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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有法律作用吗(经典20篇)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以下是开学吧小编为2024年高考考生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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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律名言警句最新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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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老子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人民的安全应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培 根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 德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

——鹖冠子(战国·楚)《鹖冠子·度一》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傅玄(晋)《傅子·法刑》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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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桑叶的作用与功效

全文共 3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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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桑叶功效

桑叶有疏散风热,清肺润燥,平抑肝阳,清肝明目,凉血止血的功效。用于风热感冒,肺热燥咳,头晕头痛,目赤昏花。

疏散风热:用于风热感冒及目赤肿痛,常配菊花。

清肝明目:用于风火目疾(如急性结膜炎)。配黑芝麻名桑麻丸,用于肝阴不足,肝阳上亢引起的头晕、视物昏花。

清肺润燥:用于肺热燥咳:该品苦寒清泄肺热,甘寒益阴,凉润肺燥,故可用于燥热伤肺、干咳少痰,轻者可配杏仁、沙参、贝母等同用,如桑杏汤;重者可配生石膏、麦冬、阿胶等同用。

具有凉血止血之功效。血热吐血,用桑叶30克水煎服,或配伍其他凉血止血药用。

桑叶含有丰富的氨基酸、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及黄酮等多种生理活性物质,是一种很好的中药材和保健食品。

中国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称桑叶为“神仙草”,具有补血、疏风、散热、益肝通气、降压利尿之功效;可见,古代医学家已认识到桑叶是除热止汗之良药。

据《本草撮要》记载:“以之代茶,常服止汗”;

据《本草纲目》明确记载:“煎汁代茗,能止消渴”。

据元代朱丹溪在《丹溪心法》中曾记载:“经霜桑叶研末,米饮服,止盗汗。”明末清初的名医傅青主尤擅用桑叶止汗,他先后拟定“止汗神丹”,“遏汗丸”, “止汗定神丹”等数方,均用桑叶为主药,誉桑叶为“收汗之妙品”。

现代医学证明,桑叶是上好的功能食品,它能降压、降脂、抗衰老、增加耐力、降低胆固醇、抑制脂肪积累、抑制血栓生成、抑制肠内有害细菌繁殖、抑制有害的氧化物生成,最突出的功能是防止糖尿病。

(二)桑叶的作用

据研究,干桑叶中含粗蛋白25%~45%,碳水化合物20%~25%,粗脂肪5%,以及丰富的钾、钙和维生素C等,还有铜、锌、硼、锰等多种微量元素。桑叶中含有蜕皮固酮、羽扁豆酮以及靶香甙、桑甙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绦原酸、叶酸、延胡索酸、内消旋肌酸、植物雌激素等人体所需物质,具有抗应激、抗衰老、增强肌体耐力、调节肾上腺素功能等效果。

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新疆自治区某县长寿者较多,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里普种桑树,当地群众习惯于用桑叶代茶泡水喝,还常年吃桑椹。桑叶含有较多的叶酸,每克桑叶含有叶酸105微克。作为一种医药原料,叶酸参与核酸的合成,有抗各种贫血和促进生长的作用,并能治疗胃癌、肠胃管道障碍、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和疮疹性皮炎等,对人体健康意义重大。

抗凝血作用

桑叶提取物能明显延长小鼠体内全血凝固时间和显著延长家兔血浆的激活部分凝血活酶(APTI)时间,凝血酶原(PT)时间和凝血酶(TT)时间。由于凝血过程启动环节分外源性和内源性两个环节,APTI反映内源性凝血途径的活性,PT反映外源性凝血途径的活性,而TT反映的是两者共同途径即凝血酶活性。说明桑叶对凝血酶——纤维蛋白原反应有直接抑制作用。

降血压作用

桑叶中的芸香苷、槲皮素、槲皮苷能增加离体及在位蛙心的收缩力与输出量,并减少心率。芸香苷使蟾蜍下肢及兔耳血管收缩,槲皮素可扩张冠状血管,改善心肌循环。γ-氨基丁酸、芸香苷、槲皮素有降血压的作用。γ-氨基丁酸是神经传达物质,能促进脑组织的新陈代谢和恢复脑细胞功能,同时,能改善脑部血液流动,增强血管紧张素转换酶Ⅰ的活性,促使血压下降。

降血脂、降胆固醇、抗血栓形成和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

桑叶有抑制脂肪肝的形成、降低血清脂肪和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形成的作用。活性成分包括DNJ、植物甾醇、黄酮类等。

桑叶中含有强化毛细血管、降低血液黏度的黄酮类成分,另外桑叶茶内含有抗体内LDL-脂蛋白氧化的成分,所以桑叶在减肥、改善高脂血症的同时,又有预防心肌梗死和脑溢血的作用。日本专家土井佳代证实,桑叶提取物对高脂血症血清脂质升高及动脉粥样硬化有抑制作用。桑叶茶可使高脂血症大鼠血清高密度脂蛋白(HDL-C)、HDL-C/TC明显升高(p

降血糖作用

自古以来,中医就将桑叶作为治疗消渴症(即现代医学的糖尿病)的中药应用于临床,日本古书《吃茶养生记》也记载桑叶有改善“饮水病”(即现代医学的糖尿病)的作用。国内外研究资料证实,生物碱和多糖是桑叶中主要的降血糖成分。

桑叶的降血糖作用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一是通过生物碱DNJ(1-脱氧野尻霉素)对二糖类分解酶活性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抑制小肠对双糖的吸收,降低食后血糖的高峰值(Kimura,1995);二是通过桑叶生物碱fagomine及桑叶多糖促进β细胞分必胰岛素,而胰岛素可以促进细胞对糖的利用、肝糖原合成以及改善糖代谢,最终达到降血糖的效果(陈福君等,1996)。

从桑叶中分离出的多羟基去甲莨菪碱具有很强的糖苷酶抑制作用(Asano等,1994); N-Me-DNJ、GAL-DNJ和fagomine都可显著地降低血糖水平,其中GAL-DNJ和fagomine降血糖作用最强(Kimura等,1995)。

抑菌、抗炎作用

桑叶汁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以及部分酵母菌有良好的抑制生长作用(樊黎生,2001)。而且所需的抑菌浓度低、pH值范围为宽(4~9)、热稳定性强。桑中的芸香苷能显著抑制大鼠创伤性浮肿,并能阻止结膜炎、耳郭炎、肺水肿的发展。桑叶具有较强的抗炎作用,与祛风、清热功效相符(陈福君等,1995)

抗病毒、抗肿瘤作用

桑叶能预防癌细胞生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主要功能成分是DNJ、类黄酮、桑素、γ-氨基丁酸及维生素,能抑制染色体突变和基因突变。DNJ有显著的抗逆转录酶病毒活性(Tierney,1995)。其IG30为1.2~2.5 μg/mL,且随DNJ剂量的增加,抑制力增强(欧阳臻,2003)。DNJ对肿瘤转移的抑制率是80.5%,其抑制机理可能是DNI通过抑制糖苷酶的活性在肿瘤细胞表面产生未成熟的碳水化合物链,削弱了肿瘤的转移能力。

朝鲜学者Kim(2000)发现桑叶中分离纯化的两种类黄酮槲皮素-3-β-D吡喃葡萄糖苷和槲皮素-3-7-二氧-β-D-吡喃葡萄糖苷对人早幼粒白血病细胞(HL-60)的生长表现出显著的抑制效应。桑叶中的桑素具有抗癌活性,桑叶中的维生素具有抑制变异原效应。

抗衰老、抗疲劳作用

浙江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通过4年的实验(赵丽君等,2004),证实桑叶具有类似于人参的补益和抗衰老作用。人参属于热补,而桑叶属于清补,无忌限,无论老幼均可使用,且四季皆宜。

另外,桑叶中所含的槲皮素、酚类化合物、维生素C等成分能通过抑制或清除自由基来防止氧化损伤。桑叶具有类似人参的补益与抗衰老、稳定神经系统功能的作用,能缓解生理变化引起的情绪激动,提高体内超氧化物歧化酶的活性,阻止体内有害物质的产生,减少或消除已经产生并积滞于体内的脂褐质(黄东等,2000)。桑叶能提高小鼠对高温刺激的耐受能力和防止由于应激刺激引起的肾上腺皮质分布功能低下,而当肾上腺功能低下时,桑叶可使之恢复正常。桑叶能延长小鼠游泳及转棒时间,具有增强机体耐力作用,能延长果蝇的寿命。能有效地清除生物氧化产生的超氧阴离子,具有延缓衰老的作用(唐法娣等,2000)。

抗丝虫病作用

单味桑叶注射液有抗丝虫病的作用,桑叶片可用于治疗丝虫性象皮肿和乳糜尿(姚连初,1996;王培义,1999),其作用机制可能是桑叶所含芸香苷、槲皮素、异槲皮素、香豆素、氯原酸等成分抗炎、消肿、软化组织及抗菌等作用的综合结果。

解痉、抗溃疡作用

桑叶中的槲皮素能降低肠、支气管平滑肌的张力,其解痉作用强于芸香苷,芸香苷能降低大鼠的胃运动功能,并能解除氯化钡引起的小肠平滑肌痉挛,皮下注射芸香苷5~10 mg/kg能显著降低大鼠因结扎幽门引起胃溃疡的病灶数(徐爱良等,2005)。

改善肠功能、润肠通便及减肥作用

DNJ矿物质以及小肠内未被吸收的糖类进入大肠后由肠内菌丛作用引起发酵,产生丁酸、丙酸、乳酸、乙酸等有机酸,使肠内环境变成酸性,肠道内容物酸度增大,能抑制有害细菌的增殖,起到调节肠道、改善便秘、改善腹部胀满感的作用,具有导泻通便、减少某些急腹症的发生,保护肠黏膜和减肥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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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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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可有些青少年却轻视法律的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据统计,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记得,那一天打开《法律知识讲座》的频道后,看到了一起惊心动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变成了老人家的常客。

13岁的韩某3月12日11时许,来到来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多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并用棉被干好逃走。韩某将1000元用来在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没想到一个青少年为了钱,竟会把身边最亲的人勒死!作家刘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虽然还没走上社会,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把法律铭记在心,否则,一点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会更加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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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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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广东消防的官微突然密集发声,言辞极为严厉地愤然回应了一段在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于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场火灾。当时火灾中的罹难者趴在着火房间的窗台上逃生不成、苦苦哀嚎,而视频的拍摄者却对此袖手旁观,反而无动于衷地稳稳拍下了这残忍的42秒,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听闻这样的消息,无论是谁都无法不为之寒心,但类似的事件在近期却不是孤例。前不久在全社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如家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人们就震惊于为何在酒店这样封闭且管理严格的空间里,居然会出现女生被陌生人拖拽而没人阻拦的咄咄怪事。更有网友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而专门组织社会实验,以模拟街头绑架儿童试探路人反应——结果竟然在9次测试中没有一例出手相援。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帮了人却要自己承担损失,甚至帮了人反倒要被人讹诈,于是乎出手相助者“流血又流泪”越频现报端,明哲保身者就越多。

冷漠蔓延对全社会都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社会秩序的维系,除了国家力量的介入,一个社会天然的自我管理和调整能力事实上是更为根本的。人们之间解困济厄的守望相助,带来的不仅仅是暖暖的温情,而且也是维系共同体的生活纽带。反之,对于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总有一天也会应验在自己身上,这种人们社会关系之间的支离破碎,将慢慢腐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进而引发大量我们始料不及的社会问题——正如花都火灾中出现的情况一样。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对见义勇为予以立法,其中有人认为囿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社会的道德感和安全感会为此产生危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此类的呼吁显然是极为必要的。当然,为见义勇为立法,也需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将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规定为人们的法律义务固然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但为见义勇为提供组织、人员、资金、荣誉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却并不过分。

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是为引领社会风气做出示范。我们常常讲要“惩恶扬善”,其实“惩恶”与“扬善”往往也是一体两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正气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备受排挤,那么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就必然会乘虚而入,社会治理的成本也将急剧增加。消除社会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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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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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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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

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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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在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全旗党员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体现了“三个代表”。但是,农村个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甚至不能发挥作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番点:

一是个别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党员意识淡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把自已等同于一般群众,缺乏发挥作用的勇气和动力。

二是个别党员思想认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

三是个别党员不但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反而带头违反党组织的决定,与党组织离心离德,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四是极个别党员自律意识不强,受腐朽思想影响,崇尚拜金主义,信奉利己主义,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了背离根本宗旨,背离人民利益的道路。

产生上述这些问题原因很多,有党员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又受客观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员平均年龄偏大,党员文化素质偏低,造成一些地方的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片面性、局限性。调查发现,全旗杆农村党员中,55岁以上党员的比例达到了30.3%,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的比例不足25.2%。农村党员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59.2%,青年党员,尤其是高素质青年党员比较少。这与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旗委提出的“两超两翻”目标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忽视对青年人才的教育培训,影响了年轻人追求进步的积极性。一方面,支部老党员受年龄、文化以及观念的影响,既不能身先士卒,带头发展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又不能高瞻远瞩,当好基层组织的助手和参谋,老党员自身所具有的一些威望和经验又得不到重视,在发挥模范作用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更多地当起了“举手党员”。另一方面,一些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党员,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不够,思想认识水平不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缺乏创新的精神和动力,“扒堆守业”有一套,加快发展没办法。平均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不仅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同时更影响了基层党组织了战斗力、凝聚力,制约了当兵地的全面发展。

二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缺乏针对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缺乏有效的引导。应当肯定的是,全旗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新鲜经验,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应当看到,党员管理工作同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存在一定的反差,还存在很多不适应。首先是观念不适应,对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缺乏足够的理论和思想准备,粗放管理,忽视对个性的研究,创新意识不足。其次是从严的力度不适应,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或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是管理的方式不适应。党员管理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能从本镇、本村的实际出发,用旧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对新形势下党员思想变化、从业结构、生活方式的研究思考不够,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重复、单调,影响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外出务工党员、从事个体经济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务工的党员以及社区内在职党员还没有比较好的管理办法,“口袋”党员、“挂名”党员依然在很大范围内存在。

三是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降低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一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在选拔基层支部的带头人,往往又偏重于对发展经济能力的考核,忽视了对他们抓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培养,造成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度,停留在表面文章。我们的一些村党支部书记谈经济发展思想清晰,头头是道,一说到党的建设就支支吾吾、不知所云。个别基层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当成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表面文章,抓不抓无所谓。面对党员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主动谈心的少、听之任之的多,个别教育的少、普遍教育的多。党员的思想不能够很好地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能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不能与支部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不断降低,在一些涉及到村级发展的重大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四是民主评议工作流于形式、对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力,影响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坚持标准,把好入口,严格评议党员,疏通出口,全旗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才不断增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够成为党员的自觉行动。但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评议工作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深入开展,往往是轻描淡写的自我批评多、诚心诚意的相互批评少。特别是在评议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把纪律处分等同于组织处理,没有违法乱纪就认为是合格党员,标准过宽,使一些本来不合格的党员蒙混过关。不合格党员长期滞留党内不但侵害了党的健康肌体,而且对那些合格党员、优秀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击。

二、具体措施与方法

一是强化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基层党员的先进性意识。解决好党员队伍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制约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制约因素,关键在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核心是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必须要不断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思想,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先进性意识。要进一步拓宽农村党员的视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昂扬锐气,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提高农村党员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动力,切实保证农村党员在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中始终走在前列,真正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二是强化党员分类管理,丰富管理方法,提高党员管理水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逐步探索新时期党员管理的新方法。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除了党员自身因素外,关键是基层组织能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引导党员发挥作用,应充分考虑目前全区农村党员从业形式、生活水平、思想状况上的差异,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对那些镇、村现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党员,要求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对离退休回村的退休党员,要求他们树立爱家乡、爱人民的观念,当好支部的助手和参谋;对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党员,要求他们树立勇于创新、勇于奉献的观念,当好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对那些在村内从事一般性生产劳动的在职党员,要求他们树立全局和长远的观念,当好爱岗敬业的榜样;对那些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要求他们树立离土不离乡的观念,当好先进信息的传递者;对本村的老党员,要求他们树立扶上马、送一程的观念,当好支部的坚强后盾。要继续坚持“党员致富带头人”、“党员志愿者”、“党员家庭”、“党员联系户”等有效形式,创造发挥模范作用的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党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考核评价体系。一方面,不断丰富考核的方式方法,推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公示制度,把党员至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民主评议的透明度,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逐步完善党员发挥作用的评价标准,加强对农村党员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的考核,提高农村党员贯彻党组织决定,主动作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同时,不断强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外出务工党员以及无职党员的监督考核,既要保护好党员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又要引导他们关心村里的发展,积极参加村政建设,努力消除党员管理的“空白点”。

四是严把入口,疏通出口,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员发挥作用的合力.必须严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敞开大门,把农村先进分子吸纳到党内来,同时注意发展农村青年农民入党。在培养积极分子过程中,要开拓视野,注意从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致富能人、个体私营者返乡务农的大中专案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逐步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此同时,疏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研究确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坚决把那些思想上已经退党、不符合党员标准、不愿意发挥模范作用的人“请出去”。

总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只有始终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水平,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党员先进性才能体现,先锋模范作用也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获得坚强、有效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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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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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台风也算是厉害的,一夜的时间在街上垃圾就随处可见,几十辆自行车全部都倒了。今天一上学,就感觉到了与以往的不同,虽说现在还是夏季,可迎面吹上的风还是略微让人感到寒意。

当我和同学们走进教室时,多惊呆了,一个个嘴全成了O型。是录音机摔坏了,内部零件散落在地。原来么,就是个录音机坏了,修一下也就没事了。可是今天,在下午有个主题班会,全校老师多来听课,其中录音机要起到一定的作用,可是现在……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多决定当一回的福尔摩斯,直到揪出这个罪犯为止。首先,先确定是人为造成,还是其他原因。可是不出10秒就把这个猜想给否决了,离开教室之前门窗都关的好好的,而且就算摔在了地上,它也不能爬起来自己上了讲台吧!

“昨天是张爱华最后一个走的!”陈毅的一句话,把矛头全指向了张爱华一个人,正当大家议论纷纷时,卓勇补充道:“本来我也不想说的,但是……为了破案的关键,我也就不得不提了。其实,大家多有所不知,张爱华的母亲有精神病,父亲是个前科犯。在小学时,他打破玻璃,说什么也不承认,结果最后还不是他干的嘛!我想,他在那样的环境中成长,必然是会有影响的,这样一分析,看来这录音机应该就是他弄坏的。”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多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此刻,教室内像炸开了锅,同学们多没发现站在门口的张爱华,他哭着跑进来:“你们,你们没证据,怎么可以……随便诬赖我?!”

“可摆明就是你!……就是就是……”大家起哄。

“安静!”原来是裴老师来了,她扶了扶眼镜,“全给我坐下。”

“同学们,你们的谈话我全听到了,老师很失望,你们在犯法,知道吗?”

“裴老师,我们话有些过,可犯罪不至于吧!”班长小声嘀咕道。

老师一笑,说:“平时让你们好好看书,就是在捣糨糊吧。先告诉你们,这录音机是没搁好位置,自己掉的,我看见了。所以瞧吧,我这不又拿来了一个嘛。接着我要批评你们了,陈毅,你的一句话也许只是个线索罢了,可这样说,让爱华同学听了会怎么想呀!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一条明确规定要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你们乱猜测已触犯了这一条。对了,卓勇,我可要重点教育教育你的,学校知道了爱华同学的事后,极力去做好保密工作,可你倒好,毫无隐瞒的将爱华同学的隐私全说了出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爱华同学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而你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我……”卓勇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爱华,你能原谅我吗?”“还有我们……”同学们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可以,我只需要你们的信任,尊重……”爱华的一句话,使全班同学低下了头,明白了什么……

看来啊,这法律确实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尊重他人的隐私,让世界更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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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在我们身边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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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要尊法守法,提起法律很自然地想起今天活动主题——《弘扬传统文化,法治点亮古城》红领巾讲法活动。

在山海关古城里,山海关区的舞蹈学校小朋友带来了三支优美的舞蹈,为今天的活动拉开帷幕。老师为我们普法小讲师颁发聘书。随着小讲师的《宪法知识》、《人人都要守法》等法律知识。开始了第三个活动环节,还有的小讲师科普传统故事、普法案例。让我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刘阿姨现场给我们科普《安全歌》,听完后发现自己平时日常生活中还有好多安全意识不强,我会记住《安全歌》内容:不能摸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更不能玩陌生人给的玩具。遇到陌生人要学会随机应变,千万不能在陌生人面前说他是坏人,一旦说出口,后果不堪设想。要做到委婉拒绝!

贴窗花活动我积极参与其中,感受到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最后一个活动环节就是——绘画,我们拿起手中的画笔,描绘出2019年的蓝天。在那片蓝天下,我们手拉手一起普法、学法和懂法。今天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让我知道法律的重要性,原来法律不仅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管住自己,做一个爱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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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作用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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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叙:循着事物发展的程序,符合人们的接受心理和阅读习惯,便于把叙述内容表述得条理清楚,自然顺畅.运用顺叙要区分主次,讲究详略,注意疏密相间,防止平铺直叙.

倒叙:强调了事件结果或高潮,容易造成悬念,形成波澜,引人入胜.采用这种方法一定要根据表达的需要,不应强行运用.要注意起笔的"倒叙"与后文的"顺叙"部分的衔接,使之连接紧密,过渡自然.

插叙:叙补充丰富了人物,事件及背景,使文章内容得以充实,叙述曲折,形成断续变化,使行文错落有致.

平叙:可以把平行发展的事件交代得眉目清楚,显得从容不迫,而读者则可以同时看到平行的各个事件,从而获得立体的感受.

补叙:对前文所设伏笔作出回应,或对前文中有意留下的接榫处予以弥合.补叙,可以使内容完整充实,情节结构完善,使记叙周严,不留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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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对照职能职责看作用发挥好不好发言稿

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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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体现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组织部长更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对照自己、衡量自己、敲打自己,打牢工作、生活、为人的基石,为基层党员干部放好样子、当好表率。

用好“三严三实”这面镜子,照一照修身和修才,踏踏实实打牢根基。古人常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追求全面的道德修养和人生境界。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石、基础,是工作、生活、为人的起点。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根子大都在于个人的修身不严。修身严、做人实,才能严于用权、严于律己,才能实实在在地谋事创业。修身都做不好,其他只能是空谈。“打铁还需自身硬”。做人为官也好,干事创业也好,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身修炼好。修身先要修德,修官德,修品德。“三严三实”的要求,是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要用好“三严三实”这面镜子,对照周总理、焦裕禄等先进先辈,对照“雷锋车”组、姜霜菊、周瑞荣等身边典型,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做到心中有数、勇于提升。德是底线,才是保障。修才第一要务是学习。能力不是固有的,本领也不是天生的,要持续学习、不断充电,增强履职尽职的能力本领。要排除干扰,静下心来,融入群众去学,在干事的实践中去学,学习做群众工作的办法,学习找准群众思维的角度,学习提升群众工作的本领。

用好“三严三实”这杆秤,掂一掂职权和责任,扎扎实实选人荐才。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都要有个标准,有个原则。组织部长担负着考察推荐干部的职权,但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组织部长的标准和原则就是秉着一片公心、坚持公道正派,这也是做好组织工作的生命线。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对组织、对干部、对自己负责的过程。在这方面,组织部长做不起老好人,就要不怕得罪人,敢于抵制说情之风、关系之风、跑要之风,以严实的作风守牢关口,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坚守“守土有责”的使命,还要有着“知人善任”的本领。组织部长既要严于用权,更要善于用权。如何综合干部的专业特长、个性特点,放到最合适的岗位,发挥干部最大效能,是对组织部长能力的最大考验。组工干部直接为党员、干部、人才服务,自身不硬,别人也很难服气。作为渡人的梯子,经常为他人作嫁衣,组工干部最难得就是始终保持“进取心”和“平常心”的平衡,保持平静、平实、平和的心态。组织部长要以严实的管理,实实在在地从工作上关心、成长上关注、政治上关怀,带好组工队伍,激发团队活力,确保组织工作有人员做、有能力做、有干劲做。

用好“三严三实”这把剑,斩一斩私心和杂念,老老实实做人为官。心存敬畏,做事才能有所顾忌、行动才能不忘法纪。把“三严三实”的要求,作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经常斩切还存在的私心和杂念,做好老实人、交老实朋友、说好老实话、干好老实事。堂堂正正为人,这是对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作为县区领导干部,也会有人来攀人情、拉关系,也面临着这样那样的诱惑。在关键时候,就要以严守道,管住自己的心性,把握好“该做”与“不该做”的分寸。管好嘴、管好手、管好脚,不该喝的不喝,不该拿的不拿,不该伸手的坚决不伸手,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让“打招呼”、“攀人情”、“拉关系”的人钻不了空子。做好老实人,要多交老实朋友,做年轻人的良师、做同龄人的益友。做好老实人,说到底就是干好老实事。随着事业发展,组织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面临着很多新的瓶颈问题和突出矛盾,亟须突破和解决。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谋划工作不热衷“短平快”,推进工作不随便“翻烧饼”,落实工作不追求“树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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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极作用--胎儿易发生发育畸形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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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害物质可使孕妈咪血压升高,发生暂时性子宫-胎盘血液循环障碍,导致胎宝贝一时性缺氧而影响身心正常发育

2、可对下丘脑造成不良影响,致使他们日后患精神病的几率增大,即使幸免,出生后往往体重低、好动、爱哭闹、睡眠不良。

3、出生后经常发生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容易患其他疾病的可能性增高,并对环境适应差,幼儿时期常常发生行为问题以及学习困难,通常被人们认为很难养育。

4、孕妈咪若是情绪极度不安,如在早孕7-10周内,是胚胎腭部和脏器发育关键时期,就会引起兔唇、腭裂、心脏有缺陷等畸形;在妊娠后期,可使胎动过速(可达正常胎动的10倍)、子宫出血或胎盘早期剥离,引发早产、胎儿死亡等。

5、有的胎儿在出生后,成为"性格异常儿童",如挑食、好发脾气、十分好动,甚至患多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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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例文1:法律在我的身边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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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社会》这本书上,学到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了解到法律是有强制性,约束性的。不是说你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随时在保护行人的安全,不遵守它,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法律在每个人的身边,这是人所共知的。可偏偏有些人知法犯法。比如:有一个星期天,我去上剑中英语。车行到半路上,突然堵住了。我就想;为什么刚修好的宽阔马路,出现了堵车的现象呢?当车慢慢行到十字路口时,这才明白,原来是一辆从东往西的小轿车撞上了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大卡车,这好比是鸡蛋碰石头,伤害的最严重的是那辆轿车。大卡车的侧面只是撞了一个坑,而那辆小轿车的车头撞的稀巴烂,车里的人也受了重伤,地上还有一大片血。不一会,交通警察来了,查清了事故的原因,原来是小轿车的车速太快,而且还闯红灯,撞上了大卡车,造成了这次事故。

这次是我亲眼目睹的交通事故,看起来非常可怕,使我进一步理解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句警示语的含义。现在虽然马路宽了,但是人多了,车也多了,一不注意就会出现交通事故。同时这次交通事故也教育了我,因为我上街也有时候不注意交通安全。这次事故,使我明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深刻含义。我们要想让交通法规在我们的身边随时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才能安全幸福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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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常见表现手法及其作用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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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手法,从广义上来讲也就是作者在行文措辞和表达思想感情时所使用的特殊的语句组织方式。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常见表现手法及其作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联想:由一事物联系到与之有关的另一事物,或把事物中类似的特点联系起来造成一个典型。作用是丰富文章内容,使人物形象更丰满,性格更鲜明突出,情节更生动感人。

想象:人们在已有材料和观念基础上,经过联想、推断、分析、综合,创造出新的观念的思维过程。作用是为塑造形象、表现主题服务。使读者接受美的陶冶。

象征:通过特定的、容易引起联想的具体形象,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特点的概念、思想和感情。作用首先是它把抽象的事理表现为具体的可感知的形象。其次是可以使文章更含蓄些,运用眼前之物,寄托深远之意。作用是鲜明的突出了主要事物或事物的主要方面的××特征。

对比(对照):把两种不同的事物或情形作对照,互相比较。作用是突显对象的特点,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对象。

衬托(烘托):指的是以乙托甲,使甲的特点或特质更加突出。有正衬和反衬两种。作用是突出本体的××特征。

抑扬:把要贬抑否定的方面和要肯定的方面同时说出来,只突出强调其中一个方面以达到抑此扬彼或抑彼扬此的目的。有先扬后抑和先抑后扬之分。作用:突出强调了事物(人物)的特征。

(前后)照应:指诗中对前面所写的作必要的回答。恰当运用这种方法使结构显得紧凑、严谨。

虚实结合:是指现实的景、事与想象的景、事互相映衬,交织一起表达同一样的情感。

托物言志:在描摹事物以尽其妙的基础上融入作者的感情,寄托作者的心志。

直抒胸臆:即景抒怀,表达诗人面对自然景象所产生的富有哲理性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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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适用话题:生命,法律,威胁,恐吓,杀医,严惩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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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因新生婴儿左手骨折,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一男子顾某在网上发帖称,如果在今年腊月28号之前,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不赔偿100万元,“我将会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1月15日,蕲春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公安已介入调查,事件正在处理中。

据蕲春县委宣传部14日晚通报,针对顾某在微信、微博发帖扬言威胁恐吓涉事医院一事,该县公安、卫计、综治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网络广为流传的一张朋友圈截图显示,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儿子在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出生,6斤3两,接生的医院人员由于用力过大,导致儿子左手大臂中间骨折。该男子“发誓”称,如果在今年腊月28号之前,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不赔偿100万元,“我将会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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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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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的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着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被辍学。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

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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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法律的50句名言警句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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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4.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5.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6.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7.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8.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9.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0.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11.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12.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3.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15.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16.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17.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1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19.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20.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21.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2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

23.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24.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25.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26.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27.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28.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申斯通

2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3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31.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3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33.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34.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35.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3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37.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8.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39.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40.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41.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42.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4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44.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45.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46.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47.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48.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49.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50.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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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工智能将会有很大作用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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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围棋战胜世界围棋冠军的新闻,在我们这代深受科技影响的年轻人来说,其实并不会有多大的震惊,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在我看来人工智能不会受感情的影响,自然获胜几率就会很大。这并不是什么坏事,相反,他还可以在诸多领域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契机。

比如说以前的科学家预测未来将会出现机器人,现在也有了机器人,但是局限性不言而喻,并且还未普及人工智能,正在进步着,意味着机器人的发明与完善拥有了更大的可能,以后也许就能出现家用机器人,科研机器人,还有像星际穿越中的航空机器人,机器人可以代替人类行使一些危险的事情,人类又何乐而不为呢?

美国的许多科幻片中,房子的功能齐全,令人发狂,比如说他会与你交谈,能够听懂你的指令,并按照你的指令做好一切你想做的事情。你的生活将会变得很轻松,相比于你,也许不用什么都由人工智能控制家务,但相对于残疾人来说,那将是很大的便利。

也许上述事情的发生要在百年之后,那么现在能做的就是将人工智能运用到更实用的地方去,现在,在外星球探测的机器人,如果经过人工智能的改造与完善,将会有更有利于科研的进行,找到科学家们更需要的数据,进行探索的前程。

日本是一个多火山爆发的地方,地质探测专家想要去往火山边缘探测,岩石结构无疑是一项危险的工作,而人类利用有人工智能的机器前往,不但降低了人类的危险性,而且提高了探测结果的准确率。

人工智能也将在农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一些水源紧缺的地区,他们的种植往往靠灌溉技术,而更加发达的地区则使用无人机灌溉。无人机灌溉技术不仅保证了植物所需要的水分,而且不会造成浪费资源,大大提高了产量,而人工智能的运用则是完善无人机技术,提高农业效率。在喷洒农药时也可以使用人工智能的系统。

人工智能是人类某种功能的延伸,可以做到人体不能做到的某些事情,总的来说人工智能的进步对人类的益处非常多,我相信以后的人工智能的用处会得到更大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最后我想说,人工智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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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7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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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

(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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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扩大试点范围还需修改法律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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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试点能否走出直辖市?能否在省内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指出,受现行法院组织法的限定,在省内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没有法律依据。

马怀德认为,真正的的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应当设立在非直辖市的一般省份。“比如,在河北设立一个保定法院,但可以管到石家庄、邢台、邯郸一些河北省的地级市,这样才能超出原来的行政区划。”同时,还应当考虑设置跨行政区划的基层法院、高级法院,更加全面地体现集中管辖和跨行政区划的意义。

而目前,现行法院组织法中规定,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法官等由当地同级人大选举、人大常委会任免;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直辖市内设立的中院院长、法官,由省或直辖市人大选举、人大常委会任免。如果在直辖市外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相关人员的选举、任命问题,仍然需要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为了解决跨行政区划法院院长由谁选举,副院长、庭长、法官等由谁任命的问题,马怀德建议尽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进而在省内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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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作文:太阳的作用真多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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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人人都很熟悉,而且,我们都知道,没有它就没有光明,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它的其他的用处。

太阳为人类做出了不计其数的贡献,比如说在几十年前,人们从未想过用太阳来烧水,而在几十年后的今天,用太阳来烧水已经成为了现实。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人们还会利用太阳能来做什么?或许是太阳能汽车,或许是太阳能飞机,还有太阳能房车等等。

现在,有些玩具就是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比如太阳能小车,它就是靠着太阳能发电行走的。如果你把太阳能小车放在阳光下,它就会自动跑起来。但如果你把它放在阴暗的地方,它就会停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有,太阳能热水器也走进了千家万户。只要是晴天,太阳能热水器就会帮你烧好热水。这样,就不用担心在大热天的晚上回家洗不到热水澡了。

太阳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开发,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小学生要抓紧时间学习,珍惜学习的机会,开发利用太阳能源,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出更加美好的生活!

[小学生作文:太阳的作用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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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诚信的作用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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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道德观念的基本原则,只有遵守信誉的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今年两会时值遇上“3·15”、“诚信”两个突出问题更是引发会内外共鸣。诚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它是人与人沟通的纽带桥梁。中国五千年文化更是以礼、信为主,孔子儒家思想也早已遍布天下。一个小孩从牙牙学语开始父母最先教会他的都是讲礼貌和诚实,我相信放羊的小孩的故事大家在孩童时都早已听过。诚信也早给我们烙下了烙印。

如果没有诚信,人与人之间会变得更加冷漠,朋友相处会变得多疑,社会将更加黑暗。试想一下有人经常跟你撒谎,突然间他说了一次真话,你还愿意去相信他么?诚信是处事的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抛弃,秦朝商鞅变法能够成功就是因为他敢于徒木立信,有了诚信做基础才能使法律得到实施。

而现在,人与人之间缺乏的就是这种诚信,他们看到的只是利益。他们为了挣钱能够不管别人的死活,地沟油、毒胶囊、毒奶粉、神农丹……只要对自己有好处昧着良心的事他都干。国家有政策他们就会有对策,我们不能整天的只知道教育孩子做诚实的事而自己却在撒谎。前几天我还看到过不好的现象发生,一个打扮时髦的妇女买了一捆菜给了卖菜大娘一张一百元的假钞。看到那个大娘因为一百元假钞在哭我很伤心,这一百元可能对那个妇女来说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大娘要卖好几天菜才能挣到这一百元。我真的不知道那位妇女在花那一百元的时候她怎么能忍心的?

我们虽然做不出多么大的业绩,但是诚信对我们来说还是能够做到的,为个更好的教育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自身先要做好诚信。

首先,做到待人真诚,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诚实守信,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去欺骗他人。人与人的相处都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我们不能打破这个规律。

其次,要做到言出必行,我们自己说出去的话就要负好责任,既然答应了就要想办法去完成。做不到的事我们不能去盲目答应,不然到时候难看的还是自己。

第三,把诚信传承下去,好的传统我们一定要发扬,我们的国家会因为人与人的诚信更加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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