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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书话题作文:读书心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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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优秀案例分析

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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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你一定有许多话要说。请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一篇文章,结合你的读书经历,谈谈你的想法、看法、体会和认识。

(1)体裁不限。可以记叙经历,讲述故事,抒发感情,发表议论等等。

(2)题目自拟。

(3)不少于1000字。

话题分析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与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以“我与书”为话题作文,应放开思路,可以从多角度来写。作文要求不限制体裁,可以考虑多种文体。

写记叙文,可以叙述经历或故事。可写成散文,这样选材比较自由,不受时空的限制,易于抒发主观感受。可成写议论文,对与书有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需要注意的是,话题中要求有“我”,不能空发议论,应适当地联系自己的经历与体验。也可以写说明文,如“我的读书方法”,“我是怎样藏书的”等。

佳作示范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这是一篇语言、意境俱佳的散文。全文以抒写读书的乐趣为主旨,联想广泛,既有对读书之趣的具体描写,又有对功利主义的读书目的和拜金主义的社会风气的批判。全文内容丰富,形散神聚,紧扣话题,堪称佳作。不足之处是第一段的内容与后面有脱节之嫌。

在茫茫的宇宙大地,人类涉足的路途中,事随时移,万物灭之又更新。岁月的长链由无数的“短暂”连接而起,似乎“短暂的存在”已成为永恒的定律。而“经典”诞生,亘古不衰,它一线贯穿时空,在人类发展历程的夜空中闪耀着永恒不变的光芒。

经典的事情,经典的道理,酝酿于一时,流芳于百世。经典之作是人类智慧浓缩至极的结晶,它的长久存在有着不可磨灭的道理。

经典之作有着其生存的广大空间,有着强悍的生命力。一部意味隽永的《论语》,流传至今,历经几千年仍不衰不竭,其读者群如何之庞大,不可得知。而刚踏入学门的我们,便懂得其中的“温故而知新”。《荷马史诗》、《伊索寓言》等,其影响之大、价值之大,作为经典流传至今,也源于其强盛不息的生命力和给予人们的丰富的启迪。

经典之作有着强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其文中对宇宙万物深邃的探索,对人生疾苦的密切关注或真实的揭露,或对人类未来的憧憬或热情的讴歌,都会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觉,不禁被感动,不禁被感染。这种抵挡不住的力量会渗透进你的心田,使之感化。年深月久,它将会在内心深处慢慢地沉淀,继而不知不觉地会变化成我们情操的一部分,影响着人生前方未走的路。经典的影响、经典的感染,让人们告别蒙昧无知,向文明、高尚迈进。

经典之作的魅力还在于它在不同的时期,会给人们以不同的影响和启迪,不同阅历的读者也会在同一部名著中找到不同的情趣。一部《三国演义》,有的人在里面读到了精深的谋略、悲壮的人生;有的人体味出错综复杂、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年少时阅读《三国演义》,或许只对跌宕的情节、高超的武功倍感兴趣;中年时读《三国》或许只对其中高深的计谋策略深思玩味;而到了老年,再次品读,其感觉则更可能是对人生成败功过的喟叹。

经典之作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捧起一部名作,它会让人忘记时空,把你带进书中的世外桃源,使你心甘情愿地被它所吸引。一部《红楼梦》竟可以令我废寝忘食,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深深地牵动着我,叫我心潮起伏,难以入眠。

风雨的无情侵蚀,雕栏玉砌会无奈地成为残垣断壁,而历经千百年的经典名著,代代传诵,时至今日仍新颖长青,光芒四射!

经典,有着辉煌的过去,有着灿烂的今天,也必将有着永恒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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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读书为话题九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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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只要一看见书,我就会拿起来看上两眼。我喜欢书那种五花八门的封面与插图,我喜欢书里的那些优美词句,喜欢树立那些惊心动魄的情节,但我更喜欢书中蕴含的道理,它能使我成长! The book is part of my life. As soon as I see the book, I will pick up my eyes.I like the kind of cover and illustrations of books, I like the beautiful words in the book, and I like to establish those thrilling plots, but I prefer the truth in the book. It can make me grow!

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太多字,只知道看漫画书上那些五彩缤纷的图案:例如机器猫啊、大力水手啊等等。等再长大一点认识了比较多的字就开始看童话故事。我会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生活而留下眼泪,也会被海的女儿小美人鱼的善良所打动,为继母的心狠手辣而咬牙切齿,为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羡慕……在这些动人的故事中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他就像儿时的伙伴让我和他一起哭一起笑。

当上五六年级时,就开始喜欢读成语故事之类的书。因为这些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像《掩耳盗铃》,《惊弓之鸟》我不会像哪个盗铃人那么愚蠢,捂着自己的耳朵就想把铃铛盗走。我会学习《惊弓之鸟》呢个打猎的人,仔细观察身边的每件事物。当我不高兴时,我就拿出成语故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样我的不开心与烦恼统统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就像一位大哥哥包容,安慰着我。

而现在的我呢?已不再那么喜欢漫画话,童话和成语故事了。我现在喜欢上了长篇小说。读长篇小说可以让我学到很多优美词句,好词好段,从而提高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还能开阔我的视野让我了解不少中外的事情。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喜欢猪八戒的憨厚老实,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喜欢鲁智深的侠肝义胆、喜欢林黛玉的内慧外秀。他让我非请了世上的是是非非,他就像以为知识渊博的长者教会我许多为人出示与做人的道理。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们精选出来的财富,更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伙伴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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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老头》读后感读书心得5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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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从众多书的目录中选择了《高老头》这本书时,原因只是因为它的故事简介实在是太有趣了,讲了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

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那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

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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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一作文话题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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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浓黑的乌云缓缓聚集,遮掩了月亮,遮掩了天空。入眼的只有黑暗,不带一丝光明的毫无感情的黑暗。

他缓缓起身,摸索着点亮了床头的油灯。灯火在黑暗和秋风的威逼下摇曳不定,时明时暗,也许下一刻就将熄灭,犹如点亮了灯火的他。他老了。在岁月里,在希望里,在泪水里,他的生命悄悄离开。看着南方,两行热泪顺着苍老的脸滑落。

六十七年了,靖康之难已经过去了六十七年。他在这朱仙镇苟活了六十七年,也对着南方的大地期待了六十七年。可为什么,为什么年复一年他的期待都只能在春花的凋谢,夏叶的掉落,秋菊的枯萎和冬雪的消融中化为泡影?为什么那无边无尽的地平线上未曾再见过大宋的兵甲?

当初岳元帅在这里大破金军,可最终却只能在十二道金牌连至时无奈搬师。那时以为的无尽黑暗中的曙光却最终被掩埋,巨大的希望化为更大的失望,他泪如雨下。他以为他已经绝望了。

可他却仍然年复一年的注视着南方,他枯干的心里仍藏有一点隐约的希望。一次次无奈的收回目光,一次次失望的泪水划过脸颊,他讶异于他的双眼仍有泪水。

他还是无法绝望,他仍倔强的怀着希望。物是人非,金国的皇帝不再是完颜晟,大宋的皇帝也不再是赵构。可他仍是他,他还是那个长久凝望这南方的那个升斗小民。一次次的希望幻灭,他理所当然的老去。理智告诉他他永远无法等到大宋王师的到了,他却执着的守望,仿佛完成一场长久的祭祀。

也许这些年流的泪都足以填满家里的水缸了吧。他有些自嘲的想着。但他也终究明白正是因为这些泪水他才能如此执着的等待了67年。泪水告诉他他还没有绝望,泪水让他明白他心里永远期待这大宋王师,他是大宋的子民。他的心里还有一点点未绝的希望。

如豆的一点灯火在摇曳,也许是他自己在摇吧。风早已停了。长时间端着油灯让他苍老枯瘦的手臂有些吃不消了。可他不愿放下,微弱的光,成为他在无光的黑暗里遥望南国的眼睛。油已经快枯干了,像一滴滴泪,在北方的风沙里渐渐干涸。

又是一场无用的等候,他的双眼里还是没有出现他期待了一生的南宋军队。他的泪滚滚而下。于是他开始准备着下一次等候。他相信,在他的泪水干枯前,牵挂他一生的梦景终会照映在现实里。

泪水还没有干涸,心中的希望与梦想还在轻轻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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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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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作文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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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艾青诗选读书心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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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的诗是古诗的和这首诗的外套的完美结合。它通常能够是我的开放,小幽默地描绘它。在他的诗中,现在有一个安静流动的蓝色忧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诗这种蓝色的忧郁。是第一个担心和担心的世界,经过音乐和音乐的世界的忏悔精神,锻炼出了诗人对我的大感受;所以痛苦不是因为自己的私人,所以悲伤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

如果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一根嘶嘶的喉咙唱歌,这根喉咙被风暴打了;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常含有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诗人的感情从自己的悲伤出来,会去哪里?中国的文化土产生了对祖国,人民和光的这样一个答案。人们的土地被栖息,作为诗人的心的形象自发地出现。曲元的香草美,杜甫的国家在山川和河流,城市春天深植被。感觉当花飞溅,恨其他鸟惊。

不是因为时事的艰辛和选择精神逃避,不是因为食物和水果,担心整天吃没有鱼。也许无处不在,永远不会是一生,但我仍然会站在那里,微笑,看着大海(爱清礁)。诗人走出了未来的内心经验,与古国的未来,未来和忧虑。你不能想象诗人的肩负荷的力量,他想要把更多的责任给世界作为他的职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思想基础的来源。

我爱爱清的诗,因其诗歌充满语言紧张。爱清的诗经常是上半年或直接的,或者激情澎湃,但往往是诗的最后使用表达方式达到诗的高潮,然后在高潮的窗帘调用。这经常产生一种已经做出的话,没有感觉,所以留下的声音,三天无休止。好的!

我爱爱清的诗,从爱清的广义;我爱爱清的诗,因其天然天成,有最大的方式,是深入的文化积累,彻底消化产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我和诗人一样,爱这片土地和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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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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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便觉得体内有一股冲动,有一种被长期束缚之后获得自由的快感,老渔夫圣地亚哥的硬汉子形象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他连续出海84天,都没有捕到鱼,后来,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在返航的途中,他一路与鲨鱼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群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架——足有18英尺长。

《老人与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节小说,它更像是一部寓言小说。作者借助于老人圣地亚哥的故事,表现的是在生与死的搏斗中的硬汉子精神。作者用富于象征的笔法,将这个硬汉子送到大自然中,让他在海上与大马林鱼和凶恶的鲨鱼群进行惊心动魄的搏斗,通过此,表现了主人公“在重压下的优美风度”。

打不垮是硬汉圣地亚哥的突出特点,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譬如说,他在与大马林鱼相持的一天半的时间里,他的左手一直抽筋,像蜷曲的鹰爪,右手被绳子勒得出了血。他把手浸在海水里,说:“不坏,痛苦对一个男子汉来说不算什么。”与大马林鱼搏斗到最后关头时,他头晕目眩,仍自言自语:“你吗,你是永远不会垮的。”正如作品所说,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真正的硬汉,是敢于向命运、向自然、向失败挑战的人。他可能在拼搏中一次次地失败,但他的精神是永远不会垮的,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人只有在这种拼搏中超越自我,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读完小说,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常听人说,现在的学生很累。不错,升学的压力,社会的压力,甚至还有来自家庭的压力,这些压力把学生压得喘不过气来。于是,有人逃避了,有人退缩了,这些人不是硬汉;有人在失败后痛哭流涕,甚至自寻短见,这些人也不是硬汉:有些人侥幸成功了,便沾沾自喜,目空一切,这些人更不是硬汉。真正的硬汉子是跌倒了爬起来,爬起来后,更想跳起来的人。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故意安排了一个情节:老渔夫的孤独与失败被一个孩子所理解,老人留给孩子的是打不败的精神。这个结尾似乎有点凄凉,不过,小说带给我的那股冲动是抹不去的。“做一个硬汉!”我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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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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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一部以其杰出的讽刺艺术而闻名于世的著作,书中描绘的一系列人物都令我印象深刻。他们被当时黑暗的科举制度所影响,或迂腐压抑,或热衷功名,或道德败坏,他们深陷在科举制度的深渊里,一去不复返。而匡超人,正是他们之中的一个典例。

前期的匡超人,是一个孝顺乖巧的人。一回到家中,他不仅亲自侍奉病重的父亲,还主动承担起养家的重担。他勤奋刻苦,坚持不懈地读书。到了后期,他开始接触到社会上追逐功名富贵的虚伪名士,黑暗的社会现实和追名逐利的社会风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他竟做出与潘三合作做枪手、欺骗老师自己未婚、潘三被捉后翻脸不认人等恶劣行为,与前期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匡超人的堕落与蜕变令人惋惜,但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了匡超人的蜕变?是黑暗的社会现实,还是他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以及对于权力金钱的贪图欲望?我想,二者都应该是其主要原因。正是因为他的性格不够坚定,对社会没有清晰和正确的认识。当他面对金钱与权力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被拖入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泥潭之中,使自己的人生不再像以前那样充满希望,而是变得黑暗与空虚。

匡超人的蜕变,不仅仅是讽刺了令人挣扎其中、不得解脱的科举制度,还警醒我们一个道理:在成长过程中,要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当我们走上社会,将会有无数看似美好的利益诱惑着我们,我们是选择像杜少卿那样淡泊功名保持思想自由,还是像匡超人那样一步步堕落下去?我们都希望做前者,但是又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富贵最后沦落末路?

当我们面对这样的选择时,不妨问问自己是否拥有执着的信念和不慕名利的品质,在不良的社会环境中是否能保持独立的自我。“只有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我们要通过自己勤奋刻苦、默默无闻的努力去取得优异的成就,做一个实事求是、勤勤恳恳、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现在的我们,正处于风华正茂的少年时期,正如同前期的匡超人一样,勤奋刻苦地学习。我想,面对诱惑的我们,一定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保持独立的人格,在不断成长中蜕变,向着美好的未来展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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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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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的歌声在空旷的傍夜像风一样飘扬。

随着歌声回到了过去70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是时间创造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

徐家的老祖宗不过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

,羊就变成了牛,到福贵爹这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福贵这,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啦。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改革开放。

富贵输了100亩田,爹也在粪缸边吹走了。家珍也被老丈人接走了,一个家成了砸破了的瓦罐似的四分五裂。凤霞便安慰他,一张桌子四个角,削掉一个角,还有五个角五口人,福贵也开始新的生活,一个落魄公子,看得见的时候福贵在田里地里,到了天黑,只要有月光福贵还要下田。人活着总要有事情发生,让人措手不及。福贵被要求跟上了一只往北去的炮队。这时的生活他想跑,结果却发现连里每天都会少一两张熟悉的面孔。

福贵回家了,娘死了,凤霞聋了,后来,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有庆身上。有庆五年级了,但在医院的小房间里,却被抽血过多而死了,福贵开始很生气,后来却发现县长是曾经的朋友。他埋了他,每天都去看他,去陪他。书里唯一的温情,恐怕也只有一点点,一丝丝。凤霞嫁了一个好人家,福贵因为败家而躲过了土地改革,队长又帮助他们。

可是这一点点温情都是建立在虚伪的表面上的。

爹被气死了。

娘也走了。

有庆死在那间小房间里。

凤霞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家珍也走了。

偏头女婿因工伤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孙子苦根儿因吃豆儿噎死了。

他亲手埋了六个亲人。

他只剩下了一头牛叫福贵。

福贵活着,命大,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悲伤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远去。活着,是一种坚强,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这是福贵对自己的评价。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他,这就是活着,这是斗争与生存。其实福贵苦难的经历里存在着自己的温情。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她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是余华所得经验。

这本书中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这好像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当好运垂顾我们的时候,我们会欣然微笑。当我们遭受厄运打击时,我们又会黯然垂泪。也许活着就是命运,等待着生活给你的一切。也想起史铁生的母亲,让他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有人称《活着》是中国的《约伯书》,我认为这更是中国的历史。

在我的眼前仿佛有许多像福贵一样的老人。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时常留着浑浊的眼泪。坐在石阶上,等待着黄昏,霞光褪去。听着老人粗哑的嗓音在空旷的傍夜风一样的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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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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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是由法国的诗人雨果写的,而这本书更被誉为“法国浪漫主义历史小说的杰作”和“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巴黎圣母院》情节曲折离奇,富有戏剧性,充满了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含有的巧合、夸张,书中的一切,简直可以用“奇异”两个字来概括。而书中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独特的人物形象,更是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本小说有几个重要的人物,首先,爱斯美拉达,她一笑百媚生,所有人看她都是一种享受。她心地善良、纯真、乐于助救人、纯洁、美丽。虽然卡西莫多曾伤害过她,但她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她毫不犹豫的地把水递给了他。因为格兰古瓦曾帮助过她,当他遇到生命危险时,她选择当格兰古瓦的名义上的“妻子”。可是就这样一个像天使一样美丽的姑娘,她的命运却是被上流社会的玩弄、抛弃、诬陷,最后居然被折磨到绞死。

其次是卡西莫多,他驼背、独眼、歪鼻、跛足,还因长期敲钟而导致耳聋。他遭世人唾弃,可爱斯美拉达用她的善良让卡西莫多感受到了人间第一束光,使卡西莫多沦陷了——他彻底爱上爱斯美拉达了。当他在悲愤之中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养父远望着高挂在绞刑架上的吉普赛姑娘发出恶魔般的狞笑时,卡西莫多对那个伪善者亲手从钟塔上推下,使其摔得粉身碎骨。最后,强悍的他最后结局是殉情。尽管他奇丑无比,但他同样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他一直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然而现实却是如此残酷。

然后是主教代理克洛德,他才华出众、博学多才,他是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教士。可外貌正经的克洛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姑娘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但他以占有为目的,当他发现他无法得到爱斯美拉达时,他的自私让他选择了毁灭爱斯美拉达,亲手把他心爱之人送上了绞刑架。他是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长久的禁欲扭曲了他的灵魂。这种人,可怜又可恨。

最后是弗比斯,他是一位年轻的军官。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容、华丽的穿着、高贵的门第,但他却有一副无比丑恶的灵魂,他是个花花公子。他贪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但他却毫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他明明知道爱斯美拉达是清白的,可是却害怕自己名声破坏而不去指正真正的凶手,害的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她的生命。他是个伪君子,像他这样的人,虽然善于谈情说爱、山盟海誓和甜言蜜语,但却永远体会不到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作者把这些人物形成了善与恶的鲜明对比,让读者感受到封建专制残酷统治的危害,让人叹为观止、引人深思。这本小说同时也唤起了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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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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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里的故事真有意思,看看就忘了时间。过了一会,妈妈便走过来,对我说:“这本书我买给你吧。” 于是,打这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书。在随着读书量的增加,我越来越发现读书的好处,它不仅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也可以让自己学到一些鲜新的知识。在书的海洋里,我仿佛是那孤独的一艘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看一些像《三重门》这样的小说,但后来我发现这方面的书看多了,是不是有点乏味了呢?应该换一个项目的书来读读。但是最终也没有买别的方面的书籍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籍,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不同的书给人带来和收获往往是不同的。可以多读一些各种类别的书籍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并且可以增加自己的不同兴趣爱好。作文

读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每天都必然有一段时间用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在心情烦噪的时候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情不在那么烦噪,让自己的心情随着读书变得心平气和,总之,读书给一个人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爱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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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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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愉快,有的让人感到悲伤,有的让人感到振奋,也有的让人感到压抑。但有一本书,它让我知道了阅读能让我感动——《追风筝的人》。此书由美国作家卡勒特﹒胡赛尼所作,书中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年时期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他们快乐地生活在阿富汗。但是,1975年的放风筝比赛,打破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宁静。在比赛中,哈桑去帮阿米尔追回那只风筝,却不料遭到三个男孩的侮辱,阿米尔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他却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事后,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颜面对友好忠诚的哈桑,为了躲避哈桑,甚至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着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通过拉辛汗得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且得知哈桑去世的消息。阿米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对哈桑的愧疚了,但哈桑还有唯一牵挂的儿子索拉博。为了寻找索拉博,38岁的阿米尔又重新回到了阿富汗。现在的阿富汗已经不是阿米尔童年时的那个阿富汗了,四处都弥漫着暴力、硝烟、战火,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但是阿米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索拉博。为了索拉博,他和阿塞夫大战了一场,阿米尔全身都是鲜血,可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

想起哈桑拿着石榴,在头顶揉碎,衣服全被染红的样子,他此刻觉得自己的心病被治愈了。最后,他和索拉博一起逃走了,然而,此时的索拉博心灵早已受到了重创。为了给索拉博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在故事最后的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成为了帮助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带着对哈桑满满的愧疚。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这不仅是阿米尔心中对索拉博的诺言,更是对逝去的哈桑所许下的永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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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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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人为什么要活着?人为什么而活着?人应该怎样活着?……

前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而最近,我读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面的主人翁和我的处境是一样的。虽然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看完,但我了解过它的大致内容。

一个叫苏菲的女孩,14岁。有一天收到了一位神秘人的来信,内容只有两句话“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而也就是这仅仅两句话,改变了苏菲的生活…

而我也在思考着…

我是谁?是有思想的人?还是四肢直立行走无毛的高级动物?这完全取决于我自己。生活中,我可以做到精神抖擞得过每一天,脸上永远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我也可以萎靡不振,白天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永远都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这也取决于我。当然我也知道,自己也不想太累,简简单单就好。

那我为什么要活着呢?这个,也许我也没有办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是爸爸妈妈给予了我生命,首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就没有资格自己结束我的生命。也是爸爸妈妈带我来认识这个充满了善良、爱心、美好事物,同时也有邪恶、丑陋、憎恨、谎言的世界。所以,我遇到什么都会和他们讲,因为我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时常想不出很多问题的答案,只能对自己说:做好现在应该做的事吧,想想以后的生活,也许就会轻松些。人是为了什么而活?最简单的答案:为了父母。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天底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过开开心心得过每一天,永远没有烦恼,忧愁,不再走自己走过的路:都希望自己为儿女打出一片天,儿女们就不用再操劳,只有享受。可只有当儿女们也为人父母时,才能真正体会到当年父亲母亲的那片苦心啊…每次一想到这些,我就不禁落泪。所有的人要都是这么单纯该多好?没有邪念,公平公正。大家合作,奋进。也只是为了父母——自己最爱的人而活。

但是,现在的我慢慢懂得,不管爸爸妈妈帮我把路铺的有多么好,最后还是要我自己走。他们只是为我准备好了船,而我现在要做的是,扬帆起航!航海的途中,肯定会遇到风浪,但我希望都能自己顶过去。记得,是微笑着解决困难的。当然,如果有一天,我累了,至少我还可以去一个地方,家——一个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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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高一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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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一杯香茶,午后温暖的阳光洒满全身,这时的我最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沙发上静静地阅读,享受读书的乐趣。

乐在图中

小时候,我还只会看书,看不懂书上的字,只能看一幅幅插图。那时的书只是我的消遗,玩累了,没事干了,我便开始看书。一幅幅有趣的插图让我哈哈大笑。享受读书,这给我的童年带来了五彩缤纷的乐趣。

乐在情节中

上了小学,我认识了越来越多的字。各种知识性的书也跃入我的眼帘。我爱看四大名著,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侠肝义胆的宋江,智谋过人的诸葛亮,多才多情的林黛玉风格迥异的故事让我读到了许多。我的阅读积累,也正是从那时起步,可我的问题也来了:《红楼梦》究竟描写了什么?它又想告诉我什么?《水浒传》中宋江等人虽是江湖好汉,为何死时如何悲惨?《西游记》中的火焰山现实中有没有,在哪里这些问题困扰着我,同时也激励着我投入书中,找寻答案。享受读书,这给我的少年带来了探索求知的乐趣。

乐在品读中

步入中学,我可以读懂国外名著,也可以读懂它们的中心与精华,几天前,我正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读着读着,百感交集,既为黑人的悲惨遭遇痛苦,又为格列雷的残暴愤恨,恨透了为格列雷卖命的两个工头。享受读书,这给我的中学生活带来了眼界开阔的乐趣。

从看到读到品,我攒下了一大筐的快乐,打开心门,迎接书香。我因阅读而感动,因阅读而陶醉,因阅读而流泪,因阅读而气愤组合它们,我会自豪地说:我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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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一以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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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球上只剩下最后一滴那就是我们的眼泪”,每当看到这句为人们及时敲响警钟的经典语句,我便想起了几个月前发生的一件令我羞愧的事。

还记得那天早上,天气非常炎。我吃过早饭,打开窗户,伸个懒腰,摸着吃撑的肚皮,心想:找点事干,运动一下吧!思来想去,对了,早上的碗还没洗呢,干脆把碗给洗洗得了!

说干就干。我先把碗泡在水盆里,过了一会儿,开始洗了,我先往盆里放了一点洗洁精,然后拿起一个洗碗搓了一会儿,便开始冲了。这时,我心里想了一个法子,边洗边冲,不是节省很多时间吗,关键是还能玩水?于是,我打开水龙头,水哗啦哗啦地流着,我一边玩水一边洗碗,妈妈回来了,看着哗啦哗啦的水龙头,她赶紧过来关掉,说:“洗个碗也不用这么浪费水吧!你是不知道现在这水有多重要,水有多稀缺!

一个人一周不喝水就要死亡,地球上的水虽然有70。8%,可是可以供人直接饮用的淡水却只有0。25%,现在全世界有11亿的人都在缺水……妈妈“喋喋不休”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说完后,我心想:不会这么严重吧!不就是费点水,咱们家又不是交不起水费,妈妈也太大题小做了!可“母命难违”,我还是去关了水龙头。妈妈走后,我又开始洗了。

水龙头哗啦哗啦又唱起了高歌,可没过一会儿,妈妈又过来了,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来洗吧,你不用洗了!啊,一下子愣住了心想:为什么不让我洗了,我又没做错什么,真委屈!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说:“我们要节约用水,你不知道现在全国现在很多地方都缺水,以前甘肃一些地方,他们缺水更加严重,有的人一生只洗三次澡,出生结婚死亡,眼泪都要接下来……一生只洗三次澡?听完妈妈的话我一下子震惊了,这缺水得缺到何种程度呀!想到自己刚才那样浪费水,我不自觉地羞红了脸,低下头不再说什么。

这时,妈妈看明白了很多,就教了我几招生活节水小窍门:淘米水可以浇花,洗澡前流下的冷水可以拖地或者冲马桶,洗菜干净的水还可以洗碗……听完妈妈的话,我心想:妈妈真是节水能手啊生活方方面面都能想到!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向妈妈学习,节约用水!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建议大家都能够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去节约每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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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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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说。是啊,书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如果人类离开了书籍,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那么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在我小时候,书籍早已是我形影不离的伙伴了,只不过,那时我不识字,都是妈妈把童话故事读给我听的,我只是觉得故事情节很好玩而已,并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

到了上幼儿园,我也识字了,便开始看绘本。绘本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几幅图,但它却能让我们感受到女儿对爸爸浓浓的.爱意,它还带我参观了奇妙的地下一百层,也让我见识到人类的贪婪……这些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给我以人生的启迪。

上了小学,我也慢慢的开始接触小说,我最喜欢的就要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了。他用不算太华丽的词藻给我们讲述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金花蟒金花为了保护孩子,与最要好的朋友同归于尽;一只狼狗进入马戏团后被训练它的人另眼相看,却在生死攸关的一刻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她;一只渡魂失败过多次的藏獒曼晃,在母鹿与豹子同归于尽后,曼晃突然改掉了喜欢血腥的本性,反倒添净干了刚生下的鹿仔子身上的毛……

随着年龄的生长,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它们让我穿越时空,看到了孔明草船借箭时的场景,它让我和悟空一起大闹天宫,和一百零八位好汉一起替天行道,我还和乌鸦乔格亚一起沉思冥想,思考生活中除了吃喝玩耍还有什么东西是值得去追求的……是因为书,我才能展开幻想的翅膀,飞向想象的王国。

我在书中一点一点长大,我懂得的道理也越来越多,是书籍才能让我享受精神上的粮食,享受饕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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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读书心得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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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本动物小说——《艰难的归程》: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即将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经历了逃脱、求生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在牧场,在与人类接触中,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充当牧犬的驯狼结下了友谊。驯狼天性不改,但它多次救了杂种狗,并欲引其“回归草原”,但杂种狗始终以牧场为其归宿。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杂种狗(阿蓬)独自带领200多只牧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看了这本书的介绍,我立刻便动心了,硬要妈妈带我去邮购此书。经过我的软磨硬泡,终于说动了妈妈,条件是自己填写邮购单。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填好的汇款单递给了邮局的阿姨。此后,我天天问妈妈,我的书寄来没有,可结果都是“no”。

在我焦急和渴盼的等待中,爸爸拿着一个包裹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大喜过望,手忙脚乱地拆开包裹,捧起书如饥似渴地啃读起来。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牛头不对马嘴的说“好棒啊,真帅!”书本成了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忘记了饥饿,好像真的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晚上,我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每个文字,不断揣摩作者对阿蓬、皮实、波波还有老金、宠物场老板、驯养员等角色的描写,就像品茶一样回味着,感觉越来越有味道。终于,读完了《艰难的归程》。我的心情被阿蓬的遭遇牵扯着,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把书推荐给妈妈看,让妈妈也感受一下这本书的扣人心弦和惊心动魄。周末,妈妈一口气就看完了书。我们不知不觉就谈起了对书中各个角色的理解,为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以及不屈不挠、不畏困难,在逆境中艰难成长为一条优秀牧羊犬的曲折故事感动;为狼妹的狼性和人性交错揪心,为小猪皮实的不幸深感怜悯和可悲;更痛恨宠物场老板的贪婪和十三号驯养员的冷血冷酷。我们交换各自的看法,体会一颗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扭曲了的心灵重回忠诚和勇敢时所呈露的悲悯和爱,共同探讨分享它们的喜怒哀乐。两个人一起读书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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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书笔记及心得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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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生是一片土地,那么读书便是耕耘,想收获生活的人,要学会读书;若人生是一个海洋,那么读书便是舟楫,想到达生活彼岸的人,要学会读书。因为一本书,是一种人生。人生即沧海。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清的,落落余晖,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萋萋芳草,我摘一束最灿的;漫漫人生,我要采世最重要的——义气,百万史书,我选择了经典的一本——《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描写了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战斗。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上,展示出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矛盾冲突。它也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东汉末年,汉灵帝昏庸无能,导致天下大乱,群雄纷争,黄巾起义爆发。在镇压起义军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割据一方、拥兵自重的豪强,他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又重新混战。不久以后,董卓当了丞相,杀了许多大臣,司徒王允巧施连环计,除了董卓。之后,诸侯混战,渐渐地形成了三股鼎足的势力,三国鼎立后,又经过了一次次的战争,最后,魏国灭了蜀国,西晋代魏灭了吴国,统一了天下。

在三国那么的人物里,大多数人都喜欢孔明,认为孔明是英雄。孔明算得英雄,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是千年难遇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了这一点。然而,我认为他完全可以有更大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他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地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孙权则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所以,三国英雄,曹操莫属,而我最欣赏的也是曹操。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才能使晋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三国演义》不可避免的写到了战争,在那么多大大小小的战争中,作者构思宏伟,手法多样,使我们看到了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和赤壁之战等战争,描写得波澜起伏、跌宕跳跃,读起来使读者惊心动魄。

这部史诗巨作,无论是在艺术构思,还是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都是非常成功的,是我国古代小说的里程碑,是中华文库里不可多得的瑰宝。

读《三国演义》还教会我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如我们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为人要心胸宽广……也许这就是名著吧,能给予人精神上的食粮,也能经得起反复的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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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心得_话题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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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所以,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生活也离不开它。

在遭受挫折,意志消沉的时候,我会找一些励志的书籍来读,学习书中人物的优良品质,学习他们面对挫折时的乐观心态,激励自己的斗志,而是让自己抱着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而我常常会在课余时间去看书,为此我还领略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读书方式:首先,我会细细地品读这本书中的故事内容,把其中的道理找出来,深深地记在脑子里。然后,在书里找出一些妙语佳句用笔标记起来,在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另外,我还会想象这个故事接下去会有什么更有趣的事情发生?作者的生活经历究竟是怎样的?作者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写下这个故事?

生活可以清贫,但是却千万不能无书,因为博览群书的人,往往是能够通往成功大门的成功者。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少读一天书,得到的知识比别人少了,收获也比别人少了。但是,我相信,只要勤劳,比别人付出多一倍的努力,成功大门会为你而开!

[读书心得_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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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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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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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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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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