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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四季》是一篇什么散文(精彩20篇)

生命犹如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它的潮湿和寒冷。小编收集了看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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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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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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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陈年旧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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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起,才记得已是月末,这末端总让人莫名害怕起来,甚至担忧突然就老去,只需片刻,又该想到,那坟墓未必离得太远。

这一月一年的的惆怅须臾便已消散,突然看见自己掌心成的茧,想起年幼时稚嫩无力,到如今厚重有力,这一切该有着属于自己成长的故事,而这些一定是让我想着、忘着、念着,一并消散在时光深处。

无故的想象到多年之后的自己,忆起过往的陈年旧事,弥漫交织,难以名状的快乐和忧伤,这复杂的心境太过牵强。但我至始至终看到的是前方,而那些旧事,只是年份不对,有些快乐会想起,分外的怀念,想到如今的快乐似乎少了点,想的不那么简单了,这便又开始有点惴惴不安了。那些过去所经历过的所谓的忧伤,如今看来,却如陈年老酒,经久弥香。后来又想,这三三两两的日子拼接起来,总归有那么几天的浮躁。多半还是清净愉悦的心态。人的记忆是复杂的,记忆改变不了人的思维,但现实却总压迫人的思维。

五月一去,便是六一。对于六一,没有太多的记忆,小时候并没有对这个节日有特别的情怀。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六一,是在我刚上小学那会,我收到的第一份来自母亲的礼物,是五块钱。当时心里乐开了花,那是第一次拿那么多钱,沉甸甸的厚重感,小心翼翼的藏在口袋里,舍不得用,因为当时五块钱可以买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而除了那一年,往后的六一便模糊了,也许那是第一次收到礼物吧,印象颇深。

儿时拍的照片保存下来的并不多,唯独一张六岁大的时候拍的照片,用精致的相框包裹好,这张照片便一直伴随着我,放在自己房间内。照片里的自己盘腿坐在草地上,学着佛主双手合十,脸上有儿时最纯真的笑容,分外可爱,每每看到,便会勾起一些潜藏已久的记忆,欣喜之余,也会感慨。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了六岁之前的照片,于是六岁之前的记忆只有些许残存在脑海里,在农村,有外婆的怀抱,还有一点点啼笑皆非的囧事。也许是太小,但总归还保留了些许,这记忆便还藕断丝连。

没有极度发达的头脑,一个普通人,和常人一样,生活在一个共同的世界里。一直不咸不淡的活着,偶尔忆起小时候的事,快乐着,奔跑着,然后长大。以后还要继续快乐,平凡的去奋斗,奋斗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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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想去桂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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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游遍全世界曾是我执着的梦想,但在那缺衣少穿的年代,旅游注定只能是一种梦想。这丝毫不会剥夺掉一个少女对旅游的种种遐想。

我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对着“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想像桃花的美艳,梦游一番位于庐山香炉峰顶的佛教胜地之一的大林寺。我会在生机勃勃的夏日,对着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想像西湖的胜景。在《白蛇传》的故事书里想像用来镇住白娘子的雷锋塔的模样……想像着,如果有朝一日能亲自去大林寺,去西子湖畔,去望庐山看看,那该是多幸福的事!

记忆里最早的一次旅游,应该是父亲领着我到50公里外的临沂一日游。大概是爷爷的病需要去那里买一种昂贵的药,父亲想顺便带我和弟弟出去开开眼界。得知消息的我和弟弟兴奋的一夜都睡不着觉,我们不断地在讨论:柏油路到底会有多宽?摩天楼究竟会有多高?摩托车会有多快?惹得老不着去的姐姐急红了眼珠子在床上躺着生闷气。

走在城市宽阔、平整的大街上,眼睛就使不开了:楼真高啊!人真多啊!花坛里的花都是没见过的,城里的娃们真幸福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的真好看!还有广场上飘着的色彩斑斓的气球,馋的弟弟迈不动退。父亲带着我们去了人民公园、逛了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北源商场、西郊商城等处。

奇了怪了,明明从那个门进去的,再出来,世界就全颠倒了,北就非说成是南,西就看成是东。才明白城市虽好,但容易让人转向。弟弟更惨。第一次见人家用电焊焊东西,看见那火花很漂亮,忍不住看了又看,结果伤到了眼睛,眼睛睁不开,钻心的痛,父亲跟在一个城里奶孩子的妇女身后求了很久,人家才给挤了半杯奶洗眼睛止痛。所以,这次城市之旅一直难以忘怀。

长大后,特别佩服那些“行者”,他们不停地行走,到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西藏、缅甸、撒哈拉沙漠等等。所以一直很喜欢读三毛的作品。但生于俗世中的自己无法向许多“行者”那样洒脱,能抛开肩上的责任,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自己游遍全世界。所以,嘴里经常唱着韩晓的那首《我想去桂林》来诉说自己的无奈: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对于旅游,大多数的女人和我一样,在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无法出行。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孩子、工作、事务一大堆,根本没时间。即使有幸出行,也牵肠挂肚或者来去匆匆地浮光掠影一番,根本没有“行者”的天马行空、怡然自得的心境。我也想去桂林,但至今没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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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是我世界的中心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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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世界中心,而我只是你世界的边缘。

——题记

窗外大街上的汽笛声响起,叫醒了我困倦的双眼,柔和的阳光照在眼眸,我又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份温和。睁开眼睛,可能就会被窗外袭来的丝丝凉风带走这微弱的暖意了,叫我如何舍得。

清晨我携初升的晨光走出房门,乌云遮住了还没来得及炫耀的晨阳,让我不敢相信这是一天的开始白天。

初醒的世界似乎又要沉睡下去,雷声让我有些胆怯的止步。

天有不测风云,看来这定是个不平凡的一天了,不一会儿,哗哗的雨声从对面不远处的铁皮房上响起,不一会就挡住了我前往公司的路。

回到窗前,看着争先恐后的雨水落下,不少的雨被风吹的迷失了方向,不少的迷路者就落在了我的窗上,又急速的顺着窗上的玻璃滑下。雨太过于密集,让我都看不清对面那吵吵嚷嚷的铁皮房。

雨下的大了,铁皮房的声儿也变大了,似乎是在以这种方式表示强力的抗议。

我微笑着看着对面那被雨水包裹的铁皮房,就像是调皮的孩子被家长狂抽着一般,让我看了却是有些得意。

我很喜欢雨季,因为我喜欢看着雨水打在那铁皮房上,然后又顺着铁皮房的水槽流下,就像是被欺负的孩子在哭泣 流泪一般。铁皮房前那几颗刚初长成形的小树也在风雨中手舞足蹈,像是在与我一同庆祝铁皮房被虐一般。

我不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记得几年前我刚来到这个地方,有一个炎热的下午,由于太过于炎热,我便跑到了那铁皮房下乘凉,刚到哪里,还没有来得及坐下,一块铁皮掉下,把我头上狠狠的砸开了一个口子。自从哪之后,我就很喜欢看到那个铁皮房受虐,仅此而已。

我不是个记仇的孩子,可我却很是热衷于斗气。都四年了,我看着它在日夜的风吹雨打中变了色,可我一点儿同情也没有因此而产生。

四年的时光在它的陪伴下,我一点儿也不感觉孤单,因为有个孤单的它在我窗口的对面陪伴着我,我自然就显得并不孤单了。

那又是一个暴风雨的午夜,而那天深夜,我并未像往常一样显得那般的欣喜若狂,而是在声声的雨中声声的哭泣。因为在那天夜里,一个女孩儿一句简单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我们是不可能的,你是个好男人,一定会遇到更好”。她可是我暗恋近一年才在一起的女孩儿啊,而如今就这般悄悄的离开,这句在她口中表示安慰的话,可在我这儿却是这般的刺耳,这般的刺心。

那天夜里风刮的很大 很大 ,雨也下的很大, 很大,铁皮房的声音也很大,很大,只有我哭泣的声音是低低的 低低的,应该是风雨声太大,压低了我的哭泣声吧。

直到凌晨大概三四点,风雨声依旧不止,但铁皮房却是安静了。

那天夜里,我走在暴雨之中,风刮的很大很大,几乎要将我吹倒,让人无法正常行走。夜 很黑 很黑 ,让我无法看到脚下的道路,可走了四年的道路又何必需要阳光呢,也许本来就是黑暗的,也许本来就不需要阳光,在我熟悉的步伐下,光似乎显得那般的无足轻重。

过了 许久 许久,我想已经不能再往前走了,于是我转身又向着来路走去,前方依然看不见任何的东西,没有任何的光点。可我还是就这样走着 走着,不知又走了多久,便看到了不远处那日夜陪伴着我的小小窗口,正散发出淡淡微光,在这雨夜里,我停步于此,隔着漫天的雨水望去,第一次发现那是一口多么孤单的窗口啊,多么孤独的房间啊,还有里面那个多么孤独的身影。此时一切映在眼眸当中都显的那么的苍白,那么的寂陌,此时所谓的一切恐怕也就只有那口散发着微光的窗口吧,所有的一切都被这黑夜所吞噬,就连那常常在雨中嚷嚷的铁皮房此时都安静的没了声儿。

那天夜里,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的房间,我到底有没有出去过,我是什么时候入睡的,雨又是什么时候停止的?

几年后,我又来到了那个地方,也去看了那口孤单的窗口,窗口已经不再那么孤单了,因为此时在窗口正有一些小孩儿的衣服挂在上面,在微风中畅快摇曳,看来房间里现在一定住着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吧。

而那在那个夜晚被摧毁的铁皮房此刻也焕然一新了,门前的几颗小树也已经长的异常粗大了,茂盛的枝叶在铁皮房上投下了大片的阴影,像是在为铁皮房打抱不平,从而为铁皮房遮挡着风吹日晒。

几年后的我才明白,那口窗户与那个房间并不孤单,而是住在哪里面的那个人,不是因为那个房间而让那个人孤单,而是那个孤单的人染的房间太过孤单。

而那个铁皮房也不是在抗议,而是在为自己能够早日换上新装而提前表示庆祝,而那几颗小树也不是在跟那个孤单的人一同庆祝铁皮房被受虐,而是因为它们只有在风雨中才能更快速的成长,它们只是在庆祝自己的成长。

你认为你的中心是什么?谁又是你的中心?你认为你在她世界的中心,而你只是在她世界的边缘,你在她世界的边缘,而她却站在你世界的中心。

中心是什么,边缘又是什么?

世界上,谁又能知道那么多?

知道那么多的,又如何能改变那么多?

也许那并不多,只是一点尘,可你又如何能把她赶出你的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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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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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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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凝望星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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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散步,几年前是沿着小区对面的蜿蜒小径,去池塘边、村落里走走,现如今只能在晚饭后,来到街边,随意的走走停停,停停看看。华联超市是我们这里较为热闹的一个地段,每到傍晚,在超市旁的路边上,就会陆续摆出一些小摊儿,有卖玩具的,有卖时尚服装的,有卖花色各异、精致漂亮的小饰品的……

这天,吃过晚饭,照例带着孩子闲走到这里,也没有刻意想要买什么,只是四处随意的看着,突然间被一个小摊吸引过去了,一位年近50的阿姨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她面前的地上铺着一块棕色的布,布上整齐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纽扣。“这年头还有卖扣子的呀!”我带着惊讶不禁驻足,蹲下来细细的观赏:按颜色分有黑的、红的、棕的、蓝的、花的……如同一副泼墨水彩画;按材质分有金属的、塑料的、有机玻璃的,布盘的、还有木质纹理的木质纽扣,连比较少见的牛角型纽扣都有……真是品种齐全、花色各异,它们仿佛在召开一个纽扣家族会议。阿姨一边守着她的纽扣摊,一边将5个同样的纽扣依次缝在一指宽的粗布条上,然后将它们整齐的摆放着,让顾客一目了然,便于带走。我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便和她攀谈起来,“您一晚上能卖出去几副扣子呀?现在很少人买这个的。”阿姨慈祥地说道:“是啊!现在很少人做这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了,如果一件漂亮的衣服少了一粒扣子,怕是你就不会再穿它了吧?但缝补好了依然是件漂亮的衣服,需要它的人必定会来买的。

纽扣是日常之物,但花样百出、工艺精湛的纽扣还是让人惊艳的,它们不仅在生活中扮演着角色,还是小说戏曲里不可缺少的“细节描写”呢!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纽扣,不禁回想起电影《一代宗师》里的情节。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面对家门变故和乱世动荡,穷困潦倒的叶问为了生活,不得已将裘皮大衣当掉,却偷偷藏下一颗纽扣,实乃不得已中的不妥协,日后送予宫若梅宫二小姐,却又被退回。当时的那一句“我在最好的时候碰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仍记忆犹新,她冷静的眼神无法掩饰内心的无奈,那是他们对美的乌托邦向往的最后一温留恋。当男主角在精神与物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时,他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不代表他放弃了他的坚持。

纽扣自古就是幸福爱情的象征。相传,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恋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她占据着胸口的位置。如果一个女子要你的第二颗纽扣,那说明她爱上了你,如果这个男子不知道,那么女子就会把这颗纽扣用一根红绳挂在脖子上直到出嫁的那一天,她才会无奈的摘下。当一名男子遇到这样一位女子的时候,他漂泊的心仿佛就找到了停泊的港湾。然而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人们总是在最好的时间里遇到,却忘记了珍惜。

抬头望星空一片静

今夜的梦似来还未来。今宵的酒似醉却未醉。有许多东西隐藏在内心最柔软角落。布满灰尘,似现不现。但我无论怎样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耗尽了精力,它依然血淋淋的存在那里。执着某些东西,看的比生命更重要。那是我一生也不能放弃的信仰。又慢慢的看透某些东西,犹如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我放弃了我自己的信仰。阵阵疼痛除了让我麻木,却也残忍的给了我清醒,于是发现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只不过有些人做的是场美梦,而我却偏偏是场恶梦而已。话到如此,我手中键盘又该往下打些什么呢,于是,我想起了《有谁共鸣》。一首去了天国人唱的歌。哥哥,张国荣。风,也轻,夜阑静。我独行。多么轻,多么静的一种享受啊。可惜它却只是一首歌,一首好听的歌而已。

今夜的酒喝得特别的浓烈。它的浓烈呛的我喘不过气来。酒与血在我胸膛里燃烧,那般炽热。醉意朦胧,眼泪迷蒙。醉了的人是看不清东西的,也看不清自己的。而我却似乎对自己对别人看的越发的清晰,清晰的刺眼。原来,酒真的是喝不醉人的,越发是那些想喝醉的人。或许,今晚伴我的会是场美梦,有歌,有酒,还有朋友。或许今晚伴我的依然会是场噩梦,或许,今晚又会是个无眠之夜,手中的酒会陪我到天明。当启明星点明了东方时,我希望我不会是这样的颓败。那时,酒也该喝尽了。

彼年今夏

当我

当我满目疮疫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存在的温情

是谁

是谁飘摇了雨中的风铃

摇碎了

摇碎了彼年的梦萦

当我

当我蜷缩着身体给自己拥抱

是谁

是谁让流浪的纸鸢有了牵挂

牵挂着

牵挂着今夏的风景

当我

当我蹒跚地站起

向往光明

是谁

是谁把我变成一纸流帆

满载着希望

满载着

彷徨

都说

都说风是有颜色的

彼年今夏

你的耳畔

有风吗

作者若依&莫离的文集

恩彩·飘雪·天使心

每一次看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时,都会热泪盈眶。深深地打动了我,关于剧本,关于主人公,对于武赫与恩彩,始终有一种情结。

记得高一时,在小姑家玩,随后和她们一起看了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本来对于韩剧不是太热衷的人,对于这种肥皂剧也就一种抵触,漠视。可是事实是这部电视剧深深地打动了我,一下午没有打篮球,没有打羽毛球,我们就一起沉浸在剧情中,无法自拔……

想到着还有这样的女生,如同天使一般,处处闪着夺目的光芒。但也总是那么让人心疼。恩彩,始终为心爱的人着想,身边的人着想,就连最后一次的殉情,也是那么的让人心酸与心痛。依然让人心软。似乎她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最后好好为自己考虑,却又是那么的心痛。

小允车子被影迷霸占,她们在车子上乱涂乱画,而恩彩那么善良无畏的女孩,每隔两个月都会被打骂一顿,心里容忍着,不想武赫武力对抗。她默默付出了全部。

在小允拍戏的时候,敏珠被他百般呵护着,而恩彩学着“爱人”的应答,做出各种的表情,“不烫的,可以喝”,嘟嘟嘴,甜甜的。不烫的,没有关系。她微笑着,似乎他在朝她微笑。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想到恩彩,特别的心酸。

特别是听说武赫生命垂危,没有多少时间,而她心中的大叔,居然那么的坚强而爱护她,恩彩一直想陪伴着他,温暖着他,最后,在一个大雪纷纷的夜晚,恩彩声嘶力竭,“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每一句都让人无法自拔,她背负了太多,太多

恩彩静静地离开了,她最后还是那么的善良,勇敢,温情而柔和。武赫一生孤单,但愿恩彩可以守护着他。她心里这么想着。而武赫的墓碑上也写着”对不起,我爱你“。

恩彩,她是那么一位好女孩。

每看一次,依然会哭。只是多了一份坚强,多了一份想好好保护她的心……

真希望遇见如她一般的女孩。

恩彩

自从高中看过之后,看一遍哭一边。

从此,记住了天下有那么一种女孩:善良,温柔,勇敢,甜美。

那种女孩,值得一辈子爱惜与守护……

终会找到心中的恩彩

作者幸运的贝壳的文集

当夜的风带来我的悲凉

其实,这种时候,我可以停下脚步,不思想,不低头,不行色匆匆,不强忍咳嗽。我可以大喊一声,吓坏自己,惊起草丛中的蝴蝶,或树林里的雀鸟。

独立街头,我,没有来处,没有去处。仿佛夜的风,虚无中来,虚无中去。

风啊,你触及不到我的心跳,却带来了我的悲凉。

如果,你带走了我的呼吸,那么,我将去往何方,才能寻到我最后的枯骨?埋葬我的将是沙?尘埃?洪水?还是时光?

转瞬之间,灯红了,酒绿了,风止了。

有人来了,哼着小曲儿。

我猛地咳嗽一声,痰还在,喉咙还痒。

西贝新的时间感悟

不管什么事情,时间似乎永远是最好的解药,唯有时间可以缓解我们内心的痛和伤;也唯有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很多回忆,找回真正的自己;唯有时间可以磨砺我们,让我们经历更多的风和雨;也唯有时间会让我们变的成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不确定的就是时间,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会结束?会跟时间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让人感到可怕,它就像手中捧起的细沙一样,缓缓的从我们的手中溜走,一点一点,直至没有;时间让我们不断的成长,我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我们都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时间成了我们的主宰着,主宰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我们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在围绕时间转啊转!从不曾离开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无形的财富!它给予我们很多很多,它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时间是无形的,却也是有形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对不起,我赶时间!”“不好意思我现在没时间,很忙”“啊,误时间了,怎么办?”“再给我点时间行吗?我一定做到”“还没到时间呢,你着什么急啊?”……时间,时间,全是时间,时间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财富,有人跟我们借用时间,我们也在祈求别人给与我们时间,我们之间就这样,把时间当作一种交易进行着!我用我的时间换你的时间,时间,时间,时间是什么?有人说时间就是金钱,这话也对,浪费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的财富,我们的财富之一就是金钱!也有人说时间就是生命,我们的生命当然重要了,如果命都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现在经常处于一种恐慌之中,因为我害怕我的时间,害怕它一天天的减少!我们都在生命的倒计时中!每过一天,时间就减少一天,生命就减少一天!想想都害怕!如果我每天都充分利用了我的时间,我会很开心;如果我没有,我会很难过!因为如果这一天里,我没有充分利用时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浪费了一天的生命,会责备自己,会惭愧!时间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生命进入倒计时,我要让自己的每天都过的充实,快乐!真的不能在虚度了,每虚度一次,我就多一份内疚!对不起!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生命!我要做我该做的事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三更半夜打蟑螂

今天早晨凌晨三点,老公把我从睡梦中摇醒,因为有只蟑螂在我们的床头,他要打蟑螂!!

我忽地惊醒过来,蟑螂耶,怎么房里又出现蟑螂了呢?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的床头呢?

老公在我还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已经一手拿着拖鞋一手慢慢地把床往后移,果然那蟑螂还在床下!

啪!啪!啪!蟑螂逃到床底下!老公示意我慢慢把床抬起来,啪!啪!啪!又是一阵乱拍,很可惜还是没打着,让它逃到衣橱和墙壁之间的小缝隙里。老公气急了,想要把厨子往外移,但厨子太重,加之又是三更半夜的,担心搬移厨子将造成噪音,把房东太太给吵醒,所以只能狠狠地作罢。最后我们把捕蟑螂的蟑螂贴放在衣橱的出口处,希望等它出来的时候自动落网吧!

一番折腾以后,老公完全处于清醒的状态,久久不能入眠,而我则仍然可以大被一盖继续我未完的梦,这就是我和老公的不同之处,他的睡眠状态不好,而我呢,在我累的时候就算天塌下来也会当被盖的继续睡觉,呵呵!

其实我和老公都很怕蟑螂,刚在一起的时候遇到蟑螂我们都会自然的往后退几步,或许基于男性天生具有保护另一半的勇气,老公总会按着内心的恐惧把蟑螂消灭,如今,打蟑螂的本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我不知道蟑螂为什么会出现在房里,我自问清洁工作都做得挺好的,是因为房里的杂物多吗?真想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让蟑螂永远消失,有谁知道的话,能否分享分享消灭蟑螂的有效方法?感激不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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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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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富诗意的名词。多少作家的灵感统统迸发在雨天,多少名篇佳作通通创作在雨季,多少生命的萌芽、多少情感的陶冶都似清流般蔓延在雨帘之下。听雨声,就像是在听一首祝福歌,祝福每一段生活,祝福每一个生命。

就像季羡林老先生所说的“雨下,宇宙间平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雨呀,就像三月的风呢,那么温柔,有垂柳软絮的轻盈。这是季羡林老先生眼中的雨,但是宇宙中真的会下雨吗?我们不知道,只感觉下起雨来,整个世界都染上一抹温情,配上斜斜密密的雨滴声,仿佛在演奏世间最盛大的抒情曲目。

每当清晨,伴雨醒来,仿佛生命开端就被诗意所熏陶;每当午后,伴雨闲暇,远眺窗外,才真正体悟到“人生还有诗和远方”;每当夜里,伴雨声梦去,就像是夜里都有母亲的陪伴。有了细雨,就像为生活添上温柔一笔,勾勒出生活最美好的模样。

古往今来,世间有“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温情柔美,自然也有“白雨跳珠乱入船”的热情酣畅。雨或如婉转溪流,或如惊涛骇浪。听温柔雨,听出安心的祝福,听出每一个生灵的细滋慢长;听激昂雨,听出生命的淋漓,听出每一个轰轰烈烈的曾经。曾经有那么多小故事发生在雨下,记忆里的感动是大雨冲不走的,是岁月抹不掉的,是铭刻于心的。曾经雨洒落在我们身上,仿佛能互相传递深情厚谊;现在雨飘落在我的身上,人生之路孑然一身,又有谁能体会雨下的内心澎湃与不安呢?都是曾经,都是雨衔来的,也是雨送走的,到头来不过一场空,都只存在在记忆里。

听雨,真的听得出一个生命吗?听得出所有的曾经吗?

狂风暴雨大作之时,一定是生命的喧嚣,叫嚣着所有的不安与痛苦。

凄风苦雨零落之时,一定是曾经的悲惨故事重又被记忆起,如此的可歌可泣。

和风细雨悠悠之时,一定是生命的萌芽,孕育着新的希望与力量。

听雨,听出生命,听出人生,听出每一段故事、每一个祝福。

季羡林老先生说的没错,宇宙里也是会下雨的吧。那里有星球的奥秘,有宇宙嬗递的故事,有流星划过的轨迹,有一条承载着数万颗星星的银河。每颗星都代表一个故事,故事开始在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

雨停,心静,生命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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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曾经沧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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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浪漫的人吗。我不曾知道。但我知道我心里有更多的是哀怨。此时,我只知道,它们属于我。也许,属于一个人的东西太少。有时,人对情感的渴望,就像手里抓住的一要救命稻草,不能够放弃。我亦是如此。这麽多年心里一直都是孤单的。曾想,没有一个人可以读懂我年少的梦想和渴盼。

在原谅与怨恨里徘徊。我一直在想,是我对不起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对不起我。也许,这种极端的心情,每个成长中的孩子都曾经有过。可是有的已经生了根并发了芽,等到你注意它的时候,已经太晚,它长了参天大树,由不得你舍弃。有一天,若你真的舍弃了,便不能够再活。我从没想过要去伤害谁。可是,你们大家就都已经知道,我伤害了爱着我的人们。我的疏离是一种习惯。也许,只这一个理由但能够支撑我走向更远的地方遗忘。

我止步于此。好麽?每一个人都解读到我的结局。别让我看见伤痕。我不想面对有一天,它已经溃烂。那些都是我再也承担不了的疼痛。舅舅说的对,我是有心结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曾经以为我是骄傲的,但如今我却敢于承了,骄傲的背后是极致的自卑,那些自卑就像潮水一样向我袭来。这一刻,我才知道,我是脆弱的,多麽的不堪一击。

舅舅说,我是一个董事的孩子。久违的一句话,却深深打动我的心。他还说,我是他的孩子。这麽多年我一直在问,我究竟是谁的孩子,我为什麽要来到这个世界。我很喜欢听谁说,我是谁的孩子。好像这是心里的一种缺失。他还说,其实TA们都是爱我的。爱的表达方式都是不同的。TA们喜欢放在心里。

雪藏爱情。TA告诉我要雪藏爱情。我只想着一个人过云淡风轻的生活。一个人想念。一个人凌乱。一个人走过一段又一段无助。或者有一天,我真的可以明媚的微笑。要做的决定,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是我自己将要走下去的路。我给极致爱我的男子说,好好活下去,不能自暴自弃,不要让我离开之后还会感慨,我的离开是对的。我喜欢有骨气的女子。我也会平静的活下去,无论为谁。还有对那个我爱的女子说,我的等待无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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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黄昏,我与夕阳有个约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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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踩着阳光的足迹,闻着海风的咸味,与大海、夕阳、沙滩相约于美好的黄昏

——题记

(一)

雨过天晴的冬天,着实讨人喜欢。

昨日清晨便被窗外的鸟儿叫醒了,吱吱喳喳的歌声告诉我:雨停了,太阳出来了。

果然,当我推开窗户往外一探时,便看到了休息一天的太阳正挂在空中对我微笑。雨终于停了,温度也回升了,昏天暗地的冬日再次恢复春天的暖和。

有阳光陪伴的时刻,真是令人欢愉。上班时,总会忍不住地往窗外瞧,看看太阳是否还在笑?下班后,更是直接与它亲密接触,任它的温暖触动内心的某个角落。

雨后初晴的校园,实在美极了。

举目望去,满眼尽是旖旎的春光:操场上,几百个学生伴随着音乐,精神抖擞地做操;阳光下,斑驳的树影铺了一地;晴空里,天蓝得似水温柔,明媚的颜色令人心醉。

做操完毕,便是热闹非凡的课间活动。一声令下,集中的队伍四处散开,安静有序的校园立即沸腾。跟随着三五成群的学生来到新铺的塑胶运动场,那明艳的跑道更令人心生满足。干净整洁的运动场,为学生们带来了多少欢乐?仅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可以看出,他们对新学校的变化是多么高兴!

时间在奔跑中,跳跃中迅速前进,快乐的课间活动在上课铃声中宣告结束。

(二)

美丽的校园,温暖的太阳,晴朗的天空,一组组秀丽的风景,总在不经意之间,悄悄地进入我的眼帘。

每天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下工作,亲眼看着儿子一点一滴地进步,真的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当数学老师告诉我,儿子在最后一单元数学考试中,迎难而上,光荣地考了一百分时,我的心别提有多激动了。坐在办公室时,我一直在思量着:要如何奖励儿子?窗外高悬的夕阳,一直在盯着我,向我发出邀请。我灵机一动:今天天气真的很好,何不必带儿子去海滨公园玩呢?

心动不如行动。好不容易挨到放学的铃声,在望眼欲穿中,我终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儿子。当我告诉儿子这一喜讯时,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肯定地告诉他,是数学老师亲口跟我说的。他这才满意地笑了。懂事的儿子并没有饲机索取奖励,当听到我要奖励他时,他还表示不用了,并且表态平时的成绩并不重要,期末一定要再努力,争取也考一百分。经过我们的商量后,达成共识,决定再去海边欣赏落日。

从学校走到海边也不过几分钟的路程,我们骑摩托车一会儿工夫就到了。车子刚到海边,天边那轮金灿灿的太阳似乎快要下坠了。海滨公园依然没有人,广场上却停着几辆车。赶在夕阳坠海之前,我们停好车后,迅速走上堤岸。海风温柔地吹拂着我的长发,吹醒了尘封的记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慨,似乎不适合用在此处。

“好美的夕阳!”就连粗心大意的儿子都对眼前的美景啧啧称赞,更别提早已经沉醉在这幅风景画里的我了。

“走,我们下去沙滩上走走!”跟儿子打声招呼后,我们便兴致勃勃地沿着石阶走入沙滩。

(三)

半月形的白沙堤,一如记忆中的洁净美好。踩着软绵绵的细沙上,看着自己的脚慢慢下沉,默默地感觉着深陷的惊恐。

“妈妈,小心你的脚!”儿子的惊呼唤醒了精神恍惚的我。我低头一看,涌上岸的浪花已经滚到我的脚边了。我赶紧把脚一缩,继续往前走。

踩着童年的记忆,我一步一步地回想那幼小的身影迷失在茫茫海滩的惊恐万状。那次是为了寻找出海挖蛏的母亲,在家苦等无果后,便约上几个小伙伴到海边来玩,顺便让母亲早点回家。没想到,一时贪玩,竟然走进内海,差点身陷淤泥里无法脱身。幸亏后来遇到熟人,热心的她见我们几个孩子惊慌失措的样子,知道我们迷路了,便热心地为我们指引方向,让我们安全地离开那片内海。

现在,往日的内海已经不复见,一幢幢别致的别墅安静地守护着这片沙滩。向前望去,白茫茫的海面上倒映着蓝凌凌的天空,几艘小渔船靠在礁石边休憩。转身一看,红色的房子矗立在蓝天下,周围是高大的绿树环绕,色彩分明的画里,还有一对乐不思蜀的母子。儿子弯下腰去打量那些黑色的磁沙,好奇地追问它们的来历。我也搞不懂得这些黑沙从何而来,只能一语带过,敷衍着儿子的提问。

天色渐渐暗下来,天边被夕阳染成红色。圆溜溜的太阳似乎累了,想早点下班,还没等我们多看它几眼,它已经驮着笨重的身子,吃力地下坠。随着太阳的渐渐陷落,天边越来越红,过了一会儿,又变成紫红,慢慢地,竟然又分出一丝浅蓝来。这多彩的天空,竟然是被夕阳用画笔涂抹出来的!夕阳无限好,无限美。哪怕已近黄昏,它也要花光自己所有力气,为这单调的天空抹上浓浓的一笔。

欣赏完这难得一见的落日,我与儿子意犹未尽,真想再多待片刻!时间不饶人,看着变暗的天空,我们收起留连忘返的脚步,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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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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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千山万水,唯有青春相伴。 ——题记

青春是什么呢?有人曾经说过:“青春是纵然梦想很远,踮起脚尖就能更进一步的成长历程。”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都曾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沙漠中,那些受过的委屈、挫折,隐藏着多少不甘与迷茫,亦在我们的平淡岁月里勾勒出一幅幅记忆犹新的画面——即便伤痕累累也要有忍痛前行的毅力;即便艰难困苦也要有逆风而行的勇气,即便屡战屡败也要有迎难而上的坚持。

青春是我们奋斗的资本。趁着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不要一味地沉浸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之中,从而有了依赖性。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标,为之拼搏、奋斗,用实际行动去谱写自己的青春与未来。不要幻想人生能够一帆风顺,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老天不会眷顾你,自己所能做的便是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坚强。的确,青春如同悬崖上盛开的花,是年轻生命的闪耀,亦是平淡岁月的转折点,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奋斗,有所作为,在最好的年纪做最好的事。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未曾虚度年华,并能在时间的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足迹。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青春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曾经有两个人发表自己对待生活的不同看法。悲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几,充满杯具;乐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叶,在杯具中历经沉浮,留下人生幽香。青春也亦如此,每当提及它时,我们便会想到初升的太阳或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如此快乐美好!伴着晨曦时温暖的阳光、午后时婉转的歌声、夜深时微弱的灯光,静静地坐在某一个角落里,享受着青春时代所给予我们的快乐与希望。心就好似人的翅膀,心有多远你就能飞多远,无拘无束的心就可以翱翔于蓬蒿之间,无所顾忌。所以,我们应在平凡中寻找快乐,在磨难中寻求快乐。无论前路多么艰辛,只要心中常驻快乐,便是青春年少中那一抹绚丽的色彩!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多处地方做事时,都不受他人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甚为冷淡,瞧不起他。为了改变他人对待自己的看法,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他却常常读书到深夜,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他便想出了一个办法,准备一把锤子,一打瞌睡,就敲自己一下。因此,就能够使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学习状态。这就是苏秦刺股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青春必须珍惜时光,在短暂的时间做有意义的事,即便艰难险阻,也应不畏荆棘,坚持到底。踏着青春的气息,我们告别了年少的懵懂,迎来了未知的挑战,它等着我们在快乐中成长,在逆境中奋斗。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岁月仓促,然而青春的理想却不会因此而消退,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背负着对清春的承诺,一直都不曾停止脚步。风可以把一切都沉淀不见,却永远不能磨灭逐梦的恒心!

当抬头仰望天空时,望见翱翔的雄鹰,自由的在广阔无垠的蓝天白云下飞翔,没有束缚。正如我们一样在青春岁月里为梦想拼博、奋斗。在以后的回忆里,我们便可以笑着去品味那真挚的点点滴滴,然后大声的说一句:“青春,真好!”

青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徜徉,感受多彩的生命,编织人生的梦想!尚有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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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的写景抒情散文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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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孤叶秋天

依然记得那个疯狂掉树叶的秋天,光秃秃的树干孤单得绝望。依然记得原璃最后背影的定格,决绝而有忧伤。

没有理由的,拖着行李就开始流浪,只留给我一个冷硬的背影,甚至没有告别的只言片语。看着原璃单薄的背影隐没在汹涌的人潮中,我失望地离开,却因视线模糊而不停地撞到人,不停地说对不起。我不明白,为什么十几年的友情抵不过“流浪”两个字来的重要。

看着枯黄的树叶划着留恋的弧度再次盖在黑色的柏油路上,下意识地握紧左手却只徒劳地抓住空气。每天游走于

各个圈子的边缘,不曾进入,亦不允许别人介入我的生活。终于明白要自己承受所有风雪,终于学会坚强面对,终于,学会,照顾,自己。也终于知道有一种人的骨子里流淌的是叫做自由的血液。书柜中原璃留下的照片上的蓝黑色字迹正一点点地淡去,突然害怕终有一天所有与原璃有关的记忆也会随风逝去。

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原璃拖着行李消失在种满法桐的街道尽头,树叶簌簌地落下盖住前面被踩碎的忧伤。有首歌唱到“才话别已深秋,只一眼就花落”,秋以其特有的萧瑟包容了所有的离愁别绪,我也终于知道原璃最终落脚的地方,那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有最干净的空气和最纯粹的阳光。

窗外寂寞的街灯泛着氤氲的橙黄色,窗台上停着一只迷路的麻雀,秋风吹皱了它并不华丽的羽毛,Jay的声音依旧回荡在房间内,不知不觉/你已经离开我/不知不觉/我跟了这节奏/后知后觉/又过了一个秋/后知后觉/我该好好生活……

(二)美丽的夏天

“夏天”多么熟悉的字眼,我喜欢春天的风,秋天的叶和冬天的雪,但夏季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吸引着我。

在夏天,没有春风的柔美,没有春雨的绵绵。然而,夏天的暴雨不再是人类的天敌,而是一种享受,暴雨后的泥土味更加清新。傍晚的盛凉更是人生的一大享受,那凉爽的风把白天的疲倦和烦燥都带走了,留下的只有美梦。

在夏天,没有落叶的那种精神,也没有那成功的果实。可是绿油油的公园,人们看到会更加神清气爽,更加有生机,更加有活力。虽然夏天里没有牺牲自我的东西,但是它依然为人类做着力所能及的贡献,比如:那些绿得发亮的叶子,它们会吸进二氧化碳,吐出氧气,使空气更清新,这也可以避免一些地区的沙尘暴。

在夏天,也没有白雪那样憧憬,没有那种净白。虽然在夏天里没有白色,但是充满生命的绿色,绿色就是它的生命,而且在夏天天空没有冬天那么灰暗,而是更蓝了。抬起头仰望天空仿佛是走进了理想的天堂,多美啊!

与其它季节比起来,是不是夏季就略胜一筹啊?不仅是那些,还有个交响乐队,它是由蝉、蛙和虫组成的,它们的鸣叫虽然没有《月光曲》柔和,没有《义勇军进行曲》刚强,可是仍然动听、悦耳。

夏天还为人类带来了西瓜、啤酒和冰淇邻这样的美食,还有短裙、遮阳帽、太阳镜组成的风景,更好的是游泳旅游和营火晚会的欢乐。可千万不能忘记品味夏晨的凉爽、夏夜的迷人。

同学们!抓紧时间,夏天正是充满活力的时候,快快撒下种子、辛勤耕作,秋天有丰收的快乐等着我们!

(三)美丽的荷花

夏季的早晨,天气有些炎热,偶然间,我发现一池美丽的荷花。这荷花,禁不住惊叹它们的美丽。

走近池边,一片诱人的绿色映入我的眼前帘。在那平静的水面上,铺满了翠绿色的荷叶,远远望去,想一块翠绿色的地毯。微风拂过,鑫香阵阵,沁人心脾,令人流连忘返。我不禁吟起了杨万里脍炙人口的诗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荷叶的颜色是碧绿的,大的像脸盆,小得像盘子,还有的像一把小伞。荷花的颜色大都是粉色的,也有乳白色的,乳白色的荷花的花瓣只有四五瓣,粉红的花瓣有点像柳叶,只是比柳叶宽,靠花托的部分逐渐变红、变平。越是长在里面的花瓣,就越小越美丽,中心半露着的花蕊,里面长着莲蓬,妈妈告诉我,莲蓬开始是淡黄色的,渐渐的变成绿色,最后变成深绿色。这时候莲蓬里的莲子就可以吃了。我第一次吃莲子时,感觉不好吃,味道很苦,但渐渐地我便尝出一股淡淡的甜味,这种味道独具一格。莲子全身都是宝,可以清火,还有很大的药用价值,同时具有养生的功能,知道这些,我更喜欢荷花了。

一阵风吹来,把荷花吹的摆来摆去,好像在向我招手。风停了,水珠滚来滚去,最后聚集在一起,越发亮晶,这美丽的荷花,真的是让我心旷神怡,令我流连忘返,好像永远呆在这种世界中。

这满池的荷花,生出了无限的梦幻般的诗情画意,也催生出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

不知不觉在这里驻足了很久,当我依依不舍得离开它时,他的每已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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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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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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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雨思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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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潇潇落,是雨?!是泪?!

点滴在眉间,点滴在心头。

惊雷乍现,无情撕破有情,抖落了一地凌乱,杂陈着数不清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慨叹,一瞬间,伴随着涓涓细流,散向了天涯他方。眼下只见:自惜残香犹带泪;谁知旧恨亦伤心。

奔向他方的涓流,可曾汇集成那三千弱水,可曾翻起过人世间的百味浪涛,可曾有我的一瓢之饮?

长记那时,何愁雨后无彩虹?雨浇灵台心花日盛。那雨是珍珠,那雨是焦尾琴,那雨是诗!岁月流金,蘸笔是春,字里行间尽是灿烂情怀。谁言薄笺、不堪负情爱千斤?谁言阳光、不能亮方寸万年?

雨一直下,花絮飘零,风过处,芳尘点点。曾试图用记忆的针线重新串起那片片美好,编织旧日的花冠。最终,花冠碎了,梦碎了,心碎了!

草木一秋人一世,锦瑟初弹春已寂,唏嘘流年荏苒。君不见,东边晴天西边雨,掩埋自己的故事,远看别人的风景。

空气中弥漫着雨的呢喃,我静观着雨的晶莹。提笔蘸雨,信手涂抹出春夏秋冬花的颜色,为唯美的诗篇,增添那不朽的四季之香。

雨声依旧嘀嗒,雨景依旧凄迷。

烟雨来时,身不在江南,心亦梦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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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浅的回顾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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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独品一杯香茗。沐浴着窗外洒进的那一米柔柔的阳光,浅浅的回顾着,回顾着。多少往事历历在目,几年来,走过了多少坎坎坷坷的路,趟过了多少深深浅浅的河。翻过了多少高高低低的梁,越过了多少宽宽窄窄的沟。朦朦胧胧多少日,迷迷离离多少时。天天难过天天过,月月难熬月月熬。好想,好想,找一个伴侣作保护。寻一知己作朋友,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得到。

还好,如若在那栅栏里,锦帘外,近的似咫尺间。常常感到什么人的关注,常常听到什么人的话语,什么人的传言。可是,那人深深的隐起,秘密的埋藏。在恍恍惚惚中,在迷迷离离里,怎么也看不见那个人身影,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踪迹。觉得很远,很远,远的似若天涯,似若海角。

几年来我四处寻觅着那个人,茫茫人海中,不知道哪个人是。浩瀚江河,弱水三千,不知道哪些水,就是我应该取之的那一瓢之水呀。我找在溪水旁,找在小桥边,找在花园里,……总之,在漫漫的红尘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多少次,死死盯住灯火阑珊处。可是,那人从来不去灯火阑珊处。

我没处找,我没处寻。那就任其隐在山林里,任其藏在人海中吧!丢下记忆片片,拾起残缺点点。从今后,紧闭门窗。不听飞来之语,不闻弦外之音,不需要亲戚,不需要朋友。原本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就独自一人整衣正冠,擦亮鞋子,抖擞精神,走自己的路。任其风霜雪雨,任其严寒酷暑,行走在天涯海角。独来独往我行我素。

保持一个淡淡的,平和的心态。用理解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善待自己的同时,友善他人,发慈悲心。就会进之有路,退之有余,回旋有地。任看其潮起潮落,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会别有一番闲情逸致,也不乏美哉!悠哉!快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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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不需要语言的默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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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回家的动车上,家人就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外出这几天,它什么也不吃,也不理睬人,只是无精打采地睡着,有时到窗口站在那儿默默地往外望。

我进门,第一个扑上来的是它,尾巴因极度兴奋而摇着摇着。我喂它,它吃了。然后,带它去它熟悉的那片野地散步,它欢快地随着我的步伐,扑扑蝴蝶,嗅嗅草丛,我感受着它的惬意,心情也随之惬意起来。

与它在一起不需要语言

当它还是一个小宝贝,被家人装在一个袋里带回家那天,它因害怕而发抖呜咽。我轻轻抚摸它的毛皮,拿了一些食物,放在手心让它吃。它吃了,从此认定了它的主人。

它曾经有过太多顽皮的日子。像箭一样飞奔,在我前方等待着,我走近它,它一转身就跑掉了,故意让我去追它;或者在外面玩了好久好久,才回家,咕嘟咕嘟地喝水,倒头就睡。与它散步时,它总是吓唬路上的鸡;或者与迎面而来的别家小狗打一架。在家里,我抛出一个弹簧球,它总能追上去,准确无误地一口叼住,然后回到我跟前,把球吐出来,立功似的趴在地上,守住它的球。它捉到过小老鼠,也用激动的叫声向我报告有一只小鸟或是蝴蝶飞进了我的阳台。

冬天,我打开取暖器,坐在藤椅上上网。它趴在我腿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夏天,室内开冷气,我午休,它就躺在我床前,睡得比我更舒坦。

我工作的时候,它从不打扰,总是静静地趴在一旁。却无时不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当我忙碌完,去拿钥匙时,它一跃而起,它知道我俩一起出门散步的时间到了。

它闻到陌生的气息,喜欢大叫。但只要在我身边,它就安然地静默着。

家人曾经说,它爱叫,照顾它麻烦,要把它处理掉或者送人。我说,一个生命,当你心血来潮时,你带它回来,它高高兴兴,信赖你,喜欢你;当你嫌麻烦了,你要抛弃它,忘记了你的初衷。你看它那双忠诚的眼睛,你心安吗?我声明,只要我不同意,谁也不能从我身边把它带走。身为它的主人,我有照顾它保护它的能力。。

有人说,不要它,换一只宠物狗。我说,我就喜欢纯粹的小土猎狗。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拥有很多很多,而它的世界,只有它的主人。

我与它的默契不需要语言——其实大自然的一切皆有灵性,都能与人有一种无言的默契,只要你用心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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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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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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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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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2

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3

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4

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5

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6

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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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难忘那份情散文

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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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的那一面苍白,就像失去了水润鲜活的玫瑰,只是凋落着凄凉的味道,最难忘的是你,和你的那段情,下文是小编分享的爱情散文:难忘那份情,希望你喜欢!

电视里又在播放京剧样板戏《沙家浜》。现在,京剧样板戏,尤其是《沙家浜》,又渐渐为人们所喜爱。可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她却为人所深深厌恶。因为,她让人想起“xxx”那段非人的年代。岁月如流水,日夜不息地流逝,带走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而将美好的记忆沉积下来。岁月越久,对美好往事的记忆越清晰,越留恋那些已逝的美好的时光。我们这一代从“xx”中过来的人,现在喜欢京剧样板戏,恐怕就是这种原因吧。

我对京剧《沙家浜》还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我上初中时,我们学校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生,长相、身材都颇似当年芭蕾舞白毛女的扮演者石钟琴。她在学校宣传队里演阿庆嫂,是许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当时,我也朦朦胧胧地爱上了她。一九七0年寒假,我初中毕业参了军,不知她的消息,是下乡插队,还是安排了工作。我们部队在皖西大别山区响洪甸水库旁的一个山沟里,四面群山壁立,挡住了春风,但春天还是悄悄来到了我们心里。那时,我们十七、八岁,正是“思春”的年龄,见花伤心,对月生情,渴望得到爱情。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对她的朦胧的爱变得强烈起来,她扮演阿庆嫂的身影老是在我眼前浮现,夜深人静的时候,对她的思恋越发强烈。这样,爱屋及乌,我对《沙家浜》和阿庆嫂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每当晚饭后,我们营部的大广播喇叭里播放《沙家浜》的时候,我便斜倚在营房柱子上,如痴如醉地听着,特别是第六场阿庆嫂思念亲人的那段主打唱段:“风声紧,雨意浓,天低云暗……亲人们,粮缺药尽,消息又断……”唱词美,音乐也美,沉郁柔婉,情意绵绵,令人销魂。当时,《沙家浜》剧中所有人物的对白我都能背诵,所有人物的唱腔我都会唱,我还能用笛子演奏全剧的主旋律曲。在我们刚到部队时,团里要组建宣传队,组织全团文艺会演,我们连演的节目是《沙家浜》第五幕,我也在其中扮演了一名新四军战士。

后来,我们部队医院的一个女兵闯进了我的生活,我便不再思恋她。然而,许多年以后,当那个女兵和她都成为我已逝生活的美好记忆的时候,对《沙家浜》的那种特殊感情就又重新回到了我的心中。那以后,每次听到《沙家浜》,我都会像当年那样,激动不已,心潮难平,浮想联翩。只不过,那已不再是当年的那种对她的刻骨铭心的思恋,而是一种留恋与怀念,是对已逝青春的一种深深的留恋与怀念。

一九七五年,我退伍后,从我们初中一位老师那里听到了她的一些情况:我当兵以后,她上了高中,其间与我们的一个外号叫“蛋白质”的姓柏的同学谈了恋爱。“蛋白质”生得阔面大耳,面如敷粉,其父是一个老红军,“xx”前曾任我们地区航校校长,我们小时,常见他穿一身将校呢军服,拄着一支手杖。一九七三年高中毕业后,“蛋白质”参军去了,这时,我们的另一个同学乘虚而入。那个同学在学校时,貌不惊人,才不出众,默默无闻,她眼里哪里有他

。但他追她追得很执着。据说,他每天晚上到她家去,她家里人都不理他,他就一个人坐着。夜深时,她家里人说:你走吧,我们关门了。他也不说话,走出门,随手带出一只板凳。第二天早晨,她家里人开门,看见他还坐在门口。就这样,他终于赢得了她的芳心。那个同学走上社会以后,却显示出了他的精明能干。初在地区邮电局当职工,八十年代当上了局里的中层干部,负责三产,有权有钱,使她过上了幸福生活。那个“蛋白质”,一九八五年我见过他一次,还是孑然一身,后来不知所终。

我再次见到她,是在十年后。一九八0年左右,那个后来追求她的同学的父母,当时与我在一个单位。一次闲谈,我才知道,她竟与我近在咫尺,那个后来追求她的同学,就是他们的儿子。言谈间,我称赞了她的美丽,说那时很多男生都追求她。她婆婆回去说了此话,不料她听后大为感动,到我们单位来见我。此前,她并不认识我。我们学校是两所中学合并起来的,我在五七中学,她在红大附中,合并后各自还在原先的校址上课,平时并不熟悉,但我们都认识她。那次我见到她时,她二十五岁,却已是一个五岁男孩的母亲,还是那样的风姿绰约,美丽动人。

从那次至今,又过去近三十年。三十年间,我见她几次,但我却觉得我所见到的并不是记忆中的那个她。直到现在,每次听到京剧《沙家浜》,我还会激动不已,还会自然地想起她,但我想起的也不是这个与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有时能够见面的她,而是那遥远的年代、在舞台上扮演阿庆嫂、唱着“风声紧,雨意浓……”的那个美丽的姑娘,那是我永久的留恋与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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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哲理散文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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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2016想让它定格,但是我手机屏幕上还是变成了2017。

我看着早就进入梦乡的她们。我的心里不经感到真的很神奇!来自五湖四海的六个年龄相仿的姑娘。在这8000多个一样的房间中,怎么偏偏选择走进了这一间。而我怎么也偏巧的走进了这一间。不觉中,我的嘴角开始上扬。我把双手合十,低头感谢上帝!这时有位姑娘从睡梦中笑出了声,不知是她也在感谢上帝,还是梦到了什么以前的开心的事。我也想到以前……

不过是2016的前半段,那时我还不在山东淄博这个没有秋天的山沟沟中。那时我还在四季分明的安徽淮北。

那时你可以听见我坐在妈妈骑着电动车的后面背着的单词;那时你可以看见我还为成绩而不知所措的神情;那时你可以听见我的极力争辩着什么非本科不上;那时你可以感受到我时刻准备着再来一年。

那时那时……我记得,一个人在台灯下写着题目。有时累了,看向窗外,看见站在路边的那个孤零零的只有昏暗橘黄的路灯时。我的孤独感像外面拿着利刃的寒风一样劈头盖脸而来,任我怎么去躲,每一寸皮肤还是被侵蚀到发痛。有一次我竟泪流满面,我懊悔为什么以前没有更努力一点,我懊悔为什么这么爱玩,我把自己看到尘埃,甚至比尘埃还低。我听见我每一个毛孔的哭泣……

我记得我和同学在快节奏的复习中短暂的课间相互分享着零食,这就是我高三长胖的重要的原因之一。以至于现在琴房阿姨看到我学生卡的照片时惊讶的说“丫头,这是你吗?怎么当时这么胖。”我们总是擅长在苦难的日子里,找乐子。学习有压力时我们就吃。吃的方式繁多,吃的种类繁多。那时吃零食的香甜,幸福。现在我的脑子还有记忆,像你站在牛奶蜂蜜在炉子上滚的翻着大泡氤氲整个房间的感觉。我真想借机器猫的时光机再走一遭。看看一块小小的面包如何变成了两个人的快乐!

我坐在考场上看着理综。我想有些东西可能真的不适合你,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如果我再来一年我就能否从容的应对它们这些小恶魔?这个问题占据着我的心。当我考完,爸爸妈妈来接我时,我坐在电动车的后面默默流泪。那泪水飘了一路。我就是那种固执的人。对于我来说有些东西一念起,我就不管一切,一念灭一百头牛都拉不走。我还记得我为了一些人放弃梦想而争的面红耳赤。但现在我就是那一个。我选择逃避不敢面对自己选择了逃兵这条路。所以我去打工了。

我在一家童装店打工,卖童装。很忙,有时候自己会站几乎一天,你也许不知道站几乎一天的感受。就是你的脚板不是踩在鞋垫上而是踩在一根根细细的针尖上。虽然很忙,但是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路不止一种。

就像我的老板,她初中就不上学了,开始时没有钱。自己去摆路边摊,有时候看见城管就急的抱着衣服就跑。开始时她没有钱给自己的孩子买衣服就自己改旧衣服给孩子穿。她说有一次雷雨交加她骑着三轮车从高架桥上过,她能感觉闪电就在她头上劈。但是她当时一点都不怕,因为她急着回家,因为她当时年轻。现在她回想起来说“背上窜起阵阵凉风。”我问她“有没有想到以后自己会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她惊讶的说“当时我就想城管不来赶我,就行了。”我笑出了声。

她说“日子一点一点过,努力过好当下,做好一件一件眼前的事。因为谁也料不到未来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不要把日子看的太长,看的太长,反而走的没有了动力,没有了激情。看的太长,不正确认识自己有时不过是自己的梦想罢了!”听我这番话。我的记忆被拉回高三时和别人争吵着要不要复读这个未来的问题上。当时的我就是把日子看的太长。站在现在看未来的问题,不管分析的如何透彻,还是现在的眼光。还是对于未来没有丝毫意义。

所以,以后,我不再为未来做想法。我会当未来时变成了现在时,我在去思考去选择。当我走进淄师,我首先适应着一切,适应淄师的洁癖,淄师的早操,淄师的活动。

最重要的是我适应着如何与人交往,就像跳着双人交际舞,远一步,显得生疏。但是太近,又让她人感觉不适。所以如何掌握距离是我在淄师需要继续学习。当然,学习的不止这个还有很多,像美术,我会好好学习美术,因为我报学前就是因为可以学美术,我太爱色彩!它太美丽,每一种颜色,每一种美丽。剪纸,我还记得我给剪纸老师发作品时,我对老师说“剪纸,会陪我一生。”我会好好学习舞蹈,虽然我12年没有跳过舞蹈,但是我会好好学习。因为我希望有一天,花好月圆,我翩翩起舞,他弹琴亦是静静看着就很好。钢琴,我也太爱了!我喜欢双手飞舞在黑白间优雅的像一只蝴蝶的自己。我不知道2017带给我的是什么,但是我会把日子一点一点过下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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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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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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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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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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