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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高中最新20篇

导语:初中已是过去,高中正在到来,满载青春的心,走进高中。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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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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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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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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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

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

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

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

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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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年孤独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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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去看布恩蒂亚家族呢?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漫长的百年,几代人的智慧,有的聪明机智,有的求知若渴,勇敢坚强……他们虽孤僻,却有着自己坚毅的眼光,以独特的个人魅力吸引着美丽、个性的女性。其实谁也说不清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到底有什么致命的弱点,但事实就是仅经过百余年,随着风雨袭来,这个家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你若是仔细品味,你又会发现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叹息的地方。

但是又如同题目《百年孤独》一样,"孤独"成为了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家族的人,都笼罩着一种孤独,他们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沉默寡言,却又可能为了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努力,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渐渐的布恩蒂亚家族变的与世隔绝,疯狂至死。整个家族的第一位女性——乌苏娜为了改变家族孤独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最终,她失败了。每一个孩子都一步步重蹈覆辙,迈向了孤独的深渊。

深层次的说,布恩蒂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荣辱,其实映照的是拉美历史的变迁。整个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命运急转直下对应的正是拉丁美洲的内战和殖民者的入侵。而家族内部的落后:成员之间的乱伦更是与拉美整体文化程度低下相关联。总是这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痛苦与血泪。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拉美人民从一开始的奋起反抗到最后的安于命运的安排,这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让人仿佛置身于情境之中。

其实在生活之中又何止书中的百年孤独,每个人都有孤独,每个人都会孤独,这与开朗活泼的外表无关。在现代化的都市之中,夜晚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可无论外面多么喧嚣,总有人在某一时刻感到孤独,难以抗拒。你或者想着逃避,或者想着抵抗,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是《百年孤独》里的疯狂,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挣扎,无论何种方式,都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否我们在这重复的方式里失去了方式,丢失了真实的自我?

如果孤独不能避免,那就尝试去享受它吧。不去像布恩蒂亚家族一样抵抗孤独,最终只会体力不支,被孤独吞噬。谁也不想这样,到不如换一种方式,以骄傲的姿态俯视它,独自承受一切,承担自己的责任,毕竟总有一个人的时候,若是学会了适应孤独就再也不会害怕了。

去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候的挫败。孤独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自我,孤独是一场自我对话,可以听清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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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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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的历史上有着两千五百年由封建王朝统治的时期,其中的最后一个朝代——清代,最终将差点江山社稷断送他人。以前,我一直认为清朝的整体末落是从它的后期开始的,可当我读完清代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清朝就像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各种各样的坏社会风气乌烟瘴气地笼罩着它,其中之一就有使无数士人丧失淡泊名利意志的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是能让非官宦家庭出身的人升官发财的一种便捷路径。《儒林外史》一书就是围绕一些士人与百姓、官宦写的许多故事,通过故事深刻地讽刺了社会上那些惟利是图的人与腐化的科举考试。

整本书以“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一词为开头,点出了高官厚禄是芸芸众生的追求,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看得透。

全书分别介绍了很多不同的人物:有淡泊名利的蘧公孙,有愤世嫉俗的两位娄公子;有自吹自擂的匡超人,有爱财胜命的严监生等等。在这些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最令我佩服的人就是王冕了。王冕作为全书第一章的主人公,也是全书的楔子,堪称得上是所有士人的楷模:他淡泊名利、宁静致远,不被金钱与地位所迷惑。他格守仕途,学识渊博,而又不迂腐。比后文娄三公子、四公子来说更明辨是非,不轻信他人的只言片语;比文中那些卑鄙龌龊、惟利是图的伪君子来说,能看的破世事,始终都很正直。

当__朝开国皇__来拜访他时,他没有显得献媚讨好,而是和__促膝谈国事;当假名士危素想请他会面时,王冕装病不出,不因买办对他使弄权势进行恐吓而胆怯。在这一章的最后,王冕指出“贯索犯文昌,一代文人有厄”,又见“忽起一阵怪风,刮得树木都飕飕的响,水面上的禽鸟格格惊起了许多”“只见天上纷纷有百十个小星,都坠向东南角上去了”,可见此言不虚。后来__让人去请王冕当参军,王冕却早已料到,已隐居__山去了。最终他在__山患病逝世,王冕这一生,真可谓问心无愧、两袖清风地离开了人世。

《儒林外史》就如一把锋利的解剖刀,真实的解剖了清朝这个垂危的“病人”,以讽刺的手法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给予了有力的打击,也对当时的伪君子、假名士嘲讽一番。在全文最后,一首《__》表现了作者对世风浇漓的无奈和伤感。

诗曰:从今后,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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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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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既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演义小说。当我初次翻阅这本书时,里面曲折的情节,血性的人物,丰富的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动

乱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特点。如果说红楼梦是柔情似水,那么三国必是刚柔并济的。

“两耳垂肩”,不仅说明刘备的外貌与众不同,更是暗示他日后必有所作为。我想两耳垂肩之人也是个有福之人,说明刘备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害死。当我读到他被蔡瑁追杀到檀溪边时,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的卢马居然纵身一跃,神奇般地不仅保护了刘备,更是让刘备遇到了贵人。这是天意啊。正如司马懿父子眼看就要被大火烧死,老天偏偏下了一场大雨,让他乘机逃脱掉了。可见他命不该绝。此时暗示着蜀汉终将逃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此时的曹睿对于司马徽来说,杀了他等于捏死一只蚂蚁。所以后来曹睿听了谗言,对司马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促使了司马徽篡夺他的皇位。一开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的曹丕逼献帝退位,也给他做了“榜样”。每一个有雄心的人,都想日后能有所作为,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希望得到君主的重用。就连庞统这样一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也如此。如果他不是这样急切,有怎会疏忽敌人的埋伏,我想作为一个有军事才能的人来说,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处险境最易受到袭击。正如诸葛亮所说,不了解天文地理的是庸才。而他绝不是个庸才,他只是一心想向别人证明自己。如果他还活着,蜀汉的结局恐怕要改写了。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这么的传奇,三国中有神奇色彩的要属诸葛亮了。“飘飘然有神仙之貌”的他第一次用兵就令关羽等人十分佩服,这也暗示诸葛亮最擅长用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等。他能在自己进中原之前布好八阵图,日后困住陆逊。要不是黄彦昌指点陆逊,恐怕他到死都在琢磨怎么出去呢。一个八阵图相当于十万精兵,诸葛亮估计是神仙转世了,可是天妒英才啊。依我看庞统没有他那么旷然,司马懿没有他那么用兵如神,周瑜就更别说了。每一个想急于成功的人,往往更会有破绽。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怎么测不出蜀汉的结局呢?他一死,蜀汉必将灭亡,那刘禅就是一个摆设,成天就知吃喝玩乐,被黄皓哄得团团转,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难怪刘备最后会叫诸葛亮取代他了。而诸葛亮担心老是这么拖下去,不能完成国家大业。他呕心沥血,以至于积劳成疾。又因急于统一蜀汉,也促使他病逝。诸葛亮如果真篡夺了皇位,那他先前的功绩估计全部被抹得一干二净了,因为人言是可怕的,足以毁了人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来形容他再也不为过了。

三国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关于用兵的描写,里面的出其不意,掌握敌人的一动一态,兵法的虚虚实实,再随着谜团逐渐被揭开,我就像身临其境般,享受着里面的乐趣。那些计策又是如此的巧妙,使敌人不攻自破。这更是一场心理的较量,诸葛亮的空城计着实让我佩服,临危不乱,从容不迫,这是我们现代人处事时应当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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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路遥《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高中0字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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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而言,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如沧海一粟、沙漠一尘。然而,在这样平凡的人生,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情。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远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对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我想说,如果生活需要我们忍受痛苦,那么我们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白受么?它应该是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行动上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才是真正的平凡,这种平凡固然是我们不应该靠近的。而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但是只要我们心怀梦想,并不懈追求,那么即使平凡的人生终究也会卓尔不凡的!

在一些不满平凡的人眼中,高贵显赫的富翁是不平凡的,却不知有些富翁的亲人为了争家产而勾心斗角,他们最渴望的是平凡的幸福。有人说,明星们就是在走不平凡的路,他们星光闪闪、受粉丝们拥戴。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当他们的隐私被曝光时,他们是多么的苦恼,多么地想当一个平凡的人。况且他们在成为我们眼中不平凡人之前,又付出了多少心血!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鲜花背后浇灌的是鲜血和汗水。我们都是凡人,拥有的当然是平凡的人生,但是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勇于追求、敢于拼搏的心,那么你同样可以拥有精彩的生活和别人眼中不平凡的人生。

其实,平凡是因人而异的,只要心中向往平凡,你便会觉得平稳,不再那么计较得失、在意宠辱。只要我们心怀理想、不言放弃,那么在平凡的世界最终也会迎来不一样的光芒。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信念。梦想使你迷醉,距离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幸福和痛苦都会是享受! 放飞梦想,奋力拼搏吧,世界等着你去改变,在平凡的世界里塑造一个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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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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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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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老头》读后感读书心得5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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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从众多书的目录中选择了《高老头》这本书时,原因只是因为它的故事简介实在是太有趣了,讲了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

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那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

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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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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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认识诸葛亮吧,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人,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他是为刘备出谋划策的军师。他料事如神,在每回故事中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相信大家都迫不及待了吧。现在,我们便可以怀着神圣而崇高的心情翻开这本历史悠远的书了。

刚翻开书,便看见开头那神圣的名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也肯定 了我看这本书的心态。《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的历史小说。作者罗贯中以自己机智的思想,把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容许更多夸张、虚构、无中生有,化不可能为可能,几乎可以说是使作者得到解放,从必然王国走到自由王国。

大家肯定还记得《草船借箭》的故事吧。对,这就是《三国演义》中第四十六回“用奇谋孔明借箭,献秘计黄盖受刑”。

周瑜欲害诸葛亮,故意让诸葛亮在三日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算定三日后有大雾,乘草船带鲁肃前去曹营水寨,曹操下令放箭,十万支箭全部射在了草船上。黄盖为了周瑜火攻之计成功,决定用苦肉计骗过曹营细作,然后前去诈降。

这一回我看了有好多次,可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觉,每次看都记忆犹新,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使我感受深刻:周瑜是那样的小心眼,是那样嫉妒诸葛亮;而诸葛亮却那样的镇定自若,神机妙算,面对周瑜的刁难,他只是机智的面对,连鲁肃也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才干和正直。这也正是我喜欢诸葛亮的原因,这也正是我以诸葛亮为榜样的原因,了解了诸葛亮,也使我真正体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深刻的含义。

在赤壁决战中,曹操在有利形势下,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致战败。孙权、刘备在强敌进逼关头,结盟抗战,扬水战之长,巧用火攻,终以弱胜强。此战为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奠定了基础。

这一幕幕惊天地、泣鬼神的画面,使我感受深刻,三个国家的战争,各队军马奋力抗战,排山倒海,势不可当 。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惊心动魄的世界,这是一个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看完这本书,我感受深刻,并想告诉还没有看这本书的人,请你一定要一丝不苟的去看,故事中的情节连绵起伏,并用心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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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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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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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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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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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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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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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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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名人传》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的法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分别讲述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讲述的是在艺术方面不同领域的三位伟人。他们分别是:音乐家、雕塑家、作家。虽然他们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这本书详细讲述三个名人在以前那充满了野心、邪恶等人人不平等的社会中如何生存,获得荣誉和名利全失。贝多芬,是一个在音乐领域上德高望重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畏强权的人。米开朗基罗是一个着名的雕塑家,创造了无数不朽的杰作流于后人观赏,他为了自己的作品挥洒了无数的汗水。托尔斯泰为后人留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用文字传播着爱的种子。他们三个虽然在各自不同领域发展,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理想从未有放弃过。这也就是他们值得让人敬佩的地方!

《名人传》这本书令我获益良多,让我明白了在这些名人们风光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我们一般常人都难以体会的痛苦和艰辛。看完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在以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认真研究,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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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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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少真实?从你的文章里流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一幕幕一直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个生活。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怀疑过这本书里面的假,当我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从未把它当做真。我希望一段人生,在书里走过。我像是经历过一般,但那不是我的经历和想要。

人们都在努力,在一个社会的变化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生活的道路。孙少安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老板,在这种稳定生活中,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弟弟的认可,孙少平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吧!在哪个城市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在哪个煤矿下,他埋下了自己的汗水,和一个恋人。时间对他来说很久远了,可是他得到了什么?或许他余下的生活就是在这个煤矿下的工作了。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当初读的书中,能给一个人多少支撑,在拒绝了所有的安逸之后,他为自己的生命做了怎样的决断?他让我知道了,人是在追求自己的想法时,慢慢安定下来的,哪我又该如何?

孙少平在自己的视野和身份之间出一种完全没有分清的态度。或许过去,现在还存在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我们又该给他们什么样的态度?过了此书,也就是一种经历。终究是别人的人生,我们自己或许还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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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老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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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泪水就不停的流下来,一滴两滴,这泪珠在书上滚动,发着奇异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万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他倾家荡产、变卖公司挤出130万元法币,给两个宝贝女儿各60万元法币,只给自己留下了10万元法币然后准备离开女儿,远去他乡,只为不拖累女儿们。可女儿们却又盯上10万元法币……一个又一个迷局诱惑了高老头,他被女儿们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女儿们又乘机说自己遇到麻烦。哦,善良的高老头,他看不出女儿们竟有如此心机,糊里糊涂把10万元法币给了她们女儿们得到法币后平分了,就撕开了本来面目双双将他赶出大门……

看到着,我曾为女儿的行为感到愤怒,她们虚伪的面孔、卑鄙的心理、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都使我感到可怕。她们难道忘了父亲养育之恩?忘了父亲每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高老头把一生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找最好的学校、家教老师……高老头不会、我不会、没人会想到。把父亲给赶出家门的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女儿们可恶的真实面孔揭露的淋漓尽致,侧面也反映出社会上的杯具。

“第二天下午,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他哭天喊地想见女儿最后一面,可这丝毫不能打动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我最后明白女儿为什么不愿意来见高老头,正因他以经没钱了!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会满足她们的心愿。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浑然不知女儿孝敬的是他的钱!“钱了能买到一切,钱能买到女儿”最后,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社会的残酷。

愿高老头的杯具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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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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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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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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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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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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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围城》后,对生活的理想和现实有了思考,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现实就是围城,而他总想逃出围城,到达自己理想的生活,可最后却是进入另一个围城。

《围城》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唐小芙是一对恋人,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至今仍不明白对方真意,亦有许多误解,每个人似乎都要经历这样一场刻骨铭心而又没有结局的爱情,回想时总会笑言当时过痴太傻,亦或微微的留恋,得不到的始终是种美好,包括人和回忆。苏小姐和孙小姐一样是一个千方百计要得到方鸿渐的人,恰好也有了对比,只可惜苏小姐的千方百计里多了一个唐小芙,还有方鸿渐没有被现实打磨的风华意志,错误的时间和主动的投怀送抱,加之鸿渐倾心他人,落得如此结局亦是意料之中。想来女人想要得到一个男人多学学孙小姐的欲语含羞比较好,天时地利人和的概述想是对孙柔嘉水到渠成最好的描述,女人都是心里学家,但女人却不是最好的思想家。有时候我会在想,孙柔嘉之所以得到了方鸿渐是预谋了很久之后一步一步实施的,欲要男人主动必先让男人吃醋,欲让男人承认必先要制造话题,想来读围城读出了追男攻略,不免可笑自己,哈哈。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呆在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围城的精华部分在于孙柔嘉与方鸿渐的家庭生活,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家族相关琐事和柴米油盐不知惹得多少人后悔的想跳出牢笼。婚姻大抵就是这样,婚前浪漫二人世界,婚后两个家庭的彼此你来我往,表面上客套地寒暄,实际上各自怀着自己的想法。女人听女方家的唠叨回来与丈夫气受,丈夫听父母数落媳妇种种不是而后与妻子大动肝火。如闻着很想的烤红薯般,到嘴里却发现自己只喜欢闻着味儿而已。如书中所说,结婚后你才发现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早已换作另外一个。那嫁的人是不是也早已换作另外一个了呢?

小说充满讽刺和悲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面对爱情,我们曾经认真,给彼此很多承诺,但最后分开,说那是无奈,那是因为心被围了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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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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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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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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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我知道了圆明园是闻名世界的皇家园林;知道了圆明园的毁灭是祖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还知道了圆明园是世界上的博物馆、艺术馆。可是观看了《火烧圆明园》后,我又知道了圆明园是怎样被毁灭的。看了圆明园的毁灭,我真有些说不出的感情……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这是一座世上独一无二的园林,是一座人人都感叹的园林。

自视为天朝之国世界之王的大清帝国,自建政以来一个多世纪技术踏步不进,相信依靠马刀和弓箭就足以主宰统治世界,在群臣眼里西方先进的天文观测仪器不过是康熙皇帝的“玩意儿”。这种夜郎自大的自负心态直接衍生了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在乾隆年间达到农业社会的繁荣时,西方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大肆扩展殖民地,建立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美洲摆脱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法国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西方的发展与东方的停滞形成强烈的反差。以致于出使中国的英国人马嘎尔尼一针见血地指出:“清帝国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多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它胜过其邻船的地方只在于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数十年过后,马嘎尔尼的论断得到了应验。

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了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清兵很多,虽然奋起反抗,可是清军的装备落后。英法联军拥有的是枪支炮弹,可是清军只有马刀和弓箭,没过多久清军就倒在了侵略者的枪下。他们很容易的就闯进了圆明园,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后,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能带走的就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不能带走的就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从此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这座万园之园,东方的博物馆,独一无二的人间仙境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废墟。作文

我愤怒,因为一座精美绝伦的园林毁于一旦;我后悔,中国政府那么强大,为什么没有力量来反抗;我不解,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为什么要给我们带来灾难。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就要受压迫。《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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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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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闲暇之时,轻轻翻开桌上的《悲惨世界》,看雨果笔下的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感受书中那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灵魂。

初识雨果就是因为他的这本书,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翻开它了。

对于书中那个叫冉·阿让的人,我感觉太神奇了,一方面,他偷盗,他越狱,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能干的市长,他深切同情着芳汀母女,当他得知有人要替他受审时,他毅然决定抛弃市长的头面和身份,投案自首。这些,在当时都深深揪痛了我的心。

深深揪痛我的心的,还有那个小珂塞特。她是一个多么令人怜爱的小女孩儿啊!当可怜的小女孩走在去森林里提水的夜路上,路过笼在蜡烛光里的玩具店时,她偷偷看着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洋娃娃,当她一个人提着沉重的水桶走在回去的路上时,一只大手悄悄伸过来,那只手是冉·阿让的手,它在带走小女孩水桶上重量的同时,也带走了我沉重的忧悒。

我清晰地记得,我在这页书上哭过。

还有这样一个场景,令我记忆犹新。

当冉·阿让潜入教堂,偷走米里哀主教的东西时,警察来了,冉·阿让绝望的站在那里,可米里哀主教却说:“尊敬的警察先生,我想你们误会了,这位是我请来的客人,我正准备送他走呢。哦先生,您忘了把我送您的礼物一并拿走。”说着又从桌上拿了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待警察走后,米里哀主教对冉·阿让说:“先生,这些银子是让你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这句话,冉·阿让将记一辈子,而我,也将记一辈子。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一个狂傲自负之徒,他曾经常与朋友开一些粗鄙的玩笑。他曾在大庭广众之下信口议论雨果的私生活,他曾尖刻地批评过雨果的剧本《欧那尼》,他称雨果放弃法国贵族议员的身份是哗众取宠。然而在巴尔扎克临终之际,只有雨果在深夜赶到他的病榻前,紧紧握住被子下那双冰冷的手,那个倨傲的灵魂。后来,在巴尔扎克的葬礼上,雨果沉重宣读了著名的《巴尔扎克葬词》,称他是“伟大的,不知疲倦的思想家、哲学家、诗人、天才”称他“在最伟大的人中名列前茅,是天才中的佼佼者”。

雨果用大爱和大善包裹了世界,他说:“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他的太阳,穿百载,越万里,慷慨的照耀那些心中落满了霜雪的人。而《悲惨世界》也成为我的太阳,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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