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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二十岁讲述了什么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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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祖国在我心中的优秀作文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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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大中华,悠悠五千年。

在爬满甲骨文的钟鼎上,读祖国童年的灵性;在弥漫烽烟的长城之上,读祖国青春的豪放;在缀满诗歌与科技的大地之上,读祖国壮年的成熟……

中华民族,一个神奇而富有力量的名字。她充满了气势,有辽阔无垠的草原,有波涛汹涌的大海,有巍峨险峻的高山……她是东方的明珠,是腾飞的巨龙,是远方地平线上初升的太阳。这就是我的祖国母亲。

时间曾凝集在1949年10月1日,当高大的华表披上曙光,当雄伟的******迎来朝阳,当无数先烈用鲜血染红的五星红旗在******广场冉冉升起,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洪亮的声音传遍了全世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一时刻,对于一个饱经忧患、受尽欺凌的民族来说,是多么珍贵!中国,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让世界震撼的名字;一个让无数华夏儿女为之骄傲的名字,从此诞生了!沉睡了百年的东方“雄狮”终于昂首立于世界之林1

祖国这片古老的土地千百年来,造就了我们的民族,四大发明使她辉煌灿烂;丝绸瓷器令她光彩照人。大禹治洪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屈原忧愤满腔、投身汨罗;人民军队治血奋战、抛头颁、撒热血;成千上万的科学家,艺术家,文学家献出自己的聪明与智慧……

缅怀漫漫岁月,凝聚缕缕遐想。翻开历史厚重的书页,我们却发现,昔日到祖国也曾不堪回首。当侵虐者的铁蹄践踏祖国身躯之时;当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祖国的大门,人民惨遭杀戮,但中国人民终于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含义,一批一批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奋起反抗。孙中山先生在黑夜里开始规划治国方略,在贫瘠的土地上支撑起民族解放斗争的脊梁;把饱经沧桑的瞳孔放大,指引贫穷落后的经济从世纪的风雨中前进,全国人民以天下安危为己任,为中华的振兴托起了走向富强的太阳!

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精神,正待我们去发扬光大,为祖国的繁荣,民族的兴旺,我们会用激情点燃希望之火,用青春汗水去浇灌成功之花。未来属于我们,世界属于我们,让我们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时刻准备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腾飞而努力奋斗!

[讲述祖国在我心中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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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重返母校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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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段旖旎的旅行,时而快进,时而行。但不变的是美好回忆。转眼间,我离开母校已经九十个日夜,今天,我又重新踏入了黎小的大门。

走在前往学校的路上,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还是那么熟悉。仿佛昨天,我还是从前那个小学生,一蹦一跳地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仿佛昨天,我还是从前那个小孩子,在操场上嬉戏;仿佛昨天我还是从前那个稚嫩的孩童,伴随着熟悉的上课铃声匆忙跑进教室。但,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我又来到了操场上,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背影。啊,她还在那!还是那个佝偻的背影,但比昔日的她,显的更加矮小了。我急忙跑去,大声喊着:“吕老师,吕老师!”吕老师转身来,眯缝着眼看我,认出了我。我看着她,吃了一惊。虽然还是我谙熟的面孔,一双疲痛的眼睛下面,写满了岁月的痕迹。她用她那瘦柴似的双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让我感受到了曾经的那份慈祥与温暖。

我不禁鼻子一酸,眼圈红了起来。她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她现在班上的孩子都很调皮,她每天都很辛苦,她很怀念当初我们班上的同学。可是,她老了,时间也回不去了。

之后,我们又去了办公室,我向她高兴地诉说着我现在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她只是慈详地听着,不时地向我投去赞许的目光。她说,我长大了,像个大孩子了,不是曾经那个懵懂的孩童了。

落日的酡红淡了,淡了,我离开时,又不住地回头看了看我学习六年的地方—黎小,这里承载着我太多的回忆,吕老师,我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我还想再听一次您的语文课,再当一次您的学生啊!

那些记忆,那样旖旎,而这段记忆将永远留在我的时间之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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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返狼群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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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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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讲述人:苍月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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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真是一朵奇葩,常常一句话噎死人,和他在一起很危险,因为肚皮会抽筋。在路上,看到一个中年人在路旁卖香蕉,他:“请问这香蕉多少钱一斤?”“六块。”“擦!抢劫呐?人家一块钱都不知道多少斤了。”

办公室里,我在问问题,被物理老师骂了,他过来:“整个办公室又不是只有一个物理老师,换一个。”说完就拉我走,留着老师头顶冒烟。

在他家,常常跟他妈妈吵架,他妈:“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儿子。”“再啰嗦我就叫我爸把你给换了。”弟弟:“哥哥,你不能这样跟妈妈说的。”同桌:“你也来教训我,我不要你了,出去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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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重返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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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可以回到学校上课了。

刚开学一周,我居然出了水痘。老师说:“水痘要传染同学,必须回家休息两周。”妈妈一听,吓了一跳,赶紧把我带去看西医。医生先让我们上二楼,爬上二楼,医生又叫我们到一楼,来回折腾,可把我弄得晕头转向。终于开了处方,以为可以回家了,没想到妈妈还要拉我去抽血防,吓得我转身就要溜,妈妈一把抓住我。我耷拉着脑袋,无可奈何地走到采血处,把手伸过去……也许太紧张的缘故,我居然没有感觉到针头已经扎进了我的血管,医生早已抽了了我的血。当我听到一声“好了”时,我看着手上的血感到不可思议。

妈妈仍不放心,又带我去看了中医,她说:“西医治标,中医治本。”所以这两周来,我一直在家喝着苦苦的中药。

我早就盼着到学校上课了!当我兴奋地来到班上时,令我没想到的是,同学们居然嘲笑我出了水痘,躲得远远的,对我指手划脚……我委屈得快哭了,一气之下决定回家。正好被杨老师撞见了,我便把我的委屈告诉了她。杨老师拍拍我的脑袋,把我带到班上,给同学们讲清了我的病情。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祝贺我回到学校、回到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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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讲述妈妈的故事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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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下午,我们学校各中队纷纷召开主题中队会,庆祝妈妈的节日。我们班的主题中队会是:讲述妈妈的故事

我们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妈妈,但妈妈的故事各不相同,今天我就来给同学们讲讲我妈妈的故事。我妈妈是个非常坚强、非常善良的人。她高高的个子,眉清目秀。

六年前,妈妈从事的是医务工作,在当地是一名非常有名气的妇产科医生。她非常热爱自己的事业,每当她治疗好一个病人,把一个个小生命带到人间,她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妈妈的工作是受人尊重的,由于爸爸总想到外面闯荡一番,于是,妈妈就辞掉了心爱的工作,和爸爸一起来到了省会郑州,做花盆批发的生意,开始她人生的第二个起点。

初来郑州,我朦朦胧胧的感觉不像在自己家那么舒适、自由,和小伙伴也不认识,我总是闹着妈妈说:“我们回家吧,我们在这干什么?”妈妈的心情也不好,她对批发花盆的生意也不懂,真是万事开头难,但是妈妈非常坚强,从来不叫一声苦,不喊一声累,在朋友的帮助下,妈妈的生意逐渐做得红火起来,由于妈妈对客户比较讲信用,所以回头客也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现在我们家买了房子和汽车,妈妈又把我送到了条件好的学校读书,我非常感谢妈妈,不管妈妈工作怎么忙怎么累,每天多晚回家她都要先检查我的作业,然后再去做别的事情。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用平时省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束小花,送给妈妈,想表达儿子对母亲的一片心意。我来到妈妈跟前,把鲜花献给妈妈,妈妈激动得热泪盈眶,接过我手中的花,对我说:“你真是妈妈的好儿子。”我对妈妈说:“妈妈你辛苦了,祝你节日快乐!”

我爱妈妈,我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妈妈而感到无比的温暖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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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讲述荷花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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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是圣洁美丽的象征,她出淤泥而不染,亭亭玉立,惹人喜爱,荷花作文。 美丽的荷花还有一个传说呢。相传荷花原是王母娘娘身边的一个美貌侍女——玉姬的化身。当初玉姬看见人间双双对对,男耕女织,十分羡慕,因此动了凡心,在河神女儿的陪伴下偷出天宫,来到杭州的西子湖畔。西湖秀丽的风光使玉姬流连忘返,忘情的在湖中嬉戏,到天亮也舍不得离开。王母娘娘知道后用莲花宝座将玉姬打入湖底,并让她“打入淤泥,永世不得再登南天”。从此,天宫中少了一位美貌的侍女,而人间多了一种玉肌水灵的鲜花,小学五年级作文《荷花作文》。 走进荷花池,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荷花。荷花千姿百态,洁白无瑕,像水晶一样纯洁。有的才只有一个青里泛白的花苞,娇羞欲语,含苞欲放;有的开了一半,白里透红,美丽极了;那些全开了的,多么像穿着粉红颜色衣服的姑娘在翩翩起舞啊!还有些荷花,花瓣掉了好几片,里面的莲子露了出来,看着就想去咬一口。荷花散发出清新谈雅的芬芳,引来蝴蝶飞舞,嬉戏其间,令人赏心悦目。

而那调皮的蜻蜓,扇动着翅膀,在荷花上飞来飞去,与荷花嬉戏着。我沉醉于其中。 绿叶丛中,我们看见了一大片荷叶在随风摇曳,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有的荷叶如同手掌般大小,可爱极了;有的如同大玉盘,生机勃勃。那片片荷叶,像撑开的一张张绿伞,有的轻浮于湖面,有的亭立在碧波之上,似层层绿浪,如片片翠玉。

一片片荷叶挨挨挤挤,一阵风吹来,霎时,绿色的海洋连绵起伏,一片接着一片翻腾,美丽极了。风停了,荷叶也停止了摇摆,上面的水珠咕噜咕噜的滚着,晶莹剔透,仿佛一颗颗明亮的珍珠。翠绿的荷叶丛中,亭亭玉立的荷花,像一个个披着轻纱在湖上沐浴的仙女,含笑伫立,娇羞欲语;嫩蕊凝珠,盈盈欲滴,清香阵阵,沁人心脾。 荷花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华贵,不像梅花那样迎寒吐芳,更不像别的鲜花那样争奇斗艳,她只是默默无闻的散发着她独有的清香,为夏天添上一点色彩。我爱荷花,更爱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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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讲述师生情电影《死亡诗社》观后感

全文共 2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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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推出老支书推荐的电影,《死亡诗社》。

一听名字就知道该片文艺气息浓厚,实际上我很早之前听过这个名字,只是没有尝试去看,因为是校园类电影,按照正常的逻辑,故事发展的矛盾多是反叛学生与机智老师的恩怨情仇,毕竟名片《放牛班的春天》走得也是这种风格。

但是碍于老支书的面子比较大,我还是把这130分钟的电影仔细看了一遍。

你能相信吗?看完整部电影之后,我什么都记不住,脑子里全是主角罗宾·威廉姆斯那诡异的笑容。

罗宾·威廉姆斯是个喜剧派老戏骨,擅长一种和蔼式的幽默感,他是《博物馆惊魂夜》系列中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是《机械管家》里的人造人。虽然有着173cm的身高,由于他伙食还可以,看起来总是很圆润。

他在《死亡诗社》里的角色是一名浪漫的英语教师基廷(keating)。注意到我用浪漫这个词,不仅仅是指他懂得诗情画意,泡的一手好妞,而是外国人说到浪漫这个词的时候,通常带有冒险,激进,独特的意味。

基廷任教的威尔顿预科学院是一所古老而又传统的男子学校,依靠严格的教学方法,每年生产一大堆牛津剑桥哈佛优等生,其管理学生的方法简单粗暴,不听话就滚出去:开除。

所以自然而然的,里面肯定会有一群被压抑到内分泌失调的学生。

基督教的人都知道,如果他深陷痛苦,只要他诚心祷告,上帝就会派人来解救他们,更何况那些学生每天吃饭睡觉都在祷告。

基廷老师就是上帝派来解救这群学生的人。

然而130分钟过去后,我唯一不太确定的是,他是在解救他们,还是在释放他自己。

size the day(把握当下),这是整部电影的思想。基廷老师运用各种灵活的方式,教导学生,要突破自己的思想禁锢,释放自己,争取自由。时间易逝,谁都抓不住,归于尘土之时,一切乌有。他希望他的学生能够争取做到不浪费自己剩余的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也就是be youself。

安德森,一个内心充满恐惧的小朋友,害怕自己跟不上曾经是威尔顿预科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哥哥,一直都不敢表现自己,流露自己的内心。

基廷老师让他在课堂上闭上眼睛,不顾台下观众,大胆说出自己所想,不断冲击他想躲藏的内心。

同样是老师的我,觉得让某些内向的学生敞开自己心扉,在公开的场合下表现自如,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本人也很内向。

但是在电影里面,富有浪漫主义的基廷老师做到了,虽然我不排除情节的真实性,基于本片获得第62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剧本奖,注意是最佳原创剧本,说明这肯定不是套路了,而是作者基本上已经活在另一个世界了。

建议各位年轻教师在校长的陪同下观看此片,这做法值得鼓励,但不提倡。反正我是不敢随便在课堂上刺破一个内向学生的内心,谁能预测学生会爆发出什么东东。

不过,安德森小朋友变开朗了,估计是基廷老师最成功的一次教导。

以下是我觉得比较有争议的例子。

首先是尼尔,一位帅气且富有艺术感的美国帅哥。

尼尔的学习很好,各课稳稳地都是A,同时也热爱课外活动,这简直就是素质教育的逆天模板。但是父亲佩里先生并不满意,他固执地认为尼尔应该减少课外活动,才能专心于学习,顺利考上医科大学,他曾尼尔许诺:“只要你医科大学毕业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限制尼尔的课外活动,并不允许尼尔申辩,基本可以断定为摧残人性,尼尔可以说是这群小伙伴中最憋屈的一个。

不可否认,尼尔的父亲做得很过分,以爱做绑架,是最让人无言的。

让我们来看看尼尔的父亲佩里先生。

是不是觉得他一脸奸相?可能大家不认识这个演员,他叫做柯特伍德·史密斯,演过很多电影,都是小角色,并且是坏角色,坏透的那一种,比较出名的是在老版《机械战警1》中的黑帮老大,就是因为他的心狠手辣,往墨菲身上射了无数子弹,墨菲才会变成机器人,顺带失去了老婆和孩子。

我不知道为导演为什么要找他来演尼尔的父亲,这家伙连笑起来都是一副强奸犯的模样,导演的这一做法,实在是在误导观众的价值观,这绝对是套路。

我们来分析一下尼尔父亲的做法,首先不允许尼尔违背他,或者是对他说的话有意见;其次让他放弃课外活动,多专注学习;最后发现尼尔违背自己意愿,出演话剧,决定送他去军校读书。

这做法,不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父亲都在做的事吗?我觉得导演可以将主角基廷和尼尔父亲两个演员对调,这样观众就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基廷老师在教唆尼尔违背他父亲的一番好意。

最后尼尔的死,确实是个悲剧,如果尼尔的父亲肯退一步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或者说尼尔自己能退一步,他也不会这么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又或者说基廷老师能够预感到尼尔父亲的强硬,也能退一步的话。

有些东西在脑子里告诉我,尼尔在朝自己脑门开枪的时候,想的可能是,如果不能把握当下的话,活着有什么意义?

还是把罪过归咎于美国那该死的法令,没有禁枪。

另外一个就是诺克斯,一个荷尔蒙爆表的男孩。

同样也是帅哥。

他在一次去父亲朋友家里做客,遇见了切特的未婚妻,一位妙龄少女,从此深深地爱上了她。他苦恼于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因为他要是尝试去追切特的未婚妻,他的家人和切特都不会放过他。

这时我们基廷老师的金句良言又开始起作用了,把握当下,不浪费生命,追求自己的希望。因此诺克斯鼓起勇气,勇敢去追求切特的未婚妻,最后居然还成功了,直接KO掉了年轻力壮的切特。

别人的未婚妻,真是浪漫又刺激。

电影的环境背景是美国的一所预科学校,既然是美国,像这种大刀阔斧地抢别人女朋友的事情,充满了美国山姆大叔的冒险精神。

追求幸福的权利人人都有,但是让学生自我启发去抢别人的未婚妻,就有点不适宜了,因为对方并无自发的感情破裂。对于被抢掉未婚妻的切特而言,什么才叫安全感?莫过于我们经常所说的社会上面人人的互相信任,切特信任自己的未婚妻,也信任其他人,结果却不如自己所想。

诺克斯也许觉得自己很勇敢,他和切特未婚妻很浪漫很幸福,但是信任的裂缝,就此潜移默化。

导演的巧妙之处,就是把切特设计成了一个四肢发达的家伙,惯性思维告诉我们,那家伙估计没什么脑子。

这种艺术手法,给很多人产生幻觉,那就是我们意中人的另一半,都是存在缺点的,因为我们比别人优秀,只要我们高兴,就可以拆散别人,我们只不过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去拯救自己的意中人而已。

也许我说的不太对,不过我对这部电影总的评价还是非常高的。电影一直都处于一种不慢不急的节奏,你在跟着电影情节走的同时,还可以欣赏电影里面的美景。时间由秋天再到冬天,伴随着尼尔的死,一场大雪的降临,故事的发展跟随着季节。

很多人都提到电影的片尾,非常感人的一幕。学生在教室不顾新老师的苛责,都站到自己桌子上面送别基廷老师,说实话,我也很感动。学生的做法,是对基廷老师的认同,也是对基廷老师的爱戴。

这是基廷老师面对学生送别的表情,谢天谢地,这笑容终于没有那么诡异了。

对了,还有个问题没说,为什么电影名字叫做《死亡诗社》,仅仅是因为学生自己组织了这个诗社吗?我有这样的理解:死亡是这个诗社的终点,每个人都难逃一死,你必须要浪漫地走一遍自己的人生,既然是浪漫,生命就没什么保障了;但既然你都已经做到了你想做的事,而那些都已经成了尘土的人,临走时都带着遗憾,比起他们,难道你不觉得你活得更带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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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位母亲对女儿的讲述

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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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二十周岁了。

这段时间,脑海中不时回想女儿这二十年来的点点滴滴,心想将这些记忆记录下来,也是一种纪念。及至落笔,才知事杂笔枯。那么,就信马由缰,笔随心走吧。

幼时的女儿与同龄人迥异,不爱动画片,不喜小人书,不与人嬉戏。幼儿园的小朋友玩得不亦乐乎,女儿则孤坐一隅,愁眉苦脸。“妈妈,你早点来接我。”每天出园回家到第二天去幼儿园路上,女儿执拗的哀求是难以淡忘的魔咒。生病打针,从走出家门一直要哭到针打进血管。极度认生,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外的人面前,如同惊恐小鸟。妈妈一度怀疑女儿有“自闭症”,但又似乎不是,在家中的表现带给我们很多开怀、是慰藉。女儿爱干净,连妈妈亲一下,都要忙着擦脸;女儿特勤劳,为妈妈洗袜子、拖地,忙得不亦乐乎;女儿喜探索,爸爸的剃须刀、妈妈的花剑都是她“科研”的对象……

担忧女儿的内向孤僻,妈妈做着各种努力。以美食“诱惑”周边的小朋友上家里来,寄望能激发女儿玩乐的欲望。单位有活动也带上女儿,鼓励她与小朋友一块玩。每个周末都带着女儿逛超市;每晚编各种勇敢孩子的故事哄女儿入睡。商量式地鼓动女儿学学琴、练练字画,以此增加女儿跟陌生人相处的机会……效果逐渐显现,女儿慢慢地不再抵触与人相处,虽然还是抗拒幼儿园,但表示愿意上学前班。于是,女儿四岁半进了学校的学前班。

懵懵懂懂地,女儿开始了学习生活,二年级才知道六十分是及格线。这个时候,她也有了一、两个玩伴,但还是不太合群、胆小怕事。四年级一不小心当了班期中考试“状元”,忧郁地跟妈妈说:“我不想当第一名”。问她为什么,她说班上的第一名是班长,要管全班的。原来这傻妮自作多情了,以为当了第一名就必须当班长而惴惴不安。

女儿的学习,妈妈基本是放手的,一是不想给她更大压力加重“自闭”,二是希望消减她的依赖思想,引导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刚开始,女儿忠实于老师的指示,要妈妈监督她背书检查其作业。被妈妈一口拒绝:“妈妈的任务是工作赚钱,你的任务是读书学习,检查作业是老师的事。如果需要妈妈签字,那好,你认为自己背得出课文,或者做好了作业,就说一声,妈妈会签字,但妈妈绝不负责检查你任何作业的对与错。”如是几次,女儿深知依赖妈妈把关学业是妄想,从此不再向妈妈报告学习事项。四年级的暑假,其实妈妈已经观察到女儿很少做作业,而是毫无目的地写写画画,妈妈也忍住不说。第二天要报名了,女儿的暑假作业三分之二是空白。她终于慌张起来,老老实实向我坦白。报名前夜,妈妈和女儿一起做她的暑假作业直到零点才做完。这样的“大事”,妈妈没有骂她,只是沉着脸问她知不知道自己错的很离谱,不要再有下次。这以后,女儿学习完全自律,无须操心,小学期间几乎每学期都要当“好干部”、“优秀学生”。

“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是妈妈从小对女儿的忠告。女儿不愿参加兴趣班、补习班,学琴、练字坚持了一个月就退出了。妈妈虽然心怀遗憾但还是坚持尊重女儿的选择。后来,女儿自己要求学游泳、学羽毛球,且学得有模有样。初二时,女儿强烈要求去市一中上学。妈妈从内心上来说是希望女儿就在本地矿区学校上学,好给予生活上全方位照顾。但女儿坚持要去,妈妈还是选择支持,只是告诉她,路是自己选的,一个人在外可不能哭天抹泪,要想办法自己解决问题。初三上学期,女儿遭遇学习瓶颈,郁郁寡欢。妈妈仔细询问,耐心分析,告诉她学习知识只是丰富自己,通往幸福人生的路有很多条,升学不是唯一;不管选择那条路,只要是能使自己心灵安宁的,妈妈都会支持你。听着听着,女儿脸上的阴霾渐渐散去。

高中三年,为求学方便,应女儿的要求,校外租房。因为严重晕车等原因,妈妈没有像周围其他家长那样周末就往市区奔,甚至没有去开过家长会,没有见过女儿的任何一位老师。有这样一位不理孩子学业、置身度外的“奇葩”妈妈,女儿早早学会了自己打理自己的学业和生活,尽管有错有漏,但总算磕磕碰碰地走到了大学。如今,女儿即将大四,又迷上了专业外的软件编程。妈妈尽管不喜欢女儿做这样枯燥的事情,但还是选择支持女儿去省城参加相关培训,就当是增加女儿的学识和技能。

正是在高中阶段,女儿开朗、活泼的一面渐渐显现,有了一帮同学朋友。大学以来,女儿努力求学,积极参与学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广交朋友,年年拿回奖学金,给妈妈带来很多安慰。女儿每天要和妈妈通通微信、QQ,交流中,妈妈更欣慰地发现女儿有着自己极为欣赏的个性:豁达善良、宽仁达理、善解人意,看问题不偏激,待他人不刻薄。只是,妈妈觉得女儿不善打扮,衣着普通、素面朝天,忍不住唠叨了多次。那天,女儿回家过周末,见她总算一付青春美少女装扮,妈妈夸张地把她好好赞美了一番。

常常有同事、朋友交流教育方法、方式,什么“虎妈”、“猫妈”的,羡慕妈妈在女儿教育上的“轻松”。妈妈总是说:教育方式因人而异,没有最好最坏之分。孩子的教育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妈妈觉得自己做得最好的,就是从女儿出生以来,一直给女儿灌输这样的理念:“平安、健康、开心,人生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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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重返母校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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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假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又重新回到了校园里。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又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们都有两个月不见了吧,这两个月里你们都过的好吗?

那棵挺立在校园中央的石榴树,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啊,石榴树,两个月不见了你依然那样高大、挺拔。每天早上,你也依然会站在校园中央迎接我们的到来。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已经变了,唯有你依然如旧。

这校园中的一切,哪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地跟它们打招呼:你好,茂盛的小草!你们的生命力是多么顽强啊,秋天枯萎,春天又会长出来。你好,挺拔的杨树!你们整天亭亭玉立着,是在观赏我们美丽的校园吗?你好,高大的芭蕉树!你那大大的芭蕉叶,用处可真的呀!夏天还能为我们遮挡阳光,让我们可以凉爽些呢!你好,美丽芬芳的栀子花!每当初夏时,你就会开出栀子花,栀子花的气息让有些人闻着就想把你摘回去。每天早上闻闻你那令人陶醉的气息,就会神清气爽!

我最后要拜访的朋友,就是那池塘里的小鱼。可爱的小鱼,你们好!你们在这清澈的池塘里很开心吧!每天早晨一起床今就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杨于是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尽情地玩耍。中午又会有许多同学来喂你们吃东西,而你们就会一群一群地抢着吃,似乎觉得这样很好玩。每一次经过池塘我都会来看一看你们,似乎和你们已经有了很深的友谊。

啊,重返校园真好呀!又可以见到这些花花草草和鱼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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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讲述成功的道路作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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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在人们看来多么美好的东西呀!每个人想必都有一个美丽的梦吧,而且每个梦都有它的独特之处。

我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做一位出色的讲解员!在去年暑假,我报名了巫山博物馆“小小讲解员”这个“职位”。

八月,骄阳似火、酷热难耐。我经过好几天的培训与考核,终于成为博物馆的志愿讲解员!当我拿到“聘书”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激动得不知该怎么形容,我知道,我向梦想跟进一步了!

当然,我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哟!那就是背讲解词。千万别以为很简单,用A4纸打印用了十篇!有上万个字,记得那时当我看到讲解词,我十分惊讶,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两个鸡蛋了!不过还好,经过我的努力,终于可以大概记住了!

当上讲解员我固然开心,可是,我也有失落的时候。

“看!前面有一位游客。”我兴奋地对罗涵说。

“去问问他需不需要讲解吧!”

“没问题!”我急忙跑过去。

“叔叔,您好。我是小小讲解员罗迪,请问您需要讲解吗?”我笑着询问。

“不要!”他冷冷地回答道,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的心情立刻跌落到了谷底,心里也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是成功之母”。

我也有成功的时候。一次讲解,我遇到了一位高中的老师,我为她进行了解说,当我看到她认真听我讲解时,我感到无比的开心,因为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同时,我不仅仅付出了,我还收获了不少。解说完毕后,这位老师给我和罗涵进行了指导,并鼓励我们要自信一些,声音还可以大一点……这时候,我明白了,只有努力与付出,才可以获得更多你想要得到的东西!

在你成功的路上,梦想会为你铺路,但一定要记住,害怕与恐惧永远是你最大的“绊脚石”只有克服它们,才能走向成功。在这个社会上,这么多成功的人,哪一个不是靠努力换来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是王道!

既然有梦想,就该努力的去实现它;既然有梦想,就该不惜一切去完成它;既然有梦想,就该超越自我去挑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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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重返狼群的公狼传说 1000字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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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的时候,绝没有想到草原上会有一只濒死的、注定会影响我一生的小崽向我发出微弱的呼救声……

我一踏上这片海拔近四千米的高原草甸,就立刻感觉到空气稀薄,太阳炽烈,长风刮劲草,几乎没有任何树木能够扎根生长,这里只有广阔无边的草场和绵延起伏的浅山。据当地人说,“若尔盖”的藏语含义是“牦牛喜欢的地方”。放眼望去,神圣的雪山,飘扬的经幡,悠悠白云下漫山遍野的牛羊,澄澈的天宇映衬着金碧辉煌的藏传佛教寺庙……这是每一个画家梦寐以求的自由乐土。

此时正值四月,压抑了一冬的烈日开始炙烤高原上的每一寸土地。正午,我背着画夹与行囊顶着骄阳越走越渴,四周没有树木可以遮阴,水也早已喝完。我终于在无边无际的草场上找到了一处牧民家,推门进去讨口水喝。

这草原深处的牧民家少有外来的汉族客人,因此他们异常热情。一个牧民老阿妈端出酥油茶,揉了一块糌粑递给我。几个粗通汉语的牧民围坐桌边,天南地北地和我拉起家常来。闲聊中,说起了草原上新近传来的关于狼的故事。我是个动物迷,一听之下立刻来了兴趣。

“很久没见过那样的狼了!”老阿妈在我对面坐下来,褪下手上的佛珠串,一颗颗数着,娓娓道来,“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狼咬断自己的爪子吗?!”我吃了一惊,虽然以前在小说中也读到过这样的描述,但总是当文学故事看,此刻听草原上的牧民讲现实版本,不禁心惊肉跳,“还真有这样的事儿?!”

“有,草原上的狼狠着呢!”老阿妈连连点头,从她接下来断断续续的描述和旁边几个牧民七嘴八舌的补充中,我努力还原着当时的景象:

那只被夹的大公狼,拖着狼夹子跑不远,立刻咬断了受伤的前爪,翻身逃命,被几只藏狗循着血味儿一路追撵过去。大公狼三只爪子爬不上山,慌乱当中躲进山脚下乱石堆的石缝里,狼头向外,严防死守!围上来的几只藏狗里,一只年轻没经验的狗见了瘸狼,以为好对付,不知深浅地往里冲,刚伸进半个头就被大公狼连头带喉咙一口咬住,狗眼珠子也被咬爆了,狼头一阵猛甩,狗哼都没哼几声就被公狼撕破了喉咙,死在洞口。剩余的藏狗吓得再不敢往里冲,只管大声汪汪叫着报信。狼也死守在石缝里不出来。

闻声赶来的猎人和牧民轰开狗群,见石缝不太深,猎人就把藏刀捆在马棒子头上,戳进洞去,一阵乱捅,把大狼活活捅死在石缝里。猎人感觉再没动静时,抽回马棒,挑出死狼一看,尺把长的藏刀一直扎进大公狼的嘴里,从喉管下面戳透,狼嘴和喉咙直翻血泡泡,大股大股的狼血顺着刀刃往下流,刀柄直吞进了狼嘴里,被狼牙死死咬住,拔都拔不出来。

听到这情形,我艰难地咽了一口茶,很不舒服地摸摸喉咙,仿佛那一刀是戳进了我的喉管里。

“那狼死的时候,头皮眼睛耳朵几乎都被刀戳烂了,只剩一只眼睛还死盯着杀他的人,看得人心里直发毛。”旁边的牧民大哥一点不在意我不舒服的感觉,接过老阿妈的话往下讲,“那只大公狼的刀伤只在头上、眼睛上、脖子上有,身上和后背一点伤都没有,你说是怎么回事?”他卖个关子,倒上一碗酒,咂了一口,看看我一脸迷茫的表情:“大狼到死都是迎着刀往上咬,如果是狗挨上两刀早就转身往里缩了!你说这狼狠不狠?”

我头皮一阵窜麻,心里凉飕飕的,仿佛感觉到那狭窄石缝中寒光闪闪的藏刀就在眼前狂扎乱刺。

“那个猎人运气倒好,”另一个大胡子的牧民羡慕地说,“他得了张几乎完整的狼皮,就是缺了条狼腿。”

我垂下眼皮,叹了口气,心中既钦佩又惋惜。我从小爱动物,是看着赵忠祥的《动物世界》长大的一代,因此对各种生物也有或多或少的了解。但对狼,我一直觉得他不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神秘、冷峻、凶残而令人敬畏。从我所知道的各种动物传说和记录中,也只有狼才能下狠心咬断自己的脚爪,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他任何动物都下不了口,以自戕肢体的办法从捕兽夹下逃脱。可惜这只宁死不屈的强悍大狼终究没有逃脱被杀的厄运。我突然很想亲眼见证一下那只断狼爪,亲手抚摸一下公狼遗留的“战袍”,感受一下一直以来以为只有小说和传闻中才有的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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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重返二十岁观后感

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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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重返二十岁》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是孟丽君在live house里唱歌回忆自己和小栓子的点点滴滴,那一段段回忆更多的不是辛酸,而是难忘,一个女人带大孩子的坚强和不惧险恶环境的任性,当初哭得稀里哗啦,想着还好没有和妈妈一起来看这部电影,不然真的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原本带着看烂片的心情去看(实在对2014年国产电影没有任何好感,几乎已经不抱希望),结果发现本子太好,前面一直笑,后面一直哭,到最后已经完全舍不得看完这部电影了。

归亚蕾演的母亲让我很多时候想到自己的母亲,总是为自己儿子感到骄傲的母亲,总是挑三拣四的母亲,总是担心孩子吃亏的母亲,甚至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大半生的母亲,无一场景不让我想到自己的母亲。

我的妈妈,其实是个小女人,如果她看见这篇文章,肯定又要打电话来“指点”我,不过我喜欢说实话。我的妈妈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得比较强势,她在外面很少受欺负,而且喜欢挑别人的毛病,总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事。很多时候,她并不是善解人意,甚至有些咄咄逼人,但是她却从来不会带着恶意去对别人。

记得念高中的时候,同桌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妈妈知道了,就叫我尽可能帮助他,如果缺钱什么的,借一点也没有关系,有时间还叫他到家里来吃饭,有好东西也给他捎一点。后来上班了,出门在外,老妈也很照顾我的朋友,每次回重庆,都让我带些特产回上海,分给大家。

当我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几个问题,第一个,是不是等自己有一天结婚了,也会不再那么考虑妈妈的感受,第二个,是不是自己过了大半辈子,也突然忘记了妈妈年轻时候的模样,第三个,妈妈当年如果没有因为我,而放弃她原本追求的生活,现在会不会过得更好。

我爸和我妈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就分开了,那段时间,我很少见到妈妈,自然也很少见到我爸,我被安放在爷爷奶奶家,可以说基本是没有父母照顾的童年。爸爸带着我去相过亲,见过几个女人,最后都无疾而终,妈妈有时候来看我,奶奶不会很高兴,有时候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也是常有的事。直到七岁那年,我上小学,爸妈为了我有一个好的将来,又重新走到了一起,其实我直到那时候妈妈放弃了很多东西,虽然之后一直没有和我说过太多,但至少和爸爸生活的那十几年,她并不开心。

但是老妈从来没有跟我说,当初做出那个决定她后悔过。即使最后她也没有和老爸在一起,甚至已经青春殆尽,也很难再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甚至已经不可能再重新过一次人生,这种情况下,老妈除了笑,不会说其他。

记得有一次,我问过老妈,你年轻时候最大的梦想是什么,老妈说,当兵。老妈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或许她很少有温柔的一面,但是她却极少对我发火,随着我长大,也越来越多的观念和她不和,但是她到最后都不会再强硬地反驳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往往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但是她还是会说啊,其实我当初没有想过你有多能干,有多少成就,只想着你听话点,健康点,不要像那些孩子一样总是被请家长就好,事实上,除了家长会,我爸妈都没有去过学校,他们除了听见我的好,也只有我的好,说来也算争气。

在家的时候,每逢有客人来,她都喜欢把老照片簿翻出来给别人看,看我小时候光屁股乱撒尿的样子,看我和她斗气抛到一边哭的样子,看她抱着我亲吻我的样子,看她那些年轻的岁月,没有皱纹的脸,还有幸福微笑的样子。

曾经母亲有过喜欢的人,但是为了我,她放弃了,年少的我并没有那么懂事,甚至有时候觉得老妈很差劲。在爸妈离婚后的那些日子,老妈搬去一个叔叔家住,那时候她身体不好,还是那个叔叔在照顾她,我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发了很长的短信骂她,我说她根本就没有替我想过,那条短信长到发送三条才发出去,长长的沉默换来妈妈一句话,对不起,我明天就搬回来。她没有为自己解释,甚至没有告诉我真相,第二天一大早就拖着疲惫的身体带着东西回来了。

几年后,每次想起这个情景,我都很想扇自己两巴掌,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很成熟,很了解这个世界,其实我根本不懂爱情,我剥夺了母亲追求幸福的权利,甚至告诉她叫她不要和那个叔叔在一起,还联合家里人阻止她。老妈那时候没有任何一句反抗,甚至对我的眼神都带着歉意,我却不以为意。而后的几年里,我从湖南到上海,丢下老妈一人在家,过年过节也只有短短的日子陪她,她没有再去找对象,谈恋爱,我想她还在计较当初的事。

有一天,我问自己,如果妈妈老了,我不在她身边,她怎么办?

好多次,我都想到她生病时一个人在家,连端茶送水的人都没有一个,冬天天寒,她犯风湿痛,起不了床,还是硬撑着自己给自己做饭洗衣服,遇到不开心的时候,也不会打电话给我说,而总是当个垃圾桶听我倾吐烦恼。

这些年,我仔细思考过爱情这东西,真的是要按舆论规则进行的感情吗,显然不是,爱情很简单,就是内心冲动又渴望接近的强烈愿望。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纯洁的爱情还有吗,我想,如果是老妈,她一定还能保持着她那个年代的纯洁,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照顾一个人,为爱奋不顾身地付出一次。

如果老妈回到二十岁(虽然老妈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二十岁,她真的还很年轻),我希望她可以不用顾忌我,就像电影里,最后赵立新对归亚蕾说的那番话,她已经为了我牺牲了她最好的青春,如果可以交换一次,我希望她真的好好去追求一次自己想要的东西,梦想也好,爱情也好,我都会义无返顾地支持她。

管那么多别人的眼光干嘛?即使是你儿子的眼光,你也不要在意了,追求你想要的生活吧!

只要,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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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重返家乡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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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是山西晋中,它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这个暑假我妈妈带着我就重返了我的家乡,告别了十多年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养育我,栽培我,我的根的地方。

沿着弯弯曲曲的乡村小路,我惊讶着十多年来家乡的巨变——原来这是一条土路,一到下雨天就变得非常的泥泞,根本行不了车,就连人走也得小心着,时时刻刻都提防着不要陷到泥里。,而现在,虽然说施工建设没有完全完成,但是基本上已经变得宽阔通畅,换成了光光洁亮丽的水泥路,到了我看到这样的变化非常的高兴。

转眼间,就到了家乡的那条小河,家乡的小河原名叫‘东赵河’,现在已经改名叫‘晋商河’了,这条小河早就有了,是原来据说晋商故里的商客运送货物而修建的一条小河。它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以前,因为几次暴雨把堤坝冲垮,后来人们就填河造地,就把它荒废了。但是现在由于政府的支援,这条小河又重新展现它往日的生机与活力,就像一条彩带在金色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波光粼粼,人们重建的堤坝又待在这里,还建立了水库,建立了钓鱼场,真是可喜可贺的一件大事。

我的奶奶还住在这里,她没有离去。顺着奶奶老家的方向走去,我们发现……。“哎?怎么土坯房子全都没了?”爸爸给奶奶打个电话,哦,原来是全都住上了干净整洁的小二楼呢!奶奶家就住在小二楼那个小区里面比较靠中间的那一户人家。被姥姥邀请到家,我大吃了一惊——农村现在的生活居然比城市还好,宽敞的小二楼,还有自家的小院,奶奶家全部添置了新的家具。再看看爷爷——以前的什么也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现在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服饰,阿迪达斯。看到这一切的变化,我不禁心里暖暖的,改革的春风吹遍祖国这么多年来,家乡的巨变,使得中国这条巨龙日益腾飞,日益强盛。

重返家乡,一方面,感觉到家乡变化的巨大,人们生活的美好,另一方面也知道了自己的责任与负担,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家乡的现代化建设出自己的一份应尽的职责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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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讲述我的委屈的作文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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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数不胜数。有许许多多的事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挥之而去。可那件委屈的事却使我久久不能淡忘。

那是两年前,学校里要举行运动会,这可把同学们乐坏了。老师把一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组织啦啦队。每次运动会,这个职位总是同学们争着当的,这次老师居然亲自点将让我来当,也就引起了一些同学的嫉妒之心。

我制订好计划,利用了一节班对课,来安排人员。还好大家都服从我的命令,我心里不由得喜滋滋的,这一次我一定要一炮打红。

那天放学,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迎着那习习凉风,眼前浮现了运动会时的情景:啦啦队喊着整齐的口号,为运动员们呐喊助威。运动员们更是得心应手,干劲倍增。拉拉队员的精彩表现,运动员们的出色成绩,引来了老师们的赞扬,同学们的赞叹------

运动会终于到了,我当然按照计划进行。可谁知,他们并没有按照我的规定,穿整齐的校服,也没有那呐喊的激情,整个班级像一盘散沙。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都训练好几天了,应该没问题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重新指挥,可他们却不屑一顾,继续喊着那乱七八糟的口号,他们故意跟我作对,我实在拿不出对付他们的新着儿,差点儿没哭出来。 放学了,老师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板着面孔问我到底怎么回事,可我并没有回答,确却地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不停地流泪。老师指责我:“原来还以为,把这项任务交给你,我的选择是对的可你真让我失望”“我------”我正想解释,可又被老师打断了,“你不用解释你这次闹大了,你知道别班老师怎么评价我们班你知道校长是怎么说我们班他们说我们班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以后绝对不会再让你做事了我不能再相信你了!”老师的一番话,像千万根钢针,刺痛了我的心。而老师并不明白,这一切并不是我的错!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比沉重的伤害!我整个人一下子崩溃了,我的心碎了。我是靠自己的能力,得到老师的信任,而为什么有那么多同学就因为那么一点点嫉妒之心,来让我难堪。老师又不分青红皂白地来批评我。我冤枉,我是无辜的!我在心里呼喊着。

那一天,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那是委屈泪,伤心泪呀!

[讲述我的委屈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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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贺龙女儿讲述长征路上令人感动的故事

全文共 3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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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红军的女儿,出生在1935年11月1日。

母亲说,那天,在我的故乡湖南桑植,父亲派来照顾她的卫生员因事外出了,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就在这时,我急不可待地出生了。母亲蹇先任是个坚强无比的女战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什么困难没有经历过?屋里没有第二个人,她自己果断地拿起剪刀,剪断了脐带。

听见我发出第一声啼哭,疲惫的母亲笑了。

一阵嘀嗒嘀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像风一样刮过来。

父亲贺龙在前线听到我出生的消息,欣喜若狂。刚好部队打了大胜仗,他喜上加喜,骑上他那匹高头大马,火速赶回洪家关的贺家老屋,一进房门就把正在熟睡的我抱起来。我一下被他粗硬的胡子扎醒了,可能那时的我,把他强烈的爱当作对我的侵犯,不禁哇哇大哭。

回到前线,为了祝贺我的诞生和刚刚取得的那场胜利,父亲和伯伯、叔叔们纵情喝起酒来。父亲说:“我家小毛毛出生了,还没有取个名字呢,你们给我出个主意吧!”

部队的副总指挥,我的姨父萧克说:“小毛毛一出生,部队就打大胜仗,是个好兆头。正好总指挥姓贺,就叫她贺捷生吧!”

这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部队马上就要出发了。

父亲把一位最忠厚、最亲近的亲戚找来,对他说:“部队这次要走很远,一年半载回不来,而且越走越荒凉,越走气候越冷。毛毛刚刚出生,实在没法带走,留给你抚养,好吗?”亲戚满口答应,说回去给孩子找个奶妈,过两天来接她。分手时,父亲还给了他一些钱。但两天过去了,左等右等,那位亲戚却没有露面。父亲急了,抱着我登门拜访,却一头撞在门环上。邻居说,这家人两天前就搬走了。

父亲对母亲说:“看来没有人敢收养我们的孩子。罢了,我们干革命,不就是为了下一代吗?这孩子我们自己带走,只是路上要辛苦你了。”这时我正在父亲的怀里撕心裂肺地哭,母亲一把抱过去,紧紧把我搂在怀里,说:“不哭不哭,小毛毛,妈妈再苦再累也要把你带走,无论路有多远,天有多冷,都不把你丢下!”

1935年11月19日,红二方面军从湖南桑植县刘家坪出发长征

那时,我生下来才19天。父亲和母亲把我放在一只由小骡马驮着的摇篮里,让我也成了这支浩浩荡浩荡荡的长征队伍中的一员。

军号响了,部队上路了,我的耳边响起了嘀嗒嘀嗒的马蹄声。那时而敲打在岩石上,时而深陷在泥沼里的马蹄声,真真切切地飘落在我涓涓细流般的血脉里,并让我一生注定与它命运相连。

母亲生下我就没奶,每到宿营地,都抱着我四处找奶。老乡们见红军中还有婴儿,非常稀奇,有奶的婶子和大姐,纷纷把我从母亲怀里接过去,争着喂我。母亲利用这个机会,给她们讲革命道理,说红军是穷人的队伍,我们千里转战,就是为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一个懵懂的孩子,饿了,尿了,骨头被小骡马颠得快散架了,我只会哭,不停地哭。久而久之,如果我不哭了,叔叔、伯伯和阿姨们反倒感到不习惯。因为,一旦我不哭,多半是病了,哭不出来了。有一次,我病得很重,不吃不哭不睁眼,长征路上又没有药。当地老百姓告诉妈妈一个偏方:用百年老灶的土,加上蛋青和成泥,糊在我的肚脐上。这个偏方还真管用,两三天后我又有力气哭了。父母听到我的哭声,悬着的心才放下了。

每到宿营地,大家都安排我和母亲住能遮风挡雨的房子。指战员经过我们居住的屋外,总要停下听一听,看看我在哭,还是在笑。有一次,我又病了,两三天没听到我的动静,大家的脸上笼罩着一片阴云,以为我活不成了,有位叔叔找了块花布,递给我母亲说:“娃儿走的时候用这块花布包她吧,她到底是个女孩。”

三天后,我又哭了。我嘹亮的哭声,使大家笑逐颜开,心花怒放。

长征队伍前面看不见头,后面看不见尾,叔叔阿姨们传递着一句话:捷生又哭了!捷生又哭了!

在乌蒙山,部队趁夜突出重围,走几十里山路不能出声。我被母亲用小被子死死捂住,差点背过气去。过了封锁线,父亲看见我们累得喘不上气,就把我接过去,用大衣裹在怀里,指挥队伍奋勇向前。偎依他那温暖的胸膛,我仿佛回到了母亲的肚子里,仿佛那一路上嘀嗒嘀嗒的马蹄声,仍是母亲的心跳。

在一个山垭口,两边山头上突然出现了敌情。父亲拍马迎战,调动部队迅速把敌人压下去。就在他指挥部队迎敌的时候,我像个飞起来的包裹,从他怀里被颠了出去,重重地摔在草丛中。

离开了父亲温暖的怀抱,山风像水那样徐徐漫来,摔晕在草丛中的我慢慢醒来,那串熟悉的马蹄声已经销声匿迹,周围冷冰冰的。我有气无力地哭起来。走在大部队最后面的几个伤病员,听到了我微弱的哭声。

一个细心的伤员,一瘸一拐地循着哭声找过来,在草丛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我。“快来看啊!”他招呼同伴们,“是个小婴儿,身上还裹着我们红军的军衣呢!”伤病员们纷纷拥上来,轮流抱着我,端详着我,“看这小可怜,一定是红军的后代。”“对,要是留在草丛里,不被饿死,冻死,也会被狼吃了。我们不能丢下她不管!”

一场紧张的遭遇战过后,队伍继续赶路。松弛下来的父亲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里的烟斗,却像触电一样,突然发现身上少了什么——他的怀里空了!他心爱的女儿不见了!

父亲汗珠滚滚流淌,带上警卫员,掉转马头十万火急地沿路回去寻找。疾驰数十里,不见我的踪影,他痛心疾首,几乎绝望了。

正在路边歇息的伤病员列队向总指挥问好,父亲一阵风从他们面前刮过去。伤病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惊愕地看着父亲策马远去。没走多远,父亲心里一惊,下意识地勒住缰绳,马在咴咴嘶鸣中掉转身子,又往回跑。完全出于一丝侥幸心理,父亲向路边的伤病员打听:“你们谁见过我的孩子?”

伤病员们一愣,把刚捡到的襁褓举了起来。“是她!是她!”父亲从马上滚下来,抢夺一般把我搂进怀里,两滴浑浊的泪水夺眶而出。

过雪山时,山高路滑,寒风呼啸,母亲背着我,像登天那样一步一步往上攀。千辛万苦翻过雪山后,又听见我的哭声,她激动得哭了。

重新把我放进小骡马背上的摇篮,嘀嗒嘀嗒的马啼声再次响起来,母亲发现我被风雪吹皱的脸笑得像一朵花。

但是我的二舅,红军卫生员,十六岁的蹇先超,却冻僵在雪山上,再也没有起来。

过草地时,荒无人迹,满目苍凉,嘀嗒嘀嗒的马蹄声也变得绵软无力。母亲把干粮分给丢了干粮的小红军;身为总指挥的父亲也断了粮,我饿得嗓子都哭哑了。父亲把干粮袋抖了一阵,抖出一小撮青稞粉渣,与野菜一起煮成糊糊,抹在我嘴里,我的哭声才慢慢止住。父亲笑道:“这伢子得亏牙没长齐,不然把我手指都吃掉了。”

一天,行军中路过一条小河,父亲看见河里有鱼,便想钓几条鱼给母亲吃,帮她催催奶。不料林子里突然冲出一队敌人骑兵,母亲从警卫员手里接过驳壳枪,冲号兵喊:“吹调兵号!”号兵一吹号,队伍前后呼应,顿时山中号声回荡,敌人骑兵以为中了埋伏,慌忙撤回林中,我们才得以脱险。

一年后,在我周岁的日子里,伴随着马蹄声声,我和母亲跟随红二方面军到达陕北。在这里,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胜利会师的三大红军主力,即将改编为开赴抗日战场的八路军。一天,林伯渠伯伯来看母亲,见我又黄又瘦,始终被母亲抱在怀里,奇怪地问她:“孩子一岁多了吧?怎么还要抱?让她自己去玩吧。”母亲对林老说:“孩子跟着我们长征,餐风宿露,吃野菜,喝雪水,发育不良,两条腿至今还是软的,不能站立。”当天,林伯渠伯伯就给母亲送来一条羊腿。此后,母亲每天削一块羊腿肉,用搪瓷缸炖成羊肉汤喂我。慢慢的,我能站立起来了。

军长征胜利80年了,我也80多岁了。因为长征时我实在太小了,所以我的长征,是被父母和无数的叔叔、阿姨抱着或背着“走”过的,是被小骡马驮着“走”过的。长征一年,在这条充满险恶也充满希望的道路上,那日日夜夜回响在耳边的“嘀嗒嘀嗒”的马蹄声啊,早已刻入了我生命的历程中,记忆的底片上,就像风走过,必定会在树上留下风痕;雨打过,必定会在地上留下雨迹——它是我生命中永远挥之不去的美丽歌谣。

1.发生在长征路上的故事:朱德的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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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重返我的母校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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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后就没怎么接触小学的母校,所以上高中后回初中,感觉特别激动,嗨小孩就是小孩。我的目光打从一进办公室门,便开始搜寻教过我的老师的踪影,边走着,内心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迸发。是泪水将决堤?还是心潮的暗涌?我不知道,心中充斥着N年前师生之间的种种画面。它们现在离我远去了。

我的目光同脚步一起停了一下,因为眼前久违了的老师正背用着我用他那熟悉又陌生的姿势批改着作业,那背影同样熟悉又陌生。我重新拾起的脚步慢了,口中一声卓彬老师呼之欲出。这位看似年幼却已经很老的老师曾经用书敲打过我的头,曾疼爱过我欺负过我受不了了再不叫眼泪就要出来了――卓彬老师!

这个儿子都那么高却仍像20多岁的脸看了看我――哎?PY!,他认出了我,眼睛瞪得老大。他的第1句话我忘了,只记得后来竟然跟我讨论起谁谁谁交往了,谁谁在哪个中学学得怎样。瞧这世道新鲜的,感兴趣这些。

聊了一节课,我帮他批改了久违了的初二物理考卷,匆匆地去拿毕业证了。这办公室,到这补课补了3年的熟悉又陌生办公室,我再也坐不进来了。出校门,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渐渐向我靠近――那是3年来最疼偶的班主任张灵。很熟悉的一身衣裙。曾经的,她平时见到我不管我表现怎样,不管刮风下雨还是走着或站着都是有话对我教导的。什么穿啥吃啥她都会寒喧几下。当时不乖的我,见到她还得躲着她。是人都怕罗唆,尤其被班主任天天叫去教导式的罗唆。

架着小摩托的她身影飘得很快,从对面飘到偶身后停了下来――一定很多话要说,对吗,老师?

上次聚会我没有来,又隔了一个学期没来

可是她要走了,不舍的目光是有很多话要说,但是,要上课了,千言万语化作了她不停地嘟囔:来我家玩啊来我家玩!恩!!!!我边挥手边激动地应道。她进去了。这时仿佛才意识到,初三的日子已经离我远去了,熟悉又陌生,它们曾经属于我,但再也不属于我了。

转过头,只有灰蒙蒙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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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讲述人:白开芹,86岁,白贞瑞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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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2月16日,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当天,白贞瑞在成都市下莲池被驻蓉反动军阀枪杀。据白开芹老人回忆,当时,青杠的同学张学海头天让白贞瑞一起回家,遭到了拒绝。第二天白贞瑞被捕后,张学海躲在客栈的窗边,亲眼看到白贞瑞被杀害。

白贞瑞的死激起了在成都各校学习的黔江同乡的义愤,遂以同乡会的名义向社会人士募捐,所得捐款用于购买棺材等物,将白贞瑞的遗体收殓后,停放在成都市东门外化成寺内。

在和同学将白贞瑞的遗体收敛后,张学海亲自将其牺牲的消息带回了水田。听到白贞瑞牺牲的噩耗,全家人沉浸在一片哀痛中。随后,其父亲白中杰组织族里的六户人家,一起前往成都将白贞瑞灵柩运回,经过一个月的长途跋涉,烈士遗体终于回到了家乡黔江。

白家人为白贞瑞选好墓地——今黔江区濯水镇蒲花社区黑朝门,隆重安葬。当地群众知道白贞瑞的事迹后,感动不已,纷纷前来为烈士送行。为了防止白贞瑞的遗体腐烂,有人出主意,在埋葬之时,周围用石灰铺满,然后才填土掩埋。

1986年4月5日,濯水镇政府对白贞瑞烈士墓进行修葺,并修建墓碑,以供后人缅怀瞻仰,永远纪念。

墓碑上记载:白贞瑞,号希一,一九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诞生于黔江县水田乡龙桥村。一九二七年春考入四川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参加进步学生组织“赤锋社”,积极从事革命活动。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在成都“二·一六”惨案中惨遭驻蓉反动军阀杀害,终年二十三岁,白贞瑞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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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讲述信任的短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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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当我坐在灯光下贪婪的享受着《诚信故事》带给我的快乐时,脑海里顿时思绪万千:古人以诚信为本,许多人因为讲诚信而获得成功,被人们传诵至今:如华盛顿小时候砍了樱桃树,能主动向父亲承认错误,最后当上了总统……现在,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在我们这一代孩子中,有些人却不能做到“诚信”两个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四年级时有段时间,(.)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不把英语本交给家长签字,而是用自己学过的一些草体字,模仿家长的字迹签名来蒙骗老师。这是一个小学生应该做的吗?即使你蒙骗过了家长与老师,可最终害得还是你自己,得到的也是大家对你的不信任

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做人不仅要诚实,还要守信。

记得有次体育节前夕,我和另外两名同学约定去市民广场练习三人四足,结果我没能如约。事后,我知道那两位同学为了我,等了好长时间。回家后,我与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教育我:做人要讲信用,这次你没遵守诺言,浪费了别人多少时间啊!如果让你去等,你会怎么想呢?

人以诚信为本。讲诚实,守信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朝着诚信的目标迈进吧!

[讲述信任的短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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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撒贝宁讲述闻所未闻的长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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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前,对,八十年前,很遥远很遥远的一天,在若尔盖草原上走过一对人马。

他们衣衫破旧,挎枪的挎枪,拄棍的拄棍,踉踉跄跄地走啊走啊,互相搀扶着的队列里,夹杂着一个矮小的身影,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小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绿色的柳棍儿。他没有枪,也没有马刀,这根柳棍是她从湘西桑植老家的天子山上折下的,跟着他走了好多天了。

小孩子叫侯德明,母亲刘大梅,爸爸侯清芝,全是红二方面军贺龙将军的战士,只不过经过了无数次的战斗,刘大梅、侯清芝和侯德明走散了,可是,侯德明没有感到害怕和孤独,因为身边的红军战士都喜欢这个可爱的娃娃,大家都用生命庇护着他的安全。

若尔盖,藏语是“美女的故乡”,可是这片沼泽地见不到一个美女,只有苍鹰盘旋,偶或有草原鼠掠过。这种老鼠呆头呆脑的模样,可是却机灵无比,想捉住它们很不容易。

抓老鼠干什么?吃。

这支队伍面临最大的困难是饥饿,能吃的野菜都被前面的部队吃光了,甚至连草原鼠都所剩无多。泥泞的草地上,一行行深陷的脚印存着积水,伸向天边,远方真的很远。“走过这片草地就是胜利”,一个大个子叔叔冲小娃娃侯德明说道。

侯徳明点点头,把勉强挤出的微笑献给大个子叔叔。他面黄肌瘦,可是一双眼睛却清澈无比。“叔叔,我饿!”小娃娃告诉大个子叔叔。

前面有几个端坐着的红军,像是一个班的人马,在围着一堆燃成灰烬的炭火休息。

“你们是哪个部队的?”大个子叔叔走上前去打招呼,可是,没有人应声,也没有人站起来。

大伙走上前去细看,都倒抽了一口凉气:原来他们全都牺牲了!

灰烬上是半脸盆的野菜汤,灰黑色的菜汤闪着不详的光,“肯定吃了有毒的野菜!”大个子叔叔告诉侯徳明。

疲惫的队伍肃立着,向牺牲的战友们默哀。

小孩子侯徳明正一正头上的八角帽,帽子是爸爸的,戴上去有点大,让他更像一个有趣的大头娃娃。他想哭,不光是因为饿,反正他觉得委屈。这一路上,他看见了太多的流血,太多的死亡!

队伍继续前行。

傍晚时分,看到一星微弱的灯光在草原上摇曳,大家加快了脚步。当几头凶猛的藏獒吠叫时,大个子叔叔开心地说道:“太好了,不怕狗咬,只怕饿虫!”

黑牦牛毡的帐篷里有人,一对藏族老夫妻。也许是习惯了一队又一队的红军走过,老夫妻淡定甚至有几分漠然地注视着大个子叔叔,可是,小孩子侯徳明的出场让他们的目光亮了起来。男主人递过肉干,女主人端出酥油茶。

侯徳明顾不得推开头顶的大号军帽,大口地吃了起来。然后,然后他在温暖的火堆旁沉沉入睡,好香好甜的睡眠,这是七岁的娃娃侯徳明平生最惬意的一次入睡。

头顶上不再是月光和星星,而是一顶黑牦牛毡帐篷。肚子里也不再是虫咬般的饥饿,不是辘辘的肠鸣,所以小娃娃如死亡一般沉睡着,甚至连梦都不曾有。

好像时间停滞了似的,当侯徳明猛然睁开眼时,身边除了藏族老夫妻,一个人也没有了。

“大个子叔叔!”小娃娃惊恐地跑出帐篷,草地上除了渗水的脚印,只有苍鹰和飒飒的风声应和着他的呼喊。侯徳明一下子明白了:他已经留在这座帐篷里,因为他看到老阿妈正冲他露出母亲般的微笑,手上是牦牛肉干,还有自己从天子山折下的柳棍。

泪水一下子涌出眼眶,侯徳明正一正头上的八角帽,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哭,应该干什么?不知道。把眼泪用衣袖擦干,侯徳明小鸟一样扑进阿妈那宽大的藏袍里,他觉得很温暖很安全。

然后小娃娃走出帐篷,把故乡的植物伙伴插入松软的土地,柳树的生命是顽强的,来年春天,这柳棍会生根发芽,而红军的娃娃侯徳明,也会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

遥远的故乡,漫长的征途,一切的故事都将重新开始。黑牦牛毡帐篷像个故事宝盒,默默收藏起了侯徳明的童年往事,一藏八十年。

在九曲黄河第一湾的旅游胜地,如今有一处最著名的景点:红军柳。

翠绿的柳枝迎风摇曳,甚至有高原罕见的鸣蝉纵情吟唱。每逢一个藏族老人来为柳树浇水时,蝉们争先恐后地发言,它们知道柳树的来历,也知道这个连汉话都不会说的藏族老人却有一个典型的汉名:侯徳明。

1.无名战士在长征路上令人感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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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斯琴高娃讲述关于母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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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现实告诉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斯琴高娃字正腔圆的声音,带着每一个人进入了那样的场景,观众热泪盈眶,董卿失控到背对观众掩面哭泣。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一盏青灯、一杯热茶,光亮中斯琴高娃把对母亲的依恋和感怀娓娓道来……最新一期的《朗读者》以“眼泪”为主题词,邀请到著名演员斯琴高娃、导演陆川、冻土科学家张鲁新、粉红丝带志愿服务队创始人张家敏、丁一舟夫妇等嘉宾。

斯琴高娃朗读的是贾平凹的散文《写给母亲》。朗读前,董卿问斯琴高娃,最近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她说没有哭过,大家都笑了,读完后,观众哭了,董卿哭了,她在台上也泣不成声。

“现实告诉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斯琴高娃字正腔圆的声音,带着每一个人进入了那样的场景,观众热泪盈眶,董卿失控到背对观众掩面哭泣。

关于自己的母亲,斯琴高娃在节目中说,母亲一直是个重要的角色。五岁失去了父亲,从小便由母亲一手带大。1964年,内蒙古歌舞团招收演员,斯琴高娃被推选为参加全国汇演的演员,还和众多演员一起被毛主席接见了。这次汇演结束后,内蒙古歌舞团让斯琴高娃回家办入团手续。这时斯琴高娃却连去呼和浩特的路费都没有。母亲吴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送女儿去歌舞团。为此,她以40元的价格卖掉了家里仅有的两只羊,这才凑齐了斯琴高娃的路费。这一年是1965年,斯琴高娃16岁。

斯琴高娃14岁登台,纵横影坛50多年,从粗俗泼辣的虎妞、雍容大气的西北老太太、底层小人物的党员二楞妈到康熙皇帝背后贤德的孝庄皇后,无数身份地位迥异的母亲角色被斯琴高娃演绎出“一人千面”的境界。连董卿都调侃她说,好像她一登上舞台,就在饰演母亲。“无论演哪一位母亲,都能让我想到自己的母亲”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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