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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读后感感悟(汇总20篇)

军训是一杯咖啡,苦涩中夹杂着香浓,让你回味无穷。军训是一场意志与毅力的考验。以下是小编带来《伊索寓言》读后感感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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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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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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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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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上,生活着那一群黄土般朴实的人啊。平凡的故事同样演绎着经彩,平凡的双水村也有精彩绝伦的篇章。每当月光洗尽铅华,悬挂在用不退色的深蓝天幕,轻轻泻入千家万户。我总想站在山头眺望那一束束黄晕的光从每一个窗口射出,凝思着那每一个窗口下是否都聚着一家人,每一家人是否又都上演着一个个不一样的故事。

“劳动就是幸福”每当我看到这句话就会想起孙少平,想起他在煤矿工作时干的那些又苦又累的活。想起大风大浪过去后这最朴实的充实自己的方法。或许看到这句话也会想起孙少安,那个13岁就辍学中的帮家里中四维持生计的少年。农民的想法是多么的简单,他们不求天不求地。只求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的辛勤劳作,几亩薄田能在血汗的浇灌下长出些养家糊口的粮食。

一段历史能给一个社会烙下深深的烙印,生活又只不过是漫漫长路上无数瞬间的拼合。“情”是那永远不会脱落的粘合剂。是少安和少平的手足情深?是少安润叶的两小无猜?是润叶向前的苦苦真情?是少安红梅的情窦初开?还是少平喝晓霞的生死两个的海誓山盟?可那又是为什么,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现实面前屈服了,所有的爱所有的情都在世俗封建里脱胶了。把生活摔的七零八碎,一片片跌落尘埃。

好在没有永远的幸福,也就没有永恒的痛苦。生活就像双水村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哗啦啦的流,失落顺水流走了,幸福也随波飘远了。闭上眼,就似乎能看到那一年一度的热闹如春节的打枣节。那红火劲竟压过中秋端午。那一天里,所有双水村的人们似乎忘掉了一年的烦恼和忧虑。人们在山林间随意吼着两声信天游,打下一粒粒肉厚核小的大枣子,笑着唱着闹着。这时的双水村,似乎连空气都弥漫着甜甜的枣香,还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路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额花香弥漫”一直记得冰心的这句话。总觉得它美好又梦幻,就像保险箱里的光芒四射钻石,当伸出手指时,触碰的只有一片冰凉。一切美好的可望却不可及!都祝有情人终成眷属,可那历史的烙印就是牢不可催的保险柜,是打不穿的思想封建。少安与润叶,那一对双水村里青梅竹马玩大的童真少年,就因为身份的不等生生把思念埋葬;少平晓霞这对抱负远大的知识青年,在一起谈理想论希望,还有那充实着精神生活的信物书籍,和一本本精致的参考消息,无不寄托着浓浓深情;茫茫大草原上,金波一定还在唱着那首熟悉的曲子“在那遥远的地方,尤为耗姑娘。”天苍苍,野茫茫,哪里有他梦里的姑娘?

茫茫天地,云云众生,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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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悟父亲的高一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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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太阳。

有一次,我生了病,医生说要打针。那时,我心里就觉得害怕极了,眼泪在我眼眶里打转,我抱着医院的柱子,说:“我不要打针,屁股会痛!”我一边喊一边哭。这可把父亲吓坏了。于是,他便微笑着对我说:“乖!来,雯雯,爸爸带你去吃东西,吃完了再打就不会痛了。”我相信了,因为爸爸不会骗我的,我乖乖地放开了柱子,和爸爸吃完了东西针也打好了,屁股真的没有痛。不知是吃掉的东西起了作用,还是爸爸的微笑起了作用,心里暖暖的。

父亲就这样微笑着看着我,让我无比温暖。

我的父亲是一口井。

因为我是一个女生,而且也不太和别人说话,于是,我就经常被别人欺负。我每次被人欺负后,就会回家和爸爸说,说完后心情就会很好,所以我每一天都很快乐。

我的父亲是一口井,让我诉说痛苦,取出甘甜的泉水,让我快乐。

我的父亲是一把伞。

因为我的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每次上学都急急忙忙地。一天,我忘记带伞就出门上学了,可谁又会想到,天竟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天气也跟着变冷。放学了,爸爸一下班就马上骑车来接我,他见我没有带伞,又只穿了一件连衣裙,他就马上撑起伞,把他自己的衣服脱下来让我穿上,而他自己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背心,我坐在自行车上紧紧地抱住爸爸,真心祈祷:雨啊,求你别下了!风啊,求你别刮了。不要伤害爸爸那爱我的心啊!回了家,父亲就有点感冒了,他那一声声咳嗽,就像荆棘一样,一声一声刺痛了我的心,刺得它鲜血淋漓……

父亲,是我不好!我哭了,心里满是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是一把伞,为我挡风遮雨。

在时间老人的催促下,我一天一天地长大,已成为一个12岁的少女了。可我却心痛地发现,父亲在一天天地衰老,白发和皱纹已慢慢爬上了父亲的脸颊。但唯一令他欣慰的是,他有一个聪明懂事的女儿。

父亲,您叫我开心,又叫我痛心!怎么才能报答您,我的父亲!

爸爸,我爱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成为您的太阳,您的井,您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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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伊索寓言故事读后感感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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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陶宏健改写的伊索寓言,这里面关于动物、人类、鸟类、昆虫、爬虫、两栖动物和植物都有描写,而且有好多故事,最重要的是每篇故事后面都会有各种能启发你并且告诉你各种道理的一段话。这里的各种语言启发了我,并且我把道理懂得了,也铭记在心了。这么一本书,数之不尽,即便你看了,如果只看两三遍,是不可能记住的。有些道理大家都懂,但却做不到。比如说:有的人连最普通的事都做不来,却夸口要做什么大事,结果一事无成。这个道理大家不懂么?那为什么有些大人还是做不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也懂,那为什么有些人做事有一点成绩,就骄傲。所以大家要懂道理,想记住道理就必须能做到这些道理的重点。

这本书的句子,大多数我都很喜欢。我可以列出几个让你们看看:这个故事是说,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东西,最终还是保不住的。这个故事是说,如果有人向从来就不干好事的人求救,他肯定是个大傻瓜。这个故事是说,如果从别人那里得到了好处,就应当报答人才对。这个故事说明:对于那些比自己高明的人,千万不要去讥笑他,不然一定会自讨没趣的。这个故事说明:坏人的本性是掩盖不住的,往往会通过外表流露出来。好词:震撼山林、瑟瑟发抖、名扬天下、不屑一顾、淙淙流淌、一笑置之等

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书,虽然伊索寓言有很多种,但我最喜欢我哥哥的这本青少版的《伊索寓言》。我相信,大家读了这本书,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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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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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傅雷家书》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个暑假,我认真拜读了这本名著。

这是一本由傅雷及其夫人在1954至1966年间写给儿子傅聪、傅敏的186封家信组成的书,书中傅雷夫妇对孩子谆谆教导,要求孩子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热爱自己的祖国,和孩子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与感悟,父子的浓浓亲情,流淌笔端,跃然纸上,纵使千山万水,依然近在咫尺。

父亲的爱是严肃、庄重的,他反复地与儿子讨论艺术上、事业上的问题,但当他细细回想孩子小的时候情景、醒来后因想念儿子无法入眠时,更多的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催人泪下。作者经常提到对儿子的愧疚,认为在儿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与温暖,更多的只是批评、指责和条条框框的禁锢。也正因为这些,傅雷后悔不迭,他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在艺术事业上披荆斩棘、指引方向。他是儿子尊敬的长辈,在与孩子探讨学习、做人、艺术的同时,不厌其烦地告诉远在他国的儿子要时刻保持一颗爱国的心及一腔爱国主义情怀。他又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一位伟大的父亲。

经常有同学讲,和父母有代沟,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有心里话不愿和父母说,这些在《傅雷家书》面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呀。其实,父母不管是否有成就、是否有才华、是否有金钱,他们对孩子的爱都一样的深沉,最关键的是父母和孩子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我很有幸,和爸爸妈妈一直相处愉快,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些事情闹得不愉快,觉得不理解他们,他们更不理解我。其实事后一想,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要简单,有时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成长的路上,听听父母的意见,说说自己的想法,和父母多沟通,我们的人生将少走很多弯路,将会收获更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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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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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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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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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和老师、同学们共读了一本书——《成语故事》,这本书有七十九个成语,每一个成语之后都有一个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我特别喜欢读。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程门立雪”讲的是尊师重道的故事,表现了杨时和游酢学习的刻苦及对师长的尊重。也告诉我们,在学习上一定要谦卑、刻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真本领。“对牛弹琴”则告诉我们,跟不同的人说话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要因材施教,对症下药。“负荆请罪”讲了廉颇故意在人前羞辱蔺相如,但蔺相如为了国家利益,所以避开廉颇。廉颇后来明白蔺相如的良苦用心,负荆向其请罪,最终两人结为生死之交的故事。它启示我在集体中生活应该顾全大局,做了错事要及时改正。

“高山流水”让我明白知音难觅的道理。如果在学习生活中能遇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岂不是一件快事?“覆水难收”更让我明白做决定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口出狂言,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也让我明白人无完人,不能将不如自己的人全盘否定……

成语是多么美妙又是多么深奥,我希望我以后能学到更多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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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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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逸轩。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

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人们反思一下。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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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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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山】

父爱,没有母爱的温馨与娇纵;没有友爱的直接与热情;却拥有了一种明智与深沉。

傅雷家书》是傅雷以书信的形式写给他的儿子的一本家信集。那一封封书信,那字里行间,都表现着傅雷对儿子的浓浓的爱。当我在阅读时,脑海里不由地闪现出一个伏案写作的背影。看啊,他在为孩子的成就而骄傲微笑;看啊,他在为孩子的受挫而眼含忧虑;看啊,他在为孩子的骄傲而不满……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为了他的孩子。

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而他给我的最深印象却是他对儿子的严历家教。他无时无刻不在用书信鞭策和鼓励着他的儿子,教他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傅雷用自已的亲身经历以及人生经验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谨慎且一丝不苟,礼仪要得体。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气馁,取得了成绩不骄傲,要更加地努力。但在此同时傅雷也对儿子的生活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劳逸结合,正确地理财,正确对待和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这些教诲都体现着傅雷的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他和傅雷一样也是一个对子女非常严厉的父亲,曾几何时,我也曾因此怨恨过他。在那时的我看来,他严肃、严厉、甚至有点不近人情。当我在取得优异成绩时,他并没有如我所想的那样夸奖我,只是淡淡的嘱咐我要继续努力,当我考试失利时,他也没有安慰我,只会皱着眉头,严肃的与我讨论失利的原因,我想,如果不是母亲告诉我父亲会在暗地里为我成绩高兴,为我失利担忧,我恐怕会一直怨恨父亲,一直理解不了父亲对我的爱,而现在,我什么都懂了,他并不是不爱我,只是习惯性地把爱掩藏在厚厚的外壳下罢了。

在教育孩子上,父亲与傅雷的想法是相同的,他们用严厉掩饰着自己的温情,将期盼倾注在孩子身上。哪怕会被孩子记恨,会被孩子不理解,也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直到看到了孩子站在成功的封顶。

《傅雷家书》想表达的远不止这些,然而,我的拙笔却只能写出它最浅薄的一面,父爱,并没有母爱那般温柔,父爱深沉如壁石,于无言中坚定,执着的守望者我,给与我前行的力量,我想,我大概不会忘记这本书,不会忘记那些字句,不会忘记那样一个父亲,因为这会让我一生都受益匪浅,或许我做不到傅聪那般成功,但却能够尽自己所能,不至于让父亲失望,让他也可以像傅雷一样为自己的孩子骄傲。

在此。我想说,《傅雷家书》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看到那样的一个父亲,更谢谢你让我真正地理解那份明智又深沉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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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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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走饭

你知道的,就是有人可以这样轻松自然的谈论死亡,仿佛在谈论一日三餐、周末旅行。

生存并且不厌恶自己,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能力,痛苦这种东西,与生具来根植于一些人的心里。时值四月,张国荣先生已经离开十四载,十四年前,他在遗书中写下:“我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并不是每个人的理想都有珠光宝气的光泽,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中写到:“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白海棠”。如此阴暗的理想,听起来却不觉反感,“扶白海棠吐血”,竟有了些雅的味道。

相比之下,太宰治先生的理想就不仅仅限于“吐半口血”了,他一生都在追求死亡,打开太宰治先生的履历,除了获奖,便是自杀未遂,直到39岁那年他终于如愿以偿。我没有考证过太宰治是否真的患有抑郁症,但毫无疑问,他的文字里透着抑郁倾向。人们说,这是“无赖派”文学。

太宰治的人生信条可能就是: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去死一下。

第一次自杀,太宰治20岁。他在寄宿的家中服下大量的安眠药,却因为未到致死量,自杀失败。研究者说这次自杀是因为他的学业不佳。

第二次自杀,时年21岁的太宰治与银座酒吧的女招待殉情,这次同样是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情人离他而去,太宰治却被救了回来。这让他一生都觉得背负罪责。

第三次是太宰治26岁时,学业门门挂科,毕业希望渺茫,报考报社不及格,绝望之余,便跑到山中上吊自杀,可是上吊的绳子却断了,太宰治悻悻而归。

第四次是在1937年春天,得知妻子与人有染,他悲苦愤懑,带着妻子前往群马县水上村谷川温泉,打算两人结伴共赴黄泉。这次两人也因药量不足致死而幸存了下来。

连死都死不了,我有何用?

最后一次,就是1948年6月13日与山崎富荣的情死了。那时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人间失格》刚刚成书不久,太宰治已经开始屡屡咯血,病情恶化。据说投水之前,二人还服用了氰化钾,看来这一次当真是决意赴死,39岁的生命,终于如愿。

对于有的人来说,相比活着,死亡真的不可怕。

读《人间失格》,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作者的挣扎与痛苦。然而却丝毫不觉得同情,因为“同情”总是给他人,而《人间失格》里的种.种阴暗,总有一款适合你。就像张国荣先生在《异度空间》中所饰演的心理医生,以为看到的是“他人即地狱”,殊不知,自己才是地狱。

我们每个人苟活于世,除了见诸于朋友圈的种.种正能量,总还有更多的阴暗情绪缠绕着我们。有时候你隐隐的感觉到了它,却又难以具体描摹,甚至不敢面对,便放它匆匆溜走,如果你不幸并非生性乐观之人,那么诸多颓丧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你内心肆虐。后来那些游离的阴暗情绪在深夜流出你的脑海,幻化成一本《人间失格》。

对内心世界采取几近白描的方式,毫不掩饰的告诉这个世界:我就是这样卑躬屈膝的一个无赖,我过着混乱的私生活,没有责任感,面对现实只知道一味的逃避,我颇有才华却不愿有丝毫进益,我面目可亲却只是混吃混喝的皮囊……我唯一热衷的事情便是死亡。

叶藏(书中主角)说,他是用“丑角精神”作为对人最后的求爱,可他其实根本不会爱,因为他缺乏袒露自己内心,或是探视他人内心的那点勇气。叶藏在小的时候发现,自己佯装一个蠢货的时候,貌似会得到周围人的认可与喜欢。于是他便走上了耍宝搞笑的道路,甚至当他发现“模仿劳埃德和大家寒暄的样子,她们笑得更欢畅了”。从那往后,每逢镇上播放劳埃德的电影,叶藏必坐在台下,偷偷揣摩他的神情举止。仔细回想的话,我们的生活中是不是都遇见过这样依赖耍宝搞笑博得他人认可的人?甚至我们自己,是否也在某些时刻扮演了这样的角色?站在高处的时候,莫名期盼自己会突然跌倒。

所以我们总是听说,真正的喜剧大师,台下总是沉默寡言,而真正出色的喜剧,都有那么一丝悲凉的味道。陈奕迅的《浮夸》被很多人翻唱,我总以为最出色的是王祖蓝那一版,除却技巧,我想是因为王祖蓝更能理解歌曲中所描述的“丑角精神”。

我没有能力分析这种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到底是什么,就像我无法真正理解太宰治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死亡。因为在他人的记忆里“我们所认识的阿叶非常率真机灵,若是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像天神般的大好人呢。”以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对,就是这种腼腆的笑,这是大有前途的艺术家特有的表情哦。为我们的相识,干杯!小娟,这家伙是个美男子吧?可别被他迷倒哦,都是这家伙来了画塾,才害我沦为第二美男子啦。”

可是,这些根本无法填补心灵上的空缺。太宰治说,没办法,我只是想死啊。

这是一个暴露负能量会被咪蒙小姐骂翻的时代,我们太需要显现自己痴迷于读书旅行健身的政治正确了,没有人敢像《人间失格》一样,把阴暗的自己撕碎了给别人看。可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在凌晨三点和太宰治来一次精神碰撞,那么你不愿意再佯装幸福。谈到人生的真实状态,我在本书里也找到了最恰如其分的一句描述:

现在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

只是一个谈不上幸与不幸的存在罢了。何为生活?

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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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伊索寓言》读后感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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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学到了许多东西,比如不可以骄傲自大,不可以忘恩负义……等等。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两个朋友》。它讲的是:

有一天,两个朋友一起去郊游,遇到了一只熊,其中一个人立刻丢下伙伴爬上了树,另一个人只好趴下装死,大熊在他脸上、身上闻了闻,就走了。树上的人问树下的人道:“熊对你说了什么?”树下的人说:“熊说,遇到危险,只顾自己逃跑,不顾别人死活的人,不能算朋友。”说完就走了。

我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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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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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看完了《人间失格》。做为读者,被开了上帝视角,对于主人公叶藏,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怒其不争。

出生好、惹人喜欢、聪明,你看,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拥有,怎么就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这样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别人眼色过的,在心里计较在着怎样才能惹人喜欢,怎样才能看着乖巧。后来,他不管不顾,随着自己的想法过了一生。要说他这一生过的好嘛?不好,或者说,这一生过得很丑吧。把人性里的丑都表现出来了,可是,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吗?我们总是活的很假装,努力想变成人们所向往的模样,可是向往的模样是真的我们吗?好像并不是,我们总是宣扬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无私,自己的伟大,可是阴暗的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承认我们嫉妒、我们自私、我们懒散、我们贪心。

太宰治在书里写到“我对人们的恐惧,在心底与日俱增蠢蠢欲动着,但在现实里,演技却日渐成长。”这是他的成长,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由孩童时的无忧无虑,到成年后的左右顾虑,好像生活少了点真实,我们总能笑,却不是因为快乐,因为演技,我们需要演戏,我们不敢展现恐惧,总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静,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里悄无声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戴上面具,开始学会演戏,终究逃不了变成这世俗中的一员。我不愿意变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狱。我宁愿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终究是一场莫名的荒.唐。

《人间失格》里叶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颓废、在贪婪、在懒惰、在贪心,这些都太丑了,尽管他落得这般田地,我也不会可怜他。他不懂得挣扎,一味看向深处,一直盯着深渊的人,深渊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渊所吞噬的一员。人的强大在于,有自控力,即在诱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却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终只是放纵自己掉入这深渊。在书里看到自己,却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质从来都带有灰暗色彩的,却又害怕自己被这灰暗吞噬。要说生活,多去触碰阳光吧。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太宰治

人,是不会自我教授妙谛真言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在岁月的增长中慢慢浮现在眼前的东西罢了。那么多的真知灼见,也不过是在生命的尽头才能拥有的领悟,这是太宰治的遗作,书的成功大概也是于生命尽头所留下的伤感,才真正能准确的表达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悲悯吧。

太宰治是什么样的人,只有书能表达,可悲又可怜的是,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年里,终究没有一个能让他真正倾诉的人。到头来回忆人生,也就留下一本书便匆匆离去了。这世间究竟可以消极到什么地步,我们并不知道。《人间失格》是个偷窥镜,让我们看看消极的人生里,自己这个角色究竟在想什么?

晃眼而来,我自己的生活也不过是平静,天大的悲伤,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过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动。持续的消极,才是最大跌宕。有什么要消极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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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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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阅读的好时期,想想在凉爽的空调房里,手中捧着一本·经典·,茶几上放着一杯饮料,自己则选择最舒服的姿势。这样看书何止,是享受啊!这么好的时光别浪费了,

这个假期我看了三本书,不过受益匪浅的还是《傅雷家书

家书,现在已不复存在了吧,手机,电脑等早已取代了家书,即使你和你的家人远隔千里,远用手机互联网就可以在身边,但也正因为如此,家书就显得特别珍贵。

一封封黄页纸的家书最容易勾起人们的回忆,更能体会亲人的情感。

杜甫不是曾说“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它是家人的定心剂,放心药。它是游子在外奋斗的动力,更是支持他的坚强后盾,它甚至在人孤立无援是是那无形的力量。

有了那么多的期待,细细频度《傅雷家书》,特别给人心动的感觉。傅雷一位翻译家,他认为儿子的道路跟他是那样相似,所以他利用了自己年轻是积累的丰富阅历,所接触的人情世故一一交给了儿子,使他的人生道路更加通畅。

排除他的身份,他也是一位严厉,有时也感性的父亲。不过他不避讳自己的情感,他与孩子之间不仅仅是父子,而是兄弟,所以那种架子是完全没有的,在他写给孩子的书信中,除了他对儿子的祝福,对他的建议,还有他明白的写出了自己对儿子的那种思念,显得非常感性,这位父亲给我带来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等到几年后在此翻开这本书时,应该会有不一样的感触吧,因为它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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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做家务感悟作文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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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帮妈妈做家务。有一天晚上,妈妈皱着眉头说:“家里怎么又变得那么脏了呀?”这句话如小鸟的叫声传到了我这个活泼的小女孩的耳朵里。

第二天,我一起床,发现妈妈有事出门了,我就马上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后连忙拿起扫把,开始打扫了。

到了下午,妈妈回来了,一见到家里那么干净吃惊地说:“家里怎么变得这么干净了?”妈妈焦急地说:“难道是小偷进了门把东西偷走了才这么干净的?”妈妈连忙跑进房间,看到我们平安无事,这才松了口气。后来,妈妈说:“家里怎么变得这么干净了呀?”我微笑着说:“其实是我把家里打扫得这么干净的。”妈妈这才知道事情的始末。

还有一次,妈妈又出家门了,弟弟就还是捣乱了。他把所有的玩具都搬了出来,玩具多得就像一片大海。我倒吸一口气劝弟弟说:“你能不能不要把这里搞得那么脏好吗?”可弟弟就是不听,还在继续捣乱。过了好久,弟弟累了,躺到床上呼呼大睡。我只能把这乱糟糟的场面亲自理掉。

等妈妈回来了,看到玩具堆干净多了问道:“玩具堆是谁理的?”我说是我理的,妈妈表扬我说:“你真棒呀!”

这就是爱帮妈妈做家务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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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感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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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写的一段人生片段,展现了故乡的风土人情,表达了对亲朋好友、老师的真挚怀念。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本文主要描述鲁迅在百草园中的乐趣和他在三池映月中的枯燥生活,表达了对孩子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感觉鲁迅先生小时候是快乐无忧的。看的时候感觉又回到了小时候。我小时候住在农村。每年春天或秋天,我都会在小路上跑步,和家里的朋友一起玩看似无聊的捉鸡游戏。然而,在我的作文中,人很快乐,因为我们过去只要有朋友陪伴就会感到快乐。

但是自从离开家乡上小学,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上小学后,周末很少和朋友一起玩。一个是因为距离,一个是因为没有时间。其实高一高二作业不多,只是当时不想写。每个周末都是先看电视,然后吃饭玩手机,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比起来,真的很惭愧。我决心学习鲁迅勤奋好学的精神。

鲁迅的童年充满了欢笑和欢笑。他一生追求知识和真理。我想向我的祖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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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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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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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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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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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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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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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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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写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写马克一家的天伦之爱。以马克一家四个小姐妹的成长过程中的趣事,以及她们那具有着优秀品格的母亲给予她们的启发和教育,成功地塑造了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感受很深。

《小妇人》的主人公是马克一家的四个小姐妹,大姐曼格美丽而有些虚荣,二姐琼豪爽正直,老三佩丝善良而羞涩,最小的艾米爱漂亮也好惹麻烦。

让我最佩服的是老二琼,她勤劳好胜,勤学干练,是我们现在孩子所不可比拟的,虽然所处环境不同,那种为着自己理想而学习的精神实在让人为之感叹。

爸爸从军多年,姐妹几个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看到妈妈的疲倦的样子,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义务帮助家里,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虽然舍不得放弃手中的书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违心地来到姑姑家打工,顶着东家姑姑的唠叨,做着一件件无趣烦燥的事,因为自己是要拿薪水来补贴家用。工作中的琼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得空就读书、写作;写作、读书,终于有一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渴望成功的她终于得到认可。

妈妈的教育方法也让我为之折服。妈妈是一们个仁慈、善良的妇人,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在她的培育下四个女儿健康、活泼地成长着。妈妈“放纵”的教育思想是我们现代教育无法实现的。生活中的人都有懒性,几个小姐妹当然也一样,在假期都想懒一懒,闲一闲,可做母亲的没有反对,反而是放纵自由,任其发展,索性有天自己找借口外出,孩子们饿得慌了才懒散地起来,看到冷锅冷灶,没办法了自己动手,费了好大劲儿才做下早点,可吃起来个个皱眉头,中午换个方法也依然如故,整个家里乱糟糟地,大家感觉什么事儿也乱套了,都抱怨着,终于爆发了:“算了,再也不过这游手好闲的日子了”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才是妈妈想要得到的,这些实践的内在动力才是孩子们勤奋的开始,试想我们做家长的哪个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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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悟父亲的高一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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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学习怎么用脚去走路时,父亲也正在摸索怎么使我摔倒时才正中他的怀抱;当我在一次跑步中不一直以来,父亲就像一座山,一座高大无比的山,在他的怀抱中,我感到温暖与安全。

幸扭伤脚时父亲总会在以一时间出现在我眼前,背起我赶往医院,父亲的背又宽又厚实让我忘却了疼痛,当我第一次打针喊疼时,是父亲用他厚大的手替我减轻痛苦,因为我会咬伤舌头。后来,才发现那只手被咬出血丝,多年了,都不见好。

是啊,父亲如此伟大,因为他让我感到只要有他,一切都将变得好。而前不久,一件事给我带了巨大的恐惧。父亲的脚受伤了。

父亲的脚受伤了,那是国庆的前三天。那天我回到家,跟妈妈打了一声招呼,却发现妈妈比以往多了一丝不安,却还没来得及问怎么回事,扭头便看见父亲拄着“第三只脚”出现在我面前,先一惊,接着一楞,再接着就是完全傻了,好久我才指着父亲那用布缠着的脚问:“爸,你怎么……怎么了?”“不小心被钢条砸了脚,脚骨扭了一下。”父亲显然轻描淡写,可是这明明打着石膏,帖着药膏,这能只是扭一下那么简单吗?妈妈扶着父亲到床上,将他受伤的脚扶在很高的垫子上面放好。父亲不禁摸了一下他的腿,显然摔得不轻,而他却立即收了回来,随着拿起遥控开了电视,他这小小的举动却千不该,万不该的被我这个作为女儿的看到。

从未见过父亲摔得那么重,即使是以前的一个脚伤,跟现在比起来,反而显得更加轻描淡写。记得,那时父亲被一块大石头压伤了脚。医生说那骨头好像裂了一点,可是那时的父亲却不像如今这么脆弱。那时父亲不到一个星期,就能下床走路,医生还夸奖父亲的身体壮的像牛一样呢!我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父亲,问:“爸,疼吗?”“不疼。”父亲笑了,多了一丝欣慰,我也笑了,却多了一份忧虑与牵挂。

父亲的背变得不再宽大,厚实,而是显得弯拱瘦弱,但他在我心中依然是那样的安全可靠,父亲的手生满了茧,但留在我心中的仍是那双为我减轻痛苦的温暖的手。

“父亲”在我心中是一个永远不变伟大的名词。我长大了,明白许多,也领悟到了许多。我再也不会任信,不会撒娇。我将会做一些自己所能及的,父亲的爱将会化为精神在背后默默地支持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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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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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周末到来,我都会去炎帝广场读一读书增加知识量。这次,我读了一本永远不朽名著——《小王子》。

这书讲的是:在一个只有一个房子大小的星球里,住着一个人,他叫做小王子。

小王子去了各个星球旅行,看到了一个怪的国王;一个自高自大的爵士;一个愧疚的酒鬼;一个忙碌的商人;一个一天要点一千四百四十次灯的人;一位冒险家。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沙漠里认识了作者圣埃克苏佩里,他跟作者讲述了他旅行之中遇到的一切故事,他总结出来了达人做的事都太奇怪了,然后他和作者成为了好朋友。

但到了书的最后小王子被一条毒蛇咬死了,而圣埃克苏佩里一直想念着他的好朋友——小王子…

看完整本书,让我感触非常深刻。那些大人总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啥也不知道。所以什么事都是他们定下来让小孩按照他们的意愿走,总以为他们安排的一定是最好的。

我希望大人们可以想想我们,让我们自由,不要什么事都约束我们。要让我们也有构想的天空,让我们也有选择,让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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