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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书话题作文:读书心得(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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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心得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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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本动物小说——《艰难的归程》: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即将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经历了逃脱、求生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在牧场,在与人类接触中,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充当牧犬的驯狼结下了友谊。驯狼天性不改,但它多次救了杂种狗,并欲引其“回归草原”,但杂种狗始终以牧场为其归宿。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杂种狗(阿蓬)独自带领200多只牧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看了这本书的介绍,我立刻便动心了,硬要妈妈带我去邮购此书。经过我的软磨硬泡,终于说动了妈妈,条件是自己填写邮购单。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填好的汇款单递给了邮局的阿姨。此后,我天天问妈妈,我的书寄来没有,可结果都是“no”。

在我焦急和渴盼的等待中,爸爸拿着一个包裹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大喜过望,手忙脚乱地拆开包裹,捧起书如饥似渴地啃读起来。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牛头不对马嘴的说“好棒啊,真帅!”书本成了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忘记了饥饿,好像真的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晚上,我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每个文字,不断揣摩作者对阿蓬、皮实、波波还有老金、宠物场老板、驯养员等角色的描写,就像品茶一样回味着,感觉越来越有味道。终于,读完了《艰难的归程》。我的心情被阿蓬的遭遇牵扯着,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把书推荐给妈妈看,让妈妈也感受一下这本书的扣人心弦和惊心动魄。周末,妈妈一口气就看完了书。我们不知不觉就谈起了对书中各个角色的理解,为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以及不屈不挠、不畏困难,在逆境中艰难成长为一条优秀牧羊犬的曲折故事感动;为狼妹的狼性和人性交错揪心,为小猪皮实的不幸深感怜悯和可悲;更痛恨宠物场老板的贪婪和十三号驯养员的冷血冷酷。我们交换各自的看法,体会一颗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扭曲了的心灵重回忠诚和勇敢时所呈露的悲悯和爱,共同探讨分享它们的喜怒哀乐。两个人一起读书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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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一以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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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的声音,一滴水,能够汇合成大海,一滴水能够滴穿沉睡的石头,一滴水是氢与氧结合,一滴水就是一个世界。

我从来没有这样感受过一滴水。赤脚站在圆润的石头上,面对朝我涌来的一条河流,头顶盘旋着一只鹰,酣畅淋漓地面对我的家乡,我用手指在漾波的水中划过,指尖积存的一滴水咚地一下落到了河中,仿佛一切都定格住了,我的生命中只响起一滴水的声音,一滴水的声音,这感觉是真的。

我是一滴水,我是一滴一滴水汇合而成的,人体有百分之三十是水,血液有百分之八十是水,确切的说,我们都是水。好象听过红楼梦中说,女孩是水做的,这话不假,流的泪便是氯化钠与水。水是大地的经脉,工业的血脉,国民经济的命脉。我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水的世界是怎样的?!没有了水没有了雪,没有踏雪寻梅的叮当,没有了窗子上的冰棱,没有了对镜呵气的朦胧,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我很奇怪为什么古代没有提倡保护水的文章呢?水得不到重视,以致于长年累积下拉,现在络绎不绝的咏水频频出现。同样的道理,随着人类的发展,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了,现在提倡保护水资源不是亡羊补牢吗?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自己的眼泪,到时候就真的有一滴眼泪吗?谁又能确定呢?蒸馏水是经过蒸发和冷凝的,可又为什么它没有了甘甜呢?

我猛吸一口气,一种彻底的悸动流遍了我的全身,这一口气进入了我的肺底,怎么会有一种清香贯穿我的全身呢?是水的味道啊!是水,是水在环绕着我,清洁了我的眼珠,使它能更好地看到从口中飘渺而出的水的裙带。

我呆呆地望了望水,是那样渺小,却又是那样的晶莹可人;回过神来是飞流直下的瀑布,疑是银河落九天,是那样气势宏伟,壮观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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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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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Oliver Twist)》这本小说主要描述了英国伦敦的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到刻薄不公的待遇。年少时经历备受折磨的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却不幸误入贼窝。后来他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终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创作的一本写实小说,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看完《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对当时以奥立弗为代表的深受社会迫害的穷苦儿童感到万分同情与怜惜,同时也对我们今天能在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生活感到庆幸,深感我们这些90后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幸福的生活,对身边关心与爱护我们的人心存感激。常怀一颗感恩与敬畏之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生活便会变得更加宽容,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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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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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有很多,如读书、跳皮筋、旅游等等,但我最喜欢读书了,有时还真像个书呆子。

读书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比如说自然书可以告诉我大自然里的奇妙;故事书能使我明白很多道理。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高兴,回到家我便拿出来看,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我没听见似的,还拿着书坐在饭桌前看,仍然津津有味的在看《小故事大道理》里的《勇敢的小山羊》。妈妈看我那么样的入迷便走过来说:“小书迷,再看下去肚子该抗议了!”我这才想起来是该吃饭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地认真读书学习,多长见识,做个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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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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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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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的心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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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都知道,书可以送给我们知识,还能让我们眺望美丽的世界

我也非常喜欢读书,有作文书,童话书跟知识书。不过我最爱读的还是作文书,因为我每次写作文,都写不好,可是,自从我天天看作文书,我的作文水平大大提高了。更是因为,读作文书,能让我知道怎样写好作文的方法,以及怎样写的通顺。当然,其他方面的书也包括各方面的知识。

比如,童话书里,有《皇帝的新衣》,主要讲了皇帝天天想穿新衣服,然后皇帝以为穿着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于是就走了出去,其实自己什么都没有穿,只是光着身子走了出去,最后,被老百姓取笑。这时,皇帝才明白是自己的不对。还有很多童话故事都很感人,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都能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所以,我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然后就是知识书了。知识书让我知道宇宙中的奥秘;古人的故事;名人的故事;还有大自然中的秘密……

阅读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钻了视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要爱上读书,读更多的书。

爱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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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读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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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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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快乐六年级话题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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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到那已蒙上一层微尘的大书架前时,心里竟发出了“久违了”的叹息。

是啊,自从上了初中,我便钻进厚厚的复习资料中,没有了课余的时间,没有了课外阅读,四周是习题集、复习概要和卷子的海洋。好久好久都不曾静心读书了,也没再为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或欢喜或忧愁,不再为书中动人的情节牵肠挂肚,不再为书中意味深长的道路深深思索……

月色溶溶,秋风习习。今夜,我忙中偷闲,又走到了书柜前。我随意拿了一本书,转身望月,忽感内心空荡荡的。啊,为什么要离开这些心爱的书这么长时间呢?

拂去书上的轻尘,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像一叶自由的扁舟,立刻就徜徉在了书的海洋中。这真是一个极其美妙的世界啊!在这里,我体会到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了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到了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到了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谊情;在这里,我为穷人桑娜的爱心而深深感动,为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而心生愤恨,为爱斯梅拉达的命运而怅然叹息,为简·爱最终的结局而快乐欢欣……

这里,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大树是小说,嫩草是诗歌,鲜花是散文,爬藤是戏剧。这里,充满了爱,充满了生气,充满了人生的奇迹。这里,吐出新绿,淀开花蕾,沁出芬芳……

重新坐回书桌旁,面对成堆的复习资料和卷子,我不再苦恼和空虚,心灵不再干涩和枯萎。在枯燥的为升学而攻读的劳累中,因为有书柜中“朋友”的陪伴,我感到快乐。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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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读书我快乐话题作文中考满分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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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它对我来说是神奇的,像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像引导船的灯塔,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驶向胜利的明天。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自然永远是件好事,读书的价值在于你可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理解其中的内涵与道理,提高能力,加深内涵。倘若一个人不读书,我想,他会慢慢这个时代所遗弃。就如明朝的许仲琳说过:"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不从当今的书里得知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不知国家的政事,岂不就是萤火之光?

从牙牙学语的孩提时代到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我与书,从相识到相知到相恋,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自然是从小学开始的。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里面一张张精美的插图与精彩的故事陪我走过了幸福的童年。从此,里面的故事经常吸引着我,让我痴迷。我的第二本书是"新华汉语词典"是在小学三年级得到的。

我便抱着好奇的心情是浏览,去翻看。因此我的语文成绩是年级第三。由此可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去看故事书,不再去看漫画,而是选择了杂志《读者》。我从它里面一个个励志的小故事了解到: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那个贫穷的日子里,由于山村条件有限,他们不能像现在这样,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但热爱生活、实现理想却是每一个人所向往的。他们正是在那时有一个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叛逆心里,不安分守己和不满足现状,要想方设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才使自己走出大山,走进城市,过上了幸福生活。

阅读,给我带来了真正的快乐,才干,知识,感悟,素养。它让我看清了世界:虚伪与真实,善良与恶毒,选择与放弃……渐渐地,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就算再苦再累,想想它给我们的启示,也能给我们不一样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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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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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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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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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鸳单骑退雄兵姜维背水破大敌扬州”,该篇讲述了都督毋丘俭因不满司马师擅行废立之事,与刺史文钦以废主之名,举兵讨伐司马师,毋丘俭失败之后,司马师卧病不起,并在传印于其弟司马昭后病逝。

开头就提到,毋丘俭与文钦率兵讨伐司马师,但最后却沦落到毋丘俭被人设宴杀之,而文钦大败而归的下场。这场战役虽不及三大战役赫赫有名,但也极为精彩,是我最喜爱的片段之一。那么,信心满满、野心勃勃的毋丘俭一众将领为什么会战败呢?其实早在司马师在府养病时就已听到了淮南的告急,并请太尉王肃等人一同商议,众人谈到毋丘俭好谋而无断,文钦有勇而无智,所以司马师命令王基领前部兵来南顿城下寨。

那为何他要命令王基领兵前往呢?因为南顿极好屯兵,可提兵星夜取之,若迟则毋丘俭必先至矣。而回到战争最本质的要点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为输给了敌方的战略谋划,毋丘俭最终不可避免地迎不了他的胜利,并且极为可悲地死于慎县城的县令宋白精心设置的盛宴上。

回到开始,毋丘俭与文钦起兵造反的目的是什么?便是因司马师的废立之事所引起的不满;战胜后的司马师又如何了呢?在毋丘俭与文钦密谋杀害司马师之时,他早已患病,且卧府养病中。这两人的造反使司马师不得不带病出征,战后便病逝了,并于死前将印传于其弟司马昭,两人心心念念地盼着打败司马师反身为王。

而司马师即便是战胜了也活不久,这场战役到了最后,双方皆不在了。最可笑的一点是,曾经曹爽心腹之人魏殿中校尉尹大目,因其主为司马懿所杀,故事司马师,但常有杀司马师报曹爽窒息呢,又素与文钦交好,在文钦杀入敌方阵营前,他曾为文钦向司马师求情,并想告与文钦司马师命不久矣,但文钦并不听劝言,反先前计划,最终大败而归。

看完这些我深有感触,一个人明明能够有机会达成所愿,却偏偏与胜利擦肩而过;而另一边的胜方却在之后因病消逝,让人分不清孰胜孰败了。而战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也使下一步走向了未知的道路,不到最后谁也不清楚结局,可谓步步惊心。从中我也感悟到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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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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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之花,人们只惊异它现时的明艳,却不知道当初它的芽,浸透了奋斗的汗水,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读了《爱因斯坦成功的秘诀》这篇文章,使我深受启发,这句话像火花一样,闪耀在我心间。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在那里呢?爱因斯坦对成功的秘诀做了科学的概括:W=X+Y+Z,成功等于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及少说空话的和,这也正是爱因斯坦成功之道。我以为,这三个条件中艰苦的劳动,即“勤”是首要的条件,因为勤能补“拙”。

爱因斯坦小时候也不是超人的“天才”,甚至有人说是“笨蛋”。可是促使“笨蛋”成为“天才”的,不正是这个“勤”字吗?爱因斯坦超人的天才出于勤奋,他用勤奋去弥补自己的“笨拙”。为了彻底弄清一个问题,他比别人多花几倍时间,终于用汗水浇开了成功之花,对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勤能补拙”是一条永恒的真理。每一个人都应该用勤奋去弥补自己的笨拙,用汗水浇开好绚丽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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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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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爬山、打篮球、打乒乓球等。然而,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是读书。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一天,爸爸下班时给我买了一本《毛泽东传》。它是我盼望已久的一本书。拿到书,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了。这本书主要讲了毛泽东一生的光辉成就。正当我看得入神时,我隐隐约约地听见妈妈在叫我吃饭,我便拿着书边看边吃,但是眼睛还是总是盯在书上,还是舍不得离开书本。妈妈这时提醒:“吃饭不要看书。”我只好暂时恋恋不舍同我的好朋友书本分别。

还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人民公园爬山,我还顺便带了一本书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啪”的一声,我碰到了一棵树上。我脸都是树皮,额头还长了一个小包包,痛得我眼冒金花。这就是我看书走火入魔结果。

读书带给我许多乐趣,就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本上,就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慢慢地喜欢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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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一以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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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命的源泉,生存的环境不能没有水。动物、植物,世界万物,人间万物的生存无一不贯穿这个共同的条件,水的重要不言自明。我们地球的`水资源虽然很丰富,但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的,水源在慢慢减少,就算水加工厂不断加工出好水,但地球上几十亿人用的水多还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水多?当然是人用的水多了!

人不能不喝水,不吃饭可以维持生命二个星期,而不喝水却是一天也活不成。人每天要喝6杯到8杯水,如喝少了嘴唇会干燥开裂,还会出血,身体也会受到影响。而且人不仅每天要喝水,每天还要洗澡、洗衣、做饭、打扫等等,这些都需要水。

植物的生存也需要水,植物要汲取土壤中的水份来呵护自己,让自己屹立在风雨中,在任何环境中强壮起来,让死神远离。就连一小片树叶也要汲取水份来打扮自己,把自己养得绿油油的,非常漂亮。

动物也需要水,用水来维持自己的生命,特别是生活在水中的动物。生活在沙漠中的骆驼也不例外。在有水时,它把水喝饱了,把水存在驼峰里。等没水时渴了,再从驼峰里吸收一点,补充力量。才能在这没人烟的沙漠上寂寞地行走,去自私地享受海市的美丽。

水如此重要,我们一定要节约每一滴水。假如地球的水资源枯竭了,我们都会渴死,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的眼泪。假如地球的水资源枯竭了,就会把二百万年前的悲剧重演,我们不希望发生。

节约水是每个人的义务,应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我身边就经常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学术的体育办公室旁有一个洗手台,水龙头正一滴一滴地淌着水,时间长了,滴水就会汇成_;我跳舞时,每次都会跳得浑身大汗,到更衣室换衣服时,洗澡间的水龙头的水在滴,一定是有人洗澡后没关好,这又浪费了不少的水。仅这两件事浪费的水加起来,我们可以用来做多少事啊!一些干燥困难地区的孩子连喝水都难。

我们一定要珍惜每一滴水,从我们的生活中做起,为了我们美好的生活!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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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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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讲述是从女孩苏菲一天放学回家接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拉开序幕。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苏菲传授哲学知识,苏菲了解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这些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令人回味无穷。在此同时,书中又提及挪威小女孩席德的爸爸,为了让他的宝贝女儿开始接触哲学,编出了苏菲的世界的故事。这整本书由这两个亦真亦假的故事互相穿插而成,使我看得饶有兴趣。虽说是哲学书,但曲折的故事情节和鲜活的人物形象又使人感受到了这本哲学书独有的魅力。虽然我对这类书籍还十分陌生,但在读《苏菲的世界》的时候,我却觉得读起来毫不费力,并没有我想象的哲学书那样深奥干涩、枯燥乏味。

“我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看上去虽然普通,甚至提问的人会被别人笑称为“呆子”但是这两个问题是蕴涵着很多的哲学意义的。我刚看到这两个问题,先是觉得简单,但后来细细一想,就觉得这两个问题很有意思,我是谁?万一我换了一个名字,我还会是自己吗?那我是谁呢?世界从何而来?什么是世界?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世界中包含着什么呢?这似乎有些令人头疼,但也很有意思,因为没有一种文化不关心“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哲学,比较饶舌但也很有意思的一门课程。似乎在哲学课上,提出问题要比解答这些问题简单得多。当然,哲学家不光要提出问题,还要去解答这些问题。

苏菲的哲学导师艾伯特把宇宙比作魔术师突然从一顶原本空空如也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兔子,而我们人类则是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而哲学家则是想看清楚整场魔术表演的奥秘而冒险死命攀到兔毛尖儿上的人。由此看来,哲学家就是一些好奇心很重的、为了探询奥秘不怕生命危险的、与常人不同而被常人称作“捣蛋鬼的”。哲学家对一切都感到惊讶,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对所有事物感到好奇一样。但是我,并没有哲学家的精神,我是一个习惯了周围环境的人。哲学是包涵科学在内的一门课程,因为哲学家在解答一些他们所提出的哲学问题的时候,往往要用到科学来加以解释,其答案看起来便更为可靠。但哲学又不同于科学,在研究哲学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用丰富的想象力去回答,就像在对大自然一无所知的时候,用神话来将它加以解说。这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科学”。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风靡全世界的哲学启蒙书,可以说,《苏菲的世界》是一本令我对文学有了不同见解的书,文学,往往是感性的,而《苏菲的世界》则是理性的。关于类似的问题在书本中举到很多,是作者对人的本质人生终极意义的探索与思考的一本书。我知道我没有完全把这本书的深层含义与精华完全读透,读明白。但是我知道了,哲学,是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要思考的。它甚至比我的高分还要重要。我要把《苏菲的世界》好好保存起来,等我再长大了一些的时候,我要再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细细咀嚼,与生活相结合地再去看一遍,再来品味一下这本书的内涵精髓。因为这本书不同于别的书——它是一本哲学书,而且是一本通俗的哲学书,简单易读,但又含义深刻它是值得我们去慢慢品味、细细咀嚼的一本书。每一个岁月过去,我对《苏菲的世界》又会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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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读书我快乐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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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快乐的!”这是我读书后最大的感受。 "Reading is happy!" This is the biggest feeling I feel after reading.

我喜欢看书,书成了我生活的好伙伴。什么侦探书、武侠书、作文书、故事书、漫画书、小说、报纸杂志等,我的书柜应有尽有。每天一闲下来我就看书,吃饭时看,坐车时看,睡觉前看,就连上厕所时我也捧上一本书。再好看的动画片,再精彩的少儿节目也甭想把我拉过去。

就算学习紧张、辛苦,甚至期末考试来临,我都会挤出一些时间来进行阅读。因为课外阅读不仅充实了我的生活,使我紧张的学习生活得到放松,还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也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增添了许多快乐。

童话永远是一张软和的摇篮,是母亲最温柔的抚摸。我喜欢课外阅读也是从看童话书开始。当我读到《绿野仙踪》和《海的女儿》时,我才知道,原来有这么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爱,充满人间最纯净的快乐。在文学故事的殿堂里,我常常不由自主地陷入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人的诡计,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重获新生,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我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有一股甜蜜的感觉。

当我读各种知识百科时,从书中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遥远的年代,人们钻木取火原来世界这么奇妙!当我每次爱不释手地合上书,脑海中还不断浮现出各种画面。当我一下子弄明白生活中的各类怪异现象时,心里就会涌出难以抑制的欣喜。

书像一扇明净的小窗,打开它,我分享到别人的快乐;书像一位可亲的长辈,用他的亲历告诉我怎样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拥有书,就拥有快乐,大家快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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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一以距离为话题的800字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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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虽然我们C球队与A球队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我们有信心、有勇气缩短距离,奋起直追,赶上并超过他们。

自从学校组织了足球队,A队是全校最强的队,班主任让我组织了C队与A队对决,希望我们C队能打出一片天地,为我班扬眉吐气。"临危授命",我顿感肩上的担子重了,压力山大。我挑选了十名彪悍队员,健壮有力的“胖大海”,和我一样成为C队的支柱。

一个春风和煦的下午,A队与我们C队初次交锋,我们C队斗志昂扬,唱着雄壮的校歌进入会场,本想初绽光芒,大显身手,谁料想,初次决战,A队就如生龙活虎,动作敏捷,龙腾虎跃,连接进球,7:1结束战斗,大获全胜,趾高气扬。我队大败亏输,几乎全军覆没。

队员们横七竖八躺在草坪上,就像斗败的鹌鹑,咬败的鸡,个个垂头丧气,摇头叹息。我心中也窝火,和全校最强的球队决战,失败并不出乎意料,只是没想到会败得如此凄惨。不,不能灰心,作为领队和主攻队员,如果失去信心,那我们全队就真的没有希望了,岂非辜负了班主任的重托?我从地上首先站起,斩钉截铁地说:“亲爱的队友们,这第一场比赛,让我们了解到咱们的差距。虽然差离悬殊,但是只要不灰心,不丧气,奋起直追,就能缩小差距,最终赶上并超过他们……”

我的话就像兴奋剂,顿时大家都站了起来,振奋精神,奋臂高呼:“决不服输,勇往直前。”我与胖大海都振臂高呼起来。

我带领球队开始了强化训练,我和胖大海各领几个队员,一攻一守,每天练得大汗淋漓,热火朝天。启明星还未退去,我们的身影便活跃在操场上,夜幕降临,见证了我们挥汗如雨。

春去夏至,夏去秋来,我们和A队的对决又开始了。战场上,呐喊声声,全班为我们加油助阵,我们精神抖擞,攻防都远比以前熟练,我和胖大海互相配合,寻机进球,可能是对方轻敌,竟然让我们趁机钻了空子,连进三球。

A队队长吃惊不小,没想到我们如此厉害,只好暂时休战,商议对策。我也利用休战给队员们鼓劲。少顷,我们两队又投入激烈的角逐之中。

A队再也不敢轻敌了,视我们为劲敌,不敢马虎。我队士气正旺,虽技巧体力不及他们,但一种不服输的精神支撑着我们奋斗不息。

最后的结局令所有人都吃惊,5:4,A队险胜C队。虽然这次我们又败了,但我们虽败犹荣,远远缩短了两队的距离。大家互相拥抱、握手,庆贺这来之不易的战绩。

“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虽有距离,但我们坚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赶超他们,我们一定能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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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格林童话读书心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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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所以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小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所以对美丽的童话难以释怀,那些美丽的童话故事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

晚上,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是就是仙女,是来帮助你的。”马上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点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去了,零晨12点到了,灰姑娘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

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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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爱》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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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选这本书两周吗?这是一部带有色彩的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炼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伤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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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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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的看完了《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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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骆驼祥子读书笔记心得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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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骆驼祥子》,老舍的代表作。每当翻开这本书,一个追梦人在我的眼前飞奔,拉着他刚刚买来的车,好像装在这一生的幸福,这个人就是祥子。

祥子有着他的小九九:攒钱买车。不喝酒、不抽烟、不赌钱,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有的是力气,有的是车技,有的是能力。为了买车,祥子再穷再苦也乐意,一分一角地攒着,整整攒了三年,终于祥子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欣喜之余也梦想着有一天拥有自己的车工厂,让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梦想。

然而,现实和理想是不成正比的。他的车被一群乱兵抢走。经过打击,祥子变得一无所有,但是他还有梦。他一次次奋斗,但梦想一次次被打碎。他和虎妞结婚了,很少拉车,不再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跑了,也不再有以往的那股精神劲了。每天都在生活的漩涡里挣扎了,他希望能够爬到岸上去。虎妞难产,死了,这使祥子的一切又化为了乌有。他奋发过、振作过、挣扎过、绝望过,他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一个小小的梦想难道就这么难?小福子的自杀吹灭了他梦想的最后一朵火花。于是,他开始不再相信这个世界,用自己的善良朴实,欺骗利用朋友,这让我心酸。

我曾被祥子感动,梦想打碎,在造梦。我曾为祥子心酸,为什么所有的坎坷都降临在他的身上。我羡慕过祥子,他拥有那么多美好的梦想……

祥子生在文化之城,却变成了走兽,这并不是他的错,是命运摧毁了他。我感到十分庆幸,庆幸自己生在了一个民主的时代。在这里,有千千万万个和祥子一样的追梦人却都没祥子那般坎坷。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十分幸福的。让我们手握当代,放眼未来,为梦想而奋斗,为人生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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