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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之交的历史典故【汇集20篇】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做了又一件震动朝野的事,那就是他执意废掉了原来的皇后王氏,改立他宠爱的武昭仪为皇后。这位武昭仪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则天是她退位后,唐中宗给她上的尊号,也是她死后的谥号。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知音之交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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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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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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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晁错削地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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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也像文帝一样,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决心把国家治理好。景帝当太子的时候,有个管家的官员叫晁错(音cháoAcuò),才能挺不错,大家把他叫做“智囊”,汉景帝即位以后,把他提升为御史大夫。

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但是同时又有二十二个诸侯国。这些诸侯都是汉高祖的子孙,也就是所谓同姓王。到了汉景帝那时候,诸侯的势力很大,土地又多,像齐国有七十多座城,吴国有五十多座城,楚国有四十多座城。有些诸侯不受朝廷的约束,特别是吴王刘濞(音bì),更是骄横。他的封国靠海,还有铜矿,自己煮盐采铜,跟汉皇帝一样富有。他自己从来不到长安朝见皇帝,简直使吴国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晁错眼看这样下去,对巩固中央集权不利,就对汉景帝说:“吴王一直不来朝见,按理早该把他办罪。先帝(指文帝)在世时对他很宽大,他反倒越来越狂妄自大。他还私自开铜山铸钱,煮海水产盐,招兵买马,准备叛乱。不如趁早削减他们的封地。”

汉景帝还有点犹豫,说:“好是好,只怕削地会激起他们造反。

晁错说:“诸侯存心造反的话,削地要反,不削地将来也要造反。现在造反,祸患还小;将来他们势力雄厚了,再反起来,祸患就更大了。”

汉景帝觉得晁错的话很有道理,决心削减诸侯的封地。诸侯大多不是荒淫无度,就是横行不法,要抓住他们的罪恶,作为削减封地的理由,还不容易!过了不久,有的被削去一个郡,有的被削掉几个县。

晁错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从家乡颍川(今河南禹县)特地赶了出来。他对晁错说:“你当了御史大夫,地位已经够高的了。怎么不安分守己,硬管闲事?你想想,诸侯王都是皇室的骨肉至亲,你管得着?你把他们的封地削了,他们哪一个不怨你,恨你,你这样做究竟是为的什么?”

晁错说:“不这样做,皇上就没法行使权力,国家也一定要乱起来。”

他父亲叹了口气说:“你这样做,刘家的天下安定,我们晁家却危险了。我老了,不愿意看到大祸临头。”

晁错又劝了他父亲一阵。可是老人不体贴晁错的心意,回到颍川老家,服毒自杀了。

晁错正跟汉景帝商议要削吴王濞的封地,吴王濞先造起反来了。他打着“惩办奸臣晁错,救护刘氏天下”的幌子。煽动别的诸侯一同起兵叛乱。

公元前154年,吴、楚、赵、胶西、胶东、甾川(甾音zī)、济南等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历史上称为“七国之乱”。

叛军声势很大,汉景帝有点吓了。他想起汉文帝临终的嘱咐,拜善于治军的周亚夫为太尉,统率三十六名将军去讨伐叛军。

那时候,朝廷上有个妒忌晁错的人就说七国发兵完全是晁错引起的。他劝汉景帝说:“只要答应七国的要求,杀了晁错,免了诸候起兵的罪,恢复他们原来的封地,他们就会撤兵回去。”

汉景帝听信了这番话,说:“如果他们真能够撤兵,我又何必舍不得晁错一个人呢。”

接着,就有一批大臣上奏章弹劾晁错,说他大逆不道,应该腰斩。汉景帝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竟昧着良心,批准了这个奏章。

一天,中尉来到晁错家,传达皇帝的命令,要他上朝议事。晁错还完全蒙在鼓里,立刻穿上朝服,跟着中尉上车走了。

车马经过长安东市,中尉忽然拿出诏书,要晁错下车听诏。中尉宣布了汉景帝的命令,后面一群武士就一拥而上,把晁错绑起来。这个一心想维护汉家天下的晁错,竟这样莫名其妙地被腰斩了。

汉景帝杀了晁错,派人下诏书要七国退兵。这时候吴王濞已经打了几个胜仗,夺得了不少地盘。他听说要他拜受汉景帝的诏书,冷笑说:“现在我也是个皇帝,为什么要下拜?”

汉军营里有个官员名叫邓公,到长安向景帝报告军事情况。汉景帝问他说:“你从军营里来,知不知道晁错已经死了?

吴楚愿不愿意退兵?”

邓公说:“吴王为了造反已经准备了几十年了。这次借削地的因头发兵,哪里是为了晁错呢?陛下把晁错错杀了,恐怕以后谁也不敢替朝廷出主意了。”

汉景帝这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后悔已来不及。亏得周亚夫很能用兵。他先不跟吴、楚两国的叛军正面作战,却派一队轻骑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吴、楚两国军队没有粮食,自己先乱起来。周亚夫才发动精兵出击,把吴、楚两国的兵马打得一败涂地。

吴、楚两国是带头叛乱的,两国一败,其余五个国家也很快地垮了。不到三个月时间,汉军就把七国的叛乱平定了。

汉景帝平定了叛乱,虽然仍旧封了七国的后代继承王位,但是打那以后,诸侯王只能在自己的封国里征收租税,不许干预地方的行政,权力大大削弱,汉朝的中央政权才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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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九色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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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旁边,住着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它的角像雪一样白。九色鹿每天到河边吃草喝水,这儿有它的一个好朋友,那是一只乌鸦。

有一天,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九色鹿看到了,赶快跑到河边,不顾危险,掉进河里去,把那个人救上岸来了。那人要谢九色鹿,九色鹿摇摇头说:“我救你,不是为了叫你谢我。你回去吧,只要你不告诉大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那个人说:“一定、一定,我什么也不告诉人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这个国家的王后,一天夜里做了个奇怪的梦,看见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他的角像雪一样白。她醒来对国王说:“我要九色鹿,拿它的皮做坐垫,您快给我找来。要不,我就要死了。”

国王告诉全国的老百姓:谁能找到九色鹿,就分给他半个国家,还给他满满一盆金子。

可是谁也没见过九色鹿,谁也不知道九色鹿在哪儿,只有一个人,就是九色鹿救了他的那个人知道。他想:“这下可好了,我可以有满满一盆金子,还分到半个国家呢!”他跑到王宫里,让国王带上兵马和他一起去捉九色鹿。

这天,九色鹿正伏在地上打瞌睡,它的好朋友,就是那只乌鸦,站在树枝上,看见远远问那个人:“九色鹿救了你,你为什么反而要害他呢?”

那个人说不出话来。

国王叫他的士兵让开一条路,把九色鹿放了,并且下了个命令:“以后,谁也不许来捉九色鹿。”那个人呢?他没有拿到满盆的金子。也没有分到半个国家。国王叫士兵把他绑起来,仍到恒河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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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孝顺的历史典故:闵损芦衣救母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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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古代名人孝顺历史典故,有利于学习中国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闵损芦衣救母的历史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闵子的简介

闵子(公元前536--公元前487),名闵损,字子骞,尊称闵子,世以字行。生于鲁国萧邑,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之一。

闵子为人所称道,主要是他的孝,作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称赞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先贤人物。

1074年,济南太守李肃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苏辙撰文、苏轼书写《齐州闵子祠记》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经过。到明代,经历城人刘敕发集,捐资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后修起了“讲学堂”的东西厢房“斋”和“芦花馆”。

闵损芦衣救母的故事

周朝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 生了两个弟弟。

人都有私心,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后母对待孩子就有很大的差别,平时对子骞很不好。

严冬,后母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穿着保暖的棉花做的棉衣,两个小孩子就算是在户外玩耍小脸也是红扑扑的,可怜的子骞却裹在件单薄的芦花做成的衣服里。

数九寒天,寒风刺骨,子骞经常被冻得四肢僵硬,脸色发紫。

在一个严寒的冬天,子骞的父亲外出办事,要子骞驾车。冰天雪地,子骞身上芦苇做的衣服哪里能抵挡住冬天的严寒?双手被冻僵了,嘴唇冻紫了。一阵寒风吹过,子骞剧烈抖动的身体实在没法抓紧缰绳,一失手,驾车的辔鞍就掉了,这导致了马车发生很大的震动 。

坐在后面的父亲身体猛晃,很是生气,心想:这么大了连马车都驾不好,便要下车教训。正要斥骂时,突然发现子骞脸色发紫,浑身颤抖,很是奇怪,便上前拉开子骞的衣襟,顿时脸色大变,眼睛湿润。原来,子骞的“棉衣”里全都是一丝丝的芦苇絮,没有一片棉花的影子。

这样寒冷的天气,怎么能忍受的了呢?让孩子在三九天里受这样的冷冻这样的苦,是自己没有做到作父亲的责任啊!父亲更没想到,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这样恶劣,居然对一个孩子都如此狠毒。当即决定把妻子赶出门去。

子骞听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含泪抱着父亲说:“母亲在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寒冷,可是如果母亲不在了,家里的三个孩子都要受凉挨饿了”, 他的这番话使父亲非常地感动,于是就不再赶他的后母了。

看到闵子骞一点都不怀恨于心,并为自己劝解,后母深受感动,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相当的后悔,此后把子骞当成自己的小孩一样爱护。这便是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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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马背上的小红军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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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赓,在黄埔时代他就被称为“黄埔三杰”之一的人物,人们只知他是天不怕、地不怕、鬼不怕的英雄,却不知道他还有“三怕”。第一怕是廖仲恺先生,第二怕是彭德怀老总,第三怕,知道的人就很少了,那就是,怕小孩子。

那是个霜雪纷飞的深秋,太阳早偏西了。陈赓感到十分疲惫,掉了队,同他那也十分疲惫的瘦马,慢慢地朝前走着。忽然来到一个掉队小红军的身旁。这个小家伙,看来不过十二岁,一口四川腔,圆溜溜的脸,一双大眼睛,两片薄嘴唇,鼻子有点翘。穿着一双破草鞋的脚板子,冻得又青又红。陈赓靠近他身边说:“小鬼,你过来骑一会儿。”

小鬼拿出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盯着陈赓那满脸胡子的瘦脸,微微一笑说:“老同志,我的体力可比你强多了,你快骑上走吧。”

陈赓用命令口吻说:“上去,骑一段再说!”

小鬼用倔犟的语气说:“你要我同你的马比赛啊,那就比一比吧。”小鬼把腰一挺,做出一个准备跑的姿势。

“那,我们就一块走吧。”

“你先走,我还要慢慢走,等我的同伴呢。”

陈赓无奈,从身上取出一小包青稞面,递给小鬼说:“你把它吃了。”

小鬼把身上的干粮口袋一拉,轻轻拍了拍,说:“你看,鼓鼓的嘛,比你还要多呢。”

陈赓终于被这个小鬼说服了,他只好爬上马背,一个人朝前走去。

不知为什么,陈赓此时心里总是静不下来。他脑子里,出现一连串孩子的影子。从上海滩上、广州沿街直到香港码头,他所打过交道的那些娃娃们,都从他的脑海里涌出来。陈赓突然喊了一声:“不对,我受骗了!”他调转马头,狠踢着马肚子,向原路奔跑起来。

当陈赓寻找到这个小鬼时,已经晚了。

陈赓把小鬼抱上马背时,左手触到一件硬物。他顺着摸出来一看,原来正是小鬼那个鼓鼓的干粮袋,里面只有一块烧得发黑的牛膝骨,上面还留有几个牙齿印。

陈赓全明白了。然而这时,小鬼已经停止了呼吸。

陈赓一手紧搂着小鬼的尸体,一手狠狠地给自己一个嘴巴:“陈赓啊,你这个大笨蛋,怎么对得起阶级小兄弟!”这就是陈赓同志为什么怕同小孩子开玩笑,怕听小孩子生病,怕听小孩子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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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杜甫写“诗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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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结束了。这对于饱受战乱痛苦、盼望安定的百姓来说,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当时在梓州(今四川三台)过流亡生活的诗人杜甫,听到这个消息,更是欣喜若狂,泪流满面。

杜甫,字子美。他跟李白一样,是唐代最著名的大诗人之一。在文学史上,把他们合称“李杜”。杜甫原是河南巩县人,生长在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从小就下苦功读书,也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写了不少优秀的诗歌。三十几岁的时候,他在洛阳,遇见了李白。杜甫比李白小十一岁。两个人性格不一样,但是,共同的志趣和爱好使他们成为亲密的好友。

后来,他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那时候正是奸相李林甫掌权的时候,李林甫最忌恨读书人,怕这些来自下层的读书人当了官,议论起朝政来,对他不利,于是勾结考官,欺骗玄宗说这次应考的人考得很糟,没有一个够格的。唐玄宗正在奇怪,李林甫又上了一道祝贺的奏章,说这件事正说明皇帝圣明,有才能的人都已经得到任用,民间再没有遗留的贤才了。

那时候的读书人都把科举作为谋出路的途径,杜甫受到这样的挫折,懊丧的心情就不用说了。他在长安过着贫穷愁苦的生活,亲眼看到权贵的豪华奢侈和穷人受冻挨饿的凄惨情景,按捺不住心里的愤慨,就用诗歌控诉这种不平的现象。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他写下的不朽诗句。

杜甫在长安呆了十年,唐玄宗刚刚封他一个官职,安史之乱爆发了。长安一带的百姓纷纷逃难。杜甫的一家,也挤在难民的行列里,吃尽了千辛万苦,好容易找到一个农村,把家安顿下来。正在这时候,他听到唐肃宗在灵武即位的消息,就离开家投奔肃宗,哪想到在半路上碰到叛军,被抓到长安。

长安已经陷落在叛军手里,叛军到处烧杀抢掠,宫殿和民房在大火中熊熊燃烧。唐王朝的官员,有的投降了,有的被叛军解送到洛阳去。杜甫被抓到长安以后,叛军的头目看他不像什么大官,就把他放了。

第二年,杜甫从长安逃了出来,打听到唐肃宗已经到凤翔(今陕西凤翔),就赶到凤翔去见肃宗。那个时候,杜甫已经穷得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了,身上披的是一件露出手肘的破大褂,脚上穿的是一双旧麻鞋。唐肃宗对杜甫长途跋涉投奔朝廷,表示赞赏,派他一个左拾遗的官职。

左拾遗是个谏官。唐肃宗虽然给杜甫这个官职,可并没重用他的意思。杜甫却认真地办起事来,过了不久,宰相房琯(音guǎn)被唐肃宗撤了,杜甫认为房琯很有才能,不该把他罢免,就上了奏章向肃宗进谏。这一来,得罪了肃宗,亏得有人在唐肃宗面前说了好话,才把他放回家去。

唐军收复长安以后,杜甫也跟着许多官员一起回到长安。唐肃宗把他派到华州(今陕西华县)做个管理祭祀、学校工作的小官。杜甫带着失意的心情,来到华州。那时候,长安、洛阳虽然被官军收复了,但是安史叛军还没消灭,战争还很激烈。唐军到处拉壮丁补充兵力,把百姓折腾得没法过活。有一天,杜甫经过石壕村(在今河南陕县东南),时间已经很晚了。他到一家穷苦人家去借宿,接待他的是老农夫妻俩。半夜里,他正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的时候,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杜甫在房里静静听着,只听到隔壁那个老人翻过后墙逃了,老婆婆一面答应,一面去开门。

进屋的是官府派来抓壮丁的差役,他们厉声吆喝着,问老婆婆说:“你家男人到哪里去了?”

老婆婆带着哭声说:“我的三个孩子都上邺城打仗去了,前两天刚接着一个儿子来信,说两个兄弟都已经死在战场上。

家里只有一个儿媳和吃奶的孙儿。你还要什么人?”

老婆婆讲了许多哀求的话,差役还是不肯罢休。老婆婆没有法子,只好自己被差役带走,到军营去给兵士做苦役。

天亮了,杜甫离开那家的时候,送别的只有老农一个人了。

杜甫亲眼看到这种凄惨情景,心里很不平静,就把这件事写成诗歌,叫《石壕吏》。他在华州的时候,前后一共写过六首这样的诗,合起来叫做“三吏三别”(《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由于杜甫的诗歌大多是写安史之乱中人民的苦难,反映了唐王朝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所以,人们把他的诗篇称作“诗史”。

第二年,他辞去了华州的官职。接着,关中闹了一场大旱灾,杜甫在那里穷得过不下去,带了全家流亡到成都,依靠朋友的帮助,他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边,造了一座草堂,在那里过了将近四年的隐居生活。后来,因为他的朋友死去,在成都没有依靠,又带了全家向东流亡。公元770年,竟因贫困和疾病,死在湘江的一条小船上。

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诗人,把他在成都住过的地方保存起来,这就是有名的“杜甫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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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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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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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仪舌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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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史记 ·张仪列传》:“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 之。 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 ‘舌在也。’仪曰: ‘足矣。’”

释义用法张仪能言善辩,游说诸侯。楚相的玉璧被盗,门下人怀疑曾与楚相一同喝酒的张仪,张仪被痛打后回到家里,首先问妻子自己的舌头还在不在,说只要舌头在就行了。后用此典表示虽 遇挫折或虽未显达,而赖以进取的资本还在。

用典形式

【仪舌】 唐 · 元稹:“仪舌忻犹在,舒帷誓不褰。”

【存舌】 明 ·唐寅:“苏秦扪颊犹存舌,赵壹探囊已没钱。”

【舌在】 唐·白居易:“耳垂无伯乐,舌在有张仪。”宋 ·苏辙:“舌在终自奇,髀满安足痛。”宋 ·张元干:“万事变更唯舌在,三年流落转途穷。”

【舌存】 唐·杜甫:“齿落本是无心人,舌存耻作穷途哭。”宋·陆游:“功名蹭蹬身长弃,筹策澜翻舌幸存。”金 ·元好问:“自倚沉冤有舌存,争教无路叩天阍。”

【留舌】 唐 ·李白:“只应自索漠,留舌示山妻。”

【疑璧】 唐·骆宾王:“绝缣非易辨,疑璧果难裁。”

【吾舌在】 唐·张祜:“但令吾舌在,何畏不封侯。”

【张仪舌】 唐·元稹:“点检张仪舌,提携傅说图。”宋 ·黄庭坚:“君思扬雄吃,何似张仪舌。”

【纵横舌】 宋·苏轼:“幸有纵横舌,说剑起慵懦。”

【恒视舌】 清·黄鷟来:“归计已空恒视舌,行吟无事自搔头。”

【诬张仪】 明 ·高启:“廷中忌贾谊,门下诬张仪。”

【舌问妻孥】 清·计东:“内廷传甲第,我舌问妻孥。”

【张仪舌在】 清·刘献廷:“学易忘年老此生,张仪舌在悔纵

横。”

【璧非真盗】 唐·柳宗元:“璧非真盗客,金有误持郎。”

【吾舌犹存否】 清·黄遵宪:“未知吾舌犹存否,终望臣饥得食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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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女娲造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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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开天辟地以后,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和星星,地上有了山川草木,甚至有了鸟兽虫鱼,却单单没有人类。这世界不免显得有些荒凉寂寞。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叫做“女娲”,据说她一天当中能够变化70次。有一天,女娲走在这片苍莽的原野上,看看周围的景象,感到非常孤独。她觉得在这天地之间,应该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让它变得富有生气。

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呢?她一时也想不出来。

她一直走呀走呀,走得有些疲倦了,于是在一个池子旁边蹲下来。澄澈的池水照见了她的面容和身影:她笑,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笑;她皱皱眉头,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皱眉头。她猛然醒悟了,这天地之间不就是少了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吗?那为什么不创造一种像自己的生物来加入这个世界呢?

这样想着,她顺手从池边抓起一团黄泥,搀和了水,在手里揉捏着,揉捏成了一个娃娃样的小东西。

她把这个小东西放到地面上。奇迹出现了,这个泥捏的小家伙,刚一接触到地面,马上就拥有了生命,活了起来,并且一开口就喊:“妈妈!”接着就是一阵兴高采烈的跳跃和欢呼,表示他对于生命的欢乐。

女娲看着她亲手创造的这个聪明美丽的生物,又听见“妈妈”的喊声,不由得乐在心头,喜上眉梢。她给她创造的这可爱的小东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人。

人的身体虽然小,但据说因为是神创造的,相貌和举动也有些像神,和飞的鸟、爬的兽都不相同,看起来似乎更有一种管理宇宙的非凡气概。

女娲对于自己这优美的作品,感到十分满意。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这些小人儿在她的周围欢呼跳跃,嘴里总是喊着:“妈妈!妈妈!”这使她精神上有说不出的高兴和安慰。从此,她再也不感觉到孤独和寂寞了。

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她一直忙碌着,直到晚霞布满了天空,星星和月亮照耀着大地。夜深了,她只能把头枕在山崖上,略睡一睡,第二天,天刚微明,她又赶紧起来继续她的工作。

她一心想用这些灵敏的小生物来充满大地。但是,大地毕竟太广阔了,靠她一个人捏泥人,速度太慢,而她也已经忙碌得有些疲倦了。得想出一个提高效率的办法。想了好久,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她从崖壁上拉下一根枯藤,伸入泥潭里,将水搅浑成浑黄的泥浆,向地面上这么一挥洒,泥点溅落的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小小的叫着跳着的小人儿,和先前用黄泥捏成的小人儿没有两样。“妈妈,妈妈”的喊声,震响在周围。

用这种方法来进行工作,果然简单省事。藤条一挥,就有许多新的人出现,大地上不久就布满了人。

大地上虽然有了人类,女娲的工作却还没有终止。她又考虑着:人类终究是要死亡的,怎样才能让人类长久地生活在大地上呢,难道要死亡了一批再创造一批吗?这未免太麻烦了。

后来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那些小人儿分为男女,让男人和女人结合起来,叫他们自己去创造后代,担负起养育婴儿的责任。这样,人类的种子就世世代代绵延下来,并且一天比一天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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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下车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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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汉代)刘向《说苑·君道》。

【释义】罪:指罪犯。下车向遇见的罪犯流泪。旧时称君主对人民表示关切。

历史典故

禹,通常被尊称为大禹,与尧、舜并为传说中的古圣王,又相传为夏王朝的开国君主。早在尧的时代,洪水便已泛滥成灾,给百姓造成了巨大的灾难。禹在舜的时期受命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最终完成了治水的任务,帮助百姓解决了水患带来的困扰。舜见禹治水有功,又深受百姓爱戴,便把部落领袖的位置以禅让的方式传给了他。

有一次,禹乘车出外巡视,刚巧有个罪犯被押着从他的车前经过。禹见到了,便吩咐把车停下,问押送的人:“这个人犯了什么罪?”押送的人回答说:“他偷别人家的稻谷时,被抓住了,我们把他送去治罪。”

禹听到这里,便走下车,来到那个罪人身边,问:“你为什么要去偷别人家的稻谷呢?”犯罪的人知道问话的是个大人物,吓得低着头不敢吭声。禹见他不说话,便尽力地规劝他,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禹身边的人见了,都十分不解。其中一个问道:“这人偷别人的东西,就应该送去受罚,大王为什么要痛哭流涕呢?”禹擦了擦眼泪,说:“我不是为这个人流泪,而是为自己流泪。尧和舜做领袖的时候,以德化人,老百姓都和他们同心同德,从来没有人作奸犯科。如今,我做了领袖,老百姓却做出这损人利己的事来,因此,犯罪的人虽是百姓,其实是由于我之不德所致,所以让我感到痛心的,不是那犯罪之人,而是我的德行不如尧、舜啊!”禹当即命人在一块龟板上刻了“百姓有罪,在于一人”八个字,然后下令把那罪犯放了。

【成长心语】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误会伴随每个人的一生。但是面对错误,每个人的态度却各不相同:有的人面对错误,寻找它产生的原因,吸取教训,避免以后再犯;有的人面对错误,或将它归罪于外界的客观条件,或将它归罪于别人,总是不肯自我反省;有的人面对错误,从自身寻找症结,并将别人的问题也一并归到自己身上,连别人的那一份也一起承担……这其中的差别,我们一目了然;这其中的对与错,我们也了然于胸。孔子曾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与其浪费时间推卸责任,不如抓紧时间,好好地反省一下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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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程门立雪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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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门立雪”这个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宋代着名理学家将乐县人杨时求学的故事。

杨时从小就聪明伶俐,四岁入村学习,七岁就能写诗,八岁就能作赋,人称神童。他十五岁时攻读经史,熙宁九年登进士榜。他一生立志着书立说,曾在许多地方讲学,倍受欢迎。居家时,长期在含云寺和龟山书院,潜心攻读,写作教学。

有一年,杨时赴浏阳县令途中,不辞劳苦,绕道洛阳,拜师程颐,以求学问上进一步深造。有一天,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因对某问题有不同看法,为了求得一个正确答案,他俩一起去老师家请教。

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浓云密布。他们行至半途,朔风凛凛,瑞雪霏霏,冷飕飕的寒风肆无忌惮地灌进他们的领口。他们把衣服裹得紧紧的,匆匆赶路。来到程颐家时,适逢先生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打扰老师,就恭恭敬敬侍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

这时,远山如玉簇,树林如银妆,房屋也被上了洁白的素装。杨时的一只脚冻僵了,冷得发抖,但依然恭敬侍立。过了良久,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他通身披雪,脚下的积雪已一尺多厚了,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

后来,杨时学得程门立雪的真谛,东南学者推杨时为“程学正宗”,世称“龟山先生”。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为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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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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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秦军大将章邯攻打赵国。赵军退守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并被秦军重重包围。

楚怀王于是封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副将率军救援赵国。项羽率所有军队悉数渡黄河前去营救赵国以解巨鹿之围。

项羽在全军渡黄河之后他下令把所有的船只凿沉,打破烧饭用的锅,烧掉自己的营房,只带三天干粮,以此表决一死战,没有一点后退的打算。

正是这样,已无退路的大军到了巨鹿外围,并包围了秦军和截断秦军外联的通道。楚军战士以一当十,杀伐声惊天动地。

经过九次的激战,楚军最终大破秦军。而前来增援的其他各路诸侯却都因胆怯,不敢近前。楚军的骁勇善战大大提高了项羽的声威。

后来,“皆沉船,破釜甑”演化为成语“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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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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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即位后,因其深知创业的艰难,故生活非常俭朴,甚至禁止在皇宫之中使用金银做装饰品。他也很能够体会百姓的甘苦,处处为百姓、为社稷着想。

一年冬天,天气格外冷,鹅毛大雪下起来没完没了。宋太宗在屋子里,身上披着狐狸皮外套,仍然觉得浑身发冷,宫外更是天寒地冻。太宗命人端来取暖的火盆,奉上温热的美酒。他烤着火,品尝着美酒,忽然看到院中树上的枯枝随着寒风,被吹落到了地上。他心中不禁一动,暗想:这么寒冷的天气,汴梁城中的百姓,有许多缺柴少米的,他们的日子要怎么过呢?

想到这里,他马上下令召府尹进宫,他对府尹说:“如今天寒地冻,城中那些缺衣少食的百姓如何受得了?你马上带些衣食和木炭去城中走走看看,帮助那些无法过冬的人们,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府尹领旨,带领衙役,备好衣食和木炭,给有困难的人家都留下足够的东西。受到救助的百姓感激万分,于是,便有了“雪中送炭”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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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竖为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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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竖为虐:用来形容病情危重,不可救治。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二竖为虐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二竖为虐

春秋时鲁成公十年(前581年),在位十九年的晋国国君晋景公突然得了重病。宫中的御医看到病势很凶,又吃不准是什么病,一个个束手无策,没人敢下药。晋景公的太子、后妃、文武群臣都十分着急。

这时,大夫魏锜的儿子魏相来见景公,说:“我知道秦国有位名医名叫高缓。他是神医扁鹊的门徒,对各种疾病都很有研究,尤其擅长医治各种疑难杂症,现在是秦国的宫廷御医。要想治好大王的毛病,非此人不可,大王为什么不派人去请他呢?”

在场的几个文武官员听了,十分惊讶,说:“现在秦晋不和,秦国成了我们的敌国,怎么会肯派良医来给大王治病呢?”

魏相回答说:“体恤彼此间的灾患,可以改善邻国之问的关系,使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睦起来。我愿意凭三寸不烂之舌,前往秦国,说服秦桓公派高缓前来为大王治病。”

晋景公听了十分高兴,立即派魏相前往秦国,请秦桓公派高缓前来为自己治病。于是,魏相当日便收拾行装,星夜赶往秦国。

几天后,魏相来到秦都咸阳,向秦桓公说明来意。秦桓公起初不答应,魏相便给秦桓公分析利弊,说明秦晋和好的重要性,并指出晋国派他前来求医,正表示晋国愿意和秦国和好。秦国也正可利用这一契机,和晋国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秦桓公见魏相言辞恳切,句句在理,便同意了,并吩咐高缓星夜随魏相赶赴晋国。

魏相和高缓还未到达晋国,一天晚上,晋景公突然做了一个怪梦。在梦中,他见到两个竖子(小孩)从鼻孔中跳出来,一个说:“高缓是当今最有名的医生,他用药很有一套,我俩必然会受到伤害,我们怎样才能逃过这场灾难呢?”

另一个小孩不以为然地说:“怕什么,我们只要躲到盲的上面,膏的下面(我国古代医学把心尖瓣叫膏,心脏和隔膜之间叫育,认为这是药力无法达到之处),他就奈何不了我们了。”

两个小孩商量了一会,又从鼻孔中钻了进去。顿时,晋景公觉得胸中一阵剧痛,不由醒了过来,但梦中的情景仍宛然在目。

第二天,魏相带着高缓来到宫中。高缓给晋景公诊脉作了检查,说:“大王的病灶在育之上,膏之下,针灸达不到,药力不能及,没法治了,请大王谅解。”

晋景公听了,叹了口气说:“你所诊断的情况,正和我昨夜的梦境相同,你真是名不虚传!”

于是,晋景公下令送给高缓一笔厚礼,派人把他送回秦国。过了不久,晋景公果然不治而亡。

后来,“二竖为虐”这一典故,用来形容病情危重,不可救治;用“二竖”来指代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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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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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帝,因封于唐而被后世称为“唐尧”。他德高望重,人民都很尊敬他。在他的领导下,各邦族之间团结如一家,和睦相处。到了尧老年的时候,由部落联盟推举他的继承人,大家一致推举了舜。尧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又经过了长期考察后,才放心地将首领的位子给了舜。

尧舜时代,有一位贤人,叫许由。尧在选继承人的时候,听说许由是个世外高人,便想把首领的位子让给他。许由是个以不问政治为“清高”的人,不但拒绝了尧的请求,而且连夜逃进箕山,隐居不出。当时尧还以为许由谦虚,更加敬重,便又派人去请他,并传话说,如果坚决不接受帝位,则希望能出来当个“九州长”。不料,许由听了这个消息更加厌恶,立刻跑到山下的颍水边去,掬水洗耳。

许由的朋友巢父也隐居在这里,正巧牵着一头小牛来让它饮水,便问许由干什么。许由就把事情告诉他,并且说:“我听了这样不干净的话,怎能不赶快洗洗我清白的耳朵呢?”巢父听了,冷笑一声说道:“哼,谁叫你在外面招摇,名声大了,惹出麻烦来,完全是你自找的,还洗什么耳朵!别玷污了我小牛的嘴!”说着,牵起小牛,径自走向水流的上游去了。

这个故事中的“洗耳”与后来“洗耳”的含义完全不同。许由是因为不愿意听,且自命清高而洗耳;后世所说的“洗耳”则是准备领教的意思。

形容态度诚恳地聆听别人讲话,也是请人讲话时的客气话。

倾听,是有效沟通过程中最强有力的招数,一个成功的倾听者首先是一个虚心向别人请教的人,他非常尊重别人的经验和积累,总是把对方摆在自己之上,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他总是认为对方必定有某些可以借鉴的东西,在某些方面高自己一筹。倾听,或许会让你失去很多表现的机会,或许会给你喧哗乱耳虚实混杂的烦恼,但善于倾听者,一定能从别人的声音里分清鲜花和荆棘、珍珠和废渣,收获各种自己所不了解的知识与信息,然后听到机遇与成功的脚步声,最终获得成功。

[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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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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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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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林彪为何急着当国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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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内代表整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一个国家和公民全体。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的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1975年第二部宪法撤消了对国家主席的设立;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所以新中国成立后,实际上从1966年到1982年11月的近16年间中国没有国家主席,其中原因是毛泽东在刘少奇之后不愿意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为什么不愿意设国家主席?

一:不愿意一个国家两个主席

鉴于刘少奇当了国家主席后,新中国同时出现了两个主席,每到重大节日,毛泽东和刘少奇的照片并排登在报上,刘少奇被打倒后,毛泽东嫌国家主席一职礼仪性事务多,不愿自己再任此职。有一次毛泽东在院子里,许世友来了,毛泽东与他握手时说:“你看,我这手凉不凉?”许世友说:“凉。”毛泽东说:“你们让我多活几年多好啊!还让我当主席呀?”为了避免再次出现两个主席的局面,毛泽东打定主意取消国家主席一职。

另外,刘少奇在担任国家主席期间,于1963年带夫人王光美出访印尼和缅甸等国,当时王光美以一袭合身的旗袍和优雅风采出尽风头,国外报道中称王光美为中国第一夫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使另一位“第一夫人”江青十分恼火,曾发问:究竟谁是第一夫人?这也可能是毛泽东反感一个国家两个主席的原因之一。

二:对林彪还有点不信任

历史上看,毛泽东对林彪始终处于一种既信任又不信任的状态,但总的来说是信任大于不信任。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的庐山会议之后,信任的成分变小了。

毛泽东同意将林彪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但并不意味着毛泽东对林彪的绝对信任。

在“文化大革命”之初,毛泽东在韶山滴水洞写给江青的一封信中,流露了他对林彪的怀疑和忧虑。信中说:“我的朋友的讲话,中央催着要发,我准备同意发下去,他是专讲政变问题的。这个问题,像他这样讲法过去还没有过。他的一些提法,我总感觉不安。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现在经他一吹,全党全国都吹起来,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被他们逼上梁山的,看来不同意他们不行了。”

信中谈到林彪对毛泽东本人的不切实际的赞颂和个人崇拜时,毛泽东说:“我猜他们的本意,为了打鬼,助借钟馗,我就在20世纪60年代当了共产党的钟馗了。”从此信可以看出,当时毛泽东对林彪已经有所觉察。

毛泽东在1970年3月8日召开的为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作准备的会议上,提出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因毛泽东多次表示自己不当国家主席,所以林彪想只要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不当,当然就轮到他这个第二号人物当了。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在庐山会议上,林彪一伙为设国家主席更是狗急跳墙。毛主席对汪东兴说:“你汪主任了解我不当国家主席的意见,还派你回北京向政治局传达过,你怎么又要我当国家主席呢?”

汪东兴说:“我听陈伯达发言说,有人听到毛主席不当国家主席以后就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很气愤。”这是指林彪寄希望于毛泽东不当国家主席而由自己当。

当时很多人不理解:林彪既然是已经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完全可以接过毛泽东之后的所有权力,为何对国家主席一职如此迫切?原来,在林彪看来,“接班人”只是一种未来的象征,是否能到手还很难讲,林彪曾说过:“我这个接班人是不保险的,不可靠的,现在是没有人,刘少奇不也当过接班人吗?”

所以,他们想把纸上的东西变成现实,一个理想的步骤就是先当上国家主席。毛泽东听到汪东兴的话后,便严肃地对汪东兴说:“那就让他们去高兴吧!”

汪东兴又说:“在群众讨论修改宪法时,都拥护你当国家主席。”毛泽东说:“不当国家主席就不代表群众吗?你强调群众拥护,难道我不当,群众就不拥护了?我就不代表群众了吗?

毛泽东自己不愿当国家主席,又不愿意一个国家同时出现两个主席,如果设立国家主席而自己又不当,这个位置自然属于林彪了,而毛泽东对林彪已有所察觉,所以坚持不设国家主席。

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对林彪特别强调:“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转。我说把庐山炸平了,我也不当国家主席,我劝你也不要当。”毛主席劝林彪也不要当这家主席,使林彪大失所望。

关于林彪想当国家主席的事情,有两个重要的旁证可以说明,除了叶群、李作鹏、吴法宪、黄永胜等人的行动之外,毛主席自己曾经在1970年5月19日和林彪做过一次清楚的谈话:“国家主席还是不设为好,一个人担任党主席和国家主席会被压垮,两个主席会打架,这方面我有体会,你还是当好党的副主席,抓好军队。”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毛主席说出了两层意思,第一个他是决计不作国家主席的,第二个,你林彪也不要做,因为有刘少奇的例子在。

林彪就算是再傻的人也不会听不出毛主席的话外之音,更何况他亲身参与打击刘少奇,毛主席拿出“这方面我有体会”的话来说,林彪应该知道内中的份量。因此,留给林彪的唯一一条路,便只能是篡党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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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成语故事2:卧薪尝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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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相邻,经常打仗,有次吴王领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的大将灵姑浮砍中了右脚,最后伤重而亡。吴王死后,他的儿子夫差继位。三年以后,夫差带兵前去攻打越国,以报杀父之仇。

公元前497年,两国在夫椒交战,吴国大获全胜,越王勾践被迫退居到会稽。吴王派兵追击,把勾践围困在会稽山上,情况非常危急。此时,勾践听从了大夫文种的计策,准备了一些金银财宝和几个美女,派人偷偷地送给吴国太宰,并通过太宰向吴王求情,吴王最后答应了越王勾践的求和。

但是吴国的伍子胥认为不能与越国讲和,否则无异于放虎归山,可是吴王不听。

越王勾践投降后,便和妻子一起前往吴国,他们夫妻俩住在夫差父亲墓旁的石屋里,做看守坟墓和养马的事情。夫差每次出游,勾践总是拿着马鞭,恭恭敬敬地跟在后面。后来吴王夫差有病,勾践为了表明他对夫差的忠心,竟亲自去尝夫差大便的味道,以便来判断夫差病愈的日期。夫差病好的日期恰好与勾践预测的相合,夫差认为勾践对他敬爱忠诚,于是就把勾践夫妇放回越国。越王勾践他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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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长征中七根火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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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雨停了。

草地的气候就是怪,明明是月朗星稀的好天气,忽然一阵冷风吹来,浓云像从平地上冒出来的,霎时把天遮得严严的,接着就有一场暴雨,夹杂着栗子般大的冰雹 ,不分点地倾泻下来。

卢进勇从树丛里探出头,四下里望了望。整个草地都沉浸在一片迷蒙的雨雾里,看不见人影,听不到人声;被暴雨冲洗过的荒草,像用梳子梳理过似的,光滑地躺倒在烂泥里,连路也看不清了。天,还是阴沉沉的,偶尔有几粒冰雹洒落下来,打在那浑浊的绿色水面上,溅起一撮撮浪花。他苦恼地叹了口气。因为小腿伤口发炎,他掉队了。两天来,他日夜赶路,原想在今天赶上大队的,却又碰上这倒霉的暴雨,耽误了半个晚上。

他咒骂着这鬼天气,从树丛里钻出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一阵凉风吹得他冷不丁地连打了几个寒颤。他这才发现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了。

“要是有堆火烤烤该多好啊!”他使劲绞着衣服,望着那顺着裤脚流下的水滴想道。他也知道这是妄想--不但现在,就在他掉队的前一天,他们连里已经因为没有引火的东西而只好吃生干粮了。可是他仍然下意识地把手插进裤里。突然,他的手触到了一点粘粘的东西。他心里一喜,连忙蹲下身,把口袋翻过来。果然,在口袋底部粘着一小撮青稞面 粉;面粉被雨水一泡,成了稀糊了。他小心地把这些稀糊刮下来,居然有鸡蛋那么大的一团。他吝惜地捏着这块面团,一会儿捏成长形,一会儿又捏成圆的,心里不由得暗自庆幸:“幸亏昨天早晨我没有发现它!”

已经是一昼夜没有吃东西了,这会看见了可吃的东西,更觉得饿得难以忍受。为了不至一口吞下去,他又把面团捏成了长条,正要把它送到嘴边,蓦地听见了一声低低的叫声:“同志--”

这声音那么微弱,低沉,就像从地底下发出来的。他略略愣了一下,便一瘸一拐地向着那声音走去。

卢进勇蹒跚地跨过两道水沟,来到一棵小树底下,才看清楚那个打招呼的人。他倚着树根半躺在那里,身子底下贮满了一汪浑浊的污水,看来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挪动了。他的脸色更是怕人:被雨打湿了的头发像一块黑毡糊贴在前额上,水,沿着头发、脸颊滴滴答答地流着。眼眶深深地塌陷下去,眼睛无力地闭着,只有腭下的喉结在一上一下的抖动,干裂的嘴唇一张一翕 地发出低低的声音:“同志!--同志!--”

听见卢进勇的脚步声,那个同志吃力地张开眼睛,习惯地挣扎了一下,似乎想坐起来,但却没有动得了。

卢进勇看着这情景,眼睛像揉进了什么,一阵酸涩。在掉队的两天里,他这已经是第三次看见战友倒下来了。“这一定是饿坏了!”他想,连忙抢上一步,搂住那个同志的肩膀,把那点青稞面递到那同志的嘴边说:“同志,快吃点吧!”

那同志抬起一双失神的眼睛,呆滞地望了卢进勇一眼,吃力地抬起手推开他的胳膊,嘴唇翕动了好几下,齿缝里挤出了几个字:“不,没……没用了。”

卢进勇手停在半空,一时不知怎么好。他望着那张被寒风冷雨冻得乌青的脸,和那脸上挂着的雨滴,痛苦地想:“要是有一堆火,有一杯热水,也许他能活下去!”他抬起头,望望那雾蒙蒙的远处,随即拉住那同志的手腕说:“走,我扶你走吧!”

那同志闭着眼睛摇了摇头,没有回答,看来是在积攒着浑身的力量。好大一会,他忽然睁开了眼,右手指着自己的左腋窝,急急地说:“这……这里!”

卢进勇惶惑地把手插进那湿漉漉的衣服。这一刹那间,他觉得同志的胸口和衣服一样冰冷了。在那人腋窝里,他摸出了一个硬硬的纸包,递到那个同志的手里。

那同志一只手抖抖索索地打开了纸包,那是一个党证;揭开党证,里面并排着一小堆火柴。焦干的火柴。红红的火柴头簇集在一起,正压在那朱红的印章中心,像一簇火焰在跳。

“同志,你看着……”那同志向卢进勇招招手,等他凑近了,便伸开一个僵直的手指,小心翼翼地一根根拨弄着火柴,口里小声数着:“-,二,三,四……”

一共有七根火柴,他却数了很长时间。数完了,又询问地向卢进勇望了一眼,意思好像说:“看明白了?”

“是,看明白了!”卢进勇高兴地点点头,心想:“这下子可好办了!”他仿佛看见了一个通红的火堆,他正抱着这个同志偎依在火旁……

就在这一瞬间,他发现那个同志的脸色好像舒展开来,眼睛里那死灰般的颜色忽然不见了,爆发着一种喜悦的光。只见他合起党证,双手捧起了它,像擎着一只贮满水的碗一样,小心地放进卢进勇的手里,紧紧地把它连手握在一起,两眼直直地盯着他的脸。

“记住,这,这是,大家的!”他蓦地 抽回手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尽所有的力气举起来,直指着正北方向:“好,好同志……你……你把它带给……”

话就在这里停住了。卢进勇觉得臂弯猛然沉了下去!他的眼睛模糊了。远处的树、近处的草,那湿漉漉的衣服、那双紧闭的眼睛……一切都像整个草地一样,雾蒙蒙的,只有那只手是清晰的,它高高地擎着,像一只路标,笔直地指向长征部队前进的方向……

这以后的路,卢进勇走得特别快。天黑的时候,他追上了后卫部队。 在无边的暗夜里,一簇簇的篝火烧起来了。在风雨、在烂泥里跌滚了几天的战士们,围着这熊熊的野火谈笑着,湿透的衣服上冒着一层雾气,洋瓷碗里的野菜“咝--咝”地响着…… 卢进勇悄悄走到后卫连指导员的身边。映着那闪闪跳动的火光,他用颤抖的手指打开了那个党证,把其余六根火柴一根根递到指导员的手里,同时,又以一种异样的声调在数着:

“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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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天动地窦娥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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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全称《感天动地窦娥冤》,是元朝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悲剧剧情取材自“东海孝妇”的民间故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感天动地窦娥冤的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感天动地窦娥冤的历史典故

元杂剧本《感天动地窦娥冤》是元代大戏曲家关汉聊的力作,明代改成传奇本《金锁记》,后人又改编成京剧。数百年来,不少人认为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其实,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如今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东北有个窦娥巷,就是窦娥当年居住的地方。

元朝年间的楚州城,称为楚州淮安路山阳县。当时,在山阳城北门内向东的一条蜡烛巷内,住着一户姓窦的贫苦人家,户主窦秀才屡试不第,不到50岁,夫妻双双染病身亡,遗下孤女——只有7岁的窦端云,被邻居蔡婆婆收养。蔡家靠放高利贷为生,蔡婆婆丈夫早故,只有一个儿子蔡文,窦端云被收养后改名窦娥,一家三口也还算过得去。

窦娥满15岁那年,已是肌丰冰雪、莲脸生春的俏丽姑娘,大她3岁的蔡文也已文章有成,知书达理,两人恰似天生的一对。于是,就由蔡婆做主,给蔡文和窦娥完了婚。小夫妻本来就是青梅竹马,亲如兄妹一起生活,婚后更是相敬如宾,孝顺老母,举家终年笑声不歇。

大比之年,蔡文要进就赶考,老母、少妇皆不能相陪,只好约请邻人张曲作伴。这张曲从小丧父,不读诗书,性如野马,加之他生就一副长长的驴脸儿,当地人没有一个喊他的名子,都叫他“张驴儿”。谁知这张驴儿心地歹毒,早就想把把貌美贤慧的窦娥占为己有,只恨无机会可乘。他做梦也想不到蔡家会约他为伴进京,不由暗自欢喜。一边假献殷勤,一边另打主意。进京途中,蔡文求取功名心切,端坐船头对月夜读。张驴儿一会儿端茶,一会儿送水,半夜过后,他乘蔡文倦怠,猛然将其推落水中,用谎话骗过艄公,自己稍稍回到山阳,挤出眼泪向蔡家婆媳哭诉说:“蔡相公捧书夜读,打盹跌落河中,风大浪急,黑更半夜,自己势单力薄,无力相救,只带回他的书箱、包裹和盘缠。”说罢放声大哭,蔡家婆媳一听,如雷轰顶,痛不欲生,望着张驴儿捧上来的银两盘费和他那痛哭悲哀的样子 ,心中并没有生疑,只是自叹命苦,望北啼哭。

过了一段时间,张驴儿见他第一步得手,便进一步向蔡家婆媳大献殷勤,并不时挑逗窦娥。无奈窦娥心坚如铁,执意不从,又碍着蔡婆婆的面,不敢放肆。于是张驴儿竟把蔡婆婆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又想出了一个歪点子:先把蔡婆婆毒死,最后对付窦娥。一天,蔡婆婆生病,窦娥迫于生计要出去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就嘱咐邻居张妈(张驴儿母亲)来照看一下婆婆,张驴儿见时机已到,偷偷买回砒霜,趁母亲给蔡婆婆送饭之机下毒,然而事有凑巧,张驴儿放药的那碗饭反被他自己的母亲端错碗误吃了。欲害蔡婆婆不成反而把自己的妈妈毒死了,这时张驴儿仍不知悔悟,继而再生歹心。他跑到州衙鸣冤告状,反诬蔡家婆媳毒害了他的母亲,楚州太守胡应举收了贿赂之后,草菅人命,不问青红皂白,将蔡家婆媳捉上公堂。窦娥在严刑拷打面前,坚不招供,贪官胡应举无奈,又当着窦娥的面对她婆婆用刑。可怜老人本来就体弱多病,加之高龄丧子的折磨,哪里还经得起如狼似虎的棍棒酷刑,那悲惨的叫声动天惊地,闻者无不泪下。窦娥恐年迈婆母命丧黄泉,长叹一声,违心地向胡太守承认张妈是她一人所害,与婆婆无关。于是胡太守当堂释放了蔡婆婆,将窦娥长枷重锁关入死囚牢。

行刑那天,正值农历六月初六,本该是一年之中最热的天气,但窦娥一路呼冤,感天动地,路人无不为之动容,一时楚州城里泪如雨下。到中午行刑时偏又陡起狂风,刮得天昏地暗、雪花飘落 。人人皆称是窦娥冤情感动上苍。恰逢巡案官船路过,冻得巡案大人在舱中发抖,因惊其怪,令停船登岸。几经周折,最终问明案情。贪官胡应举去职问斩,罪大恶极张驴儿凌迟处死,洗了窦娥之冤。这就是《窦娥冤》,也叫《六月雪》的本来事实。打那以后,当地人为了缅怀窦娥的贤慧,就把蜡烛巷改为窦娥巷,一直到今天。只有“文革”年间被短暂改名为“斗妇巷”

数百年来,这条长约一华里的普通小巷,虽寂静古朴,却年年吸引着大批中外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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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孙子练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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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批水军一见王子已经死了,只得照着他临死说的话,把要离放了。可是他不走。他对大伙儿说:“真想不到王子是这么一个英雄,我还有什么脸活着呐?”他说着,就自杀了。大伙儿把庆忌和要离的尸首收拾起来,去见阖闾。阖闾非常高兴,重重地犒赏他们,还把他们收在自己的部下。

为了这件喜事,阖闾大摆酒席,大臣们全都给他庆贺。伍子胥对阖闾说:“大王总算除了祸患,可是我的仇恨哪年哪月才能报得了哇?”伯嚭也请求阖闾发兵。阖闾说:“发兵去打楚国,叫谁当大将呐?”伍子胥和伯嚭一齐说:“听凭大王的吩咐,我们全都愿意尽心竭力。”阖闾没作声儿,往四周围瞧了瞧,直打嘘嘘。伍子胥就猜着阖闾的心意。他知道阖闾还不愿意拜他为大将,赶紧就说:“要不然,我再推荐一个人,我想大王一定乐意用的。”阖闾笑嘻嘻地问:“谁呀?”伍子胥说:“他是齐国人,叫孙武,是个大军事家。他研究了好些个打仗的方法,还写了十三篇兵法。要是把他请来,拜为大将,那么吴国准能变成天下无敌的强国,大王就是霸主了。要对付楚国,那简直不算一回事儿。”阖闾一听孙武是个军事家,已经有了七八分喜欢,再一听能够做霸主,更加高兴了。当时就打发伍子胥带着贵重的礼物去请孙武。

伍子胥请来了孙武,一同去见阖闾。阖闾从朝堂上跑下来迎接孙武。跟着就问他用兵的方法。孙武把他自己写的十三篇兵法递给他。阖闾叫伍子胥从头到尾大声地念了一遍。每念完一篇,阖闾不住口地称赞。他对伍子胥说:“这十三篇兵法真是又扼要又精细,好极了。可有一样,吴国没有那么些个士兵,怎么办?”孙武说:“有了兵法,只要大王有决心,不光男子,就是女子也行。男男女女,全都能够打仗,还愁什么人马够不够?”阖闾笑着说:“女人哪儿能打仗呐,这不是笑话吗?”孙武一本正经地说:“大王要是不信的话,请先拿宫女们试一试瞧瞧。我要是不能把她们训练得跟士兵们一样,我情愿认罪受罚。”阖闾派了一百五十名宫女,叫孙武去训练。孙武请阖闾挑出两个心爱的妃子当队长。阖闾也答应了。末了,孙武请求说:“军队顶要紧的是纪律。虽说拿宫女们试试,也得有纪律。请大王派个执掌军法的人,再给我几个武将做助手。不知道大王答应不答应?”阖闾全都答应了。

一百五十个宫女都穿戴上盔甲,拿着兵器,到操场上集合。孙武先出了三道军令:“第一、队伍不许混乱;第二、不许吵吵闹闹;第三、不许成心违背命令。”跟着,他就把宫女们排成了队伍,操练起来了。哪儿知道那两个妃子队长还以为她们穿上军衣,拿着长枪、短刀,是出来玩儿玩儿的,先就嘻嘻哈哈地不听使唤,别的宫女一见领队的这个样儿,大伙儿跟着都笑成一团。有的坐着,有的站着,有的学着姿势,有的还来回奔跑,乱七八糟,简直不像一回事。孙武就传令,叫她们归队立正。其中还有人说说笑笑,不听命令。孙武传了三回令,谁知道那两个妃子队长和宫女们还是嘻皮笑脸地不听话。她们都是阖闾所宠的,孙武敢把她们怎么样。高兴了,操练着玩玩,不高兴就回后宫去,怕什么!孙武可忍不住了,大声地跟那个掌军法的人说:“士兵不听命令,不服管,按照军法应当怎么处罚?”军法官赶紧跪下,说:“应当砍头!”孙武就发出命令,说:“先把队长正法,做个榜样。”武士们就把两个妃子绑上。这一下吓得宫女们全都变了脸色。

阖闾在高台上远远瞧着她们操练,忽然瞧见两个妃子给武上绑上了,立刻打发伯嚭拿着“节杖”[代表君王权力的一根手杖]去救,叫他传令,说:“我已经知道将军用兵的才能了。这两个妃子是我心爱的,请饶了她们吧!”

伯嚭急急忙忙地见了孙武,传出阖闾的命令。孙武对他说:“操练军队不是小孩子闹着玩儿的。我已经受了大王的命令做了将军,就得由我管理军队。要是不把犯法的人办罪,以后我还能够指挥军队吗?”他终于把这两个妃子办了罪,又挑了两个宫女当队长,重新操练起来。这批宫女经过孙武那么严厉的训练,居然操练得挺像个样儿。

阖闾虽说挺佩服孙武的兵法和纪律,可是还不大愿意重用他。伍子胥对阖闾说:“大王打算征伐楚国,领导各国诸侯,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就非得有个像孙武那样的大将不可。”阖闾经他这么一说,才拜孙武为大将,又称呼他为军师,叫他准备征伐楚国的事情。

孙武提议说:“大王要打算发兵远征,就必须先把内忧全去了才成。王僚的兄弟掩余在徐国,烛庸在钟吾[在江苏省宿迁县西北],随时都能够到吴国来报仇。咱们必须先把这两个人灭了,然后再发兵。”阖闾和伍子胥都赞成他这个主张,就打发两个使臣分头去要求那两个小国交出逃犯来。那两个小国不听阖闾的话,把掩余和烛庸放了。阖闾命令孙武发兵去征伐徐国和钟吾。孙武追上了掩余和烛庸,把他们杀了,又把徐国和钟吾并吞了。阖闾打算趁这个机会打到郢都去。孙武说:“不能让士兵们太累了。先歇息歇息,抓个时机再去打,才能够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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