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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书话题作文:读书心得【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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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读书主题的中考满分话题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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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故事,我的读书故事就是从讨厌变成了爱不释手。一起来看一下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自从认识了汉字后,不喜欢看书,只喜欢看一些漫画书和动画片。一天,妈妈从外面回来,手中竟捧着一本学校宣布的必读书,并且这个星期必须读完。我心想:“这么厚的一本书还不把我给看死。”妈妈一转身,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必读书中放一本漫画书,用必读书的皮挡住了漫画书,这样妈妈就以为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必读书呢。

“我又因为下面一件事变成了一有时间就看书了”。最近,妈妈又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四个调皮蛋》让我在学校看完,我就一直塞在书包里,从没有拿出来看过。没想有一个自习课,刘老师说这段时间只能看书,不能干别的事。我只好从书包中拿出《四个调皮蛋》无精打采地看了起来。故事的情节,马小跳和他的三个伙伴的正直、善良把我打动了,使我喜欢上了看书。

“有一次自习课,我竟然……”。这节课老师让我们干自己的事,就是不能说话,听见这句话,我立即就从书包里拿出了《城南旧事》,我被书中惠安馆的疯子、英子和妞儿感动了,英子糊糊涂涂在帮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找到了女儿妞儿,最后惨死在火车轮下,读到这儿我仿佛就感觉自己也在书中,“张艺文”一声叫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原来大家都把《补充习题》交了,而我却还在看书,我的脸顿时红的像苹果一样,赶紧把《补充习题》给交了,心里想:这次可糗大了。

“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小书虫”。一写完作业,我就捧着一本书直朝着厕所奔去,刚坐上马桶就听见妈妈叫道:“艺文,不要坐在马桶上看书。”我朝妈妈做了一个鬼脸,笑着说:“没关系,我一会就OK了。”虽说是一会儿,可这一两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我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竞长达了二十分钟。为了我不再发生这种事情,妈妈下达了一个家规:凡再看到艺文上厕所时看书,见一次没收一本书。果然效果很好,我上厕所时看书的次数少了,但不代表我不会去偷偷看书。

我的这么多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不过还有一些我私家的读书故事,等待下次再说,我现在可以说学富五车,因为书的影响,使我更加聪明,我的这一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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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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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 泛爱众 ,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每当我翻开《弟子规》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吟诵起来。

中国文学宝库中有许多珍宝:《大学》、《中庸》、《论语》……早已闻名遐迩。《弟子规》虽然不太出名,但是它却给我很多启示,也是我最感兴趣,感悟最深的一本书。

《弟子规》,顾名思义,是孔子平时用来约束他的弟子们的一些规定,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前者比后者更加全面、细致。《弟子规》在大到一个人的思想,小到一个人如何走路说话,都有一个详细的规范。让我感受最深刻的一段话是:“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进必趋,退必迟,问起对,视勿移。”意思是说:当长辈站着时,你不能坐着,长辈坐着时,让你坐你才能坐下。在长辈面前说话声音要低,但是又不能太低,以刚好听到为宜。长辈让你进去时,你得快一点,让你出去时,你要等他事情吩咐完再慢慢退出。长辈问你话时,你要站起来回答,并且眼睛要看着他。

孔子如此教育自己的学生,一定是别有用意,他要让学生懂得尊敬长辈,这也是报答长辈的最好的方法。并且走上社会后也会懂得尊重他人,为他人着想。而现在的一些孩子在家里是“小皇帝”“小太阳”,天天要家人围着转,只知道自己过得舒服,为所欲为,尊敬长辈又何从谈起,长大以后又怎能在社会上立足呢?不尊重他人,也是不会得到他人尊重的。

我希望大家都能读读《弟子规》,它简单易懂,其中又蕴含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是一本很实用的书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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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与远行话题作文篇

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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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是人生中最兴奋的事情之一。

坐上列车和飞机,穿梭在地球的任何一处,飞到大洋彼岸,一览沿途的风景,看着它们次第展现在眼前,如一幅画卷。风景是不可预测的,也是不可想象的,只能用一双脚去丈量,用心去发现。那湛蓝浩渺的天空,飞翔的水鸟或者山鸟,异国异地田野里的庄稼,漫不见光的隧道,蕴涵了人生的丰沛与充盈。我毕生都来不及饱览和畅享啊!

我多想把身心都浸泡在远行的风景里。雾气打湿了窗户,白露在秋夜的枯草里结化为霜,山峦在车厢外的世界里翩跹起舞,那些树木与丛林就是我的故乡。一列朝相反方向行驶的列车与我擦家而过,那些车上的旅人与我错失交臂。错乱的天际线下,那些小村庄里正在上演人间戏剧。

少年时候,我常常想,那些铁轨到底会延伸到什么地方。它的尽头到底在什么地方?是在浩瀚的海洋,还是壮阔的大山之巅。是在星罗棋布的村庄,还是寂寥无语的森林。是在炎热的夏季,还是隆冬的心情里。我想,那一定是一个风物无量的地方,山峦是动物的乐园,村庄是人类的世界,海洋是鱼类的天地。而自然,是我心灵的故乡。

面对着这异彩纷呈的大千世界,我只有由衷的感动。因此,我告诉自己,出门不读书,远行不读书。因为,这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大书,里面,正上演着活生活香的人间故事。山峦、天空、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美食,甚至那些懊恼的琐事,它们都是我的书卷。生活的气息就是我的书卷气,人生的百态就是我阅读的故事。一切有人活动的地方就是故事的背景。我的心灵就是那一本本盛装故事的书卷,我在,故事在。我亡,世界便与我无关。一如那积满灰尘的书房,主人已逝,徒留清风光顾。

我的阅读,便是用自己的心去感悟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在我看来,是时间最高明的书卷,最直接的书卷。我可以用我的心去读我的心,用我的心去丈量他人的人生。我也有可以用我的心去测量整个世界。它的内容如此丰沛,呈现的是不断被创造着的内容。

那蓝色的烟霭已经把大山笼罩,乡下人做早饭的炊烟捎来的是生活的问候。霜白遍野的大地上有一团浓郁的翠绿,白色的小径通向我也许永远不会涉足的地方。枯树上的鸟窝里的鸟儿在贫寒中过着高蹈的生活。此情此景,是我多么陶醉的场景啊。

阅世时不阅书。远行是不读书。读书时远行。这些是我笃定的信念。

温热的阳光映照了一小块东天,探出山头的朝阳许久没见。田野里耕种的细细密密的田畴已经埋下了来年的种子。有一些绿意在寒冬中依然傲挺,它们并不高大,也不伟岸,有些琐小,却绿意盎然。在我永远都不可能涉足的沟壑,每一棵树都有自己的故事。高耸的信号塔在传通着世间的喜怒哀乐与功名追求,它们是最懂得人生的存在。我有时候想,要讲人生阅历的话,其实所有的人都不如一座信号塔,它们倒是听过太多的悄悄话。

见过的风景,一生的一生。人生至不过是风景的一角,而个体又是那样的微不足道。路在传通故事,路也在搭建我们的命运。如果没有路,我们就不会相识,我们就不会有爱恨情仇。如果没有路,我们就不会相遇,我们也不会有悲欢离合。有路就有旅行,路带我们走近彼此的命运。

那枯黄的玉米秆,也曾经拥有过自己的一生吧。它们也有生命,它们流弹这绿色的血液。我们流淌这红色血液。田畴旷野,在冬日的肃杀里依然生机勃勃,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

枯蒿遍地,见证着大地一季的枯荣。读书的人离开生活太久了。那些书也尽是些现代主义的故事,现实主义的传奇。阅读它们,无非让我们陷入梦境太深。书是功利主义的作品。远行才是神圣的追逐。枯树上的红叶,在不同的心境中理解悬殊。远行是对原来生活的否定与差异,在差异中检视生命的选择性。世间,本来就有千条路。

钢蓝的山脉,棉花般的白云,枯冬天的树林,温红的光线被大山拦在另一边,但可以瞥见遏制不住的的激情般的光束。灰黑山峦里的白桦林,白杨林,青白的树皮绘成美丽的画卷。土夯的黄土墙斑驳凋零,寒冬中的树冠细密不一,浓密的细枝让我联想到它们夏季的葱茏。生命的活力尽管已经褪去,细密的腔调在诏告永不服输。

野草枯黄,在原野里绵延不绝,霜红打白了大地的头发。自然的历史在悄无声息地演进。蒿草无言,我心中的那个世界是一出哑剧。我们沉默,我们也壮烈,却无人知晓。我们兀自抽泣,没有观众,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生生死死,寂寥而又坚忍。

这块土地上的阳光从来没有变更过。太阳,应该早远就厌倦了自己的工作。它之所以天天上岗,唯一的力量是调整自己的生态,才不至于灰心灰身。它嫣红的光芒让我们不再孤单。

那些内向、孤独的日子里让我的心灵丰富,那些随波逐流的日子里让我们变成一具外壳,没有思想的庄稼。它们是有思想的庄稼,我们是没有思想的人。

那些墓地浓缩了另一些人的人生。人一生要走很长的路,许多的地方,甚至开天辟地。但最终的归宿无一例外是那一方小小的骨灰盒。有时候,我连骨灰盒都不想留住。我本从无中来,也让我归于无吧。可人,偏偏要不朽,偏偏要收到万事瞻仰,做成雕塑。

远行行经很多很多的墓地,这是一本厚重的书,我们翻不动,翻不开。很多的书,我们无缘翻看,只有墓地的主人知道那本书有多厚,描述的故事有多么细致密切,情节有多么惊险,基调是苦是欢。有一些书一旦合上,便再也翻不开。

远行不读书。因为,远行,是一本大书。

[读书与远行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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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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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书房,打开书柜,这本已经发黄的《鲁滨逊漂流记》一下就映入我的眼帘。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本书详细的讲述了一个名叫鲁滨逊·克鲁索的英国人的特殊经历:鲁滨逊,一个年轻的人,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他,却当上了充满了危险的职业——水手,在危机四伏的大海上航行。

在一次航行中,轮船失事,鲁滨逊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并没有放弃,而是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他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了野人“星期五”。最终,他遇到一艘货船,成功地离开了生存整整28年的荒岛。

鲁滨逊说过:“上帝让我来到这儿,受这孤独和寂寞,可他却又给了我食物,给了我水和羊群,给了我生的希望。”是啊,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不能丧失希望。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曾经的一篇课文《艾滋病小斗士》,课文中的恩科西得知了自己的病情后,并没有悲观消沉。

而是一边顽强的与病魔做斗争,一边关心其他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同时还梦想着未来;还有课文《二泉映月》中的阿炳,虽然生活的穷困和疾病在折磨他,但是这泯灭不了阿炳对音乐的热爱和对光明的向往。在生活中,有一些同学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不开心,觉得自己不行,做不到。其实只要乐观的面对每一件事,希望之光就能驱散绝望之云。

鲁滨逊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知识也一样,

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 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 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好上加好。

鲁滨逊有着自信,自立,自尊,自强的可贵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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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读书为话题的高中作文关于读书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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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村上的作品是友人荐的,他借了我本《且听风吟》,说是让我感受村上的文风。我是一个感性多一点的欠理性的生物,故往往对文字优美的作品情有独钟,少些大家级别的思想深度无关紧要。一观此书名,心生一股欣赏的冲动。在一阵虎咽般的吞咽下,没寻到由书名而联想到的文笔和情节,倒是脑中徒增一丝不解与阴郁。但尽管如此,书中简单的文字风格着实磁铁般的深深地吸引了我。

莫名的感动之余,借了本村上的《挪威的森林》。阅前的我曾是一个不择不扣的乐天派,认为世界是美好的,活着是幸福的。可自掀开《挪威的森林》的扉页起,内心愈发迷惑,愈发压抑得无法呼吸。合书后的心情自是可见:除对村上淡淡的笔调的认可外,剩下的便是因主人公不算可歌可泣却绝对悲烈的经历产生的一丝悲伤和彷徨。而此感在与自身青春岁月的缺陷而系后便被无限的放大了。

这令人窒息的忧伤直至读完《活着》而痊愈。或许《活着》是《挪威的森林》的一剂解毒药,或许这关系本末倒置也应无可厚非吧,又有谁能知哪个是毒药呢?又或许本不应称解毒药,谁又能保证不会因《挪威的森林》一般的人或事而再次中毒呢?

若我们在悲观与乐观中来回摇摆而渡过一生时,最大的悲哀也就降临了。这也就是常说的缺乏坚定的信念。乐观是一种信念,悲观亦是。不同时期从两者不断切换时,信念便被举棋不定的犹豫而代替了,风格亦随之消失了。如此,我们就可被代替,存于世的价值便会被这可代替性分解得烟消云散了。正如士兵在教官的口哨声中左转右转一样,还是原地未动,却惹了一身疲惫,真正糟糕之处便在于此。联想到人生,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本是沿着一个方向坚定走下去,却总是左转和右转,中毒、解毒、再中毒,喘息之余忽得发现,自己离起点只有一步而已。其实在十字路口的迷失不是因选错方向,而是不断地变换方向。

说到底,这悲哀源于读者只读不思或读后略思造成的。未经沉重思考而赞同并吸收作者思想,其内心应未真的感动,只是暂时的感染而已。过段时日,其所中之“毒”便被其他书籍给解了。如此反复,其颗粒无收,书读越多,越是迷惑,空付(负)了时间。

读书之正道,依愚之见,当是精贵于多。此精有两层涵义:一,书本的可读性高;二,读者对书中所阐释的内容完全理解(关于赞同与否,那就见仁见智了)。

如若余之言,然善读书者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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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读书心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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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我阅读了一篇文章叫《百合花开》,使我阵阵感动。

讲一个顽强的小百合,长在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里 。刚刚长出来的时候,和杂草一模一样但它有一个念头:“我是一朱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怀着这个念头,百合深深地扎根在断崖上,努力的吸收着水分和阳光。

春天的一个清晨,百合经过重重困难,终于结出了自己的第一个花苞。旁边的杂草嘲笑它,连偶尔飞过的蜂蝶鸟雀,也劝百花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个断崖边上,开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

百合不管他人怎样想,怀这念头,努力开花!百合终于开花了,但它不骄傲还是一朵一朵地盛开着,努力的结出一颗颗百合籽。种子随着风飘落在山谷、草地和悬崖边上,到处都洁白的百合。后来,这里被人们称为“百合谷”。

一株小小的百合,竟有这样的念头,着个念头使它;在没有充足的阳光和水的断崖里茁壮生长,这个念头使它;不管别人的嘲笑努力生长,这个念头使它;盛开着洁白的百合,结下小小的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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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喜欢读书中考主题话题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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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有闲暇总是以书籍为伴。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丰富知识,陶冶性情,提高修养,增加生活的情趣。孟德斯鸠说过:“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Every time I have time, I always use books as a companion.Reading can broaden their horizons, enrich knowledge, cultivate temperament, improve cultivation, and increase the taste of life.Mengsquiex said: "Like reading, it is equivalent to replacing the lonely time in life with a huge enjoyment moment."

读书是一种享受,这是不喜欢读书的人所体会不到的。每当与书中的故事人物结为一体时,就仿佛是融入到了书中,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会因为他的胜利而喜眉笑眼,也会因为他的错误决定而感到闷闷不乐,甚至逢人就提。

书籍会使人着迷,古代中许多人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西汉的匡衡,家里穷,点不起灯,碰巧他家的隔壁是个富贵人家,他便把墙壁钻个小孔,接着隔壁投过来的光看书。晋代还有个叫孙康的人,他白天可以看书,但是到了晚上就因为没钱点灯,就无法看书。总觉得把时间都浪费了,有一天晚上他从睡梦中醒来,将头伸出窗外,发现地上茫茫一片大雪,大雪隐隐折射出光线来,他就冒着严寒借着雪光看书。与他同一时代的还有一个人叫车胤,他把萤火虫收集起来,放到一块薄布里扎起来,用萤火虫发出的光读书。

这些人看似很艰苦,但书对于他们来说就如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有书,到哪里都是充满乐趣的。

我读书还是比较痴迷的,一旦让我发现了爱看的书,就算外面世界末日大爆发,我也会无动于衷的。有一次,我躺在床上看书,当我看到《水浒传》中宋江投靠朝廷带着一片赤胆忠心的兄弟们打败方腊后,回去喝庆功酒时都被毒死时,我心里气愤难消,发泄似的用力捶了一下床,将本来就躺床沿上的我给震了下去,掉在了硬硬的地上,那感觉真是很痛苦的。

读书的滋味很神。大到世界政坛风云,小到日常生活百科,书中应有尽有。多读一些便多知一点,多学一些,便多会一点本领。知识越积越多,本领越来越大,遇到难题也就不会惧怕了,久而久之,一种神通广大的感觉油然而生,那时就会觉得自己比孙大圣还厉害。

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说明了读书不只为了看热闹,做表面文章,要深入文章,认真品味。在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我感悟到了旧社会的黑暗,祥子的努力,虽然祥子一直在与困难作斗争,但是个人力量太弱,无法与被玷污了的社会相抗衡。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我被保尔的坚强而感动,又为当时俄国的黑暗势力而感到愤慨。保尔为了祖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他曾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是他那钢铁般的意志毫未动摇。

比起那些人来说,我们有电灯,我们没有战争,人们生活很安宁,人人安居乐业。在柔和的灯光下,安静宁和的环境下,读上一本好书,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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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心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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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都知道,书可以送给我们知识,还能让我们眺望美丽的世界

我也非常喜欢读书,有作文书,童话书跟知识书。不过我最爱读的还是作文书,因为我每次写作文,都写不好,可是,自从我天天看作文书,我的作文水平大大提高了。更是因为,读作文书,能让我知道怎样写好作文的方法,以及怎样写的通顺。当然,其他方面的书也包括各方面的知识。

比如,童话书里,有《皇帝的新衣》,主要讲了皇帝天天想穿新衣服,然后皇帝以为穿着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于是就走了出去,其实自己什么都没有穿,只是光着身子走了出去,最后,被老百姓取笑。这时,皇帝才明白是自己的不对。还有很多童话故事都很感人,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都能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所以,我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然后就是知识书了。知识书让我知道宇宙中的奥秘;古人的故事;名人的故事;还有大自然中的秘密……

阅读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钻了视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要爱上读书,读更多的书。

爱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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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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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首先看到的是吃人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计划生育,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不知道怎么办,很多人就因此走上了不归路。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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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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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知名的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用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触为读者再现元末明初的一段考场官场趣事。故事的主人公多为民间士林人士。通过对许多民间正直儒士的倾赞和对腐朽政客的鞭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改变如此灰暗世界的期望。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的职务,他也不接受,心甘情愿的逃往会稽山中,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本书还揭露科举制度培养了一批庸才及贪官污吏。如像进士王惠那样,他被任命为南昌知府后,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询问当地的治安如何,也不是去询问百姓的生活,更不是去询问案件的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本书不仅揭露科举制度使人堕落,更批判了科举制度是封建礼教帮凶。如年过六十的徽州府穷秀才王玉辉,年年科举,屡试不中,但他却刻守礼教纲常。他的三女婿死了,女儿要殉夫,公婆不肯。他却反而劝亲家让女儿殉节。又对女儿说:“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留名的事,我难道反而阻拦你?你就这样做罢。”八天以后,女儿穿着守孝的白色的.衣服,绝食而死,他仰天大笑说:“死得好!死得好!”但事过之后,当他女儿的灵牌被送入烈女祠公祭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伤心。回家看见老妻悲痛,他也心上不忍,离家外出散心。一路上,他悲悼女儿,凄凄惶惶,到了苏州虎丘,见船上一个少年穿白的妇人,竟一下想起了穿着孝服殉夫的女儿,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下来。

书中还列举了“范进中举”的事例:明朝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试不中,直到54岁才考中秀才,后又考取进士。范进中举之前在家里倍受冷眼,妻子对他呼西唤东,老丈人对他更是百般呵斥。当范进一家正在为揭不开锅,等着卖鸡换米而发愁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上被找了回来,知道喜讯后,他高兴得发了疯。好在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给了他一耳光,才打醒了他,治好了这场疯病。转眼功夫,范进时来运转,不仅有了钱、米、房子,而且奴仆、丫环也有了。范进母亲见此欢喜得一下子胸口接不上气,竟一命归了西天。胡屠户也一反常态,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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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读书心得800字作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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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中国梦——读《中国梦》有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然而这梦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开辟新中国,是中国的历史责任,是中国倔起而复心的标志。梁启超先生曾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确实如此,我们承担着祖国的未来。我们作为祖国的接班人,为什么我们不为自己心中的梦想而奋斗呢?我在我的中国梦中遨游着。我想,我们大家的心应该是紧密相连在一起的。

中国梦,也就是大家的梦,是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999年,马云职创阿里巴巴网,成为了全国最大的商务平台,是改革开放的硕果;1995年,李彦宏启程回国,进入了北京大学,他归国创业,使百度更加壮大;2012年,陈一冰参加伦敦奥运会,他赢得了全世界;乒乓球史上的“魔术师”邓亚萍,她身高虽然只有1。

55米但她无所畏惧,刻苦训练。19岁的她不负众望,夺得了奥运会单打冠军,一跃成为了世界乒坛的皇后;朗朗从3岁的时候就学钢琴,他坚持不懈,刻苦练琴,他虽年纪轻轻,但在世界上也算是着名的钢琴家,受到了众人的爱戴;袁隆平在充满坎坷的研究道路上奋力跋涉,把绿色的梦想书写在大地之上;钟南山奋不顾身,身先士卒;罗阳的爱国之心使人惊讶,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还记得李中华吗?试飞英雄,当时他完全可以弃机跳伞,但是他没有。他用自己的试飞经验使飞机安全着陆。因为他说过的:“人生有梦想,每一个梦想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当“嫦娥二号”的成功发射又为我国的“探月梦”推进了一一步。其实,我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那是我上大班的第二天,老师说有兴趣小组,我进了书法小组。那天是我第一次上书法课,也是我第一次拿毛笔。那天我欣喜若狂,同时也汗流浃背。老师教我们写几个一,当时我瑟瑟发抖,心急如焚。我写的东倒西歪,有的像弓着腰的老人,有的像哨兵,每一个字都没有笔锋。当时我不想学了,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重拾信心。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一直为自己的中国梦而奋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给予了我们前进的动力,梦想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明方向。是呀!我们的家园中不能没有中国梦,有了中国梦,我们才有动力,才会齐心协力,奋战不息,我的梦,中国梦!我将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终生!

[大学读书心得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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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使我快乐的小学生话题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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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的性格有些孤僻,不愿意与他人来往,总喜欢缩在角落或躺在树上,羡慕地看着小伙伴在河里嬉戏。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尝到了读书的滋味,也扭转了我一生的性格…… From a young age, my personality is a bit lonely, unwilling to communicate with others, always likes to shrink in the corner or lie on the tree.EssenceLater, a chance, I tasted the taste of reading and reversed my life ...

那天,我正在路上闲逛,不经意间瞄到一家书店,古色古香。我好奇地走进去,拿起一本书慢慢地翻阅。我的目光渐渐变得惊喜。那是我第一次读书的滋味。书内的营养比奶奶做的东坡肉还美味:书中说要爱上这个世界,不要永远将自己封闭在一个黑暗的空间。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没错,读书是使人进步的阶梯,能丰富你的阅历,开阔你的视野,即使没去过极地,也能感受它的寒冷;即使没去过森林,也能感受它的生机。漫步在茫茫书海,怎不令人心旷神怡?

由于难忘那读书的滋味,我隔三差五便去“拜访”书店。我的心情渐渐随着人物的情节,起起伏伏,我的心情时而揪得老高,时而又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读书的滋味有时酸,有时甜,有时苦,有时辣,有时咸,我喜欢那五味带给我的触感,那令我惊喜不已。

“哎哟,小丫头又来了!”

“大伯,中午好!”

“现在像你这样爱读书的孩子不多了。”

因为我多次的“登门拜访”,书店的老伯已经认识我了,我每次到来,也都会把书笑眯眯地递给我。在那段没有伙伴陪伴的日子里,书填满了我的寂寞与空虚。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我便感觉身心轻松。

读书的滋味,使我认为自己找到了真挚,忠诚的好朋友……读书的滋味,我也不知大概,但它令我感到快乐,感到安心,感到幸福。我认为,是读书的滋味,让我学会社交,学会交朋友,学会爱上这个世界。

我现在的朋友总会问我:

“你是怎么学会社交的?”

“读书。”

“你是怎么走出黑暗的?”

“读书。”

是的,每次我都会回答这两个字,是读书的滋味引领我走出那黑暗狭小的空间,带向那闪耀广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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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一作文话题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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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来便逐步承接着七情六欲,最初迎接你的便是情亲,这浓浓的感情,隐匿而又彰显的伴你走过一生,接踵而至的便是友情,这淡雅的感情却因人而异,承载着爱情的重任,铺开所欣华的道路……。

亲情犹如一杯浓浓的茶水,除尝的苦涩伴着留存舌尖的香甜,涩味隐伏着深埋的甜滋。

朦胧记忆中,不明白自己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虽知道它叫"亲情",可却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感情,直到因犯错回到家时面对父母时,父亲对我的大声斥骂,

母亲对我的百般庇护,那时的我才明白亲情的两种表现方式:一种叫责骂,一种叫爱护。它和茶一样,苦涩中透着香甜,原来,这就如茶般亲情,细细品味,细细斟酌,才能了其意,品其涵。

有人说,在人生道路上,友情和亲情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没有友情,陪伴你的便是孤独,没有友情的升华,何来醇,真的爱情。

友情犹如一杯白开水,淡淡的,纯纯的,看似乏味,却离不开日常生活。

父亲说:友情是与两人之间才最真诚,最真挚。两人之间的友情链,需要用理解的心来搭建,彼此坦诚着,好像一杯清澈而又透明的白开水。友情,是你在爱情上受伤以后的哭诉点、安慰点,是你麻醉时最好的疗伤所。

俗说日久生情,这"情"想必是友情的升华-爱情。爱情是人一生的伴侣情,唯有爱情可以伴你到人生的尽头。

爱情犹如一杯醇香而有浓烈的白酒,火辣而又热烈。

当爱火燃烧时,透着火辣辣的爱情风,抛开一切,只存爱的意识冲满脑海,它像酒精一样,让你沉醉,让你上瘾……

有的人追求平凡的爱情,可爱情总是坎坷的,它的平凡是平乏,犹如酒精挥发了般,没有了醇香和火辣。爱,如酒般:

除尝时醇香而浓烈,时时伴着难以下咽的冲动,而当它入体以后,没咯火辣的感觉,存留于胃的是它独有的醇香,独有的温暖以及成隐的依恋……

白开水冲泡成的茶水,沉掂这人生的明旨,承载着白开水落成的责任,而白酒,滋润着你的人生。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生的情感,这些情感的相随,退去你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组点成精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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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心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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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爱书,更爱读书你爱读书吗?

也许你们在想,读书有什么意思,干巴巴的,还不如看电视、玩电脑呢!但是,书能写出情感,电视却不能。正是因为书好看,有人物、感情,我才会经常“抱”着它们,一看就忘了时间。

有一次我回家后,急急忙忙开始写作业,因为那晚我还有英语课。写着写着,眼睛就“跑”了,死死地盯住昨天没看完的那本书。结果手也失控了,不由自主地把书拿下来,“不听话”地翻看起来。看着看着,便被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走火入魔”了,连放在手边的表也顾不得看一眼。直到妈妈回来把我叫“醒”,我才看了一眼表:妈呀!还差20分钟上课,我包还没收拾哪!我一急就以超人的速度收拾,可还是晚了几分钟。

看书可以忘了时间。是啊,谁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引人入胜的标题,丰富多彩的内容,华丽优美的词语……这真像一个饿着肚子的人见到美味大餐一样,那种对读书如饥似渴的感觉,它可以把我们带进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一贫如洗的人得到一笔精神的财富!

拿起一本书,它可以令盲人见到光明,它可以使一个愚者变得聪慧,它可以使你敞开心扉!让我们在书中遨游,在书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世界!

[我的读书心得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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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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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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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一以距离为话题的8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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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要不明天一起去逛街吧。”我一愣,早上才跟妈妈闹了矛盾,现在竟然主动问我要不要逛街,这是在不像她平时的作风,但我还是答:“好……好啊。”

第二天我们如约搭着地铁,去目的地。那天是周日,人不是特别多,但地铁也不宽敞,车厢里除了列车前进的声音,几乎都听不到其他的杂音,人们不约而同地低头玩手机。为了打破这尴尬的氛围,拉近距离,我主动与站在我旁边的妈妈搭话:“哇,那里离我们家还挺远的诶。”妈妈嘴角向上咧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好不容易挤出了:“呵呵,是啊。”这几个字。话了,便平静地望向车厢外,很快又陷入了沉静,我心里莫名的产生出不好受的滋味,但我并没有继续开口,而是和妈妈一样选择沉默。一步,一段距离,却无法靠近。

一站又一站过了,我们就站在那里,注视着玻璃板上彼此倒映的自己,各管各的,在这地铁里又回有谁会想到这两个人是母女呢。昨天的记忆慢慢地浮现出来:妈妈觉得我并没有去复习,但是我马上反驳了她,我按照她所说的去做了,但是她觉得我并没有努力去做,还达不到她的目标,我忍着自己的性子,为了不在发生争吵,我选择把自己锁在房门,她的声音慢慢变大:她以为我在逃避,但不久,声音慢慢又变小了,随后便停了下来。是否是感到心凉了呢,是否是恨子不成器呢。但这一道房门又是一段距离。

到站后,这次妈妈带着和蔼地口吻主动说:“到了,下车。”心里顿生一阵暖意,那暖意很熟悉,似乎是很久之前才感受过的。可能,这距离拉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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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感悟中学生话题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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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本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读书是为了更好地获取更多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创造,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战国时期,苏秦去秦国以连横说进行游说,多次给秦惠王上书也未被采纳。回到家中,父母妻嫂都不理睬他,于是他就找出许多书籍发奋研读。终于以合纵之策而身佩六国相印。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一本好书能使一个人思想精密,见解精辟。道德高尚,从而塑造自己的性格。那些内容粗糙的“劣制品”完全可以省略不读。在这一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个典范。恩格斯虽然只上过中学,但是他发奋研读许多有价值的好书,因此十九岁就会有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后依然多年如一日地勤奋学习更多的知识,终于成为一个知识广博的人,在后来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中有很大贡献。

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与他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密不可分的。学习可以有很多方法,但是这种始终如一的学习态度是没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庄子说:吾生有涯,而知无涯。一个人活得再长也总有死去的一天,但是知识的海洋却永不停歇得奔流着。坚持学习让人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但若不能不断补充知识和积累知识,便会被失单的步伐所抛弃。作家歌德认为:谁落后于时代,必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在21世纪这个知识爆炸的年代里,若不能不断供给自己新的知识,将会被时代所淘汰。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可见,不同的阅读能开发人类不同的信纸,增长不同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更应该发奋勤读,让书成为我们生命飞翔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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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之乐话题作文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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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打开一本好书的时候,仿佛会听到许多声音。有智者娓娓的谈心;有勇士激昂的呐喊;有恬美温柔的小夜曲;有壮烈激情的交响乐;有春花凋零的叹息;有小鸟归巢的啾啾声------把我们带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书里有黄金屋,书里有美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记得从几何时,这些书和关于书的名言成了我生命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因为爱书而买书、借书、“偷”书,因为读书而交友,多少关于书的故事书的话题点缀了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也增添了无数的美丽的回忆,读书悠哉乐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不过,已不是以前的童话故事般梦幻。现在,我喜欢看一些现代化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明白到做人不能虚度一生。鲁迅的《朝花夕拾》使我看到了旧社会不同的人有着不同心境,让我看透了他们的的内心世界,更让我懂得了封建社会的坏风气 。我更喜爱看不同的作文书。每看完一本,我都会摘抄一些好词好句。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贪婪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久而久之,功夫不负有心人,好书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还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写作水平也有了相继提高。 读书的乐趣真是不胜枚举,“读书之乐乐何如, 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 拨琴一弄来熏风;读书之乐乐陶陶, 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是朱熹的感受,而“红袖添香夜读书”又是多少读书郎向往的境界。

好书是心灵的窗口,让我尽情地眺望在多彩的世界;好书是高悬的船帆,让我欢畅地航行在知识的海洋;好书是结实的翅膀,让我自由地翱翔在无际的天空。好书,是风雪中的一把伞;是烈日下的一处树荫;是严寒中取暖的火炉;是酷暑里沁人心脾的凉风。好书是我心灵的良师益友,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它引领我们漫于知识的殿堂,徜徉于历史的长河。每当我徜徉在书的海洋中,就好像鱼儿游到了大海那样自由自在;雄鹰在天空中展翅翱翔;骏马奔腾在草原上无忧无虑。寂寞中,它会给你带来快乐;苦闷中,它会为你送上温馨;迷茫中,它会为你指明航程------书默不作声,却带着神秘的笑容等待着我们。

漫漫人生路吾将上下而求索,书海里我体验读书之乐,书海里我尽享幸福人生。

[读书之乐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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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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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愉快,有的让人感到悲伤,有的让人感到振奋,也有的让人感到压抑。但有一本书,它让我知道了阅读能让我感动——《追风筝的人》。此书由美国作家卡勒特﹒胡赛尼所作,书中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年时期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他们快乐地生活在阿富汗。但是,1975年的放风筝比赛,打破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宁静。在比赛中,哈桑去帮阿米尔追回那只风筝,却不料遭到三个男孩的侮辱,阿米尔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他却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事后,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颜面对友好忠诚的哈桑,为了躲避哈桑,甚至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着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通过拉辛汗得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且得知哈桑去世的消息。阿米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对哈桑的愧疚了,但哈桑还有唯一牵挂的儿子索拉博。为了寻找索拉博,38岁的阿米尔又重新回到了阿富汗。现在的阿富汗已经不是阿米尔童年时的那个阿富汗了,四处都弥漫着暴力、硝烟、战火,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但是阿米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索拉博。为了索拉博,他和阿塞夫大战了一场,阿米尔全身都是鲜血,可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

想起哈桑拿着石榴,在头顶揉碎,衣服全被染红的样子,他此刻觉得自己的心病被治愈了。最后,他和索拉博一起逃走了,然而,此时的索拉博心灵早已受到了重创。为了给索拉博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在故事最后的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成为了帮助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带着对哈桑满满的愧疚。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这不仅是阿米尔心中对索拉博的诺言,更是对逝去的哈桑所许下的永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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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仰望为话题高一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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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已从那个头发上挂着草的小丫头变成了现在忙忙碌碌的女孩。我所居住的地方,周围的人也是变了又变。我知道我已不能回到过去,回到那梦刚刚开始的地方,而我是却如此怀念我的老屋,怀念那记载了我无忧无虑童真的地方。 I know I cant go back to the past, go back to the place where the dream has just begun, but I miss my old house so much, I miss the record I worry aboutThink of childrens real places.

假期回到小镇,老屋依旧,可屋中已不再有我熟悉的面孔,那爬满了青苔的墙角,屋后那杨树已叶满枝头,。物是人非,物非人非……小时候住在老屋,是童年里最快乐的日子。老屋有些陈旧,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到里面的砖块,有时我睡不着,经常仰望着房梁发呆,担心它会掉下来,那我是该先大喊还是先跑…… I lived in the old house when I was a kid, which was the happiest day in childhood.The old house is old, and the bricks can be seen faintly. Sometimes I cant sleep. I often look up at the beam and worry that it will fall. Then I should shout or run first ...

老屋的夜晚是最美的。老屋中间有一块方形露天地,抬头一望便是天空,星星点点地美极了,偶尔传来阵阵蝉吟和鸟声,我便伸长耳朵猜小家伙们隐藏的地方。

那时是睡不了懒觉的.。天刚亮,就有各种叫卖声传来,奶奶便出去买豆腐脑儿。满满一大碗豆腐脑,再撒一些葱花,放一些虾皮,在那时便觉得是无上的美味。下午的时光很安静。有卖糖人儿的老人在街上摆摊,奶奶是不准我吃糖的,所以我总是注视着那个小摊了咽口水,因而我格外盼望秋天,因为奶奶不把冰糖葫芦归在“糖”的范围内。 The afternoon time is quiet.An old man who sells sugar people plays stalls on the street. Grandma is not allowed to eat sugar, so I always watched the stall and swallowed, so I was looking forward to autumn, because grandma did not attribute the rock sugar gourd to "Sugar"In the range.

那时看《红楼梦》总觉得读不懂,连林黛玉的“黛”字都不认识。日子一天天过去,各种各样的书一页页翻过,到现在翻回《红楼梦》,恍然中泪流满面……原来那些刻意要记住的东西,却在不知不觉间忘记了。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仰望老屋,太多太多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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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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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小时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直至未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再无心往下看。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殊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

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她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他。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

试问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不说的太远,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么?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事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段乱世情缘也就此结束了。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了尘缘?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这其中的丝丝缕缕,又怎说得清!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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