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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新闻(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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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素材:新闻的终点就是文学的起点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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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不断挖掘新闻背后的真实,或许是一个文学写作者能够不辜负时代的方式。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周克华在重庆被击毙那天,作家邱华栋在新浪发了一条微博:“周克华被击毙了,可他为什么这么仇恨社会?……他这么干,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新闻结束的地方,是文学出发的地方。”

在世界文学史上,有不少经典作品最初的灵感来自新闻报道。福楼拜的小说就是来源于一则关于一个小镇上少妇的挥霍、出轨和自杀的简短新闻。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的原型在新闻里满足了读者对财富、自杀等狗血情节的兴趣,福楼拜在小说中则是在追问关于欲望、享乐、欺骗、背叛、忏悔等更多有关社会和人自身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像新闻报道的故事一样容易解决,而是包含无数的矛盾、不解、缺漏……文学的意义,恰恰在于它触及了深渊般的真实--那个创伤的核心。

现实社会中,新闻关心的只是恶魔的行为和事件,而文学关心的是恶魔的心理、环境、成长……相对于新闻的刻意简要,文学彰显故事的繁复与错裂。原来新闻中的单一情节在文学中必然引向更纠缠的人际网络。这些形色各异的纷杂线索和层次比起表面的“事实”更具“真实”。也可以说,“真实”不是新闻所呈现的现象,而是现象之下无法被简单事实及其逻辑所容纳的无底深渊。

而作为问题的文学,正是站在悬崖上,注视着那些悬浮或撒落在深渊里的生活碎片。

当前的时代,层出不穷的是对于震撼性事件的报道。但新闻报道往往浅尝辄止,甚或欲言又止。前几天在微博里看到有关哈根斯塑化人体标本展的消息时,我问了一个和邱华栋十分相似的问题:有谁会来写这个题材吗?莫言、余华,还是阎连科?

素材运用:新闻的终点就是文学的起点

不断挖掘那个新闻背后的真实,或许是一个文学写作者能够不辜负时代的方式。遗憾的是,这样的文学作品已经缺席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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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壮族三月三习俗

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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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歌圩期间,青年男女便穿上节日的盛装,云集山头旷野或竹林草坡即兴对唱,相互盘答,歌声此起彼伏。在歌墟中,勤劳智慧的壮族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山歌,使这一传统的民族节日充满了迷人的音韵。

1、包五色糯米板

节前家家准备五色糯米板和彩蛋。人们采来红兰草、黄饭花、枫叶、紫蕃藤、用这些植物的汁浸泡糯米,做成红、黄、黑、紫、白五色糯饭。相传,这种食品是深得仙女们的赞

赏后流传下来的;也有人说是祭祀歌仙刘三姐的。吃了这种饭,人丁兴旺,身体健壮。彩蛋则是歌圩中男女青年用以交际传达情感的物品。

壮家人喜爱五色饭,把它作为幸福吉祥的象征。除了农历三月初三外,社日、中元节,甚至过年等,也有人做五色糯米饭吃。在孩子满月、新居落成等喜庆日子里,也要蒸煮五色饭分送左邻右舍。壮人也爱枫叶,认为枫叶能“除邪驱鬼”,给人带来吉利和平安。所以,农历三月三做五色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口都插上一枝精心挑选的枫叶。甚至做五色饭的染料渣,也要撒在房屋外围的墙脚下,以求驱邪保平安

2、抢花炮

在农历三月三以及秋收之后,广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会自发组织抢花炮运动。男女老少都会穿上节日盛装,天刚亮就争先恐后地奔向活动场所,抢得花炮的人被认为来年最有福气,也最受姑娘青睐。

参与抢花炮的每支队有8人,队员通过突破、挡人、变向、快冲等方式冲进对方炮台,将花炮放入算得分。规则类似于西方的橄榄球运动,故被称为“东方橄榄球”。传统的“花炮”是一个铁制圆环,直径约5厘米,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比赛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不限人数,也不分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

3、绣球传情

歌圩的绣球是姑娘们在节前赶制的工艺品,制作工艺都很精巧,个个都是丝织工艺品:十二花瓣连结成一个圆球形,每一片花瓣代表着一年中的某个月份,上面绣有当月的花卉。有些绣球做成方形、多角形等。绣球内装豆粟或棉籽。球上连着一条绸带,下坠丝穗和装饰的珠子,象征着纯洁的爱情。

传说靖西县旧州古镇,贫穷人家的儿子阿弟爱上了邻村的姑娘阿秀。阿秀在一次赶圩时,被镇上一个恶少看上了,要娶阿秀为妻,阿秀以死相胁,誓死不从。恶少贿赂官府,将阿弟判了死刑并关进地牢,等待秋后问斩。阿秀哭瞎了双眼后,开始为阿弟缝制绣球。针扎破了手,血流在了绣球上。经过九九八十一天,绣球做好了。

阿秀用变卖了手饰的钱和家中的积蓄,买通了狱卒,见到了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的阿弟,阿秀从身上取出绣球戴在了阿弟的脖子上。这时,奇迹出现了,只见灵光一闪,阿秀、阿弟和家人便不见,等醒来时,已躺在远离恶魔的一处美丽富饶的山脚下。后来,阿秀和阿弟结婚了,生了一儿一女,靠着自已勤劳的双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就是绣球的由来。

4、打扁担

打扁担是传统的自娱自乐活动,每一个壮家人都是打着堂的演员,妇女的动作轻巧优美,男子的动作刚劲有力,自娱自乐的“打着堂”,寄托着壮族人民祈望丰收的愿望。

打扁担的舞蹈形式有双人舞、四人穿花、多人穿花等各种套式。舞者多为双数。表演者手拿扁担,围在长凳或舂米槽旁,有节奏地时而敲打板凳,时而互相撞击扁担。扁担在手中运用自如,或正面、或反面、或侧面敲打,发出的声音或脆、或沉,声声相异,形成节奏明快、起伏有致的韵律。在扁担不断相击中,表演者不停地穿花转动,更使人眼花缭乱。技巧娴熟的各种动作,在声声扁担撞击声中轻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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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月五日学雷锋的小学生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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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意浓浓的阳光三月,三月五日即将到来。而每年的三月五日,是我们向雷锋学习的日子。从1963年3月5日到至今的3月5日,已经有47个年头了!

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犹如一颗明亮的星星,为亿万人景仰,亿万人所熟知。他已成为了一种不朽的象征——象征着我们民族的勤劳、简朴、关心他人,克已奉公的优良传统,同时他也是一种永恒的启示——启示着我们青少年奋发向上,不懈努力。为实现人类美好理想而奉献出的一份力量。

大家都知道雷锋叔叔做好事不是一件两件的,有句话说得好“雷锋出差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是啊!雷锋做的好事太多了;而且还从来不留姓名。

当今的社会,人们都冷漠得可怕,越来越淡忘了雷锋精神,就像佛山小悦悦被车撞倒,并遭遇惨压,7分钟内18人漠然走过,竟无一人出手相救,最后是个“拾荒者”陈阿姨抱起,送到了医院,在8天抢救中,无法挽回她那幼小的生命,永远离开了人间……而我们小学生就更应从小学习雷锋,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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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正月冻死牛,二月冻死马,三月冻死种田家”——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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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的冬季风,每年十月底至十一月初开始影响我们东南沿海地区,次年三月份左右便逐渐退出本区。本地区二月中下旬开始气温逐渐上升,旬平均气温可达12℃以上,可谓大地回春了。但是有的年份冬季风异常,这时还有势力强大的冬季风南下,使我们东南沿海地区在极地大陆气团的控制下,产生较大幅度的降温,甚至在三月份却有可能产生霜冻,形成倒春寒。这时的天气可能晴冷干燥,白天红日当空,气温较高,可是夜间散热快,气温急剧下降;也可能这时极地大陆气团与热带海洋气团旗鼓相当相持不下,形成准静止锋,产生低温阴雨天气。这时正值春耕播种季节,遇到这情况往往造成烂种烂秧,严重影响春耕生产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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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作文:三月的风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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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号角已响起,沐浴着和煦春的我们,是否还记得那样一个身影?他只是一滴水,却滋润了土地;他只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却温暖着人们的心田;他只是一粒粮食,却哺育了有用的生命;他只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却撑起了精神文明的脊梁,他就是——雷锋。

雷锋,家境贫寒,身高不过一米五四。父母兄弟姐妹都在黑暗社会的残酷剥削压迫下失去了生命。幼小的他,也曾因为砍柴而受伤。那时的他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为劳苦大众谋福利,让人们过上好日子。后来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多次提出入党申请,尽管多次被党组织拒之门外,但他并不气馁,因为他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于是他努力着、奋斗着!

正是这一个矮小的背影却给人民带来无限的温暖。他曾说“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他说到做到。他曾为战友缝补衣服,省下自己的每一份钱,捐赠给那些山区的困难儿童……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却汇成了一条爱心的洪流,抚慰着人们的心灵。

三月的春风轻轻吹拂着我的脸庞,带来温馨暖意,也给我带来了一阵微凉。当今社会下,科技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了,可文明素质却慢慢变差。“范跑跑事件”,“小伊伊事件”,“小月月事件”等事情的发生,让人们心寒。如今的我们不会像当初那样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们立刻便伸出援手,而是选择视而不见。当我们问起他们理由时,他们反而理所当然的说:“谁知道帮了他们会不会被他坑一把。这个社会可不是那么简单。”

三月的春风抚弄着我的发梢,除了带来丝丝的困惑,也给我带来了一阵心寒。在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下,身为青少年的我们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一卓越的条件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而是选择用其来上QQ,看八卦,聊娱乐。而当我问起身边的同学,知道3月5日是什么日子吗?他们只是略带疑惑的摇摇头或是一脸兴奋地问难道是某某明星和某某明星结婚了?这样的表现令人感到心寒。而现在的学雷锋活动,好像只是为了做做样子。在班级上讲讲,走走过场,象征性地捡几张纸片。

三月的春风虽然不像冬天的风般凛冽激昂,虽然不如夏日的凉风般宜人,却让我们获得新一轮的生命与感悟。她轻轻地爱抚着我们,就像是温柔的母亲,唤醒我们陈旧的回忆。她告诉我们,要学会付出,学会给予,学会奉献。当你在大街上遇到需要帮助的人的时候,是否有听到她在你耳边的呢喃?当你在为山区捐献的时候,是否感受到她在你脸颊上的亲吻?

三月的春风仍在吹着,在令人沉思的同时也唤醒了我们的记忆。令我想起毛主席在白色宣纸上大笔一挥写下了——向雷锋同志学习!

[作文:三月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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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月三习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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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的重要节日,

也是当地汉、瑶、苗等民族的重要节日。

上巳节:三月三是一个纪念黄帝的节日。相传三月三是黄帝的诞辰,中国自古有“二月二,龙抬头;三月三,生轩辕”的说法。

女儿节:上巳也称为女儿节。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端阳”条下亦云:“呼是日为女儿节。”

汉族:吃地(荠)菜煮鸡蛋,祭祀、男女相会、河畔嬉戏、插柳赏花等。民间还有流杯、流卵、流枣、乞子和戴柳圈、探春、踏青、吃清精饭及开歌会等活动。主要流行在台湾、福建等地。 在汉族的生活中,三月三的印记不是很明显,很多人可能已经忽略了这个曾经隆重过的节日,但西南少数民族仍然保持了三月三这一节日风俗。

黎族:称之为“孚念孚”,为预祝“山兰”(山地旱谷)和打猎丰收的节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们称之为“谈爱日”。

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农历三月初三为隆重。吃五色糯米饭,赶歌圩,搭歌棚。祭祖、扫墓、对歌、碰蛋、抛绣球,谈情说爱。

侗族:吃黄糯米饭,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踩堂等,亦称“花炮节”。

瑶族:称为“干巴节”,是集体渔猎的节日,并将捕获的野物鱼类按户分配,共享收获的欢乐。然后云集于广场,唱歌跳舞,欢度佳节。

畲族:吃乌米饭。祭祀祖先、集会对歌。篝火会、赶舞场,火把舞、灵刀舞、竹竿舞、龙灯舞、狮子舞、鱼灯舞。还有问凳、操石磉、腹顶棍、操杠、赶野猪等民间竞技。

土家族:情人节。这一天,土家族的阿哥阿妹聚在一起,以山歌为媒,以踩脚定亲。

布依族:祭地蚕,杀猪祭社神、山神,各寨三四天内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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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月桃花香抒情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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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的上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阳高泉森林公园去游玩,去感受春的气息。

我们漫步在公园的小路上,耳畔不时传来小鸟啾啾的啼鸣,婉转悠扬;路边的垂柳不停地向我们招手,兴高采烈地欢迎我们的到来;那一簇簇花儿或鲜艳的红,或淡雅的粉,或清新的蓝,或无暇的白……个个在那争奇斗艳,为春天增添一份独有的烂漫;还有那翠绿的林木,一棵棵、一树树,尽情地舒展着修长挺拔的四肢,向着春天吹奏它的生命之歌。它们都把一冬天蕴藏的力量尽情地释放出来了。让人不禁感受到了“万紫千红满目春”。

我放眼一望,哇,好大的一片桃花园呀!一棵棵枝叶茂密的桃树开满了粉红的花,就如同一片片落在地上的云锦。刚长成的花朵,颜色没有那么浓,她们着一身淡粉,给人一种淡雅清新的质朴之感。那些正在迎风吐艳的花朵呢,她们一脸的浓妆艳抹,一身的魅力成熟,极具楚天独有的丰姿。你瞧,辛勤的小蜜蜂也被她们的风韵感染了,它们不停地舞动着双翼,“嗡嗡——嗡嗡——”,贪婪地吮吸着花粉,动与静的结合,演绎了一曲生机勃勃的春之声。伸手摘下一束桃花,美美地嗅一嗅,那神奇的花香,那蕴含着春的气息的花香,让你情不自禁地陶醉在春天的芬香里。

踏一路春风,挟一缕花香,我不时回眸那满园的春色,情不自禁地吟诵起来:

梦桃花

三月春来桃花俏,

绽色帘外庭前娇。

乱红如雨扑窗纱,

瑶台梦里晓莺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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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壮族三月三习俗的作文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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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状语交“窝埠坡”、“双龙洞”。

壮族人民每到“三月三”时,方圆数千里的男女青年,都开开心心地穿上盛装来参加,少则几百人,多多则数千人或上万人。顿时,人山人海,歌声响亮,成了歌的世界。搭彩棚、摆歌台、抛彩球、则佳偶,别有风趣。

在歌圩上,各村屯的男女青年,各自三五成群,寻找别村的青年,集体对唱歌。通常由男青年主动先唱“游览歌,”观察物色对手;遇有比较合适的对象,便唱“见面歌”和“邀请歌”;得到女方的答应;彼此互相了解之后,便唱“爱慕歌”“交情歌”;分别时则唱“送别歌”,歌词即编即唱,比喻贴切,亲切感人。男女青年经过对歌接触之后,建立了一定的感情,相约下一次歌圩再会。

在歌圩上还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的彩蛋碰姑娘手中的彩蛋;姑娘如果不愿意就把蛋握住不让碰,如果有急就让小伙子碰。蛋碰裂后两人共吃彩蛋,这就播下了爱情的种子。

此外,还有抢花炮、演壮戏、耍杂技、舞彩龙、无彩凤、武术表演、唱桂剧等,整个山乡沉浸在节目的气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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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阳春三月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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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你好!

某一天的深夜,

雨淅淅沥沥下着,

清晨,山坳处是白茫茫的一片。

那是雾呀,

三月的早春晨雾。

她挡住了我的视线,

挡住了我回家的方向,

留恋在山里。

朦朦胧胧的细雨打湿我小小的身子。

是春雨的味道,是山间的味道。

三月的雨,

正如我笔下的诗,

轻轻的揉揉的。

三月的雾,

正如我心底的诗,

是朦胧的有灵魂的。

三月的时光,

正如我梦里的诗,

美好的诱惑的。

外面的世界开始姹紫嫣红。

那一刻,

杜鹃花开了,

木棉花也开了,

布谷鸟在歌唱,

蝴蝶在飞舞。

我听不到亦看不到。

正如被囚禁在笼中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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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月三放假通知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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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4月5日(星期天)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2.“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日期安排:4月20日(星期一)、21日(星期二)放假两天。

二、注意事项

1.各处室要在放假前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着手整改。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2.总务处(保安室)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学楼、职工宿舍楼的值班巡逻,如发生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值班领导汇报,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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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月古诗句集锦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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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天来了,万物从沉睡中苏醒,青草、树木开始抽出嫩芽。yuwenmi小编整理了三月诗句,欢迎欣赏与借鉴。

1. 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韩愈的《晚春》

2.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3.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唐·岑参《寄左省杜拾遗》

4. 《登池上楼》南朝宋谢灵运

5. 一夜好风吹,新花一万枝。

6.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

7.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唐·韦庄《台城》

8.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王维《相思》)

9.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张志和《渔歌子》)

10. 林花扫更落,径草踏还生

11. 咸阳二三月,宫柳黄金枝

12. 冬色爷爷送走了大地的严寒,春姑娘踏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人间。春天的景色十分美丽,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

13. 此是清明时节的景色描写。

14.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韦应物

15. 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

16.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17. 阳春二三月,草与水同色。晋乐府古辞《盂珠》

18.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

19. 林花扫更落,径草踏还生

20.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南朝宋谢灵运《登池上楼》

21.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僧志南的《绝句》

22. 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

23. 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苏轼

24. 双飞燕子几时回?夹岸桃花蘸水开。春雨断桥人不渡,小舟撑出柳阴来。——徐俯的《春日游湖上》

25.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26. 春天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季节,也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

27.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唐·杜荀鹤《春宫怨》

28. 春路雨添花,花动一山春色。行到小溪深处,有黄鹂千百。——秦观的《好事近·梦中作》

29.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30.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南朝宋谢灵运《登池上楼》

31. 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春望杜甫

32. 肃肃花絮晚,菲菲红素轻。日长雄鸟雀,春远独柴荆。——唐杜甫《春运》

33. 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

34. 芳林逢旅雁,候馆噪山鸦。

35.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白居易《忆江南》)

36. 让那些有情人在我的身上漫步

37. 浮云冉冉送春华,怯见春寒日欲斜。一夜雨声能几许,晓来落尽一城花。

38. 倾耳聆波澜,举目眺岖嵚描写三月春天的诗句 句描写三月春天的诗句 句。

39. 庭前时有东风入,杨柳千条尽向西。

40. 独怜幽草岸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唐·韦应物《滁州西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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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闻大求真:安全,从我做起_观后感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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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要我们 6 点观看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体训完后,我急忙的跑回家, 打开电视机准备看新闻大求真。

开始啦!今天的主题是:我健康,我安全,我 快乐!瞧!一诺出场了,他竟然 推 着 5 吨重的车子,真是太厉害了。接下来,主持人和小朋友们一起做了个实验。等下, 一诺将会拿着一块玻璃,由五个小朋友想办法将一诺推动。一开始,小朋友们不能把一 诺推动。但主持人梁田姐姐告诉了他们一个诀窍后,小朋友们马上就把一诺给打败了。

然后,主持人又告诉了我们,发生踩踏事件的时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之后,我们又看见了一个短片教会孩子们发生意外时如何保护自己。看到这里,我 不禁想起了我的经历。

那是一个明媚的中午,我等>我的妈妈给我做饭,等 了半个钟头,妈妈还是没有回 来,我实在是饿得不行了,决定自己学着做饭,没想到竟然那么糟糕:我首先打开煤气 罐阀门,打开排气扇,再把炉灶点着,待锅里的水干后,再倒入食用油,倒入油后,我 不知所措, 看到厨房起了好多烟时, 我赶紧把另一个排气扇打开, 忽然砰

的一声, 锅里起火了,慌里慌张的我打了一瓢水倒入锅里,兹、兹,火熄灭了,就在这时妈妈回 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没有责怪我,笑着对我说:傻孩子,油锅里起 火时,是不可以倒入水的,不然的话,油会四处乱溅,会引起火灾。

原来世间生活中一点不经意的小事处理不当就会演变成令人害怕的灾难,所以,我 们以后要学消防知识,保护好自己。新闻大求真观后感400 字(二)这是一个关于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节目。

节目一开始,吸引我们眼球的是一辆空无一人的大卡车徐徐前进,它怎么会动呢? 原来是大力士一诺哥哥在后面推动它,要知道,这可是一辆重达 5 吨重的大卡车呀。一 听说要和一诺哥哥比赛,许多同学们都认为不可能获胜,一诺哥哥太厉害啦。主持人从 报名的学生中挑选了 5 位同学,一开始一个一个的上去,结果一诺哥哥赢了,这个时候 大家产生的推力是 127 公斤。当主持人喊:“一、二、三!“5 位同学一起冲上去和一 诺哥哥比赛的时候,小朋友们赢了。这个时候大家的冲击力竟然有 627 公斤。

通过这个小游戏,让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紧急情况,大家都向一起冲的时候,那种 力量是特别巨大的,人越多,对人的危害也越大。

接着主持人又用红蓝两队对抗保护气球的方式,最后双手交叉保护气球的队员获 胜。让我知道了如果遇到这种紧急情况,我们应该双手交叉,胳膊肘朝外保护胸腔不被 挤压。下楼梯时,千万不能逆行,万一摔倒,要立即双手抱头,缩成一团,这样做的目 的主要是保护自己的头部和胸腔不受伤害。

接着,节目又讲了一个名叫鲁贝贝的小学生的奇遇记。分别遇到了车祸、吞口哨、 热油烫着脸、楼上摔下来,从鲁贝贝的奇遇记中,让我明白了生活当中处处都有危险, 要远离这些危险。

这个节目的好处在于, 主要通过游戏或者小学生的事例演练来向我们讲述生活当中 的危险,比较直观,更加形象、具体,用具体的数字向我们说明了危害到底有多大。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我健康、我安全、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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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新闻消息的写法技巧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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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消息小学生写作的形式之一,你知道小学生怎样写好新闻消息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学生新闻消息的写法技巧,欢迎阅读。

一、消息的特点

1、短小精练:消息要短小精练,这是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就小采写新闻来说,写好短消息,便于迅速及时的报道新闻事实,同时也锻炼小的采写能力;就读者阅读新闻来说,它便于阅读。

2、语言生动简洁:消息的语言只有生动、简洁,才能吸引读者

3、“倒金字塔”结构:消息的写作是将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写在新闻的最前面,按事实重要性程度和读者关注的程度先主后次的安排,内容越是重要的,读者越是感兴趣的,越要往前安排,然后依次递减。这在新闻写作中称为“倒金字塔”结构。

二、消息导语的几种写作方法

1、叙述式导语的写作:就是直截了当地用客观事实说话,通过摘要或概括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给人一个总的印象,以促其阅读全文。

2、描写式导语的写作:根据目击的情况,对新闻中所报道的主要事实,或者事实的某个有意义的侧面,作简练而有特色的描写,向读者提供一个形象,给人以生动具体的印象,这就是描写式导语的一般特点。一般用在开头部分,以吸引读者,增强新闻的感染力。

3、议论式导语的写作:往往采用夹叙夹议的方式,通过极有节制、极有分寸的评论,引出新闻事实。一般分为三种形式:评论式、引语式、设问句。

三、学会恰当运用新闻背景材料

背景材料在不少新闻中占据一定的位置,是新闻稿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交代背景应根据需要因稿而异,更要紧扣主题,还有交代背景时不宜太多,材料要写的生动活泼。

[小学生新闻消息的写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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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月桃花,为你盛开美文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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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杨柳依依,花草萋萋,谁在三月桃花盛开时,许下一生的誓言,从此天涯执手,相扶远去。芳香四溢的季节里,羞涩的告白灿烂着一世动人的情缘,桃花盛开,宛如相思,朵朵争艳,朵朵醉意浓,醉了辗转的倾慕,醉了难忘的邂逅。

一枝桃花,宛如天仙袖手,轻轻拂过,在我眼前,定格了前世今生的眷恋。一缕幽香,化作相思语,对你,诉不尽的言语,唯有挟来一抹嫣红,把缱绻的柔情缱,点缀的如雨般温柔,如风般缠绵。桃花争艳,万朵千朵总是春,春色满园总是艳,艳锁长亭芳菲尽,尽头回首是三月。

春风不解情人意,三月桃花寄,清风缓缓徐来,少年仍在,十里桃花开外,等你翩翩起舞,为他而来,惊艳的时光里,我不曾遗忘,那最美的一袭素衣,把桃花映衬,把三月缤纷,把春天装饰。少年回眸,许你婉约,一笑倾国,仿佛春意满城,只为你一人绽放,饱含季节沉淀下来的自然美,在你如粉的笑靥里,盛开永不凋零的桃花,可否,那朵桃花,只为我飘香,陶醉只是你我。

桃香飘逸,在充满温馨的苍穹里,盘旋着潇湘的情话,在写满相思的花笺上,积攒着月夜的牵挂。几行诗句,为三月穿上美丽的修饰,为你停留永恒的思念,不敢奢望,你能把三月读懂,把桃花情节看破,但至少,你不能把我忘却,倘若,思念被时光变得卑微,我愿,今生醉在争艳的桃花下,静静的把你眺望,岁月流失,你的容颜,在孤单的心里,依旧是桃花掩面,娇艳绝伦,清新脱俗的气质,和优雅的款款莲步,醉了日夜萦绕在心间的等待。

忍不住,翘首凝眸,把偎红倚翠的春看够,折断一枝桃花,剪下一段三月的时光,在红尘里,为你种植永恒的春天,不用害怕岁月的沧桑,染黄了绿叶,不必担心,季节的风霜吹落了花瓣。花谢时刻的留恋,纷飞时的叹息,都会在这里,慢慢的被淡忘。

你如蝶一般,起舞着长长的衣袖。体态万千,好似飞燕在世,楚楚动人。绾起的青丝,如雪的脸庞,在我的心湖激起一阵涟漪,忘不了,你的身影,忘不了,你的羞涩,更忘不了,你眉宇间残留的朱砂。

记忆里的三月,有你,变得清晰,明媚的花季,我曾一人徘徊在花瓣凋谢的路上,在绿叶中,沿着叶脉一样的痕迹,寻找三月的绚丽,只为了一次邂逅,你翩翩而来,不带尘世的风尘,也许,今生你就是我的追求,是我不变的伊人,红尘,有你相伴,我不会孤单,只愿,你能懂我,好像桃花和三月,离了谁,春天便不再这样明媚。

三月桃花,为你飘香,如斯红颜,只属于今生,唯愿多情依旧,唯你安好,四季如春。

三月桃花,为你陶醉,思念若闲,只回望前世,唯愿有缘有份,唯你安好,四季如春。

三月桃花,为你盛开,一段光阴,只属于你我,唯愿岁月静好,唯你安好,四季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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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闻写作基本方法

全文共 5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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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方法是一门应用科学,也是一种技巧。娴熟的写作技巧,能使文章流金溢彩,引人如胜,对突出与提高文章的价值很有作用。当然,它虽非一日之功能,但多读、多看、多写,也会熟能生巧、驾驭自如。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要想写出好的新闻作品,必须把握以下四点:画龙点睛的标题,轻重得当的布局,行云流水的思路,洗练生动的文笔。

l、千锤百炼标题

新闻标题之于文章,相当于眼睛之于人的脸庞。美不美,看脸嘴,神不神,看眼睛。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消息的标题,直接决定了编辑和读者的第一印象,印象的喜恶又决定了取舍的意愿。夸张一点说,在稿源充足的情况下,标题决定稿件的生死。通常说的“看书看个皮,看报看个题”,就是对此的精妙注解。标题成为了筛选信息的最好尺度,同时,还是一个记者最高文字水平的体现。

对尚未入门的初学者来说,好的标题,就是一块敲门砖。取了一个好的标题,可以说就成功了一半。

标题是什么?标题就是主题的凝炼,是主题的精练显现,是主题的文字浓缩。提练不出消息的主题,凝炼不出主题的标题,结果就只会是文不对题,就是牛头对马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标题,原则上应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鲜明。如《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见题就知文章内容要反映什么。第二,新颖。如《鲜花开在牛屎上》,人们都知“鲜花插在牛屎上”的含义,但此变一个字,就达到反其意而用之的效果。第三,扣题。如《抢救里根总统记》直接揭示文章内容。这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就是给人一个“一见钟情”的感觉,见到便有多看几眼或看个究竟的欲望。有的文章内容很好,但标题不好,就容易在编辑那里被见题生厌或引不起注意,弃之一旁。如果我们的通讯员发表的稿件,只要达到60%以上数目的标题不被改动,那拟制标题就算及格了,或者说不错了。

实题与虚题。标题有实题与虚题之分。实题是指标题是文章内容的实在浓缩,内容就是标题的展开。如《焦裕禄》、《总统》。虚题是指标题是内容的意境升华或比喻,内容不是标题的展开。如《鲜花》写的不是真实的鲜花开放在牛屎上,而是将人将成绩比喻成鲜花,牛屎暗示工作和生活环境。实题与虚题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看文章内容,需用什么样的形式表示更好一些。二者各有千秋。

正题与副题。文章都有其标题,但通讯在很多时候既有正题,又有副题。正题,通常揭示文章主题。副题,是正题的补充,常划定某个范围或作某种揭示。如《总统》就只有正题,因为这里的正题已说得相当明白,勿需副题来画蛇添足。如《鲜花》发表在《经济信息时报》上,编辑就按惯例加了个副题“—一记朱家场工商所的年轻人们”。这就限定了范围并予以揭示,这篇通讯写的是朱家场工商所的年轻人,既不是写花,也不是写哪一个人。一般来说。现在中篇人物通讯,多有副题,短通讯即小故事,通常不用副题。

2、别出心裁布局

写作的金科玉律三点式:凤头、熊肚(猪肚)、豹尾。 最精采的呈现在开头,最打眼的妆点在开头,最关键的浓缩在开头,最震撼的推出在开头。使人一见动心,欲罢不能。

最厚重的在中间,最充实的在中间,最丰满的在中间,最信服的在中间。容天纳地,精采纷呈;事实胜于雄辩。

最隽永的回味在收笔,最揪心的牵挂在收笔,最警醒的拷问在收笔,最振奋的激情在收笔。掩卷击节,拍案称绝。

通常而言,这三点式是所有作文的通则,但消息因其特殊体裁而略有不同,就动态消息来说,常常是重要的放在前边,越靠后就越是可有可无,甚至不要,也不影响读者对消息的知悉度。如果有人留心便不难发现,大型会议的报道,最后常常罗列非顶级的长串领导名录。当然,长消息与经验消息综合消息,就要认真布局,尤其“肚子”,要厚实与丰满,逻辑关系一定要相互关联与照应,不能顾此失彼,互不相干。布局上力戒平铺直叙,起伏迭宕方见奇。

开篇。对文章成败有较大关系,有的文章有专门的章节或段落。如引子或序言之类,有的则没有。不管有无,但开头都必需精彩、引人。清人李渔说过:“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开头写得好,就能“逼”着读下去。如枯燥干巴、乏味,则难以吊读者的胃口,引起他们的兴趣。《鲜花》是这样开头的:“鲜花插在牛屎上,历来是一个贬意语,然而‘鲜花绽开牛屎上’,却是一方父老的口碑。”为何反其意而成为口碑呢?欲知详情如何,那就请看下文分解,达到以俗变新,诱人下看的目的。

主体。这是文章的全部内容所在,背景、因果、经过、人和事、环境等,全在这里,这是文章全部价值的彰显之所,同样又是作者的匠心所在。可以说,文章的成功与否,系于主体。《鲜花》的四大部分“潇洒人生”、“服务上帝“、“拳拳爱心”和“造福一方”,都在主体部分。这四部分分别表现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表现他们的职业忠诚和服务市场经济的行为;表现他们对人民的一片赤诚和厚爱之心;表现他们汗水换来的山区经济的发展。通过四个方面刻画,使读者相信,这的的确确是一束鲜花,是值得人们口碑的。

结尾。是文章的结束部分,也是呼应开篇、呵成一体的重笔之处。结尾,往往以议论或抒情作为结束语,以达到昭示、震撼、警醒、呼唤、反省、回味之目的。形式有恬淡或浓郁、轻盈或凝重、隽永或豪迈、飘逸或苍劲等等不一而足。结尾,有的文章有尾声等章节,但篇幅不长的通常无此必要。《鲜花》以“奋进吧,年轻人!愿牛屎上的鲜花绽开得更加绚丽夺目”作为结束语,抒发了作者强烈的感情和厚望,与开篇呼应,浑然一体。

3、酣畅淋漓思路

清晰畅达,行云流水,迭宕起伏,圆润柔滑。力避脱节、冲突、重复、离心。

消息的思路,相当于人的血脉、经络。血脉与经络淤滞不畅,人必将元气耗失,萎靡不振,沉疴在身,病体奄奄。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何来美感,何以打人。思路决定成败。再好的新闻,思路搭铁短路,懵懂迷糊,不能辨其价值,或不能表现价值,价值也就无从谈起。独家新闻好写,不是独家新闻,就得拓开思路,另取角度,另寻视点,见人之所不见,写人之所不写,即古人说的,人人心中均有,个个笔下皆无。

如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这标题凝炼得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成为志愿军甚至是此后解放军的代名词。国内大量的战地记者写了数不清的战斗故事与战斗英雄,而魏巍另取角度,另寻视角,从三个普通的士兵身上提炼出了代表整个志愿军对祖国对朝鲜人民忠与爱和对侵略者恨与狠的本质精神。(牺牲战士嘴里的耳朵;炮兵要求改步兵;雪拌炒面的回答:怎么不苦,我们革命军队又不是怪物。)真实真情与独特的视角,成为永恒经典。

思路最显心力的是主体架构。主体结构的形式,通常有顺序式、倒序式、并列式、花朵式等几种。

4、栩栩如生文笔

妙笔生花,花团锦簇;妙笔生辉,辉映锦绣。妙笔的底线是真实,迭破真实的底线,妙笔就是杀人的刀,一是杀他人,二是杀自己。

消息的要害是鲜活灵动,是带着朝露的嫩绿,富有勃勃的生机。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多用平实口语,少堆砌华丽辞藻;多用短句,少写冗长繁语。用洗练生动的语言写出人物与事件的鲜活,切忌枯燥死寂。

娴熟的文笔,是驾驭文章的前提与条件。没有好文笔,写不出好文章,同样也不能写出生动形象的消息。通讯,不仅要娴熟的文笔,还需斐然的文采;文采,让文章容光焕发,使作品熠熠生辉。写作中,尽量避免学生腔与无病呻吟,学生作文的痕迹不可避免地在初学者的文章中显露。不要追求太时髦与太滥的书面语和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如法制类消息,只要是犯罪嫌疑人一落网,90%的都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耳朵生茧,听而翻胃。

动词是让句子富有生命力的关键,能使句子获得最大限度的流动感和跳跃感。美联社1974年修订的《编辑手册》中对记者的新闻写作提出了10个要求,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要牢记,一个句子中至少有一个实体动词,而这个动词应当是句子中最重要的词。”

(三)通讯写作的基本技巧

通讯写作最见功力的,是人物通讯。只有赋予人物思想与情感,让人物鲜活起来灵动起来,作品中的人物才能被读者认可与接受,才能感染与打动读者,才能完成作品的使命。

就我采写的人物通讯《鲜花开在牛屎上》,谈谈通讯写作的基本技巧。这篇通讯曾获全国工商好作品三等奖,也被贵大教授作为授课的范文讲评。

1、在矛盾冲突中展开故事情节,增强感染力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社会在矛盾作用下前进。写通讯,就要将人物与事件在整个社会生活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表现出来。背景是什么,矛盾焦点在哪里,情节发展如何,都必须考虑,依据如此诸多因素,造成一种强烈的矛盾对比的环境氛围,掀起情节发展的波峰浪谷,张驰有度,轻重有节,提起一个又一个悬念。常言讲的“文章似山不喜平”就是这个道理。为突出矛盾、突出情节的起伏,就必须戒除平铺直叙,面面俱到,应对素材有所取舍,当繁则繁,当简则简,有的要浓墨重彩,有的只一笔带过,以轻衬重,以次托主。《鲜花》首先介绍了环境的跟苦,而这些文化素质都较高的年轻人们是一种什么心态呢?面对起伏不定的市场效益,他们又是怎样作为的呢?一个个悬念都在迭宕起伏的情节中,在矛盾的变化中消失了。这样,文章的感染力也就得到增强。

2、利用典型事例烘托,增强说服力

典型事例,最具说服力。离开典型事例,就显苍白,也就没有通讯。典型是在特定的背景下,特定的环境中产生出来的特定典型人物与典型事例。较之普通不同的独有“个别”,是一篇作品产生的成因。只有写好了典型,文章才有说服力。《鲜花》在特定环境中,写了四件典型事例,并辅之以若干小事。“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通过典型事例,就由衷说服了读者。

3、让人物充分活动,增强生命力

人物,是通讯的核心,没有人也同样不存在通讯,尤其是人物通讯。为此,必须调动一切因素,刻画好人物,肖像刻画、语言刻画、心理刻画、行为刻画,立体综合表现,着力把握好对主要人物的刻画,让其用音容笑貌、喜怒哀乐、行为举止表现出一个血肉丰满的活人来。《鲜花》在心理刻画方面。其中有这样一段:“四头牛价值13000元,牛贩要求必须由工商担保,而且要在五天内给钱。长沙人有身份证和介绍信,身份真实,诈是不会的,只是等他们回去再寄钱来,至少也要半月。江所长面对—边恳求的眼光,一边慷慨的配合„„”他到底会怎么样?这个中风险如何?这诈与不诈怎样界定?这五天期限又如何实现?究竟应采用何种妙策?只有让人物充分地立体活动了,文章和主人公的生命力才能得以表现。

4、使用描写、议论和抒情等手法,增强表现力

在通讯中,描写是大量的人物描写、景物描写、场景描写,这不赘述。议论和抒情,也显得非常重要,在关键时候加以运用,往往起到升华主题与主人公思想境界的作用。有人曾这样说:“议论之于文章,犹如翅膀之于鸟。鸟无翅膀不能凌空,文无议论,境界难以升华”。可见,议论在通讯中的重要,但切切不能多用甚至滥用议论。议论与抒情,可以是文中人物,也可以是作者。先讲文中人物议论。如《鲜花》“农科院一位同志握着两人的手感慨地说:小同志啊,我活了这么大,是你们让我真正当了一回上帝!”这抒情式的议论,就将“服务上帝的思想境界升华了。再讲作者议论。如《鲜花》“潇洒吗,凭你说”。短短六个字,就将年轻人乐于艰苦创造辉煌的潇洒人生,予以了充分肯定和热情赞美。

5、关于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在文章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有时起到了类似人身关节的作用。用得好,会使文章增色;反之会使文章辞不达意,甚至相反。标点符号,在文学作品中显得非常重要,在通讯中也很重要,它不仅起标点段句的作用,还能起到调节文章节奏、变换句式、阅读韵律、强调感情的作用。也许有的人现在还不能理解,或许觉得荒唐,一旦你写多了,个中奥妙自会明白。如《鲜花》“场内两棵三人合抱的古樟树,神树。病牛进场,好了;萎牛进场,雄了。树不死,场就不散”。用了这些标点。文句变短了,口语化了。节奏感强、明快。但若变成:“场内两棵三人合抱的古樟树,仿佛神树一般,病牛进场变好了,萎牛进场变雄了。只要树不死,场就不会散”。这样,字多了,句子也变长了,也不口语化了,明快的节奏感也随之逝去。

(四)重心与中心

对初学者而言,一定要知道消息的重心与中心两个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概念。重心,是作者的功夫着力点;中心,是作者的思想展示点。

1、重心是标题与导语

新闻界有一个共识:编辑最见功力的是标题制作;记者最见功力的写好导语。

投稿时,新闻标题与导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编辑的取舍。报纸新闻的好坏,也同样直接决定了读者的取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教授曼彻尔说:我写新闻,有一半甚至更多的时间用

于琢磨导语。

2、中心是主题与事实

主题从事实中凝炼升华,事实支撑与丰富着主题。主题是新闻事实所体现出的中心思想与基本观点,是作者通过客观事实所要表现的主观意图,是写作过程须臾不可偏离的中心。正如唐代杜牧所说:“凡文以意为主。”亦即要表达的思想意识和由此呈现的事实本象。

(五)新闻写作的十大规则

1、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2、时效是消息的气色;越新鲜,气色越出采。

3、标题至少出现一个动词,最好无形容词。

4、独家新闻标题用基本事实,多家新闻突出角度。

5、用最好、最简短的语言写成导语。

6、消息中杜绝主观议论。

7、将专业术语变为大众语言,如不能,则尽可能放弃。

8、先起标题后写文,增强文章逻辑性。

9、多用动宾词组,少用偏正词组。多用祈使句,少用叙述性语句。

10、消息以细节数量取胜,不追求细节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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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月妇女节作文8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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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快到,我决定给妈妈庆祝节日,我一定选一件特殊的礼物送给妈妈,妈妈对我实在是付出太多,我一定要妈妈节日快乐。

因为妈妈放在钥匙链上的钥匙总是丢,所以我编一结结实实的钥匙链。它是蓝黄一体的,每层都形成一个“口”字。

三八节这天,我把编好的钥匙链从书包里拿出来,找一个精致的盒子装进去。我心想:把这个钥匙链放哪呢?对!我双手捧着盒子一步三回头,生怕妈妈忽然回到家;我迅速跑到卧室,立刻把它放到枕头边。我如果写完作业,妈妈会更高兴的。于是,我马上就去写作业。

写完作业后,我又与爸爸做好饭。这时候,就万事具备。我耐心地等待妈妈的到来。

直到八点多钟,我才听到妈妈那轻轻的脚步声。我高兴极。但是妈妈好像很累,用手擦去脸上的汗水,用她那疲倦的声音问我:“儿子,写完作业吗?”

“写完”我回答道。

“真自觉!”妈妈好像放松许多,和蔼地摸着我的头。“妈妈一会就去做饭。”

“但是是,我们已经做完饭。”

妈妈用惊奇的目光望着饭桌。

“是我和爸爸一起做的。”

妈妈高兴极,露出甜美的微笑。“谢谢你们,我马上就来。”说完就到主卧换衣服去。

妈妈出来后,仿感到一丝欣慰。她只是望着我笑。我非常着急:是不是妈妈没看到我送的礼物呀?要是没看见,我的整个周密计划就全部泡汤。

妈妈一直走到饭桌前,才笑着说:“咱家可闹‘鬼’。那还是一个机灵鬼。他知道今天是妈妈过节,还做一个小钥匙链。还放在我的枕边,想给我一个惊喜。对不对?”

我差点没笑出来。心想:妈妈什么时候变成幽默大师,我又调皮地说:“没有呀”

这时候,妈妈笑得更甜,说道:“我的儿子真是长大,不仅能感受到妈妈的爱,还懂得给予爱,而且还会谦虚。”我挠挠头,高兴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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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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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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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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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你知道吗?在我们身边发生过许多溺水事故。前几天听妈妈说,上个周六有两个二年级的小朋友在双龙水库边上玩耍,结果一不小心掉到水库淹死了,家长整整找了两天没有找到,结果在双龙水库一个水坑里浮着他们的尸体,男孩子十一岁,女孩子只有九岁,两条年纪小小的生命就没有了,多么可惜呀!所以,我们要知道;不能独自去深水的地方玩,也不能结伴去;在夏天,没经父母同意不能擅自外出游泳;如果要去游泳,也要和父母一起去,要准备游泳圈。还有一次,我在游泳池里游泳,看见一个小姑娘不小心跌倒水里,小姑娘的同伴看到了,急忙下去救人,幸好抢救及时,小姑娘没有生命危险,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我们不能将这两件事怪罪于水,是我们人类自己不小心而跌入水里的。生命无价,水无情;水是自然界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再也不能把生命的罪责强加到无生命的水身上,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还水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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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月结婚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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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联:灼灼桃花遥映面

下联:弯弯柳叶远归眉

上联:荷钱掩映楼头月

下联:燕翦差池槛外风

上联:桃花人面红相映

下联:杨柳春风绿更多

上联:催妆宜赋秾桃句

下联:却扇还吟赠芍篇

上联:十里好花迎淑女

下联:一庭芳草看宜男

上联:车辆喜乘芳草路

下联:瑟琴欣鼓杏花天

上联:乐和笙箫吹夜月

下联:花开桃李笑春风

上联:万紫千红十分春色

下联:双声叠韵一曲新歌

上联:天朗气清三星在户

下联:琴耽瑟好百辆盈门

上联:桃丽三春璇闺日暖

下联:景开百世金谷花娇

上联:景丽三春闺阁暖

下联:祥开百世花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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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大求真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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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讲了一些我们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节目中做了几个实验,五个小朋友一起推,一共产生了627kg的压力。在踩踏事件中,没有人能够阻挡这样的压力。又做了一个实验,就是有两个队各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气球。红队的气球都破了但是蓝队没有,因为蓝队是用了两个胳膊交叉抱住胳膊肘,给气球留出了空间,所以气球没被挤破。专家告诉我们,当踩踏事件发生时,你要像保护气球一样保护自己的胸腔。歪倒时双手抱头,身体蜷缩侧卧保护自己。还讲了一个名叫鲁贝贝的小朋友的惨痛经历,有一次他上学过马路时没看红绿灯被汽车撞了,他还吞下了哨子,自己炸鸡翅烫伤了脸,还从楼上摔下来了。我们可不要像他那样,要好好的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

新闻大求真很有用啊!我喜欢这个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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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闻特写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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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一中的校园操场上,人声鼎沸,秋风飒飒。宽阔的跑道上,男子800米的运动员们如乘奔御风,风吹起身后的号码牌,好似像征胜利的旗帜。

2017年9月29日下午,迎着凉爽的秋风,踏着湿露的跑道,我班运动员胡艺冬在跑道就位。裁判正在对跑道与运动员严肃地做检查。备受瞩目的800米预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比赛,800米的中程跑,最考验的是运动员的暴发力与体能。这不像短跑,不用太在意体力的调整;也不似长跑,无需考虑暴发力的强弱。这是最考验运动员综合素质的比赛,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挑战。

嘈杂的人声忽地变安静了,每个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跑道,所有人都满怀期待地目睹着将要打响的比赛,我们的座位离起点最近,每个人都清楚地看见胡艺冬脸上跃跃欲试的神色,我们都在心底为他助威,用目光将鼓励传过去。

裁判已在终点与起点就位,广播中正认真进行核查,确认无误,马上开始比赛。

看着起点的裁判举起发令枪,高声发令:“各就各位”,只见胡艺冬做作好起跑姿式,目光如利箭一样直指前方。“预备”,又看胡艺冬已抬起了右腿,身体像一张弓,绷紧着,随时准备射出去。

“啪”,只听得发令枪响,胡艺冬如一颗出膛的子弹冲了出去,随着枪声被打响的,还有会场的呐喊声,我们的目光紧跟着胡艺冬的脚步,只见他如闪电般地跑完第一圈,看得许多同学竟忘记了为他呐喊,不过,他们惊讶的表情也许是更好地助威吧,但,闪电不会持续太长时间,胡艺冬在第二圈时速度有所减弱,看得出,他还在努力加速,所以现在他还属于前列。

势如千骑疾,气卷万山来。激动人心的冲速段开始了,甩腿、摆臂运动员们都在用最后的力量拼搏着,在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看似保持均速前进的队伍中,位于胡艺冬后的一个运动员突然加速,竞超过了胡艺冬。可惜、可惜,这是最后一点距离了,胡艺冬虽紧随其后,穷追不舍,但终于只得了小组第三。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胡艺冬的成绩,因为这是小组赛,总成绩要经过对各组成绩的对比排出,可喜的是经过评委的裁定,胡艺冬最终得到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伴着热烈的掌声,几位同学拥着胡艺冬回到了休息区,看着他脸上带着几分疲惫的微笑,每个人都在心底为他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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