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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精彩20篇)

导语:初中已是过去,高中正在到来,满载青春的心,走进高中。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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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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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绘画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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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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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社会,充满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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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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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家》从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腐败、溃烂的历史。

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完全不同的四个人身上,但却都揭示了封建统治的罪恶。

一是发生在鸣凤身上。年高六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中的丫头里选一个,当他的小老婆。而这灾难恰巧临于年仅十六的鸣凤身上。鸣凤与觉慧本有一段爱情,但却因身份悬殊,导致其成为悲剧。悲愤而又不屈的鸣凤在她新婚的前夜投湖自尽。

二是梅。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两人的婚姻本已被认同,却因不合而曲终人散。最后觉新娶了瑞珏,梅却丧夫,成了寡妇,回到了娘家。可不幸的是,梅却患上了肺病。梅的父亲却是个封建守旧的人,不愿让其去看西方大夫。梅的病情越来越恶劣,最后她也在忍辱中去世。

三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可就在此时,家中以陈姨太为代表的一群人,信起了封建迷信。大万内道士念法咒,陈姨太拜菩萨…着实把老太爷自己吓了一跳。陈姨太等人在觉慧的责骂下也羞愧而散了。高老太爷在临去世前,也顿悟了封建的毒害,可是没有对现有的家庭制度造成任何改观。也是迟了。

四是瑞珏。高老太爷去世时,瑞珏也临产了。可是家里的太太却说,灵枢停在家中,产妇生产会有“血光之灾”。瑞珏不得不搬到城郊去居住,甚至不能见觉新一面。到最后,瑞珏难产,生下男婴后含着愤恨与泪水离开人世。

梅和瑞珏一样,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者与牺牲者。同觉新一样,她们太过于软弱,只会服从,却从未说起身反抗。高老太爷在临死前顿悟,算是一种幸事,却为时已晚,未给被封建思想根祸已久的家庭带来丝毫改变。这三位女性的死,我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人们对封建的思考。

《家》反映的封建大家庭的包办婚姻的不幸,在当时有进步意义。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但人们对封建的思想依旧尚存。封建社会带给人们的痛苦远不止这些。所以人们才要推翻封建,看到新社会,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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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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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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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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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悲剧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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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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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的最后一页,轻叹一口气。你的背影缓缓浮现在我眼前。曹操,你像一本书,让我思索着,回味着……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做人不要盲目自信。

记赤壁之战时,曹败如山。然而,素以老奸巨猾著称的曹操怎么操军20万,攻打孙刘联军区区5万人马,却是兵会败的这么惨,那些水土不服,冬天刮东南风等原因只是次要因素,而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思想上的轻视。对自己大军的盲目自信。

不管是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因为敌人的弱小就轻视对方。记得有一次,在做一道题时,发现题目做过的,就没多想,随手一写,也没验算便做好了。结果确却是大意失荆州,做错了,原来这条题目与做过的题目数值不一样。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要不断地去反省自己,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每次打了败仗曹操总是去深刻反省自己,而不是去怪自己的将士,在犯了错误的时候他总是很坦诚的去承认自己的错误,有一次曹操的坐骑因受惊而踩塌了百姓的庄稼,他叫来了掌管法律的官员问应怎样处罚,官员说应改处斩,曹操便说那你行刑吧,官员不敢,于是曹操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按照当时的观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是不能随便割得,这对于当时一个军队的最高统帅来说是难得可贵的。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之中许许多多的人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结果造成了更大的错误。在这一方面我做的不是很好,有时做错了事情总是想去逃避而不是坦然的接受错误。记得有一次考试,老师发卷子下来做,没说要收,我便慢悠悠地做,过了一会,老师让收卷了可我还有几题没做,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了。我却不反省自己做作业慢,悠哉悠哉的毛病,去怪老师没说收卷。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之中我会努力的去改掉我这一个缺点。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对人要大度,要包容。

曹操对于他的手下,从来都不计较他们的一些小缺点,只要他们能为国家做出贡献就行。我举例一个例子,曹操的一位官员很有才华,但是这个人很爱贪小便宜他用自己的瘦牛换了公家的肥牛,结果被人举报,但是曹操并没有处罚他而是一笑而过。在此方面曹操可以说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我们应该懂得去包容别人,在此方面我们应该向曹操去学习一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别人是一种美德,我们在包容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包容我们。

斗转星移,云卷云舒,曹操,一本凝聚着沧桑,奸诈,枭雄,卑鄙的传奇书本,给我以启迪。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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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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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如果要我来评价他们三人谁谁最坏?就我个人而言,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中——没有、也没有最坏。倘若他们不在战争时代,他们可能会保卫国家。但他们偏偏在战争时代,曹操为了实现他的抱负而发动了战争;刘备为了维护汉朝的统治而建立了军队;孙权为了保护父兄留下来的祖业而训练军队、不受侵略。

之后,他们三人先后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但是,他们建立的帝国最后成司马家族的江山。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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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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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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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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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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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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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兴奋地打开了这本《海底两万里》。在读书的过程里我仿佛于文中探险者阿龙纳斯一起乘坐这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海底探险之路。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许多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等。

让我明白了大量科学文化的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岩,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等等这些东西至今早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了一番,佩服作者的想象力,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号的尼摩船长是极为神秘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将一些事情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万两黄金来支援陆地的人们的正义斗争。

还有一次在南极探险时,处于一个缺氧的一个状态,可当时只有潜水衣的储存的一丝空气,却把那一丝空气给阿龙纳斯,他为别人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感动了我。

读完了后,我明白了一句话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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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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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了,为了打发时间,妈妈买了很多好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再见,小马虎》这本书,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很符合我的口味,我也很马虎,不我看完这本书会有什收获,我就慢慢的“啃”了起来。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毛文言的男生,不管做什事情都是毛毛草草,同学们就送他一个外号叫“毛毛草”。在饭店里吃饭忘记了带钱,为了报复爸爸,还把他的手机藏起来,又忘记藏在哪里?数学考试考了100分,却忘记了写名字,你们说他是不是很马虎?

后来,毛毛草经过了地狱般的训练,慢慢的变细心了,

帮助小区里周奶奶核算水费,电费,32张竟然发现有一张算错了。他的同学马菁菁帮助毛毛草练习缝扣子,来锻炼他的耐性。虽然毛毛草被迫逼成娘娘腔,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慢慢的,他缝的越来越好,越来越结实,越来越对称。

从此以后,决定把毛毛草的外号给叫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很像毛文言,我也很马虎,而且因为在“马虎”的捣乱下,我总是和100分擦肩而过。加号看成减号,竖式的写对了,横式的却抄错了,就是这样,宝贵的分数总是被老师残酷的扣掉,回到家里还会听到老妈的“河东狮子吼。”

在生活中,我更是个粗心鬼,丢东忘西。记得有一次,我和姑姑准备去喝胡辣汤,,我扔东西的时候竟把钱也给扔了,我和姑姑发现钱没有了,吓的一身冷汗,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起来,可能是我扔垃圾的时候,把钱也顺手扔了,结果真是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钱。

马虎就像一个魔鬼,总是缠着爱马虎的人,马虎的敌人就是细心,只要我们都能细心一点,就会把马虎给枪毙,我我看完这本书,我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个坏毛病是我失去了宝贵的分数,也失去了妈妈对我的信任,失去了......,在这个新的学期里,我要打败这个马虎,让我的人生有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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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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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古典文学是中华民族千年来积累的文化经典,是我国辉煌灿烂的文化典籍中的核心部分,是中华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而书籍是文化的记载,在我看来,《论语》是最具文人气质的君子品德之书。数千年来,儒家学说一直备受诗人推崇,而孔子也被历代帝王尊为衍圣公,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我喜爱《论语》,孔子言简意赅,却蕴含了许多君子品质与精神。

诚实守信是君子之本。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一个人不讲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就好像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軏一样,它靠什么行走呢?”可以说,信是为人立身处世的基点,我们做人可以不通文字,但决不能欺瞒他人,如果我们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交流满是谎言,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一个人起初有心与你交友,真心对你,而你却谎言相待,到了最后,那人也会鄙夷于你,不屑于你,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若是你待人诚实守信,会有更多人愿交好于你,于人于己皆利。

谨言慎行是君子之行。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意思是:“要多听,有怀疑的地方先放在一旁不说,其余有把握的,也要谨慎地说出来,这样就可以少犯错误;要多看,有怀疑的地方先放在一旁不做,其余有把握的,也要谨慎地去做,就能减少后悔。说话少过失,做事少后悔。”人生在世,若想不留遗憾,当谨言慎行,说有把握的话,做有把握的事,减少失误,减少后悔,这是对个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这同时也是决定人生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谦逊好学是君子之风。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三人一起走路,其中必定有个人可以做我的老师。我选择他善的品德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地方就作为借鉴,改掉自己的缺点。”为人若是能够谦逊好学,那么离成功也就不远了,学习不仅要从善者为师,还要以不善者为师,以人为鉴,我们应当学习自己不足的,改正自己有错,一切都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喜爱《论语》,其中孔子循循善诱的教诲之言或简单应答,点到即止。或启发论辩,侃侃而谈,感慨而发。可以说,《论语》一书便蕴含了古代先贤的思想与精神,博大精深,对后世影响深远。我们做人,当如孔子口中的“君子之本”,“君子之行”,“君子之风”。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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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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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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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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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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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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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部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

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位老人,他六年前住进了这所公寓。但不知为什么,他由原来最好的房子换到了最差的房子,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商人,他为了讨好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而女儿拿到钱后竟把高老头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老头被逼的拿出最后一分钱后,不久就病死了。临死前,两个女儿谁也没来看他。而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终于没有抵抗住金钱的诱惑。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使人深思。

谁能说当今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可最终谁又能有好下场呢?

这部小说,从几个方面描写了十九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临死前的场面对我触动很大。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完后我不禁感叹起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的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了当时法国背后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是当时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读完《高老头》后,我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其实,我们拥有最大的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快乐,更加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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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老头》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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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不过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应该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应该得到的东西。如果今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着。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人类的悲惨在于容不得真善美的存在,真善美在人间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而又时常出现,因为幼儿在相继生长。

现实社会,你不玩弄它,它可能会毫不留情地玩弄你;你不想骗别人,却可能要被别人骗。但是你往往是免不了被别人骗的,最终你也许被社会玩得一文不值而成为乞丐,无论手段多高明的人或许都不过尔尔。现实有时是残酷无情的,人类不乏罪大恶极的集团,万恶人为首的说法自有其合理性,正如“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种说法一样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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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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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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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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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闲暇之时,轻轻翻开桌上的《悲惨世界》,看雨果笔下的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感受书中那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灵魂。

初识雨果就是因为他的这本书,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翻开它了。

对于书中那个叫冉·阿让的人,我感觉太神奇了,一方面,他偷盗,他越狱,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能干的市长,他深切同情着芳汀母女,当他得知有人要替他受审时,他毅然决定抛弃市长的头面和身份,投案自首。这些,在当时都深深揪痛了我的心。

深深揪痛我的心的,还有那个小珂塞特。她是一个多么令人怜爱的小女孩儿啊!当可怜的小女孩走在去森林里提水的夜路上,路过笼在蜡烛光里的玩具店时,她偷偷看着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洋娃娃,当她一个人提着沉重的水桶走在回去的路上时,一只大手悄悄伸过来,那只手是冉·阿让的手,它在带走小女孩水桶上重量的同时,也带走了我沉重的忧悒。

我清晰地记得,我在这页书上哭过。

还有这样一个场景,令我记忆犹新。

当冉·阿让潜入教堂,偷走米里哀主教的东西时,警察来了,冉·阿让绝望的站在那里,可米里哀主教却说:“尊敬的警察先生,我想你们误会了,这位是我请来的客人,我正准备送他走呢。哦先生,您忘了把我送您的礼物一并拿走。”说着又从桌上拿了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待警察走后,米里哀主教对冉·阿让说:“先生,这些银子是让你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这句话,冉·阿让将记一辈子,而我,也将记一辈子。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一个狂傲自负之徒,他曾经常与朋友开一些粗鄙的玩笑。他曾在大庭广众之下信口议论雨果的私生活,他曾尖刻地批评过雨果的剧本《欧那尼》,他称雨果放弃法国贵族议员的身份是哗众取宠。然而在巴尔扎克临终之际,只有雨果在深夜赶到他的病榻前,紧紧握住被子下那双冰冷的手,那个倨傲的灵魂。后来,在巴尔扎克的葬礼上,雨果沉重宣读了著名的《巴尔扎克葬词》,称他是“伟大的,不知疲倦的思想家、哲学家、诗人、天才”称他“在最伟大的人中名列前茅,是天才中的佼佼者”。

雨果用大爱和大善包裹了世界,他说:“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他的太阳,穿百载,越万里,慷慨的照耀那些心中落满了霜雪的人。而《悲惨世界》也成为我的太阳,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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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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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谈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辛辣的笔,刻画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当做下流的东西,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势占据了人们的生活,迷惑了人们的双眼,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全然不顾亲情的伟大!一个魔鬼从人们头顶飞过,人们会误以为是天使!它长着五光十色的翅膀,手捧鲜艳的毒汁,用来浸泡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心灵变的虚伪、卑鄙、毫无人性!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为牺牲品,正如高老人,和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然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精美的花瓶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的。瓶碎,花谢,原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一场既真实有无情的梦!曾经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随之消散,是无尚的道德与挚爱的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而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正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人”,与其说是社会得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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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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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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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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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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