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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四季》是一篇什么散文【精品20篇】

生命犹如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它的潮湿和寒冷。小编收集了看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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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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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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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二三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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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在阳光下写字,钢笔,蓝色墨水,我喜欢的心情。

2014,美丽的相思,而似乎是有很多故事的。

我遇见的人也都是一生一世的唯一吧,就像2014,也只一世。

我记得元旦没有假日,我们是一起过去的年末和年初。

我记得那时候脚背发炎,走路有些瘸瘸拐拐。某一天迟到的清晨,我遇见ZYC,他扶我进学校的。我记得他有说老姚太神经质的。

我记得上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和DD半路折回教室,被班主任撞见。我记得那天铁门没有上锁,DD还是和我同路了。我记得我们说了七天后再见。

我记得过年前一天,他们分开。我记得我陪他聊天通宵。那天我们的所有的话比一个学期的还要多。我记得寒假的七天像极了高二国庆的七天。我记得我边在阳光里写作业边和他聊天。我记得开学后他给我的糖。

我记得后来的晚自习,我总是和HR一起走的。我记得开学第一周因为物理在班长面前哭。我记得自己难受的样子和班长坐我身边的样子。我记得没有带伞的雨天,DD和HR的伞。我记得因为陪我淋雨,班长感冒了。我记得后来班长给我的牛奶,手工饼干,鸡蛋,还有,最爱的,周国平。

我记得清晨的教室,总是HR,SGY,我,SSP。

我记得上课你们一直做数学,SGY,HR。我记得化学你们一直很好,HR,DD。我记得我无比纠结的物理。

我记得黑板上的英语作业,我记得DD和我一起站在黑板前,我记得DD煞费苦心的英文作业。

我记得晚饭,酸豆角泡面,永恒纠结的同桌,ZKX。

我记得懒得跑下去的时候,总是SGY会买来晚饭。我记得CC她说她羡慕。

我记得ZF每次借完作业,都会买来吃的,放进我课桌。

我记得做不完的数学题,他每周会给我的试卷,后来的蓝莓味果冻,后来的笔记本,后来我唯一给他的信,自行车,A4纸,我记得后来好几次的三班,我记得短信,黑夜里他转身的背影,我记得那次争吵,当然,我是下风的。

我记得周六的晚上,和DD聊不完的天,他的偶然出现,我还收藏的纸条。

我记得课上,我和DD传的小纸条。

我记得天气转暖的某天,在楼梯前,ZYC给我的那个包满蜡的橘子,我记得见证他的消瘦。

我记得一号,二号考场。我记得好多熟悉的脸庞 ,记得一个考场时他敲我的肩。我记得考完语文的午后,ZKX搞怪的作文理解。

我记得班主任若干次的谈话,DD的窃喜。我记得那些烦人的周记,班主任总是没有骂过我的。

我记得后来的高考复习,我因为冷披了DD的黄色外套。和DD一起在讲台数高考说明,他搞怪的发卷方式,我哭笑不得的样子。

我记得我和他的流言。

我记得班主任盯着我们下晚自习的去向。

我记得那天DD和我讲他的口味。

我记得我数学课做英语被找,班主任说得我哭了又笑了,后来数学老师慈祥的脸。

我记得高考前JS的纠结。

我记得高考前和BH打的那个漫长的电话。

我记得程弟的祝福视频。

我记得我和他去卖旧书,周阳。我记得他满地的书,我记得他对书爱惜的模样,我记得他给我的笔记,试卷,随笔,我记得那天的雨水和我们一起吃的酸菜鱼。

我记得后来的预备党员,我,他,HR。

我记得24号晚,他说的很多话,HR的很长的短信,SGY的电话,我记得第二天一起吃的牛肉面,DD,我,他,我记得填志愿,帮他查录取,他帮我查。

我记得高考请客,同学聚会,夏天的长发,裙裾飞扬。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后来他们接二连三的离开。

我记得收到的他的信,HR的礼物,DD的。

我记得后来某一段和他的纠结,后来的断了联系。

我记得国庆晚上的火车,DD的电话,XJ的同行。

我记得DD,班长给我的感动。

我记得和周可欣在南通街头笑闹。

我记得我的改变,身边的改变,许多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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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登梅坞灵岩山散文

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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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去登灵岩,很是兴奋。我把“灵岩山的传说”这六个字输入电脑,就跳出31万条信息来,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西施和吴王的传说,也还有太白金星的神鞭等等。要算苏州的传说最多、还有就是江苏六合和福建的灵岩山了。

我们要去攀登征服、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的灵岩山,海拔900多米。据说是因山顶有一块来历传奇的灵岩而得名。只是,诸暨灵岩山的芳名还没在网上露面,就像当年尚在江边浣纱的西施,还“养在深闺人不识”呢!

如果去登灵岩山,能挖掘出深藏在岭北的美丽传说,让诸暨的灵岩山与江苏的、福建的成为姐妹篇,岂不是一桩赏心乐事么?于是,我忘记了自己从没登过山的底子,兴冲冲地做了登山协会健将们的跟屁虫,不知天高地厚地出发了。

当我们的汽车像一艘无桨无楫的舟,穿越岭北群峰的碧波绿涛,停泊在灵岩山脚的梅坞村道地上时,已经夕阳西下了。在斜斜的余晖里,陈村长露出一脸抱歉的笑,搓着双手说:以前我们去登山顶,一个来回得化四个小时,你们今天恐怕只来得及爬到半山的灵岩寺。现在四点半了呢!四周围着的男女老少都看着我们笑并点头,证明他说得对。我们连声应着“好的好的。”就穿过夹道相送的盈盈笑目、由两个向导带着钩刀领我们上山。

梅坞溪淙淙的山泉,一路伴着我们登山的脚步。这是浦阳江的源头活水。浦阳江在诸暨一段叫做浣纱溪,这不就是养育西施的母亲河之源么?也许,灵岩山就是因为西施的缘故,才取了这个与她在姑苏的旧处相同的名字?那么……

“请问,这个山上有西施洞么?”我脱口就问身旁的向导。他笑着说,“没听说过!”

“那么,你们村为什么叫梅坞村呢?有出处么?”

“老辈人也许知道,我不清楚呢?”他大概四十多岁,也许是没听说过某些传说的。但他知道梅坞村确实有开发灵岩山旅游的构想,从山脚到灵岩寺的汽车路正在修建就是证明。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很快就到了灵岩寺。说是寺,里面并没有和尚。也没有其他寺庙里都有的如来佛啊观音啊等菩萨。供着的是梅坞村的太祖公和太祖婆。黑瓦白墙,简单得就像山脚下的陈氏宗祠。

岭北的灵岩山就像那个“不知有汉,何论魏晋”的世外桃源,它古朴得连佛教文化都尚未来得及渗透!遥想陈氏的太祖公当年,包裹雨伞在肩,携妻带子,千里跋涉,万里寻觅。终于在岭北的这一处山头停留:松涛阵阵迎远宾,梅林盈盈留客心。泉流淙淙喷涌出,依山傍水是佳境!于是,他的拐杖往梅坞里一插,陈氏的一脉就在这梅坞村繁衍生息,流传至今……

我还在那里遐想当年情景,登山协会的小丁来催我上山了。我问,不是说到了灵岩寺就回去么?哪里,时间早着呢,马上就到山顶了。他指着林木间那一抹亮光说。快到了,爬吧!我犹犹豫豫地跟他踏上了竹林边的小道,磨炼就此不可避免。

灵岩山是一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杂木葱郁,野藤缠人。一离开竹林,就看不到上山的路。在密不透风的柴草中间有一条小弄,是上午由梅坞村的向导们新劈出来的。偶尔上坎不给力,想用手去抓一把野竹,却发现抓住的是已被砍断了的竹丛。好险!幸亏被小丁扶住,否则我就要“老牛翻倒,四脚朝天”了。待汗淋淋地爬上亮处,却发现不过是一个旁峰的顶。离灵岩正顶远着呢!不由得泄气耍赖:我爬不动了,坐在这里等你们回来吧。小丁满脸的笑容,一边包揽了我身上的水壶腰包所有负重,一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快了快了,你一定行的。再说,我们回来也不从这里走啊!”就这样软硬兼施,我也只好认命,铁了心地向上攀登。人生其实也是这样的,碰到困难时,有人帮一把,自己再努力挺着,这道坎也许就过去了。而且,人一到了心无旁鹜的地步,前进的动力就会油然而生。就像小踏,她原来是想和我一起留在灵岩寺不登顶的,一听说没有退路,就身手矫健地遥遥领先了。还不时回头脆生生地喊:梅梅,快点爬,这里有树莓呢!能见识一下野生树莓,本身就是我今天来登灵岩山的目的之二。当我亲手采摘并品尝了这种酸酸甜甜的浆果,就忘记了刚才的疲劳。还浮想连翩地认为,野生树莓应是当年陈氏太祖公决定在这里休养生息的因素之一吧……

就这样前有榜样,后有督阵的。我终于在一阵欠腰噶骨、气喘吁吁、挥汗如雨的努力以后,看到了那块神秘的灵岩!

这块斜依在山顶的突兀之岩,四周有许多刚刚被刀劈断的小树桩。想来在我们要登山之前,它是深藏不露的隐者。时光荏苒,他安然在林木葳蕤中坐吸天地之精华。现在被好客的山民清除了庇荫之所,暴露在一群陌生人的面前,有一点像醉眼醒松的睡虎,似乎侧着头在端详着我们,就像我们在端详着它一样。正面看它,有鼻子有眼,侧面看它,似猛虎下山……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太上老君用红丝线做的神鞭抽到这里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跟着西施从江苏的灵岩山飞到这里来的。只知道它原来并不属于这座山,只是经历几千年的岁月浸淫,灵岩山早就成了这座大山的名字,它也成了灵岩山的山魂了……

山顶的航标证明它是这里群山的巅峰。爬到灵岩顶上极目远眺:远山层层苍翠,夕阳映照着云海雾波,四合的暮色遮住了我们探究邻市东阳风景的视线,也遮住了浦阳江蜿蜒东去的踪迹。大家都想以后挑个晴好早晨再来登山,尽情饱览这山之巅水之渊的桃源美景……

在这样的期盼中匆匆下山,一路过涧踏泉,穿林披荆,倒也快捷。只是我流连美景沿途频频拍照,又落到最后了。等踏入村口,耳边响起欣喜之声:“到齐了、到齐了!”原来梅坞的老乡自送我们上山后,一直在等着我们平安下山!这份真诚的牵挂,一路温馨着晚归的旅途。

灵岩山,我们一定会再来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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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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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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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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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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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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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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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溪河的小河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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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斜对门的堂叔进来对我说:“吃饭了跟我去河里叉团鱼。”听说去叉团鱼,我高兴得蹦起来。急急忙忙地扒了几口饭,就往对门跑。堂叔递给我一个小格篓,篾做的,小圆口,大圆肚,犹如济公和尚的酒葫芦嘴上安了个漏斗。堂叔手中的钢叉长长的,细竹竿,亮钢叉,捏在手中,好威武。

我们在河街口那里下河,那里是小河汇入大河之处,最深也只淹住小腿。河底无淤泥,细沙酥赤脚。河心没有一点水草,清澈到可见蚌们在沙上划下的一条条线路。但河边水底有草,不似岸上一蓬蓬、一丛丛,它们漂浮在那里,如马尾,如拂尘,如绸绢,如丝巾,绿绿的,油油的,任碧流梳理,任涟漪轻抚。幽幽于水底,水底也悠悠。拘束水底边边上,翠色何曾逊杨柳。

溯流而上,信步潺潺。叉落蛙跳,碎散明镜。一群雪鸭在前面徜徉,有的伸长脖子在水中追鱼,,有的拍着翅膀追赶同伴,有的叫着躲闪,有的摇摇摆摆爬上沙滩卧着,大有“黄鹤楼上看翻船”的意思。鸭见我们来了,争先恐后的涌上沙滩,瞬间,碧流空翠云水静,鸭卧平沙一片雪。

不动声色的是埠头边的一株柳树。歪于伟岸,绿荫浓浓。我们坐在树荫之下,双脚浸泡水中不动,不一会,便有小鱼吻脚趾,在趾间钻进钻出,痒痒的。这时,我如果将竹篮放在水里,过一会儿,猛然将竹篮提起,定会惊喜地看见一些玉虾,在篮底活蹦乱跳。别看鱼虾不起眼,捣衣石下有世界。

来到扦担巷埠头,一片沙滩平平,半边瓜田铺翠,小小瓜棚留守,圆圆草帽施肥。此处不仅河水宁静,空气也宁静。宁静得让我忘掉寻找团鱼。

绕过垂钓之人,趟进竹影。修长的翠竹,绕河成林。清凉的水,清凉的风,心也悠悠的。忽然,我和堂叔都看见河底有一个小小的沙包,拳头大小,冒出几个气泡。堂叔憋住气,轻脚轻手地举起钢叉猛插下去,拔起一看,空空的。堂叔把钢叉递给我,蹲下去,一手罩住沙包,一手掀开沙子,终于抓住一只团鱼。拿起一看,原来小得可怜。我放在手心,如切开的半边鸡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它竟然伸出脑壳,东张西望。我对堂叔说:“放了吧!”堂叔说:“随你!”我蹲下去,轻轻地把小团鱼放在水底沙上。小团鱼先是趴着不动,一会儿,它好像听见什么在召唤,便朝前爬。爬了几步,回过头来望望我,又开始爬。莫道团鱼没叉着,一河风韵溢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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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理想散文抒情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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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白衣天使。

有这个理想的原因不是受家庭的影响,而是因为我的一次生病的经历,看见医生为那些病人尽心尽力的医治,像对待家人一样的照顾;像和知己一样在谈天说地……我也看见医生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多么的负责,当亿亿万万民众都在家里把酒言欢,他们却在岗位上辛勤的工作;当每逢春节大家都在家里吃团年饭的时候;他们却不能回家,只能在医院里迎接病人的到来,好为他们排忧解难。此时此刻,我热认为这些白衣天使们是多么的伟大,因为他们的心已战胜了自私、偏狭、狂妄等就逐渐走向了伟大。

我长大了也要学习白衣天使这种精神,他们的宗旨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当一位病人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你了,作为医生你就应该对他负责,把病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位医生除了医术高明之外更应具备诚实的品德,要实事求是。曾经就有一位外科医生裘法祖,早年留学于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救活了许多的犹太人,回国之后有一次他在清华大学授课的时候,学生问了他一个问题,裘法祖摇了摇头,坦然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顿时,教室里沸腾起来了,有人问他:“你可是教授啊!怎么都不会?”他回答说,毛主席说过,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说罢,教室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这个故事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只要一个人拥有诚信,他将赢得所有人对自己的尊重。作为医生更是如此。

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但是,我怀着理想踏上征途后,就一定会成功吗?不!更大的考验在等待着我们:途中的美酒会麻醉我们,秀丽的风光会引诱我们,高大的冰山会阻碍我们,疯狂的雨浪会击伤我们,在这重重危难面前是坚持还是放弃全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是强者就会从现在开始,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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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秋天的散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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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为何一直在笑?弯弯的,像一条小月牙,轻轻的,融化我们坚硬的心。你的衣襟为何一直在摇?青青的,中间还带着一丝不易看透的璀璨,缓缓的,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

“笑”

带着你的期许,漾着丝丝笑意,向着我们快步走来。看到你的人们无不向你致敬,你总是笑而不语,只洒下些许赠与我们的见面礼。你的馈赠总会让我们惊喜不已,一眨眼,你却已不见踪迹,只留下几个美好的足迹。你在高处抬眼望去,望着望着,忽然,你笑了,笑得那么轻柔,笑得那么甜美,那是因为你看见,在你的乐园里,我们正在愉快的游戏。

“眼睛”

是什么容纳下山川湖泊?是什么容纳下日晕红霞?是什么瞻仰着林间飞鸟?是什么弥望着柳树枝丫?是你的眼睛,你望着山间的湖泊,轻闭双眼,便使原先寂静的湖泊开出朵朵涌出五颜六色鱼儿的水花;你又向着天际缓缓张开双眼,天边顿时又抹过几道红霞。你任凭红霞笼罩着人间,任凭我们沐浴在霞光之下,不知不觉中,你望向天际的双眼又增添了几分来之不易的光彩。

“衣襟”

你的衣襟为何如此美丽?哦,那是因为它轻笼着大地,那儿的带子为何是金黄的?哦,或许那是田野吧?那儿的佩带为何是墨绿的?哦,或许那是草地吧?那儿的丝绸为何五光十色?哦,那是因为那个盛开着朵朵菊花。你向着多姿多彩的菊花吹了口气,它们便随着你舞动起来,婀娜的舞姿,清秀的面容,在风中显得更加美丽,更加无瑕。你轻吟着:“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远方”

秋!为何你的步伐如此急切?你不语,含笑再望向我们,风中片片杏叶拂过,你摆动双手,为我们送上整个深秋的最后一件礼物——枫叶!你把一整个深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记录在片片枫叶里,洒向你所留恋的人间。“秋!秋!”在我们的声声呼唤中,你渐渐化成了一道残影。残影随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风儿,飘向了远方:“再会,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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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尘亦老,心中唯有一株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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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可爱的蝴蝶落在了一株莲花上,蝴蝶一闪一闪的飞舞,莲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题记

时光一点一滴的溜走,仿佛瞬间千年,许多许多的东西或许不在,或许如流水一去不复。也有些记忆却很刻苦,并且是那么的铭心。

时间会慢慢的遗忘,忘记很多的伤心,许多的快乐。你的每一个微笑,每一眼神,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就像埋藏在地底的美酒,时间越久,越醇香,越美味。

在那个朦胧而青涩的年龄,上天让我遇到了你。中学的教室永远都是读书声,书山有路勤为径,神秘而未知的十六岁,就夹杂在天真与成熟之间,冲动和稳重相伴,无知而又聪明。 不知怎样的安排,你坐在了我的后面,就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度过了我最开心的时光,痛并快乐着,可以这样静静的和你在一起,而且时时刻刻的被你看着。

你仿佛从九霄云端而来,白皙而健康如珍珠般的肌肤,清纯姣好,天生丽质的面容。眉细如柳叶,淡似青烟。澄澈,水灵的眼眸。小巧的琼鼻,让人忍不住想去刮一下的冲动。唇红似桃花,薄如蝉翼。浅浅的笑容下,漏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脸泛红,两个小小的酒窝,煞是迷人。三千青丝缓缓垂下,如瀑布般柔华。穿着一身干净,整洁,朴实的衣服,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有一次,看你爱不释手的握着一株莲花,脸上洋溢淡淡的微笑,那一刻,你仿佛就是一只绚丽缤纷的五彩蝴蝶,轻轻的飘舞着,闪动着美丽的翅膀,忽左忽右的,窜上蹿下的灵动着,吻嗅着,洁白,圣灵的莲花上发着点点,淡淡的光晕。莲花圣洁,青傲,出淤泥在不染,就像你一样,从红尘中来却不属于人间,生在世俗,却不食人间烟火。

从日出,到日落,从早读,到晚自习。希望能够就这样看着你,看着你笑,看着你皱眉,看着你写作业,看着你闺蜜的轻言细语,看着点点滴滴,看着我们一起生活在这青葱校园里,就这样傻傻的看着。在那个朦胧的年代,我想这就是喜欢吧,像莲花般的女子。

十月二十一,一个普通的不能在平凡的日子,然而这一天却是你的生日,这个日子我却深深的记在的心底,虽然不能陪你过没一个快乐而浪漫的生日,但是每到这一天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没极尽奢华的浪漫,却有着最平凡的真诚。

一棵树上的两片叶子,都被风吹落,一片缓缓的落下,埋进土里成了养分,一片随风飘远,落入远处的河流,随着流水越来越远。什么是缘,什么又是命运。在一个寒冬等火车的夜晚,我收到你的信息,然后我们开始聊着天,当时你和我提到了汪国真,说到了汪国真的诗,汪国真的背着包远行,在这个夜晚我不再感到孤独和寒冷,这也是我们聊得最开心,最深的一次。从此我就深深的喜欢上的汪国真的诗和远行。

就如一棵树开花到结果,从小树苗到硕果累累的参天大树,中间经历多少的风吹雨打,多少的烈日和寒冷。才能长大结出甜美的果实。这一份纯真的喜欢藏在心里,并没有像雨水落地在而消失不见,而是埋藏了起来。有时会想起,我们在那片青树林,有我们当时一起栽种的小树苗,在那个有些破旧的教室里有两个桌椅,一前一后,还有在那个操场的足球场上我们......

一份纯真的喜欢,并没有多大的山盟海誓,确是平平淡淡的交心,如青青的果子,虽然没有甜味,而且尝起来很酸涩,但是却清凉,新鲜。

在那个需要远行才能到达的远方,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样清新,孤傲,像一只缤纷的五彩蝴蝶,在远方追寻着那一株美丽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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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紫陌红尘_蝴蝶为花醉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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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夜凉如水,独处一隅,静听一首首伤感的钢琴曲,让一颗怀念之心久久激荡,激荡——题记

在这个夏日里,纷扰太多,已经多日未曾动笔,文字似乎也把伤感淡忘,意境的沉思,唯有缠绵的咖啡追随,总是喜欢恋上忧伤文笔,让心情随着咖啡的香味如此感性着,也能让文字的魅力,带着这些感性,让每一刻总不能释怀的心绪,刻痕在心底,很深很深的早已无法抹去。试问自己,这是不是一种嗜好?却怎么也给不了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愿触及的回忆变成深深浅浅的伤口,被掩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只有在最清净的时候拿出来审视,然后痛得流泪,你却不能去触碰,哪怕是不经意的也不可以,因为那些伤口会疼,疼到窒息。

蜷缩在屋里的墙角,举目透过窗外,望向星光夜空,能见眨巴眨巴的星星,星光昏淡,残月如钩,夜长夜慢夜凄凉,独看独笑独思量,望着窗外梳理着自己的心结,此刻简约恬静的风景,一曲清幽,万千思绪,轻声叹,凉音冷意入耳畔,回想当年思绪乱。

丝丝凉意,点点新绿,六月的风泛着清愁。总喜欢在一阙阙诗词中泛舟,任凭那字字句句惊艳流年,醉在文字的烟波里,也许想念会变的很浅,浅的不知薄雾浓云愁永昼,浅的卷帘不知绿肥红瘦。躲在黯然神伤的角落,戴上耳麦,倾听忧伤的音乐,那份孤傲的旋律,在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予短暂时光中,那张刻满忧伤倦意的脸,心领神会的做一次叹息的回眸。

孤傲的行走,疾苦得撕心裂肺。我会是最美的蝴蝶吗?凡尘中最后的香,何时才能弥漫?我在等待,飞翔的蝴蝶,那些逝去的过往,何时,才能过去?我的那些悲伤,是否可以随着花香流逝在灯火流萤之处?

谁,指伤弦断,为谁弹梦三千?谁,落笔烟雨,为谁画一世相思?潮起潮落月缺月又圆,几世轮回,谁还记得谁的容颜?三千青丝为谁舞,一页素笺为谁诉?执笔,满笺牵念,你是我今生走不出的刻骨情殇,你是我心中深深的烙印,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

蝴蝶,一朵华美盛世的花,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诉一世的悲,为你弹奏优美的乐章。那些不能张扬的情感,被风吹落成一地的相思,松散成一丝一缕,再也堆积不到一起。那颗依旧为你澎湃的心,不再相信,可以温暖你,也不再守候你,没有你,那些的思念,那些的忧怨,那些徘徊在心底难尽的情意,那些的那些,都渐渐被搁置成空白了,无处躲藏的只是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单薄的思念。

那些激荡在流年中的花蕊,会怒放,却也会凋零。当瘦弱的蚕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只看见了,那漫天飞舞的伤,眼角依稀的泪滴,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浅浅的月影摇曳着窗外菜园子里那一片茂密的草莓叶子,那一棵棵带露的叶子,翠绿的如翡翠般的招摇。一切如歌,一切如梦,还有着不舍,更有着离愁和别绪。我伤感的心,随着露珠滴落而疼,苦涩的泪滴,随着微风的音符而止。

浅浅的低吟,是归巢的蝶儿在夜空中飞舞时的痕迹。凝望远处的湖面,只剩下一抹殷红在不住的滚动。那是鲜血的色彩,在寂静墨色的夜空下融合,妖娆而妩媚。

笛音回,蝶儿追,蝶恋花娇媚,红花魅,清风醉,谁会回首望芳菲?滴滴残红相思泪,淡淡的心绪里溢满浓浓的难过,渲染了似水流年。用笔墨记录下的泛白光阴,在迷离流连的来回间,最终也被冲逝殆尽。真正能留下的,唯有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黑白短是一种刻骨的疼痛。

蝶儿,你已经成功了,或许伤痛和疲惫在你身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我相信重新飞翔的你可以从温暖的阳光中获得更多的光芒与完美的爱。

重拾记忆抒写感触与心境,只是,不想在走过的岁月中守望如歌,所谓忧愁,是庸人自扰的执着。生命里一再摇曳遥不可及的梦。只能选择用最华丽的姿势去遗忘。明白有些梦境都是虚幻的,无论如何用心呵护,也总摸不到轮廓。如烟花一现,任浪漫瞬间流淌,无声的痕迹消散在尘世的无奈中。

午夜离歌回荡,落笔成殇,夜伴星冷月,紫陌红尘中,谁愿生死换相依?铅华尽褪,燃不尽的流年。谁曾从谁的记忆里走过,留下了笑靥,谁曾在谁的花季里停留,温暖了想念,谁又从谁的雨季里消失,泛滥了眼泪。或许,有时候,不要那么执着地追求远方的彩霞,因为她可能并不属于你,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飞,确也着实令人心伤。

素笺细笔,清丽的渲染,缭乱的思路,沧桑的印迹,你在我的笔尖走过。泛黄的书页,遗留风尘,为你深藏了一世的伤口,一如以前。又一次打开回想,轻轻呼喊,那一段传世的相遇。总有一天学会不再忧伤,因为已经像蝴蝶一样,完成了既定的相聚。飘香的墨迹,沾染了我眷恋的笔尖,微触我的手指,只是守候下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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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散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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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了,我成了思想巨人行动矮子

今天早上六点十分我就醒了,起床去上厕所的时候,看到阳台上已经洒满了大片的阳光,外间屋里也有大片阳光透进来,看着金灿灿的阳光,我一阵惊喜,这个时候太阳就出来了啊,好早!

我想到了上学时期拼搏的誓言“和太阳比赛”,每天赶在太阳出来前起床学习,并为之奋斗了一阵子,如今这个誓言早已丢到爪哇国去了!我浪费了多少时光?我安逸了多久?我是不是为失败找了太多借口?

早睡早起是个好习惯,晚上玩手机,早上睡不醒,一点活力都没有,我一个年轻人起的却是最晚的,爸妈总是先于我起床,我得晚他们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爸爸早起去跑步,锻炼身体回来了我还没起床。

现在锻炼身体的都是些老年人,年轻人都趴窝安逸着呢。

种下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的果,人和人的差距就是这么拉开的,你安逸的时候别人在奋斗!

我就是那个挖井人,我是个有耐力没毅力的人,我挖了很多坑,每次都是点到为止又开新坑,看似很努力的样子,所以人家都说“不可能啊,你这么勤奋,怎么可能”,只有我知道我毁在坚持上!

如今我把“和太阳比赛”的誓言从爪哇国拉回来,启用!希望不要再有第二次把它从爪哇国拉回来这事。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万物之中当然包括人,我欣喜着鸟语花香小桥流水,却忘了自己还在沉睡,它们的温暖我当了温床,它们笑着看我死于安乐,说;“懒吧,冬天有你好看!”

冬天来了,有那圣洁的白雪仙子感染,有那凌寒独自开的冬梅激励,灵魂开窍的时候,我是不是没了健康的身体?我是不是悲叹年华空流水?我是不是又念怀着“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等春天来了,我又懒了,如此反复,大半辈子过去了,来一句“平平淡淡才是真”自我安慰。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才知道不努力等于零,没资本就该受!

管住自己的嘴,莫说大道理,做个行动的巨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难于上青天吗?只俩字“坚持”!

回忆是个好东西,让人重拾岁月,把相同的岁月聚起来,一起吃顿饭,来一次人生大洗牌;

“呵,原来我有这么多美好,我都忘了。”

“呀,原来我这么坚强过,我都不知道。”

“嗨,原来我是潜力股,我真是自我毁灭了。”

……

再回首,没有用,那都是曾经,英雄不提当年勇,重要的是以后,毕竟以后的时光是我们人生仅剩的时光,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身体,上面的各种斗志全是空谈。充实自己的头脑,只有知识是别人偷不去的。培养自己的气质,做个有涵养的人,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那些坏人!我没权利,我有能力,我不再心有余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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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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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做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

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

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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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文欣赏:那一片摇曳的碧荷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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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一个草长莺飞风和日丽三月的一天,我和子涵相约出去踏青,因为时间关系,太远的地方不想去,因为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等车坐车上,有一种浪费良辰美景的感觉,在火车站,子涵的藕荷色的裙子随风起舞,她说去哪啊,哥,我说去邓襄吧,我们就坐上了开往邓襄的三路公交车。

邓襄距离市区10公里的距离,现在城市日益扩张,邓襄几乎和漯河连在了一起,一路上厂矿烟囱林立,门面首尾相连,只有快到邓襄的时候,才可以看见那一望无际青碧的田野, 子涵问我,田野不是到处都是,为什么跑这里看田野,这句话问的非常没有诗意,其实有时候舍近求远,不是为了某一种相同的风景,比如田野,农村都是一种司空见惯一模一样的田野,有时候是一种心情的旅游,一种情绪的浪漫。

去邓襄,源于一篇县志关于邓襄莲湖藕歌的传说,也是口碑相传的古代郾城八景里最浪漫的一景,邓襄春秋时期属蔡地,后属楚,因邓候襄分封于此,筑寨而居,故名为邓襄寨,又名邓襄邑,这里不仅有火烧邓襄寨的传说,更有八百里邓湖莲歌的历史美景,史籍记载,很久以前,邓襄寨东北隅有一天然湖波,名曰邓湖,湖中有一高台,台上建有精美的佛寺一座,那时候湖岸垂柳成行,湖内云影氤氲波光潋滟,满湖莲荷摇曳,露润荷花重,风扶莲叶青,盛夏时节,柳丝浮水鱼鸭嘻戏,一派生机盎然,更为奇妙的是,风吹荷花,满湖的荷花叶梗互相碰撞,竟能发出叮叮当当优美的旋律,犹如金钟玉佩,悦耳动听,邓湖莲歌便由此而得名,声名远播,成为载入史册的郾城八景之一。

有时候你去看一个风景,心中应该有一个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那些口碑相传的传说,无论是神话,典故,可以让你去看的风景有了一种想象的博大恢弘浪漫典雅的美丽。

沧海桑田,其实再美丽的传说也早就面目皆非,邓襄和很多乡镇一样,一条公路穿街而过,路面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我们两个在十字路口下了车,三月的阳光婉约透明轻盈,阳光把子涵的笑容衬托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她问我,去哪,我也不知道,因为陌生就有点茫然,因为茫然心里才有了一种飞花流泻的浪漫,我轻挽着子涵那耦荷一样圆润的胳膊,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想挣脱,我轻声的说,又没有人认识我们,于是我们就有了一种手牵手的似是而非的爱情的味道。

问了好几个人,那些人都是一脸的自豪,邓湖莲歌那是很早以前的传说,现在早就没有了,子涵刹那间有一种失望的惆怅,我对她说,莲湖可能没有了,被时间填平了,但是我们心中的莲湖永远在一个地方摇曳,走吧,我们去历史的旧地抚今追昔去,我们两个相视一笑,脚步把满地青碧的阳光搅得一片哗然。

这里应该是一个新建的商业街,全部是小二楼的样子,很少有装修过的门面,大部分在待租,往东走没有多远,就可以看见一大片突兀的麦田,我们又问了几个人,那些人只是不确定的指着不远处凸起凹进去的麦田说,好像那地方就是莲湖的旧址,正是中午时分,田野里是一种诗意张扬的恬淡,油菜花点缀在麦田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通往很远的阳光弥漫的村子,我和子涵临风而立,那带着麦子味道的风,染绿了我们的眼睛和思想,我想象几百年前的眼前,是一大片青碧的湖水,湖水里是满湖首尾相连的碧荷,微风吹过,莲花相撞,发出来金帛碧玉一样的叮叮当当,那声音可以穿越所有的时间和历史,我和子涵青藕小衣,划一个扁舟,穿行在层层叠叠遮天蔽日的荷花之间,风声,笑声,水声,莲歌声,组成了一副美轮美奂的莲歌舟行的图画。

我们走的时候,子涵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现在子涵已经消失在我的世界,可是如同传说里邓湖莲歌一样,永远留在生命的某一个阳春三月的记忆,只要有风吹来,一定会在最美丽的时刻响起来,宛若清脆悦儿动听的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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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风化雨润苗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500字

全文共 4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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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关爱叫无声,有一种成功叫坚持,有一种教育叫艺术。

一直欣赏教育学家说的一句话,“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人文关怀,人间大爱,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因此,热爱艺术的我习惯把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当成生活中的一种艺术。

不知不觉,女儿在这种艺术的熏陶下渐渐长大了,亭亭玉立,含苞未放,不仅是家里秀外慧中的娇娇女,在学校里的成绩也非常优秀,因此每次开家长会我都会跟老公争抢着去参加。女儿真真切切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幸福的憧憬,让已到中年的我真正找到了热爱艺术的感觉。

前些日子,忙里偷闲为淄博康斯达门业做了一首企业歌曲,正好十五亿分贝潇导组织一场青少年有点意思才艺大赛,想到这首歌是原创,想到特长不在于长,在于特,就有了让基本没有特长的女儿唱一唱的想法。最主要的还是,发现假期里无所事事的女儿又沉迷于网络游戏。我更想让爱学习的她成为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小才女”。

“闺女,你说咱们也买个时尚母女装好不好?”我心生一计,放下诱饵。

“哇塞,太好了!”女儿中招了。

“咱们是穿着同样服装的母女,母亲写歌,女儿唱,咱们一起学习一起努力好不好?”

“这个,好吧!”有点为难,好在没有拒绝。看来,这一招还算是灵验的。趁着这份兴趣,不顾六月天的炎热,我领着女儿来到学校里找到她的音乐老师。因为一直是三好学生,女儿最听老师的话了,细细打量她的音乐老师,虽然没有曼妙的身姿,靓丽的容颜,却是悦庄镇最著名的音乐老师,只见她看了看乐谱,然后一脸严肃地说:“美声唱法,这么短的时间里学好有点难。”

听到这里,我跟女儿都有点失落,音乐老师微笑着抚摸了一下女儿的头对她说:“但是,相信你只要学会了这首歌,其它的歌曲都不是难点了。”“那真是太好了,呵呵!”女儿顿时转忧为喜,心花怒放。我想,女儿之所以兴趣十足,信心十足,正是因为她那可敬可佩的老师的一番话,如春雨一般滋润了她的心田,这真是太有点意思了!爱默生说过,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为了抓住孩子此时此刻所表露出来的那一点点、一丝丝的能力、兴趣,让它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我毫不犹豫地放下自己的工作,一如既往地陪着女儿忙碌了几天,终于迎来了海选的那一时刻。快要轮到女儿上台了,看到女儿丝毫没有一丝紧张不安,我却在心里偷偷为她捏把汗,禁不住问:“闺女,怕吗?”

“不怕!人越多,才越有劲!”女儿一脸的镇定,是的,女儿在学校里参加竞赛领奖时肯定也是这样想的,真不愧是我的骄傲,看到她神情淡定地在舞台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始终绽放着一张灿烂的笑脸,自己浑身也洋溢着一种快乐!

但评委的眼光是牟利的,一眼看出女儿是初次登台演唱,动作有些僵硬,笑容也有些腼腆,所以晋级的希望并不大。我想,这样也好,让生活太过于一帆风顺的她懂得一点挫折吧,因为,对于她来说,这样的竞争才刚刚开始呢。怕评委的一番话会影响女儿的情绪,我又安慰她说,“参赛并不是为了得奖,上台表演是为了锻炼你的能力,上台一次比台下练习百次效果都好。”女儿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悟还是不悟,道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就跟爬山一样,很多人都在奔向终点,却错过了沿途的美丽。人生本身重要的是过程,充沛活力的人生让不可能的东西变成现实。换个角度想想,这一次的失败是为下一次的成功做最好的准备。感谢有点意思!是你们为孩子们提供了展现自己风采的机会!相信努力加机遇就会成功。

当今社会,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对孩子的宠爱超越了极限,促使他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养成“唯我独尊” 的不良倾向。虽然生活在农村,母亲婆婆都是农民,却巴不得割掉身上的肉给女儿吃,女儿自然也逃脱不了溺爱的烦恼,看着女儿成长中的苦恼,我也急在心里。生活就是一种习惯,种下什么样的习惯,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孩子的天性都是一样的,是我们的现实生活让她们养成一种坏习惯,习惯好养不好改,所以每每看到她身上的不良倾向,我的心里都会产生一份对她的内疚。虽然没有出生在书香门第,我非常赞成教育家说的一句话“养成读书的习惯,等于在孩子心里安装了一台成长的发动机。”学识有限的我有责任帮你打造一个书香门第,在你的心里安装一台成长的发动机。

自从有了女儿,我基本上忘记自己是个女人,我只记得自己是个母亲,也不可否认,我一直在努力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母亲。相信家有娇女的都喜欢王铮的那首歌,“你睡着了手掌紧握,脸上有浅浅的酒窝,在这一刻我看着你,好多话想说给你听,如果明天你就长大很多,我会不会觉得不知所措,你不再想让我牵着你的手,每天盼望从我掌心挣脱……”舒缓的旋律,心变的温柔宁静,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我们做家长的心都是一样的,爱也是一样的。衡量孩子的标尺应该看孩子的综合能力,不能单看成绩。诚实、善良才是做人的一种境界,也是我们处世的一种睿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对待孩子也是一样的,所以,在学业上不能强迫,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让爱变质,用分数的鞭子驱赶孩子进入学习的地狱!教育学家乌申斯基说:“没有任何兴趣而被迫进行的学习,会扼杀学生掌握知识的意愿。”需要我们大人加以约束,加以引导。约束不是强迫,更不是禁锢,我觉得只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固然,正确引导也非常重要,喜欢玩是孩子的天性。每到周末、假期,家长们都忙于送孩子上各种各样的兴趣班。有些孩子甚至放假比上学还忙,各种兴趣班应接不暇,像赶场一样,整个周末或假期被排得满满的。我不赞成逼迫孩子去上什么学习班,周末、假期本来是孩子休息的时间,如果上的兴趣班太多,就变成了任务,很容易使孩子失去学习的兴趣。

诚然,生存环境不一样,兴趣也不会一样。人所有的不幸与悲剧都基本可以追朔到童年时期家庭的影响。看到自己越来越僵硬的身体,我倒是怀念自己纯净的童年,生活贫乏,却没有那么多的生活约束,可以到处疯玩,丢沙包,跳皮筋,藏猫猫,踢毽子,往往我是赢家,被戏称为孩子王,动不动就会在阳光下玩的一身臭汗和一身的泥土,但是却非常开心。特别是在夏天,尤其喜欢跳皮筋,穿着漂亮的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子,一跳起来,裙摆飘扬,辫子上的蝴蝶结也一上一下的跳来跳去,自我感觉良好。如今的孩子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被现代的文明生活的现代化囚禁起来,只能废寝忘食的沉浸在电脑游戏中。我清楚记得女儿小时候的一件事情,夏天雨后,我总会在一边默默注视着女儿光着脚丫兴奋的在广场水泥地面上踩着水花玩,一些被大人领着的孩子路过看到极其羡慕,挣扎着也要进水,他们却跟他说:“听话,咱不去,脏。”不顾孩子的哭闹,硬是拽着走了。更有趣的是有个家长还对我炫耀,说她的儿子五岁了却很省心,只要脱了鞋子就不敢走路,所以不听话的时候,就给他脱掉鞋子,他就会乖乖地坐在沙发上等着,所以至今还是胆小如鼠,没有一点自理能力,我为之感到寒心。因为我知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孩子从来不是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输在父母身上。环境是可以改变的,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往往一项合适的业余爱好,可以把孩子带入一个新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视野的开阔,性格的形成,素质的提高,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女儿的大多数兴趣就是被我成功地培养出来的,除了跟着我学会了她们同伴们不会的游戏外,还到培训班学过跳舞,绘画,弹琴,等很多爱好,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这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有时候我们大人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直到我们遇到了自己的真正所爱,才会做出一定的选择。所以说,决定命运的不是机会,而是你的选择,性格决定命运,喜欢什么就会选择什么,就会有了什么样的梦想,就会拥有了前进的动力,人生就会充满了热情和希望。

罗兰说:“一只鸟能选择一棵树,而树不能选择过往的鸟。”人的生活就像一棵树,一般来说,生活不会选择人,只有人去适应某种生活方式。选择,对于人生非常重要,在孩子迷茫的这个阶段,我们可以结合他们的自身素质条件等特点,在生活中做她的好朋友帮着她去发现,寻找,一旦发掘她的的确确喜欢的项目,就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因为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每个人一把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无论你是谁,只要你抓住了坚持这把钥匙,成功的曙光就会毫不吝啬地照向你。只是,孩子的耐性毕竟是有限的,在她厌烦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能武断地给抹杀了。世上永远没有所谓天赋神童,而只有意志坚强的家长,作为家长的我们要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引导他们,提高他们的兴趣,甚至让他们把学习也当成一种娱乐,学,要学得心甘情愿,玩,就要有玩的乐此不疲!只有这样,奇迹才会发生在我们身边,才会帮他们寻到成功的钥匙!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女儿最喜欢这首歌了,只要听见就会随之舞动起来。因为心中有爱,自己听着这首歌感觉心里也特别舒服,当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人都喜欢真善美。孩子的健康成长好比是种下种子长成果实的过程,怎样让她又大又甜又完美,这不仅仅是给予阳光雨露的呵护问题。最主要的是,要给她足够的成长空间,引导他们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从中感悟道德与亲情的滋养,只有这样,才能解放孩子的心灵,才能开发出他们与众不同的潜能,才能创造出让我们想不到的奇迹来。

时下,常听到有人埋怨,孩子是多么的不听话,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操碎了心,累弯了腰,就没有一件事能使自己满意。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是任何学校老师都解决不了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单方面的原因,很多时候不是由于天性造成,他们身上的一切毛病,缺点,坏毛病只能从我们身上找到答案,是因为我们的极端教育造成。这种极端分为两种情况,有的是因为父母、家人给予的关怀太少,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引导,才使得他们不得不做出一些惹人注目的行为来引起别人的关注。孩子成长的过程尤为重要,所以得在其中注入更多的关爱;有的却是因为投入的精力时间太多,孩子的依赖性太强,他们的任性不听话大都是由我们惯养出来的,是因为太爱了,以至于害了他们。由此可见,没有不听话的孩子,只有关爱不好的大人。相信一句话,不懂孩子就培养不好孩子,我们完全成为孩子最好的老师。要想懂,一定要先学会跟孩子沟通,无论工作如何繁忙都要找时间放下工作,听听孩子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一味的无端,就会造成关系紧张,问题孩子也就出现了,这是很划不来的。

总而言之,选择非常重要,关爱更不能少。不管我们选择怎么生活,日子总会一天一天地过,生命是短暂的,我们陪同孩子的时间是有限的。想一想,算一算,人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孩子是我们昨天栽下的一棵小树苗,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树不修长不直,没有一个做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孩子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只有深刻的人文关怀才会最终有助于孩子面对人生的种种起伏,我们应好好珍惜把握今天,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以愉悦的爱心和足够的耐性陪着孩子快乐成长,相信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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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枫林深处散文

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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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霜月就要离开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的小山村,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读书了。

小山村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枫林村”,村子的西边是一带深深浅浅的黛山,慵懒地一路绵延过去,山的那面还是山。山脚下,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村里人的小屋就散散落落地横卧在枫林的深处。

枫林最美的时候就是深秋,尤其是经霜染之后,那林子里的树就会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烂漫如西天的晚霞。十多年了,枫树林红了又绿,绿了又红,随着枫树林更迭的是那逝去的岁月,化作一片片火红的记忆……

对于这个枫林深处的人家,考大学本来就是一件稀罕事,女孩子考上大学,在村里更是头一遭,大家都说霜月就是枫树林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

就在村里人或惊诧或羡慕的时候,霜月仿佛看到了外婆拄着拐杖正从枫林深处缓缓走来,脸上绽着慈祥的笑,那满头的银丝在风中飞扬……

恍惚中,霜月又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深秋。

那年的秋季天气似乎冷得格外早,西风一阵紧似一阵,枫叶也由红变黄,进而纷纷飘落。天空格外苍远,没有一丝云影,懒洋洋的太阳在空中漫不经心地踱着,洒下一片黄晕晕的光。偶尔会有一群大雁排着人字或一字形,鸣叫着从山村的上空飞过。

在霜月的记忆里,这个家起得最早的是外婆,睡得最晚的也是外婆。每天,天刚蒙蒙亮,外婆就会起床,系上黑色的围裙,头上再裹一块蓝布。外婆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灶门口清理灶膛里的柴火灰。先把柴火灰装在簸箕里,然后倒到猪圈后面的灰窖里。有时会突然刮来一阵风,这些灰就会调皮地从簸箕里窜出来,顿时,外婆的头上、身上就沾满了青灰色的柴火灰,更有调皮的,会直接扑向外婆的鼻孔,呛得外婆发出一阵阵的咳嗽声。

晚上,一吃过晚饭,家里就会陆陆续续地走来一些人,不一会儿,堂屋里就坐满了人,父亲跟一群男人就在这烟雾里喝茶叙话。母亲忙着伺候猪进圈鸡回笼,而外婆收拾好碗筷,就会坐在霜月的旁边,借着煤油灯昏黄的光亮不停地缝缝补补着。母亲不会做针线活,这个家里所有人的衣服都由外婆来缝补,这个家里所有人的鞋子也都由外婆来做。于是,外婆总有缝补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鞋子。

外婆做鞋可是一绝,不要鞋样,也不要尺码,只用手一比划,给谁做的鞋就像谁的鞋子。外婆做的鞋既好看又合脚,穿着特别养脚。霜月的脚长得本来就小巧,每次穿着外婆做的新鞋出门,没有人不夸霜月的鞋子漂亮,没有人不夸外婆的手艺好。村里哪家女子出嫁,都会央求外婆帮她们做嫁衣,外婆为多少闺女做过嫁衣,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那个深秋的凌晨,外婆照例起得很早为一家人准备早饭。可是不久,锅屋里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响声,好像是锅铲跌落到地上了。当霜月闻声赶到锅屋的时候,却发现外婆倒在锅台边的地上,一点声息也没有。霜月哭喊着叫来爸爸,爸爸慌忙将不省人事的外婆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当抱起外婆的那一刹那,爸爸心猛地沉了一下,觉得外婆的身子轻得就像一张纸。妈妈端来一碗盐水,霜月则在一旁哀哀地哭。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霜月的哭声,外婆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很平静地看着爸爸妈妈,最后将目光转向霜月,慈爱地说:“傻丫头,哭什么?小脸糊得跟花猫似的,外婆只是累了,躺一躺就好了。”

听到外婆能说话,妈妈终于松了一口气,霜月竟也破涕为笑了,可爸爸无法轻松,他总觉得外婆不对劲,外婆怎么变得这么轻。在这之后,爸爸多次要带外婆去医院,可外婆死都不肯去,爸爸由于太忙,这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

这些天,外婆照常做她该做的一切,却时常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气喘得厉害。终于有一天,又在小河边晕倒了,被河边洗衣服的女人们送回了家。这下,爸爸妈妈都慌了,再也不肯迁就外婆了,绑架似地将外婆架到了公社医院,医生检查后只说了一句话:“送县医院吧。”爸爸在医生的脸上读出了一丝不妙,但到县城只有早上一班车,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往县医院。县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告诉爸爸:“要住院,去交钱吧。”当收费的姑娘报出一个数字后,爸爸怔住了,这个数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四处张罗着借钱,外婆反复地说:“我没病,不用住院,只是老了。”

外婆越来越消瘦了,但早上还是要起来给家里烧早饭。妈妈不让,外婆说躺在床上身子痛,起床走走还清爽些。妈妈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外婆准备着早饭。

那天早上,外婆照常准备起床,可是努力了几次,也没有从床上坐起来,身子软得跟一团棉花似的。外婆终于躺倒了,再也无法起床了。爸爸妈妈到处借钱给外婆凑住院费,可是家里亲友大多都穷得叮当响,凑来凑去,离那个数字还是差得很远。

霜月这些天也不怎么说话了,她从爸爸妈妈的表情看出外婆病得不轻,她也知道家里很穷。爸爸妈妈已经被外婆的医药费弄得焦头烂额了,因此,她总是低着头出门、低着头进门。这些天来,她一直在盘算着一件事,一想到这件事,霜月的怀里都好像揣了一只兔子,扑扑地乱跳。

霜月的大姨家在江边,那是一个棉区,当棉花成熟的季节,需要很多人手,于是,就有许多山里人到那里摘棉花,挣一点活动钱花。

霜月由于一直念书,所以,从来也没有去过那里摘棉花,可是,现在外婆病了,需要钱治病,霜月就想到这事,她要瞒着家里人去挣钱给外婆治病。

这天,天刚蒙蒙亮,霜月就轻手轻脚地起床,梳好自己的小辫,洗了一把脸,把书包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底下压了一张纸条,空着肚子就向大姨家进发了。深秋的凌晨,风已有了相当的寒意,路上很静,除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鸡鸣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枝头的树叶已经不多了,天空似乎比以前更高远了,清冷中透着一丝荒凉。

其实,霜月根本不知道大姨的家在什么地方,还是很小的时候,跟着外婆去过一次大姨家,去大姨家的路也早已模糊不清了。霜月走走停停,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就会赶紧去问路,等到饥肠辘辘地赶到大姨家,已经是晌午之后了。

大姨看到霜月,先是大吃一惊,等到弄清霜月的来意之后,一把搂住霜月,抹起了眼泪。

大姨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对外婆的病更是无能为力。外婆经常说,她一辈子都心善,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她这辈子对不起的人就只有大姨,让大姨受了太多的苦,并嘱咐霜月说:“等你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对大姨好,就算是替外婆来补偿大姨吧。”

大姨哭过一阵子之后,冷静了下来,对霜月说:“霜月呀,地里残留的棉花也不多了,我还是送你回家吧,外婆要是知道你不念书了,还不知道急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霜月是知道的,外婆尽管自己不识字,但一直都很重视自己读书的。记得外婆曾经拉起她的小手,细细地看,轻轻地拍,说:“我们家的霜月呀,手指又细又长,十指尖尖,一看就知道是一双握笔的手,将来不会扛锄头的。”之后,似乎又自言自语道:“我们家没有出过读书人,也许将来会出个女秀才。”

霜月也没有辜负外婆的期望,读书一直都很好,也自然酷爱读书,可眼下家里为了给外婆治病,怎么也凑不够钱,霜月觉得自己应该为外婆做些什么,最起码她可以把读书的钱省下来给外婆治病,不仅如此,她还可以挣钱给外婆治病。想到这,霜月含着眼泪幽幽地说:“我不喜欢读书,我不想读书了。”大姨当然知道霜月说的是假话,但一时也拗不过霜月,只好留霜月暂且住下,等以后再慢慢说。

可是,第二天中午,妈妈就火急火燎地赶到大姨家,一把抓住霜月就说:“你个死丫头,你差点就害死外婆了!”原来,外婆知道霜月离家的原因后,一口气没有上来就晕了过去,医生抢救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一睁眼,就嚷嚷着让妈妈把霜月找回家。霜月没想到外婆会为自己念书的事急成这样,什么也顾不上了,拔腿就往家跑。

霜月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外婆,继续上学。

霜月知道外婆一辈子都爱干净,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让自己的头发有丝毫的凌乱,因此,一放学,就会急急地赶回家,帮外婆洗脸、洗手、擦洗身子。霜月发现,外婆的身子就像一片落叶,正在渐渐地失去水分。

霜月每天都会帮外婆梳头,没有生病之前,外婆总是将自己的头发挽在脑后,盘成一个小小的发髻,再罩上一个黑色的小网,利落极了。

外婆的发髻连妈妈都不会盘,家里人中只有霜月会盘。霜月本来就聪明手也巧,小时候,外婆总是先给霜月扎小辫,之后才会解开自己的发髻慢慢地梳、慢慢地盘,好奇的霜月就会在一旁静静地看。霜月觉得那就是一种艺术,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

外婆在霜月地精心照料下,一如以前,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久卧病床的人。

村里人知道外婆病了之后,都叹息着说:“真是个好老太太啊!怎么就得了这样的苦病呢?”有一次,霜月去上学,在路上碰到了三惯的奶奶,一看到霜月,老太太撩起围裙就擦眼泪:“你外婆可是个好人啊!哪家有个痛有个灾的,你外婆总是第一个赶去帮忙。当初,你爸爸穷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谁敢把女儿嫁给他啊!也只有你外婆肯把女儿嫁给他呀!不过,你外婆也好人有回报,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有看到过第二个像你爸爸这么孝顺的女婿了。”

爸爸对外婆的孝顺是村里人都知道的。外婆喜欢吃牛肉,可耕牛是队里的宝贝,除非老死,要不然是不会有人杀牛吃肉的。因此,只要听说哪个队上死了牛,不管有多远,爸爸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赶去说一箩筐的好话,才能匀一点点牛肉带回家。外婆喜欢吃臭豆腐,只要上街,爸爸从不忘记买一点回来给外婆吃。外婆喜欢吃鱼,即使在数九寒冬,爸爸也会砸破冰块,下到齐腰深的水里去抓鱼,弄得外婆再也不敢说喜欢吃什么了。

外婆在病床上,顽强地熬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当大地再次回暖的时候,身子也似乎好了一些,居然可以在家人的搀扶下,勉强还能坐在太阳底下晒一小会儿太阳。霜月考初中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段日子以来,外婆总是急切地盼望着霜月放学,有时,霜月稍微在外耽搁一会儿,外婆就会催妈妈去看看,只要看到霜月,脸色就会安详得多。霜月也知道外婆想多看到自己,一放学就往家里跑,从不在外面逗留。

终于,小学升初中的考试结束了,霜月感觉考得不错,于是安静地在家等候。然而,外婆的病情却突然恶化起来了,几乎不能进食了,霜月就整天守在外婆身边寸步不离,甚至在夜里都不敢睡觉,生怕在她睡着的时候,外婆就会突然不见了。

霜月的成绩终于下来了,霜月的确考得很好,以全公社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上了区里最好的中学。

就在那天夜里,外婆却走了,走得很安详,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妈妈说外婆一直硬撑着,就是想等霜月的成绩下来。

爸爸把外婆送到大山深处,与外公合葬在一起。外婆下葬后,霜月坐在外婆的坟前,久久不肯离开,山风吹干了霜月脸上的泪水,留下斑斑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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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散文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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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这个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有两个一高一矮牵手走路的影子。一个是木子,一个是我。

那一段路有点远,平时来回都要坐车,但那一次我们是走路回去的。也不觉得有多远了,因为彼此心中的温暖和安定,已足够让人忽略掉这段路的距离。

在路上,木子自恋又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你知道吗?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说完,我感觉到他又一次握紧了我的手。此后相处的时光中,也印证了他所说的这句话。

那是我们相遇后的第一次牵手,以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以前也有觉得幸福的时候,但毕竟是有残缺的。而今的幸福却是一种圆满的感觉,仿佛昔日生命中缺失的某一部分,在久经探寻后终于找回来了,自此生命变得圆融而完整。

而在这之前的三个小时,木子紧张得语无伦次,与平日侃侃而谈的他判若两人。他花了三个小时来表明心迹,说着对我的喜欢,还说以后会对我好。再回到这之前的两个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了第一次相遇。那是在人才市场里,我即将毕业找工作,而他恰逢在招聘。他面试我后,通知我过来上班,于是他成了我的老大。上班后我们有了更近一步的接触,也因为都单身,业余我们常约在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期间也会聊很多,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天时,我发现彼此的三观都很契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渐渐地我对眼前的这位高个子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而我也感觉到了他看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么说来,其实在他表明心迹之前,我也悄悄喜欢上了他。

当木子说起我是他的初恋时,我有些惊讶。也因为他比我大四岁,而且无论是形象、学识还是能力上都很不错。

我调侃他,“啊?没想到你也是小白呀。”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想轻易妥协,只想等到那个对的人。”

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那张白纸,这正是我一直所希翼的。我喜欢洁净、纯粹的爱恋,我期待在暮色苍茫的岁月尽头,会看到最初的白纸上,已经写满了动人的生命故事。所以每次想到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我都会特别开心。

不轻易妥协,也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一切只与你有关。所以在相遇的两个多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从此欣悦地发现,世间变得极致明亮而美好。目之所及之处,亦尽是天光云影,草木一片欣荣。

我并不恐惧婚姻,只因为和我一起走的人,是他。因此相恋一年多,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天地。

而他当初所说的,“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 这所谓的“幸运”,也在婚后如放射状般无限延伸。我从不拒绝平淡的生活,相反我很喜欢从中琢磨出一些温软绵长的趣味来。而在这样的平淡中,足以弹奏出一曲细水长流的岁月和歌。

我们下班后会一起去逛菜市场,手拎大包小包,回来后一起做饭。深夜肚子饿了,他会陪我下楼到处找吃的。有时候看到我在洗衣服,会把我抓起来往房间里赶,嚷着,我来我来。他对自己很苛刻,舍不得花钱,也不抽烟不喝酒。但对我却无比慷慨,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先想到我。以前上班要坐公车,每次一下车都能看到他在站牌边等我,他还会从袋子里拿出洗净的苹果递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接我的时候,也会带上音乐盒子,问我要不要听。

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跟他分享,他会静静地听我说。说完了我会问他,“你听懂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他会用小孩子般说话的腔调回应我,“嗯嗯,我听懂啦,我看老婆说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断而已。”我写完了文章,他会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会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而他事业心比较强,他想到工作上的好点子,也会与我分享,询问我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各忙各的,一整晚都不说话,但一抬头就能顺着灯的光亮看到他,我的嘴角会不自觉地轻微上扬,这让我特别心安。

我们还有个萌萌的身高差,为着那25cm的距离,这一生,我是要始终保持仰望的姿态了。而我又是典型的瘦子,他有时候会用父亲般的怜爱看着我,随后摸摸我的头,叹气道,“妞子啊妞子,你怎么越长越小呢?”有时候又调侃道,“小个子我喜欢,因为好欺负。”有过好多次,他都会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拦腰抱起,随后往上空一抛又双手接住,循环抛几次。伴随着的是他得意的畅笑声。待我落地后,等待他的通常是我的一顿暴打。

他常常说我长得没有安全感,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因此即便我们短时分开,一旦联系不上,他也免不了一阵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在外出差,而我身体不舒服待在家里休息。那天我没上微信,因为手机没电关机了,充电线又忘在办公室里,于是暂时隔绝了网络通讯。料想没多久就听到一阵大声的敲门声,原来是保安。他说,你老公打不通你手机,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赶紧打电话回去吧。

前段时间淋巴炎肿痛,以为它会自动消,所以没怎么在意,料想肿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跟他说起。他怪我怎么不早说,随后带我去诊所打了两天的吊瓶,陪到深夜。后来发现还是没有完全好,他便请了假,拉着我去了广州最好的中医院。直到见了医生说没事,他才放了心。

生活中类似让我感动的小事还有很多。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细碎而妥帖的温暖。用心去感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发现木子真的为我做了很多。所以我告诉自己,要记得他的好,我也要对他好,人是要学会感恩的。

因为在乎,才会把你放在心上,一直惦记着。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去疼惜、去体贴。

我不畏惧长途跋涉,但我在乎与我前行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我共同去面对生命中的那些荆棘。

而这需要一个好的伴侣。好的伴侣意味着他是一个懂得孝顺的人,人品也不错,他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潜力股。很庆幸,木子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也深知,真正的爱,是不能脱离柴米油盐的现实的,如果一味沉浸在醉人的风花雪月,裹足不前,那这样的爱情是无法拥有未来的。

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房没车没存款。但他说不想让我跟着他居无定所,颠沛流离,他想要给我一个稳稳的家。我说,我们一起努力吧。自此我们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一年半后,我们*款买了房子,然后搬进了新家,从一个40平米的小居室变成了100多方的三室两厅。三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今,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从容。

我一直认为,我们想要的,不一定要马上去实现。只要不忘徐步前行,那么该来的总会来。

结婚那年因为买房后面临着经济压力,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蜜月。但后来稍微松缓了些,当我们路过婚纱店时,他看出我对婚纱的渴望。他说,我们也去拍个婚纱照吧。随后我们在网上团购,补拍了婚纱照。

他知道我喜欢旅行,但此前一直因为眼前的苟且,未能如愿。他却一直放在心上,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和我一起去实现。而近段时间,他已经规划好了我们两人5月中旬的新加坡之旅。他很自豪地说,总算帮老婆的蜜月补上了,以后我们还要去更多的地方。

我曾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假装一脸无奈地说,没办法啊,谁叫我这辈子栽倒在你手里了。我曾为着人事的离别落泪过,而一旁的他却轻轻地帮我擦眼泪,别哭,老公一直在你身边。

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他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婚后的生活画面,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们也曾磕磕绊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而岁月,也让彼此的心拧得更紧了,愈发坚定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而想到与我共度余生的人是他,我就觉得无比庆幸。我充满了力量和希望,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太差。

纵然眼前有苟且,那又如何,这也是我们的诗和远方。爱你,就是要和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和你一起去实现生命中那一个个微小的愿望。

从不轻易开始,也绝不轻易放弃。而一旦开始,我就认真了。

因为那个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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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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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 7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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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破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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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坚信我们虽累着但我们快乐着!这一天我们开始步入正轨,似乎所有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它的运作轨迹,所以工作很自然的进行着。

今天早上轮到我们这一小组当后勤人员,在所有人都安静的睡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动身到饭堂刷锅洗米煮粥。在煮粥前,我们还有一个艰苦的任务,就是到柴房拉柴,只有早早的把柴拉好,我们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吧早餐煮好,才能保证41位小伙伴们有早餐吃,才有开展工作。我这小组在我带领下,团结合作,提前把早餐煮好了,看到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们都很开心!我忽然懂得了付出有时候比得到更有成就感!

只要我们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们的每一天生活里都会有美的存在,都会有让你感动的旋律!早上上完营养健康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围着营养健康老师拿糖果,有一位女生悄悄的把她手上自己的糖果拿给了我。我委婉的说你留着自己吃吧,但她对我说的那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她说,我要给老师吃的,老师拿着吃吧!他们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轻微,却那么的温暖!还有那个跟随我的小女生,今天中午由于我放学的时候要送其他学生回家,学生的家挺远的,我回来得比较迟,而她一直在教学楼楼下等我回来!听我的小伙伴们说他们每个人都叫她去吃饭,她都不肯,说要等我回来。她看到我走进校门就开心的跑过来,抱住我,那一刻我虽没反应那么快,但去到饭堂听到小伙伴都说她只跟我,谁都不想跟。看到她对我微笑,我的内心很温暖,有种说不出的喜悦!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在我们人生道路上能与我们相逢的人有很多,能相逢又相识的人也多,但能和我们相逢相识又相知的人很少,所以我们要珍惜那些与你相知的人,好好对待对我们好的人!虽然她们都还是孩子,但她们都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都是我们的有缘人,都在我们的生命里留下了一段最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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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总是会为爱落泪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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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他乡的一位老同学,经常通过QQ的交流对我倾诉,在当今这个虚妄浮躁的社会生活中,真正能够让人久久感动和流泪的人和事已经越来越少了。

我告诉她,不,真的不是这样的!

我会为风落泪

十六岁那年,一辈子经心疼爱呵护我的姑奶奶,因突发脑溢血而猝然陷入到了弥留之际。家里人心急火燎地把我从正在上课的学校,召唤到医院姑奶奶的病床前,与老人家做最好的告别。“姑奶,你,你要挺住,一定要活着啊!”我悲痛欲绝的呼喊着,心如刀绞。此时此刻,已经人事不省的她蓦然醒来,睁大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喃喃地叮嘱我:“好孙子,不要…不要忘记了……姑奶最心疼你……也…最盼望着你……你能出息啊……”说着,老人家的手松开了。聪慧、善良、很有学问却终生未嫁的姑奶,就这样无奈的离开了这个冷暖的世界,结束了她五十岁的短暂人生。我颤抖着,强忍泪水奔出了病房。这时,风悄然而吹来,柔柔地、温馨地抚摸着我的脸颊和头发,多么像姑奶奶那双温暖善良的手啊!耳边,也仿佛再一次响起老人家为我背诵唐诗和宋词的亲切声音,我眼睛里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像激流一样流淌出来。

此后,每当失意或者孤独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独步、并且自己对着自己默默的私语。这时,我就会自然想起姑奶奶对我的学习启蒙辅导、殷切的期望和临终前深情的叮咛。就会深深的感觉到风的抚慰和启迪,便会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

我会为爱落泪。

小时候,每当生日来临,平日非常节俭的母亲就会把煮熟的红皮鸡蛋悄悄地、很怜爱地放在我的面前,握着热乎乎的鸡蛋,手心里暖暖的。为了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考试,临行前,母亲慈爱地为我缝制着新衣服,嘴里哼哼着古老的歌谣,“孩子,有一天,你会自己闯世界,自己独立的生活,如果能够考上电影学院,你也可能成为一个明星……唉,说不定有一天等到你回来的时候,妈妈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你千万不要过度哀伤,不要苦苦的把我寻找,也不要流泪,母亲,属于这片沉默的土地……”

后来,我虽然没有成为演员、明星,但也算还有出息。

有一天,母亲真的悄然地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在前一天晚上,她还在很缠绵、很深情的给我讲起自己童年的故事,少女时的情怀,选择父亲的缘分,以及曾经的美好生活梦想……第二天早晨,她却一个人在睡梦中静悄悄的走向了另一个世界。望着她老人家安详、恬淡、没有一丝遗憾和痛苦的最后表情,感慨万端中无声的眼泪如喷泉般涌出……

我会为柔情落泪。

那是北方的秋季,雨很凄婉很缠绵。一位眼睛明亮,美丽纯情的女子轻轻地走到我的身边。她是我心中的菩提树,圣洁清新而又活泼快乐,她有时双手托腮,扑闪着似笑非笑的眼睛静静地看我笔耕;有时蹦蹦跳跳地把银铃般的笑声洒落在我们走过的小路上。

朋友们羡慕我这个很丑陋的男人,居然会赢得那么美丽而富有气质女性的青睐和芳心。

不久,她走了,在父母的无情威逼下被迫着离我而去,走向了遥远的遥远。临行最后一个晚上,我们在“紫梅”红酒的作用下,做此生依依不舍的告别。在月晖渲染下的孤独站台上,当一声撕心裂肺的汽笛把她带向茫茫夜色深处的那一刻,我的酸楚的泪水却再也不听我的控制了……

有人说,我喜欢落泪是因为我这个人太脆弱、太感性了。我不能苟同这个看法。其实,我很坚强,也很毅然。

我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我活着,深刻的感受着人间的冷暖和深情厚意,并且发自内心地热爱着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我落泪也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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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回忆的锁是梦开启的钥匙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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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陪自己走过了二十几个风花雪夜,忽然想要回忆过去的时候,恍惚隔世,已经记不起来小时候怎么逃避写作业,怎样编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骗老师自己的作业本写完了被姐姐给撕烂了,总是很紧张的说着自己的谎言,总是一副很委屈的样子看着严厉的老师,然后就被无情的罚重写。也都记不大情怎样跟姐姐哥哥一起干活,我们总是分工,然后两位总是用吃的贿赂我帮干活,我也总是没出息的答应,哈哈,想想那会的天真无邪,在看看现在的冷漠,心里不觉得有点酸,还好我还在爱着她们,深深的爱着,虽有时不知道怎样表达。

也曾努力的回忆自己第一次的怦然心动,深深地被他给吸引了,那会满满的都是动力,满满的都是欣赏,那样纯洁的爱情也许就只有那会的情窦初开,没有争吵,没有嫉妒,没有吃醋,我们的小心脏里装满了名叫喜欢的东西,最喜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坐在单车上,和他一起游荡,夕阳洒在脸上,单手拽着他的衣角,笑嘻嘻的享受那种爱情的感觉,偶尔碰到他的同学,停下来打招呼,而我那时不是很活泼的说着hello,而是脸蛋已经变成了红苹果,低着头说着你好,然后就沉默。就在那个夏天,高考的那个夏天,我们被大学分隔两地,时间慢慢的将我们变成了朋友,那种你好我也好,我好你也好的朋友,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对象,但那份欣赏永远埋藏在我心里,多年之后的今天,想起你我还是会很幸福的曾经遇到你,喜欢你,祝福你。

几年的幸福却被现在的我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给描述完了,不是我变得不再深情,而是我变成了社会需要我变成的样子,但梦到过去,你依然那么的迷人,我依然那么的可爱,我们在梦里一起走过十年之约,当我们都老去的时候,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如梦一场,人来人往,始终是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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