都要勇敢的跟困难做斗争。

生命是父母给我们的,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就像《活着》里的主人公一样,亲人都离他而去,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父母都还在身边更应该活着,努力的活着,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贡献,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主人公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经历的越多,懂得越多。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让我们通过苦难体会了生存。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福贵带给我们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我们要像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他坚强不屈、知错就改的精神,不要害怕苦难,要勇敢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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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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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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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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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吟诵着这首《临江仙》,激发了我阅读《三国演义》的兴趣。这个暑假,它伴我哭哭笑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各霸一方。刘备,曹操,孙权,结四方人才形成了三足鼎之势。大都督司马懿掌握兵权,吞并了三国,建立了晋朝。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十分重义气。我敬佩刘备重兄弟情义,欣赏关羽的义薄云天,最令我钦佩的人是诸葛亮,他勤奋好学、料事如神,初出茅庐,便火烧博望、新野,杀得曹操打败而归。之后舌战群儒、火烧赤壁、六出祁山、七擒孟获……直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不仅战功显赫,还有着高尚的品质,从他身上我深受启发。

首先,我要意志坚定。诸葛亮北伐曹操时,受众多人阻止,但他依然不放弃,完成北伐。我们也要像他一样,在学习上、生活中,都要怀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其次,我们要勇敢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在火烧赤壁、商量对策时,许多谋士、武将向周瑜、诸葛亮提自己的看法,但是,诸葛脑有自己深思熟虑的想法,不被别人的意见左右。我也要这样,遇到问题时,要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相比之下,武力高强的吕布,虽然英勇,但见利忘义、有勇无谋,不会分析局势、独立思考,经常被人贿赂、蛊惑。人送外号三姓家奴!最终葬身白门楼。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三国人物,令我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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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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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有一朵茶花。它未享受过阳光的沐浴,未享受过清风的抚摸,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比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不过任何旺盛的生命都有终结、堕落的时刻。

她就是这朵茶花,一朵生活在阴暗世界和金钱世界的茶花,一朵没有由真爱浇灌的茶花,又是一朵红颜薄命的茶花,因为最终,她患上了不治之症,带着她那花容月貌而死去。生前的她,无时无刻不过着放荡的生活。她,玛格丽特,一个在烟花柳巷的风尘女子,一个最终身染重病可怜的女子,一个过惯了穷奢极侈生活的女子,不过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她内心的空缺,她,是可怜的。但是,玛格丽特也有可敬之处,我敬佩她的不是她的家财万贯,而是她的乐观。她每天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管天气怎样阴暗,不管心情怎样沮丧,她总会从阴影中走出,并在第二天的早晨,那一丝微笑又如月亮一般挂在她那小巧玲珑的鹅蛋脸上。她生前虽极其奢华,家产有百万,但她死前也最终明白了这个最简单,但很多人却极难理解的道理:金钱只是一种物质,而不能成为精神的寄托。

她的遭遇,她的凋谢,让我嘘唏,并深表同情。这是个悲惨的结局,不过我认为最惨的不是女主人公的死,而是那个社会,一张张丑恶、自私、爱慕虚荣的面孔,说到底,她此生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诺曼底的乡村姑娘,而并不是曾经乘着豪华马车,随便买件昂贵的首饰,就能闹的满城风雨的玛格丽特。“死去元知万事空”,即使你以前的生活比玛格丽特还要富有,但是死后又能带去什么?所以,请保留一颗纯朴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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