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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初三作文合集三篇 作文怎么写(汇编19篇)

红色的经典电影《鸡毛信》影片主要讲述了龙门村的儿童团长海娃奉命给八路军送鸡毛信的路上所发生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影观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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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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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让我很感触。

一个漆黑的晚上,风肆虐地呼啸着。在那儿,有一间小小的破败不堪的木屋。里面有一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油灯,还在不停地闪着。在那灯下,有一对母子,为了取暖而相互拥抱着。

突然,又有一阵狂风吹来。它一巴掌拍下了那盏灯,然后一脚把它踩熄了。屋子里就再也没有一丝光芒了。

那个小男孩便更加害怕起来,两眼睁得像乒乓球一般大也看不见半丝半缕的光。于是恐惧地问:“妈妈,我好害怕!给我讲个故事听听好吗?”“好的,我亲爱的孩子。”小孩的母亲用年轻却又沧桑的声音慈爱地说:“我就给你讲一个人的故事吧。”于是,那个善良而真诚的母亲开始讲:

从前啊,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大家都很喜欢他。他善良、天真、活泼、真诚,又纯洁、朴实、节俭,还勤劳。他不仅兴趣广泛,而且还善解人意,让人们感到,只要他和你成为了朋友,他就会非常的亲切。但是上帝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所以他不能准确地描述出自己的感受,所以他开始少说话,甚至有很多时候不说话。他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越来越自闭。所以,当自己有好事值得庆祝时,他却总是一笔带过,甚至连提都不提,不让别人知道;当自己有伤心的事时,他也一般不向外人提,受了人的伤害他不提,朋友伤害了他,他也只是躲在一个角落里,自己偷偷地抹眼泪。如果自己哭时被朋友发现了,那么他会竭力掩饰,只对少部分最好的朋友吐露心声。所以,外人就觉得他非常的冷酷无情。

螃蟹?啊,是的,它就像一只螃蟹,一只异常聪明,很有智慧的螃蟹。很多人都会因为他的坚强(坚硬顽强)的外壳所苦恼,而当他为你敞开心扉时,你会觉得他其实很温柔、很脆弱。

何以见得呢?这是我马上要给你讲的,我的孩子。

有一次,他发现了自己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被几个人追着,跑得很吃力。当他得知那几个人只是为了作弄自己的那个朋友时,立即义愤填膺,拔腿便冲向那几个作弄自己朋友的人,拦住他们的去路。他们发生了一场辩论赛,辩得那几个坏蛋哑口无言。可谁知那几个坏蛋没有素质,一把把他推开,就又开始追他的朋友。于是他毫不犹豫,与坏蛋们开始斗争。最后,坏蛋们狼狈而逃,一边逃一边说:“这个老几太厉害了,快撤算了!”而他也遍体鳞伤。朋友来道谢,他也只是说:“没什么,毕竟只是帮朋友一个忙罢了。”

还有一天,他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多大的事,被本来自己认为很善良的一个女孩伤得很深,于是他回到寝室,自己脸朝墙角,在床上抱着自己哭了一中午。大哭?除了他小时候出于自己也不知道的原因而大哭以外,他从不大哭的。

于是那个孩子精神焕发地问:“妈妈,这是谁呀?快告诉我,这个可爱的人是谁呀?”

“这就是你呀,我亲爱的孩子!”母亲慈爱地吻了小孩的头发,“这就是你呀”。

故事结束了,我才发现我早已热泪盈眶,眼泪也早已止不住了。

“这就是我呀!”我真想大喊一声,“这就是我啊!这就是我的光阴,这是属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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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初三中考作文素材积累励志故事

全文共 2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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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经常积累一些素材对我们的写作非常有帮助。下面一起来看看语文迷整理的中考作文素材吧。

素材一:在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长春15岁小将李子君包揽了花滑赛女子单人表演自由滑,女子单人短节目、女子单人自由滑三枚金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李子君5岁走上花滑之路,每天四、五点钟起床,午饭在去训练馆的路上吃。中午训练结束后回学校上课,晚上放学再去训练,一直练到晚十点。即使这样艰苦,她也没有一次提出过放弃。年少的她对体育的理解很深刻,"我很享受比赛的过程,真是乐在其中,每一次跳跃成功都能让我获得成功的满足感。不论能不能上领奖台,我都喜欢去参加比赛,只要每一次都要进步,就是对自己的突破,每一次都为了更强的目标而努力,这样就是跨越新生。"

素材二:阿甘--跨越缺陷,成就精彩影片《阿甘正传》讲述了阿甘由一个连最基本的走路都有障碍、智商低下的人,最后成为拥有亿万资产的富翁的感人故事。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成功的光环在他头上闪耀着。阿甘是一个智障人,但是他跨越了自身的缺陷,在不断的奔跑中成就了自己,创造了奇迹。

素材三:泰森--一代拳王的浮沉人生迈克·泰森曾是一位职业拳击手,曾获世界重量级冠军,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重量级拳击手之一。在其全盛时期,他以毁灭性的风格多次击败了著名的对手,一度是最具威胁性的拳击手之一。但其事业前途却因个人问题、缺乏训练而中断。在监狱他曾企图恢复职业生涯,但在与知名对手比赛中却没有获胜。2005年6月11日,他与学徒拳击手凯文麦克布莱德打了最后一场比赛,亦以失败收场,从此宣布永久退出拳坛。曾经辉煌一时的他没能跨越自己,获得新生,成为无数拳击迷心中永远的遗憾,也给我们留下很多思索。

素材四:孟非--电视月老的不懈追求孟非,江苏卫视著名主持人,由他主持的《非诚勿扰》节目收视率一度在全国同时间段获得第一,受到观众和网友的广泛关注。高考落榜后,孟非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深圳淘金,严酷的现实让他不得已做了一名搬运工。一个月后,他开始认真思考未来,觉得只要从头做起,相信一定能实现人生的跨越。回到南京后,他到一家印刷厂当起了工人,同时报名进入了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专科函授班。拿到文凭后,他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当一名记者!有了目标,他开始了一步步的跨越,于是从一名业余记者,到一名新闻工作者,从新闻工作者到著名主持人,孟非走向了成功。孟非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命运给我生命中一个低谷,我会用它来创造巅峰。"

素材五:《风雨哈佛路》是一部催人警醒的美国电影。故事的主人公利兹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珍妮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父亲酗酒,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利兹只好流浪街头。不久,母亲去世了,利兹很受震动,她意识到如果沉沦下去,将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她以真诚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最终凭借着对信念的执著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迈入她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适用话题:拼搏、超越

素材六:姚明--用汗水战胜半聋缺陷篮球运动中,敏锐的听力对于一名球员来说至关重要,尤其在防守中,时刻都要借助队友的提示、教练的呐喊以及身后的脚步声来确定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然而,刚刚退役的姚明却告诉人们,早在8岁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耳聋了。回忆原因,是由于姚明服用了一种对自己过敏的药物,因此不幸失去了左耳的听力。为了弥补先天的不足,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姚明就把精力放在熟记教练安排的战术以及不断的训练上,以此让自己变得更强,不断用汗水征服半聋的缺陷。乐观的姚明并不认为听力不佳是自己的缺陷。姚明左耳早已失聪的消息传出后,立刻让那些患有耳疾的人们产生了共鸣,他们纷纷表示,既然半聋的姚明都可以成为篮球队巨星,我为什么不坚强面对生活呢?眼泪有的时候并不代表全部,当你把泪水流干后还是需要面对现实,而在这个时候,勇敢地去克服困难,才是一位强者应该做的事情。毫无疑问,姚明做到的,而他的行为也感动了整个中国,让弱势群体们找到了精神依托。适用话题:乐观、拼搏、残缺也可以完美

素材七:2011年6月24日,万众瞩目的第4代iPhone正式发售。一如以前,"苹果迷"纷纷排长队抢购。创办35年来,苹果的每一个产品都是电子商业圈的奇迹,"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被认为是乔布斯的人生忠告。以iPone为例,当乔布斯在董事会上宣布要生产手机时,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可是在他"疯"了一般的坚持下,短短几年,全世界就带动了iPone热。另一方面,苹果不停地推陈出新,在变通中求得发展。微软公司是苹果的老对头和主要的竞争对手,但乔布斯在关键时刻,还是选择了与微软合作。适用话题:执着、变通

素材八:2011年11月底,天寒地冻,腾讯网和西部某报社联合发起了"衣加衣项目",这一活动原本只是想给甘肃部分地区的孩子捐赠冬衣,但令发起者没有想到的是,"衣加衣"迅速在全国引起反响。并且,随着"衣加衣"温暖行动的持续深入,人们见到了更多的山区孩子,虽然一件棉衣可以带给他们冬天的温暖,可是孩子们却依然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为了让这些特别贫困的孩子得到持续关注,"衣加衣"温暖行动发起倡议,号召爱心人士和贫困山区的孩子"手牵手"结对子,通过经常的联系带给山区孩子们永驻的温暖。"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诗经中的这句话,在"衣加衣"活动中得到了现代诠释。"衣加衣等于爱,一加一等于不再孤单,这种简单不过的等式,让人们看到了公益行动的真谤。

素材九:2011年6月,即将毕业的武大化学院博士黄碧海,因科研能力突出,被导师推荐到日本一家世界顶尖的研究所工作并攻读博士后,年薪40万元。出身单亲家庭的黄碧海第一时间将喜讯告诉了母亲鲁胜利。但没有想到,8月21日,鲁胜利因胃肠疾病复发入院治疗,手术后出现大面积脑梗塞,昏迷不醒,成了"植物人"。黄碧海毅然放弃难得的深造机会,留在母亲身边,扛起照顾她的重担,为母亲清理排泄物""在黄碧海不离不弃、精心照料中,终于创造了奇迹,植物人母亲被唤醒了。小时候,母亲牵你的手,在母亲年老或病危中,我们都应该像黄碧海一样与母亲"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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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秋天的故事初三满分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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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去秋来,秋姑娘飞过田野,飞过小河,飞过树林,秋姑娘把大地变成了五彩缤纷的季节。秋天是个黄色的季节,绿色的树叶全都变成枯黄色,田野是一片金黄金黄的麦穗,小草也脱下青绿色的衣服,换上了黄色的大衣……

秋天是红色的季节,秋姑娘飞到了果园里,果园里的红苹果红得像孩子们那红扑扑的脸庞。石榴花火红火红的,结出了一个个大石榴,这些石榴有的笑得咧开了嘴,还有的笑破了肚皮,露出了一颗颗石榴肉,它们一颗颗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全是白里透红的,像玛脑似的,味道又甜又酸,清凉可口。看枫叶,是那么红,那么艳,充满生机,就像一团火焰在熊熊燃烧,散发出光和热。

我说秋既不是黄色的,也不是红色的,秋应该是五彩斑斓的。

秋天是雨的季节,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的确是这样,秋天的雨,雨滴凉凉的,滴在手上冰冰的,带着一股莫名的寒气,把远处的山儿都染成了灰白色。秋天的雨虽然没有春雨那么细密轻盈,但也有它独特的韵味。

秋是落叶的季节,秋风吹过,榕树叶轻轻地落在大地妈妈的怀抱里,慢慢地睡着了,融入大地妈妈里,到春天时又长出来了……

秋天还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丹桂飘香,田野里的玉米棒里的玉米粒就像一个个穿着金黄色盔甲的士兵们,整齐的排列着,好像在等待什么命令。高粱们红着脸儿笑了,硬挺着身子支撑着硕大而殷红的穗头,就像顽皮的小孩在空中摇摇晃晃的,野菊花的清香飘散了羊肠小道,甚至飘散到整个田野……

秋天真热闹呵。可我老爸还说秋天是凄凉的呢,我看不是。我觉得秋天象征着成熟,象征着繁荣,它是一曲唱不尽的丰收歌。我爱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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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些年,我们在一起的光阴初三作文

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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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那记忆的万花筒,寻找最美丽的光景,是你的欢笑使我记忆深处泛起波澜;打开那童年的黄金匣,寻找最珍贵的物件,是你的“虎”字使我封存已久的内心重绽微笑;写下那些年我们在一起的光阴,你的离开使我惆怅,同样也使我深深眷念。

那些年,你还记得吗?

——题记

初逢·欣喜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那时候,我们还都依偎着父母,享受着幼儿的幸福。学校是一条线,把我们联系到了一起,我与你在此相逢。

那时的你,仍然留着两条长长的鼻涕,长得白白胖胖的,还很矮,完全是一个国宝级的模样。而我,早已脱离了稚气,装得一副忧郁深沉的样子,说话还颇喜欢引经据典。

我们的初逢,似乎是上天早已安排好了的,又像是命中注定,尽管你我都不相信命运学说,但是这事的确很凑巧。

刚入学的那几日,我们都很陌生,但却都有一颗孩子专有的好奇心,也许这是我们值得骄傲的。之后的日子,与你我而言,过得都很烦躁。因为那时候学得东西,我们早已学会了,也正因此,我们有了时间去了解陌生的彼此。

很快的,我们成了好朋友。究竟为何?十年来,一直困扰着我,近期去幼儿园时,我终于发现了。孩子的心灵纯洁的很,不像现在的我们,顾忌一些事情,他们毫无顾忌,自然而然地就成了朋友。或许,我们也一样吧!

相逢在十年之前,我却一生难忘。

熟识·挚友

自幼儿园到小学五年级的期间,我们从未分离,整日整日的伴着一起,做些令旁人无法理解的荒唐事。年龄逐渐大了,人也逐渐变了,可我们的那份友谊从未失去。五年的时间,多少的事情,锤炼着我们的友谊,对彼此的熟识,我们早已成了知音。

我的内心复杂,令自己都很无措,做出的事情更是令常人难以透解;而你的滑稽,一些只有你才能做出的“天才壮举”,的确非常人所及。我生性孤傲,内心却存在着火焰,这生,恐怕也只有你才知道吧!虽然我们也吵过,但那些如同过眼烟云,从未在我们心中留下印痕。

记得我们用自己的方法做出的砖块吗?那块又坚固又粗笨的泥胚,是我们两天的结晶,它充分见证了我们的友谊,而我们的友谊也正如它一样;记得那天清晨你用一颗石子将玻璃砸出了一个美丽的圆吗?那是你扔向我的石子,也许,你天生就不是百步穿杨的料,那颗石子正是证明。然而,你却能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将玻璃砸出一个圆。那个圆,比圆规画得还要圆。

那块泥胚,那个圆,是巧夺天工的杰作。那颗石子,那块泥胚,我也收藏了很久。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泥胚被砸了,石子失踪了。这却与后来的事情有了联系,我们的友谊不知哪儿去了。

离别·眷念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年之后,你因转学而离开了。那一天,阳关明媚,不像是电影中离别的天气;那一天,我知道了,深情款款、依依惜别的场面只会在屏幕中出现;那一天,我安慰着自己,不去流泪,却不能阻挡我内心的不舍。

然而,我还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一年之后,我们便会相逢。那时候,我便可以找寻你。命运终将逃不出谶语,我们没有再见。

那时,我突然顿悟了,想了很多话,只用了一句就搪塞了自己。我对着自己说:逝去的终将逝去,该来的还是会来。

这辈子,我知道知音再难寻觅。也许,以后将没有人能够了解我了。这句话是我对自己的诅咒,竟然应验了。

眷念,对你深深地眷念。想必,你也如此吧?

重逢·痛苦

夏日炎燥,我们却再次相逢,是天意还是友谊?那日,是你在午后走进了我的家门;那日,我们说了十几句话而已;那日,只是那日。后来,你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而我,总能在一旁发现你。

看似重逢,却没有欢喜,只有痛苦。但是,那至少又验证了我们的友谊犹在彼此心中。否则,你还会出现吗?友谊只不过被我们埋葬在了各自的内心深处,谁也不好意思去找出来。记得当时,我问你,还好吗?你说,还行!看来,你还是老样子呀!

重逢,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这句话,你还能明白吗?那次痛苦,只有痛苦,以及那不易察觉的友谊罢了。我们两个,似乎只是在看我们的友谊。

希望·美好

对你的怀念与日俱增了,是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深知了友谊的珍贵。怀念你,怀念那些年,怀念我们在一起的光阴。

如今,只希望一切都美好,希望往事随风而去,希望我们的友谊重新开始发芽。越来越希望下次的重逢,即便是一次痛苦的重逢。我相信:时间久了,总会闪现火花。

如今,只希望能唤起你的记忆。虽然你从未忘记,但我也希望你能记得更深。这是我们珍贵的友谊,你会不再回忆吗?

如今,我回忆着,那些年,我们在一起的光阴;想象着,我们下次重逢的场面;希望着,你早日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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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成长故事初三优秀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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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总是仰起头来看大人那庞大而又坚实的身躯,觉得大人很威风,是小孩子的“保护神”。做大人还可以有数不完的钱,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玩就玩。那时的我,恨不得我突然一下变成大人。 When I was a kid, I always raised my head to see the huge and solid body of the adults. I felt that the adult was very prestigious and was the "protector" of children.Being an adult can also have a few endless money. If you want to eat, drink, drink, and play.At that time, I couldnt wait for me to suddenly become an adult.

现在,我终于长大了,成为了小大人。这不是我一直以来渴望的梦想么,可是我并没有丝毫的喜悦。小学相处六年的同学离别了,教导我那慈祥的老师远去了,欢乐的儿童节再也不属于我们了,这就是成为大人要所付出的代价么?

我长大了,长高了,可是我不想做大人了!其实做大人很苦很苦,并不想小时候想的那样美好。自从我经历了期中,期末考试以后,才发现,社会的竞争力好大啊,一个人的成功=几十个人的失败。稍不努力,社会将会毫不犹豫的把你这个懒惰者给淘汰掉!

我长大了,我拥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可是我的亲人也渐渐衰老,皱纹多了,头发白了,身体不如从前了,并且烦恼也不请自来。每当我一回想起外婆曾为老爷去世而伤心的把眼晴都哭肿了,我浑身便情不自禁打起了哆嗦--我也会像外婆一样么?不,不,时间的脚步啊,快快停止吧,我想永远听见爷爷奶奶的呼唤,我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啊!我不想失去任何亲人!

可是时间永远也不会停止,我们还是会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就像妈妈说的一样:“这是命运,谁也改变不了!过去了的,就珍藏吧!”没错,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从现在起,我们要珍惜从前的美好回忆,更要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勇敢的面对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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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长的故事初三作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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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懵懵懂懂的我认为天下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成功不需要争取,便可唾手可得。孩提时代,正是三年级,我仍是不知世事,成绩依然不理想。一天,妈妈教了我一首颜真卿的《劝学》,我才明白:只有努力才能控制人生的步伐,从而获得成功。

在初一年级时,我通过努力,成绩终于不再比别人差了。我很开心,也很自豪。这就是我努力的结果啊!可我不会自满,因为我记得一句话“虚心的人用文凭来鞭策自己,心虚的人用文凭来炫耀自己”。但我仍不明白什么是人生目标,只知道努力学习,做到最好就够了。直到一天,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啊,人生是需要指路灯的,而这指路灯便是人生目标,不然很容易迷失方向的!”通过妈妈的话,我这才明白人生目标的重要性。

小学时,我就是三好学生。所谓三好,就是在德智体三方面都很优秀。而那时的我们总是错误的认为三好学生只是学习好,其他都不重要。一个国家的品质是否高尚,表现在人口素质上。在一次政治课上,老师对我们说:“人口素质偏低是我国人口特征之一。”我国人口素质偏低使我国犯罪率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我觉得,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刻不容缓。首先,我要从自己做起,努力提高自我素质,在步入社会的时候当一名优秀的公民。

同样,身体健康也很重要。我以前错误的认为只要学习好就够了,以至于我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太好。现在我明白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什么都做不到。所以我现在坚持每天锻炼身体,为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而努力。

一个人曾对我说:“在社会中,待人之道十分重要。”正所谓朋友多了路好走,在社会中,朋友可以与我们风雨共担,使我们拥有一个交心之人。

正是这些宝贵的经验使我渐渐成熟,成为我赢得成功的砝码。

[成长故事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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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光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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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已是黄昏了。一棵老树摇曳在春风里,像刚穿上新衣的小丫头,欣喜又快乐。夕阳的金粉,落她一身。我望着夕阳里树的影子,忆起了光阴里屹立的另一棵树,与那树下发生在光阴里的故事

我童年最灿烂的记忆,是有关布娃娃们的新裙子的。那是些晴好的天,太阳温暖的像盛开的棉花,一朵一朵落下来,覆在树下的土地里。我夹着光溜溜的布娃娃,搬着板凳挤进树下的阳光里,屏气期待着从身旁奶奶手下冒出的新裙子。那时的她还是一头青丝,双眸明亮澄澈。

只见她熟练穿好针,捏起那小小银棒游走于小块碎花布料中。那是我刚裁好的今夏的新裙子,余下的布料间已变出一条围裙,变出一条手绢,还是多出一角,便有了这小娃娃的新衣裳。小碎花布被缝起了花边,剪出了袖口和裙摆,正中间还添上了几颗纽扣和一个小口袋。一条新裙子就这样变戏法似的套在了原本光溜溜的娃娃身上。它一直咧着嘴笑着,可因这裙子仿佛又笑得灿烂了点。我看它开心也跟着傻乐,一旁的魔法师亦浮出大片欣喜。这三个笑脸真是灿烂,盛开的野菊花般的,有大把阳光息在里头。开在春风间,开在大树下,开在童年的欢乐中,亦开在光阴的故事里。

最近奶奶总来找我帮忙穿针,看我麻利穿好后溢出满目的羡慕与欣慰。时光里总看她缝裙子的小女孩渐渐涨了本领,而她的青丝也被数不尽的光阴染成了银发。

光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繁茂,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也让一位魔法师渐渐失去了魔法。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童年的村庄怀里的娃娃以及身旁年轻时的奶奶,他们的存在构成了我挥之不去的童年光阴,汇成了闪闪发光的光阴故事。

流水它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无忧无虑初次回忆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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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发生在初三的故事_10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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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像是一只只蜗牛,背着那沉甸甸的壳,为了几片菜叶,不分昼夜地挪动着身子。

——题记

早上6:30

“起床了……”oh my gad!时间到了,阿姨很尽职地叫着起床,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把被子蒙住头,将身子蜷起来,紧紧地闭着眼睛“切,才6点半,早锻炼6:50,还早得很,再睡一下。”怀着对温暖的被窝的无比眷恋,惰性催促我又一次地倒了下去……

早上6:43

再一次醒来,我随意的瞥了一眼躺在了床头的闹钟。“什么!?6:43!”我几乎是飞起来的,匆忙忙套好了衣服和裤子,刷牙?不管了,漱口九行了。洗脸?不管了,抓条毛巾乱抹一下就行了。发型?不管了,自然美才是最美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于是乎,在用近乎光速完成上述行为后,抓着书本就奔到了操场。

中午11:48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似乎不想停下的样子,依旧是叽叽喳喳,此时我的胃是火烧火燎地:“阿门,我受不了了!”我双手合十:“主啊,您最虔诚的信徒在向您祈祷,祈祷能有一个紧急电话将讲台上的那位叫走……”可是,那只粉笔却依然在黑板上耀武扬威。

晚上11:43

“坚持,再坚持,再坚持一个小时就可以和周公见面了。”我望着眼前两张薄薄的试卷,对自己暗暗鼓励,我又端起一杯咖啡,一饮而尽,随后,我又把自己埋入了那两张试卷中去同题目做斗争……

我盼望着,盼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只蝴蝶,但我知道,我永远,只能是一只蜗牛,一只有着沉沉的壳的蜗牛。需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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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蒲公英有关的故事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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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象征着纯洁,这是因为这一个原因,我尤其的喜欢蒲公英,不仅仅是这些蒲公英的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生长,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蒲公英有雪白的“翅膀”,其结构再简单不过了。一个个近似降落伞的花辫结在花杆上。旁边有几条细长的绿辫儿“盛”着花辫。花杆直下去点就是“护卫”——叶子,叶子呈圆形,但边上会有大大小小的“波浪”。叶和杆上都有两三毫米的毛,在叶上的毛,不细看就像没有一样;在叶和杆交接处,毛居多。杆就这样直插进土里了。原来就纯洁的蒲公英在绿叶的衬托下更洁白无睱了。

我有一个自己的花盆,我发现蒲公英那小精灵是一次在阳台观察时。我走到走到阳台,突然,我发现了一朵长出了一个小巧玲珑的花苞的植物——蒲公英!叶子还绿油油的,花苞鼓鼓的正戴着帽子,羞涩地朝着太阳光的地方伸张,好像要紧紧拥抱阳光,似乎已经快被别人抢完了一样,贪婪地享受“阳光浴”。我欣喜若狂,连蹦带跳地去取水。浇了水后,打算过几天又来观察。

可才过了两天,我就迫不及待来看看了。蒲公英已经享有一丝开的痕迹了,花苞内部嫩嫩的雪白清晰可见,离开花不远了,我期待着!

第三天我就又一次来察看了。面对着蒲公英,我用手捂住眼,慢慢地移开,希望蒲公英已开花。

果真不假,蒲公英开得那么的精神抖擞,那么的积极向上!那绿绿的帽子已脱下,托着盛开着的花瓣,白白的,总能让人联想到漫天飞舞的雪,一根根小花儿,都带着一个降落伞,可爱极了!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吹!我不加思索,呼出的一口气轻轻地飞向它。一下子,漫天飞雪的景象油然而生了。一朵朵调皮的“伞架”飞舞着,是那么美丽。这里一朵,那里一朵,遍地的花朵也没有这样美而多的。有这么几秒钟,我联想到一个个小天使从天而降的情景。

不久后,它们慢慢的逝去了……

让我想不到的是:今年春天我的小花盘中,竟也冒出了那么几朵蒲公英来!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就是这样悄无声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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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光阴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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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光阴荏苒,转瞬即逝。眨眼间,我们已莅临分别……

——题记

记得那一年初秋,我们素不相识,一张张陌生的脸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一个个走进那个后来被我们称为“家”的地方。初次独自面对这么多陌生的身影,不善言语的我感到无力,初来乍到的我们羞涩腼腆,都想互相认识一下,但却都开不了口。后来,随着老师幽默风趣的口吻向我们介绍着我们所不知道的规矩,事情。我们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自我介绍后,也渐渐开口交谈……

那一年盛夏,我们不懂分别,只知道我们的学业更上一层楼——我们大家一起进入初二。此时的我们开始有了三个一堆,五个一群的小群体,也慢慢了解了彼此,少不了一些矛盾,一些不愉快,但还是在大家说说笑笑中消散。骄阳下的我们已不似初来时那般腼腆,打笑玩闹,让老师们认为我们不乖了,可我们自己却觉得,这是我们千金不换的青春,有点叛逆,有点不知天高地厚,有欢乐,有泪水……

天气微微转凉,我们知道,那是冬天的气息。步入初三,学业繁重,大家的时间都慢慢紧了起来,在家里自然是没有时间出去玩一玩,聚一聚的。于是,课间那极其宝贵的十分钟是我们唯一可以在如山般的作业中发出笑声的时候。此时的我们,没有了初一时的羞涩无知,没有了初二的幼稚孩子气。不知不觉间,我们身上沾染了青春的气息,有了成熟的影子。我们更加了解彼此,更加依赖彼此,我们之间没有所谓的客套,谁不经意间说出的“谢谢”二字会惹来一道道鄙视的目光。如今的我们不会再计较谁还欠着谁几块钱,谁借走了谁几支笔芯还没还,谁的作业在谁的书包里被带回家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避免那个话题——毕业,即要分别……时间一天天过去,曾经那么期待假期的我们如见竟会如此埋怨时间飞逝。我们相处的时间已在倒数,我们都害怕,害怕那一天的来临,害怕有一天我们走进“我们的家”,没有了那一张张熟悉的笑脸,只有空荡荡的,我们坐过的椅子,我们用过的凳子,我们看着就犯困的黑板,和半截没用完的白色粉笔……害怕我们曾经一起流过汗水的操场没有了整齐而笑声不止的队伍,没有了一个个穿着宽大却舒适的校服的熟悉身影,只剩那让我们叫苦不迭的红色跑道和我们永远拔不完的野草……

韶华易逝,最美的花期终会下起分别的小雨,只盼多年后我们还能一起在实现了我们各自的理想后,坐在一起,一个都不少地聚在一起,想起曾经的我们,曾经的笑料,一起再像从前一样毫无顾虑的打闹,大笑……

如今的我们,无法阻止时间的流失,不能拖延分别的时刻,也唯有彼此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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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初三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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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是沙漠里的指南针,为我们指引前方的道路;书仿佛是心灵的寄托,为我们排除忧伤;书同样也是我们空闲时的好伙伴,拿起一本书,蹲在角落里静静地享受着,再也没有一个人会来打扰你,何乐而不为呢?

瞧!这么多人在这儿看书啊!这是一家开在我们小区附近的书店,面积并非很大,却留有了一间供人专门阅读的房间,每天来来往往的人不知有多少,或许也就是贪图这一刻的安逸吧。而转过身后,一位身穿红格子衬衫的店员也正拿着一本书,坐在收银机前慢慢地品味着书中的精华。这里不买书,只看书的习惯已是极为普遍的了,但看她的样子,想必也十分欢迎这些看书者吧。

但这番愉悦的环境却让我想起了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在等车之际,我来到了一家新华书店,推开玻璃门,望着每位店员的面孔又是那么得严肃,于是我头也不抬得直奔文学天地,望着每一本书的题目,突然找到了《阿Q正传》,忙拿下了下来,伴着书页的哗哗声,我已逐渐沉浸在了茫茫的书海之中,渐渐忘却了时间。可是突如其来的喧哗声,将我从蔚蓝美丽的梦境中猛地扯了出来。抬头看看远方,原来是店员之间的谈笑声,在这样的书店,不是应该书香四溢,安详平静吗?可是却被一阵阵嘈杂声所淹没。于是我依旧低下头来,努力再次陶醉于自己的梦境中,突然叭,叭的脚步声从远处越逼越近,一位身穿红色西装的店员来到我的面前,只见他脸耷拉着,十分严厉地对我说:哎这位小朋友,你都看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到底买不买书啊!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十分羞愧,涨红了脸,不知该怎样摆脱这尴尬的境地,惊慌失措中,我忙拎着书包冲了出去。

同样的两家书店,不一样的读书氛围。实体书店的盈利固然重要,但是爱读书的精神更为可贵!看这些蹲在角落里的,坐在收银台前的,个个不都是爱书之人吗?他们能在如此闷热的天气中静下心来,捧着一本本厚重的书,是心中这份爱书的情怀所带来的力量,同样也是这份爱让我们集聚在这小小的书店中。作为学生的我们,也不都是在这样的爱中长大的吗?

[我的读书故事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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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作文: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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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龙感觉到已经晚了,因为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被别人这样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兔已经忍受了一次,她不会再回头了。

(你们会问了,既然龙又爱上了兔,那天呢?到那里去了呢?别急,我这就来和你们说。)

自从龙和天交往以来,龙就感觉到了天的自以为是,一天到晚在男生面前走来走去,龙实在是受不了了,所以向天提出了分手,天不屑一顾,“分手就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便走了。

兔很快就听到了这个消息,她很吃惊,她以为她的伪装可以让龙过的幸福,没想到……

第八章

相距两地

兔真的没有想到龙会为了她而和天分手,真的没有想到。她以为她的伪装可以让龙过的幸福,可是,一切都不尽如人意,一切都是反的。

可是,兔答应过自己,不在初三谈恋爱了。但是,龙对她的痴心,她实在是承受不起。她可以为了他而放弃自己的一切一切,她可以为了他而……

她只想和他在一起,不管风吹雨打,她不会再让自己再离开他,再一次的远离他。可是,学业是不能荒废的,因为他们都还要上高中,他们还有自己的前程,兔果真放弃了自己的一切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她用功读书,虽然在中考中她还是离开了一中,但是,她考进了另一所重点中学,她终于笑了,因为龙和她离的不远。

他们就相隔不到100米,每天他们放学一起,上学一起,中午吃饭一起,过着很快乐的日子,她和他讲着她们班的故事,他和她讲着他们班的笑话,每天都过的很快乐。

虽然在新的班级有很多人追兔,但是,兔都不为之所动,因为她心里有龙,龙心里也有她,他们过的很幸福。

但是一个不和谐的插曲出现了,那就是他们两个班的班主任,他们自从知道龙和兔两个人天天形影不离的时候,他们就出动了。

第九章美丽新世界

他们班的班主任把他们两的事告诉了他们的家长,家长、老师一起出动,来阻止他们两在一起。

有一天,兔在他们的强烈攻击下晕倒了。龙抱起了兔,向医院奔去。在经过医生的仔细检查后,医生终于宣布了一个残忍的事实:兔有先天性心脏病。

兔的妈妈当场就晕倒了,兔有漂亮的脸蛋,有修长的身材,有……所有女孩子渴望想要得到的兔都有,为什么老天会对她如此不公平呢?龙也傻了,他不知道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可是,在一天一夜后,他终于想出了答案,他要陪她到死的那一刻,他要和她结婚。

龙的妈妈也很震惊,她不知道该怎样做了,最后她终于在旁人的说服了,同意了他们的事情,兔和龙笑了,他们等到的结果终于来了。

(我终于写完了,哈哈!!大功告成,呵呵!!我会继续写其他的小说的,希望你们能够喜欢哦!!呵呵!!希望你们永远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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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现代剧光阴的故事观后感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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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看了一部触动自己内心电影及电视剧,都会提起笔写下观后感,从《激情燃烧的岁月》、《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到《血色浪漫》再到《士兵突击》,这些都是曾经感触过我的剧集。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不仅从我看的这些电视剧还是其它,都不太符合我这个80年代末的年轻一辈。我不从看偶像剧,尤其是韩剧,韩剧除了灰姑娘就是大姨妈及婶婶之类且人物关系相当复杂,个人认为是误导青少年。

港台剧集也不常看,青蛙和王子的故事太假甚至反胃。但也有在我心中比较好的,台湾电视剧一般剧集很多,而且每集时间很长,一般都有90来分钟,相当一部电影的时间。而我欣赏的台剧到目前为止,也有4部,如我们小时候看的《新白娘子传奇》这都是经典中的经典了,虽然其后翻拍了很多种,还没有哪一部能够取代,包括里面的主人翁。而现代剧如《比赛开始》、《牵牛花开的日子》、《光阴的故事》等,而今天刚刚欣赏完就是《光阴的故事》。

好了,回到主题,《光阴的故事》是台湾剧集,相比现在电视上的那种公主与青蛙王子的故事相比,剧型完全颠覆,该剧共54集,每集都长达90分钟,所以,我也看了近两个月才看完。我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看了一部叫《金婚风雨情》电视剧,刚好50集,大家都知道金婚50年嘛,也说明这部50集的电视剧讲述了一个家庭半个世纪经历,而《光阴的故事》有54集,每集时长又相当于《金婚风雨情》的两倍多,而这部剧仅仅讲述几个家庭仅二十年载的故事。剧里把生活中的亲情、友情、爱情体现的淋淋尽致,这部剧每集时间之所以很长,就是因为将剧中每一处都描述的非常细致。这部剧没有特别的场景,剧中百分之九十场景就是在一个院子里,剧中没有大牌明星,十几个演员,却演绎着二十多年故事里和故事外的故事,孙家、陶家、张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经历困难与挫折的时候,这个村子却只有一个家,而这一个家蕴含一个爱,那就是邻居之间的爱。没有人能说的出爱的边界在那里,爱的时长有多少。感谢所有走过光阴的人们,感谢正在为光阴写故事的你我,在故事之外故事里。咱们也要一步一个脚印的为光阴留下美丽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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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秋天的故事初三满分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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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的吗?要去田野找秋天?”我们围住作文班的李老师不放。见老师笑着点点头,个个顿时脸上乐开了一朵大花。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大家就高高兴兴地坐车出发了。

一路上我们看到了路旁一排排拖着长胡子的榕树,它们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绿得发亮。榕树下的花坛里盛开的是小小的野菊花,全都是金黄色的,星星点点的到处都是,好漂亮呀!偶尔才有几片榕树的小黄叶顽皮地从绿叶中钻出来,飘呀飘呀舍不得落下,似乎想跟我们说:“秋天到了。”

车停下来了。一下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右边一大片金黄的稻谷,一眼望不到边际,秋风吹来清新的稻花香,惹人沉醉;左边是绿色的蔬菜,有深绿的白菜、嫩绿的葱,色彩鲜艳,赏心悦目。热得冒汗还穿着短衣短裤的我们亲眼看到那沉甸甸的稻穗,才真正觉得秋天到了海南,丰收的秋天就在我们身边。

走在窄窄的田埂上,同学们见什么都好奇,不断地问这问那。居然有一位同学问老师稻子是什么。哈哈,太好笑了。不过这也说明我们有的人只懂享受,不知道我们吃的大米就是眼前这些稻谷脱壳而成的。大家都伸手去摸摸,有的直叫扎手,有的还摘了一点准备带回去做纪念。

在金黄的稻海里走着,我们还看到了颜色和土一样,比我的拇指还小的小蛤蟆,还有一节小拇指那么大的螃蟹。同学们大惊小怪的叫着,嚷着,笑着。平静的田野变得热闹起来。远处有几位忙着收割的农民也被惊动了,抬起头来注视我们。老师很想带我们去看他们收割的样子,可太远了,而且稻田里是深深的烂泥,过不去。我觉得农民真辛苦,这么热的天站在烂泥里干活,今后可不敢剩饭了。

后来,我们又发现了农民家养的可爱的小鸭、凶猛的大狗、好斗的公牛。

啊,秋天的田野真想一顿丰盛的“大餐”,多想再有多一点的时间在这儿尽情的“品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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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光阴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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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里,我成了主角,不被他物所影响,行走在自己的道路上。

腊月时节,冬雨绵绵。风中夹杂着萧瑟的落叶,裹着如针般细密的雨丝扑面而来。我低下头,将帽子往下拉了拉,裹紧了身上的棉衣,把伞当成盾牌。即使这样,也无法把我心中的紧张消去一丝一毫。考级这么重要的事,怎能不紧张?我一定是那个被一把拽下去的小角色。

大厦里面十分灰暗,瓷砖铺成的台阶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我扶着冰冷的铁栏杆,尽量不让自己摔倒,缓步向楼上迈去。透过窗玻璃,我望见明亮的白炽灯下放着一张长桌。桌后,静坐着三位女老师,均戴着黑框眼镜。桌前,横着一架素雅的古筝,琴身上泛着古朴的光。我将用这把陌生的琴弹出一曲《雪山春晓》。

“下一个!”监考老师喊道。我硬生生地将一口气挤进肺里,捏着那张白色的报名表,走到监考老师面前,鞠躬,将报名表递给她们,然后退回了古筝的旁边,端坐下来,将手摆好姿势放在琴弦上。

没时间再考虑了,我望向一根根琴弦,努力回想曲谱。周围的空间仿佛被水充满,我在其中越坠越深,一阵阵窒息的感觉向我袭来。但是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溺毙其中。我深吸了一口气,暗暗给自己鼓劲:就五分钟的事儿,别那么没出息,做好自己就好了。曲谱上的数字化为了音符,好像直接跳到了我的眼前。“铮”地一声,第一个音从我指间跃出,随后,十分自然地,一个个音符倾泄而出。一时间,空荡的考场中回荡起了泠泠的琴音。我抬起头,望见了对面镜子中的自己,我不禁微笑了一下,一直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心头那抹阴暗的情绪也终于散去,雪山融化般的散去。摇指、颤音、泛音……我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跃飞舞,编织出美妙的乐章。这一刻,只属于我,我是这里的主角。我的手仿佛已经不受我的大脑控制,只是这首曲谱与我的灵魂相遇而碰撞出的真情流露。

“叮咚”——最后一个音符渐渐远去,我站起身,再次向考官们鞠躬,然后转身离开了考场。一缕阳光冲破了乌云的桎梏,斜斜地透过窗玻璃,化为七彩的霓虹,柔柔地映在白墙上。我伸出手,任那束光在我掌心轻轻地晃动。它骄傲地展现冲破枷锁的喜悦,它是那么的绚丽,那么的夺人眼球,它是最耀眼的那道光。

那时的光阴化作了一圈圈年轮,镌刻在了我的人生之树上。年轮讲述的故事里,我成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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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动生命的故事初三作文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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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来之不易,在这大千世界里,让我们都来做生命的强者,别让命运主宰自己!小编收集了感动生命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感动生命的故事

清晨,我从睡梦中醒来。天亮了。我就再也睡不着了,于是走向了阳台。

天气很好,丝丝的微风吹过脸颊,很舒服;我抬头看着天空,蓝蓝的,很美,很美。今天是双休日,车来人往显得很少,喧闹的城市在这样的清晨,显得格外宁静。人生最惬意的时候,我想定在此时。新鲜的空气,凉丝丝的,荡涤着你沉睡了一夜的大脑。吸一口气,舒展舒展胳膊,守侯着太阳,等待与她亲切地打声招呼,告诉自己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心中突然洋溢着一阵感动:生命原来就这样开始每天的历程——平凡而又真实。

其实,我总是喜欢翘首阳台。不止是清新的早晨。

晴朗的夜晚,我喜欢在久读后走上阳台。扑面而来的带着丝丝潮湿的空气向我袭来,我会立即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美丽意境中走出来。轻轻地靠向阳台的护栏,冰冷冰冷的。仰望天空,或见月亮,总有“江畔何年初见月?江月何时初照人”的深沉感慨;或见灿烂的星辰,总有“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的无限遐想。那轻轻的风,划过脸颊,痒痒的,拂去了我一日的疲倦。人们都睡了,只有远处的酒家还闪烁着灯光。我也该睡了,在星辉斑斓的美丽的夜晚做一个彩虹般的梦。生命的每一天就这样划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平凡而真实。带着这个思索,我睡着了。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痛苦或幸福不过是明年的泥土。在这样一个怡人的秋天,你一定也拥有像我一样感动——生命就是这样平凡而真实。

第二篇:感动生命的故事

感动生命的故事时不时地在我们面前上演,然而每个人对感动生命的故事都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就像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的。

小时候的我对什么都不懂,只是做着什么开心就好,好玩就好。当我渐渐长大,也当我看着躺在病榻上的人,当我再一次看到亲人离我的时候,我幡然醒悟。感动生命的故事太多太多,然而亲情给我们的感动是任何事都超越不了的,就像外婆对我的爱。

到现在仍然清晰记得,在得知外婆去世的那天,我的所有不寻常的反应。我放下手中的其他事,急忙的赶回家。列车行驶在开往家的方向,仿佛这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如此孤单,如此难过。迷迷糊糊的我还不相信这是真实的,可是现实却不住的提醒我这是真的。

1个多小时的火车,我却感觉像是坐了一辈子。当然我赶到家时,看着外婆很简单的灵堂,泪如雨下。我静静的站在那里,心里早就被外婆给我的记忆填满,身边的安慰,身边的一切的一切在此刻都与我无关。

我明白那一刻,我想明白了最感动我的故事不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迹,而是外婆点点滴滴最普通最平凡的关心和照顾。思绪仿佛又回到我们温馨的生活。

还记得在寒冷的冬天,本来就体弱多病的你还是会起床看看我们的被子盖得好不好。动作是那么小心翼翼,还帮我们关好窗户。要不是我睡得比较晚,又怎会察觉你们的体贴与关怀。小小的我们在什么都不懂,很多人都觉得烦的年龄,是你依然陪着我们,不舍不弃。虽然自己过得很清贫,也要把好吃的留着我们放假过来吃。太多太多的关怀,一两句又怎能表达我的感激和幸运呢?

时至今日,外婆离开我们已经快一年半了,身处异乡的对你的思念愈加沉重。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依旧如此清晰。仿佛我现在就身处其中,看着那里的一花一草一木,只是当我学会感动要开始准备为你做点什么的时候,你却静静的走了。每每想到这里,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含泪水?在梦里的我还是会时常回到这里,站在门外,我依旧可以看到你和我们的生活点滴,仿佛那段日子漫长的过了半个世纪。

也是对外婆你有了深深的思念的时候,我才更加懂得亲情是最感动人生命的故事。也是这份感动让我懂得生命的脆弱,让我更珍惜现在的人和事。谢谢外婆的亲情的故事让我懂得很多,明白许多。

第三篇:感动生命的故事

爱,让麻木的灵魂找到了归宿,我被感动了;苦难,让出轨的心受到了感动,我也被感动了。

羔羊跪乳,舞台虽古朴,但是却真诚;落红,虽枯萎了,但是却伟大,瘦小的生命虽然不健全,但自强。生命的奇迹,曾让我几次落泪;生命的价值让我真正地体会到了灵魂的伟大,命运的坎坷。

本以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奇迹,但是我错了,我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我知道自己的心被天真所封闭了,我无法去体会缺手缺脚人的生活,我无法去体会瞽者的痛苦。

曾经看见一个盲人就指手划脚,曾经看见一个柱杖人捂着嘴巴暗地里窃笑。我忽略了自己的存在,我现在才会认为自己的可恶。

生命,让我落泪,这不是什么而是感动。

海伦凯勒让我敬佩,我无法去体会一个聋哑而又瞽者人的世界,我曾比喻自己是她,我想我不会活到二十岁,我肯定受不了歧视,我肯定受不了病魔,我肯定会一次又一次的去自杀的!

鲁滨逊让我感动,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在孤苦伶仃的岛上度过那漫长的二十年。如果是我,我想自己早就被野狼吃了,如果是我,我想我会变成疯子,因为我真的受不了那样的日子,或许我有可能几天后会被饿死在岛上,我想我可能宁愿让食人族,让野人把我割着吃吧!

保尔让我感动,我无法想象病魔的几次大考验,他居然会安然地活下来,他居然会写书,写自己的故事,想变为作家,最后他实现了。如果是我,我只会落泪,只会哭泣!

生命,让我落泪,让我感动!

朋友!生命来之不易,在这大千世界里,让我们都来做生命的强者,别让命运主宰自己!

第四篇:感动生命的故事

这是一个风清云淡、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带着愉快的心情来到了院子里。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很安静,只有几棵树和草地上的小草懒懒地立在那儿。“算了,我一个人玩吧!”我自言自语地嘀咕着。

也就在此时,我的目光被她吸引住了。这是一只异常美丽的花蝴蝶。阳光下,她美丽的翅膀分外引人注目,一条条近乎完美的曲线下有几个小斑点。现在,她的翅膀一扇一扇的,犹如一只美丽的精灵,一会儿停在花瓣上,一会儿又舞动着翅膀飞起来。我被眼前的这一切陶醉了,准确地说,我是被这只普通的蝴蝶陶醉。她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似乎把我也带着舞起来了。不一会儿,我从恍惚中醒了过来。此刻,她停在一朵美丽的月季上,好像在采蜜。花儿衬着蝴蝶,多么美丽动人的画面啊!

四周安静极了,我不想打扰这宁静,但我被这只从未见过的花蝴蝶深深吸引了,从发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的视线就从未离开过她。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地向她靠近。“怦,怦,怦……”我能听见自己的有些加快的心跳声。我屏息凝神,紧张得有些呼吸困难。

我的手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的手指几乎颤抖起来。

“哈哈!哈!哈哈!抓住了!抓住了!”当我的手指触碰到了这个小小的生命,我欢呼雀跃起来,以至于声音都有点嘶哑了。我用我的食指和大拇指轻轻地捏着她的如薄纱似的翅膀,生怕把它捏破了、捏痛了,可我分明感到我的手指尖有一股力量在涌动。

以前也抓过不少蝴蝶,它们大多数是不挣扎的。可眼前的这只,无论我怎样捏着她,她都在用尽自己的力气努力挣脱。过了不久,她的翅膀不再扇动,显然已经累了,筋疲力尽了。我不忍心,手一松,我以为她死了,没想到她又扑腾起翅膀,在花丛中飞舞起来。

我的心为之一颤!一只小小的蝴蝶对生命竟然有如此强烈的渴望!在强大的力量面前,她的努力是那样的微不足道,可她不退缩,不放弃。多么顽强的生命啊!

阳光下,我怀着无比敬畏的心情望着她,同时,更为这小小的、却又无比顽强的、永不放弃的生命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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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汉初三杰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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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英雄无数,斗转星移,豪杰辈出。那些杰出的人物已被时间所湮没,但他们的精神化作我们民族的魂魄,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荀子的礼;他们有的成了一种符号,关羽、我们想到了忠义,秦皇汉武、我们想到了雄才大略,诸葛亮、我们想到了智谋超群;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是以一个群体出现的,往往这一类人是不太出名的,除非他们都以自己为个体创不世功勋,后世会用他们来寓意一个人有经天纬地之才,汉初三杰就是这样一群人。

有人说做官要学张良,我说学张良还做什么官,一个人要做官,必定想要有所作为,而不是野鹤云游,更何况要做到张良那样是要有很高的条件,勇、仁、智必不可少,博浪沙刺杀始皇帝,他的勇早已冠名天下,随后十年安居治学,更说明了他的智,中途遇到黄石公,他的仁不言而喻,也就是说,他的勇、智、仁闻名天下时,项羽还在吃奶,韩信还在娘胎、萧何茫茫然不知何为,刘邦还在为赊下的酒钱发愁。只是那时他没想过成为开国功臣,他也不想,他想的是,我们家五世相韩,我不能眼看着韩国的灭亡而不管不顾,无论家仇,还是国恨,我必灭秦。他做到了,本来他已绝望,是刘邦的出现点燃了他的希望,只是后来韩信的出现,他的心死了,汉朝已建立,他便学赤松子云游去了,他无所求,开始只求推翻秦朝,重建韩国,后来看到韩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便死心了,他一生光遇到战争强人了,小时候亲见自己的父亲被王翦,蒙恬杀害,后来辅佐韩王遇到项羽,再后来…他还是帝师,这个帝就是刘邦,他自己说他的学问只有高祖能够学会。刘邦也十分尊敬他,高祖在叫其他人时,会直呼其名,甚至会骂骂咧咧,唯独对他以“子房”相称,“运筹策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遂成谋圣。

做官还是要学学萧何的,既要学他伴君如伴虎时所运用的策略,也要学习他治国安邦的智慧,不学经邦济世之技,不足以担当大任,不学会圆滑变通,不足以在任长久,以至于才能无法施展,可以说萧何的一人是非常完美的,只是和氏璧上有一点瑕疵,这个瑕疵不是他自污其身以求自保,在未央宫帮助吕后铲除韩信,就是这种出卖朋友以保其位是为人所不耻的,当然瑕不掩瑜,他依然是做官的典范。

韩信多半是不提倡学习的,谁都不会喜欢整天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的人。据记载他被贬为淮阴侯后,一次去上朝,按汉朝的百官次序,诸王在最前面,后面是列侯,最后是官员,估计是心情不好,说出不愿与周勃、灌婴为伍的话来,怪不得在他被贬到被杀无人为他求情,而且还有人说赶快做了那个狂妄的小子,与同事的关系相处不好,要是此时彭越,英布在最前面站着,大概会说“吆,这不是战无不胜的韩大元帅吗?你怎么站在哪个地方,来来。我俩为你腾出一个位子”。

张良原来不姓张的,他姓韩,为了躲避追捕改姓了张,五百年前和韩信是一家也未可知,以张良的仁义以及远见卓识,为什么不提醒这位同家,想必还是会在不经意间点一下的,只是那时韩信正炙手可热,不会去细细品味的,后来张良心归自然,不问朝中事物,当初,评选第一功臣时,大家一致推选他,刘邦也授予他在富饶的齐地任选三万户作为他的食邑的权利,但是只想云游天下的他一一谢绝了。大概萧何和曹参是无心去争夺那第一功臣,但是他们代表的不仅仅是两个人,而是两个集团,一个文官集团、一个武将集团,最后两个好友最后闹得不欢而散,还是刘邦有办法,萧何封第一侯,曹参食邑第一,这下解决了,不得不说刘邦太厉害了,只是食邑第一,不过才一万二,还不到要给张良食邑的一半,更何况还不是齐国的富饶之地,其实在刘邦心中第一早已有了人选,只不过是一场加大皇权的消耗运动而已。

三人身上都有其精华之处,张良的智勇双全、谋略过人,萧何的左右开弓,安邦定国,都值得我们去学习,韩信,他的才能我们就不要去学了,那毕竟是个人的天才,他的知恩图报,忍受胯下之辱,是十分提倡的。

希望三位在九泉之下能通力合作,打败历朝历代的良将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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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优秀作文选登:短信故事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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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是个厚道人。

老王在单位里工资不高,家里也就比较节俭。可着年头,谁还能没个手机?于是老王和老伴商量着买了台手机。

这天下午,是老王买手机的第二天。老王和同事们坐在办公室里。

“铃——铃——”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这是老王收到的第一条短。可又是谁发的呢?还没有多少人知道老王添了手机啊!老王感到疑惑,颤颤悠悠的摸出了裤袋里的那只新手机。

同事们好奇的围上来。

“老王,你啥时候买难得手机啊?真挺漂亮的!”

“老王,谁发的短信啊?快打开看看!”

老王笑着应了声。“哦!是xx家电公司的调查问卷,让填好把答案发回去,能抽奖。”

“老王,这可不能信,这种事情,百分之百都是骗人的。发个短信费时费力,完了还扣你几块钱的信息费,吃力不讨好!”一位女同事善意地提醒。

“是啊,我就被骗过好几次!”另一位同事接嘴道。

“没事,我看这个挺正派,不像骗人的。要是真被骗了,就当花钱交学费了!”老王不知道现在的人是被骗了太多了,还是怎么的,但他觉的人总不见得都那么坏啊!

同事们在一片唏嘘中散去。

后来老王仔仔细细地答了那份问卷,然后又把答案发了出去。

过了几天,老王又收到一条短信,说是次的问卷调查老王中了头等奖,奖品是台高级微波炉,让老王寄去150块钱,说是邮资。

这可把老王给乐坏了。可同事们都只是不屑地斜了他几眼,有的还在背后议论,“我还中过500万哩!”,“摆明了是骗钱的,相信的人是笨蛋!”

老王装作没听见,回家和老伴商量了一下,寄去150块钱。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动静。老王成了同事们茶前饭后的谈资。

两个月过去了,还没动静。好事者当面问老王:“老王,你的微波炉啥时候到啊?”老王笑笑说:“快了!快了!”

三个月过去了,老王和他的微波炉已逐渐被人们淡忘。

而就在这时的某一天,邮递员送来了一只大箱子,说是请王xx先生签收。老王打开箱子,是台特漂亮的微波炉。

这下,老王乐得合不拢嘴。

而同事们可就傻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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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作文朋友的故事大全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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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当昨天就像还在幼儿园里度过时,今天,我就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许多帮助我或者养育我的人。他们既有严厉的爸爸,也有和蔼可亲的妈妈,还有爱足球的哥哥。而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位朋友

我的这一个朋友和我一样大,在实验小学读书。他一般穿运动服,他穿上运动服后,看着他很瘦,他比我高一点。我在跟他玩的时候发现他头发是长的,头看着像一个倒过来的西瓜,眼睛炯炯有神,两个宝石般的眼珠在眼睛里,眉毛也平平地在眼睛上面,他的鼻子像一座缩小的山一样,鼻子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他正在做作业,我走进去,他就赶快下来,然后他问他妈妈:“我可以跟周轩出去玩一会儿吗?”他妈妈同意了,他就跑出来,然后又跑回去。他在干什么呢?原来,他忘记骑自行车了。我看见他跑进去,我想起我也没有骑自行车,也跑进去。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个一起出来,都骑上自行车,他提议:“我们两个比赛吧!”我爽快地答应了。我们开始比赛了,我们都骑得很快,在一个拐弯处,我拐弯的幅度太大,就来了一个“闪电飘移”倒在地上,他看见了,就赶快走过来,把我扶起来,然后把我送到他家,给我包扎伤口,他还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们以后要互相帮助。”我听了,点了点头,从此,我们成为了好兄弟。

这就是我的朋友——邹亚龙,他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困难中能抓住的稻草。这几天,我们还想成结拜兄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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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光阴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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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多久没见到那只葫芦瓢子了呢?

似乎我们这代人的童年里,都有那样一只葫芦瓢子,它无时无刻不被用着,可又常常被忽略,被遗忘,继而孤单地浮在大水缸的水面上。

现在我们怎样喝水呢?一壶,一杯,一倒,即成。若没有了,用电便能快速地烧制一壶,只需按下开关。可在我幼年时,尤其恰逢没有热水时,喝到一杯水可不是那么快捷方便的了。

奶奶先用那只年纪比我还大的葫芦瓢子,一瓢一瓢地向一只穿心壶里舀水,银白色的光泽在阳光下异常闪耀。舀完了,随手一扔,那瓢就又兀自浮在水上了。我拿起来看,多年的使用早已让它的外壳光滑细腻,白色的瓢身刚舀过水,好似一块莹白的玉,这“玉”上还刻着细细的纹路,那是岁月抚摸过的痕迹。

奶奶将事先准备好的柴火垛起,一把火,“嗖”的一下,火苗就开始跳跃,那只穿心壶便隔着石板开始加热,中间还伴有“噼噼啪啪”的火苗炸开声,红红的火光应着我喜悦的小脸,也映着我身后那方矮矮的土墙。

不久,水就烧开了,因受蒸汽推动,橡皮塞开始在壶顶左右摇摆,短而尖的壶嘴也开始“呜呜”唱起了歌。烧开水多么有趣啊!最后,把壶中的水倒入暖瓶里,热乎乎的水才能喝到。在电热水壶还未被发明的那时,葫芦瓢子和穿心壶是人们喝热水必不可少的工具。“一瓢饮”也许是我和古人最有趣的相同之事了吧!

每当旅行时,总能在一些景点看到卖葫芦制品的商人,那些葫芦被装饰的油光发亮,古朴幽雅,整齐地排列在一起,等着人们购买。可我总认为它们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童年时期舀水的葫芦瓢子,那只水瓢,承载了浓浓的乡村气息,朴实亲切,全然没有当作纪念品的冷漠与木讷。更重要的是,它有岁月授予的独特勋章——裂痕,这总能让我回想起过去珍藏的那段光阴故事

我的记忆就像那瓢子里的清水,永远清明澄澈,凉人肺腑。而瓢子里也自有天地,不是一勺就能说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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