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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汇编20篇

导语: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欢迎查阅,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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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弟弟走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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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秀英和邓玉乾是姐弟俩,那一年,姐姐13岁,弟弟6岁。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他要参加长征了,妈妈做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决定:带着两个孩子也长征!就这样,他们紧跟着部队的家属队开始了遥遥无期的长征。

妈妈背上铺盖卷,邓秀英和弟弟在后面跑,可是即便这样,前面的队伍走得很快,他们根本跟不上队伍,更找不见爸爸在哪里。妈妈背上是沉重的铺盖,怎么办?邓秀英决定背上弟弟邓玉乾,可是,邓秀英才13岁,身高还不到1.3米,她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姑娘。弟弟邓玉乾虽然才6岁,身高刚齐姐姐的腰,但体重已经不轻了。

妈妈就用一根麻绳把邓玉乾结结实实地捆在邓秀英身上。弟弟很重,邓秀英只好猫着腰向前走去,一开始还不觉得累,可是,走一会儿,就觉得喘不上气来,到了休息的时候,赶紧让妈妈把弟弟解下来,这时候,邓秀英才能歇口气。

草鞋很不结实,总是走一天就穿烂了,休息的时候,邓秀英发现自己的脚趾头、脚后跟都给磨破了,结成了痂。最难以忍受的是饥饿。邓秀英懂事了,知道哭也没用,可是弟弟很小,在枪声中都没有哭过,却总是饿得哇哇大哭,每次有吃的,她们母女俩总是让弟弟先吃。然而,吃的实在太少了。又一次,妈妈饿晕了,倒在了地上,邓秀英以为妈妈死了,姐弟俩趴在她身上大声哭喊,后来,有个红军叔叔看见他们了,就拿出自己仅有的一把豌豆面,邓秀英就把豌豆面喂到妈妈嘴里,过了好久,妈妈终于醒了……

邓秀英搀扶着身体虚弱的妈妈,背着走不快的弟弟,沿着大部队走过的路上留下的宣传告示连夜追赶部队,不料被土匪拦住了去路。土匪把他们带到在一片密林里,把这母子三人当做奴隶卖掉了,而且卖给了三个不同的人。从此,这母子三人身在异处,不知道亲人下落,更不知生死。

过了7年,邓玉乾从主人家逃了出来,他一个寨子一个寨子地走,一家一家地找,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母亲,也找到了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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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乐此不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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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此不疲,此:这。因酷爱干某事而不感觉厌烦。形容对某事特别爱好而沉浸其中。下面请欣赏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乐此不疲相关典故内容。

乐此不疲的意思

[释义] 乐:喜爱;爱好;疲:疲倦。乐于做某事;沉浸其中;不觉疲倦。形容对某种事物特别感兴趣。

[语出]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如此;倒也乐此不疲。”

[正音] 乐;不能读作“yuè”。

[辨形] 疲;不能写作“皮”。

[近义] 乐而忘返 专心致志 沉迷不醒

[反义] 心猿意马 心不在焉

乐此不疲的成语典故

汉光武刘秀为建立东汉政权,东征西战,历尽艰辛。刘秀登基后,为巩固政权,改善黎民百姓的生活,他非常重视发展生产,提高国力。他每天很早上朝,处理国家大事,很晚散朝回宫,还要与文武公卿们谈论治理国家的道理,商量和处理一些问题,稍有空闲,他还要伏案读书、批文。每天很晚才能休息。他的儿子刘庄,见父亲每天如此劳累,满分作文,心中很不安。刘庄便劝刘秀说:“父王争战半生,如今临朝秉政,又如此操劳,儿臣实在放心不下,儿望父王效仿黄帝、老子的养身之道,使生活更悠闲、宁静。”

刘秀听罢,说:“皇儿之心,为父要以理解。只因我乐此道,不为疲也。”这话的意思是:我自己乐于这样,也不觉得疲劳。

用乐此不疲造句

1) 再美味的菜,吃久了都会腻;再惬意的生活,过久了都会倦。但唯独“爱你”这件事,乐此不疲,始终不变!

2) 他们又最爱自创新招,四兄弟个个三头六臂,一心几用,奏乐同时又玩杂耍,我拨你的结他弦线,你按他的笛孔仍然合拍,又乐此不疲戏弄别人,总之绝无冷场,最紧要好玩!

3) 六一六一,祝福穿上花衣,祝你万事如意,生活无忧无虑,没事打打太极,模样更加神气,心情保持美丽,天天乐此不疲!

4) 今天我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去上山,走了半小时的路上了山顶我们乐此不疲,我们难以抑制自己的高兴,不约而同的大喊起来。最后,我们步履匆匆的下山了。

5) 我们在学习上劲头十足,可谓学而不厌;老师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悉心辅导,可谓诲人不倦;我们和老师都可以说是乐此不疲啊!

6) 当别的同学问题问到我时,我都会不胜其烦地说不知道,但查田君都会很乐意地教他们,乐此不疲。

7) 不错,你现在是正当年,流连于岁的瑜伽教练和酒店服务生美眉之间,乐此不疲。但总不能永远这么下去吧。

8) 她成天躲在家,她凡事嫌麻烦,她不爱出门,她常常不修边幅,她不恋爱,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她乐此不疲。

9) 人生乐此不疲为哪般?佛曰:下班。

10) 青春就像是切洋葱,我们都泪流满面,却还乐此不疲。

11) 他对这件工作倍感兴趣,虽常夜以继日,但却乐此不疲。

12) 小明很喜爱园艺,一个人在自家的后院乐此不疲地重复着掘土种花的时光。

13) 世界各国乐此不疲的寻找着全球贸易路线并且不断派遣船只探路,这次他们看到了希望。

14)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乐此不疲地玩微博。

15) 他总是没日没夜地搞研究,每天乐此不疲。

16) 有时,在他人看来这些事情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她却乐此不疲地追求这些微不足道的快乐。

17) 他每天都在马戏团表演小丑,真可谓是乐此不疲。

18) 老赵天天去公园慢跑,乐此不疲。

19) 小明总是帮助同学,乐此不疲。

20) 我在家里乐此不疲的做着家务。

21) 他乐此不疲地尝试非常规的货币政策,使美联储能够应对金融崩溃,即使美国的政客们已无力回天。

22) 这个小明,管起闲事来乐此不疲。

23) 跟facebook一样,用户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地免费为它做这项工作。

24) 有些人对麻将是乐此不疲。

25) 虽然植树很累,但同学们都为绿化我们的家园而乐此不疲。

26) 我十分爱看书,每当有书摆在我面前时,总能让我乐此不疲的乐在其中。

27) 小弟弟不是玩他的遥控飞机,就是玩他的奥特曼,真是乐此不疲。

28) 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

29) 父亲是一个坚毅冷峻的男人,似乎永远不会屈服。但是,父亲却愿意低下头让我坐上他的肩头,而又乐此不疲。

30) 我个人对生活一无所求,吃住都十分简单,上天给我的恩赐,我并没多要财产的奢求。如果此生能做多点对人类、民族、国家长治久安有益的事,我是乐此不疲的。

31)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不断地重复决绝,又重复幸福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我相信自己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治如火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乐此不疲。泰戈尔

32) 此决定对和平年代本已紧张的太平洋地区邻邦关系报道纷至沓来;穆帅自己火上浇油;记者们也乐此不疲,决心将热闹进行到底。

33) 亲情友情爱情情情相系,思念想念挂念念念不忘,官运财运鸿运运运亨通,短信真心诚心衷心祝愿你,赐福祈福祝福福福传到,重阳节欢乐喜乐快乐乐此不疲!

34) 六一六一,送你一件新衣,让你心情美丽,模样更加神气,没事打打太极,生活纸醉金迷,天天乐此不疲,心底无限欢喜,开心天下无敌!老小孩们,节日快乐。

35) 由于依靠政府救助基金才得以幸存下来,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除了欣然同意外别无选择,但是福特也同样乐此不疲。

36) 我从小便爱上了天文星相学,每每有关此类书籍摆在我面前总能让我乐此不疲地沉浸其中。

37) 重庆是中国西南的一个著名的大城市,全城群山遍布,倩影幽幽,让人乐此不疲。

38) 这位老先生,天生又是无论什么疑难,每问必知,据知而答,无答不即详且尽,并且乐此不疲。

39) 他在这权力的两极之间左右逢源又左右为难,既是游刃有余又是如履薄冰,巨大的利益诱惑使之乐此不疲,但暗藏的杀机又不得不让他盼望早日解脱。

40) 小猫对毛线团的喜爱众所周知,只要有机会得到,小猫就会乐此不疲的玩下去,总也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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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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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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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则徐智斗洋商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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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期的时候,到处都是抽鸦片的中国人。因此,清朝派林则徐去广州禁烟。林则徐到了广州才发现,外国人不但在鸦片上剥削中国人,就连在一些基本的贸易上也巧取豪夺。

那时候,在对外贸易中,清朝主要是进口一些西方国家的布匹等,而出口多是瓷器茶叶等,可是这样的贸易却让当时的清朝官员吃尽了苦头。原来在与洋商的贸易中,清朝总是吃亏:洋商在运输布匹的时候,常常在途中遇到风浪,船舱就会进水,布匹浸了海水质量就会受损。

可是他们欺负清朝官员没有办法检查,每当船舱进水的时候,这些洋商就会在到达港口前停在一些隐蔽的岛屿上把那些被海水泡过的布匹晾干,这样晾干的布匹一时之间很难检查出来,因此清朝的官员只有收下这些布匹,可是这些布匹一浸水,质量就会大大下降。

而清朝出口的瓷器、茶叶等,尽管用稻草扎,可是经过海上风浪颠簸,到国外时有很多瓷器碎了,茶叶受潮了,洋商则是百般压价。

林则徐来到广州后,查处鸦片的同时看着洋商使手段使白花花的银元流入洋人的口袋,很是心痛,却又无计可施。

有一天,林则徐在船舱上偶然捡到一粒绿豆,他看着这粒绿豆,突然心生一计。他到衙门后召集洋商,宣布道:“今后,我国进口洋布,同时进口绿豆。你们装船时,必须一行布匹,一行绿豆间隔排好,船到港口时,先验舱后起货,否则布匹一律拒收。”

紧接着,林则徐又召集当地的商人宣布:“出口瓷器时,必须在瓷器空隙处也放进绿豆,否则一律不得出口。”

就在林则徐宣布完规定不久,有一批英国商人的货船靠岸了。林则徐亲自验货。他问道:“船舱可曾进水?”英国商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说道:“靠上帝保佑,一路风平浪静,船舱没有进一滴水。”

林则徐微微一笑,下令衙役倒出绿豆,只见不少绿豆已经发芽,林则徐捡起一根绿豆芽,正色问道:“如果船舱没有进水,绿豆怎么会发芽呢?”英国商人哑口无言,只能按规定接受罚款。英国商人想:中国的瓷器运出去的时候,多有破碎,到时候以牙还牙,一定能把这笔钱捞回来的。

等中国的船舶到英国港口的时候,英国商人都涌了过来,想把在中国港口的损失捞回来。可是,这些洋商失望了,瓷器保存得十分完好,没有一件破碎的。原来林则徐让人在瓷器中塞满绿豆,而且洒上清水,这样绿豆一发芽,就可以将瓷器中的空隙全部填满。如此一来,任凭多大的风浪,瓷器也安然无恙了,而且这些发芽的绿豆也可以做为饲料出售,一举两得。英国商人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绿豆只是一种很平常的食物,可是林则徐却用它巧妙地解决了贸易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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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博浪沙的铁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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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知道,他灭了六国,六国留下来的旧贵族随时都可能起来反对他。他下令把天下十二万户豪富人家一律搬到咸阳来住,这样好管住他们;他又把天下的兵器统统收集起来,除了给政府军队使用以外,都熔化了铸成十二个二十四万斤重的巨大铜人和一批大钟(一种乐器)。他以为兵器收完了,有人想造反也造不成了。

他还常常到各地去巡视,一来祭祀名山大川,要大臣们把颂扬他的话刻在山石上,好让后代的人都知道他的功绩;二来显示自己的威武,也叫六国贵族有个怕惧。

公元前218年的春天,他又带了大队人马出去巡视。有一天,到了博浪沙(在今河南原阳县),车队正在缓缓前进的时候,突然哗喇喇一声响,飞来个大铁椎,把秦始皇座车后面的副车打得粉碎。

全部车队一下子都停了下来,武士们到处搜查,刺客已经逃走了。

秦始皇可真发火了,立刻下了一道命令,在全国进行一次大搜查,一定要把那个行刺的人捉到。足足搜查了十天,没有查到,也只好算了。

这个行刺的人名叫张良。张良的祖父、父亲都做过韩国的相国。韩国被灭的时候,张良还年轻。他变卖了家产离开了老家,到外面去结交英雄好汉,一心想替韩国报仇。

后来,他交上一个朋友,是个大力士。那个大力士使用的大铁椎,足足有一百二十斤重(相当于现在的六十斤)。两个人商量好,准备在秦始皇出外巡游的时候刺杀他。

他们探听到,秦始皇要经过博浪沙,就预先在那里树林隐蔽的地方埋伏起来。一筹秦始皇的车队经过,大力士就把铁椎砸过去。哪儿知道这一椎砸得不准,只砸了一辆副车。

张良失败以后,隐姓埋名,一直逃到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总算躲过了秦朝官吏的搜查。他在下邳住了下来,一面钻研兵法,一面等候报仇的机会。

张良是怎样开始学兵法的呢?有一个离奇的传说。

有一次,张良一个人出去散步,走到一座大桥上,看见一个老头儿,穿着一件粗布大褂,坐在桥头上。他一见张良过来,有意无意地把脚往后一缩,他的一只鞋子直掉到桥下去了。

老头儿转过头来,很不客气地对张良说:“小伙子,下去把我的鞋子捡上来。”

张良很生气,简直想动手揍他一顿。可是再一看,人家毕竟是个老头儿,就勉强忍住了气,走到桥下,捡起那只鞋子,上来递给他。

谁知道那老头儿竟连接也不接,只把脚一伸,说:“给我穿上。”

张良想,既然已经把鞋捡上来了,索性好人做到底,就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拿鞋子给他穿上。

那老头儿这才微微一笑,站起来走了。

这一下真把张良楞住了,心想这老头儿可有点怪。他盯着老头儿的背影望着,看老头儿往哪儿去。

老头儿走了里把地,又返了回来,对张良说:“小伙子不错呀,我很乐意教导教导你。过五天,天一亮,你到桥上再来见我吧。”

张良听他的口气,知道是个有来历的人,赶紧跪下答应。

第五天,张良一早起来,就赶到桥上去。谁知道一到那边,老头儿已经先到啦!他生气地对张良说:“你跟老人家约会,就该早一点来,怎么反叫我等你呢?”

张良只好认错。那老头儿说:“去吧,再过五天,早一点儿来。”说完就走了。

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见鸡叫,就跑到大桥那边。他还没走上桥,就见到那老头儿。

老头儿瞪了张良一眼说:“过五天再来吧。”

张良吸取了前两次的教训,到了第四天半夜,就赶到桥上,静静地等着天亮。

过了一会儿,只见那老头儿一步一步地迈过来了。他一见张良,露出慈祥的笑容说:“这才对了。”说罢,从袖里掏出一部书来文给张良,说:“回去好好地读,将来就大有作为了。”

张良再想问他,老头儿不再多讲,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等到天亮,张良趁着晨光,拿出书来一看,原来是部相传是周朝初年太公望编的《太公兵法》。

打那时候起,他就刻苦钻研兵法,后来成了一个有名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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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征历史典故:不朽的丰碑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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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长长的红军队伍,在云中山的冰天雪地里,顶着混沌迷蒙的飞雪前进。严寒把云中山冻成了一个大冰坨,狂风像狼似的嗥叫着,要征服这支装备很差的队伍。

将军的马,早已让给了伤号骑。将军和战士们一道踏着冰雪行军。他不时被寒风呛得咳嗽着。他要率领这支队伍向前挺进,为后续部队开辟一条通道。等待他们的将是十分恶劣的环境和十分残酷的战斗,可能三天两头吃不上饭,可能要睡雪窝,可能一天要走一百几十里路,可能……哦,可能太多了,这支队伍的素质怎么样呢?能不能经受住严峻的考验?

将军思索着……

前面的队伍忽然放慢了行军的速度,有许多人围在一起,不知干什么。

将军边走边喊: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

将军的警卫员回来告诉他:“……前面……冻死了一个人……”

将军愣了愣,什么话也没说,朝那边走去。风雪太大了。他步履有些踉跄,眼睛有点迷离。

一个冻僵的老战士,倚靠一棵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一动也不动,好似一尊塑像。他浑身都落满了雪,可以看出镇定、自然的神情,却一时无法辨认面目,半截带卷的旱烟还夹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间,烟火已被风雪打熄。他微微向前伸出手来,好像要向战友借火……“怎么?他的衣服这么单薄、破旧?像树叶,像箔片一样薄薄地贴在身上……他的御寒衣物呢?为什么没有发下来?

将军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嘴角边的肌肉明显地抽动了一下,蓦然转过头向身边的人吼道:“叫军需处长来,老子要……”一阵风雪吞没了他的话。他红着眼睛,像一头发怒的豹子,样子十分可怕。

没有人回答他,也没有人走开……

“听见没有?警卫员!快叫军需处长跑步上来!”将军两腮的肌肉大幅度地抖动着,不知是由于冷,还是由于愤怒。

终于,有什么人对将军小声地说了一声:“这就是军需处长……”

将军就要发火的手势突然停住了。他怔怔地伫立了足有一分钟。雪花无声地落在他的脸上,溶化成闪烁的泪珠……他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缓缓地举起了右手,举至齐眉处,向那位与云中山化为一体的牺牲者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雪更大了,风更狂了。大雪很快覆盖了军需处长的身体,他变成了一座晶莹的碑……

将军什么话也没说,大步地钻进了弥天的风雪之中,他听见无数沉重而又坚定的脚步声在说:“如果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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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枕边风不敌张良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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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历史上最震撼人心、也最令人伤痛的一幕,莫过于“人彘”事件。那位曾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柔腰袅娜兮的戚夫人被摧残成了怪物,任谁见了都会难过!但是分析悲剧的成因,似乎不能埋怨其中任何一方。自高祖发出“如意类我”的兴叹,这个悲剧的种子便已悄然种下,悄然生根成长。

十六岁,女人如花的季节,十六岁的戚夫人出落得比花儿还美。这一年,刘邦大军路过定陶,见之“爱幸”,从此常伴左右;这一年,对于吕雉来说,戏虽没有完,新的演员却已代替了自己。有史为证,楚汉和约之后,“吕后年长,常留守,希见上,益疏。”失宠的诸般苦涩,向谁诉?

天依然湛蓝,路依然宽阔,随着刘如意呱呱坠地,吕雉的世界里似乎再没了路,天地间挥之不去的雾霾,团团笼罩了她。“孝惠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类我。戚姬幸,常从上之关东,日夜啼泣,欲立其子代太子。”(《史记》)太子刘盈有些女儿气,刘邦萌生废立的想法倒也正常,然而戚夫人靠“啼哭”求上位,就显得不怎么明智了,尽管我们不能责备她,毕竟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中理所当然。

一个是见不到皇帝的面,一个是跟皇帝形影不离,所谓近水楼台,胜负几乎没有悬念。但是,得志后常失意,顺境中有逆流,才是人生的写照!吕雉明白其中道理,不冲动、不放弃,想办法,使用了“张良计”。按说,处于甘甜中的戚夫人该用“过墙梯”应对,可是她除了啼哭,吹枕边风,没有任何作为,这也注定了她的戏份必将秋风瑟瑟。

皇帝家事,张良本不想参与,“今天下安定,(皇帝)以爱欲易太子,骨肉之间,虽臣等百余人何益?”他的使命已然完成,已然垂入丹青,弃官云游只是迟早的事儿,所以玩了太极。可是吕后不接招,“乃使建成侯吕泽劫留侯”,直接劫持,不帮这个忙,你张大人休想脱身。张良无奈只好献计:“口舌之争没用,得玩心理战。皇帝陛下最想要却又得不到的是什么?是隐居在商山的四位贤人呀,把他们请来辅佐太子,让陛下看见,这事儿准成。”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刘邦这话可不是谦虚,张良的计谋在当时无人可比。之后发生的事情一如其所料,刘邦看见四位白胡子老头(商山四皓)天天毕恭毕敬地跟在太子身后,十分好奇,问明缘由,才知自己妄谈废立是多么任性。他指着四位老者的背影对戚夫人说:亲爱的,现在没辙了,太子羽翼已成,动不了啦。然后高歌一曲:“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真不知他是咋想的,戚夫人在一旁嘘唏流涕,他也不安慰一番,直接离开。

前195年,刘邦病逝,太子继位,是为汉惠帝,吕雉升为太后,开始掌权,数年来的恐惧、苦涩和压抑,使她的报复心如暴风雨一般来得异常猛烈,毫不留情地囚禁戚夫人,并让她干着低贱的舂米活儿。

戚夫人在煎熬中艰难度日,边干活边唱歌抒发怨恨:“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丈夫死了,指望儿子,这是当时女人之常情。但是吕后听了却很不舒服,怎么着,怨我虐待你呀?想想当初,你是怎么折磨我的,我容易吗我?戚夫人的歌声彻底激怒了吕雉,她命人断其手足,挖掉双眼,烧灼双耳,喝下哑药,住在厕所中,起名曰“人彘”,也就是长得像人的猪,确乎惨不忍睹!

吕后固然狠毒,谁能说不是因为积怨太深呢?戚夫人固然可悯,谁能说不是因为恃宠而骄使然呢?她的路原本并非只有觊觎后位这个华山一条道,也并非只有枕边风才能达到目的,她有许多“过墙梯”的。“没路了,左右看看,其实路有千万条”。这是微博里的一句鸡汤,鸡汤有时候也并非一无是处,戚夫人如果喝了,也许不会惨死。

譬如争取刘邦的老哥们,众人拾柴火焰高嘛,此类例子,史书里常见,也有成功的,如果她读书的话,不会不知道,那么,刘邦提出废太子,“大臣多谏争”的局面应该不会出现,至少不会太激烈;当朝野喧嚣着反对的声音时,她若能退一步,反过来劝谏刘邦别犯浑,打消吕后的恐惧,求自保大概不成问题;另外,她还可以学学薄夫人,收敛锋芒,设法取悦吕后,或者主动要求去赵国陪儿子,换个环境,也能躲开。办法很多,单靠枕边风,用处不会太大。皇帝的粗腿抱一时可以,别期望抱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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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司马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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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一个叫司马光的孩子,很聪明。他长着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扑闪着智慧的光芒。

一个阳光和煦的早晨,司马光和小伙伴们一起到公园里玩耍。那时,冬天悄然无声地走了,春天迈开步伐轻盈地走来……一走进公园,只见那小草探出了细小的脑袋,花儿们争奇斗艳,红的似火,白的像雪,粉的如霞……在花丛的背后还有一座高大的假山,底下安放着一口大水缸,而水缸旁边还散落着一些石头,显得很有景致。

司马光的伙伴小东建议道:“我们玩捉迷藏吧,你们一起来找我?”大家都同意了。开始了,只见小东四下张望后,便大步流星地奔向假山。等到小东爬上了假山藏好身,司马光和伙伴们就开始分头寻找。司马光想:小东从来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总之他的捉迷藏可谓是强中之强。我得想个“诱敌之计”,才能引虎出山啊!于是,司马光便虚张声势地说:“小东你出来吧!我早已看见你了。”不料,一向胆小如鼠的小东听到司马光的声音,心里一惊,“啪”的一声掉进了大水缸里。“救命啊!救命啊!”小东在大水缸里拼命地挣扎,可还是无济于事。司马光听到声音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了过去。大家一看这场面,吓呆了,有的坐在地板上哭泣,有的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只有司马光面不改色,心想:如果回家找大人营救,肯定来不及。突然一块平凡的大石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想:我可以砸缸呀!于是他拿起大石头投向缸,“啪”的一声缸碎了,水流了出来,小东也得救了。

瞧,司马光多么聪明机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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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李太白跳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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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夫子庙前,有一座文德桥。据说,每逢冬月十五月亮当头的时候,站在桥头朝水上看,倒映在水里的月影子刚好分成两半:桥这边半个,桥那边半个。

圆圆的月亮影子,为什么会分成两半呢?这里有段故事。

传说唐朝大诗人李太白,有一次到金陵(即今南京)来,在文德桥旁边的一座酒楼上歇脚。

这天碰巧是冬月十五,到了晚上,他就独自坐在酒楼上赏月,一边喝酒,一边吟诗作赋。李太白生平最喜爱月亮,说月亮又干净又好看。这天晚上,他抬头看见天上的月亮洁白滚圆,心里非常高兴,就多喝了几杯。

到了半夜,李太白趁着酒兴,下楼走到文德桥上。他刚走上桥,一低头,忽然看见月亮掉在水里了,河水一动,洁白的月影上就添了几条黑纹。

李太白这时喝得醉醺醺的,只当是月亮给河水弄脏了。他靴子也顾不得脱,张开双手就跳下桥去捞月亮。

谁知这一跳,月亮没捞着,却把水里的月亮震破了,顿时分成了两半儿。——故事就这样传下来了。后来人们在文德桥旁边修了个“得月台”,据说那里就是当年大诗人李太白赏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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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厉兵秣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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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释义】厉:同“砺”,磨;兵:兵器;秣:喂养。磨好兵器,喂饱战马,指准备战斗。形容紧张的战备,也泛指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郑国曾对晋文公无礼,并且在与晋国结盟的情况下又与楚国结盟,所以,晋文公重耳与秦穆公任好联合攻打郑国。后来秦穆公被郑国的烛之武说服,不再攻打郑国,而是与郑国结盟,并留下将领杞子等三人驻守郑国。

两年后,杞子派人向秦穆公报告,说:“如今真是天赐良机啊!郑国都城北门的钥匙现在由我们掌管,如果你现在派兵来袭,一定可以一举攻下郑国的都城。”秦穆公收到消息后,征求老臣蹇叔的意见,蹇叔极力反对,他劝秦穆公千万不要做这种背信弃义的事,而且如果秦军出兵,必会遭到晋国军队的截击,有可能会全军覆没。但秦穆公认为机不可失,根本听不进去蹇叔的劝阻,立即派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名将帅领兵出征,讨伐郑国,蹇叔的儿子也在远征的队伍之中。送别时,蹇叔抱住儿子失声痛哭,说:“你们此去凶多吉少,晋军一定会在崤这个地方截击你们,看来我得准备去崤替你收尸了。”

长途跋涉之后,秦军到了离郑国不远的滑国,正巧郑国的商人弦高途经滑国,得知秦军准备偷袭自己的国家后,他假称自己是郑穆公的派来接待秦军的使者。他对秦军说:“我们国君知道你们要来,特地要我送一批牲口来犒劳你们。”另一边,弦高暗中派人把秦军进犯的消息火速报告了郑穆公。

郑穆公接到密报,马上派人去杞子等人的住地察看,见他们已经打包好了行李,磨好了兵器,喂饱了战马,准备做秦军的内应,便派皇武子跟杞子说:“很抱歉,没有能够好好地款待你们,现在贵国的军队来了,你们可以回去自己的国家了。”杞子等人见事已败露,便匆匆逃走了。

孟明视得到消息,知道已经无法偷袭了,怏怏地说:“如今内应已经没有了,讨伐郑国也没有什么希望了,我看还是回去吧。”于是,下令班师回国。途中经过崤地时,果然遭到了晋军的伏击,秦军全军覆没。秦穆公得知讨伐郑国无果,而且还被晋国全歼,十分后悔当初没有听骞叔的劝告。

【成长心语】

孔子曾经说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人要想做成一番事业,成就一番理想,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做任何事情如果没有完善、充足的准备必将归于失败。“每一次差错皆因准备不足,每一项成功皆因准备充分”,这句话就是对准备的最好注解。无论在什么领域,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对准备,当你自觉时,它成全你;当你不自觉时,它毁掉你。也许你正准备扬帆启程,锋芒初露;也许你经历重重,继往开来;也许你对未来充满期待,又恐力所不及。一切都不应该拒绝,但要问自己一句:“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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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胡亥和扶苏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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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亥的即位完全是赵高为了自己专权而一手策划的,在秦始皇的众公子中,胡亥论才干绝对不够即位的资格。他的长兄扶苏是最优秀的,秦始皇也将他作为继承人来培养,虽然秦始皇并不是很喜欢他。为了增长他的治国经验,派他到北面的边境上和蒙恬一块戍守。

而胡亥在秦始皇的儿子中是出名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帝王儿子的风度。有一次,秦始皇设宴招待群臣,胡亥也遵命赴宴,但他不愿和大臣们循规蹈矩地在父亲面前喝酒,早早吃饱了便借故退席了。在殿门外整齐地排列着群臣的鞋子,按照当时秦的规定,大臣进入宫殿时必须将鞋子脱下放在殿门外。参加酒宴的群臣的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这却成了胡亥胡闹的道具。他借着酒劲,边走边随意地将群臣的鞋子踢得横七竖八。后来胡亥做皇帝治理天下,结果就像他原来踢鞋一样把国家"踢"得乱七八糟,最后乱得连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了。

胡亥的公子哥的形象加上赵高的教唆,使他在邪路上渐渐地越走越远。赵高本是宫中的一个太监,但他也有一些才干,如精通刑法,不但身高力气大,字也写得很好,深得秦始皇的宠信,为了巴结胡亥,赵高经常教胡亥书法和如何断案,加上赵高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胡亥牢牢地控制住,一切听他指挥,这是以后赵高鼓动胡亥篡位的基础。

秦始皇最后一次出巡时,胡亥也随行,当时他二十来岁,仍是个公子哥。秦始皇病死后,受到赵高的蛊惑,和赵高、李斯一起改了秦始皇立长子扶苏继承帝位的遗诏,自己登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帝位,结果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赵高的阴谋之所以得逞,李斯的作用不容忽视。赵高深知李斯的地位对他立胡亥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设法说服了李斯。赵高对李斯说了他的打算,李斯却一口回绝。赵高不慌不忙地说:"李丞相,您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朝中,您的威望、您的计谋能和蒙恬相比吗?况且,扶苏对您的信任也没有对蒙恬的深,假如扶苏即位,那丞相的职位肯定就是蒙恬的了,哪还会有您的地方。丢掉丞相倒是小事,身首异处也不是没有可能。您还是好好想想吧,命运就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李斯权衡利弊,终于和赵高走上了同一条不归之路。

胡亥登上帝位之前就害死了自己的哥哥扶苏。胡亥和赵高、李斯一起伪造了诏书送到在北面边境戍守的扶苏和蒙恬处,假诏书斥责扶苏和蒙恬戍边十几年,不但没立战功,相反还屡次上书肆意非议朝政。扶苏更是对不能回京城做太子而耿耿于怀,怨恨不已,所以对扶苏赐剑自刎。

扶苏听了诏书流着泪想要自刎,蒙恬毕竟比他有些经验,劝他向皇上申诉,如果属实再自刎也不晚,但扶苏却说:"父皇让我死,还有什么可申诉的呢?"说完含泪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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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先天下之忧而忧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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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学习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话,意思就是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为天底下的人民幸福出汗、流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先天下之忧而忧,欢迎阅读!

宋仁宗曾经派范仲淹去西北抗击西夏。范仲淹确实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不但是一个军事家,也是着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范仲淹是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父亲,跟着改嫁的母亲背井离乡,生活十分贫困。他从小很有志气,爱好读书。十多岁的时候,他借住在一所寺庙的僧房里,昼夜苦读。每天,他只烧一锅粥,等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一天两餐,早晚各吃两块。菜呢,也只是几根咸菜。后来,人们称他这种生活为“断齑(jī,指咸菜)划粥”,成为历史上刻苦好学的佳话。

经过艰苦的学习,范仲淹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同时养成了严肃认真和刻苦节俭的作风。

范仲淹青年时就考中了进士,开始做官。早年的贫困生活使他了解并同情民间的疾苦。他决心为国家和百姓做一番事业。

宋夏战争初期,宋军不断失利。公元1040年,范仲淹和韩琦同时被派到陕西,前去抗击西夏。

范仲淹到了延州,发现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当时,宋朝政府把边兵分给各级官员带领,官职越高的带兵越多,官职越小的带兵越少。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但宋仁宗却下了一道命令,说敌人来进犯时,不管来的敌人多少,一概由官小的带领自己的少量人马先去作战。这样做哪有不败的道理。范仲淹却不管皇帝的命令,立即改变做法。他把延州的一万八千军队,分给六个将领带领,每将三千人,负责训练。有了敌情,该多派就多派,该少派就少派。同时,他又下令修筑一些城堡。经过一番整顿,延州的防守力量顿时改观了。

西夏军队看到范仲淹防守严密,就互相警戒说:“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从此,他们再不敢轻易侵犯延州了。

范仲淹镇守陕西几年,除延州外,还驻过庆州(今甘肃庆阳)、州(今陕西彬县)等地,很受当地羌人部落的尊敬。羌人因为范仲淹做过龙图阁直学士,都称他做“龙图老子”。

公元1043年,范仲淹由陕西调回京城,担任副宰相。

那时候,北宋政治非常****,封建官僚的特权大得惊人。做官全凭关系,升官更靠资历。只要一个人当了大官,家属亲戚都可以做官。结果大小衙门里塞满了多余的官员,好多官员又尽干坏事。

范仲淹早就看不惯这种状况。他担任副宰相后,决心改革,就大胆地向宋仁宗提出十项改革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一、明确规定官吏提拔或者降职的办法;二、严格阻止凭借特权、关系等取得官职;三、改革科举制度;四、慎重选择官员;五、重视生产;六、加强武备;七、减轻劳役等。

宋仁宗正信任范仲淹,对范仲淹提出的方案全部接受了。因为范仲淹是在宋朝庆历年间提出这个方案并进行改革的,所以历史上称为“庆历新政”。

为了推行新政,范仲淹首先整顿官吏制度。他派一些官员担任监司(监察官),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根据他们的报告,把各地的坏官从登记簿上除名,加以撤换。

有一次,和范仲淹一起推行新政的大臣富弼(bì),看到范仲淹在登记簿上勾掉坏官的名字,心里不忍,就上前劝阻说:“一笔勾掉一个名字很容易,可是,被勾掉的一家人都得哭了。”

范仲淹毫不动摇,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北宋的政区名称)的百姓哭好啊!”

富弼听了,觉得范仲淹既有胆量,又有见识,心里非常钦佩。

新政在推行中,触犯了一些封建贵族的利益。许多保守的官僚纷纷起来反对,诽谤范仲淹和推行新政的人,说他们结成朋党,滥用职x。

宋仁宗动摇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范仲淹就被降职,调到外地做官去了,新政也跟着失败了。

范仲淹虽然遭受打击,但他忧国忧民的信念却丝毫不变。不久,他到邓州(今河南邓州)去做地方官。这时,他的朋友滕子京也被降职,在岳州做地方官。滕子京在岳州重新修建岳阳楼,请范仲淹写一篇纪念文章。范仲淹答应滕子京的要求,写下了着名的《岳阳楼记》。文中反映范仲淹伟大抱负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语,已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公元1052年,范仲淹又被调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去当地方官。他在上任的路上生病死了。

范仲淹生前,生活非常节俭,但待人却很亲热厚道,乐于助人。他喜欢将自己的钱财赠送给别人,还设法救济同族的人。所以,他死后,人们都很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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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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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这次大起义历时十年,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腐朽统治。没有多久,唐朝就灭亡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一首歌咏菊花的诗。黄巢年轻时,到京城长安应考,没有考上。他在长安看到了朝廷的x败,愤慨地写下了这首诗,表示了自己立志推翻唐王朝统治的决心。

唐朝晚年,特别是唐宣宗以后的懿宗、僖宗,一味的只知道寻欢作乐。朝廷政治黑暗,民间赋税繁重。贵族、官僚霸占了大量土地,老百姓却没有地种,只得到处流亡。有些地方发生了灾荒,农民靠吃草根树叶过活,官吏却照旧向他们催逼赋税。广大农民已经没法活下去了。唐懿宗即位的那年,浙东地区就爆发了裘甫领导的农民起义。公元868年,又发生了庞勋领导的桂林守军的起义。

鲍元875年,濮州(在今山东鄄城北)人王仙芝领导几千人在长垣(在今河南新练)起义,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很快攻占了曹州(今山东曹县)和濮州。附近农民纷纷参加,起义队伍一下子发展到几万人。

黄巢是冤句(在今山东曹县西北)人。他的家乡正是王仙芝起义军占领的地区。黄巢精通武艺,读过经书,贩过私盐,结交了不少江湖好汉。他本来就想推翻唐朝,这时看到王仙芝起义,就也组织几千人,起兵响应,并加入了王仙芝的起义队伍。

王仙芝、黄巢在山东、河南一带,到处攻打州县,声势越来越大。朝廷派兵去镇压,可是老是吃败仗。于是有些官员提议,把王仙芝招降过去。

王仙芝官迷心窍,准备接受招安。这事给黄巢知道了。他去找王仙芝,愤怒地说:“当初我们立下大誓,一定要把天下那些害国害民的坏人扫清。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功,你却想去做官,你怎么对得起这些弟兄!”

黄巢越讲越气愤,忍不住拔出拳头,朝王仙芝脸上狠狠打了一拳。黄巢不愿再跟从王仙芝,他带领一支军队,开始单独作战。

两人一分兵,王仙芝的力量大大削弱。他一心想当官,多次派人向唐朝官员求降。唐朝官员见他已没有多大能耐,便不再理会他。不久,王仙芝兵败被杀,他留下的队伍也赶去投奔黄巢了。

两支起义军重新会合后,大家推黄巢为黄王,号“冲天大将军”。黄巢开始设置官职,管理起义军内部的事务。从此,起义军才算有了初步的组织。

黄巢带领起义军,准备去攻打洛阳。唐僖宗急忙调兵遣将,增援洛阳。黄巢见唐军兵力强大,就渡过淮河,向唐军力量空虚的南方挺进。他们转战了大半个中国,一直打到了福州、广州。

黄巢到了广州,没想到那里发生瘟疫。起义军将领劝黄巢离开南方,举行北伐。于是,黄巢休整了一下队伍,又带兵北上。

这时,起义军已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他们一路上势如破竹,把各地的官军打得一败涂地,很快渡过了长江,随后又渡过了淮河。

鲍元880年十二月,黄巢打到了洛阳,洛阳官员马上开城投降了。黄巢进城以后,由于起义军纪律严明,洛阳城里商店照常营业,街上完全跟平常一样。

黄巢又下令向潼关进军。他的前锋部队很快到达了关外。起义军都打着白旗,那些白旗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尽头,简直像一片白色的海洋。一会儿,黄巢来了,起义军高声大喊,好像晴天霹雳。驻守关外的唐军看到这声势,吓得各自逃命去了。

潼关左面有个山谷,谷中有条小路直通关后。起义军通过这条小路,绕到关后,前后夹攻,一下子攻破了潼关。

潼关一破,整个长安乱成一团。唐僖宗骑了一匹快马,由几百个士兵保卫着,慌慌张张地逃往成都去了。

当天下午,黄巢带领起义军,开进长安。长安百姓兴高采烈地欢迎起义军进城,街道两旁站满了欢迎的人群。

黄巢部下的大将尚让,对欢迎的人说:“黄王起兵,都是为了百姓。我们决不像唐朝皇帝那样,不把你们当人看待。大家安居乐业,放心好了。”人们听了,都很感动。起义军对罪大恶极的官僚,捉到就杀,但看到路旁的穷人,却常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们。

就在这年年底,黄巢在长安当了皇帝,国号叫大齐。长安成了起义军的天下,黄巢也终于实现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是黄金甲”的愿望。

新政权建立了,但黄巢控制的地方却非常小,只有长安及其附近的几小块地方。原来黄巢一直流动作战,打下的地方,都没有派兵把守。他一走,这些地方又全给敌人占领去了。

唐僖宗逃到成都以后,就纠集军队,把长安包围起来。几十万起义军挤在这一小块地方,日子一长,粮食都吃光了。就在起义军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刻,黄巢手下的一个大将朱温投降了唐朝。

这时,唐僖宗又调来了沙陀族的酋长李克用的骑兵。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和唐军一道作战,击败了起义军。

黄巢见形势不利,撤出了长安。一路上,他作战又老是失利,最后退到泰山狼虎谷,兵败自杀了。

[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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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丹参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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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是一味常用中药,别名红根、紫丹参、血参根等,这是因其药用的根部呈紫红色之故。此外,民间还有将其称作“丹心”的,这与流传的一个感人故事有关。

相传很久以前,东海岸边的一个渔村里住着一个叫“阿明”的青年。阿明从小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因自幼在风浪中长大,练就了一身好水性,人称“小蛟龙”。有一年,阿明的母亲患了妇科病,经常崩漏下血,请了很多大夫,都未治愈,阿明甚是一筹莫展。正当此时,有人说东海中有个无名岛,岛上生长着一种花开紫蓝色、根呈红色的药草,以这种药草的根煎汤内服,就能治愈其母亲的病。阿明听后,喜出望外,便决定去无名岛采药。村里的人听说后,都为阿明捏着一把汗,因为去无名岛的海路不但暗礁林立,而且水流湍急,欲上岛者十有九死,犹过“鬼门关”。但病不宜迟,阿明救母心切,毅然决定出海上岛采药。

第二天,阿明就驾船出海了。他凭着高超的水性,绕过了一个个暗礁,冲过了一个个激流险滩,终于闯过“鬼门关”、顺利登上了无名岛。上岸后,他四处寻找那种开着紫蓝色花、根是红色的药草。每找到一棵,便赶快挖出其根,不一会儿就挖了一大捆。返回渔村后,阿明每日按时侍奉母亲服药,母亲的病很快就痊愈了。

村里人对阿明冒死采药为母治病的事,非常敬佩。都说这种药草凝结了阿明的一片丹心,便给这种根红的药草取名“丹心”。后来在流传过程中,取其谐音就变成“丹参”了。沈正蓉/辑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常章富点评:上述故事读后着实感人。故事中所说的“丹参”,始载于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医认为,其味苦性微寒,具有活血通经、祛淤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等作用,适用于血淤、血热、血淤兼热或血热兼淤所致的各种病证,尤为妇科、内科及外伤科证属血淤兼热者所常用。按故事所说,阿明的母亲所患的崩漏病证,大概也是血淤兼热所致,故服用本品收效。当今,该药又被制成注射剂、滴丸等,用于心脑血管等病的治疗,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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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开卷有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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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卷有益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开卷有益: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

【出处】(晋代)陶潜《与子俨等疏》。

【释义】开卷:打开书本,指读书;益:好处,收获。打开书本阅读,总有益处。勉励人们勤奋好学,多读书。

【历史典故】

宋太祖赵匡胤和宋太宗赵光义都是武将出身,他们深知“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所以极为重视读书。他们以身作则,经常翻阅各种书籍,尤其喜欢读史书,从中了解历朝历代的兴衰更替。

宋朝初年,宋太宗赵光义命文臣李防等人编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分类百科全书——《太平总类》。这部书收集摘录了一千六百多种古籍的重要内容,分类归成五十五门,全书共一千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参考书。

对于这样一部巨著,宋太宗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看两三卷,一年内全部看完,遂更名为《太平御览》。当宋太宗下定决心花精力翻阅这部巨著时,曾有人觉得皇帝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国家大事,还要去读这样一部大书,太辛苦了,就劝告他少看些,也不一定每天都得看,以免过度劳累。可是,宋太宗却回答说:“我很喜欢读书,从书中常常能得到乐趣,多看些书,总会有益处,况且我并不觉得劳累。”于是,他仍然坚持每天阅读三卷,有时因国事忙耽搁了,他也要抽空补上,并常对左右的人说:“只要打开书本,总会有好处的。”

宋太宗由于每天阅读三卷《太平御览》,学识十分渊博,处理国家大事也得心应手。当时的大臣们见皇帝如此勤奋读书,也纷纷效仿,所以当时读书的风气很盛。

【成长心语】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读书,可以洞晓世事沧桑;读书,可以广济天下民众;读书,可以深入科技殿堂。古人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修辞与逻辑使人善辩。”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书,总能给人以帮助,或者是知识,或者是能力,或者是生存的哲学……把看电视、吃零食的时间留出来一点,去书店买一本让自己心动的书,在一个陽光明媚的下午,细细体味书中的情感,这必将使你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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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披着袈裟当红军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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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省,天宝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不仅当过喇嘛,当过红军,当过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的党委书记,而且他的汉名还是毛主席亲自取的。

1917年2月,天宝出生在四川省马尔康县党坝乡,原名叫桑吉悦希,这个乡是藏族聚居区,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男孩都要送进寺院当喇嘛,藏语叫“扎巴”。桑吉悦希有三兄弟,他是老大,很小的时候就进寺院当了喇嘛。

党坝乡位于阿坝地区东南部,交通十分不便,平时很少有外地人来。桑吉悦希所在的寺院很小,只有22个喇嘛,没有活佛,桑吉等小喇嘛跟着老喇嘛学藏文、经文。

如果不是红军的到来,桑吉也许就会当一辈子喇嘛。天赐良机,1935年,红四方面军撤出川陕苏区,转移到阿坝地区一带,等待同中央红军会师。

“方头圆脑”,“灭族灭教”,“共产共妻”……国民党散布的谣言,在藏民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他们对红军误会重重,纷纷逃到山上藏了起来。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桑吉胆子大,加上又是喇嘛,就想留下来看护寺院。老喇嘛心里没有底,还是让桑吉随大家躲上山去。

藏民们在树林的掩护下,偷偷观察着红军,看他们到底有没有三头六臂。有比较才有鉴别,他们发现这支队伍和国民党兵截然不同:不进寺院,不住民房,对藏民态度友好,尽管言语不通,也笑嘻嘻打着手势想同藏民交流,还把土司头人的东西分给穷人。

胆子大些的年轻人,蹑手蹑脚摸下山,慢慢试着接触红军。他们惊奇地发现,同国民党宣传的恰恰相反,红军是穷人的队伍,打土豪,分田地,处处为穷人着想。渐渐,红军受到了藏民的欢迎,有的送茶水,有的送鸡蛋,有的强烈要求参加红军。

看到朋友参加了红军,穿上军装很神气。18岁的桑吉也心动了。他们能当红军,我为什么不能当红军呢?他来不及同父母商量,急迫地报了名。

在参军的藏族青年中,桑吉懂藏文,算是知识分子,因此被任命为副队长,专门为红军筹集粮食。刚参加红军不久,他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批藏族党员。

1935年8月,桑吉随左路军长征,这是红四方面军第一次过草地。不久,他调到藏民独立师政治部任青年部部长。

丹居藏民独立师是红军于1935年冬天建立起来的,原为当地头人的武装。红四方面军总部和川陕省委决定继续保留和发展这支队伍,从红军中派了很多骨干充实进去,扩建成一个独立师。

独立师的同志多为藏族,身材彪悍,尤擅骑射,大多有百步穿杨之功。他们的任务是担负全军的警戒,警戒线东西长一百多公里,南北宽四五十公里。作为青年部长,桑吉忙得脚不沾地,要在这广阔的地区来回跑,师长、政委经常带着他下基层。

红军第三次过草地前,红四方面军总部要求每个战士准备15斤粮食。草地不产粮食,人也少,几万大军来回过,粮食吃得差不多了。桑吉带着队员到处筹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他耐心细致的宣传,一些寺院把积存多年的青稞和茶叶都捐了出来。

长征结束后,中央党校成立了一个少数民族班,桑吉悦希被任命为班长。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经常到党校来讲课,基本保证每周有一位中央首长来作报告。

有一次,毛主席到党校讲课,学员被主席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讲课吸引住了。刚一下课,学员自动列队欢送。看到少数民族学员围拢过来,毛主席把烟点上,抽了一口,然后亲切地说:“今天我讲的话,你们听懂没有?听懂多少?”学员们拼命点着头,表示听懂了。

毛主席走到桑吉面前停了下来,校领导介绍说他是班长,毛主席幽默地说:“了不得嘛,当了领导,还带‘长’哟!”桑吉有些不好意思,紧张得满脸绯红。见此情况毛主席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别紧张嘛,你叫什么名字?”得到回答后,毛主席又问:“桑吉悦希是什么意思?听说藏族的名字很有讲究。”桑吉有点害羞,挠着后脑勺说:“桑吉”的意思是佛祖,“悦希”是宝贝的意思,是父母求活佛给取的。

毛主席一听,乐了:“了不得,了不得!又是佛祖,又是宝贝的!”然后对着大家说道:“你们大家都是党和红军的宝贵财富,是上苍,也是你们的佛祖赐给我们红军队伍的宝贝。”

毛主席的兴致很高,想了想,又对桑吉说:“长征时我到过你的家乡,那里的藏族同胞对长征的胜利是有贡献的。汉族有句古话,叫物华天宝,和你那个‘桑吉’差不多。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天宝吧!”

“好!”毛主席的话音刚落,在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学员一起鼓掌,连声叫好。

“天宝”这个名字在中央党校和延安传开了,从此,这个幸运吉祥的名字就伴随了天宝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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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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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历史的故事,其运用是为更好传达思想情感的,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

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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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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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隆晒书:讲述西晋时期,大司马桓温手下的参军郝隆饱学多才,没有得到重用。他辞去参军的职务回故乡隐居,家贫的郝隆解开衣扣袒胸露腹晒太阳,人们问他何故?他傲然地回答道自己在晒书。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郝隆晒书

典出《世说新语·排调》。

郝隆是晋朝时期汲郡(今河南新乡、汲县一带)人。他家境贫寒,但却好学不倦,以善于应对而小有名气。

按照晋朝时期的习俗,每逢七月七日,每家每户都要曝晒衣物,驱除衣物内的潮气和蛀虫,以便冬天可以使用。郝隆见邻居有钱人家晒出了许多绫罗绸缎,突然产生了与他比一比的念头。

于是,郝隆从家中搬出竹榻放在庭中,在正午烈日当头的时候仰卧在榻上,解开自己的上衣,袒胸露腹,在烈日之下曝晒。

那位有钱的邻居见郝隆这般光景,不禁大为奇怪,便上前问他为何要如此。郝隆傲然回答:

“你晒你家中的衣帛,我晒我肚子里的书本!”

后来,“郝隆晒书”这一典故,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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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檀道济唱筹量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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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帝刘裕在南方建立了宋朝后,过了十九年(公元439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拓跋是姓,焘音dào)灭了十六国中最后一个小国北凉,统一了北方。从东晋灭亡后的一百七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历史上出现了南北两个政权对峙的局面。南朝先后换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北朝的北魏,后来分裂为东魏、西魏;东魏、西魏又分别被北齐、北周代替。历史上把这段时期合起来称为南北朝。

宋武帝做了两年皇帝,到第三年,就病死了。武帝的儿子宋文帝即位以后,北魏大举渡过黄河,进攻宋朝,在黄河以南占领了大片土地。宋文帝派檀道济率领大军抵抗。

有一次,北魏兵进攻济南,檀道济亲自率领将士到济水边,在二十多天里,跟魏军打了三十多仗。宋军节节胜利,一直追到历城(在今山东省)。

这时候,檀道济骄傲起来,防备也有点松懈了。魏军瞅个机会,用两支轻骑兵向檀道济的宋军前后两翼发起突然袭击,把宋军的辎重粮草,放了把火烧了。

檀道济的将士虽然英勇善战,但是断了军粮,就没法维持下去,准备从历城退兵。

宋军中有个兵士逃到魏营投降,把宋军缺粮的情况告诉了北魏的将领。北魏就派出大军追赶檀道济,想把宋军围困起来。

宋军将士看到大批魏军围上来,都有点害怕,有的兵士偷偷逃跑了。檀道济却不慌不忙地命令将士就地扎营休息。

当天晚上,宋军军营里灯火通明,檀道济亲自带领一批管粮的兵士在一个营寨里查点粮食。一些兵士手里拿着竹筹唱着计数,另一些兵士用斗子在量米。

有人偷偷地向营里望了一下,只见一只只米袋里面都是雪白的大米。

这个消息马上被魏兵的探子听到了,赶快去告诉魏将。说檀道济营里军粮还绰绰有余,要想跟檀道济决战,准是又打败仗。

魏将得到情报,以为前面来告密的宋兵是假投降,来诱骗他们上当的,就把投降的宋兵杀了。

其实,魏将中了檀道济的计。檀道济在营里量的并不是白米,而是一斗斗的沙土,只是在沙土上覆盖着少量白米罢了。

到了天色发白,檀道济命令将士戴盔披甲,自己穿着便服,乘着一辆马车,大模大样地沿着大路向南转移。

魏将被檀道济打败过多次,本来对宋军有点害怕,再看到宋军从容不迫地撤退,吃不准他们在哪儿埋伏了多少人马,不敢追赶。

檀道济靠他的镇静和智谋,保全了宋军,使宋军安全地回师。以后,北魏也没敢轻易进攻宋朝。

檀道济在宋武帝和宋文帝两代,都立过大功。但是由于他功劳大,威望高,却引起了宋朝统治者的猜疑。

有一次,宋文帝生了一场病。宋文帝的兄弟刘义康就跟心腹商量说:“如果皇上有什么三长两短,留了檀道济总是一个祸根。”

他们就用宋文帝的名义下了一道诏书,硬说檀道济收罗坏人,企图谋反,把檀道济逮捕起来,要办他死罪。

檀道济在他被捕的时候,气得瞪圆了眼,愤怒的目光像要喷射出火焰来。他恨恨地把头巾拉下,摔在地上,说:“你们不是在毁坏自己的万里长城吗?”

檀道济终于被杀了。这个消息传到北魏。魏朝的将士都高兴得互相庆贺,说:“檀道济一死,南方就没有叫人害怕的人啦!”

后来,宋文帝也很后悔。有一次,北魏的大军打到江北的瓜步(今江苏六合)。宋文帝在建康的石头城上瞭望远处,很感慨地说:“如果檀道济还活着的话,不会让胡骑横行到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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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汉高祖刘邦选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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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刘邦平定淮南王英布兵变后,在返回长安途中,路经沛县。南北征杀十余年,头一次回到故里,重见故里父老兄弟,真是无限的感触。这一天,高祖在沛宫摆宴,款待乡亲父老,把酒临风,喜气洋洋。合法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吵嚷,高祖好生希奇,忙放下酒杯问道:“门外为何如此吵嚷?”高祖话音一落,县令一旁“刷”地站起,伸过头去往外侧耳一听,才慢慢安下心来,回身跪在地下向高祖叩首道:“皇爷恕罪。今早卑职来拜皇爷,遇一乡民拦路喊冤,状告本城东家霸鹅。因奉皇诏,卑职不敢延误,……不想他们闹了上来,使皇爷受惊,卑职罪该万死,罪该万死!”高祖听后沉思起来,他据说这个县令昏庸无能,靠着做郡守的岳父才得以重用,今天我何不亲眼看看这位县令的本事!高祖暗暗打定主意,立即吩咐:“官清民安,民事为大,尊县不妨即速审理!”没等县令答复,高祖就已脱离桌案,向大家拱手招呼道:“此处为堂,我等暂且一避!”

县令一听,吓出一身盗汗,心中连连叫苦。你想,一个小小的县令,能有多大的胆子敢在帝王眼前审案?况且这样的一个无能之辈!县令不敢推托,只好硬着头皮擂鼓升堂。那乡民被差役带到堂前跪下,哭诉道:“……二十只鹅为小民所养,指望卖鹅来购置农具开垦荒地,养家糊口。昨晚下店,不料东家霸鹅,反诬小民刁赖……求老爷为民作主哇!”

县令听罢,装模作样,手指东家大喝一声:“店家,你平白无故霸鹅,该当何罪!”谁知那东家没有畏惧,听到喝声就扑通跪在地下,立即分辩:“老爷容禀:小店家闻高祖皇爷将要返乡驾临,久备鹅二十只,孝敬老爷以备皇爷受用,不料这乡野流贼,仗着现在皇爷法宽,爱民如子,就胆大包天,来得我店,见鹅起意,生下这谋鹅的歹毒之心……求青天老爷明镜!”县令听完,以为店家说的也有理,心想,这可怎么了却呀……随后眼珠一转:咳,村夫流民,判轻判重谅他也不敢如何,再说,本县若连一个村民也治不了,在皇爷眼前,不是显得大大的无能了么,想到这里,忙吩咐两边:“野夫民贼,骚扰本县--给我拿下,重责四十,收入南牢,听候发落!”

那乡民毫无惧色,连声高喊冤枉,被差役强行架出。

其中的马脚,高祖爷早就看得一清二楚,心想:全国要有这样一批“青天”,将要造成几许冤狱啊,俺这汉室山河,要不了多久就会败在这批人手里……高祖忍着肝火走进大堂,冷冷地问:“青天大人,此案可理清断明确?”

县令一听高祖这口吻,知道不妙,吓得满身发抖。停了一会儿,高祖又问:“此案审理得怎样了?”县令猜不透高祖的意思,吓得面色如土,哪里还敢哼一声,急忙跪在地下,连连叩首。高祖抬头环顾一周,微微一笑道:“诸位父老兄弟,县令大人不作答复,想必案子没有结果!既然如此,东家岂能逍遥?”说着又向众人摊开两手,轻轻说道:“疆场识良将,治世出英才。你们,谁能--”大家心里都很明白,皇爷想招贤理案呀!但是,在这种情形下,哪个敢站出来冒这个大险呀,众人只是你瞅我瞧,谁也不吭一声。

这时,角落里一个身体瘦弱、双目炯炯的人一声高呼,双膝跪在案下道:“皇爷万岁,千万岁,恕小民无罪,俺愿一试!”

刘邦闻言大喜,忙离座向前双手搀起。大家一见此人,难免一惊:“这不是墨客李良吗?”李良直起身,对高祖说:“要将两家唤回,当面说清;并速将白鹅奉上,俺要审鹅,鹅供为证!”“审鹅?”众人大吃一惊,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是审鹅!二十只全审--请备二十管笔,二十块帛,要鹅一一供认!”李良说得如此安全静静,连高祖也暗暗吃惊,不禁疑虑重重:此人莫不是疯魔中邪,全国哪有审鹅一说,鹅岂能写字供认?李良依然不慌不忙,回身对高祖躬身一礼,说道:“请皇爷万岁明天审察!”

第二天,李良开堂审鹅。高祖上坐,东家和乡民跪在堂下,沛城众位父老兄弟列坐两旁,门外另有不少人等待着观看稀奇。李良不急不躁,安如泰山。看看大家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便转头大声吩咐:“将二十只鹅的供认呈来!”

话没落音,二十个差役一人捧着一块帛,从后堂急急走上来。这时,大家的双眼瞪得象一对对铜铃,眼光“唰”地一下落在帛上,仔仔细细地瞧呀瞅呀,但是,帛上除了鹅屎外,另外什么也没有,更没有什么“供认”!很多人由失望变得紧张起来,个个都在为李良担忧啊。

这时,李良站起来,对着布帛看了一会儿,忽的,他皱起了眉头,一声猛喝:“店家!现在真象大白,你开黑店,强占民鹅,二十只鹅已将实情供出,铁证如山,你另有何话说!”店家自知理亏,吓得两腿筛糠,瘫倒在地,最后只得点头认罪。李良呼唤左右差役,把店家拿下。又转脸对惊呆了的乡民说:“老乡,此刻物归原主,把你的二十只鹅赶走吧,换回农具,多拓荒地,好生过日子……”

李良见众人还愣在那边,不知究竟,就指着帛微笑着说:“城里人养鹅,鹅吃的是粮食,屙的是黄屎;乡下人养鹅,鹅吃的是青草呀,你们看,这块块帛上,不都是青青绿绿的吗?”众人这才茅塞顿开。这时,只见高祖伸手拉住李良,连声赞道:“好,好!你这才称得上是沛县的青天!”从此,让李良任沛县县令。

李良治沛多年,黎民安居乐业。刘邦选贤的美谈,一直传播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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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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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舍生取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释义]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出处]《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xiàng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荀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翻译】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到远方探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匈奴人来攻城。友人对巨伯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赶快走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探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乞求活命,难道是我荀巨伯所能做得出来的吗?”等到贼兵到了,问荀巨伯:“大军一到,全城的人都逃走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友人生了重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命!”匈奴人听了相互说:“我们这些不讲道义的人,竟攻入了一个讲道义的国家!”于是调整个军队回去了,全城因已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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