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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关于我的小伙伴的作文【优秀20篇】

这就是他,一个和我一样爱玩的小伙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一篇关于我的小伙伴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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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小伙伴品质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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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王奕辰是个小书迷。不信?让我来说给你听听。

有一次,我去王奕辰家玩。刚进门,王奕辰的火眼金睛就瞄到了我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他两眼闪闪发光地问:“马竟成,这是什么书?借我看一下好吗?”我以为他只是看一下书名,就爽快地把书递给了他。可是,让我后悔莫及的是,他竟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从头看起这本书来,而且看得那么投入,好像完全忘了还有我这个小客人在。我说:“王奕辰,别看了,书我可以借你三天,我们先玩吧!”“等会儿再玩,先让我看看的。”好像是因为我打断了他,他的口气有点不耐烦。“唉,没办法,我只能耐心等他了,看一会儿,他一定会和我玩的。”我心里想。

我走到王奕辰的书架边,哇,他的书可真多呀:历史小说、科学故事、侦探小说……很多书都厚厚的,像一本本大字典。我看到有一本叫《东周列国志》的书,拿下来翻了翻,里面的字密密麻麻的,我读一行就有两三个词语是不懂的。“这本书是你看的吗?”我问王奕辰。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说:“嗯,我妈妈觉得这本书很枯燥,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天,我吐了吐舌头,把这本书放回了书架,另外抽了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来看的。

不知过了多久,王奕辰拍了一下我的背,把我的书递过来说:“还给你!”“你看完了?”我奇怪地问。“当然了!”王奕辰心满意足地说。我看看自己手里的这本书,才看到第23页。再看看手表,从我到他们家算起时间只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哇,他看书可真神速啊!

王奕辰喜欢看书,所以他的作文写得十分棒!就像列宁所说的:“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我要向王奕辰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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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难忘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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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表妹名叫乐乐,我们俩非常喜欢在一起玩。乐乐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晶莹透亮的眼睛,眼睛下翘着一只小鼻子,像个橘黄色的小月牙;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乐乐喜欢穿白色和粉红色的衣服,像个骄傲的小公主。乐乐还是个小书迷,只要看起书都会很入迷,甚至走路、上厕所还捧在手里;乐乐还是个钢琴爱好者,曾多次参加学校里组织的文艺演出并获得很好的名次;乐乐的手工还非常棒,折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家里挂满了她的作品。

乐乐非常活泼好动,在家时喜欢把沙发当蹦蹦床,甚至有次还摔破了头去了医院,但她依然乐此不疲,乐乐还非常自信,去年我们去北京登长城时,乐乐坚持要自己走上长城,而其他人都是坐缆车上去,结果乐乐还真坚持走着登上了长城,我非常佩服她的毅力!

乐乐真是讨人喜爱,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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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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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缕金色的阳光,照亮你的整个世界;朋友是一阵温暖的春风,拂去你满身的疲惫;我的小伙伴——杨霄琳,便是那阳光,那春风,陪我一起成长。

杨霄琳有一双像月牙般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嘴巴是樱桃小口一点点。她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星期六的下午,爸爸妈妈叫我和杨霄琳一起坐公交车去信阳市玩,我和杨霄琳刚上车,就看见车上有两个空位。我赶快跑上去坐着,没过多久,我看见一位抱着婴儿的阿姨走上车来。这时,车上已经没有座位了,阿姨东张西望的找座位,我心里有两个人在打架,一个说:“让。”一个说:“不让。”如果让了,别人会不会说我出风头,但是如果不让阿姨会不会和孩子一起摔倒。这时,杨霄琳毫不犹豫的站起来说:“阿姨,您坐我这里吧。”阿姨笑着说:“谢谢你,小朋友。”我听了很惭愧。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杨霄琳,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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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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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是胡钧杰。我们俩是表兄弟,他是哥哥,我是弟弟,长得又有几分相似,如果你是不熟悉我们的,可能就会认为我俩是双胞胎呢,再加上我俩又是一个班的,所以我俩个就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

在我眼中,他是个堂堂的男子汉,个子笔挺、神采飞扬,尤其是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可能和他知识渊博有很大的关系。他的语文成绩很好,常常名列前茅,让我望尘莫及。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他其貌不扬,却是个大才子,绘画、英语和其语文一样,那可是样样在行,是家长口中最有说服力的“别人家的孩子”。

最让人佩服的是他的语文成绩顶呱呱。他很爱学习,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读书。妈妈就拿他作榜样,每天早早地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不厌其烦地说道:“看看人家胡钧杰是怎么学习的,再看看你,懒猪,快起来读书。”唉,那时我真想找个线团把她的嘴堵住。

他很有绘画天分,画什么像什么。有一次,我让他画画,他寥寥几笔一个樱桃便出现在我眼前,它水灵灵的,让人想忍不住吃一口。接着他又画了一朵白云,那白云悠然自得的样子,引起我无限遐想。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胡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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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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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快乐而短暂的寒假悄悄地来了,我盼望已久了,因为每一次放假,我都会与小伙伴玩出点名堂来,那可是让家长们想都想不到的......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们,方xx(方便面)我的好邻居,好闺蜜。陆xx(长颈鹿)高冷大男孩。胡xx(胡锦涛)一个大话唠。

难得放个假,我们四个能掀翻天的孩子才可以聚一聚,平常一个个都“日理万机”的。四个妈妈便聚在一起玩玩牌,我们四个便无所事事了,还是话唠打破了寂静:“我们出玩吧!”于是我们三个人便异口同声的说:“好。”也不知怎的,我们四个人心有灵犀的去了同一个地方,路上一边聊天一边打闹,可high了!我们来到了新开没多久的“港龙城”,它共有五层,可大了,我提议:“我们玩捉迷藏。”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分成了两组,两男两女,一组找一组躲。突然周围响起了音乐,今天是情人节唉,2月14日的一楼正进行着情侣比赛呢!但是我们四个人并没有被他们所阻拦,每一次我们两个女生都会找到他们,或者是他们两个男生找不到我们两个,我也因此有了一个发现每一次我们两个女生都是一起行动的从来不分开的,而他们男生正是缺少了这一点,我想这就是合作的影响吧。

玩了两个小时后,我们也累了,便在二楼一边喝着茶饮,一边观看着一楼的情人节比赛,饶有兴致。其实他们也正是在考验合作的默契,对一个人是很难成功,但是合作了,或许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了,两个人想一个问题,总比一个人想来的好,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多合作。其实合作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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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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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好伙伴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小伙伴就是——沈婷楠。

三年级她转到我们学校来的时候,长的很黑,很高。开始我她很骄傲,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可是在后来的相处中我对他的印象有了改观。

她刚来我们班,就让我们佩服。在老师要求背诵课文时,我们都嫌太多了,背不了,即使背会了,还是不流畅,谁知,她下课就在老师那里背诵了,而且还是很流畅,我们都说她是“背书高手”。

一开始,我的性格很内向,是沈婷楠主动跟我说话,我们俩也渐渐成了好朋友。我觉得她特别得讲义气。

有一天,我扫地,叫她等等我,她答应了。可是我们扫得很慢,教室里还有人在做作业。我们扫了一遍,又有人把垃圾扔了出来,我们只好再扫。差不多扫了一个多小时,才走的。起初,我认为她走了,不等我的。但和我想的却恰恰相反。走出校门,我看到了一个身影,我一眼就认定她是沈婷楠。

从这件事后,我就觉得沈婷楠很讲义气。前不久,沈婷楠考试就拿了全班第一,真为她感到高兴啊!

像沈婷楠这样学习又好,又讲义气的好朋友,真是一种福啊!虽然有人都觉得她很暴躁,但真正相处下来就觉得她的性格是很好的。

这就是我最好的伙伴——沈婷楠,值得我学习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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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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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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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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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伙伴儿,我也不例外。我今天要写的小伙伴是原心,她是我同桌,很诚实的一个人。

她身材很好不胖不瘦,中等个儿,一双粗粗的眉毛,一对大眼睛,小嘴说出来的话很甜,让人听见很开心。她夏天喜欢穿一件紫色的裙子,冬天爱戴她的兔子手套。

为什么说她很诚实呢?因为有一次期中考试,她数学得了一百分,这令她很高兴,一蹦三尺高,脸上洋溢着的笑容任谁也看得到。这也十分让我羡慕。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她其实考了95分。因为老师上课讲卷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阅读题和判断题有判错的地方,自己写错了,但是老师疏忽没看到,反而打对了。于是她下了课想去办公室找老师重判。

我赶忙叫住她,把她拉到墙角说:“100分呐!你是觉得分多吗?”“人要诚实嘛!”她对我微笑着说,“况且考试也不是为了分数,而是考验我们对知识理解和掌握”。我拿她真没办法,还想多说什么,最后却不得不被她的这种精神感动,目睹她走向办公室的背影,显得那么刺眼。最后100分变成了95分,好可惜!但是却被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这就是诚实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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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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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要好的小伙伴,名字叫张玲玲。她可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张玲玲长的机灵可爱,像一个水蜜桃,总是拥有灿烂的笑容。张玲玲有一张细皮嫩肉的娃娃脸,洁白整齐的牙齿长在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里。同学们看到张玲玲长的如此可爱,都说她像个小顽童,可能不会相信这个小顽童却是我们班学习最棒的!她还是我们班的读书大王!

记的有一天,老师讲“豁然开朗”这个成语的意思,老师站在讲台上问到:“谁来说说这个成语的意思?”刹那间,喧哗的教室变的鸦雀无声,老师见没人举手,说到:“张玲玲你看的书非常之多,记得你背诵过一段文言文中有这个成语,给大家背一背吧!张玲玲毫不紧张的站起来,胸有成竹的背诵起了那段文言文。张玲玲背诵的十分熟练,可同学们都在交头接耳,这是因为张玲玲背的太深奥了,我们作为小学生还听不懂。

张玲玲不但有一张刀子嘴,还有一颗豆腐心。

那天,张玲玲和妈妈一同去一角书屋看书,忽然来了一位可怜巴巴,衣着寒酸的老人。那位老人伸手向工作人员要钱,工作人员给了老人一个瞧不起的眼色,走开了。顿时,张玲玲的心软了,跑到妈妈跟前,朝妈妈要了钱,给了老人。老人收下钱,对张玲玲不知道说了多少个谢谢,还深情的说:“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张玲玲的所作所为感动你我,过路人和工作人员都向张玲玲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还纷纷给老人捐来了不少的钱。

同学们,张玲玲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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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七年级作文大全4:爱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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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尖锐的眼睛,能帮老师抓到捣蛋的学生;她有一头微短的头发,使她显得像一个“假小子”;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高兴的时候总会哈哈大笑。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璐璐。

她爱笑,有时候也会使大家哈哈大笑。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作业。她就把书立起来,偷偷的看漫画。她看的很入迷,所以就不由得大笑起来。同学们都惊异地望着她,也跟着大笑起来。老师也笑咪咪的,璐璐她羞愧的用书遮住了脸。

她也有真诚的笑,让人的心感到温暖。

那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道应用题不会做,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她见我愁眉苦脸的,就凑过来,说:“是不是这道题不会做?我来教你吧!先……”她先是问我很多问题,一步一步的开导我。渐渐地,我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道题的解法。“谢谢你!”“不用谢,我作为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她甜甜的笑了。此时此刻,我的心温暖了许久。

她就是这么爱笑,也给班里带来了欢声笑语,是班中的一朵小浪花,我们都喜欢和她一起打打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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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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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床上,躺着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它是一只玩具狗,大大的耳朵,是棕色的,圆圆的鼻子,也是棕色的;白色的手和脚,黄色的身体,外加一条棕色的尾巴。特别可爱。

记得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玩具狗,是为了能让我独立睡觉而买来陪我的,从此以后,我睡觉都抱着它睡,我们就更加亲密了,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甜甜。

去年冬天,妈妈把它收回去,让我自己睡觉,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因为没有甜甜陪伴,我失眠了,妈妈走进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甜甜,妈妈说:“甜甜它会陪你的,只要你学会自己睡觉。”“那我只要学会自己睡觉,你就可以把甜甜“变”出来?”“恩。”妈妈说道。这晚,他们发现我睡的很香,于是第二天,妈妈如约把甜甜给“变”出来了,我高兴的又蹦又跳,我对甜甜说:“甜甜,我好想你啊!”它也眨眨眼睛,好像在说:“我也很想你啊!”

从此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如同亲姐妹一样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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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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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长长的脸,健康的身体,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快乐与智慧。他就是我的小伙伴——高翔。

说起高翔,他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看中了他的飞机模型。我说:“高翔,飞机模型能借我玩一天吗?”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于是,我将飞机模型那回了家。可老天爷偏偏要和我作对,在我欣赏他时,放了一块石头将我绊倒了。我见飞机模型摔碎了,便哭起来:“怎么办呢?这可是他舅舅在美国带给他的生日礼物!”顿时,我的心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沉。第二天,金诚来取飞机模型了。他问:“我的飞机模型呢?”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小心……心摔坏了。”我以为他会火冒三丈,但他却说:“算啦、算啦,我们把它修好吧!”于是,我拿出502胶水,我们齐心协力将它修好了。

高翔不但肚量大,而且还很幽默。有一次,我们班的某某同学考试不好。他妈妈见了很生气,就说:“从此以后你不是我儿子!”那位同学顿时哭了起来,死拉着他妈妈的手不放。这是,高翔走过去说:“阿姨,如果当初你不把他生出来的,就不用这么累得甩掉他啦!”顿时,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妈妈觉得有些内疚,便向儿子道歉。

高翔就是这么大量、幽默。只要有他在,到处是欢声笑语。你瞧,他们又在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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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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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深处,隐蔽着一个五光十色的贝,我在记忆的的沙滩上发现了这只光彩夺目的贝,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它,往日的一个高大的身影又清晰的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小明。

小明是我班的大班长,身材十分魁梧,站着顶天立地,躺下是京九铁路,学习成绩是高人一等,平日的表现也是大败群雄,深受同学们的爱戴,真有点众星拱月之气势。

小明虽然是大班长,但是他却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常常是“深人民间”“体察民情”,对我们这些“老百姓”的问题是事事在心,而且处理得是妥妥当当、漂漂亮亮。

小明最大的特点就是—口沫横飞。当你与他谈话到10分钟的时候,就一定会被他喷的狗血淋头。由于他说话语言极不简练,所以他常常浪费了我们的大量时间,对我们“谋财害命”,也使我们“慢性自杀”……

这只贝像一个纪律严明的警察,一刹那便化为乌有,但是小明给我留下的印象已经被我扔到了脑海深处。让我保留这一个美好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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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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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一生我有一个小伙伴他对我又好又坏,他也是我小时候的一个保护罩。

我的小伙伴他的身高在162厘米左右,他长着胖胖的,大大的脑袋,厚厚的嘴唇,粗粗的腿,胖乎乎的手。在我们上2年级的时候我们的体育老师苗雨浩,他给我们开玩笑说我的小伙伴说:“吃包子堵脑子,还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他叫逯傻子,说他吃包子堵脑子的原因是吃饭很能吃。”我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经常有很多不愿意吃的东西,他都能把我不爱吃的全吃了。而且他以前上一二年级是他上课经常不听课老师都管不了他,他上课时自由自在想干嘛就干嘛。

记得上一次二年级的时候我经常生病他就经常照顾我,上一次我生病了晚上我吐了我们帮我去找老师和我一起去医务室。我生病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在宿舍休息它们出完饭了回到宿舍我还没有吃饭。他就跑到餐厅给我打了饭还给我端到了宿舍来让我吃,我吃完饭我打算自己去刷饭盆他却帮我刷。

记得还有一次,我到教室里补课我们班的张家栋经常在教室里玩电脑,他说你也可以玩儿。我看他玩儿的那么津津有味我也玩儿了起了。之后他也知道了玩儿电脑的事,他就告诉的我们的丁老师,丁老师严厉的批评了我,我很难过我没想到竟然他告诉了老师。我很生气还怪他,之后我想了想我这样做本来就不对还怪别人。我想他承认了错误他原谅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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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说说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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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强,而且很爱看书的小伙伴,叫曾思伦。

他跟我同年同月出生,他比我高,比我胖。浓黑的眉毛不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时闪着机灵的光芒,他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他吃饭吃得快、吃得多,喜欢吃肉丝,他喜欢穿绿色球衣,喜欢打电子游戏、打乒乓球……由于太胖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小鸭子。他话的声音非常大,像在跟人吵架似的。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从不半途而废。

曾思伦的生活自理能力强。他家在蚕种场,每周星期六他都要走大桥到一师附小小去学书法。从不要家长送,有些时候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他走在路上心里不免七上八下,火辣辣的太阳晒在身上像针扎一样,考验着他,他都坚持到底。他写完后就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曾思伦是个小书迷。有一次他和父母到我家来玩,看见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他就顺便拿了一本《西游记》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时间如流水奔流不息,一分一秒地走过他的身边,从上午九点看到十点二十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又接着看另一本书,不懂的词句还要问问家长。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曾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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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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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小伙伴,我有好多:邻居中的、幼儿园的,小学的,但要说最好的、最亲密的伙伴,就要数我过去的同学--杨益。

从一年级开始,一条友谊的锁链就把我俩紧紧连在一起。我没与他争吵过,我们互相帮助,亲密的简直就像一个人。

一次期末统考,还有两分钟就要开始了,同学们都在做考前准备。我一打开铅笔盒,忽然发现尺子忘带了,没有尺子哪行呀?回家取已经来不及了。我非常着急,这时杨益看见了,便走过来,问我:“闫舒伟,怎么啦?”我心急如焚的回答:“都怪我,偏在这时忘带尺子。”杨益听了,二话没说马上走到自己位置,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新买的尺子“啪”一声折断了,把其中的一半给了我。我愣住了,“啊,新买的尺子呀!”我深情地望着杨益,手里握着那半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他呢,冲我微微一笑,说:“快拿去用吧。”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回到座位上,等待考试。

放学回家,我又从铅笔盒里拿出那半截尺子,像欣赏一件珍贵的物品一样,爱不释手。我决定把它珍藏起来,因为在那短短半截尺子里,凝结着我们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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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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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我们互相关爱,互相帮忙。其中最好的朋友还是她。她是谁?就让你们猜猜吧!

她那圆脸蛋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可爱;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她十分文静,性格温和,从来不会与他人发生吵闹,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

记得开学的时候,学校举行了军训活动。那是要去到东莞市国防训练基地训练。每一天都要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站姿,总让我们汗流浃背。一天,我站了十几二十分钟就觉得头晕,当时觉得很口渴,很难受。我的好朋友小琦看见了,就飞快地跑过来留意地把我扶起去休息,还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然后,从匆匆忙忙地回宿舍拿油给我擦,宿舍在六楼,但过了不一会儿,小琦就拿着药油下来了。小琦轻轻地拧开盖子,用温柔的双手仔细的帮我擦药。

还有一次体育棵,我跑步不留意摔跤了,手和脚都摔破了皮,小琦连忙跑过来,留意翼翼地扶起我,慢慢地把握扶到医务室,她还拿着药温柔而细心地帮我擦,擦的时候还亲切地问我:“还疼不疼?下次要留意点哦!”看到她认真、仔细的样貌,我感动地说:“小琦,谢谢你,你一次又一次地帮忙我。”她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嘛!”这让我明白了她是一个关爱同学的人。

我的好朋友:小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还经常说:“乐于助人为快乐之本。”小琦,我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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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吃货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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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好朋友,身材微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是胖+可爱。

她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肉肉的脸让人忍不住想多捏几下,脸上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嘴。她最大的特点是爱。说他爱吃还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量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

那一天,我和她约好一起出去玩,目的地是众人所知的月河街。这可是我为她爱吃这个爱好,特地选在了这儿。

她来了过后,便对我微笑,蹦蹦跳跳的跳到我面前说:“我们快走吧,我的美食在等着我!”她在前面不停地催促我。她在卖奶茶的窗前排队,好奇心驱使她左看看,右看看。嘴角还是一如既往的上扬着。但与见我时不同了,不再是那种腼腆地笑了,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就像渔夫看到捕来的鱼,农民看到丰收的金黄稻海一样。她看到美食仿佛就会忘记一切烦恼似的。她转头时,两杯奶茶,笑着对我说:“你也喝一杯吧!”一杯奶茶,仿佛并不能让她满足。她又跳到了卖臭豆腐的人面前。一个马尾辫一甩的,眼睛眯成一条弯弯的线,樱桃小嘴一张一合,那模样可爱极了。她右手一抬,左手一转的对老板比划着。随着老板一点头,她露出了两颗虎牙,接着又合上了嘴,头一歪,嘴角扬起的地方有两个小酒窝。她拿着一碗臭豆腐渣着水灵灵的眼睛说:“吃一点嘛!”她一边吃着臭豆腐,一边说:“很好吃的!”

她看看这里,又逛逛那里,手里的吃的也越来越多了。大约玩到傍晚五点半才回到家中吧!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爱吃,可爱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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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点评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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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这次我描写的小伙伴是一条小狗,小狗和我形影不离,我用这篇作文来纪念我的小伙伴。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很乖,很通人性,很可爱,我给它取名叫“可可”,它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是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一身黄色的毛,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眼眶黑乎乎的,一到晚上,那双小眼睛就会闪闪发这,,像两颗黑宝石,它的耳朵呈三角形,它的主人来了,它就会竖起耳朵来听,它都竖起耳朵来听,如果有人批评它,它就低下头,主人不在时,它的耳朵就会垂下去,但很有精神,总是保持警惕状态,这样,小偷就不敢观临我家了,它成了我家的义务守门员。

它的嘴里长着雪白而坚利的牙,因此,它很爱吃肉,特别爱啃骨头,它吃肉和啃头时总是津津有味,一副贪婪的样子,它吃饭喝足后,就与我带乐,有时还爬到我的身上,有时还会就趴下来敬礼呢。

可可是一只非常能干的小狗,一天晚上,它听到一阵脚步声,开头,可可以为是过路的人,没有在意,可是那声音走近后有些异样,可可就注意上了,尾随它到了窗户口,见小偷在爬窗,可可就冲上前去咬住小偷,汪汪汪地大叫不止,结果惊动了主人,就把小偷抓住了。可可就成了我我家抓小偷的功臣。在我们这个村里,我家的可可有了最“牛“之狗的美誉。

可可也很很通人性,因为我我学习不好,遇到作业不会做,或者挨了妈妈的骂,小乖就好像我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就会围着我转,想办法让我开心,我把它看成我的开心果。它调皮时是我每次上学时它都要跟路,像跟屁虫,我重三便四地赶它唤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可可,虽然是一只小狗,却是我无言的好朋友。

作文点评

这是一篇介绍我的小伙伴作文,作者把小伙伴描写得惟妙惟肖,把握住了小伙伴的各个特点,是一篇好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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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伙伴的生日_500字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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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小猴、小兔、小羊它们是好朋友。今天是小兔过生日,小兔请大家去海边过生日,大家有吃有喝可开心了!它们还下了海去抓海鲜呢!大家用海鲜和小兔带来的萝卜一起做了个海鲜萝卜大蛋糕,可好吃了。

过了三个月,小羊的生日到了,这次是在青青的草地上过生日,它们都有一个小篮子,这些小篮子是用来装青草的,它们用青草做了一个青草蛋糕,大家还把地上的野花插在蛋糕上,好看又好吃美味极了。

9个月过去了,小猴的生日到来了,它约大家到小山上去过生日,小山上有好多果树,各种果树上结满了果子,什么桔子呀、桃子呀、苹果呀、梨…。挂满了枝头,大家采来了好多果子,做成自己喜欢的水果小蛋糕,还有水果冰淇淋呢,真爽啊!

小猴的生日也过完了,那就剩下小猪的生日了。那天小伙伴都来了,这次它们是在茂密的森林里,可没看见小猪,小伙伴们一直等到太阳下山了,小猪也没来,小伙伴们只好走了。第二天早上,小猪把大家叫到公园里,对小伙伴们说:“真对不起,昨天我又睡懒觉了,一睁开眼睛发现已经中午12点了,肚子饿得咕咕叫,然后我就大口大口吃饭,把自己的生日也忘了,到吃晚饭的时候才想起来,小伙伴们会陪我一起过生日的,所以今天我把你们叫过来,向你们说声对不起”。小伙伴们原谅了小猪,它们又开心地玩起来了

[小伙伴的生日_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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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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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他总是喜欢笑,他特别像一直喜欢和我撒娇的小猴子。我们大家都叫他“猴弟弟”

他特别的爱撒娇,有一次,夏天的一个晚上,吃过了饭以后,过了一会儿,露出了月亮的小半边脸,宛如一只小船儿倒扣在山顶上。墨兰的天空还挂着许多的小星星,它们仿佛刚刚从银河里洗过澡似的,亮晶晶的。我和表弟在外面看小星星,他突然抱紧我,我走一步,它就黏着我,就像苍耳总是黏着。我带着手机想拍着美丽的照片,他此时眯着眼睛笑嘻嘻的。他说:“给我拍照,给我拍照,”不给我,我就粘着你不放,我的心里想到,给,不给。最后,我想,看到这撒娇的样子,还黏着我不放,给他吧!我只好无奈着把手机给了他,他开开心心的走了。

他虽然有时会撒娇,但他也特别的聪明。

有一次,我们在田野里玩追跑的游戏,轮到我来追他们了,我数了:1,2,3,4。我来找你们了,但是我一看到表弟还没躲起来,我就说我来抓你了,他突然聪明的玩草丛你一躲。咦,他们到哪里去了?我侧着耳朵细听着有吃东西的声音,那边的草丛怎么在扭动呢?我走近一步,原来表弟和这草丛的颜色一样。所以很难找到,我找到以后哭笑不得,他一边嚼着甘蔗,一边看着我,我们又去找别人了,他突然一个趔趄,我的脚好痛,我意外的看见他没有哭,还向我笑了起来,忘了看时间。太阳已经下了山顶,天边出现了红红的晚夏!有的像仙女散花,有的像八戒吃西瓜,有的像矗立的山峰,也有的像奔腾的江水,形态万千,煞是好看,我们笑着回了家。

我的表弟就是这么惹人喜爱,我为有这样的表弟,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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