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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关于宪法的征文:法律在身边(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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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500字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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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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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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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是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

法律,与青少年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听到学生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是因为车主的缘故,而另一方面则是学生的缘故。其实,我们走在马路上也是和法律一起行动,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就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做到。如果我们青少年违反法律,受害的不就是我们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我们青少年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帮忙,因此有些学生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钱财,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这种行为非常严重,法律会毫不留情的惩罚你!我们要时刻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名十九岁的男孩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竟然提刀砍父亲!而且,他玩一个155级的顶级角色,每天在线十小时,练了半年,在游戏中开销、花费点卡和在网络上购买装备总计1、2万元左右。现在,因为沉迷于网络而杀人、抢劫的例子数不胜数。他们不听家长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象的事情来,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才知道闯了大祸惊慌失措,痛恨不已。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法律会毫不留情的裁制你。

在守法律的同时,还懂法的学生。自然离不开学校,家长和老师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如果我们犯了错,父母也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对的。我们用法律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这样,我们才做到与法同行。

在人的一生中,总有互相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快乐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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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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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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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弘扬宪法精神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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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讲的宪法一词是怎么来的呢?最早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原意是“解决纠纷”、或是“组织”等,后来又被日本人将它翻译成宪法。在古罗马帝国把宪法看成是皇帝颁发的“诏令”、“大敕令”、“谕旨”等。我国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比如在国语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之说。但这些外国的、古代所说的宪法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宪法是完全不同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所以现在我们讲的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就是一个根本大法。

这部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有序言、四章、138条。

第一章《总纲》,主要规定了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各民族之间一律平等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行政区域的划分等根本制度和一系列的基本国策。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总纲》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原则规定的延续。它规定公民在法律、政治、人身、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公民对国家、社会以至家庭内部等方面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规定公民在享有自由和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主要规定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组成、任期、职权和组织活动原则。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主要规定国家标志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我们国家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宣传宪法,那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但要知道制定一部好宪法那是不容易的,可以这样说是经过长期斗争,用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才换来的: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计算,在围绕国家制度这个问题上,就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阶级所要求的不同的宪法,第一种是从清朝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所制定的宪法,第二种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盼望多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第三种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这部宪法直到1954.9.20才获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名称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在以后的日子里又曾经多次修改过宪法,因此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部真正能够体现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宪法那是不容易的,我们应当备加珍惜和爱护。

同学们弘扬宪法精神是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向我们提出的目标,因此只有弘扬好宪法精神,才能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让我们运用好宪法所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履行好宪法所规定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为促进个体生命的张扬和健康发展,为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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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运动会征文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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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星期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学校举行第十三届校运会。

比赛的项目可多了!有赛跑、垒球、立定跳远、跳高等等。

比赛开始了,先是男子60米赛跑,从低年级轮起。他们昂起头,正做着赛前准备,有的扭扭脚,有的活动活动手。然后拱着腰,做好赛跑的姿势。听到裁判员的枪声,就争先恐后地跑起来。

好不容易轮到五年级。我们班的代表杨础荣同学胸有成竹、精神抖擞,一点儿也不紧张,“预备,开始。”“砰!”枪声一响,各班的运动员们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这时候,四面响起了“加油,加油”的有节奏的啦啦声,在这紧要的关头,我干脆站起来。开始杨础荣还遥遥领先,渐渐地,二班的一位同学超过了他,并且将他远远地甩在后面。我心里暗暗为他着急:杨础荣,千万别输啊!果然,杨础荣并没有放弃,反而更加使劲向前跑。5米、4米、3米,近了,更近了。忽然,杨础荣猛地向前冲,终于又超过了他,第一个踩到终点的彩线。杨础荣高兴极了,一蹦三尺高。我也松了一口气,为他感到骄傲。连老师们都称赞他:“杨础荣是第一个打破我们校运会赛跑的记录,真了不起!”杨础荣听了,不好意思的抓抓头。

比赛继续进行着,同学们有的垒球,有的立定跳远,还有的跳高,他们都想为班级争光。

校园的一阵阵欢呼声,在慢慢地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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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宪法在我心中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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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雹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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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说说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征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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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真是一点不错,如果人世间没有法则,那岂不是乱了套了。所以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很多法律,比如:《劳动法》、《经济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而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也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叔叔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我们都叫了小强,他家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给他20元的零花钱,他经常请一些同学钱,时间一长,被一个五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故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好朋友。他们有时候在校外打人,有事一起扛。

有一天,五年级的大哥可还小强去了一个小学生不该去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给了小强一个游戏,小强就知道怎么玩了,而且也对这个感兴趣了,小强拿出了身上所有的钱玩了个痛快。

今天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叫小强来回答,可小强回答的是:“先按密码,再按空格,”老师一听,就知道了小强去了网吧,就告诉了小强的妈妈,小强的妈妈知道了以后,就想和小强谈谈,可是小强根本不和他妈妈谈,小强的妈妈没有办法了,只好给小强零花钱了。

小强把妈妈不给他零花钱的事告诉了那个五年级的大哥哥,五年级的大哥哥给小强出了一个好办法,让小强偷他家的存折,小强答应了,小强等父母睡觉的时候,他把存折偷了出来,小强知道存折的密码,所以他们很快已经身无分文了,小强只好在去偷钱了,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买东西,可是她的钱包放到了桌子上,小强马上把钱包偷了过来,就这样,小强边玩边偷,最后还是被警察抓了起来。

小强很后悔,可是世没有后悔药啊!就这样,小强被判刑了。

看吧,遵守法律对我们很重要,我们离不开法律,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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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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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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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宪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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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人都会写的两个字,可它包含了多少含义:公平、正义、庄严......它就像天坪,维护正义,惩罚邪恶。法律是值得信赖的。

上一 个星期,我们学校举行了安全知识竞赛,让我初步懂得了一些法律知识。在这个星期一升旗仪式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上周我们举行的那次安全知识竞赛,只是 简单的让我们认识一下安全的重要性,以后还有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去学习。”是啊,要想懂得所有的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学法、知法对我们来说 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有些人认为法律学不学无所谓,那些不法分子抓住了人们不学法律的特点,任意干些违法的事,让人们的损失很惨重,这就是人们不重视法律的后果。

法律在我心中,是很伟大、庄严的。让我们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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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000字

全文共 2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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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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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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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我们都要与宪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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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宪法在我心中征文900字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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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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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弘扬宪法精神征文700字

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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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1982年宪法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确立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标志着国家生活的法治化、制度化。30年来以来,公民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行使权力、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宪法实施的过程也是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性文件,它既规范国家权力的合法运行,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公民生活紧密相关,宪法实施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逐步深入,宪法所确定的原则和所规定的权利内容逐步走向具体化、程序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其中所包含的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监督权力等,都体现了宪法精神。深入理解宪法及其精神,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体现国家理性

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照宪法治理国家,这就意味着国家治理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必须将宪法精神、宪法规定贯穿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出发点,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科学发展观反对GDP崇拜,努力实现“正义的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注重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这与宪法精神是一致的。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这种确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从集权到分权、从人治到法治、从身份到契约的宪政发展过程。目前,中国经济总量的世界排名跃至第二位,与之相伴随的是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其中就包括法治水平的提高。“中国模式”的成功不仅是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也表现在国家理性、公共治理的进步。

宪法精神的第一要义

宪法是专门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关系的法律。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宪法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在宪法语境中,一切权力都是有限的,无边界的权力是不存在的。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首先是在政府行为中体现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在公共决策、公共事务中,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公众参与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政府的权力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审计、问责等戴在政府上面“紧箍咒”越来越多,权力运行越来越透明。

当然,单纯依赖于外部监督并不能造就伟大的政治家。只有具备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的人,才会成为理国善政的出色领导人。柏拉图说:“只有那些最能遵守国家法律的人,才能在这场考验中获得最高的荣誉,他将被任命为最高的官职和众神的首席执行官。”

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本源和目的。宪法既宣告了公民权利,又严格限制国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公民与政府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如何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一个紧迫课题。

宪政学者蔡定剑说:“只有让宪法活起来,使宪法走向社会生活,走向大众心中,成为真正保护公民权利的手段,全社会就会重视宪法,把宪法作为最高准则,中国走向宪政社会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宪法观念只有深入到公民心中,宪法实施才能成为全体公民共同的努力。通过参与政治、参与听证、参与监督等方式,公民个人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权力部门对公众意见置之不理、对群众关切漠然视之已经成为不可能。公民的权利诉求是政府决策考量的首位因素。

宪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是人民意志和智慧的体现,是对国家权力运行、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利益平衡深思熟虑的设计。宪法的至上权威,不仅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更重要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既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又体现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的执政准则,也体现了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内在规律。

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确认和保障。宪法至上,不只是确立一种法治理想,更重要的是付诸法治实践。只有坚定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才能消除长期封建专制历史留下的影响,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从根本上防止“文革”不再重演。党只有率先尊重和维护党的权威,才能保持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才能有效避免执政危机和风险。

“徒法不足以自行”。社会生活是宪法的基础。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大力构建宪法文化。宪法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和社会生活之中。宪法里面蕴含着高度的政治理性、深厚的人文精神和精致的法律技艺,决定着时代的思想高度、社会的共识程度,影响着政府和公民的价值判断。宪法文化的意义在于引导人们用宪法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塑造灵魂,提升素质。宪法所提供的不是工具理性,不能用功利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宪法,而是要形成价值理性,将宪法价值转化为幸福生活的制度力量和意义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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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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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知识,宣传宪法地位,2014年12月5日中午,物电学院2014级青马班特举行弘扬宪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辅导员王巳卉主讲,全体青马班成员踊跃参加,认真聆听关于宪法的相关知识。

王巳卉老师从国家立宪日的由来开讲,系统而全面的阐述了宪法的由来和世界上最早的宪法以及宪法的意义,她说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顶天立地”的重要作用,学习宪法,对我们日后的学习与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之后,王老师通过对齐玉苓案的分析,进一步形象客观的说明了宪法对我们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保证。最后,王巳卉老师带领大家进行宣誓,使宪法的神圣与庄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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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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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无意间看到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便把它拿出来读。读着读着,我便联想到了真实的事。

就好像我前几天看到了一个新闻,一个小女孩,被她的父亲硬拉去巡游表演站在菜刀上耍杂。那个时候她才和我们相差两三岁,却被她父亲拉去表演杂技,不让她学习,把她当作赚钱的工具。这让我十分气愤,一个家长竟然会为了赚钱而放弃自己女儿的大好前途。我就想起了“未成年人应该有学习的权利”。有了这条法律,就可以吿那个小女孩的父亲。

哦,还有以前,我妈妈习惯要看我的作文本,要知道我写的是什么?什么时候写的?不然誓不罢休!就算我把作文本藏起来,我妈妈就算是翻箱倒柜,也非要找到我的作文本看完之后再睡觉。我实在不给?哼哼!我妈妈会让我喝“美味”的小棍汤,再让我把作文本上交。但是,从我看完这本书时,我就理直气壮地对我妈说:“妈妈,您不能再翻我作文本了,不然就叫‘侵犯个人隐私’了,您要是打我,这就叫‘家庭暴力’!”我妈被我的话给惊呆了。从那以后,我妈妈就没翻过我的作文本了,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还有一个,是老师告诉我们的。一个男孩,上高中还是初中的?不记得了,他原来成绩很好,排前几十名!但是后来成绩却下降了,降到几百多名!一次开家长会,才知道那个男孩是玩得成绩下降了,老师叫家长不给他玩,家长就诉苦:“如果不给他玩,他就脱光衣服,只穿一个三角裤头,站在外面威胁我说:‘要是不给我玩,我就一直站在外面,冻死拉倒!’我就只好给他玩了。”老师也没办法了。认为这是叛逆,为了玩不择手段,我也对他无语了。

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让我懂得了更多的法律,还让我知道如何运用它们。原来,法律一直在我身边。

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只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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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宪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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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外国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是一个原因:中国和外国的法律执行不同。

中国被称为“法律最完备的国家”,因为中国的法律十分的完备几乎概括了所有的方面,但是同样中国又是执行法律最宽松的国家。也可以说有些法律在那些做生意人面前是无所谓的,因为这些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对他们起作用。

在美国有着一种在中国看来是疯狂的举动——美国的商人都争着交税。中国商人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争着交税,因为他们不知道不交税的严重后果,因为他们没有由于没有交税而被罚,这一切就是因为中国法律的不严格执法性。在美国可能你现在还是一位百万富翁,而就因为少交了一元的税收明天你就会身无分文。可能明天你会成为一名穷光蛋、你会跳楼自杀而一切这就因为那一元钱税收。

而在中国就是通过偷税漏税赚钱的,如果不偷税漏税那才有问题呢!因为漏税一个店铺可能被罚一万元而他偷税漏税则可以赚十万元,去除罚的钱他还能赚到九万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漏税呢?如果他偷税漏税赚了十万元而罚他二十万元那么他还会偷税漏税吗?我想这个答案不难回答,除非又缺心眼的店家。

同样,在中国汽车超载也是罚款。因为你要罚款所以我要超载,因为你罚的多所以我要装的更多。这一切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超载赚的钱与罚款的比值可达2:1以上。在美国同样是面对超载,美国的方法就“大度”多了,他们不罚款。在美国一旦超载则会被限制“永久剥夺驾驶权”而且车子还会被没收,不再归还。哪个人会冒着永远不能开车的危险而去超载呢?

在国际排名中中国的拆迁比值与第二名可达2300:1。也就是中国拆2300平方米排名第二的国家才拆一平方米。而在排在末尾的法国在近一百年里所修补的路面不到10㎡。因为在中国你建好路在把路拆了可以赚很多,所以有人形象的称工作人员为“扒路军”。在法国一旦你的公司承担了某处公路的修整就必须小心,如果你是造假修路可能你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合同很轻松的找到你。

在国外对建筑的资料是十分详细的。例如山东的一所大学的一栋主校楼是由德国建造的,而在几个月前德国的那家建造公司打来电话:“你好,我们公司所建造的那栋房屋已经一百年了我们建议对它进行维修。”

看了这些你有什么感悟呢?中国的未来就在于去改变这些落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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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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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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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宪法在我心中优秀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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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从上学到毕业后上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也参加过很多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觉得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法律等问题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直到有一次,我所带的六年级学生中,有一个家长觉得他女儿小学毕业了,所学的知识够用了(他觉得),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校长联合镇法庭的人员,给家长讲解了宪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使家长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991 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依法制止家长让孩子辍学的事情发生后,我才深深思考: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都要依法行使。因为我们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律意识较模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后来主动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 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 , 宪法在我心中 , 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 , 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 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 , 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 , 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 ; 相反 , 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 , 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 , 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 , 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 , 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 , 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 , 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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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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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法在我身边》一书。看了它,使我深有感触。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章是第一章的第四课:《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它在开头讲了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六(1)班几个同学在踢毽子,有一个小男孩不礼貌地喊了张同学的外号:“胖妞”。张同学刹那间脸红到耳根,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

看了这段,我忽然想到一个古训:“君子不失色与人,不失口与人。”意思是说,有道德的人待人应该彬彬有礼,不能态度粗暴,也不能出言不逊。小男孩就不礼貌。

他心直口快地喊出别人难听的外号,有没有想过张同学的感受?一定没有,如果有的话,他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喊出同学的外号了。叫别人外号时要先想想,如果别人叫你难听的外号,你心里舒服吗?你不舒服别人又怎么能舒服?正如俗话所说:“礼到人心暖,无礼讨人嫌。”

不要以为叫一声好玩,其实,你伤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宪法》第38条。

看了这个,你知道叫别人的外号是犯了人格权吧?虽然是很小的事情,但这也是不对的。

那个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不给同学起“外号”,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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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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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法律,人们首先便会想到“公平”、“公正”这两个词。因为法律既像一把尚方宝剑能斩断一切罪恶,又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看清一切善恶。

而所谓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也分为宪法、经济法、刑法、医药法、民法、海洋法、行政法、劳动法等。

而其中民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需要我们去重点了解和学习。它主要强调和说明了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对孩子做出那些保护,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在社会、学校和家庭该如何理性的保护自己。

其中的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一条我就觉得很好,因为如果公开,那个犯法的未成年人就可能因觉得丢脸而自杀,或者因气愤而不专心悔过,又或者他因此受到歧视而永远抬不起头……

尽管法律是严酷的,但从这十几条中便可以看出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因为大多数都是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着想。所以,我们要学习和牢记法规,让法律伴我们成长,成为我们成长路上的保护伞。

把你的“尚方宝剑”磨好吧!把你的“火眼金睛”擦亮吧!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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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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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国家宪法日,学校请来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李莹法官,给我们讲题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自我保护》的讲座。

讲座开始了,李法官拿出一个锤子,我们的目光瞬间被吸引,她说在法庭上,敲一下表示开庭,两下表示肃静,三下表示结束。随后,她又拿出法袍和庭警的帽子,我们班的李佳也上台试了帽子,好酷!

在开讲法律前,李法官特别提到关于“辣条”的事,告诉我们辣条含有很多对身体不利的物质,曾有人因中午吃了辣条下午便死亡了。这样的忠告太及时了,因为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同学都对辣条情有独钟,今后,对于辣条,我恐怕连碰都不想碰了。

之后,李法官讲了一些真实的案例。其中一件事“小康过生日”,里面的小康用折叠刀杀人,小冬用砖块和拖鞋打人,小王把他们藏在自己家里,小谢帮助他们逃离。他们几个都有罪,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听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首先不能故意伤害他人,当朋友做了错事,来找你帮忙的时候,不能为了义气而帮助他躲起来,而是要劝他自首或告诉他的家人。

李法官希望我们不要出现案例中的违法行为,不然既丢了自己的脸面,又要被关在监狱,还要被罚款,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让父母痛哭流涕。

犯法真是毁灭终生,毁灭理想,毁灭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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