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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四季》是一篇什么散文【汇编20篇】

生命犹如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它的潮湿和寒冷。小编收集了看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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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弦琴音,两曲天涯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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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如水,泊泊清流,一片清辉,云卷云舒;

烟花雾漫,笺笺心语,一丝朦胧,穿越烟云;

花开花落,缕缕清风,一叶兰舟,潮起潮落!

题记

思绪缱绻,刻骨铭心的美丽流离一生。洒落一地的繁花,摇曳一怀的温暖,翩翩然然跃入眼眸!绵绵思绪纷飞在江南油纸伞下,曾经多少桑情滴成胭脂泪,等不到的守候荒芜了那份情,冷却了那份温暖,情愿忍心淡忘!

六月的江南,星雨飘飞;缓缓走进雨中,任一蓑烟雨淋湿如莲的心事;远处的紫薇开得正浓,花影婆娑,紫色如幻,仿佛依稀有你的身影,却是昙花一现;路上洒满了红豆,惹来百结愁肠。天涯太远,流年太长,此情何待?此心何安?前世,我是不是你相思成灰的那一朵,今生,还你十倍相思!

风起云涌,离愁惹人泪;我把紫色妖娆在眸,愿你携着清风,伴一路风尘,踏上廊桥,轻拥我入怀,用你的手为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此后,我愿执笔封心,一颗冰心只愿你来解,你在,就一切都在。

如若不离不弃,便生死相依,天涯咫尺两两相惜,共赴一场落花与流水的相遇!

春去秋来,默默信守这段情。然而,一别成永,花开花谢,瑟瑟秋风吹红了枫叶,期盼的双眸在风中渐渐失去焦点,单薄的身子成了雨中的剪影。旧梦里的几许情牵,对月凝眸满离殇!回首来时路,芬芳了半世琉璃;再也握不住已逝的尘缘碎梦,拾起满地的落花,让残月随风,离殇中摔碎的梦,转角处,站在雨中洗刷伤痛,躺在雪中把苦痛冰封!

千帆过尽,总会渐至平静;曾经的一切,许我一帘幽梦;千万次的回眸,只为当初那一点玲珑。执笔浅笑,把所有的想念染入若有若无的幻梦。一弦琴音,两曲天涯,还无期。葬花心随葬;一度花开心不在,往事流水,一言千滴风雨,飞花逐流飘絮里,唯有独醉憔悴!泪许百年三生劫,滴滴夜雨,朦胧憔悴,身心落定,别别心浅,梦中南柯已觉醒;风一阵,雨一阵,一滴一桥不再见!

从此,一座围城,拒绝尘世参差纷扰,让里面的净土,陶冶心灵,不言浮华,只饮一杯如水年华。轻轻的来,淡淡的去;执笔,耕耘一片青山绿水,畅想云淡天高,远方的客人,恕我以字为茶,用不远不近的距离请你品尝,至于亲或不亲近,也别怪我,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与不来,也会给予淡淡的相惜!

拈花一笑,修心笔下,让水墨溶入从容之色,感受清澈见底的山泉溪水,把一纸素笺,画下梅的清冷,兰的淡泊,让心灵寻到最好的皈依。

一别,烟雨江南,渺渺无音;

二别,今生无缘,无牵无挂;

三别,隔世红尘,不再相见!

一生三别尽清醒,红尘梦中泅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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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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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身伫立在有十余米高的青色山峰上,左顾右盼,只见深秋瑟瑟,寒风的掠过。

抬头远望,万山岳上晕染开来一片胭脂红,细看却又不完全是,处处暗点着透明的鲜红,甚而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现出明快的洋红,整个山麓被神笔一抹,立刻从青色转变艳红,那红,宛若三月笑放的春花,又似七月飘舞的云霞,却又胜过它们几分,多了几分明快艳丽瑰丽。山脚下,奔腾的湘江水清澈见底,碧波荡漾,晶莹如水晶,碧绿如翡翠,清澈晶莹的江水仿佛一道蜿蜒的绸缎连绵至远方。羽毛金光闪闪的雄鹰伸展健硕的身子,在天地之间拍着宽阔的翅膀翱翔,为矢车菊般的天空增了几分宏壮,波鳞银光闪闪的鱼群在清澈的江水里摇摆,任意遨游;万物都在这绚丽的秋月竞争真正的自由。怅然的辗转反侧,在这苍茫大地,又由谁来统领呢?

想当年,我与同学们共同来到这橘子洲欣赏美景,往昔峥嵘岁月是多么令人难以忘怀,想当年我们还很年轻,个个意气风发,容光焕发,才华横溢,热情奔放,尽情的挥洒着旺盛的精力和横溢的才华。我们一起愤慨地斥责如今江山主宰的腐败,悲愤的感慨如此美景的沉沦。我们一起用文字抒发心中的激动感情,用激浊扬清的文字写出当今政治的不公,我们一起痛骂当年的军阀混战,老百姓的穷苦生活,你还记得吗,当时我们在江心游泳,奋勇直前,一个巨浪扑面而来,小舟飞扬水面上,激起一丈高的雪白的水花?我们一起劈波斩浪,向前方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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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给父亲的一封信情感散文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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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父亲

您好!光影似箭,日月如梭。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看见了您那疲惫的身影,还看见了蚂蚁般的爬遍了您那饱经沧桑的脸颊。那一刻,您老了!您真的老了!我的父亲!我敬爱的父亲!

我知道我有很多话对您说,但是羞涩的我却不曾开口,我错过了很多机会。但是,现在,我以书的方式来述说我想对您说的话,也以书信的方式来为您解读我对您的心声!

父爱如山!

父爱是阳光,让我们健康的成长。父爱是音乐,让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父爱是蜡炬,默默的为我们奉献着自己。

“呜呜呜!那不是我搞的!”哭声随着冬天的雨水声形成一支交响曲。我记得父亲您这是最后被您打的场景,导致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这是一个水壶的“杰作”,是这个水壶变成了您雷鸣般的生气声和我火上爆发似的哭声的导火线。这是因为我在玩的时候将水壶打破了。恰好,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您走来了,看到了地上全是碎玻璃,似乎明白了一切。向来都是“晴天”的您,却不知何时“由晴转阴”。我忘不了那个场景,您板着脸对我说:“水壶是不是你打碎的?”年幼的我害怕您生气的样子,漫不经心的对着您说:“不是我搞的,我看见碎玻璃才来弄的。”那时,我看见您瞬间火冒山丈,二话不说抡起旁边的棍子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打了我,嘴里还训着我说:“叫你撒谎,小小孩子就懂撒谎!”哭声弥漫着,训声蔓延着,心中怨恨声回荡着。那时,我心中充满对您的恨,您的训声响彻着我恨您的冲动……自此,我因为您的一顿打后,我再也不敢撒谎了,我只要想撒谎,就会想到您那副生气的样子,我就马上收住口,立刻把撒谎的语言收回去。是您让我改掉了坏习惯,感谢你!感谢你的父爱!

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过:“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著作。读懂它,你就读懂了你整个人生。”父亲,您就好比是这本巨著,我会努力读懂你。父爱如山,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平凡无奇也是最深沉的爱了!

父爱如水!

人们都说,父爱如山,深沉;没有母爱那么细腻。我却不认为是这样。父亲!我就像小鱼,而你就是浩瀚的大海,关心着我,爱护着我,守护着我。您的爱不仅是深沉的,而且还是细腻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如今已成为一名光荣出色的初二学生。但是背负着学习压力的我每天学习都到很晚。每天夜里,当我学习都到很晚时,您总是托着疲惫的身躯来看我,当您走时,总会不忘记说一句话:“快点睡吧,别累着了!”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让我感到您是细腻的。每天早上,您忘不了要叫我这“懒鬼”起床;当我准备走时,您总是忘不了唠叨几句:“上学慢点,不要着急,时间有的是,记住要吃早餐,别饿坏了肚子……”而我却不理解您的良心用苦,总是不耐烦说着:“懂了,我那么大了坏不懂?”那时候,我看见您总是欣慰的。每天晚上,我都看见您细心的帮我检查那漏洞百出的作业;帮我盖好被我这“淘气鬼”搞掉的被子……

每天,细腻的爱都会弥漫整个家,细腻的爱都会进入我的鼻子,细腻的爱都会涌入我的心头。

夜里,您睡了;但爱,依然醒着。

你曾告诉我,在我呱呱落地的那时刻,您说那是您最快乐的一天。您说您是自幸福的。您说我是鸟儿,却说您是宽阔的天空,任我翱翔在您的心头上。我表达不出您对我的爱,只知道,您是非常爱我的。

父亲!感谢您几年来的照顾,看着您的脸上的皱纹,我知道我该奋发图强。您冰白的头发,额头的皱纹,大山般的父亲,留给我的不只是背影,而是深沉且又细腻的父爱。您的那双手给我舒适和温暖。

父亲,您辛苦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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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家的自行车散文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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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自行车,大有被赛车、电动车和汽车,取而代之的趋势,要不了几年,自行车也可能终久被时代所淘汰。而对自行车我却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尽管我已经骑坏了六辆自行车,而且到现在自行车,依然还是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

记得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和大哥省吃俭用,托人费了好大劲,才给家里买回来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就是这辆自行车,为我们全家服务了近二十年,直至不能在骑了,我才把它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在县城上班,我们全家已经在乡下插队生活,那个时候,自行车就成为了老父亲的专用代步工具,每次休假的时候,老父亲就骑着它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家里,到了休假的时候,大哥和二哥也会骑上它出去办事,风光上一回。我十岁的时候只要老父亲休假,我就偷偷的把自行车推到,崖背上的生产队大场里,在同伴的前后搀扶下,慢慢的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刚开始由于年龄小、个子低,脚只能从三角子里面伸过去,腿登上半圈在来回的重复中,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骑去,过了一段时间后,同伴就站在四周观看着我,腿在三角架子里半圈半圈的登着,在大场里练习骑自行车,练习了好长时间,我才敢把脚从自行车的横梁上伸过去登着整圈骑车,但却够不上自行车座。我记得到了五年级放暑假,刚好老父亲的自行车在家里放着,我就给母亲打了声招呼,骑上老父亲的自行车去县城,由于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去县城,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多大把握,只能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蹬去,慢了害怕自行车倒了。那个时候路上机动车辆还比较少,走到快到县城的时候,我还是不小心,在骑行的时候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自行车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把我的手和嘴都摔破了,而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我急忙又起来忍住痛疼,一直把自行车骑到了老父亲工作的单位,被老父亲狠狠的骂了一顿,好在身体并无大碍,休息了不长时间就觉得差不多了。这是我学会自行车后,骑上自行车走路最长的一次,也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

我还记得有一年过春节,天下了好几天的鹅毛大雪,到处白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村庄都被大雪所覆盖,气温也降到了零下十多度,天气非常寒冷。只有家家户户烟筒里冒出的炊烟和公鸡的打鸣声以及大黄狗的犬吠声,才能反映出人和动物仍然在生存和生活。老父亲安排大哥去县城走亲戚,我也非常想去,就给父母说了我的想法,父母也同意了让我和大哥一同去县城看望一个家门爷爷,我和大哥带上礼品,大哥就骑上自行车我座在后座上,由于天气非常寒冷,虽然我穿着御寒的衣物,我坐在后面还是觉得寒冷无比,大哥骑着自行车一会儿动手、一会动脚,不久就看到了大哥嘴里的热气,和头上冒出的热气把他包围了,眉毛和脸上挂着一层薄薄雪霜。由于去县城是下坡多,自行车轮子自然而然就转的飞快,而我的脚却渐渐的失去了知觉,我想把脚活动一下,免得被冻的麻木了,然后再踏在自行车后轴上伸出来的一点地方,没想到不小心就把整个脚,从自行车后轮子里面伸了进去,我哎吆了一声,大哥赶紧刹闸停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的一只脚从自行车轮子里退了出来,我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试着走了几下,感觉有一点痛,但不太要紧,原地活动了一段时间后,就继续坐上车子向县城奔去,看望了家门爷爷并受到了爷爷的热情款待,他还给我发了年岁钱。

我作为待业青年,参加工作后,那个时候经济条件有限,我就又骑上了老父亲的那辆自行车上班、休假,整整五年,直到我去当兵。我记得我刚参加工作,上班的路是土路,可以说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尤其是秋季遇到了连阴雨,可就要费事了,不管是休假向回走,还是从家里向单位走,常常是裤子上布满泥水,自行车更是被泥、水就几乎包裹了,而更多的时候是要把自行车扛在肩膀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我离开单位后几年,听说国家才硬化了那一段路程,方便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

父亲的那辆自行车,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七八十年代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全家的生活,今天它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它在的时候的种种回忆,从我的记忆中永远也抹不去,我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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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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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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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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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是淡雅的,咖啡是苦苦的,红酒是辛辣的,它们各有一番风味,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似咖啡,还有的像一杯浓郁的红酒。

朱自清的散文优美而不失淡雅。

《春》这篇散文描写了一幅十分美丽的春景图,文中的五个特写镜头让我留恋不舍:春草绿油油地,冒出了小脑袋;春花露出了笑脸,披上了轻纱;春风似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地;春雨似牛毛,像细丝连成一片雨帘;春天的人们恢复了生机,有了工夫,有了希望。“一年之际在于春”,说得多好呀!我们何不开始珍惜春天呢?春天代表绿色,寓意复苏,象征希望,只有在春天播种,秋天才会收获呀。我们现在的学习就好似播种,只有辛苦的付出汗水和努力,才会取得收获。为了将来的收获,难道现在不应该付出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了这篇《匆匆》,我发现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无情地跑掉了。从前,我做作业不抓紧时间,拖拖拉拉,自从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学会与时间赛跑,而不去浪费时间。

《朱自清散文集》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荷塘月色》。“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婷婷的少女的裙。层层的叶子间,零星地点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有打着朵儿的。”“哦,好美丽呀!”我读着那优美的文字,欣赏着优美的句段,心中涌出一种不知名的快乐,陶醉在其中,仿佛身临其境,身在月光如水的荷塘边,与朱自清爷爷共聊这奇丽的荷香月色。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笼着轻纱的梦。坐在荷花如海的荷塘边,望着轻柔的月光,轻轻的薄雾,这月下的荷塘真是恍如仙境了。”我不禁轻呼,从未见过如此美景的我好似尝到了一杯无法忘怀的美味。终于,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但我的脑海里深深络下了美丽的荷香月色呀!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已舍不得放下它,情不自禁地再次打开它,去细细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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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轻舟已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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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距离是到达不了的,以及无法抵达的。

浩浩轻渺,如烟悠荡。大梦山在蛰伏,远处的云滚滚地涌来,不使你我靠近。密云,折射,逃离不出的太阳,光白肤肤,连接天与地的界限。哗,哗的破开一阵煞白,逼迫你,做出最后的抉择。压向下方,这貌不惊人的九霄,榨取尽你一丝不剩。好让黑夜尽快来临。变换着,变幻出空间张开的一面镜子,我怯怯走近,里面尽显你我的过往。

清晨,早饭已毕。我轻荡木浆,向身后你咧嘴微笑,挥臂等待,夕阳落下后,照进我眼中你的重影。顽疾,直插心肺,我强撑希望脸庞,悻悻离开。这最后一次诀别背影。芦荡,一茬一茬,黑秋秋,系着枝蔓,压的很重很重,疼在我的心里。天边的眼线,一道一道,轻描花开一类的季节里,淡写于我深沉的情绪。我摇啊摇,使劲地脱离,湖水缠绵船底的急迫,一如你看我远去的眼神:不舍,在赴一场生死之战、、、船坞上,何时来了兀鹫,穿着一身黑色戎装,高傲头颅,犀利嘴爪正时刻准备,兵气十足。对视中,它终以强大气场,喝止住草庵里,虎视眈眈的清溪。蜿绕着竹木,用蹁跹风韵,拖住我的所剩无几。生命就在这一刻,才弥显迷人和珍贵。

桅杆,耷拉下水洗的帆布,时不时地轻摸我的肩头,怅怅然和当空神明把酒欢歌,日日夜夜,用汗水浸透过:一如雪白。透显出与眼前那诡异透亮的白昼,相交辉映。越来越和你拉开距离,就越和天地间那抹,不可名状的沙坝,逾越,向黑暗前行。船头,已没入渐渐拉起的黑幕,后台操控着剧目的开始,这是个早已备好的局,久等我的手,我的心,不住的颤抖。好再一次想剥夺,力量。

两岸旁,杵在风林间的柳树,高调迎向莫测的云暮,挺着枝干也不愿屈服,也只是弯下头冷眼旁侧。风云涌起,不知又要下雨了。这一池湖水丛集起对它冲击,头破血流也还慰藉自己:为何不逃离这场凶悍和怵惕的舞台。我的浆再次打破,它们之间的协议。充耳不闻两方的战火,我摇的更焦躁了,在病痛还未发作时,只想远离你我的爱人。

妻子你呦,难道还在等?我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心中所担心的。你娇小身躯,是生活中的伪装,你屈贵于我这飘摇的屋檐,折磨梦想,折磨心情,四季又一个四季,悲哀的同我踟蹰不前。而我的负担也在不想成为你的累赘。就让我悻悻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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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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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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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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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0了,早早的和爷爷去喝完早茶后。坐车回家,看起来很平常的一件事,却被以外弄的一点都不平常。坐车的时候,我的右脚跟,被车轮中间的那钢丝搽到,当场不见了一大片肉(不是一大快肉)。我当时想的不是我的脚怎么样了,而是我刚刚交到的女友的第一次约会(她是我的第一位女友),我们虽然没约定时间,当男孩总不应该让女孩等吧,对不对。

回家后,仔细看了鞋子和脚。鞋子显破烂状,脚跟处的袜子被磨破,脚跟那处没血,但仔细的看,淤青了。虽然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去和女友约会的念头。毅然拿出活络油,狠狠的搽上去,那个痛啊,折磨啊。其实这鞋都不是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之后的2-3个小时,因为我穿的是牛仔裤(和女友约会,不帅点怎么行呢,对不对),大家都知道,牛仔裤的里面是很磨人的,而我的伤口,就正被裤子搽着,痛苦啊,折磨啊。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顶了2-3个小时,这段时间给我的,就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还有一个就是-强颜欢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成语的意思,没想到我明白的时候,居然是我即将和女友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和大家解释强颜欢笑这成语,大家应该在电视上看过了,强颜欢笑,在我看来,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强颜欢笑其实是精神和肉体一起折磨你,并不是精神或肉体单一的折磨你,脚上的痛,虽然痛,但我却不能叫出来,还得笑(不笑就得哭了咯),你们看着,好象没什么,但是,那种感觉,你们最好是不要体会,N恐怖的。

10。30冒着被骂的危险,坐车到了女友家,但令我失望的是,她不在家。总的来说,今天,我同时感受到了强颜欢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三种感觉,不可以不说的是,每一次有重要的约会,我一定会发生一些事,这次就是我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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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村前那条小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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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前那条小溪,瞰俯,仿佛伏在川田上的长龙,近前,两岸嫩绿将小溪遮掩,犹如少女羞答答的脸若隐若现,深湾处急流涌动卷着旋涡,沙滩上绵绵柔水轻轻飘过。溪水,哼着小曲一路欢快前行,细细讲述岸边村民一个个美丽的传说,老的少的,男人女人,在住的远行的村民们都无法把她忘却,小溪故事多多。

横架两岸的那座小桥,由四根小树钉成,走一步摇一摇,超荷负重压弯了腰。腐烂了换一根,短缺了拼一节,虽无华丽的外表,却是实实在在的“顶梁柱”,山洪把小桥冲走了很远,村民们找回来后,用绳索将小桥系在岸边那棵树上,后来木桥改建成混泥土桥,桥比原来宽敞了不少,也结实了很多,水田旱地都在小溪对岸,村民们每天跨过小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小桥承载着村民生活的全部,历经风雨沧桑。

岸边两棵硕大的槐树,一棵被狂风削去了树顶,树杆长到一半嘎然而止,辅枝继承正杆。另一棵斜穿过小溪,那姿势,犹如母亲俯身护孩子。不时有顽童爬上倾斜的树杆,时而坐在树上嘻嘻哈哈,时而猛力摇动树身。夏天,有村民搬来小凳坐在树阴下纳凉,姑娘们在树下的石台上搓洗衣裳,树上的孩子、树下的村民、石台上的姑娘你一言我一语,互相逗着乐,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个个喜逐颜开。偶尔飞来一群小鸟落在槐树上叽叽喳喳,还有知了、蜻蜓、蝴蝶……在水边快乐的拍打着翅膀,鸡狗也赶来凑热闹,鸟声知了声,鸡鸣狗叫此起彼伏,放声高歌自然界生命的大合唱。

溪水养育世代村民,村民细心呵护堤岸,小溪与村民鱼水相依,谁也离不开谁。春天,浑浊的山洪溢过堤岸一片汪洋,托起零散浮物流向远方。夏季溪水清澈见底,一队队欢快游动的小鱼你追我赶,如同T台上的模特儿,尽情舒展着美丽的身姿。烈日里,特别青睐溪水的孩子们光着屁股,一会在沙滩上互相追独,一会又在溪中打起了水仗。不时有垂钓者手握钓杆,静静专注着浮标,偶尔钓起一条小鱼也心喜若狂。村前那条小溪留给人们太多美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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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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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清晨,我站在窗前,打开窗户。天才蒙蒙亮。

周围是静寂的,路灯还亮着,偶尔能听见几声鸟叫声和汽车飞驰而过的声响外,就再无别声了。我一看表,才五点十七。原来太阳还在睡懒觉啊,我有些失望。

快到六点的时候,天空泛起了鱼肚白,路灯灭了。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丁点红色,这颜色十分暗淡,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不过,我起了劲,继续观看。

六点二十多的时候,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了一个小小的红柿子,那就是太阳无疑了。太阳果真像巴金爷爷写得那样,像负着什么重荷似的,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上攀爬着。真没有出息,我竟然有一点紧张,心提到噪子眼儿,生怕那看似小小的红柿子承受不住重压,从天上掉下去,变成某个人的红苹果。所幸,小红柿子坚持住了。随着它越爬越高,颜色也越来越浓,橘黄、橙红??可突然,一片云朵挡住了它,它不见了。我失望透顶,以为观日出泡汤了。但那小小的太阳并没有放弃,一点点地穿过云层,最后,它突然放出了耀眼的光芒,刺得我的眼睛也睁不开。

我一看时间,时光正好流到了六点四十五分,早晨开始了。

巴金爷爷说,日出,这不是很伟大地奇观么?

是的,大自然很伟大。我以后要更加仔细观察万物,发现它更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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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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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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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幻想成蝶与你在一起的散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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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幻想是不切实际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变成蝴蝶,飞上天空去寻找你。你可知道,在无数没有你日子,我是如此煎熬。你二话不说就这样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黑夜,静得让人害怕。

我独自一个睡在床上,静静地看着你的照片。不知怎么,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在了照片上。我怨你的离去,生气地把照片一甩在地上。我独自在墙角处,蹲下身来,双手抱膝,大哭了一场。心想,为什么你要这样地离开我?就算离开,也要告诉我一声。为什么独自一人去承受?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痛。我永远不能忘记,你离开前,对我说道:“要好好地活着。就算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活下去。”却不知,这话成了你我之间的分别。我还开玩笑地说:“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在对我说遗言?放心吧,我们都会好好的。”我猜想那时的你,预到了你的离开,会让我心痛,才这样说的吧。

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好好地活下去。我拿起地上的照片,忽然笑了。因为我知道,其实你并没有离开。你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我。

忽然感到黑夜并不可怕了,因为你就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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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旁观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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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其实应该叫照镜子,但是我觉得不会有人去在乎这个标题,反而那些比较不贴实际、不沾边的东西,大家会比较感兴趣。

我不是故意这么做,其实我也是个标题控,面对这么多的文字,能找到一篇适合自己阅读的,很少,所以我们都会不停的筛选,找到自己感兴趣、在乎、诱惑的标题阅读,虽然我们知道这些文章都差不多,我们就是喜欢标题取得好听的文章阅读。

很多时候,我选标题,是特意安排的,有时候是最初的标题。没办法,我忽悠大家,大家就会忽悠我,所以我写什么样的主题,最终还是要点题的,要给主题一个出口,把不沾边的内容跟主题串联起来,只要有一点联系就能连接上。

我没有固定的框框条条,喜欢不受拘束的感觉,尽量的不受约束,所以我的文章都是跳来跳去,把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串联起来,我写的都是真人真事,就是写一个事,让读者自己去照镜子,每一篇文章都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大家不喜欢看,不愿拿出那点耐心来认真看。

一个写手,最重要的不是文采多么的好,而是能给予读者什么样的影响,能给予大家什么样的思考、反思、共鸣?让其自己去照镜子,假如换位思考,换位经历,是不是比当事人做得好?是不是比别人更能突出优点?

一个写作者,不是以文采论英雄,而是能给予读者带去什么价值,不让读者花费那冤枉的时间,要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站到读者的角度去写。我知道这些,但是未必我做得很好,我只是在努力,至于能不能给读者带去价值,这话不是我说了算。

上面的这些东西,都是对我全部文章的总结、解读、剥皮,我写的东西很简单,都是生活上的小事,就如昨天心血来潮,我深入的认识了木材这块市场。

我探视性的问了咱爹,我家有上万棵杉树,而且一年每一棵以五块钱的速度在增长,那么价格呢也会慢慢的爬上去,木材市场每年的价格都在上涨,何况咱们现在铁路也通,高速也通,飞机也通,咱们县城已经是很好了。

这些木材要是运出去,何况我们的位置离出海是整个省份最近的位置。这块领域,保赚不跌,价格在增加,杉木在增长,一年也有几万块钱的被动收入。要是杉木的价格提高一倍呢?那跟广西河池那边差不多,一亩地能有几十万的收入。

这些都是硬通货,个人的固定资产,我们辛辛苦苦跑出去打工,在没有技术的情况下,一年你能剩五万块钱吗?是很难的,而且又辛苦。要是你去管理好自己家的那几亩杉木,一年何止增长五块钱?

几年前,有个叔叔外出,家里没人,把他的茶油地给我们管理,地里有几棵杉树,七年左右,当初最多也只能卖一百多,如今六百多都不卖,也就是每年差不多增长五十块钱。一棵杉树增长五十块,像我家有一万棵,一年是多少?我们按照二十的速度计算,也就是一棵杉树每年增长二十块钱,一万棵,也有二十万的被动收入,这是固定资产。

要是木材的价格上涨呢?我们的收入则更高。

试想,如今谁一年能剩二十万?很多老板都剩不了那么多,何况我们管理又不用那么多时间,三个月差不多都管理好了,一年只要工作三个月,就能有二十万的收入,相当于一天两千多块钱的收入,谁这么厉害?一天可以赚二千?很少。

别盯着大老板开豪车,住豪宅,真正赚钱的人,不会这么高调的,越是有钱人越低调,他们默默的赚钱,还深怕别人知道自己在赚钱。那些整天吆喝着赚钱,有钱的,多半是负债,要么持平。

曾经我也想着发财,想着干大事业,折腾一圈,发现自己并不是发财的料。我庆幸自己没钱,要不然早折腾完了,还把自己搞得糊涂,把自己陷进去,拔不出来。

大家看看搞培训的,谁落地了呢?都没有落地,一直在前线拼搏着,虽然开着莱斯劳斯,开着宾利,但是他们就是停不下来,你能证明他们是有钱的?玩资本生意的人,不仅不用花钱,还可以赚到钱,不仅零首付买车,还可以开着车去贷款,刷信用卡。

不是开豪车就有钱,有钱人都不喜欢开豪车,但是不能说明他们不开,可能刚开始开豪车,发现开豪车容易惹麻烦,接着就换低调的车子,像沃尔沃、奥迪、大众、丰田,奥迪还是给人感觉很耀眼。大众有一款几百万,很少有人认出几百万的车子,大家一致认为十几万的车子,丰田也是,丰田是世界第一品牌,去国外,去拉萨看看,清一色的丰田。

沃尔沃是安全系数最高的车子,奥迪A4安全系数也很高。

有钱人喜欢玩车,喜欢玩穿越,开着牧马人、悍马、陆巡、路虎卫士,太帅了。悍马没人玩了,牧马人也慢慢退出舞台,很多人开始玩起皮卡。

买轿车的人,不喜欢车,买皮卡、越野的人,才是真正的喜欢车,皮卡和越野车是玩的,为玩儿生。假如你身边有人买辆皮卡、越野,但是并不去越野,或第一次买车,说明他只是纯粹的想拉货,要么他不懂车。

要我在家,有辆丰田或大众都不错了,至于什么皮卡、越野,那太颠了,不上百万的越野车,开着难受,不适合跑长途。皮卡更是,不仅很颠,而且很响,在车上说话都要大声喊。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也是我从越野一族那得到的消息,那才是一群真正有钱人,一群有时间,爱玩的人。

但是跟咱有啥关系呢?

没有关系吧?

所以我们要做好自己,想着这些不难过吗?头疼吧?

我以前很看不起那个摆地摊的湖南老在镇上卖玩具,他跟着人潮跑,哪里赶集就往那里跑,每一次赶集都看到他。今年上半年,我去观察了一下,发现他客流量没以前好,但是也陆陆续续的有人跑他那看,按照我观察的时间内,也能卖出不少,一天也有几百块钱。

最初我是想要进入这个市场试一试,特意的去观察一下,还不错,感觉他能赚到钱。最后想了想,要是我做,不一定能赚到,但是不会亏,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相信用心一定做起来。但是这么一个事,不适合我去做呀,怂恿谁去呢?我喊我姐去,她不肯。

我们为什么没钱,无非就是看不上这点小钱,拉不下面子,感觉一个年轻人去摆地摊,人家怎么看咱们?这就是我们没钱的原因,意识到这点的人很少。

我不是要你一辈子在摆地摊,是要告诉你借助摆地摊的机会切入这块领域,这个市场。给自己规划,最多干十年,十年后,就摸索透了,知道这个游戏规则,然后自己突然井喷式的爆发,瞬间复制这个模式,至少能成活二十年的小项目吧?

二十年的生命力,要做得好,提高产品质量,还能打出个品牌。何况二十年给你带来多少价值?

有句话说:贫贱夫妻百事衰。

没钱就容易闹矛盾,但是身边有这么多可以赚钱的方法,大家硬是看不上,总觉得跑出去给人打工强。

不顾小钱呀?

多少人盼着养老金生活,你却不在意这点钱。

有人做过计算,正常家庭开支,一年花不了十五万,还是中产阶级的家庭,包括一年出国旅游两次。

更何况我们在乡下,在农村,又不出国,一年花不了三万块钱,也就是说,一年你能赚到三万多,都是剩的。

你赚那么多钱干嘛呢?又花不了,何况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不定性。你能保证你的钱一定会花掉吗?有那么多的意外,谁保证自己明天还活着或还健康?

或许你反驳我,是为了孩子,给孩子攒钱读书。你有义务照顾孩子到十八周岁,剩下的都是你自己情愿的,但是我得告诉你,你的孩子不是你的,是国家的,是社会的,他是他完整的个体,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你给他读书,十八岁以后就得靠他自己了,你只要轻轻扶一下,他有翅膀,自己会飞翔。任何一个成年的孩子都不该受父母的约束,过度的爱护,过分的爱,就变成溺爱了,只会磨掉他的锐气,给他错觉。

我们只要开心,快乐的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为别人而活。

我们是生活,而不是生存,生存是要拼命,拿命去对抗、挑战的,而生活,则是平淡,安详的。

任何不是常规的生活,都不会长久,人只有落地了,才会走得稳。飞久了,会累,可别把自己累坏了。

人是处于松懈的状态,你硬要自己挺起来,那是违反正常的生理反应,处于勃起状态时,人的精力是集中的,我们要休息,不仅身体、大脑也要休息,适当的让其软下来,是为了更凶猛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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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太阳照在赵王城头散文

全文共 7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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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代中国而言,邯郸也许是一座不太出名的城市,2300年前,在华夏大地上,邯郸是一座不可缺少的城市。邯郸的城头镌刻着已经融化到中华血液里的将近1000条的成语;步出邯郸往西南走,就是如雷贯耳的赵王故城遗址——赵王城。

这是一座辉煌的建筑,也是一座形而上的建筑——一座当下实际不存在的建筑以及虚无的城池;你到了赵王城就像到了中国许多古建筑遗址前一样,你会很有收获,收获的只是联想和感慨,而确实看不到实物的古建筑。这有点像祝勇先生写日本的京都:“很像是一副画,画家的最妙的一笔往往是他还没有画出的一部分,但是他已经把它藏在自己的笔墨里,在花木山石之间,呼之欲出”。可是日本的京都在当下是真实存在的,而赵王城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土。

我不知道哲学家是怎样来形容真实的,肉眼可以看得的城池是真实的,可是肉眼现在什么也看不了,曾经存在过的城池就不真实了吗?对于这座已经消失了两千多年的赵王城,我一直认为它是真实存在的,就存在于赵文化的精神里,藏在每个赵人的心里。或者它已经以一种分子的形式转化为我们的血肉,让我们无法割舍,乃至决定着我们今天的人生态度。

赵王城真的存在过,她的存在与战国割据时代一个闪光的“国家”有关,这个国家就是赵国。赵国作为战国时代七雄之一,曾经是强秦唯一可以抗衡的对手,赵国所建造的城池也曾经威仪天下。赵王城是虚无的,也是真实的,这座城池遗址自从1961年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以后,经过考古人员调查清理,先后发现地下夯土遗址、古路、门址、城墙结构等。如果说赵王城城池是美丽的,就在于她具有独特的结构形式,她不像世界上大多数城池四四方方的,而是用一个小城带动一个大城,就像母亲手拉着自己的孩子——我本人很喜欢这种结构,认为很人性化。这种结构也是符合春秋战国时期建都风尚,当时许多“国家”的都城建筑模式都是大城带小城,如齐国的都城临淄,分宫城和廓城;燕国的都城称燕下都,也是由东西两部分组成;赵都邯郸也是这样,大城和小城分别称赵王城和大北城,大北城是平民百姓和工匠居住的地方,而赵王城才是王公贵族“办公”和居住的地方。

赵王城的布局,按照考古人员的现场的钻探,也不是四方的,而是分为三座宫殿群的“品”字形的城廓;城内的面积有505万平方米,这样的一个宫殿群,即使是再巍峨参差,也不会超过北京的故宫,更无法和一座座探入天际的现代化摩天大楼相比,可是,沿着时间的隧道往回走,走进战国时代的赵国,那就不同了,赵王迁都到邯郸就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而在大北城西面的高地建赵王城更是经过了运筹和计算。可以想想,在大北城百姓低矮的小房子的西南方向,突然矗起一群宫殿,那是一种怎样的震撼啊。

当时,不仅仅平民百姓对赵王城是仰视的,连那些浪漫文人的眼睛也是把眼睛看直了的,所以就有了秦汉以后三国时期的著名文人刘劭写的《赵都赋》。这位以写“三都赋”而致洛阳纸贵的才子是这样形容赵王城的:“尔乃都城万峙,百里周回,九衢交错,三门旁开,层楼疏阁,连栋结阶,侍华爵以表蓊,若翔云之将飞。正殿俨其造天,朱棂赫以舒光,盘札逦之蜿蜒,承雄虹之飞梁。结云阁之南宇,立从台于少阳。”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赋这种文体,觉得它太浮夸,可是从浮夸的文字里仍然看到“若翔云之将飞”这样有灵性的文字。才子刘劭对赵王城的描写也许是有夸张的,可是在战国时代,她真是一处富丽堂皇的宫殿群,是当时的华夏中国最奢侈的宫殿群之一。

我也是一个文人,经常怪怪地思索着存在和虚无之间的关系,写作的思路进入死胡同以后,常爱到赵王城遗址里走走。我觉得它是存在和虚无的一个活的版本。走在荒草凄凄的王城遗址,逐渐历史和现实的好多难缠的事情倾向于清晰,可当下,我的这种清晰感正在接受挑战,不甘寂寞的现代赵人正在谋划赵王城的重建。重建以后的赵王城是什么样子呵?我在一个座谈会看到了专家们的描绘,新落成的赵王城旅游区大抵是这样的:它的东部是造林保护区,西部是文化保护区,共有三大圈层、七大园林区和三十个景点……据说目前的正在修改重建设计方案和做施工的准备,力争在明年的10月1日接待第一位游客。

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是新赵王城旅游区的第一位游客,但我可以作这个古建筑遗址的最后一名仰望者。在2005年将要结束的时候,我又一次郑重地走进赵王城遗址,并且在与赵王城濒临的马庄村住下来,住了七天,七天的早晨、中午和黄昏,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进古城遗址,品味这位历史老人的沉重呼吸,聆听它潜藏在地底的浑厚声音,与这位两千多年前已经颓败的老人,接近于惜别地握手。我知道,再过一年,或者两年,那时再到赵王城伸出手,握到的不会再是手,而是僵硬的人造古城。

和泥土有关不管是在日暮,还是在夜晚,只要走进赵王城,我就能听到杂乱的声音,就会嗅到泥土特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很特殊,酸酸的,咸咸的,有时甚至可以说没有味道,可是它又那么真实地存在,看到泥土,你就不由地想到融化到泥土里血性的赵国弟兄。因为泥土里包裹了人,这里就成了一片神圣的泥土。这里的泥土是神奇的,她竟然能派生出粮食、树林和马匹。一个地方的高贵,首先是从泥土发生的;我感到赵王城的泥土是那么有磁力,她是一片母性的土壤:一摊又一摊;一片又一片,层层叠叠,结结实实。

中国的神话说,人也是泥做的。是红泥、黄泥做的,还是黑泥做的呢?不知道,仅仅知道肉体的生命是短暂的,生命的根基是在泥土里。肉体的生命结束以后,纷纷扑入泥土的永生。赵王城遗址就包裹着无数鲜活的生命,虽然他们的肉体早就成了尘埃,但是精神的绿意还在城池里蔓延。

泥土不仅仅生产泥人,也生产马匹和宫殿。没有泥土,就没有富丽堂皇的赵宫殿群,就没有气势如宏的赵国的马群,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先有泥土,后有马匹和宫殿,泥土是当年赵国强大的根,这是无可非议的。如今走进赵王城,眼前已经没有宫殿和马匹,仅仅有泥土,大量的泥土,无边无际的泥土,令人感到温暖和悲壮的泥土。我弯腰捧起一把泥土,深深地嗅了一口,立即感到筋洛通畅。

土很松蓬,它在我手里松散开来,松散成一粒粒土粒子。我在赵王城遗址里徘徊,遍地都是这样的土颗,它们或者集合,或者分散,一个个虎头虎脑,仿佛是古赵国的那些能征善战的兵士。历史是公平的,她不会让一个“国家”永远辉煌,因此就有了赵国的由强而衰,继而举国覆灭的历程。

赵国的先人们死的死了,迁的迁了,宫殿更是被大火焚烧的对象,但泥土是烧不完的,泥土可以成为焦土,焦土也是泥土,依然保留着泥土的天性。泥土当然是会说话的,在夜半时分、三星朗照时,我走进有几分狰狞的赵王城遗址,遍地都是嗟嗟切切的声音,这是一种十分含混的声音,就像蛐蛐的歌唱。你只能远远地听着它在歌唱,当你认真走到它的面前时,它就嘎然而止——土颗们在说话时候,并不喜欢生人的造访。听不清,那就听不清吧,只要它们说话就好,就能使我感到自己的血管里血液忽明忽暗地热了起来。

对于一座城池或者是一个人,凝固和冷却起来总是容易的,而火热则很难。我想象着被历史淹没的岁月,想着文人刘劭在《赵都赋》对于赵王城的浓繁的描述,再看看仅仅展览在博物馆里的赵王城出土的瓦当、细把豆、折腹碗和排水槽等,不由地一阵阵悲凉。这座健康有力、妙不可言的城池消失了,仅仅留下了一城廓的荒土;一段血性的充满活力的历史消失了,仅仅残存一些羼细的血脉。

当然,也不是一切都消失了,在两千多年前建造这座宫殿的力量的痕迹还是存在的,那就是现在依然存在的赵王城城墙的夯土,这些夯土由生土变成熟土,又松软变的坚硬,皆是因为它们被力量聚集了,是因为2300年前的刚劲有力臂膀用足了力夯出来的,是经过了出大力流大汗的吭哟、吭哟、吭哟,才有了赵王城城墙坚实有力的地基,赵王城城墙才一层层地拔高,成为雄壮威武的符号。她一步步地走向它的辉煌的顶点,又一步步走向它颓败的低谷。

赵国的遗址在别的地方也是存在的,在内蒙古阴山一带,在山西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赵长城遗址。赵王为了加强军事防御,调动人力,修建了泱泱千里的长城。赵国自公元前403年立国,到公元前222年灭亡,历时181年,历经八代君主,当年赵国最强盛的时候,疆土泱泱近三千里,西北到内蒙古的狼山,北至内蒙的乌加河两岸,南至漳河与秦、魏交界,不仅仅地域辽阔,而且兵强马壮,“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成为战国后期唯一可以与强秦抗衡的大国。强大和弱小相伴,巅峰和低谷互望,辉煌和失败相伴,虽然不容易让人接受,却是真实地存在着。

马匹和弓箭地理影响着文化走向,赵国的文化,由于地理的特殊,就有了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两重性。说到当年的赵国的强大,就不得不说到马。对马匹的敏捷有效的驾御,达到了人马合一的境界,这是赵人的骄傲。在当时的七雄并列,赵国是唯一的一个半农半牧的“国家”,赵国能够强大,不能不归结到马匹的功劳。

我无法去考证战国时期赵国马匹的品种,但是我住在马庄村的日子,夜半仔细聆听赵王城,总是能隐约听见马啸的声音;我不知道这些马是现在的马,还是历史的马,是黑马,还是白马,只是知道马是可以交心的朋友,是有灵性的动物。马匹和人类的关系这样地密切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历史总是庞杂的,而置身其中,一些事物的距离还是可以丈量的,比如心和心的距离,距离越近越强盛,距离越远越衰败。

有懂医学的朋友告诉我,人的心脏并不在胸膛的正中央,要稍微偏左一点;马匹也是有心脏的,我不知道马匹的心脏在什么部位,只是知道人的心可以和马的心进行交流。战国时代的赵国君王显然是深谙其中的道理,他不仅仅要把城墙建筑的结实,还在王城的周围布满了善战的马匹。为了真正发挥这些飞奔生灵的作用,赵武灵王毅然把马匹从笨重的战车里解放了出来,使马匹的个性解放到一个极至;不仅仅解放马匹,同时对于作战的服装进行改革,赵国将士作战不再穿笨重的长袍子,而身着当时胡人的短打扮,这就是所谓“胡服骑射”的来历。

说起古赵国,断然不能饶开弓箭,虽然说弓箭不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专利,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到当时中原军队驾御马车射箭是多么地笨拙。当然战车比起骑马是复杂的,可复杂的东西不一定先进,先进的东西往往是变复杂为简单的东西,赵武灵王就省悟到这一点,毅然在赵国进行“胡服骑射”的改革,结果赵国军队的战斗力就增强了。

我的理解是,骑兵骑在马背上,可以和马的心脏距离近一点,心和心沟通了,两股力量就合成了一股力量,就形成了让诸国望而生畏的强国。

凡国强,必定尚武,赵武灵王时代是一个精兵良将的时代,跑马射箭,练武备战,正是时尚。在赵王城以北2里的宽阔的丘陵地带,正是跑马射箭训练骑兵的好地方,赵武灵王就把这里开辟为“插箭岭”;在邯郸故城大北城东北部,赵武灵王为了检阅军队和观看歌舞,专门建筑了高大威武的阅兵台,阅兵台顶建有得胜亭。凭借着现在依然保存的“插箭岭”和赵武灵王阅兵台,后人就可以真切的触摸赵武灵王时代的赵国是怎样地强大。

一个国家强大到了极限,也就到了颓败的边缘,赵武灵王后期因为没有处理好接班人问题,结果发生了“沙丘之变”。我由此想到一个领袖在“文革”之中把自己的威望强调到了绝对,而后发生的整个国家停滞不前,或称倒退,我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可比性,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样联想。

水和其它对于人类来说,水是宝贵的;对于两千多年前的赵国来说,水也是重要的。水对于百姓来说,首先在于有用,没有水,就无法生存,不仅仅人无法生存,植物也无法生存。对于一些古代的知识分子来说,谈到宇宙的来龙去脉,他们发明了“五行说”,用水、木、金、火、土来形容物质的存在,而水、木、金、火、土五种物质形式在赵王城遗址全都存在。有的曾经存在过,有的现在依然存在。在古人眼里,物质的五元素不是总是相克的,还有相生的那一面,所以在赵王城遗址里,就演译着水、木、金、火、土相生相克的历史。

水是温情的物质,说到水,不会有人说到它是多么强大,可是它确实是强大的,凡是水资源丰沛的地方,一定是五谷丰登经济富裕。当年赵国迁都于邯郸,一定是看中了这个地方水草旺盛,河流纵横。那时一定不会存在现在的河流枯竭,风沙凛然。由于有了丰沛的水,就有了温和湿润的气候,在当时的赵国大地上,甚至生长着桑树,滏阳河畔有许多养蚕人家。

水,真的是很温情的,当我一夜一夜地在赵王城遗址流连时候,虽然并没有看到溪水潺潺,也是被天空的月光笼罩,也能够感受到柔曼的水波。月光投射在赵王城,整个的城池遗址就布满了水。我的心情就能从苍凉里走了出来,柔软了许多。水是温情的,水和其他的物质相融合的时候,也会生发出激情和澎湃,比如水和粮食发酵为酒,酒就是这样激情的液体;可以说赵人是豪饮和豪放的,《史记》中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我觉得其中就有酒的作用。

酒的燃烧是一种不见的火,饮酒以后的赵国将士冲锋陷阵,锐不可当。还有一种水是特殊的水,那就是由人组成的水——祸水。赵国从“沙丘之变”后已经走了下坡路,而后,像廉颇、蔺相如这样的英才很难掌管国事,活跃在赵王城内的总是奸佞小人。比如直接促使赵国灭亡的有奸臣郭开,这个人八面玲珑,是赵悼襄王和幽缪王的宠臣,这个人终身诋毁和谋害忠良,出卖国家,然而偏偏受到重用,可以说国君的昏庸和奸臣的作乱相呼应,汇成了足以使国家溃败的祸水。而赵国灭亡前的两次自然灾害,其中的一次也是与水有关,公元前230年,也就是赵王城被攻陷的前两年,赵国境内遭受大旱,粮食绝收,国力大衰。水曾经使赵国强大,也使赵国走到了溃败的边缘。

与水相对应,或者说相克的是火。火自从诞生那天起,对于人类来说,从来就是一个暴力的符号。可是人类只能克制暴力,无法消灭暴力;火总是要燃烧起来的,是谁用一把大火烧没了赵王城宫殿群的?就不得不说说中国历史上开国第一皇帝——赢政,这位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的父亲子楚当年是作为人质扣留在邯郸的,子楚在商人吕不韦的撮合下,与邯郸美女赵姬成婚,赢政随后出生。赢政的整个童年时代都是在邯郸度过的,可以说他没有体会到邯郸的温暖,而体会到了寄人篱下所受到的冷遇和屈辱,甚至可以说,他对于赵国是有深仇大恨的,所以在公元前228年秦军攻下邯郸以后,他亲自来到赵王城,亲自下令把这个城池变成废墟,并且下令把与其母家有旧怨的赵人一律坑杀活埋。

大凡王公贵族是一定要在建筑上显示其威严的,赵王如此,秦王更是如此,秦王成了皇帝,扫清了六合,统一了天下,是何等的气派,自然要在建筑上显示其威严,于是就有了阿房宫。这个阿房宫按照唐代著名诗人杜牧的形容是:“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桥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盘盘焉,均均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显然这个阿房宫的建筑规模和繁华是要超过赵王城的,但即使这样如此辉煌的宫殿也无法逃避被烧的命运,公元前206.年10月,项羽大军攻破咸阳,一把大火就把阿房宫烧掉了,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大火啊大火,不在大火中灭亡,就在大火中再生。无论怎样说,朝代是可以变幻而再生的,而那些宫殿的精致的木雕和美好的形状是不会再生了。水、木、金、火、土,木与火相克,偏偏无法避免相遇,凡是宫殿总是难于逃避被烧毁的命运,建起来了,被烧掉了;再建一座,又被烧掉了,这样的循环一直到清朝的圆明园,一把大火就把这样一座举世精美的宫殿也烧掉了,达到了焚烧宫殿的高潮。有区别的是,在圆明园放火的不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是蓝眼珠、黄头发的外国人。

永恒的太阳在赵王城遗址,除了水、木、金、火、土这些自然的物质以外,还有一种物质,这就是人。人也是一种物质,一种特殊的物质。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都是一种容易消失的物质。把人也作为一种物质,仿佛是好多人无法接受的,因为人是有灵性有感知的。据说除了人之外,其它物质也是有感知的,只不过我们不知道它们的感知形式而已。

说到赵国的名人,就无法回避赵雍、廉颇、蔺相如、赵奢、李牧这些国君和权臣,这些人无疑是不朽的,因为在他们的身上承载了民族的心理印记。

提到顾全大局,就无法不说及廉颇和蔺相如的“将相和”,提到改革求强,就不能不提到赵武灵王——赵雍的“胡服骑射”,当然还有使赵国大伤元气的那次战役——长平之战,也产生了一个成语——纸上谈兵,涉及到的人物是没有实际经验的赵国大将赵括.....这些人当然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大人物,赵国还有令人信服的小人物,比如平原君的门客毛遂,在国家遇到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随平原君说服楚国参加连横同盟,捍卫赵国的利益。这些人物中最可悲的是赵武灵王赵雍,他在位时候实行合纵政策,缔造强大的骑兵,北击“三胡”,修长城,战功赫赫,可怜他偏偏没有解决好接班人问题,使自己饿死在沙丘离宫。——这些人是名人,名人做事可以用建立功业来形容,而无名的百姓就惨了,赵国的连年征战需要出丁出兵,修长城需要出劳役,建筑宫殿也需要劳役。

百姓们知道,当兵出征就意味着死亡,就意味着妻离子散,可是又必须去承受这些不想承受的事情;赵国军队与秦国军队在长平一战,秦将白起活埋了赵兵四十万,四十万啊,四十万个家庭欲哭无泪,恨断肝肠!再过8天,就是2006年春节了,人是容易消失的,但是时间还是往前走着。我在马庄的朋友家饮了半斤赵王酒,豪气从丹田而出,于是即兴写了一副书法:在百姓中交友,于无字句处读书。而后,又一次走进赵王城遗址,看着阳光淡淡地温暖地照着萋萋荒草,照着地面上灿灿的黄土,心中生成一种混合着温暖和悲凉的心情,不由感叹道:赵王城啊赵王城,你曾经在秦兵的火焰中化作飞扬的火凤凰,然后,你就长久地圆寂了,而今,人们将按照现代人的想法把你“重现”,你还是原来的你吗?俱往矣,我看不到如今的风流人物,看不到今人的品质就一定比战国时期的强。我是一个思索者,在拜访赵王城遗址的第九天,我在赵王城遗址打坐,欲在打坐状态与已经作古的赵王们对话,可惜没有成功。一切都是要消失的,包括新落成的“赵王城”和前来猎奇的人们,能长久存在的是阳光,是照在赵王城遗址的阳光;阳光以自己的无法代替的魅力照耀着昨天的赵王城,也照耀着今天的赵王城遗址,当然也会照耀着即将克隆出来的新赵王城。阳光明媚,阳光温暖,阳光照耀着一切喜欢阳光和不喜欢阳光的人们,太阳照在赵王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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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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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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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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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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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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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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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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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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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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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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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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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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