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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20篇汇集20篇

书,启迪了人类的智慧;书,开启了人类智慧文明的智慧门;书,让我们的知识面越来越广。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读书的经历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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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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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它讲述了一个淘气可爱但不诚实的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在书中,小木偶匹诺曹被负有了生命力,它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诚实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他到底经历了那些事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卖掉了他的爸爸给他上学用的识字课本,去看马戏,马戏团团长给了他几个金币,让他带给他的父亲,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他跟着两个骗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在途中,他遇到了强盗,被吊在一棵大树上,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就在这时,一个长着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他十分感谢解救他的小仙女,于是他决定和小仙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把匹诺曹的爸爸也接过来住。但是,匹诺曹背叛了小仙女,他又和那两个骗子去那个地方,因为那两个骗子告诉他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他就会得到无限的财富······就这样,匹诺曹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和自己的爸爸团聚了,而且他还成为了一个小男孩。这其中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匹诺曹在鲨鱼的肚子里遇到自己的爸爸时,他居然带着自己的爸爸逃出了鲨鱼的肚子,匹诺曹做的这件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也不得不仰慕他,尊重他。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匹诺曹一样,做错了事情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要知道,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我还要学习匹诺曹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试想一下,当匹诺曹决定要冲出鲨鱼的肚子时,他一路上过关斩将,最后终于带着自己的爸爸走出了鲨鱼的身体,这多么了不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匹诺曹,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我们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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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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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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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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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完之后我深受感动。

本书描写的主人公是沙皇统治时期,一名意志坚强的青年——保尔·柯察金,他加入“工人反对派”,与德军作斗争,与内战者搏斗;加入革命队伍,抗击波兰入侵者;加入修建铁路工程队伍,给人民运送粮草、食物、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保尔在革命中光荣地加入了“布尔什维克”共产党,并担任过共青团书记等职务。因为受伤住进了疗养院,由于病情恶化,24岁的保尔已经全身瘫痪,可他却在病床上写出了一本关于骑兵师的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别人在受伤后,对自己康复不自信,心情很沮丧,好像已经向病魔投降了,而保尔在受伤之后,别人对他都已经绝望,可他对自己的康复却充满了希望,丝毫不沮丧、丝毫不悲观,保尔每一次都以他那坚定的毅力忍受了下来,在全身瘫痪的时候他也毫不气妥,他的一言一行都似乎告诉我们——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句话将能成为我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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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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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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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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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漫画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个孤儿,生活在旧社会,过着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饥挨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看了让人心酸流泪。

尽管三毛的生活很凄惨,但在他身上展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三毛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看见一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舍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后来他看到老人没吃饱,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叫。

三毛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看到一个高个子大男孩在蛮横地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不顾自己比对方矮一个头的劣势,勇敢地冲上去帮助弱者,回击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有一次,有个小朋友摘桥边的野花,不小心落进河里,恰巧路过的三毛毫不犹豫地跳下河,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三毛孤苦伶仃,有时吃的是浆糊,睡的是垃圾车,受尽苦难,但他始终没有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一直顽强地生活着、奋斗着。

和三毛过的暗无天日的生活比起来,我们作为生长在新中国的“祖国的花朵”,现在的生活真是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本领,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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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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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木偶奇遇记》,他是意大利作家卡尔洛。科洛迪的作品!

里面的主人公是:小木偶 ——皮诺曹 ,翟彼特。主要讲的是:有一个木匠,用一棵神奇的桃木做了已给小木偶他就叫皮诺曹,他会说话,还会走路。有一天他去上学,翟彼特给他了10枚金币去上学,他把金币拿去看马戏团了,回来他却说他丢了,刚说完他的鼻子马上变长了!翟彼特问到底去哪了?小木偶说去看马戏团了!鼻子马上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了!

本书告诉我们说,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才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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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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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知道一个人不能把钱看得那么重要。

葛朗台把金钱看作上帝,临终时也没有忘记让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为了钱他不择手段,经常诱使别人上当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却永远不满足。他视金钱如命,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不说,还让女儿天天喝清水吃面包。自己的弟弟破产,他却在担心自己的钱财。天啊!他是我看见过的最吝啬的人!为了钱他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他这样爱钱,钱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大家不要学他,我们要做一个不贪婪,不吝啬的人。不要为了钱六亲不认,不择手段,这样是不好的。

俗话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不可以爱钱如命。钱,该用的时候就要用,这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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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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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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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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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名着这本小说堪称经典,是一本不可多得珍宝,如果你真的用心去品会、去读。你会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水浒传》用字恰切到位、气势磅礴,是许多作品不可比拟的。如果要和《三国演义》做个比较的话那就是《三国演义》太单板,我读着读者就会睡着。而《水浒传》就不同了,我越读越有精神,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他,想带自己就是里面的一位好汉,带各位好兄弟“替天行道”。虽说这本书被我看过好几十遍,但再次去看的话又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

现在我还在看这本书,百看不厌。如果谁看到这篇文章,有空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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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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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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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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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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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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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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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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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想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www.99zuowen.com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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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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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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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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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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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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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要强,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渐渐的从书籍中获得了做人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固执、不懂得变通的我从书籍中懂得了灵活变通的重要性,懒散,拘泥于时事的我从书籍里明白了时间的可贵。”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金典小说。《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西方取经的路途上,和琼山恶水、妖魔鬼怪斗争的历程,并将所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华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友情的精怪。师徒四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有感、机灵,而且对师傅勤勤恳恳,即使他的师傅会用紧箍咒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他也不会怀恨在心。

而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想下楼与同学们玩,所以把作业都乱写一通,就和他们一起去玩了。在奥数课上,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我,并让我回家重写,因为这件事让我恨极了那位老师。早上我到教室,也不向她问好,上课时也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极了。老师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我好,我不领情反而记恨她这样是不对的。

我想:我今后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人的建议,改正错误。就像孙悟空那样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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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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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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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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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里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漫画书,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的有趣生活。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大好时机》这幅漫画故事。

一天父与子家中不小心失火,火势越来越大,房子里被烧得一片彤红,你与子为了自己的财产,拼命的把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搬出去,父亲正好把儿子的书包也带了出来。

儿子看见父亲把自己的书包带了出来,就想:如果我把书包都烧了,不用不用再念书了?!现在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儿子赶紧拿出语文书和数学书,趁父亲又跑回家搬东西时,立刻跑到窗旁,准备把书扔进火海。

儿子刚把书扔进火海,父亲就跑了出来,父亲说:“你为什么要把书扔了,书可是精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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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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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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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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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放暑假,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本图书。我翻开的第一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我刚开始读开头,就对它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尼摩船长的探海旅行故事。作者凡而纳以追踪海怪为引子,为我们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这些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读起来使我惊心动魄。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到底是什么样的海怪呢?我带着这个问题认真地捧读了《海底两万里》。这个海怪形状像纺锤,有时候会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大得多,速度比鲸快得多,有时会喷出两条水柱。好多船因为撞到它就沉没了。经过我的深读,才知道传说中的海怪原来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得潜艇。

我仿佛也成了“鹦鹉螺”号上的一员,跟随着尼摩船长和教授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洲和北冰洋。读完了《海底两万里》,我不光认识了海蜘蛛、角鲨、抹香鲸、??、珊瑚还有裙带菜和发菜许多海底生物;还学习了光的折射、海沟、水压等一些海底知识。尼摩船长身上那些机智勇敢、不屈不挠、沉着冷静、细心认真的精神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读了这本书,突然有了一个新的愿望,将来我也想像尼摩船长一样坐着中国自行设计、制造的“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各个海域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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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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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们这些孩子,都不喜欢被父母约束在家,总梦想以后自己赚很多很多钱,然后去环游世界,做一个“流浪汉”。

无论我们这些21世纪的00后的天真梦想哪能比得过鲁滨逊的现实生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我利用假期的时间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使我终生受益。在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故事,它似乎成了我心里安慰的一剂良药。因为我从书里体会到: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而无人解救就必须学会乐观地去改变现状。

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叫鲁宾逊的英国商人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还勇敢地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最终离开了荒岛……

书中的精彩离奇故事情节吸引着我,而我更被主人公的精神感动了。我想鲁宾逊的乐观和勇气是可嘉的,正是因为他有这样乐观向上的心态才能克服孤独和恐惧在荒岛上生存下来。《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1632年一名健康的男婴出世在美国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谁能想到从小学开始鲁滨逊的脑子里就充满了闯荡世界和外出冒险的念头。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只在遨游四海。

鲁滨逊儿时的想法并不是乱想的,而是认真的。长大后他成了一名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在父母的反对下,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去海外历险。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19天后才得以返回故乡。

中途,鲁滨逊凭借着自己的力量,建起了房屋,种起了植物,养起了动物。鲁滨逊花费了很多时间,下了不少的功夫,尝试了很多次,也失败了很多次,但最终他找到了解决的方法,顽强的在荒岛生存了下去。鲁滨逊多么了不起啊!要是把我扔到荒岛,我一定会活生生的饿死的。

有一次爸爸出差了,妈妈又加班。我本想煮点方便面,可我根本不会开煤气,最后把厨房弄的乱七八糟,我只好饿着肚子等妈妈回来。现在想想,其实就是平日缺乏生活常识,如果我和妈妈、爸爸多学学,多参与家务劳动中,就不会饿肚子;如果我能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挑战,尝试学习新鲜事物,就不会这般的狼狈。

我很佩服鲁滨逊,所以想做一个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勇敢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当他面对困难时他并没有退缩,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小岛上存活了下来。

漫漫旅程,海上冒险、奴隶生涯把克鲁索的生活丰富了许多。写落难日记,直到墨水用完;新的发现,原来那几颗种子种成稻子也可以做面包吃……自制工具,他发现生活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种稻子,成熟后还要用刀砍……

就这样面对生活的无奈与前进的拦路虎他毫不退缩,并且还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了孤岛的岛主。

就这样,为了历险,不怕困难的他――鲁滨逊经过了28年的等待,找准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完整本书后,我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乐观,遇到不顺心的事时不再会一味的去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而会调整好心态积极地去面对。并且我想把这份乐观带给我周围的人。读过这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自己的理想;当老师、当空姐、当博士、当一个环游世界的人。孩子吗!总是3分钟热度,长大后谁又能知道你要做什么,你想要什么,谁又能和鲁滨逊一样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要像鲁滨逊学习不做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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