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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最后结局优秀20篇

英国小说一直影响着全球各地小说的形式,获得全球性的看法非常重要。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10部英国经典小说,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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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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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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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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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一个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角色描述

洛熙是寂寞的人。

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他们向往幸福,然而又充满恐惧。

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在游乐场,在大雪中的长椅上乖乖地等候了母亲一整夜,全身冻僵被送往医院急救才捡回性命的洛熙,他童年时的人生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弃组成的。

洛熙是寂寞的,可是他害怕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每当感受到幸福,就是痛苦和被离弃的开始。他以为,只有不要太爱一个人,才不会被她伤害,而爱情本身却又不由自主地使他想要靠近她。

内心的孤独和恐惧,使他成为一个异常敏感,又患得患失的人。就像一只挣扎的飞蛾,又想不顾一切地飞向火光,又怕火光会将他焚烧。

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泡沫之夏结局里,洛熙选择了一个人离开,远远地祝福着尹夏沫和欧辰。

结局尹夏沫跟欧辰在一起。小澄生病须要肾,欧辰要夏末结婚来换。夏末同意。他们结婚当天洛熙割腕自杀,但没死,一直活着。但小澄知道后死都不肯做手术。后来还是做了。但因为肾脏大多损坏,所以....本来夏末不同意以身相许,但后来还是承认了现实(有爱欧辰的因素)。后来夏末怀了他的孩子,欧辰很感动,但以为夏末不爱他,最终决定放她走,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去了机场,想让她跟洛熙幸福,但夏末这时发现自己深深的爱着欧辰,追到机场表白,欧辰很是感动。洛熙虽然离开了夏末,但平静而坦然。结局很美好,只是小澄有点遗憾,死了。 很可惜,不过我喜欢欧辰,但只要看过都会觉的洛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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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婆婆来了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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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婆婆来了是由阑珊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婆婆来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婆婆来了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不到一岁的王天勤名下有了市值近千万的三层小楼后,王老太太坐不住了,得空就逼问儿子:“啥时给俺过户?”

“现在开发商还没给办证 呢。”传志心里有点烦。幸亏开发商开发翠湖湾时有违规问题,致使房产证迟迟交 不到业主手里,才使传志合理地对老娘一拖再拖。平心而论,这小房过户给老娘还真没觉得没什么不合理,母亲养大他不容易,他自己有宽敞的房子住,而母亲住又不方便,这种家常便饭般的拉锯战和动不动就叫婆婆滚的场面以使他毫无颜面。现在他后退了一大步,按何琳要求自己不再享有大房子的一半产权,这区区小房给自己老娘算给他一点补偿行不行?他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名下一无所有也不愿让老娘失望,谁叫她是自己的亲娘呢!从小养成的家庭观、家族观念和孝道让他心甘如此。

看着老婆开心地逗弄女儿,传志愈发郁闷,愈发找不到平衡,甚至隐隐有点后悔,觉得家庭平衡的最重要的一颗砝码在自己手中流失了。在母亲病况渐好之际,他飞快地交 了钱,把侄儿送进一家幼儿园,半年就要三千块钱,好歹也工作几年了,连工资、补贴加奖金,一月也有三千多块,除了何琳手里的固定工资,自己手里也有一笔至少同样数目的隐形收入供随时调度。在严酷的生活面前,男人没有个小金库,就凭老婆的抠门,日子没法想象。

大龙入了托,母亲有了清闲,儿子心里好多了。不过马上来的另一件事更让他开怀,甚至扬眉吐气,他这个部门有一块地皮,通过巧立名目,与私营财团 搞起了地产联合开发,按比例拿出一部分给公务员做福利房,另一部分外销。传志平时在单位勤快、忠厚,与人无争且对上司忠心耿耿,姚之队越是政府部门,越是派系林立,大家平时互相勾心斗角,用尽心机。在这样的环境中能站对队伍并低调做人、积极做事,几年下来,自然深得上司赏识和信任。恰逢老天开眼,让他这个派系此时得势,有了好机会和肥缺,领导自己避讳不能亲自进入,就力推他进入地产公司。除了拿一份微薄的公务员薪水,合作方暗地里给他年薪三十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到时候他投桃报李,给领导几套房,各得其所,就把事情圆融了。

这将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在他寒门之士的经历中,除了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这次也是值得庆祝的质变,从一个小公务员,步入高薪管理阶层,可能是未来职业经理人的起点。也行传志从此开始脱胎换骨。

此时的何琳正在镜中端详着自己,生了孩子,又是哺乳,又是照顾小孩,还得时时为看护家产与楼下的吵架,人不光变得神经质,易怒易燥,眼角都有皱纹了,黑发里也偶尔抓出一个白头发了。她为自己的繁琐、碌碌和苍老,感到灰心和无奈,大好年华整天穷耗在内斗上,曾经单纯文静的她就在这四年的婚姻中流失了,像一杯清水慢慢变成了隔夜茶,一股苦涩恐慌的味道后,渣滓布满了舌头。这让她试着找回自己时多少有些沮丧,回头看看女儿,可爱的天勤正坐在大床 上不断摔打着一只橡皮鸭子,啪啪作响,一边摔打一边看妈妈,突然,小姑娘咧开小嘴朝母亲开心地笑了一下,口水流出来,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如陽光突然穿透陰霾照进洞穴般,何琳一扫心中的积郁,扑上去把她抱起了,鸡啄米似的在女儿小脸上亲了又亲:“臭小猪,臭宝贝,我们以后要天天高高兴兴的,我们不再生气不再戴枷锁了!”

然后她抱着女儿在陽台上看到传志下班回来了,胳膊一甩一甩鸭子似的,这是他遇到开心事的标志。

看他进门,她马上出门,站在楼梯拐弯处,若无其事地惦着女儿。

果然,传志进门后就去他妈房间了,去宣布到目前为止他遇到的最大利好的事情之一——他很快成为一家地产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老太太发出一声暴响,“啊!俺的儿啊,不孬!这次俺一定得俺儿的济!三十万是多少?能买一套小房不?”

儿子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变得如此高大,充满了自豪与成就感:“也就是个首付,两年就能还清。”

“儿啊,你得给你娘买个小房啊!俺这一辈子也算是得了儿子的济啦!你兄弟姐妹来北京看娘也都有个落脚的地方,比住这儿强,刺猬一样,扎人心疼……”

然后是儿子的应和声,“给您买个复式的……”

“啥叫复式?”

“就是楼上楼下。”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俺就带着大龙住楼上!”

……

他永远这样,永远第一个想到讨他娘的欢心,其他人排到后面;永远不知道他的家庭核心成员是谁,有多少;他自己的钱永远是他自己的,永远先满足他潜意识里的家庭最重要的人物。这个人没有长大,还在陰影里,他依然不是个独立、成熟甚至有信心的男人,也行这方面他永远成熟不了,永远在母亲与妻子、母亲的家庭与妻子的家庭中疲于应付。这是他的价值观和潜意识行为,挣多少钱都解决不了问题。她曾经盼着他心灵回归,成为命运共同体,可他回归也回到他潜意识的家庭,新家庭对于他,只是个新家庭,里面的人并不重要。他有一套强大而顽固的家族、血缘、荣耀共享及彼此辅佐的家庭价值观体系,她改变不了的,可能的是她也被同化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小心地遮蔽起自己的幸福和感受,为一帮子人的未来去奋斗,成为一个坚信成功改变命运的族群中的一个支撑,一片砖瓦,在争争吵吵、入侵反入侵中彻底沦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何琳退回房间,轻轻拍着女儿入睡。天勤小嘴巴搭在母亲肩窝处,一个又一个的哈欠,要睡觉了。

这时传志兴奋地上来,先去卫生间哗哗啦啦开闸解压,然后换了拖鞋,捡了个最好的姿势在沙发上坐好——这一过程中还纳闷老婆怎么不对自己发表意见了呢?偏偏何琳晃动着不看她。

这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先咳了一声,“嗯,以后你上不上班也没关系了,在家好哈看孩子吧……”

何琳不说话。

“给你说个事,明后年我单位可能要分房,价格很便宜,白捡一样,到时我们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了,打着滚都住不到边,猜猜我……”

“我们离婚吧!”

连空气都僵了一下,传志愣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一会儿,大声地:“你神经病啊你!”

何琳态度坚决:“我们离婚吧!”

传志火了,“找事啊!你什么意思?你不能等我把话说完?我她妈单位开眼了,天上掉馅饼,砸到我头上了,你一直不挣钱不够维持家用的老公马上要年薪三十万了,还有福利房可分,你发什么神经啊!”

传志简直气得哆嗦,以为她又提高抗衡他新增长的社会地位。但声音如此之大,把天勤吓哭了。

何琳拍着女儿的小屁股,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正好吗?你现在能挣大钱了,翅膀也硬了,不用看我们眼色了,我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你可以做你更该做也一直想做的事了,为你的家族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添砖加瓦吧。我累了,想要清净简单一点的生活。”

传志铁青着脸,“说到底你还是对他们有意见!你一直对我家人有意见,你怎么不想想那是我妈,说的是人话吗?没有她当年的付出怎么可能有现在的我?!”

何琳淡淡地笑,“所以我和女儿决定把你再还给你妈,你和你一大家子彼此更重要,也更需要。我要女儿就够了。”

传志突然有点鄙夷的声音:“你是处心积虑吧,刚把着幢房子过户到闺女名下,你就耍这一招,放心吧,我也要女儿,你的陰谋休想得逞!”

何琳并不着恼,坐在他旁边的床 上,摇着女儿跟他说:“有什么陰谋?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的,倒是让我们陽谋了过来!只许你对你家人亲啊?现在我只是要回了属于我的东西,不使点手段你和你那一家人能答应吗?跟你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泼辣点也得聪明点,不然能让你一家子欺负死。再说,有什么陰谋可耍?反正收益的也是你闺女!”然后端详着女儿慢慢熟睡的小脸,“你要这臭丫头干吗?你家丫头不少了,也行老三说不定也生个丫头。宝贝跟着我起码不会受苦,要跟着一个后妈或重男轻女成性的奶奶那就不一定了。你要恢复了单身,也有了独立户口名额,这名额给大龙或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你还有生儿子的希望啊!唉,夫妻一场,别惦记女儿名下的房子啦,本来也不属于你,现在当你学学我父母,也怕闺女没地方住,送给她了吧。”

姿态摆得很低了,而且何琳少有的闻言细雨,主力打亲情牌。

传志一下就哭了,转身抱住何琳,“老婆,不要离开……不要说的像真的一样,我有错改进……”

何琳像拍天勤一样拍着他的背,“我们在一起并不幸福,你比我还不幸福,隐忍压抑,你想想,到不了三十岁我们就得疯。我融不了你的家庭,我们对家庭的看法差异太大,你没发现我越来越神精质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发脾气、发疯?连我自己也害怕,我怕被……同化,我被同化的结果就是这样,比你家里的女人更过分,对别人更苛刻。但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好妈妈,就像婆婆对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一样,大姐青霞也是一个尽责的妈妈啊!”

传志泪眼朦胧,“老婆,求求你,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补偿你,以后我有能力补偿你了!”

何琳声音更温 柔了,“老公,以后你可以来看女儿,你知道吗?再和你这样生活下去,我每天都有从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猛然想起前天何琳在窗前僵硬的身影,还有她跳楼的朋友小雅,传志心里受到了一场不亚于台风般的扫荡,战栗般心疼,揪紧,同时感动温 度在一点点变冷。在妻子温 情柔和的目光了,他看到了决绝和坚毅。

年轻的父亲摸着女儿的小腿,哽咽了,“孩子这么小……”

“放心,你永远是她父亲,只要你能做到,她永远会有个好父亲!”

这让传志羞愧又安慰,这之前他不是个好父亲,给予女儿较少,女儿快一岁了,他抱的时候比较少,更没喂过她,没换过一片尿布。在他头脑里,照顾婴儿本来是女人的职责,况且是个娇嫩嫩的女婴,他不便好像也不该插手似的。但你一定要把孩子塞到他手里,那他一定会好好抱着;你不塞,年轻的父亲会觉得他已出去努力挣钱养家了,再说母亲不是出场替他照顾了吗?一旦这个婴儿以后不再时时出现在他面前,有了“分开”的距离时,才突然发现原来他做的是那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何琳拿出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大意是:如果有一天离婚,为女儿天勤今后成长考虑,归母亲抚养。让传志签字。

传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最后一搏,“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孩子有个完整的家的份上,再等一等。。。。。。我出去住行吧?出去住一段时间,你再想想,何琳,我们已为人父母了,遇到关系一家人的事要三思而后行,你得为女儿多考虑,我们得学会讲理、讲和、妥协、让步。。。。。我让步行吗?你让我怎么让我就怎么让!你让我妈——不愿见她,明天我就把她送走。你得先提意见,不能一刀切啊!”

何琳倒是很平静,“你快起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

“你在女儿心中应该是有尊严的父亲,不能随便向人下跪!”

传志起来了。

“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为了女儿隐忍到现在。我和她奶奶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即使她回到乡下,这种争斗、争夺还在,时空隔不断,她需要你这个投资成功的儿子回报更多,相比起来我的投资成本很少,却想拥有这个男人的全部,这还不够一辈子的争吵和憎恶吗?我感觉我自己的脾气变了,越来越像她奶奶,经常在一件小事上我们也铆着劲一定要战胜对方,像战胜邪恶敌人一样,彼此之间仇恨、厌恶、深恶痛绝,恨不得让对方发生点什么事快点死。。这么尖锐地对立却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没感觉到事情很扭曲很残忍吗?你凭心想想你自己心里就没点变化就很高兴吗?”何琳自己都意外,有这么平静的情绪。“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酒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传志呆呆的,然后默默走出屋门,到了三楼,站在窗前,展现在眼前的事北京五环内璀璨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里都是幸与不幸的家庭吧?偏偏他的家庭要走到尽头了。低头看楼下暗淡的光线,没想到往下跳,却闪过何琳抱着女儿纵身跃下的惨象,心里就那么一凛。回到卧室,女儿在小床 上酣睡,何琳还在等他签字。

传志走过去把字签了。

这毕竟不是离婚协议,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传志开始修补也不知何时与老婆渐行渐远的关系,当然首先从母亲这里入手,告诫母亲:一、不要与何琳吵,有不同意见,自己搁着。二、不要与何琳有过多接触,去大哥那里或是找邻居打发时间都可以,总之要避免发表有关她的评论。三、有活多干活,不愿干放着,千万不要攀比让她干,她照顾天勤就够了,话能少说就少说。

老太太回答:一、早自己搁着了,说不着。二、俺根本就不想多接触,谁愿意看那张脸!三、俺天天做给她吃,她干啥活了?说啥话,早就不说话了。

凭经验,老太太猜出儿子媳妇之间又有问题了,儿子又被修理了,不然不会这么懦弱熊包。但纸里包不住火,没几天老太太就知道了儿子媳妇签了一份协议,呆住了,这不是典型的放个老鼠夹子让儿子钻吗?偏偏传志这个比老鼠还憨的东西还真把头伸进去!

老太太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准备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单等儿子下班回来,一把拉近自己的房间,“儿啊,你得给俺白纸黑字写上,只要你们离婚,那小房子你转给俺!”

传志苦笑不得,“娘啊,别那么财迷了,没用,那是我和何琳的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同意,就我一个人转不走!”

“你都大方地把这个大房子给她了,她为啥不能让给咱那个小房子?”

传志沉默。

老太太顿觉自己吃亏了,自己儿子一人当不了家,那就说给两人听,理不说不清,不辨不明嘛。

于是晚间饭桌上,老太太特意做了几个好菜,还特意把大龙让父亲接走了。有大龙在,何琳很少下楼跟大家一起吃饭,自己端上去与女儿一起吃。很久了,大家差不多都有点习惯了。

但今天被叫下来同桌吃饭,该何琳不习惯了,不过她已聪明理性了许多,若无其事抱着女儿下来了。

传志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回事,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和呢,自己乐观其成,如果准备开吵呢,他就把母亲带回她的房间,让她单独吃,不能撵何琳了,有女儿不说,反正不能再让何琳让步了。

老太太用公筷给媳妇夹菜,第一次给媳妇夹不给儿子夹,还用公筷把一片菜叶小心地送进孙女的小嘴巴里。非常难得的友好姿态,何琳也没拒绝。

见气氛不错,婆婆语重心长地说话了:“何琳,你们得好好过,有孩子了,传志也能多挣不少钱了,日子也算熬出来了,以后还能有啥困难?往前看吧乖乖,小闺女越来越大,你们还不往她身上花大心思?人这一辈子,年轻时熬日子,年纪大了熬孩子,以前有个言差语错的,你别往心里去,人越老越糊涂,越老越想靠孩子,俺这个老妈子,年轻时正确多,年老时错误多,俺这样说俺,行不?”

传志都惊呆了,老娘在推心置腹剖析自己呢!老人家在深层次地帮他呢!

何琳也吃了一惊,这话要放以前,说不定要泪眼婆娑了,大善莫过于此!现在——嗯?妖婆转性了?真的假的?她没马上高兴,支着耳朵听下去。

“老三也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个人家倍好,五个孩子都找着地方了,俺这一辈子的任务算完成了。以后俺到俺小闺女家住一段,老三有了孩子俺就去武汉看孩子,平时没啥事了俺就回老家,给老大家做做饭,这一辈子也算交代了。”停了一下,依然是诚恳的心里话,“俺这是希望你俩往好处过,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何琳,这个三层小楼也过到妮妮手里了,那个小房你就给了传志吧,你大的,他小的,得让他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

传志连忙打断母亲,“说什么呢?说哪去了?这事你别管,越管越乱,我和何琳的事自己解决,吃饭吧。”

老太太有点委屈,话还没说完呢。

何琳心里冷笑:在与我分家呢!还去武汉给人家看孩子,上次人家门也没让你进!

饭后到楼上,何琳问“你到新公司上班了没?”

“上了。”

“一年三十万?”

“税后,不止。”

“好,你考虑过没有,把翠湖湾的小房给我?”

传志一屁股坐在床 上,“不给!”

“有我一半。”

“有你一半,你住一半!”

“你得考虑我将来一个人抚养孩子。”

“没让你一个抚养!”

“好吧,一人一半也行,你得把这个还了。”

何琳变戏法般掏出一张借款复印件,正是五年前传志打的五十万借条,货真价实签着他的大名。

传志脑袋轰了一下,还有这笔巨额外债呢!自己早忘记了,他清楚地记得何琳说这张欠条丢了。

“一直在我小姨手里,最近才拿到。”何琳不动手色,“要么你放弃小房,要么你还钱。本来你答应给我小房,一半是我的,你那一半这算到你给女儿的抚养费上,这笔款我就不要了。”

传志伤了自尊般暴怒:“房子都给你了,哪还有五十万的债务?你说这五十万哪来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何琳冷笑看着他,“那好,请你再签一份无论天勤怎么样,你都与这房子无关的协议,这五十万债务才算免了,因为你是她父亲,你有她的继承权,律师告诉我这是隐患。另外,你必须签,我父母是把房子送给你我结婚用的,你我又送给了女儿,但这房子本来是我家的,没有你把房子还给谁之说。你没还给我父母,你给了你女儿!”

传志忽然对面前这张面孔深恶痛绝,她早就打算好了,一直在背后处心积虑,而他还打算修复关系和这个女人过日子!“我是不会还得,你别精打算盘太过分!”

何琳很镇静,“我没过分,如果你放弃未来与这幢房子的任何关系,这五十万的债务就当不存在;那个小房子我想要,就算你摆一个高姿态,让给我和女儿,当然你那一半可以折算进抚养费,你并没有吃亏;你进这个家门时空着手来的,只是一个月薪七百多块的小公务员,现在你走出去,虽然也是空着手,但五年后你年薪税后三十万,这五年了也算我培养了你吧。那时你饿薪水都不够租房的,却还供着你妈,你兄弟上大学,你大哥生孩子。。。。。。我没精打细算,只想拿回我的东西,也没过分,我只是不想再这样生活了,近五年,够了。”

传志觉得受了侮辱,“这五年我除了白住这房子,我沾什么光了?什么不是我脚踏实地一手创造的?就因为我凭空得了岳父这套房子,我一直觉得像孙子似的欠你的,欠你家的,我拼命工作,拼命读研,拼命寻找个好前途报答你,你家无论有个什么事,只要用得着我,哪次我没跑的最快?哪次我抱怨过?我也有压力,我一直努力去做,去工作,去挣钱、升职,就是要你们有朝一日觉得跟着我值!你们押对了筹码!我是那个最可靠最正确的人选!可你不给我证明我自己的机会了,你把目光盯在了那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儿上,你还是五年前的何琳吗?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传志疯狂的追问中,何琳没有激动,也没有退缩。没错,五年足以物是人非,她已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时间刻在人脸上的年轮远没有五年来的事件在人心里更显沉重和荒凉,爱情已变成了记忆中的废墟不能回首,现实却像个结实的尼龙细绳在勒紧脖子。

天勤小睡了一会儿,醒了,小姑娘翻转过来支着身子张望,不哭也不叫,明亮的黑眼睛看着爸爸妈妈在冷眼中对望

第二天中午,老何夫妇就把闺女招回去了。不用说,传志又跑到岳父家曲线救国了。传志深信这个和睦家庭对老婆的影响力,他不相信到了今天这个家庭中还有劝离不劝和的。郁华明要退休了,她申请不再带研究生,也不愿出去串联讲课,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和同事老肖合写的一部《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与社会各阶层变迁》上。

老何经常去顺义郊区看房,联排别墅、花园洋房什么的,真的打算老两口退休离开闹区,过休闲的田园生活了。2007年股市大涨,老头挣钱了,股市5500点抛的,这个并不贪婪的人没等到2008年短短五个月下跌百分之四十在哭天抢地。哭天抢地的是郁华清,她二十万元的本金曾达到最高值一百多万元,现在还剩下二十万元,白玩让她恨得牙痒痒。

何琳带着小宝贝回来了,一家人一边逗孩子,一边数落她这个“潜力股”的短视丫头。

郁华清的话最有代表性:“垃圾股,垃圾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支股涨满停,你抛你傻瓜啊?早不丢?只要你这边丢手,立马有人会捡去,信不信吧?”

传志在一旁坐着,经济强大了,人就容易自信心满满,不仅有超强的抗打击能力,也能用幽默的眼光看待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姨的话了。只要能让何琳回头,随便说。

老何也说:“何必呢,孩子都有了,有些事还能都怪传志?成家过日子,彼此就体谅,有些事吵也吵了,就过去了,下次吸取教训,哪像你这样没完没了的?”

只有岳母郁华清没有说话,只顾逗外孙女玩。

何琳显然铁了心肠,“这次我离定了,谁的生活谁知道。我一个人一样带孩子,我又找了份工作,可以把天勤入全托。当年我嫁给他是我自己的主意,现在离开,也是我的主意。”

郁华清急了,把外甥女拉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有点气急败坏:“臭丫头,你脑袋怎么了?单身妈妈有多辛苦你知道吗?你低估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我离婚时你二表哥都十五六岁了,天勤才多大?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冲动是魔鬼!现在传志让你培养出来了,干吗?就为一钱不值的一口气傻了吧唧成全别人?你以为你做慈善呢?你婆婆那死老太婆还能活几年?你气死她不就完了!”

何琳倔强地走出来。小姨若无其事地倒水喝。老何接着说,“日子是磨合出来的,不行再等等,再给个观察期,你心急如火干吗?传志又不是无药可救。传志也是,以后不要动不动一大家子捆绑,这样生活难幸福。”

传志猛点头。

何琳却不理会,“只要我们还在一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有我离开,这个教训才足够让他记住,所以能和他过下去的命中注定是别人。有他油里盐里都伸一手的妈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过清净日子,传志性格太软,也没原则性,改造他是一辈子的工程。我烦了,没耐心了,让我过自己的生活吧,请放心,未来的我再也不会哭着回娘家了。”

传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证:“我怎么没接受教训了?看我行动行不行?以后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带孩子吧,而且我保证单住,搬到我们的小房里,大房合租,租金给爸爸妈妈。爸妈退休了,也需要个灵活钱。”

这话说得既诚恳又是时候,当即受到了在场除他之外一半人赞扬:郁华清和老何。

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僵着了。关键时候母亲郁华明回头说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当年我们没阻止你找这样的人结婚,今天也不会阻止你离婚,只是劝你慎重,为孩子考虑一下。”

传志没有想到岳母因为女儿下跪的事现在还没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谅他,这个清高的老知识分子最后关头没有帮他——没帮他等于帮何琳。在内心深处,没有母亲的压力,何琳以为自己走得没错,父亲只是从一个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问题,小姨则从一个家庭的经济角度看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对的支离破碎的一地鸡毛的情感和麻木到无法承载的灵魂。

转眼大房没了,小房也没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恼怒,什么都让媳妇拿去了,自己和儿子孙子以后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妇怎么也是离,她没必要拖着掖着让着哄着了,直接上了二楼对面何琳。

“俺儿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应该什么也不落下?”

“你觉得他应该落下什么?”

“俺儿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资没养着你啊?”

“很遗憾你儿子虽当官,但官太小,没捞着什么油水,这些年的工资都养着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这些年分明是我养着他,免费提供他吃、喝、睡。”

“这房有俺儿一半!”

“别做梦梦见大头鬼了,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现在是我女儿的;曾经有过你儿子的份儿,但你儿子没福消受,身边小鬼太多,现在物归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儿的钱买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结婚时我家亲戚朋友和我姐给的礼金,你家亲戚的礼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赢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持你,我就给你一半!”

“难道俺儿这几年光忙活了,什么也没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个闺女,他要付18年抚养费;也落下一个年薪30万元的金领,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洒满陽光的椅子上,脚下是素雅的淡绿色地板,窗棂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厅里哗然流逝。这个屋子像舞台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剧在她脑子里回响,以前她是那么气急败坏,充满激情的拉开架势要打一场家庭反入侵战争,一打竟是好几年,房子每一个角落里甚至还有吵吵的回声。现在她只有平静,只有内心溃败后的劳累和淡然,像花开花落,像尘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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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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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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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高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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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创作过程: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融合了多种混乱的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像他所说的:"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就是在这片充满梦幻与神奇,浪漫与纯真,充满生命力的土地上,展现出壮美的画面:站立着无边无际凄婉可人的、激荡着爱情波浪的红高粱;款款流动着的墨水河;伴随着螃蟹散发出的腥甜。高密东北乡的壮美画面对应着作者开阔、宏大、丰满、艳丽、血腥的语言。莫言用这种语言追述了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叙述者以及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时候的那场华丽的战役,表现出细腻独特的生命体验。

小说结局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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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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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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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外科风云小说结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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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下面是外科风云小说结局,快来围观吧。

小说结局: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庄恕和陆晨曦在一起了,当年妈妈的事故也一起解决了.

原来庄恕空降到仁合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诬陷害死人的母亲洗脱冤屈,三十年前庄恕的妈妈在仁合医院做护士,一次事件中母亲被质疑用错药导致病人死亡,从此庄恕一家的噩梦开始了。

当时庄恕的妹妹只有三岁,但是因为不堪的同学嘲笑而不幸走失,七岁的庄恕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失误坚持调查真相,但是岂料势单力薄,即使庄恕的母亲如何执着,真相却依旧没能够大白。最终庄恕的母亲不幸因车祸而去世。

医者仁心但最难面对的也是人心,幸而故事里的医生们,最终都没有放弃,坚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外科风云》小说结局皆大欢喜,因为庄恕不仅为母亲洗脱了冤屈,更是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妹妹,还意外收获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媳妇儿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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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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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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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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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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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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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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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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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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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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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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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妮宝贝的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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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安生》围绕都市中两女一男展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命运的安排,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注定将成为一场悲剧,这是一段是属于两个女孩的成长记录史,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两人生命方式的大相径庭。“七月”与“安生”,一个生性平和,一个遭遇流放。如同人性格的两面,所以尽管互相见证彼此的最初,却依然要做长时间的告别,以致最后永别。

小说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对安生的描述来源于七月男友家明的判断,典型的“安妮宝贝”句式:“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但是她像一颗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安生天生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在故事中她通篇都是较为强势、鲜明,更具有力量的那一个,虽然这种性格让她此后颠沛流离。

七月和安生在十三岁相识,也是完全处于被动之中:“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电影:

开篇在此参照小说,体现了那句:“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两个女孩的性格等设定也忠于原作。

十三岁到十六岁七月与安生形影不离,安生总去七月家里蹭饭,两人一起泡澡、一起去看内衣。有些男孩子气的安生总是要七月脱衣服看胸,正在懵懂发育期的女孩有她们的小困惑,但总体相亲相爱两小无猜。随后两人的成长由于家明的出现而变得迅猛。

小说:

家明和七月第一次相遇是在文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这个被形容为“七月十六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有一个十分青春片的出场方式——在黑板上写字,然后回过头来看女主,笑容温和。

电影:

变成七月告诉安生自己在文学社遇到家明,不展现文学社的场景,反而拍了安生去七月学校找家明警告他:“有个女生看上你了,最好给我老实点。”

七月主动在图书馆里亲吻家明,也是书中没有的情节。

在《山楂树之恋》里以纯情形象示人的周冬雨,演起安生来倒也是不含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抽烟喝酒泡吧一样不落。

小说:

书中曾经衍化出另外一个象征七月与安生不同命运的意象,就是三人在登山探险旧庙时,家明给七月与安生买的不同玉镯。安生的白镯子与七月的绿镯子刚碰到一起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为安生的死亡埋下伏笔。

电影:

这一场戏只展现了家明与安生之间感情进阶升级,玉镯这一线索被完全抹去。因为小说与电影在后半篇幅,特别是结局有很大不同,电影改写了小说里两个女孩的宿命。

小说:

在安生发现自己对家明的感情已经非常明晰之后,她选择离开去闯荡,从海南到广州到上海一路北上漂泊,不断给七月写信,地址总在变化中。

电影:

也以两人的离别为重头戏,快速闪现安生在不同地方的艰辛经历,以及七月平淡安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

小说:

随后家明去西安做项目,七月一直等他回家结婚,家明迟迟未归,七月发现他与安生在一起。两个女孩在离别之后本就走上了不同道路,疏远而隔绝,至此闺蜜终于开撕——“七月凝固了全身的力量,重重地打了安生一个耳光。”

电影:

没有沿用“打耳光”的套路,改成七月用花洒把安生浇得全身湿透,向安生示威,宣示家明的主权,种种寄生在罅隙中的情绪猛然翻覆上涌。七月爆发,两人大吵一架。

女生之间的感情复杂不合逻辑、相爱相杀最能形容透彻,外人的确难以体会。她们只有彼此,但又相互嫉妒、相互忌惮,相互恨。羡慕对方却不能成为对方,更无法再像小时一样共有一个外界无法打破,只有彼此相融的乌托邦。

小说:

七月随后等了家明一个月,家明回归,两人结婚。安生出国,再次写信是告知七月怀了家明的孩子,自己孤身一人。七月让安生回家并照顾她,随后安生不幸难产死亡,七月与家明一直照顾安生的孩子,出版安生小说《七月与安生》。

电影:

这里导演则开始酝酿、铺垫并最终呈现连续反转的剧情。导演似乎着意要延展故事的长度,为深入体现两个女孩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借用作者本人的描述,她们是“一个人心中的两个自我。是自我的对抗与和解。”

影像的改编也都以此为出发点,不知是否不满足于小说中两人被安排的宿命,导演柔化了悲剧和冲突,在尽可能致敬原著的基础上,加了一版理想化的解读,突出两个女孩性格中的隐性特质,上演命运置换。

对于读过原作的人而言,听到影片上映,像突然撞见旧识,已经多年不见没什么话好聊,虽然共有一些少年往事,可想起来倒是很为青涩时代尴尬。不过文字里有熟悉的故事,影像之间或许能看到一些过去的影子,这么想着,也就一边故作不屑一边又心情复杂地去看了影片。

原本虚幻无实体的角色在演员表演的一刹那开始有了具象形态,但其实很难真正对号入座。可能对于大部分书迷来说,七月与安生早已脱离“角色”的概念,而是抽象地成为一段代表着迷惘、激烈冲突、不断探索寻找自我与意义的经历,是茫然冲撞、不知所措的心境。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尽管有诸多争议,但抽离花里胡哨的外壳,故事实际上只是在讲述一个人内在的两股力量,它们对立、共生,矛盾而此消彼长。形式笨拙、或许不堪回首,但戏剧化的浮夸里还有想要真诚探讨的事物,尽力向拥有深度的远方前行。好在尖锐的矛盾过后,我们最终都度过了那段不明所以的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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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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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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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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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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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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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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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原文结局内容

全文共 2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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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讲述了吴兴才女沈珍珠在经历血海深仇、深宫争斗、安史之乱后与广平王李俶不离不弃,始终坚守家国大义的故事.yuwenmi小编整理小说原文结局内容,快来看看吧。

沈珍珠轻咬双唇,道:“我便走了,你穿成这样,也不必送我。自有肩舆抬我出去便可。”

李豫终于侧过头,左掌死死的抵着文杏大柱,说:“好。”

沈珍珠曲身朝他微福,正待转身,他却猝然将她腰肢一揽,她胸臆激荡,万般心绪哽咽在心,说不出一句话,只能任由他紧紧拥住,他声音喑哑干涩:“我会等你。”

他慢慢放手,后退,背过身去。

她的泪水反倒充盈眼帘,绝然转身。

肩舆行得不紧不慢,至永福门停下,需步行数十步方至重明门。沈珍珠行得极缓慢,一步比一步艰难,却执意不让身畔宫女搀扶。待行至重明门正门处,见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并一辆马车正等候着她,她脚下一软,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双双奔上,一左一右将她扶携住。

沈珍珠抬目望那九重宫阙,宫门幽深,天阙如云,渐的在她面前失去色彩,她喘息道:“快,扶我上马车。”

马车行进速度平缓,沈珍珠只觉眼皮深重,浑身上下无一丝点儿气力,隐约有些微温暖的阳光透进来,又有一滴泪滚落到脸上,她喃喃道:“鸿现,别哭。”

听见薛鸿现稀里哗啦拭泪的声音,“你怎么知道是我哭,不是慕容林致呢?”

沈珍珠勉力一笑,“当……然,林致……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女子,你,一定要……好好的……学她。”手上微暖,听得慕容林致说:“你也是我最敬佩的女子。”

沈珍珠笑着摇头,只是嗜睡如命,昏沉沉偏头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恍惚中马车轻晃如摇篮,便朦胧问道:“我们……到了哪里?……有没有……出长安城?”

慕容林致道:“还没出长安城,到曲江池了,不一会儿便可出长安。”

沈珍珠仿佛身上来了些气力,“曲江池?”她徐徐艰难的睁开眼,“扶我下去,我想看看……”

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对视一眼,唤马车停下,两人合力将沈珍珠扶出马车,半躺在曲江池畔的草地上。

五月里的曲江池畔,酷热难当,惟有瘳瘳数人游玩赏乐,间歇偶而传来少女娇美天真的嬉笑声。

沈珍珠依依睁目仰望,说:“天,真蓝啊。”

若干年前,曲江池畔春如织,她与素瓷、红蕊相伴游乐。一切的缘起,都在这里。前承起合,仿佛一梦。

她恍惚听到半空中有人吟诵诗句,绵延不绝,萦绕天地,竟绝似她当年清越的声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她听到安庆绪说:“不知十年后再游此地,该是如何。”

默延啜说:“我回纥王庭之门,永远为你敞开。”

流光溢彩的辂车旁,李俶陡然伸手挽起她,说:“有我,别怕。”

“俶……”她徐徐吐出最后一个字,眸光黯淡,唇齿抿合。慕容林致与薛鸿现无声饮泣。

马车的车夫一直是背向而坐的,此际缓缓回头,走下马车,摘去头上的绩巾。

慕容林致抬头,哽咽着唤道:“陛下。”

他半跪下来,将她紧紧纳入怀中,下颌抵着她的额头。

他的心从此不再疼痛。

这颗心,随着她的离去,行将就木。

“贵妃始终以为沈后娘娘不肯原谅她,一切是她的错,为着当初娘娘一句‘魂归太虚之时相见’的戏言,竟会傻到认为自己之死会令娘娘回宫见自己遗骸一面,可以让娘娘与陛下重新‘相见’,居然在正值盛年之时,饮药自戗!”严明感慨,“她的这片心,也不枉陛下册她如此尊贵的位份——”

李豫倦怠的阖上眼,过了一会儿,又低咳数声,仍是不说话。

“启禀圣上,史官在宫外候旨。”内侍以极低极细弱的声音禀报。

李豫半眯起眼,严明遂恭身退下。

史官年纪极轻,以史为姓,其父去年病故,世袭而就。

李豫问道:“本朝之史,卿家修撰得如何?”

史官揖礼,不卑不亢,“微臣由宝应元年始述,至今晨圣上宣诏令太子监国,无一遗漏。然高祖太宗早有遗制,圣上不可干预史官撰史。”

李豫低声咳嗽,待喘息甫定,淡然道:“朕只想听听卿家是如何写太子适生母沈氏的。”抬目直视史官,“你可有带来?”这样的病势危殆中,眸光仍是凌厉迫人。史官深吸一口气,不敢对视,恭身答道:“微臣没有带来。然微臣既日记万事,自有执笔不忘的本领,所记每字每句,皆在微臣脑中。”

“那便吟诵与朕听。”李豫断然道。

史官迟缓一下,缓声吟道:“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上犯险迎回凤翔。及上册拜为太子,为太子妃。宝应元年,生升平公主,月余,以病薨逝,上感念痛哀。”

李豫以手指轻弹榻上明黄锦锻,慢慢说道:“卿家实是能人,天下皆知沈氏忽失踪迹,朕十七年遍访三山五岳,虽寻觅不得,但仙庾岭、三皇山诸处均曾有传她的踪迹,卿家竟敢说她已然薨逝?”

史官一笑,微微恭身,“为史官者,必得有千眼千手,知天下人所不知,秉史直笔。”

李豫不置可否,复阖上双目,沉默良久。

史官伫立原处,以为皇帝昏睡过去。正待呼唤太医入内,忽听李豫朗声道:“卿家所述有误,该当这样记下: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及上破贼,收东都,见之留于宫中,方经略北征,未暇迎归长安。俄而史思明再陷河洛,复收东都,失其所在,莫测存亡。上遣使求访,十七年寂无所闻。”他抑扬顿挫一口气说完,又是连声咳嗽不已,浓血沾染到明黄锦缎上。

因着烛光幽暗,史官也看不甚清,执拗回言:“恕微臣不能领旨。”

“廖廖数笔篡改,于本朝之史毫无影响。”李豫声音严厉起来。

“一来,篡史违背祖制家训,微臣不敢为;二来,此笔篡史,于圣上圣德有亏,若流传后世,必有纷纷议论,以为圣上危难之时弃糟糠,薄义寡情,为皇帝后再觅发妻,惺惺作态。”史官说话铿锵有声。

李豫失笑,“这是朕心之所甘,后世纷扰述评,便由朕全力承担。卿家也算不得篡史,自安史二贼之叛,我大唐史料散佚者多不胜数,卿家只当沈氏之事散佚失传,多属传闻,无法验明属实便可。”复深深叹息,看着幽明灯火下面前年轻的面庞,说道:“卿家既知朕要如此修改史记,当可体朕之心意。何以不能成全朕呢?”

史官感怀于心,身躯微微颤抖,忽的猛咬下唇,一揖至地:“微臣领旨。”转身疾步走出。

李豫面上徐徐绽开笑意。

她已然远离尘嚣纷扰。

然而,既然她希望天下人都还认为她活着。

希望他还以为她活着。

那他便让她永远活着吧。

活在他的心间。

活在这山水之间。

让他俯瞰这万里河山,江南明媚,中原厚朴,南蛮苍莽,塞北黄沙白草,处处都有她的气息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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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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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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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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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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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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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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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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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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