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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之交的历史典故汇总20篇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做了又一件震动朝野的事,那就是他执意废掉了原来的皇后王氏,改立他宠爱的武昭仪为皇后。这位武昭仪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则天是她退位后,唐中宗给她上的尊号,也是她死后的谥号。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知音之交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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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牛流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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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流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志·蜀书·后主传》:“(建兴)十年,亮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毕,教兵讲武”。一般都认为木牛流马是诸葛亮的发明,但也有不同的说法。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a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战争打的是后勤,陈毅元帅就曾经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乡们用独轮车推出来的。独轮车的历史在中国很悠久,而很多时候人们相信,它有一个特别有名的祖先,就是三国时诸葛亮发明或改进的“木牛流马”。在《三国演义》中,木牛流马几乎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致使今天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它们是中国早期机械自动化的代表作。事实真是如此吗?这个在古代战争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后勤装备,到底是什么东东?

可能就是独轮小推车 美术史学者周亚辉说,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我国独轮车的创始时期是在西汉晚年。在没有实物出土,又没有可供复制的完整数据乃至图纸的情况下,要想确切地了解“木牛流马”是什么样子,和现在人们所用的独轮车有什么异同,似乎不太现实。把木牛流马和独轮车相提并论的是在宋代,如宋真宗时杨允恭建议依照“诸葛亮木牛之制”,用“小车”运军粮。这里的“小车”就是独轮小推车。

独轮车的原动力主要是人力,可由一个人在后面用手推动,也可一人拉一人推。有了这种车,比人力担挑、畜力驮载,运输能力可以增加好几倍。独轮车灵巧方便、用途广泛。无论是在平原还是山区,无论是载人还是运货,都可以使用。直到今天,这种独轮车仍在广大农村使用,只是形状方面各地有些差异,加上地方语言的原因,在名称叫法上多种多样。有的叫独轮车,也有的叫小车、手车、土牛的,还有叫手推车、二把手、羊角车的。在成都平原,人们叫鸡公车。

“木牛流马”主要用于运粮,它可以运载一个士兵一年的口粮,约合250公斤左右。而今天的小推车,可以装载约500公斤的东西,载重量增加了一倍以上。当然也有可能,当年诸葛亮的设计是因为考虑到蜀地崎岖的山地地形,特意减少了装载量。

还有专家认为,“木牛”和“流马”是不同的两种运载工具,前者用于陆地,后者用于水运。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记载远程陆地运输的历史文献中,往往会看不到“流马”的影子。

发明者到底是不是诸葛亮?

历史上对流马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志·蜀书·后主传》:“(建兴)十年,亮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毕,教兵讲武”。诸葛亮在北伐过程中首次出现粮食运输难以为继的问题,是在建兴六年(公元228年),“冬,复出散关,围陈仓,粮尽退”。

一般都认为木牛流马是诸葛亮的发明,但也有不同的说法。周亚辉说,有一种说法是,当诸葛亮正在为运粮工具苦恼时,诸葛亮手下的官员蒲元写信给诸葛亮,提出制造木牛流马的想法,所以人们认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蒲元提出制造木牛流马的创意,为诸葛亮所采纳制造。不管是诸葛亮本人设计的也好,还是蒲元的建议被他所采纳也好,总之,诸葛亮都亲自参加了设计过程,最后确定了设计方案。从这一点出发,后来人们把这项改革都归在诸葛亮的名下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时间上讲,在诸葛亮用“木牛流马”运粮之前,四川地区已经出现了独轮车,他的设计方案完全有可能是吸收了当地劳动人民的意见。此外,诸葛亮的故乡是琅琊郡阳都县人,也就是现在的山东沂南,他十三岁时离开山东到豫章郡,十七岁时去荆州,当时山东地区就已经有了独轮小推车。他的方案是取自儿时家乡见闻的灵感,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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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沈括厚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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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宋史》的评语,沈括是多领域劈腿的章鱼型人才,头衔很多:地理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化学家、医学家、天文学家、军事家、外交家……这些“家”加起来大概有1万平方米。将身家上亿的沈括定义为“墙头草”,不是基于他在这些领域的成就,而是概述了他在政治站队时的表现。

站队始于熙宁年间,或者说从“王安石变法”开始。

沈括是为王安石摇旗呐喊的骨干。沈王两家世交,此外,还有点亲戚关系: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娶了谢绛的女儿,而谢绛的母亲是沈括的大姨。按这层关系,比沈括大10岁的王安石,要叫沈括表叔。在王安石的变法运动中,作为花名册排名第十五的干将沈括,为新法擂鼓助威奋力疾呼。

王安石当然投桃报李。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的推荐下,沈括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奉命前往浙东、浙西监督视察水利。回来后,他在朝廷盛赞新法:“你问我支不支持新法?我坚决支持!我就明确跟你讲这一点……”由此成功制造了一个舆论优势,还有一个大新闻——这个新闻稍后呈上。

沈括为鼓吹王安石的新法声嘶力竭,这让王安石很受用,很飘飘然。正在陶醉的王安石没有料到蜜里调油的关系马上逆转,八竿子的亲戚拆了竿子,狠狠地给了王安石一闷棍。打棍的原因很简单,王安石失势了。熙宁九年,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沈括马上以三司使的身份向宰相吴充上书,历数新法的种种弊端,大猩猩似的举两手赞成朝廷废掉王安石:“你问我支不支持废除新法?我坚决支持!我就明确跟你讲这一点……”

沈括这次无情无义、首鼠两端的站队行径,同僚先是诧异,继而不齿。皇上也看不过眼了:“你呀,立场转变得比谁都快……”皇上不高兴,“始恶括之为人”,沈括马上被贬,“贬括知宣州”。这次被贬影响了沈括一生的仕途,此后一蹶不振。一贬再贬,最后贬到了润州。在润州,他再一次展示了自己的无耻。这一次的对象,是苏轼。

前面所说的新闻,发生在熙宁六年沈括巡视的途中,他遇见了苏轼。王铚的《元佑补录》中记载了这次会面。苏轼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尽管与沈括政见不同,但他对事不对人,在杭州与沈括诗酒唱和,热情亲切地谈笑风生。而就是这场酒局,给苏轼带来了一场几乎灭顶的无妄之灾。酒过三巡,沈括看到一句苏诗——“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暗中收录,后向皇上告密说:皇上是天上龙,苏却要到九泉下去找,实在不臣。此后,又有人搜罗了一批证据,随即引发了“乌台诗案”。

构陷苏轼的沈括的无耻之处在于,当他闲废润州时,竟又遇到了苏轼。厚黑学专家沈括的心理素质和脸皮厚度,杠杠的,他竟又和从前一样与苏轼热情亲切地谈笑风生:“我帮你搞了个大新闻,把你批判了一番。”

平心而论,沈括的学问还是不错的,23岁就中了进士,但人品确实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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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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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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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赵云救阿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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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三国常山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字子龙。初从公孙瓒,后归刘备。

赵云的事迹很多很多,其中最最出名的,是他两次救主,保住刘皇叔的血脉!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赵云两救阿斗的故事。

为何有赵云救阿斗情节呢?

新野一战,刘备以少胜多打败曹操,曹操引五十万大军前来报仇。刘备的三千人马走到当阳县,突然被曹兵截住,战到天明才摆脱曹兵的追赶,护卫刘备家小的赵云发现不见了刘备,走散了糜夫人母子,急集三十骑,又杀回乱军中寻找。赵云在一位大嫂的指引下,在一截断墙后面的枯井旁找到糜夫人母子。

糜夫人说:"见到将军阿斗有救了,……我死而无恨!"说完,趁赵云不注意跳井身亡。这时曹兵向这边杀来,赵云含泪推倒土墙埋了夫人,急忙抱起阿斗往外冲。

曹将杀来,战三回合,被赵云杀死。没走多远,又碰上曹将张郃,战十余回合,赵云夺路而走,不料连人带马落入陷阱。张郃挺枪来刺,忽然赵云的马平空一路,跳出陷阱,张郃吓得一个劲后退。赵云力战众将,威武勇猛。正在山上观战的曹操见赵云势不可挡,传令一定要活捉。赵云利用这个机会冲出包围,连杀50员曹将,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刘备却将阿斗摔在地上说“为此孺子几乎损我一员大将”,赵云为之感泣。

后来,当刘备已经占据荆州,并且领兵进取西川之时,阿斗再生险情。有人给孙权建议可以乘机进攻荆州。不想他们的商议被吴国太听到,吴国太说她就一个女儿,你们进军荆州,她女儿的命不就没有了?并说孙权一点不念骨肉亲情。

谋士给孙权出注意,派人到荆州偷偷把 孙夫人接回来,然后再进攻荆州。孙权就派了个叫周善的,带领五百人,扮做商人,乘五条船走水路,去接孙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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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举案齐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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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字伯鸾,是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市西北)人。由于梁鸿的高尚品德,许多人想把女儿嫁给他,梁鸿谢绝他们的好意,就是不娶。与他同县的一位孟氏有一个女儿,长得又黑又肥又丑,而且力气极大,能把石臼轻易举起来。每次为她择婆家,就是不嫁,已三十岁了。父母问她为何不嫁。她说:“我要嫁象梁伯鸾一样贤德的人。梁鸿听说后,就下娉礼,准备娶她。

孟女高高兴兴的准备着嫁妆。等到过门那天,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哪想到,婚后一连七日,梁鸿一言不发。孟家女就来到梁鸿面前跪下,说:“妾早闻夫君贤名,立誓非您莫嫁;夫君也拒绝了许多家的提亲,最后选定了妾为妻。可不知为什么,婚后,夫君默默无语,不知妾犯了什么过失?”梁鸿答道:“我一直希望自己的妻子是位能穿麻葛衣,并能与我一起隐居到深山老林中的人。而现在你却穿着绮缟等名贵的丝织品缝制的衣服,涂脂抹粉、梳妆打扮,这哪里是我理想中的妻子啊?”

孟女听了,对梁鸿说:“我这些日子的穿着打扮,只是想验证一下,夫君你是否真是我理想中的贤士。妾早就准备有劳作的服装与用品。”说完,便将头发卷成髻,穿上粗布衣,架起织机,动手织布。梁鸿见状,大喜,连忙走过去,对妻子说:“你才是我梁鸿的妻子!”他为妻子取名为孟光,字德曜,意思是她的仁德如同光芒般闪耀。

后来他们一道去了霸陵(今西安市东北)山中,过起了隐居生活。在霸陵山深处,他们以耕织为业,或咏诗书,或弹琴自娱。

不久,梁鸿为避征召他入京的官吏,夫妻二人离开了齐鲁,到了吴地(今江苏无锡境内)。梁鸿一家住在大族皋伯通家宅的廊下小屋中,靠给人舂米过活。每次归家时,孟光备好食物,低头不敢仰视,举案齐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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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出自历史故事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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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晋书?张华传》记载:牛、斗二星之间常现紫气,张华请南昌人雷焕来看,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光芒上通于天。后来果然在南昌的丰城地下掘出了双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宝剑出土后,星间紫气也消失了。文章借此来夸赞洪州地方很灵异。

2、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后汉书?徐稚传》记载:徐稚是洪州高士,“陈蕃为(豫章)太守……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文章借此夸赞洪州人物俊美。

3、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日下,指京都,云间,指江苏松江。《世说新语?排调》:“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俱会张茂先(张华)坐。张令其语。以其并有大才,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云间陆士龙。’荀答口:‘日下荀鸣鹤。’”文章借此表现作者期望自己被召见的心志。

4、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史记?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贾谊迁谪长沙,四年后,文帝把他征回长安,召见于宣室。作者借此表达怀才不遇的苦闷心情。

5、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史记》记载,汉武帝时选求贤良,有人举荐冯唐,可是他已九十多岁了,不能做官了。又载,李广是汉武帝时的名将,多年抗击匈奴,军功很大,却终身没有封侯。文章借此表达年时易往,功业难就。

6、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曾任太中大夫,对当时国

家大事多所建议,一时深受器重,后受谗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文章借此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心情。

7、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东汉人,因作诗讽刺君王,得罪了汉章帝,被迫逃到齐鲁一带躲避。文章借此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感慨。

8、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后汉书?孟尝传》记载,东汉人孟尝,为官清正廉洁,但不被重用,后来归田。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9、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晋书?阮籍传》记载,阮籍独自驾车出行,在无路可

走时便痛哭而返。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10、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汉书?终军传》记载,汉武帝想让南越王归顺,派终军前往劝说,终军请求给他长缨,必缚住南越王,带回到皇宫门前。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1、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后汉书?班超传》记载的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宋书?宗悫传》记载,南朝宋人宗悫,少年时很有抱负,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2、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晋书?谢玄传》记载,晋朝谢安曾问子侄们:为什么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后半句出自《烈女传?母仪传》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作者借此表达有幸在宴会上结识了各位

名士。

13、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史记?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又云:“相如即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这两句是说,未遇推荐之人,只能赋凌云之赋而自惜。

14、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列子?汤问》记载的高山流水的故事。这句的意思是说既遇知音,就在宴会上赋诗作文,不以为惭。

15、兰亭已矣,梓泽丘墟:《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的兰亭集会的情况。《晋书?石崇传》记载:“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这句是说,名胜之地,终难免于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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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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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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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牛羊肉泡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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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馍"的历史沿革众说纷纭,来自于"泡馍"故里--西安穆斯林坊上的说法也不统一。在众多的说法当中,"泡馍"源自"西域"的说法最为盛行,也最能服众。中国史学界和伊斯兰学界倾向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即公元651年。迄今为止,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经1350年。公认的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唐天子在长安接待了一个来自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唐时称"大食"的代表团。以此为标志,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和唐王朝就开始有了较为频繁的互动接触。也以此为标志,学界认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学问既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也是中阿交往的佐证。种种翔实史料不一而举。当时的唐王朝和被称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有过官方和民间的多层面交往。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商"让长安"西市"盛极一时。著名的"丝绸之路"连接起了"丝绸之路"起讫点的两种璀璨文明,各民族的交往、互通使"丝绸之路"繁荣无比,沿"丝绸之路"出现了无数大中城市。

唐玄宗天宝14年,历史上暴发了"安史之乱"。在广平郡王做、名将郭子仪的拥戴下,唐肃宗在今宁夏灵武即位。次年,即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唐王朝向"大食"借兵,联合反攻"安史之乱"的叛军。"大食"军队和唐军一道平息了"安史之乱","从凉鄯而收两京。"平息"安史之乱"后,在唐王朝天于的恩准下,部分"大食"士兵获准驻兵长安。今天,西安市莲湖区小学习巷内仍有一座名叫"营里寺"的清真寺。中国穆斯林的许多习惯都和这支"大食"军队及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人"、"胡商"有关。

部分"大食"兵获准驻兵长安后,他们的日常生活仍要遵从伊斯兰习俗。唐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也最开放的都市之一,大量的"胡人"、"胡商"生活在长安。为了表明他们的伊斯兰特性,这些"大食"兵经常用他们在军营里的"腰牌"向周围的人说明他们的饮食禁忌。久而久之,有些"胡人"和当地商人专做"大食"兵的生意。为了让"大食"兵看得更清楚,他们就把"腰牌"放大并悬挂在门庭,"腰牌"的内容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把"汤瓶"。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五次礼拜,每次礼拜必先沐浴。"汤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以"汤瓶"为标志的"腰牌"后来发展为一种标志,穆斯林大众称之为"清真牌"。清真饭店悬挂"清真牌"的习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行军打仗要备干粮,一种类似"馕"的食品很适合携带和保存,阿拉伯语称之为"饦尔木"。随着"大食"兵和当地人的交往日甚,"饦尔木"的制作方法也从军营传播到市井,久之就形成了今天西安穆斯林群众的主食之一"饦饦馍"。行军打仗旷日持久,士兵携带的"饦饦馍"也会变干变硬难以下咽。"大食"兵有吃羊肉的习惯,干硬的"饦饦馍"加上羊肉和羊肉汤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而且味道鲜美。这种饮食是他们的民族食品之一,阿拉伯地区称之为"穆勒格",伊朗地区称之为"阿卜古什"。在今天的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各地,仍可以发现这种酷似西安牛羊肉泡馍的食品。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很多的"大食"兵和"胡商"乐不思蜀,久居长安,他们的饮食习惯也慢慢溶入市井百姓之中。

行军打仗的饮食追求简单、快捷、方便。和平时期的饮食习惯,人们又追求色、香、味、形等,所以西安的泡馍方法很多。以就餐时间论分为早餐水盆羊肉、午餐泡馍、晚餐小妙。水盆羊肉要求鲜汤、热馍。泡馍要求肉烂、馍筋。小炒要求 肉、加醋以利消化。以烹调方法论可分为干泡、单走儿、口汤、水围城。以泡馍内容论可分为牛羊肉泡馍、萝卜、豆芽儿、白菜丸子、韭菜、韭黄、葱芽等蔬菜泡馍。为避免泡馍中的牛羊肉脂肪腻口,习惯上可佐以糖蒜。为了让泡馍看起来有层次,又加入了粉丝和大葱或蒜苗。我们今天习惯见到的泡馍形式就这样形成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牛羊肉泡馍已成为市井百姓久吃不衰的美食。在西安的大街小巷,经营牛羊肉泡馍的饭店星罗棋布,使这一美食充分得到了巩固和发扬,特别是知名品牌坊上人饭庄的牛羊肉泡馍被原国内贸易部、中国烹任协会认定为"中华名小吃",使泡馍一跃披上了"国字号"战袍,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泡馍的演变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历史的长河中,泡馍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饮食的花海更加灿烂,我们期待着这一历史的"食粹"有更精彩的演出。

因为,历史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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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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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你知道它的历史典故吗?下面是十面埋伏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楚汉相争时期,汉王刘邦重用淮阴人韩信,先后活捉魏王豹、赵王歇、燕王臧荼、齐王田广。他被刘邦封为齐王后率30万大军和彭越的军队会师,把项羽围困在垓下(今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东南),他采取十面埋伏的战术,逼使项羽在乌江自刎,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这个典故出自楚汉相争的垓下之战。

公元前202年10月,汉王刘邦率本部人马,追击向彭城撤退的项羽。追到阳夏的南边,刘邦下令暂停追击,派出使者与韩信、彭越等人联络,许诺日后与他们共分天下,并把临淄、大梁、淮南大片土地封给他们。果然,使者纷纷回报,诸侯即将发兵。不久,各路诸侯出兵,攻击项羽军队,韩信三十万兵马自齐南下,切断了项羽向彭城的退路;彭越率数万兵马到达固陵与刘邦会师,担任主攻;刘贾与英布自寿春率兵北进,切断项羽南逃之路。项羽军队不断收缩,退至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沱河北岸),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诸侯军队蜂拥而至,把项羽军队重重包围了起来。

汉军“十面埋伏”,形如天网,楚军固守垓下,势如鸟雀。此刻,项羽军的反击好似困兽犹斗;刘邦军的进攻捷报频传。 垓下战场,杀声震天。两军拚搏,你死我活。著名的垓下之战就这样展开了。

为了进一步动摇和瓦解楚军,一天夜里,刘邦要汉军四面唱起楚歌。楚军听了,益发怀念自己的家乡。项羽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惶惶然不能入睡,深夜在军帐里喝酒。他—面喝酒、一边激昂慷慨地唱起歌来,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据说他的爱妾虞姬也起而和唱,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罢,拔剑自刎而死。项羽见大势已去,带了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南逃。第二天天亮,刘邦发觉项羽突围而去.便派灌婴带领五千骑兵追连赶。

项羽渡过淮河,继续跟随他的骑兵只有一百多人了。项羽到阴陵(在今安徽定远县四北),迷了路,陷进湖沼地带,被汉军追及。项羽领兵且战且退,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乌江浦),只剩下二十八名士兵。河边正停靠着一条小船。乌江亭长请他上船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羽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接着对亭长说:“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于是命令骑马的都下马步行,手拿短小轻便的刀剑交战,仅项羽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羽自己也负伤十多处。忽然回头看见了汉军骑兵司马吕马童,说:“若非吾故人乎?”吕马童面向项羽,指项羽给王翳看,说道:“此项王也。”项羽便说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说完就自刎而死了。

有的学者认为,“十面埋伏”发生在徐州的九里山。因为《水浒传》中分明写着:“九里山前摆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所以时至今日,徐州人仍然认为城北“九里山”为汉兵“十面埋伏”的战场。在“九里山”的山上,曾经有“磨旗石”,传说是刘邦的大将樊哙插旗、指挥军队的地方。在“九里山”的山下,有村名“八里屯”,传说是汉王屯兵的地方。而徐州的城东,有一座子房山,相传,是以刘邦的大臣张良的名字命名,张良在这儿深夜吹箫,瓦解了楚军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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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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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ào hú lu huà piáo

【成语故事】宋朝初年,翰林学士陶谷自以为文笔高超、才能出众,想好好表现一下升职,他劝宋太祖重视文字工作。赵匡胤以为他的工作只是抄写而已,说是依样画葫芦。陶谷的目的没有达到,就在住处墙上题诗:“堪笑翰林陶学士,年年依样画葫芦”。

典故】太祖笑曰:‘颇闻翰林草制,皆检前人旧本,改换词语,此乃俗所谓‘依样画葫芦’耳,何宣力之有?’ 宋·魏泰《东轩笔录》第一卷

【释义】比喻照着样子模仿。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模仿

【近义词】依样画葫芦、照猫画虎

【成语造句】

◎ 他最擅长照葫芦画瓢了。

◎ 这是因为原经字小模糊,伪造者照葫芦画瓢地临摹,虽力图作到形似,但笔画已距真迹甚远。

[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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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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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下之忧而忧告诉我们要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宋仁宗曾经派范仲淹去西北抗击西夏。范仲淹确实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不但是一个军事家,也是着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范仲淹是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父亲,跟着改嫁的母亲背井离乡,生活十分贫困。他从小很有志气,爱好读书。十多岁的时候,他借住在一所寺庙的僧房里,昼夜苦读。每天,他只烧一锅粥,等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一天两餐,早晚各吃两块。菜呢,也只是几根咸菜。后来,人们称他这种生活为“断齑(jī,指咸菜)划粥”,成为历史上刻苦好学的佳话。

经过艰苦的学习,范仲淹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同时养成了严肃认真和刻苦节俭的作风。

范仲淹青年时就考中了进士,开始做官。早年的贫困生活使他了解并同情民间的疾苦。他决心为国家和百姓做一番事业。

宋夏战争初期,宋军不断失利。公元1040年,范仲淹和韩琦同时被派到陕西,前去抗击西夏。

范仲淹到了延州,发现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当时,宋朝政府把边兵分给各级官员带领,官职越高的带兵越多,官职越小的带兵越少。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但宋仁宗却下了一道命令,说敌人来进犯时,不管来的敌人多少,一概由官小的带领自己的少量人马先去作战。这样做哪有不败的道理。范仲淹却不管皇帝的命令,立即改变做法。他把延州的一万八千军队,分给六个将领带领,每将三千人,负责训练。有了敌情,该多派就多派,该少派就少派。同时,他又下令修筑一些城堡。经过一番整顿,延州的防守力量顿时改观了。

西夏军队看到范仲淹防守严密,就互相警戒说:“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从此,他们再不敢轻易侵犯延州了。

范仲淹镇守陕西几年,除延州外,还驻过庆州(今甘肃庆阳)、州(今陕西彬县)等地,很受当地羌人部落的尊敬。羌人因为范仲淹做过龙图阁直学士,都称他做“龙图老子”。

公元1043年,范仲淹由陕西调回京城,担任副宰相。

那时候,北宋政治非常****,封建官僚的特权大得惊人。做官全凭关系,升官更靠资历。只要一个人当了大官,家属亲戚都可以做官。结果大小衙门里塞满了多余的官员,好多官员又尽干坏事。

范仲淹早就看不惯这种状况。他担任副宰相后,决心改革,就大胆地向宋仁宗提出十项改革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一、明确规定官吏提拔或者降职的办法;二、严格阻止凭借特权、关系等取得官职;三、改革科举制度;四、慎重选择官员;五、重视生产;六、加强武备;七、减轻劳役等。

宋仁宗正信任范仲淹,对范仲淹提出的方案全部接受了。因为范仲淹是在宋朝庆历年间提出这个方案并进行改革的,所以历史上称为“庆历新政”。

为了推行新政,范仲淹首先整顿官吏制度。他派一些官员担任监司(监察官),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根据他们的报告,把各地的坏官从登记簿上除名,加以撤换。

有一次,和范仲淹一起推行新政的大臣富弼(bì),看到范仲淹在登记簿上勾掉坏官的名字,心里不忍,就上前劝阻说:“一笔勾掉一个名字很容易,可是,被勾掉的一家人都得哭了。”

范仲淹毫不动摇,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北宋的政区名称)的百姓哭好啊!”

富弼听了,觉得范仲淹既有胆量,又有见识,心里非常钦佩。

新政在推行中,触犯了一些封建贵族的利益。许多保守的官僚纷纷起来反对,诽谤范仲淹和推行新政的人,说他们结成朋党。

宋仁宗动摇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范仲淹就被降职,调到外地做官去了,新政也跟着失败了。

范仲淹虽然遭受打击,但他忧国忧民的信念却丝毫不变。不久,他到邓州(今河南邓州)去做地方官。这时,他的朋友滕子京也被降职,在岳州做地方官。滕子京在岳州重新修建岳阳楼,请范仲淹写一篇纪念文章。范仲淹答应滕子京的要求,写下了着名的《岳阳楼记》。文中反映范仲淹伟大抱负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语,已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公元1052年,范仲淹又被调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去当地方官。他在上任的路上生病死了。

范仲淹生前,生活非常节俭,但待人却很亲热厚道,乐于助人。他喜欢将自己的钱财赠送给别人,还设法救济同族的人。所以,他死后,人们都很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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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相思树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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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巨源镇月亮湾码头银河航线的一侧有两棵榆,这两棵树根缠着根,枝绕着枝,相依相生,像一对缠绵的情侣,当地人称这两棵树为“相思树”。在当地还流传着相思树的一段凄美的故事……

金天辅七年5月的一天,金都城上京(哈尔滨市阿城区)东南上空突然雷声滚滚,出现了一条几十米的黄龙。上京地区的所有人都跑出门来竞相观看,还没缓过神来,便看见有红云自西北方向滚滚而来,云中传来凤鸟嘹亮的长鸣。黄龙和红云交汇于空中,便向西方而去,在空中持续了半个时辰才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人都惊呆了。正在监国的太宗吴乞买便派快马将此事报与他的兄长,亲征大辽的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阿骨打正与大臣们议事,听此情景,大臣们便躁动起来,议论纷纷。便不约而同地转头把目光投向了阿骨打,即是皇帝也是个大萨满的阿骨打(可以与神沟通的人)沉吟了片刻,便哈哈大笑,对大臣们说:不妨事,此乃祥瑞,将有帝后降世,说完众大臣纷纷欢呼:祝我大金国祚永传。

这一年,太祖第五个儿子完颜宗辅的妻子生了个胸口生有北斗形状七个黑痣的男婴,便取名乌禄(完颜雍即后来的金世宗)。一个月后女真乌林答部酋长石土黑将要生产的妻子突然身放奇香,不久便生了个的女儿,取名乌林答。对于这两个孩子,大家都纷纷称奇,称这两个孩子将来必将贵不可言。完颜宗辅见了石土黑,便对石土黑说我们一定结为亲家。

金天会五年(1127年)五岁的乌林答就和五岁的完颜雍订了婚。由于女真族是个渔猎民族,那时松花江巨源段是金国贡鱼的地方,也是春水(皇帝春天用一种叫海东青的鹰捕获天鹅的活动)、捺钵(皇帝捕鱼活动)的圣地。女真人经常在这里从事捺钵活动。那时的松花江边开满了荷花,很小的乌林答和完颜雍就经常到松花江边玩耍。一天,他们在一个荷花池边上做老鹞子叼小鸡的游戏的时候,完颜雍不小心把膝盖卡破了,小乌林答一边哭一边从衣服上扯下一条布为完颜雍包扎伤口,完颜雍对着乌林答说:我一定一辈子保护你,不让别人欺负你,我们在这里建个房子,厮守一辈子。小乌林答含着眼泪笑着点点头。

光阴荏苒,一晃儿,完颜雍和乌林答都已经18岁了,完颜雍长得体貌奇伟,美髯过腹,是个名副其实的美男子,他性格仁孝、沉静、练达,又善于骑射。每次出猎,很多老年人都跟了去看,赞赏他的骑射技术,“国人推为第一”。乌林答也出落成一个美丽端庄的少女,她聪敏孝慈,容仪整肃,在父母家时,家族人都很敬重她。这一年他们结了婚,举国为之轰动。不久,他们的儿子完颜允恭出世,更给生活增添了新的光彩。完颜雍为人宽厚,常随叔伯们四处征战,将士都很推崇爱戴他。金熙宗皇统年间完颜雍以宗室子弟授光禄大夫,封葛王,又因为完颜雍机智果敢,屡立战功,被封为兵部尚书。乌林答也长随其左右,她知书达礼,文采超群,侍夫教子,贤良无比。这一对恩爱夫妻本应就这样相亲相爱地生活下去,只恨生在帝王家。

到了金熙宗后期,熙宗疑心很重,经常肆酒发狂,无缘由的肆意杀人。悼平皇后裴满氏趁机专权,许多朝臣无端遭贬遇害。

这使官居兵部尚书的完颜雍如履薄冰。对此,乌林答建议完颜雍把公公完颜宗辅当年攻宋时得的一件稀世之宝白玉带献给熙宗。因为完颜雍的父亲宗辅在完颜13岁时就病逝了,是出家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白玉带是父亲留下的传家宝,看见了白玉带完颜雍就好像看见了父亲。完颜雍始终犹豫不决。乌林答就劝完颜雍说:“人若不在,宝传谁家?”完颜雍沉思片刻,咬咬牙下定了决心将玉带献了出去,熙宗、悼后大喜,认为完颜雍非常可靠。这不仅使完颜雍保住了兵部尚书之职,而且在熙宗大肆杀戮皇亲贵胄和开国功臣时,也没有对猜忌完颜雍,对此完颜雍更爱乌林答了,他们度过了第一个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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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黄鹤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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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靠近长江有一座蛇山,山上有一栋尖顶飞檐、金碧辉煌的黄鹤楼。要问这黄鹤楼的来历,那还得从吕洞宾跨鹤飞天说起哩!

相传,吕洞宾游玩了四川的峨媚山后,一时心血来潮,打算去东海寻仙访友。他身背宝剑,沿着长江顺流而下。这一天,来到了武昌城。这里的秀丽景色把他迷住了,他兴冲冲地登上了蛇山,站在山顶上举目一望,嗬!只见对岸的那座山好象是一只伏着的大龟,正伸着头吸吮江水;自己脚下的这座山,却象一条长蛇昂首注视着大龟的动静。吕洞宾心想:要是在这蛇头上再修一座高楼,站在上面观看四周远近的美景不是更妙吗!可这山又高,坡又陡,谁能在这上面修楼呢?有了,还是请几位仙友来商量商量吧。

他把宝剑往天空划了那么一个圈,何仙姑就驾着一朵彩云来了,他连忙把自己的想法向她说了,何仙姑一听就笑了:“你让我用针描个龙绣个凤还差不多,要说修楼,你还是请别人吧!”吕洞宾又请来了铁拐李,铁拐李一听哈哈大笑:“你要是头发昏,我这里有灵丹妙药,要修楼,你另请高明吧!”吕洞宾又请来了张果老,张果老摇着头说:“我只会倒骑着毛驴看唱本。”说罢,也走了。吕洞宾想,这下完了,连八仙都不行,哪里还有能工巧匠呢?正在这时,忽然听到从空中传来一阵奇怪的鸟叫声,他连忙抬头一看,只见鲁班师傅正骑着一只木鸢朝着他呵呵地笑呢。吕洞宾急忙迎上去,把自己的想法又说了一遍。鲁班师傅走下木鸢,看了看山的高度,又打量了一下地势,随手从山坡上捡来几根树枝,在地下架了拆,拆了架,想了一会说:“咱们明天早上再商议吧。”

第二天早上,鸡刚叫头遍,吕洞宾就急急忙忙地爬上蛇山,只见一座飞檐雕栋的高楼已经立在山顶上了。他大声呼喊着鲁班的名字,登上最高一层,可连鲁班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只看见鲁班留下的一只木鹤。这木鹤身上披着黄色的羽毛,正用一对又大又黑的眼睛望着他。吕洞宾非常高兴,一会儿摸模楼上的栏杆,一会儿看看楼下的江水,又取出一只洞箫对着波浪滚滚的江水吹起了曲子。他一边吹箫,一边又看看木鹤,这木鹤竟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呢!他骑到了木鹤身上,木鹤立时腾空,冲出了楼宙,绕着这座高楼飞了三圈,一声鹤唳,钻进白云里去了。后来,人们就给这座楼起了个名字,叫黄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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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王维作画戏权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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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非常喜欢作诗画画,他在这方面也很有成就。但是王维生性刚正,不肯依附权贵,更不肯把画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因此,他做官不久,就得罪了宰相李林甫,被贬职后离开京城长安。满腹才华的王维到终南山过起了隐居生活。

王维隐居以后,终日饮酒赋诗,种花绘画,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自在。他的酒量越来越大,往往喝得酩酊大醉才开始作画,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习惯,无酒不作画。

当地的太守,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他听说王维隐居在山中,也想让王维画幅画,挂在客厅,卖弄一下风雅。他派师爷几次去请王维。王维讨厌这种人,每次都闭门不见。

后来师爷听说王维有酒后作画的习惯,便给太守出了个主意,太守听后不住地点头。

过了几日,山下张员外派人给王维送来一张大红请帖,请他前去赴宴。自从王维来到终南山,常常和张员外在一起谈古论今,二人也算有几分交情,所以他接到请帖,就下山了。

王维来到张员外家门口,见张员外陪着太守和师爷一起出来迎接他,不由得一愣,有点不痛快,但既然来了,也只好将就着喝起酒来。

王维有几分醉意,脑海里便闪出一幅幅画图,他急得直搓双手。张员外知道他这个习惯,便把他让到客室里“休息”。

王维见案上镇纸下压着宣纸,案头放着磨好的几大碗墨汁,便兴冲冲地抓过大笔就要画。常言说,人醉心不醉,酒迷人不迷。正当他要挥笔作画时,猛然想到太守求他作画的事,心想,莫非今天是骗我给太守画画吗?想到这里,他又放下了笔,在屋里踱起步来。他见室内白墙如粉,洁净照人,决定把画画在墙上,这样谁也拿不走了。可是在墙上作画,笔又显得太小,他便从脚上脱下一只布鞋,蘸饱了墨,在墙上抹了起来。他画完后,也没向张员外告别,就匆匆忙忙走了。

太守和师爷进屋一看,只见墙上横一道竖一道,也不知都画些什么。太守气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张员外说:“大人不要生气,请将蜡烛熄灭,看看究竟怎样。”

蜡烛熄灭后,室内一片朦胧,墙上一弯新月,发出柔和的光,画面看上去好像是一条小溪,小溪边有一架葡萄,那葡萄枝条左缠右绕,杂而不乱,那一串串又肥又大的水灵灵的葡萄,馋得人直想流口水。真是一幅好画啊!太守和师爷十分高兴,心想一桌宴席就换来一幅名画,实在太便宜了。

原来,他们以为王维是把宣纸挂在墙上画的。当他们用手去揭时,才知道这画是直接画在粉墙上。太守和师爷一下子气得满脸通红,气愤地离开了张员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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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著名的历史典故三:望梅止渴《世说新语假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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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出自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假谲(jué)》。

有一年夏天,曹操带兵打仗,将士们走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水喝,非常口渴,可周围一点水都没有,怎么办呢?曹操心眼多,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于是他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对将士们大声说:“这条路我走过,前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梅林,梅子又多又大,我们赶快去那里去吃梅子吧。”其实根本没这档子事,可大家听曹操这么一说,马上都想到梅子的酸味,人人嘴里都不觉流出不少口水。大家一下子都不觉得渴了,于是都很积极地往前走,盼望马上就能吃到梅子。最后大伙终于走出了这片大荒原,赶到了目的地。

这就是成语“望梅止渴”的由来,用来比喻某种愿望无法实现,只能用幻想或大话来自我安慰。类似的成语还有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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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猪有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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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牛年、马年等都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如“老黄牛”精神、“千里马”速度等等,对猪能说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想了许久,竟然想不出一个好听的词语来形容猪。似乎猪给人的印象,就是丑、懒、脏、笨。确实,猪不雅观,眼小耳朵阔,头大鼻嘴长,脚短身体胖,臃肿怪模样。因此什么“猪朋狗友”、“猪生狗养”、“猪狗不如”、“猪拖狗拔”、“猪嘴里吐不出象牙”、“猪鼻子插葱——装象”、“猪头三”等等词语,没有一个说得好听的。就连那个也有三十六般变化,能驾云使风的八戒也没个好形象。他本是天篷元帅,因罪被谪,只因误投猪胎而生,就成了半猪半人的形体。他虽身粗力大,但好吃懒做,贪图女色,喜进馋言,并好用小手段占小便宜。其实人们对猪是很不公平的。人们几乎三天两头要吃猪肉,还吃猪肝、猪肚什么的,猪的皮给人制革,猪的鬃给人制刷,猪胆还可以制药,猪心还可用来修补人的心脏。猪可谓向人们作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奉献了,可是人们还说它许多坏话。我们常说做人难,看来它做猪也难啊!

唐时有个猪龙的故事,说唐玄宗与安禄山一起饮酒,安禄山醉后睡觉,竟变成一个猪身龙首的怪物。左右劝玄宗杀了他,玄宗说“此猪龙,无能为”,玄宗认为是猪龙,没本事的,不会出问题的。后来却发生了安史之乱。安禄山作乱怎么也加上个猪字呢?大概猪有乱撞乱窜,会发猪颠风的特点吧。人们还说猪贪,《左传》中就有“实有豕心,贪婪无厌”的话。豕,是古代猪的别称。后来,这豕心就用来比喻贪得无厌了。这是因为猪的肚子大,吃得多给人留下的印象。在政治也有用到过猪字的,曾有人称袁世凯时的国会为“猪仔国会”,称那些议员为“猪仔议员”,因为那些议员非常贪婪,他们被袁世凯用金钱收买、利用,成了无耻的猪仔了。

由于猪是下等的,所以古人也有用猪来作谦词的。古人有称自己的儿子为“豚儿”的。豚,指小猪,温州人叫猪豚。如《聊斋志异•青凤》中有“俄少年自外入,叟曰:‘此豚儿也’。”也有称“豚儿犬子”的。

《韩非子》中有一则不错的教子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儿子哭着要跟去。其妻说:“不要跟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一回来,曾子就捕猪要杀。其妻说:“不要杀猪,我是哄骗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不能对孩子说谎,孩子不懂事,会跟大人学。你骗他,是教他骗。这样教育是不行的。”曾子就真的把猪杀了,烹给孩子吃。《吕氏春秋》中有一个三豕涉河的事故。“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巳亥也。’。”原来是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在传抄时写错了。这就成了因字形近似抄写出现谬误的典故。这两则故事提到猪,并未说猪好坏,只是颇有趣味,故不妨一提。还有因与猪某些方面相似的,也会带上一个猪字。如入药的真菌植物,有利水渗湿功效的猪苓,因其皮黑作块似猪粪。又,长江中的扬子鳄,因鼻嘴特长,故俗称猪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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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负荆请罪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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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有秦、齐、楚、燕、韩、赵、魏七个大国,历史上称为“战国七雄”。七国中数秦国最强大, 其时,楚国有块和氏璧宝玉,为赵国惠文王所得.而秦国昭王想用15座城池换取和氏璧。赵国惠文王派遣蔺相如携带和氏璧去见秦国昭王交涉,蔺相如凭着机智勇敢,从而保全了和氏璧完整归赵,赵国惠文王就封了蔺相如为“上卿”(相当于宰相)。

赵国惠文王这么器重蔺相如,可气坏了大将军廉颇,他认为自已立下不少战功,但蔺相如的地位反比自已高, 心中极不服气,暗想着若与蔺相如相遇,定要当面给点颜色使其难堪。

后来蔺相如得知廉颇将军的心计, 便吩咐自已手下人以后碰着廉颇将军手下人,切勿与之争吵。连自己坐车出门若与廉颇将军照面而至,亦叫马车夫把车子躲避小巷,让路给廉颇将军先行而自已后走。

廉颇将军手下人见蔺相如上卿这样让着自己的主人,更是得意忘形,见了蔺相如手下人就百般嘲笑,蔺相如手下人受此欺侮,忍不住对蔺相如诉说:“你贵为上卿,地位比廉颇将军高,他肆意戏弄你也忍让着,他越发不把你放在眼内,他目下无人的傲漫谁也受不了。”

蔺相如却心平气和地反问手下人, 说:“廉颇将军跟秦王相比,哪一个厉害呢?” 手下人回说:“当然是秦王厉害。”蔺相如继读说:“对呀!我见秦王都不怕,难道还怕廉颇将军吗?秦国虽然强大, 何解未敢轻易来犯赵国呢?就是因为赵国文官武将团结同心。而我与廉颇将军一文一武,好比两只猛虎,若两只老虎撕打起来,不免有一只受伤,甚至死掉,这就给秦国造成有进攻赵国的好机会。大家细想一下,国事与私人面子何为重要?”

蔺相如手下人听完这番话,明白了个中道理,以后与廉颇将军手下人相遇,也远而避之。蔺相如教使手下人的举措, 高尚行为,后来廉颇将军得知, 深感惭愧,他脱掉一只袖子,露着肩膀,背上一根荆条,直奔蔺相如府第,蔺相如连忙上前迎接。廉颇将军对着蔺相如单膝下跪,双手捧着荆条,请蔺相如鞭打自己,蔺相如把荆条扔在地上,急忙用双手扶起廉颇,给他穿好衣服,拉着他的手请他上坐。

蔺相如和廉颇将军从此成了莫逆之交,同心同德,协力为赵国办事,秦国因此更不敢欺侮赵国。“负荆请罪”也就成了一句成语,表示向别人道歉、承认错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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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狡兔死,走狗烹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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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夫差自从黄池大会之后,给越王勾践打败,心里老是闷闷不乐。西施拿着一把宝剑跪在夫差跟前,请他处死。夫差把她搀起来,说:“你又没犯罪,干么叫我杀你?”西施说:“勾践无礼,得罪了大王。我本来是越国人,按理也应当领罪。”夫差挺豪爽地说:“别这么傻啦!一个人生下来总有个落地的地方。难道说这会儿在越国刚生下来的娃娃都跟我有仇吗?你又不是勾践的女儿,为什么要替他领罪呐?你是受吴国保护的,不是受越国保护的。唉!打这儿起,你别再提这些啦!来吧,咱们俩干一杯吧!——好,再来一杯吧!”打这儿起,夫差灰了心,天天陪着西施饮酒解闷,索性连政事也不管了。

公元前473年(周敬王的儿子周元王4年),越王勾践带着范蠡、文种,亲自率领着大队人马又来攻打吴国。吴国兵马一连气打了几回败仗。在笠泽[就是江苏省松江县]打得一败涂地。夫差打发王孙雄上越国兵营去求和,情愿当个属国。王孙雄来回跑了六七趟,勾践坚决不答应。夫差没有法子,只好叫伯嚭守着城,自己带着王孙雄逃到阳山[在江苏省吴县西北,近太湖]去了。范蠡、文种的兵马接连不断地攻打。伯嚭抵挡不住,先投降了。越国的兵马追上夫差,把他围困起来。

夫差写了一封信绑在箭上射到范蠡的兵营里去。范蠡跟文种拿来一看,上头写着说:“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大夫为什么不留着吴国给自己做个退步呐?”他们写了一封回信,也用箭射了过去。夫差拿来一看,上头写着:“你杀害忠臣,听信小人;专凭武力,侵犯邻国;越国杀了你的父亲,你不知道报仇,反倒放走了敌人。——你犯了这么些罪过,哪儿能不死呐?二十二年前,老天爷把越国送给你,你不要;如今老天爷把吴国送给越王,越王哪儿能违背天命呐?”夫差念到末一段,止不住流下眼泪来。王孙雄说:“我再去求求越王,瞧他还有人没有?”

呆了一会儿,王孙雄回来说:“越王看在过去的情义上,把大王送到甬东的岛上去[指浙江省定海],给您五百家户口,养您到老。”夫差苦笑着说:“要是不废去吴国的宗庙,让吴国当个属国也就罢了,想不到要把我迁走,我已经上了年纪,何必再受这份罪!”回头又对王孙雄说:“你拿衣裳挡着我的脸。我还有什么脸去见伍子胥呐?”说着就自杀了。王孙雄脱下自己的衣裳,包上夫差的尸首,他也自杀了。跟着,士兵们有的死了,有的逃跑了。剩下的都投降了越国。

越王勾践进了姑苏城,坐在吴王夫差的朝堂上。范蠡、文种和别的文武百官都来朝见他。吴国的相国伯嚭挺得意地也站在那儿,捻着几根七长八短的胡子,等着受封。勾践对他说:“你是吴国的太宰,我哪儿敢收你做臣下呐?如今你的国君在阳山,你怎么不去呀?”伯嚭听了这话,低着脑袋,垂头丧气地退出去。勾践派人追上去,把他杀了。

公元前473年(周元王4年),勾践带着大队兵马渡过淮河,在俆州[古地名,在山东省滕县南;俆shu一声]会合了齐国、晋国、宋国、鲁国的诸侯。当初中原诸侯顶怕的是楚国,自从楚国给吴国打败以后,就转过来怕吴国;如今吴国又给越国灭了,他们只好听从勾践的了。勾践做了诸侯的头儿,就想表现头儿的样子和气派。他开始尊重天王,还叫中原诸侯都向天王朝贡去。这时候,周敬王的儿子周元王当了天王。周元王派人送祭肉给勾践,承认他为东方的霸主。各国诸侯都向勾践庆贺。楚国也打发使者去朝聘。勾践也真有一套。他把以前吴国从楚国夺去的地方交还给楚国,从宋国夺去的地方交还给宋国。又叫楚国把以前从鲁国夺去的地方交还给鲁国。这么一来,各国诸侯都说勾践大公无私。

勾践从俆州回到姑苏,就在吴王的宫里开了个庆功大会,一直闹到半夜。大家伙儿正乱哄哄地喝酒、唱歌、作乐的当儿,勾践忽然觉得好像短了个人似的,细细一查看,原来范大夫不见了。勾践赶紧叫人去找,哪儿有他的影儿呐。勾践怕他变了心,连忙叫文种去接收他的军队,一面又派人上各处去找。大伙儿忙乱了一宵,还是找不到他。

到了第二天,勾践正担心着这回事,有几个派出去的人回来了,说:“范大夫自杀了。我们在太湖旁边找着了他的外衣,兜儿里还有一封信。”说着,就把衣裳和信递了上去。勾践赶紧先看那封信,上头写着说:“大王灭了吴国,当上了霸主,我的本分总算尽了。可是还有两个人,留着他们对大王没有好处,一个是西施。她迷惑了夫差,弄得吴国灭亡了,如果留着她,也许能迷惑大王,因此,我把她去了。一个就是我范蠡。他帮着大王灭了吴国,留着他,他也许要扩大自己的势力,因此,我把他也去了。”勾践知道范蠡杀了西施之后,他自己也死了。这才放了心。他半天没言语,拿起范蠡的衣裳,说:“我全靠你,才有今天。我正想报答你的功劳,你怎么就这么扔下我呐?”大伙儿也都有点难受,文种更觉得闷闷不乐,没精打彩地出来了。

过了些日子,忽然有人给文种送来一封信。文种拿过来一看,上头写着说:“你还记得吴王说的话吧,‘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越王这个人能够容忍敌人的欺负,可不能容忍有功的大臣。我们只能够同他共患难,可不能同他享安乐。你现在不走,恐怕将来想走也走不了啦!”文种才知道范蠡并没死,他原来带着西施隐居起来了。其实范蠡已经带着财宝珠玉,弃官经商,改名更姓,到了齐国。后来搬到当时人口众多、交通便利、买卖发达的大城市定陶,称为朱公,财富多到万万,就是后来称为陶朱公的大富商。当时文种回头叫那个送信的人,那个人早就跑了。文种就把那封信烧了。心里挂念着老朋友,可不怎么真信他这些话。他认为勾践不过对待敌人刻薄点,要说他想杀害有功劳的大臣,这未免太多心了。天下不能有这么没良心的人。

勾践灭了吴国之后,反倒没有一天过着快活的日子。对那些和他一起共过患难的人,因为如今没有什么患难可共了,就慢慢地疏远了。他向来知道文种的才干,可是这种越有才干的人越是靠不住。万一他变了心,可难对付了。他真有几分怕他。加上文种也有让他起疑的地方。他为什么老病着不上朝呐?

有一天,勾践上文种家里去看望他。他坐在文种的卧榻上,对他说:“你有七个好计策,我用了你四个计策,就灭了吴国,你还有三个计策没使出来呐。我灭了吴国,万一吴国的祖宗跟我报仇怎么办?寿梦、僚、阖闾他们都是挺厉害的,你得替我想法儿对付他们才好!”文种听得有点糊里糊涂,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刚要问是怎么回事,勾践已经站起来走了,可把自己的宝剑落在文种的身边。文种拿起来一瞧,喝!原来是“属镂”,就是当初夫差叫伍子胥自杀的那把宝剑。文种这才明白了。他对天叹息着说:“走狗不走,只好让主人烹了。我没听范大夫的话,真是该死!”他又笑着说:“这把宝剑杀了伍子胥,又杀了我。它把我们结成了‘刎颈之交’[生死朋友的意思],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说着,他就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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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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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卖畚: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王猛卖畚

典出《晋书·王猛传》。

晋代的王猛,宇景略,北海人,家住在魏郡。

王猛年轻的时候,家境十分贫寒,不得不在洛阳以卖畚来维持生活。

畚,就是用竹、木、铁片等做成的类似簸箕的器具,专门用于盛垃圾之类的东西。

王猛每天到街上卖畚,很被人瞧不起。

一天,有一人来买畚,主动出了很高的价钱。王猛见状,心中十分高兴。

“可是,我没有带钱。”买畚的人说,“我家住得离这儿不远,你要是真想卖,就跟我到家去取钱。”

王猛本不情愿,但又考虑到那人出的价很高,自己会有大利可图,便答应了。

“请跟我走吧。”买畚的人说。

王猛跟着那人,并未觉得走了多远,但却进入了深山之中。突然,王猛见一位老翁,头发和胡须全白,端坐在椅子上,有十多人侍立在他两侧。

王猛正在发愣,有人来引王猛前去拜见。王猛连忙上前叩拜。

老翁见了,劝阻道:“王公何必要拜呢?”

老翁说毕,给了王猛十倍的畚钱。王猛见老翁给了这么多的钱,正准备推辞,但老翁却派人送王猛回去。

王猛告辞了老翁,出了门。待他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原来是身在巍峨高山之中。

后来,“王猛卖畚”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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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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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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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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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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