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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热门20篇】

忘不了同学,对我的帮助;忘不了老师,给我的知识;忘不了校长,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学习环境。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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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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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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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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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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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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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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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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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雨水冲刷后,格外蔚蓝;植物被雨水冲刷后,格外清新;我的心被雨水冲刷后,格外回忆。忘不了初三那份情。 ——题记

“慢悠悠地走出教室,匆匆忙忙地跑回教室”可谓是初三最熟悉的节奏。老师在黑板上讲课,我们认真聆听。看到黑板右上角距离中考还有30天,或许对时间太敏感,感觉好快。看看班级所有人的面孔,仿佛害怕失去什么。

向好学生请教问题,都是一件难忘的事。曾经和同学发生过的矛盾也消失了,握手言欢成为我们继续做朋友的标志。上体育课在操场上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解散后在操场上奔跑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友人说:“初中的友谊最珍贵,请珍惜”确实如此。无论时间过去多久,走在马路上,看到同学我们都会上前打招呼。因为我们太珍惜彼此的友谊,珍惜彼此之间那份友情

唰唰声后,琳琅满目的留言录出现在课桌上。姓名、外号成了跟随每张留言录的常客;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成为自己永不改变的联系方式;而留言区却寄予我对每个人的祝福。收到的那一句句“依依不舍”之情的话语总是使我眼眶湿润。普通的白纸,其实载满友情的见证。

距离中考还有3天,我们都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一切。我们仿佛被伤感所渲染,泪水总在不停地从眼眶中留下。我们最后的纪念就是将便利贴上写上自己对大家的祝福,贴在黑板上,最后形成一个心包围十二。含义就是十二班友谊之心!

现在,我无法像之前那样陪伴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可以通过回忆来想起我们之前在一起笑、一起讨论、一起唱歌、一起做游戏的场景。最后那张包括所有人的照片和留言录成为我回忆你们的唯一物品。

这次分离,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某年某月的路口,我还会和你相遇。同学们,谢谢你们的友谊!

初中的友谊就是一张纸飞机,飞向空中的那一刻起,就早已带着我的心去祝福你们。初三的友情,忘不了,也摸不掉!

[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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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远忘不了的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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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心中的黑暗;关爱像一首诗,抒发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关爱像一只手,将我们从困难中拉起。在我的记忆中,我曾被人关爱过,我也曾关爱过他人。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小学一年级时,被一位姐姐关爱过。

那位姐姐长什么样子,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她那乌黑发亮的头发和亮晶晶的大眼睛,还有她那瘦得教人担心的身体。只记得我当时一直叫她:燕姐姐,她住在我们家隔壁,给隔壁的那家人打工。

燕姐姐长得很漂亮,心地也很好。她经常在下班或空闲的时候,来我们家帮我妈妈做家务或带我们出去玩。直到后来,我长大了,上了一年级。燕姐姐知道后,每天6、7点就起床了,她总是做完早餐给我吃后,再骑着自行车带我去上学。

有一天,一如往日,我吃过早餐后坐着燕姐姐的自行车去上学。当时上学有一条必经之路,路上凹凸不平,还有许多小石子。意外就是在这条路上发生的:当时燕姐姐载着我,哼着小调,在经过这条路时,年幼的我无意间把脚伸到了地上被一颗拳头大小的石头绊倒了。接着整辆自行车都倒了下去。坐在前面的燕姐姐摔倒了,把手臂给摔出了血,而坐在后面的我却整个人倒了下去,头撞到路边的大石头上,血流不止。

燕姐姐看到我流血了,眼泪顿时像没关紧的水龙头似的,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当时的我,不明白燕姐姐为什么会突然哭了。不就是摔了一跤嘛!可是,过了一小会,我便感觉额头火辣辣的,特别疼,用手轻轻一摸,手上还有很多血呢!我这时才哇哇大哭起来。

燕姐姐见我哭了,便连忙抱着我哭着跑回了家。回到家后,爸爸妈妈把我送到医院治疗,从医院回到家后。燕姐姐对我的爸爸妈妈说了很多对不起,还专门请了一个月的假照顾我。每一次我一哭,一喊疼,燕姐姐都会自责地流下眼泪。就这样,燕姐姐每天都尽心尽力地照顾我,直到我康复。

最后,燕姐姐还是离开了我到上海去工作了。这件事距离现在也有五年之久了,我一直想对燕姐姐说一句:“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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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忘不了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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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般的坚强是您的性格,傲雪的梅般的一枝独放是您的缩影。您没有玫瑰般的艳丽灿烂,也没有牡丹般的雍容华贵。母亲呵,您就是那么的质朴,却包容着女儿的春天和冬天,喜怒哀乐。

然而,透过您坚毅质朴的性格,我更看到了作为一位母亲您那伟大无私的爱。

一直以来,您为了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为了女儿的艰苦成长,而日夜操劳。寒冬,您抵过了飕飕寒风的刺骨冰凉;炎夏,你抵过辣辣烈日的灼烤,然而,您却不曾说过一个“累”字。记得有一个晚上,女儿心疼地在耳边问您累不累时,您抚摩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不累!”母亲啊!难道您真的不累吗?

那年夏天,也是我小学毕业前夕。繁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每当我发泄起来时,你总是心甘情愿地做我的受罪羔羊,事后,还安慰我,劝戒我要好好学习。而我那时根本就不曾理会过您的感受。其实,您的老毛病早就又犯上了,但您依旧没跟我们说,默默承受,还一直包容我的一切。

那天放学,很意外,您不像往常在校门口等着接我,我突然有种伤心的预感。我飞快地跑回家了,一进家门,家里静悄悄的,我跑进卧室,发现您瘫在床上,很痛苦地捂着肚子睡着了。现在才发现。母亲,您老了,您原先乌黑亮泽的头发已有了无数的银丝,皱纹也在不知不觉间爬上了您的脸。这些都是为了女儿我操劳所致啊!而我……这时泪水夺眶而出,哽咽的声音惊醒了您——母亲!

望着泪流满面的我,您惊慌失措,不停地问我什么事,谁欺负我了。并向我问询,是否是因为她没有去学校接我放学。我不停地摇头,说:“妈妈,我饿了,您饿了吗?今天我来做饭吧!”心理这时却暗暗发誓,以后不要再让妈妈担心了。

母亲啊,在生活的道路上,您哺育我健康成长,您教会了如何以春风待人。千言难表孤雏情,寸心自报三春晖,您的恩情,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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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次我永远忘不了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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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有很多事让我记忆犹新,但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那是一个下雨的早晨,我们正在进行英语考试,雨水滴滴塔塔的打在窗户上,让人显得特别烦躁。我跟往常一样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漫不经心的进行着答卷,因为英语一直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下笔如飞,三下五除二就把试卷做好了,我抬头看了看同学们,大家还都在苦思冥想呢!于是我也低下头开始检查试卷。

我把试卷翻到第三版,我发现居然有道题没有完成。正当我想得入神时,只听英语老师说:“现在是听力时间,请大家把试卷翻到第一版”,可我的思绪还停留在刚刚的题目了,当我回过神时,老师已经开始报第二题了。

很快听力完成了,可我的第一题还空在那儿,正当我准备随便瞎写一个时,同桌轻轻跟我说;“选C”。我刚想动笔,耳边仿佛响起了老师的声音:“失败是成功之母,如果你不会,抄了同桌的,下次你仍然不会。如果你这次错了,老师讲的时候你听懂了,这才是你自己的知识。”我默默的放下了手中笔。

这道题我虽然没做,但我知道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外面的雨还在淅淅的下着,在玻璃上留下了美丽的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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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留恋那个忘不了的微笑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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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时光匆匆岁月变迁,也许再聚首时已是多年,无论光阴流转季节改变,我都不能不怀念,你微笑的美。

——题记

我时常仰望天空,看着淡白的云儿,飞翔的小鸟,蓝蓝的天,一点一点的构成你的鼻子你的眼睛,然后变成一张微笑的脸,这个时候,眼泪就会扼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你的笑是那么的甜美,让我不由心动。第一次见到你,你朝着我微笑。当你笑时,你亮晶晶的眼睛便会弯成一对可爱的月牙儿,两个小酒窝仿佛盛上了一弘泉水,荡漾在每个人的心中,带来无限的清爽,洁白的牙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像光彩夺目的钻石。每当看到你的笑我的心中不免就会泛起一微涟漪。

你的笑是那么的快乐,让我不再孤单。文静的我遇上了你,一切便仿佛变了个样,你喜欢抢走我的课本,迫使我去追逐你,然后好笑的看着我气得直跳脚的“傻样”(这是你说的,不过我可没承认)你喜欢逗我玩,顽皮的笑容,总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你教会我打球,和同学一起玩橡皮筋,你打开了我心中的大门,让我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你的笑是那么的耐心,让我感到愧疚。很多时候,我的脸上都布满了乌云,是你,用你的笑将乌云驱走,我不开心时,你笑着陪在我身边,和我说话,我冲你发脾气时,你也不会将我舍弃,而是默默的陪伴在我身边,等我情绪好转后逗我玩,讲笑话给我听,在我跌倒和放弃时,你也会不断地给我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你,我的生活装满了阳光。

你的笑是那么的自信,让我充满勇气。还记得,学校举办了一次演讲比赛,我很想参加,却没有勇气,深怕自己失败而被嘲笑,是你,紧紧握住我的手,微笑着对我说:“我相信你,加油。”你帮我调整好演讲姿势,一次又一次的纠正我的错误,站在演讲台上,当热烈的掌声响起,我清楚的看见,你微笑的打了个OK的手势,今后的路都将信心满膛。

你的笑深深的烙进我的心,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力量,无论多久,我都记得你的笑,就像现在,望着天空,思念着你微笑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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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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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忘记,我怎么会这样,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不想自己停下来,可是每次都在自己闲暇我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回忆,人生真的需要那么多 回忆吗?

我在想,如果不是冰,我想我早就离开了,回到那个我认为自己该去的地方,上天喜欢作弄人,把不该留的留下了,不该离开的离开了,我不知道该对冰说什么了,20年里我三次面对死亡,20年里我四次面对死别,20年里我又了一些自己永远都忘不了的事,20年里我遇到的人只有两个知心朋友,可是当我们约定一起走完人生的时候,两位好友已经不再了。

没想到是现在的我是那么喜欢听忧伤的歌,我觉得那些歌背后都好像有一个故事在述说。

我忘了我以前是个快乐的人,我会笑的对朋友说,世上无难事,万事皆可,我忘了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和那些朋友开玩笑,喜欢偶尔捉弄他们,喜欢在他们背后吓他们,可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以前的那个我了。难道这个就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吗?难道我回不到以前了吗?

我没了以前那种热情,不再想去交朋友,不再想去理会以前的事,我甚至一个朋友我都不想要。孤僻了,心也定了。

想做点什么?想抓住点什么?想改变点什么?想能不能回到过去?现实回答我,无能为力了,是无可救药了。

哎,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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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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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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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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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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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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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让我感动的事情很多,但有一件事让我感动得忘不了

那是一个周末,9岁的我一个人坐汽车从荆门回后港爷爷家。爸爸妈妈让我带上电话和爷爷联系,让他去镇上的车站接我,因为爷爷家和车站离得很远,我一个人是到不了爷爷家的。

我上了汽车,选了一个座位坐下便拨打爷爷的电话,谁知里面传来“对不起,您的电话已欠费……”不是吧,我又拨打了一遍,电话中又重复了刚才的话。

我一下子慌了,心想:这下完了,回不了爷爷家了,要是被坏人抓走怎么办?我越想越着急,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站起来又坐下……

这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位阿姨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就问我:“怎么了,小朋友?”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阿姨听了,拿出她的手机递给我说:“快和你爷爷联系吧!”

我愣住了,顿时对这位阿姨感激不尽,我说:“谢谢您!”接过用手机很快地打了电话,将手机还给阿姨时说了声:“谢谢您!”她笑着说:“不客气,小朋友!”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这件事感动不已,依然惦记着那位好心的阿姨。回想起来,那一刻我是多么地幸运啊!

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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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亲情作文800字亲情,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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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词,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亲情,就像迷茫中的一块指路牌,为你指引前方的道路;亲情,就像一盏灯,照亮你应走的人生;亲情,就像一杯茶,可以温暖你的心灵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那天晚上我正在复习,妈妈敲门走进来说:孩子,你别太辛苦了,小心累坏了身子,我特意炖了一碗鸡汤,给你补补脑子。妈妈微笑着关切地说。

可是我却不领情,不耐烦的对她说:我连复习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喝东西吗?我不想喝了,拿出去吧!我不冷不热的对她说。

养好了精神再去考试,这难道不好吗?妈妈依然是很温柔的语气,喝完汤就睡吧!养好精神来妈妈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虑。

我好像是别人越对我好,我就会厌烦的人。出去出去,你打扰我看书了。我朝妈妈大吼。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死寂,很尴尬。

你你这孩子,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她甩出这句狠狠的话,就立刻跑出了我的房间。妈妈就像没有甲壳的乌龟一样被我扎得遍体鳞伤。我知道妈妈是关心我的,我也知道,我伤害了妈妈。其实,我真的不想说那些尖利、刻薄的话,可不知为什么,一张口,这些话就像连珠炮一样射了出来。听着妈妈走去的声音,我恨懊丧、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跟妈妈吵架,她明明是为了我好,可我却

我准备去想妈妈道歉,走到妈妈的房间,却听见爸爸在安慰妈妈说:你就不要伤心了,她怎么做还不是为了好好学习,你因该为她感到自豪呀!对不!你以前不是期盼她这样呀!不是,你是没看到她那刁蛮样,真是快把我给气死了!我真后悔养他这个女儿呀!你看你,现在还在说气话

我想,我因该进去了,我敲敲门,就进去了,妈妈,我妈妈扭头不看着我,我就坐到她的身边,妈妈,对不起,我不因该说那些话气你,这次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妈妈还是不理我,这时,爸爸在旁边也替我求情:你看,孩子都来给你道歉了,你还不知足呀!妈妈是个很要强的人,也不好说怎么快就答应了。就用爸爸当借口了,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

好的,谢谢妈妈。,我欢喜的对妈妈说

你只要以后不惹我生气了就可以了

没问题,放心吧!

哈哈哈,全家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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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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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养过一条狗。它全身黄黄的,它的脸上有着黑宝石般的眼睛。他有一身好身材,他的手脚一看过去一块块的肉其实就是他的肌肉。我最喜欢的就是它的尾巴,它的尾巴摸过去就好象在摸棉花一样,软软的很舒服。

每当它看到陌生人进入或走过就大叫。一到爷爷回家时。就会跑到门前用爪子在抓,用身体蹭,把门弄得非常响。原本我总是叫他烦,老是在弄门,弄得吵死了。后来才知道,它是想告诉我们,爷爷就在离家不远处,爷爷要回来了,要开门给爷爷进。

还有一次,是在深夜。当我们都睡了后,它变得异常了,在院子里奔跑,狂吠不停,把我们全家都吵醒了,当我们亮起屋里的灯时,它变得安静下来了。可是我们又睡了时,它又狂吠不停,声音没有刚刚大,而且很低沉,好像叫得很痛苦。我只好再起来看看它再叫什么,但是灯亮气时,又变得安静了,我以为他是跟我开玩笑,不过玩笑也太大了,在深夜开这种玩笑。第二天早上,我们才发现泥地上有很多陌生的脚印,而它却无影无踪。爸爸说它是在深夜被人抓走了。我顿时想起它昨晚的狂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昨晚有小偷,快起来抓住他们。

我现在一想起就后悔当时没去看它,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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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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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我随意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书页,跃入眼帘的是一片淡粉色的莲花花瓣,纹理清晰。轻嗅,分明还留着些许香气,回忆便在这香气里漾开……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外婆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池塘,外婆闲着无事,种了一大片莲,粉的、白的、红的,娇艳地俏立。外婆极爱这莲,花了好大工夫才能养成这般壮美。可外婆最爱的,还是这莲的本质,所以常常拉着我,在凉凉的雨后,在习习的风里,一起坐在长廊下,赏莲,说莲,赞莲。

雨后的莲是极美的。前边有莲,后边有莲,人在莲风里,那是怎样的情致?水面泛着迷人的涟漪,淡淡的白雾朦胧地围拢着莲,莲叶田田地擎着,清晰可见的是那叶面滚动的水珠,晶莹剔透;一粒水珠落下,叩开水面,便有一圈一圈完美的细纹漾开。

我总是把莲想成一个个倾城的美人儿。想将脸颊轻轻地靠上,滑过那细腻的肌肤,窃一缕幽香。芙蓉玉面,如诗如画的美人啊,温婉的,清新的,热烈的,一张张秀丽的脸庞都那么纯洁脱俗,不杂一丝异质,不用半分雕饰,只是那么浅笑着,似水的眼波若有若无地流向你。

外婆喜莲,也喜古诗词中那些赞莲的句子。外婆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是莲的风骨。如今我也会吟上几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这是莲的容颜;“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这是莲的情怀……

那时,我喜欢听莲的传说和故事,外婆知道的多,我也为莲的美而折服,说要做莲一样的女子。外婆笑了,叫我勿忘莲的品质。我想,外婆年轻时定也像这莲一样吧,美丽恬静。

现在外婆老了,没有多少力气去打理那片荷塘,莲竟也还能自生自长。但我再也没有见到比那时更美的莲……

勿忘!勿忘!我怎忘得了外婆的那一片莲,和那片莲香里的外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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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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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流年的日子里,在那田野鲜花齐放的日子里,翻开那一张相片,我总会想起她——亲爱的50号!

50号,是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及班主任。她的穿着很严谨,从来不会穿花花绿绿的裙子,从来不会穿流行时尚的鞋子;她的性格很特别,从来不会与同学说半句玩笑,从来不会纵容每一位同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老师,我的内心一直都在佩服她!

50号,从五年级才开始教我们,她布置的作业不是很多,但十分特别!她从来不会像其他老师一样只会抄抄写写。每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她总是让我们看报纸,然后抄一段重要的新闻,写下自己的感受。她还常常因为一个课题而让我们出一份精美的手抄报!就因为这样的训练,我们班的写作水平从低谷升上了高峰,我也因此获得了不少好成绩!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要不然就会一事无成。”这是她常说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每当我听到这句话,我就会感受到50号那颗严谨的心,我也从此牢记着这句哲理!

每次出操,50号都会和我们站在操场上,除了和各科老师谈谈我们的情况外,她很少和其他老师闲聊!她总会在阳光下认真、慈祥地望着我们。

每次上课,她都会以标准而流利的普通话为我们讲解课文。她不会浪费每一分钟,一堂课40分钟的时间里,她总是不断地为我们灌输各种各样的知识。从她口中,我知道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认识了叶剑英、朱德等其他国家的着名人物。

她曾坦言说教毕业班太辛苦了,太累了;她曾说过想放弃教毕业班;她也曾说过她放不下我们,她舍不得我们全班49位同学……

因为她,我能把梦做到最高峰;因为她,我变锝越来越自信!回顾六年级的历程,我们的一点点成绩,无不凝聚着她的心血和汗水……可是,当我一步一步地走出母校时,我却忘了和她说声谢谢,哪怕一声啊!我到现在也感到无比的内疚!

50号这个名字是我们全班同学为她起的。她对我们的爱使我们感受到她是我们班上每个同学的知心朋友,是我们班上最重要的一份子!

我合上相册,脑海依然想着亲爱的50号……我永远也忘不了她,我的启蒙老师——50号!

[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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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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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们向往的。转眼间,我已经长大了,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流逝。但是童年的一件趣事,却让我难以忘怀。

那时,我才五岁,上幼儿园。一个星期日,爸爸亲切地对我说:“斯斯,今天我们去姐姐家玩吧!我听了,高兴得直拍手,便说道:“太好啦!太好啦!”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们一家一起到乡下姐姐家玩。啊!空气是那么清新甜润,让人吸进一口就神清气爽;天空中那么湛蓝深远;小溪是那么清澈见底,河里还有几只小鱼和小虾在嬉戏呢!真是有趣极了!小草探出头来,花儿在向我招手;树木郁郁葱葱,没有一点儿缝隙……乡下的美景真让人陶醉啊!如神仙天境一般。

姐姐家的房子可真大啊!有鸭棚、鸡棚、蔬菜地、水果地等。姐姐带着我去摘我最喜欢吃的黄瓜,在去的路上,正巧路过鸡棚,我看见一只老母鸡正在孵小鸡。我看得津津有味,身子不由得向那只老母鸡靠近。那只老母鸡趴在草垫上,腹部底下有几个鸡蛋,姐姐笑嘻嘻地对我说:”这只老母鸡孵这几个鸡蛋以及好几天了,今天小鸡可要孵出来了!“果然不出姐姐意料,过了一会儿,那个鸡蛋“咔嚓一声,破了。几只毛茸茸的小鸡从蛋壳里冒出来了,真可爱!

回到家,已经是傍晚了。爸爸突然对我说:“宝贝儿,爸爸要出去一会,你可要乖乖呆在家里,不要乱跑哦!”“知道啦!知道啦!放心吧!”群殴爽快地答应了。爸爸走后,一个想法跃入我的脑海:既然母鸡可以孵出小鸡,那么人也可以孵出小鸡了。想到这儿,我迫切地想得到一直可爱的小鸡,我连忙拿出鸡蛋洗洗干净。突然,我又想到老母鸡腹部底下那张草垫,我想啊,想啊,终于想出了个眉目:我可以用被子呀!被子和草垫差不多,就用被子代替吧!我拿起鸡蛋,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放在被子上,然后盘腿轻轻地坐上去。“嗒!嗒!嗒!”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怎么母鸡还没孵出来?不管了,爸爸他们马上就要回来了,我得赶紧收拾收拾,等下他们回来了,我就死惨了!“咚!咚!”糟糕,爸爸妈妈回来了,我手忙脚乱,不小心把鸡蛋弄碎了,谁知他们并没有骂我,反而笑起来了,还和我讲道理。

是啊!童年是美好的,是有趣的!童年,我永远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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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那一刻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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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请黄泓伟来讲一讲他和他妈妈之间爱的故事吧!”主持人李卓衡说道。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黄泓伟走上了台,当他站立在讲台中间时,我们所有人屏息凝视,班里顿时鸦雀无声,因为我们都很期待黄泓伟的分享。

“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灿烂,她就是我妈妈……刚读完这句,突然黄泓伟呜呜大哭。我猜难道是我妈妈的演讲触动了他?他的心情才会如此激动吧!这时,我环顾四周,有的同学热泪盈眶,有的家长泣不成声,但是,我还有点不以为然,再看看,黄泓伟他哭的那么伤心,几度哽咽,他无法继续演讲,而曹老师在一旁给他加油、打气,教室里再次响起了掌声,鼓励黄泓伟继续念下去。可是他不仅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伤心了。曹老师赶紧走上台,抱了抱,拍了拍黄泓伟的肩膀给予他安慰,但是黄泓伟又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居然扑进曹老师的怀里又哭了。这时,黄泓伟妈妈也忍不住上台紧紧抱住了黄泓伟。

那一刻我才知道,他是想起妈妈对他的关爱,感动得不能自己。刹那间,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再看了看四周所有的同学都哭了,连班里最调皮的郭旭罡也在抹眼泪,我又看了下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在不停地擦眼泪。

是啊,妈妈这么多年为我所付出的爱真的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我却从来没有感恩的心,还把这些事当作理所应当的事,顿时,我心里无比后悔。再想想,以前,我动不动就会对妈妈发火,甚至会把学校的烦心事抱怨在妈妈身上,有时候还会把妈妈弄哭。还有,妈妈让我上兴趣班,其实只希望这些兴趣能够伴随我的一生,让我多一个可以平衡生活的途径,让我的未来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总是和妈妈谈各种要求和条件,对不起,妈妈!让您费心了!

记得这学期刚开学时,我跟妈妈说想去学声乐辅导班,但妈妈说暂时不同意我上,因为她认为我年纪太小,不应该去负担那么多的东西,何况我正在学钢琴,妈妈要我把一件事情做好,希望我把一个目标变成一个习惯,那样的我才是最棒的!

黄泓伟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只见他读完,就给了他妈妈一个深深的拥抱,此刻,我也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妈妈。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妈妈的爱是那么无私,那么完美。妈妈,谢谢您花那么多的时间来照顾我。听完黄泓伟用哽咽的声音读完了整篇文章,我真的是感触很多。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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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这件事,我真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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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蝴蝶的蜕变,成长是动人的歌谣,在我的成长故事中,学做针线活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一天,妈妈说要教我针线活,我高兴极了。我们来到客厅,做好准备,我一边听妈妈讲解要领,一边仔细观察妈妈怎样缝制。只见妈妈手里的针上下飞舞,像一个欢快的小精灵,一会儿功夫,一朵鲜艳、娇美的花就缝好了。摸着妈妈缝好的花,心想:这么容易就缝好了,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嘛!我迫不及待地从桌上拿起了针,穿线,可不管我怎么弄,这线就是穿不过,突然,我想起妈妈刚才说的要领,用线一端沾上水,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拧紧,线凝结在一起,变得细、硬了,我再试一下,线终于穿过了针眼。“穿针可真不容易”!

我长嘘一口气,把线打结,对分,接下就缝花瓣了,就这样往返来回,一瓣花叶雏形已成,正当得意之际,“哎哟!”随即换来我的一声惨叫,得意忘形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我吮吸了一下伤口,贴上创口贴,还真不敢大意了,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着,生怕再被针“咬”上一口。时间一分分过去,我也越来越娴熟了,缝得也快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缝好了,“花”儿咧着嘴笑朝我笑。虽然没有妈妈缝的漂亮,但我还是很开心,我终于学会做针线活啦。

这次学做针线活,让我忘不了,它让我明白:看上去简单的事,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盲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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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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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翻开相册,看到自己曾经在乡下的那些生活照,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而其中最让我忍俊不禁的,当然要数妈妈偷偷拍下的我和哥哥一起抓小龙虾的相片了。

那是炎夏里的一天,我没事做闲的发慌,看到我烦躁的样子,哥哥提议:“要不,我们去河里抓龙虾吧!”听到这个好主意我一蹦三尺高,连忙换好衣服,拿起“装备”,牵着妈妈的手赶忙向小河边飞奔。

到了河边哥哥说:“我们来比谁抓的龙虾多吧!输的一方负责今晚的家务活。”兴致勃勃的我等了半个小时都没抓到一只,偷偷看下哥哥的桶:“好家伙,居然都抓了大半桶了!显然他胜券在握”。不甘心就这么输了,我赶紧向哥哥讨教经验:“你是怎么抓的这么多的啊?”“是你动静太大把小龙虾都吓跑了。”“哦!原来是这样……”

于是我放轻了动作,沉下心来慢慢摸,突然碰到个长长的,滑滑的东西“水蛇啊!”我一甩老远,哥哥在旁边早已笑得直不起来腰了,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根水草。惊魂未定的我对哥哥翻了个白眼,又接着去找小龙虾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远处水草上那个红红的东西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小龙虾吗。我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没想到小小的龙虾力气居然这么大,它那细细的钳子死死地夹着我的手指,我只好上下摆动手拼命想把小龙虾甩出去,可是我越用力,它就夹得越紧,还好哥哥赶来,帮我把小龙虾弹开了。

我对着流血的手指吹了口气,心想:“我今天非抓到小龙虾不可。”这回我来了个“声东击西”—在岸上拿起一块大石头向小龙虾的东北方向砸去,等小龙虾转过身时我就到小龙虾背后抓住了它,我脸上满是胜利的喜悦,再抬头看看天空已经渐渐暗了下来看看比赛结果,40:1,显然哥哥取得了绝对的胜利。

虽然有点不甘心,但这件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这不仅仅是相册里的回忆。更是我美好童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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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一学生作文:忘不了你的背影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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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奈中,哥被迫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两年。

那年我还小,因为跟哥感情深,在他走时,我拉着他的腿不放,但我的力气是远远小于哥的,尽管拽着他,他还是挣脱掉走了。我倒在地上,泪水顺着脸颊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默默地望着他的背影直到离开我的视线……

矮小的身材,瘦弱的体质,悲伤的动作……一切的一切我都记在了心灵的深处。

在漆黑的夜晚,静静地坐在夜空下,望着那闪亮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奶奶说过,每一颗星星代表着一个人。我想,那最亮的一颗就是我,希望哥能看到。

那天,我永生难忘。

我抱着弟弟正在教他玩赛车。突然,弟弟惊恐地跳下来,躲在我的背后,我惊诧不已。一抬头,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哥!是他,真的是他!但我没有叫他,也许是害怕叫他。害怕?我是在怕什么?难道是哥哥脸上那道陌生的刀疤?

我一直渴望见到哥,可如今见到了,心里却有了一层说不出的隔阂。

……

哥又要走了,我飞快地跑出去,傻傻地站在那,又一次看着他的背影,与那年截然不同了!

高大的身材,强壮的体质,潇洒的动作……一切都映入了我的眼帘。

……

他又一次走了,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两年,又或许是更久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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