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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优秀20篇)

导语: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欢迎查阅,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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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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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黄香公孝顺父母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黄香公简介:

黄香(约68年-122年),字文强(一作文疆),江夏安陆(今湖北云梦)人。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他年方九岁时,便知事亲之理,名播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香"。后任郎中、尚书郎、尚书左丞。又升任尚书令,任内勤于国事,一心为公,晓熟习边防事务,调度军政有方,受到汉和帝的恩宠。后出任魏郡太守,于水灾发生时以自己的俸禄赏赐来赈济灾民。不久被免职,数月后在家中去世。其子黄琼、曾孙黄琬,都官至太尉,闻名于天下。

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典故

黄香9岁那年,母亲生重病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黄香悲痛万分。在母亲的遗体前,他下决心要好好孝敬父亲。从此父子俩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早晨一起床,黄香便到父亲床前请安。吃,先请父饭时亲入座,自己再坐,有好菜总请父亲先吃。寒冬腊月,房间里温度很低,晚上,黄香没有马上去读书,竟先钻到父亲的被窝里去睡觉。父亲看到了,吃惊地说:“香儿,你怎么那么早就睡到我的床上了?”

黄香笑笑说:“父亲,天气这么冷,孩子睡在您的被窝里,将席子温暖一下,待您睡觉时,不致于太冷。”这就是弟子规里:冬则温一说。

夏日炎炎,他为父亲摇扇驱蚊解暑,直到父亲入睡,方才回墓庐学习;严寒冬日,黄香总是先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焐热后,再请父亲入睡,唯恐父亲受凉。

这就是弟子规里:夏则清一说。

正如那句著名诗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百善孝为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黄香公孝顺父母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的孝敬最爱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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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二、出自历史故事的典故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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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曾任太中大夫,对当时国家大事多所建议,一时深受器重,后受谗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文章借此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心情。

2、 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东汉人,因作诗讽刺君王,得罪了汉章帝,被迫逃到齐鲁一带躲避。文章借此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感慨。

3、 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后汉书?孟尝传》记载,东汉人孟尝,为官清正廉洁,但不被重用,后来归田。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4、 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晋书?阮籍传》记载,阮籍独自驾车出行,在无路可走时便痛哭而返。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5、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汉书?终军传》记载,汉武帝想让南越王归顺,派终军前往劝说,终军请求给他长缨,必缚住南越王,带回到皇宫门前。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6、 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后汉书?班超传》记载的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宋书?宗悫传》记载,南朝宋人宗悫,少年时很有抱负,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7、 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晋书?谢玄传》记载,晋朝谢安曾问子侄们:为什么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后半句出自《烈女传?母仪传》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作者借此表达有幸在宴会上结识了各位名士。

8、 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史记?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又云:“相如即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这两句是说,未遇推荐之人,只能赋凌云之赋而自惜。

9、 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列子?汤问》记载的高山流水的故事。这句的意思是说既遇知音,就在宴会上赋诗作文,不以为惭。

10、 兰亭已矣,梓泽丘墟:《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的兰亭集会的情况。《晋书?石崇传》记载:“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这句是说,名胜之地,终难免于荒芜。

11、 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晋书?张华传》记载:牛、斗二星之间常现紫气,张华请南昌人雷焕来看,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光芒上通于天。后来果然在南昌的丰城地下掘出了双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宝剑出土后,星间紫气也消失了。文章借此来夸赞洪州地方很灵异。

12、 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后汉书?徐稚传》记载:徐稚是洪州高士,“陈蕃为(豫章)太守……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文章借此夸赞洪州人物俊美。

13、 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日下,指京都,云间,指江苏松江。《世说新语?排调》:“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俱会张茂先(张华)坐。张令其语。以其并有大才,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云间陆士龙。’荀答口:‘日下荀鸣鹤。’”文章借此表现作者期望自己被召见的心志。

14、 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史记?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贾谊迁谪长沙,四年后,文帝把他征回长安,召见于宣室。作者借此表达怀才不遇的苦闷心情。

15、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史记》记载,汉武帝时选求贤良,有人举荐冯唐,可是他已九十多岁了,不能做官了。又载,李广是汉武帝时的名将,多年抗击匈奴,军功很大,却终身没有封侯。文章借此表达年时易往,功业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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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八斗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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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运是南朝宋国人。他从小勤奋好学,聪颖过人,博览群书,是当时著名的诗人。他一生写过大量描写山水风光的诗,他的诗讲究形式美,尤其擅长对景物的刻画,因此,深受人们的喜爱。

但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也有个毛病,那就是目中无人,十分狂傲。谢灵运出身贵族家庭,从小生活奢侈,没人敢违拗他的意愿,加上又有些才华,更加心高气傲、狂放不羁。

谢灵运世袭爵位康乐公,但他不屑去结交权贵。后来,他终于受人排挤,在公元424年离开京城,出任永嘉太守。到任后,他觉得自己是大材小用,终日不理政务,在外游山玩水。后来,索性连太守的虚名也不愿要了,称病辞官。

辞官后,他来到会稽大兴土木,建造豪宅,整日与朋友饮酒作乐。有一次,他竟在千秋亭上脱了衣服,大喊大叫。当地太守认为有伤风化,派人劝阻,竟被他痛骂一顿。

后来宋文帝即位,很欣赏他的才华,命他担任秘书监,经常陪同饮宴。这样一来,他更加无法无天。不久,宋文帝见他闹得不像话,就罢了他的官,命他回会稽。

回到会稽后,他仍不老实,要放干湖水,平整为田,好占为己有。皇帝又把他贬到抚州,他仍不收敛,终于被充军广州,于公元433年被处死。谢灵运一生恃才傲物,终于吃了过于狂傲的苦。

从不服人的谢灵运,却对三国时作《七步诗》的曹子建(曹植,字子建)心服口服。他曾对人说过:“假如天下的才华共有一石,那么曹子建可独占八斗,我占一斗,其余天下人共占一斗。”

后来,“八斗才”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富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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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盘庚迁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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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建立商朝的时候,最早的国都在亳(音bó,今河南商丘)。在以后三百年当中,都城一共搬迁了五次。这是因为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发生内乱;再加上黄河下游常常闹水灾。有一次发大水,把都城全淹了,就不得不搬家。

从商汤开始传了二十个王,王位传到盘庚手里。盘庚是个能干的君主。他为了改变当时社会不安定的局面,决心再一次迁都

可是,大多数贵族贪图安逸,都不愿意搬迁。一部分有势力的贵族还煽动平民起来反对,闹得很厉害。

盘庚面对强大的反对势力,并没有动摇迁都的决心。他把反对迁都的贵族找来,耐心地劝说他们:“我要你们搬迁,是为了想安定我们的国家。你们不但不谅解我的苦心,反而发生无谓的惊慌。你们想要改变我的主意,这是办不到的。”

由于盘庚坚持迁都的主张,挫败了反对势力,终于带着平民和奴隶,渡过黄河,搬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在那里整顿商朝的政治,使衰落的商朝出现了复兴的局面,以后二百多年,一直没有迁都。所以商朝又称作殷商,或者殷朝。

从那时候起,经过三千多年的漫长日子,商朝的国都早就变为废墟了。到了近代,人们在安阳小屯村一带发掘出大量古代的遗物,证明那里曾经是商朝国都的遗址,就叫它是“殷墟”。

从殷墟发掘出来的遗物中,有龟甲(就是龟壳)和兽骨十多万片,在这些龟甲和兽骨上面都刻着很难认的文字。经过考古学家的研究,才把这些文字弄清楚。原来商朝的统治阶级是十分迷信鬼神的。他们在祭祀、打猎、出征的时候,都要用龟甲和兽骨来占卜一下,是吉利或是不吉利。占卜之后,就把当时发生的情况和占卜的结果用文字刻在龟甲、兽骨上。这种文字和现在的文字有很大的不同,后来就把它叫做“甲骨文”。现在我们使用的汉字就是从甲骨文演变过来的。

在殷墟发掘的遗物中,还发现大量的青铜器皿、兵器,种类很多,制作很精巧。有一个叫做“司母戊”的大方鼎,重量有八百七十五公斤,高一百三十多厘米,大鼎上还刻着富丽堂皇的花纹。这样大的青铜器,说明在殷商时期,冶铜的技术和艺术水平都是很高的。但是也可以想象得出,像这样巨大的精美的大鼎,不知道渗透着多少奴隶的血汗哩!

考古工作者还在殷墟发掘了殷商奴隶主的墓穴。在安阳武官村一座商王大墓中,除了大量的珍珠宝玉等奢侈的陪葬品之外,还有许多奴隶被活活杀死殉葬。在大墓旁边的墓道里,一面堆着许多无头尸骨,一面排列着许多头颅。据甲骨片上的文字记载,他们祭祀祖先,也大批屠杀奴隶做供品,最多的竟达到二千六百多个。这是当年奴隶主残酷迫害奴隶的罪证。

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我们对殷商时期的社会情况有了比较确凿的考证。所以说,我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商朝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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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割发代首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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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释义】割掉头发代替头颅。比喻以身作则,讲诚信。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即刻勒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成长心语】

古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我们现代的青少年,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的小事上,都应该有从自己做起的意识,以身作则,这样,你就会成为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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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柳宗元被贬柳州

全文共 1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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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能接触到柳宗元的诗,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世称“柳河东”、 “河东先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柳宗元被贬柳州,欢迎阅读!

柳宗元被贬到柳州去当刺史,他倒是很平静的。这不能不归功于他在永州(今湖南零陵)的经历。

柳宗元是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所以人们也称他柳河东。他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写一手好文章。十三岁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呈给唐德宗,唐德宗看了非常欣赏,大家都传着看,都认为了不起。他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考上进士,在京城做官。后来因为支持王叔文改革的关系,王叔文倒了台,柳宗元受了牵连,跟刘禹锡一样发配到边远地方去当刺史。

公元805年,柳宗元到永州当刺史,心情一直不好。怎么样才能使心情舒畅一些呢?他在公务完成后,就到附近的山野去游玩。有一次他到冉溪,果然景色宜人。他非常喜欢,就在那里安了家。但是,给这个地方取个什么名字呢?他想来想去,还是取了个“愚”字:溪称为愚溪,丘称为愚丘,泉称为愚泉,沟称为愚沟。他觉得他是因为“愚”而被贬官的,所以得用这个“愚”来命名。他终究没有让自己高兴起来。

柳宗元还游了小石潭,听到流水的声音,就像身上佩带的玉环碰撞发出的丁当响声,真叫人高兴啊!他看到潭中的小鱼,大约有一百条左右,就好像在空中游动,阳光照着,影子落在石上,一动也不动。有时突然游得好远,就好像跟柳宗元逗着乐似的。美景叫他流连忘返,他应该是很高兴的了,可是一想到自己被贬,他又很痛苦。

但是,柳宗元毕竟心里关切着百姓,常常到民间去考察百姓的生活。永州出产一种很毒的蛇,把它风干制成药,可以医治许多疾病。他特地访问了一个姓蒋的以捕蛇作为职业的农民。那个姓蒋的农民说:“我的祖父因为捕毒蛇,稍不小心被毒死了;我的父亲也是这样死的;我捕毒蛇已经有十二年了,差一点死去的次数也有好多次了……”

他说着说着,脸色变得悲哀起来。柳宗元看他痛苦的样子,非常同情,就说:“你既然怨恨捕蛇,那么我去跟当官的说一说,更换这个捕蛇差役,恢复原来的赋税,怎么样?”

不料那个姓蒋的慌忙摇着手,更加悲伤了,他说:“您千万别这样!我虽然苦,但是比我的邻居要好多了。我只要捕到蛇,还能太太平平过日子。我的邻居们天天有死亡的危险啊!我就算因为捕毒蛇死了,也要比我的邻居们死得晚一些……”

柳宗元听了非常有触动,写了一篇名为《捕蛇者说》的文章。他由衷地说:“官府的赋税对人民的毒害原来比毒蛇还厉害啊!”

柳宗元对当时社会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除了写游记外,还采用寓言的形式写了不少作品进行讽刺。他的《临江之麋(麋,鹿的一种)》,写一只麋得到主人的宠爱,狗怕主人,所以只能跟麋玩但不敢吃它。三年后,麋外出,见到其他的狗还以为是同伴,结果被狗吃了。柳宗元借这个寓言讽刺那些依仗权贵得意忘形的小人。在永州,他还写了不少其他寓言,有的讽刺贪官污吏,有的讽刺剥削人民的封建地主。他的寓言,大家都很爱看,流传很广。

就这样,柳宗元在永州呆了十年。

公元815年,柳宗元又回到长安。他当时还想为朝廷做点事。可是他怎么也看不惯那样官僚只顾升官发财,拍马奉承的坏风气。不久又被排挤,贬到更远的柳州(今广西栉州)。

柳宗元已经养成了习惯,常常到民间走走,了解一些情况,为老百姓做一些好事。一次,他看到几个凶横的家伙抓住一个中年汉子,后面,这个中年汉子的妻子和儿女在悲惨地哭哭闹闹。一打听,原来这个中年汉子欠了债,到期还不出,债主就把他抓去当奴隶。柳宗元实在看不过去,就下令全带到官府去。经过审问,柳宗元才知道这是柳州的一种陋习,有许多奴隶和奴婢就是这样失去自由的。柳宗元非常心痛,他决心要改变这种情况。他下令,所有的奴隶或奴婢一律可以由亲人或朋友按原来所借的债还清赎回;要是因为贫困一时没有能力赎回,可以为债主打工,等工钱和债务相当的时候,就应该解除债务关系。柳州的贫苦人民听到这个消息,都高兴得奔走相告。

可是不久柳宗元就发现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因为有些奴隶或奴婢,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他们没有办法打工,又怎么能赎回自己呢?看到这种情况,柳宗元心里非常悲痛。他拿出自己的俸禄,送到债主家里,把赎回的奴隶和奴婢送回他们的家中。柳宗元在柳州废除了人身典押的陋习,对附近的州县也有深远的影响。柳宗元还引导人民发展生产、兴办学校。柳州人民怎么能不爱戴他呢!人们都亲切地称他“柳柳州”。

公元年,柳宗元在柳州病重去世。

在唐代,柳宗元还跟韩愈一起倡导了古文运动,对改变当时只注意形式不重视内容的文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写了不少寓言、传记、政论散文,还写了许多诗歌。有一首诗是我们熟悉的,其实也是他为人的象征: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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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同仁堂与康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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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康熙皇帝得了一种怪病,宫中御医把所有的名贵药材都用遍了,就是不见病情好转,他一怒之下停止了用药。

这天,康熙独自出宫微服夜游,来到一条街上,发现有一个小药铺。此时,已是夜深人静,小药铺里却灯火通明,还听到那里传来读书声。康熙心想,宫中御医不过是一些庸才,没有什么真本事,真正的人才还是在民间。自古道小药铺内有人参,我何不来这里看看?于是,康熙便上前敲门。

进屋后,康熙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人正在烛光下夜读,猜想,他一定是这小药铺的郎中了。郎中见有来客夜访,便问:“阁下深夜造访有何见教?”康熙说:“深夜登门,多有冒昧。只因我得一怪病,浑身发痒,遍体起红点子。不知是何原因?请了好多名医,都没有治好,先生能不能给看一看?”郎中说:“好,请你脱去上衣,让我看一看。”

康熙脱去上衣,郎中只看了一眼便说:“阁下不必担心,你得的不是什么大病。只是你平日吃山珍海味太多了,再加上长期吃人参,火气上攻,因此起了红点子,以致发痒。”

康熙问:“此病能根治吗?”

郎中很肯定地说:“不难。只要用些药就会好的。”说着,便伸手抱起木架子上的一个罐子,铺开一个包袱,把罐子里的药全部倒出来,足有七八斤重。

康熙不觉一愣,说:“先生,这么多药,我一次要吃多少才行?”

郎中笑道:“这是大黄,不是让你吃的。你拿回家去,用这八斤大黄,煮水百斤,放入缸内,等水温适中,便入缸洗浴,少则三次,多则五次,即可痊愈。”

康熙心想,宫中御医那么多奇方妙药都不管事,莫非他这不值钱的大黄能治好我的病?郎中见康熙面有疑色,便笑着说:“阁下请放心,我决不会讹你钱财,这药你先拿去一用,治不好病,我分文不收。”

康熙说:“好,若能治好我的病,定有重谢。”康熙回到宫中,按郎中所嘱,如法洗浴。果然,他下到浴缸中,就顿时觉得浑身清爽、舒服,妙不可言。连洗三遍之后,竟然全身不痒,再一细看,身上的红点子一个也没有了。

康熙十分高兴,第四天又微服来到小药铺。郎中一见康熙面带笑容便知他的病全好了,于是故意说:“阁下今天是送药钱来的?”

康熙说:“正是。先生,你说要多少钱?”

郎中哈哈大笑:“见笑了,那天晚上见你半信半疑,我才故意说治不好病分文不收,如今病好了还是分文不收。我见你气宇非凡,只想跟你交个朋友罢了,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康熙微微一笑:“学生姓黄,字天星,一介书生。”

郎中一听高兴地说道:“我叫赵桂堂,也是一个穷书生。父亲立志让我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可谁知天不遂人愿,多次名落孙山,如今只好在京城开一个小药铺,一面行医,一面攻读,希望有朝一日能来个鱼跃龙门。”

康熙说道:“赵兄,常言说,榜上无名,脚下有路。依你高超的医术,我可以力荐你进宫担任御医,岂不是鱼跃龙门了吗?”

赵桂堂笑了笑说:“你错了。我以为,行医者应为普天下百姓着想,为他们排忧解难。进皇宫当御医,尽管享尽荣华富贵,可不能为天下老百姓治病,非我所愿,医有何益?”

康熙一听,不禁说:“赵兄的德才令我佩服之至。仁兄,请恕我直言,既然你屡考不中,何不安下心在医道上大展前程?”赵桂堂说:“我也是这么想呀,只是行医也非易事,我没有这么多的本钱,空有淩云之志,也难有大的发展前程。老兄,你若日后发了大财,资助我一把,帮我建一座大药堂,也算我没有白给你看一次病。”

康熙一听毫不犹豫地说:“若真要建药堂,叫什么名字好呢?就叫同仁堂吧,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

赵桂堂见他当真,便笑着说:“刚才我是一句玩笑话,你莫当真。再说,建大药堂需一大笔钱,谁知道你何时才能发大财呢?这是云彩边上的事,远着哩。”

康熙说:“眼下不妨试试。”说着从桌子上拿起笔来,顺手写了一张字条,又盖上印章,然后说:“赵兄,明天你到内务府衙门去一趟,那儿有我的一位朋友,说不定真能管事。”说完,告辞而去。赵桂堂看着匆匆离去的黄先生,心想这还是个怪人呢。

第二天,赵桂堂忍不住好奇的拿着字条找到内务府衙门。递上字条不一会儿,就出来一个太监,把赵桂堂领进门内,走过一所院子后,又来到一个大屋子前,太监打开屋门,朝里一指说:“赵先生,这些够不够你的药钱?”

赵桂堂定眼一瞧,不由大吃一惊,只见满屋子全是白花花的银子,他一下子呆在那儿了。这时,只听太监说:“赵先生,万岁爷有旨,你给他看好了病,分文不收,他要送你一座同仁堂,你如愿以偿了吧。”赵桂堂这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并不介意要跟他交个朋友的黄兄,竟是当今皇上,真后悔当初自己的荒唐,怎么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出来。

果然,没过几天,一座大药铺拔地而起,取名“同仁堂”。赵桂堂搬进新居开业典礼之时,怎么也没想到康熙皇帝竟亲自前来祝贺,慌得赵桂堂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是好。

康熙笑着说:“你莫要心慌意乱,你的药钱我可是还上了,下次再看病,你仍得分文不收呀。”从此之后,北京城便有了一个很有名气的“同仁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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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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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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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乐此不疲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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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此不疲,此:这。因酷爱干某事而不感觉厌烦。形容对某事特别爱好而沉浸其中。下面请欣赏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乐此不疲相关典故内容。

乐此不疲的意思

[释义] 乐:喜爱;爱好;疲:疲倦。乐于做某事;沉浸其中;不觉疲倦。形容对某种事物特别感兴趣。

[语出]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如此;倒也乐此不疲。”

[正音] 乐;不能读作“yuè”。

[辨形] 疲;不能写作“皮”。

[近义] 乐而忘返 专心致志 沉迷不醒

[反义] 心猿意马 心不在焉

乐此不疲的成语典故

汉光武刘秀为建立东汉政权,东征西战,历尽艰辛。刘秀登基后,为巩固政权,改善黎民百姓的生活,他非常重视发展生产,提高国力。他每天很早上朝,处理国家大事,很晚散朝回宫,还要与文武公卿们谈论治理国家的道理,商量和处理一些问题,稍有空闲,他还要伏案读书、批文。每天很晚才能休息。他的儿子刘庄,见父亲每天如此劳累,满分作文,心中很不安。刘庄便劝刘秀说:“父王争战半生,如今临朝秉政,又如此操劳,儿臣实在放心不下,儿望父王效仿黄帝、老子的养身之道,使生活更悠闲、宁静。”

刘秀听罢,说:“皇儿之心,为父要以理解。只因我乐此道,不为疲也。”这话的意思是:我自己乐于这样,也不觉得疲劳。

用乐此不疲造句

1) 再美味的菜,吃久了都会腻;再惬意的生活,过久了都会倦。但唯独“爱你”这件事,乐此不疲,始终不变!

2) 他们又最爱自创新招,四兄弟个个三头六臂,一心几用,奏乐同时又玩杂耍,我拨你的结他弦线,你按他的笛孔仍然合拍,又乐此不疲戏弄别人,总之绝无冷场,最紧要好玩!

3) 六一六一,祝福穿上花衣,祝你万事如意,生活无忧无虑,没事打打太极,模样更加神气,心情保持美丽,天天乐此不疲!

4) 今天我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去上山,走了半小时的路上了山顶我们乐此不疲,我们难以抑制自己的高兴,不约而同的大喊起来。最后,我们步履匆匆的下山了。

5) 我们在学习上劲头十足,可谓学而不厌;老师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悉心辅导,可谓诲人不倦;我们和老师都可以说是乐此不疲啊!

6) 当别的同学问题问到我时,我都会不胜其烦地说不知道,但查田君都会很乐意地教他们,乐此不疲。

7) 不错,你现在是正当年,流连于岁的瑜伽教练和酒店服务生美眉之间,乐此不疲。但总不能永远这么下去吧。

8) 她成天躲在家,她凡事嫌麻烦,她不爱出门,她常常不修边幅,她不恋爱,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她乐此不疲。

9) 人生乐此不疲为哪般?佛曰:下班。

10) 青春就像是切洋葱,我们都泪流满面,却还乐此不疲。

11) 他对这件工作倍感兴趣,虽常夜以继日,但却乐此不疲。

12) 小明很喜爱园艺,一个人在自家的后院乐此不疲地重复着掘土种花的时光。

13) 世界各国乐此不疲的寻找着全球贸易路线并且不断派遣船只探路,这次他们看到了希望。

14)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乐此不疲地玩微博。

15) 他总是没日没夜地搞研究,每天乐此不疲。

16) 有时,在他人看来这些事情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她却乐此不疲地追求这些微不足道的快乐。

17) 他每天都在马戏团表演小丑,真可谓是乐此不疲。

18) 老赵天天去公园慢跑,乐此不疲。

19) 小明总是帮助同学,乐此不疲。

20) 我在家里乐此不疲的做着家务。

21) 他乐此不疲地尝试非常规的货币政策,使美联储能够应对金融崩溃,即使美国的政客们已无力回天。

22) 这个小明,管起闲事来乐此不疲。

23) 跟facebook一样,用户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地免费为它做这项工作。

24) 有些人对麻将是乐此不疲。

25) 虽然植树很累,但同学们都为绿化我们的家园而乐此不疲。

26) 我十分爱看书,每当有书摆在我面前时,总能让我乐此不疲的乐在其中。

27) 小弟弟不是玩他的遥控飞机,就是玩他的奥特曼,真是乐此不疲。

28) 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

29) 父亲是一个坚毅冷峻的男人,似乎永远不会屈服。但是,父亲却愿意低下头让我坐上他的肩头,而又乐此不疲。

30) 我个人对生活一无所求,吃住都十分简单,上天给我的恩赐,我并没多要财产的奢求。如果此生能做多点对人类、民族、国家长治久安有益的事,我是乐此不疲的。

31)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不断地重复决绝,又重复幸福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我相信自己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治如火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乐此不疲。泰戈尔

32) 此决定对和平年代本已紧张的太平洋地区邻邦关系报道纷至沓来;穆帅自己火上浇油;记者们也乐此不疲,决心将热闹进行到底。

33) 亲情友情爱情情情相系,思念想念挂念念念不忘,官运财运鸿运运运亨通,短信真心诚心衷心祝愿你,赐福祈福祝福福福传到,重阳节欢乐喜乐快乐乐此不疲!

34) 六一六一,送你一件新衣,让你心情美丽,模样更加神气,没事打打太极,生活纸醉金迷,天天乐此不疲,心底无限欢喜,开心天下无敌!老小孩们,节日快乐。

35) 由于依靠政府救助基金才得以幸存下来,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除了欣然同意外别无选择,但是福特也同样乐此不疲。

36) 我从小便爱上了天文星相学,每每有关此类书籍摆在我面前总能让我乐此不疲地沉浸其中。

37) 重庆是中国西南的一个著名的大城市,全城群山遍布,倩影幽幽,让人乐此不疲。

38) 这位老先生,天生又是无论什么疑难,每问必知,据知而答,无答不即详且尽,并且乐此不疲。

39) 他在这权力的两极之间左右逢源又左右为难,既是游刃有余又是如履薄冰,巨大的利益诱惑使之乐此不疲,但暗藏的杀机又不得不让他盼望早日解脱。

40) 小猫对毛线团的喜爱众所周知,只要有机会得到,小猫就会乐此不疲的玩下去,总也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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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长征历史典故:夹金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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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启兴是一个15岁的砍柴工,在地主家备受折磨。这一年秋天,红军来到他的家乡——夹金山南麓的宝兴县。红四方面军在宝兴先后建立了党的地方组织和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组织地方武装和游击队。舒启兴看他们给穷苦人饭吃,比在地主家呆着强,就偷偷跟着队伍走了。

1936年春天,红四方面军转移去康北藏区,舒启兴跟着队伍翻越了夹金山。他们是在种苞谷的季节翻雪山的。早上天不亮就开始爬山了,雪山很难翻,他们走得很快,一直走到天黑。战友们用柏树皮和干竹子扎起火把,砍来竹竿、树枝做成拐杖,用藏民送来的干海椒做御寒食品,饿了只能吃上一口雪。大家互相鼓励着,搀扶着,艰难地往上爬。

越往上走,路越险,高原反应越大,人也越头晕,仰面看,头顶上有人,低头看,脚底下也有人。这时候人已经走到了疲倦的极限,但是谁坐下来,谁就永远起不来。雪山的天气就像孩子脸,变化无常。一开始还艳阳高照,突然间就能狂风暴雨,下起冰雹。战士们第一次碰到冰雹天气时没经验,都把斗笠顶在头上,结果斗笠全被砸得破破烂烂的。后来就用洗脸盆顶在头上,陶的、铜的,冰雹敲打在上面“叮叮当当”就像音乐。有时候大家没有来得及准备,核桃大的冰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大家只好用手捂着脸走路,冰雹砸在手上,生疼生疼的。还有好些战士猝不及防,跌倒了,滑下山了,就再也找不到他们了。

午后时分,队伍到了山顶。大家都很累,也很高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过山顶空气稀薄,大家没敢停留就继续往下走了。傍晚,舒启兴所跟随的连队终于翻过夹金山,抵达小金县。

下山后,连队遭到当地土司武装突然袭击。子弹从他的右手手肘射进,又从右肩膀穿出,他旁边的几个战友都牺牲了。为了养伤,舒启兴被留了下来。带着连队发的30斤粮食,返回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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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子学父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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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人名叫刘槐,上有古稀老父,下有年幼孩儿,与妻子共管家计,日子尚且过得去。但刘槐夫妇总觉得老父是个累赘,能吃不能做。老的多活一天,他们夫妇便多苦一天。

一年冬天,刘槐和妻子计谋,趁隆冬腊月,将老的抬上山,像抛破旧物一样丢出去,免得办后事。

刘槐找来了一个箩筐,老人被安置在箩筐里,由刘槐和儿子抬出去。老人问:“要把我抬到哪里去呢?”儿子说:“让你上山看看风景。”

老人被抬到山上来了,刘槐把老父丢在山洞里,便叫儿子赶快下山。

儿子说要把箩筐拾回去。

刘槐说:“一起丢了,还要箩筐做什么?”

儿子说:“还有用呢!我把箩筐拾回家保存起来,以后等你老了,能吃不能做时,我还要和我的儿子——你的孙子,将你抬到这山洞里来似丢破旧物一样丢哩。”

刘槐听了,好似五雷轰顶,既震惊又羞愧,对儿子说:“不丢了,不丢了,我们抬爷爷回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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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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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乡下人,丢了一把斧子。在家里到处找都没有找到,于是,他就怀疑是邻居的儿子偷去了。没有证据不能乱讲,他就仔细地观察邻居的儿子:看那人走路的样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的脸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更像是偷斧子的。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像偷斧子的。过了几天,这个人要到地窖去储存物品。当他挖开地窖门,下到地窖里的时候,发现自家那把不见了好多天的斧头正躺在地上。到了第二天,这个人再去看邻居的儿子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就连笑的神态,一点儿也不像是偷斧头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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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历史典故:姽婳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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姽婳将军,明朝末年人。姽婳将军的故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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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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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棍僧救唐王的传说,最早见于民国初年梁启超为《中华新武术棍术科》一书所作的序。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各霸一方,战乱连年不休。王世充霸占洛阳后,自立皇位,定国号为郑,封其侄儿王仁则为领兵大元帅。这叔侄二人终日东杀西战,民不聊生。那时候,洛阳城郊十五里的柏谷庄,有少林寺千亩田地,住着十三个有武艺的和尚,专管种田护园。一日,饲养牲口的和尚智守,听见有人在谷草垛后嘀嘀咕咕说,原来他们是青泥沱人,听说唐王那里年景好,在闯潼关逃荒要饭时,拾到上书秦王之印玉印一个。丢印的是一个被抓的郎中。智守听完以后,把这夫妇带进庄院,让他俩把经过又说了一遍。寺主僧志操,留下玉印,打发逃荒夫妇走后,十三武僧议论起来,说郎中可能是李世民。都说唐王李渊父子办事顺天理和人情,关内五谷丰登,军队秋毫无犯。王世充自称皇帝,祸国殃民,实属蟊贼,要设法搭救那个郎中才是。最后上座僧善护决定,搭救李世民立即奔洛阳,十三人扮成挑柴汉子,混在人群里。

来到禁地洛阳监狱那里,在距监狱门口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一个巡逻禁卒走来。普胜来个猛虎跳涧势,飞上去卡住了禁卒的喉咙,象提小鸡一样,毫无声息的将那个禁卒提到僻静之处,昙宗得到钥匙,又将那总管捆了手脚,嘴里填上东西,推到墙角暗处,昙宗开了监门,背起李世民跑出内监,智守、普胜紧紧跟上,三人一起离开了禁地。他们当即拿定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兵分两路,一路护送李世民出城,到洛阳桥头相等;一路去捉贼子王仁则。在善护带领下,昙宗、明嵩、善护等五人,穿过伊洛街口,见星光下三四个郑兵在一座高楼前游荡,便抓住其中一个让他领到王仁则院前,又想办法打开了房门。屋内的王仁则正奸淫一女子,忽见有人进屋,劈头就是一剑,昙宗来个镏金沙飞掌,拨过来剑,闪进屋中,两人就在屋内相斗起来。几个回合,昙宗伸手抓起一泡菜缸上的石磨照着王仁则砸去,只听啊呀一声,王仁则倒在地上。昙宗一脚踏在王仁则身上,让姑娘开门、点灯。明嵩进到屋里,用绳子将王仁则一绑,昙宗象扛粮食袋子似的,往肩头一放,五个僧人一同赶往洛阳桥。再说志操他们,在官马棚牵了十四匹战马,把李世民扶上马,破门来到洛阳桥头等候。昙宗扛着王仁则来到桥头,翻身上马,用胳膊夹着王仁则,十四匹战马直向西而去。不远遇见了李世民的唐营兵将,十三个少林和尚,把俘虏到的郑将王仁则和那块玉印,一并交给了李世民,便得胜回柏谷庄去了。唐王李世民当了大唐皇帝之后,便封昙宗为大将军,其他十二个和尚因不愿做官,各自云游四方去了。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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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一沐三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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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一次沐浴须三度握其已散之发。形容求贤殷切或事务繁劳。《吕氏春秋·谨听》:"昔者 禹 一沐而三捉发,一食而三起,以礼有道之士,通乎己之不足也。"《淮南子·泛论训》:"当此之时,一馈而十起,一沐而三捉发,以劳天下之民。"《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 戒 伯禽 曰: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亦作" 一沐三握发 "。

《史记》载周公自谓:"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贤。"

周公辅佐周成王,建设新的国家,日理万机,忙的事情都有什么?比如制定战俘处理政策,签署奴隶管理条定,讨伐周边不服气的小国,镇压反周复商势力,还得给政策安置商朝贵族和遗老遗少。忙的时候,周公洗澡都有人打搅,古时候男人头发长,周公握着湿头发从浴室跑出来,接见完了,又回去接着洗,反复多次。至于吃饭也很麻烦,吃一口肉片,不等嚼完又得吐出来,因为三教九流的客人又来求见了,所以一饭三吐哺。

后来曹操在短歌行里引用这个典故:"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就是说只有像周公那样礼待贤才(周公见到贤才,吐出口中正在咀嚼的食物,马上接待)才能使天下人心都归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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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谋君篡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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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会回到了晋国,和赵盾、荀林父他们一同辅助晋灵公。晋国的一班大臣一心要继续晋文公和晋襄公的霸业。霸主的职责在名义上还是说扶助周室,抵御蛮族,征伐乱臣贼子,帮助有困难的诸侯;但是事实上并不如此。就是谋害国君的所谓乱臣贼子也不一定受到责备,更不用说受到霸主的惩罚了。士会是在公元前614年回到晋国的,就在这四五年里(公元前613—609年),重要的中原诸侯国,像齐国、宋国、鲁国都出过谋君篡位的大事。晋国对这些大事没有准主意。开始还想用传统的办法,发兵去征伐,后来,接受了人家的礼物,就睁一个眼,闭一个眼,天大的事也没了。就这么着,一来二去,“霸主”也不像个霸主的样儿,号令诸侯的那份势派声威就差得多了。

公元前613年(周顷王6年,晋灵公8年,齐昭公20年,宋昭公7年,鲁文公14年,楚庄王元年),赵盾趁着楚国刚死了国王的机会,打算恢复晋国的霸业,就约了列国诸侯在新城[宋地,在河南省商丘县西南]开会。到会的有晋、宋、鲁、陈、卫、郑、曹、许八国诸侯。蔡国仍然归附楚国,没来。赵盾叫嘤缺带着兵马去征伐。蔡国就又脱离了楚国,归附了晋国。齐国本来要来开会,因为齐昭公潘病得挺厉害,也没来。没到会盟的日期他已经死了。太子舍即位,不到三个月工夫,就给他的叔父公子商人刺死了。

公子商人是齐桓公的儿子,齐昭公潘的兄弟。他把家产拿出来帮助穷人,收买人心。这回刺死了太子舍,还假意请公子元[也是齐桓公的儿子]做国君。公子元说:“兄弟,别连累我。你能让我安安静静地做个老百姓,我就够知足了。”公子商人做了国君,就是齐懿公。

赵盾为了这件事,又替晋灵公会合了八国诸侯[晋、宋、卫、蔡、陈、郑、曹、许],准备去征伐齐懿公。齐懿公向晋国送了不少礼物,八国诸侯总算没跟齐国动刀兵。齐懿公的君位就这么坐定了。

齐懿公做了国君,要怎么着就怎么着。他想起从前跟大夫丙原因为争夺土地的事闹过别扭。那时候齐桓公叫管仲去判断这件案子。管仲断定公子商人理亏,把那块地断给了丙原。现在公子商人做了国君,就把丙家的地全都夺过来,还恨管仲帮助过丙原,把原来封给管家的土地也夺回来一半。管仲的后代怕齐懿公再找碴儿,就逃到楚国去了。丙原早就死了,不能再杀他,就叫人把他的尸首从坟里刨出来,砍去一条腿,算是一种惩罚。他还问丙原的儿子丙蜀[《史记》写做丙戎,《左传》写做丙?chu四声],说:“你父亲的罪应该不应该办?我砍去他的腿,你恨不恨我?”丙蜀说:“我父亲活着的时候没受到刑罚,已经够造化的了。现在砍的是他的枯骨,我怎么能怨主公呐?”这一来,齐懿公就把丙蜀当做心腹,一高兴,把夺来的地全都还给他。

做了国君不但要报仇就报仇,而且要哪个美女就得是哪个美女。他听说大夫阎职的太太挺漂亮,召他进宫。一瞧果然不错,就不让她回去,叫阎职另外再娶一个。阎职是他的臣下,表面上也没有说的。

齐懿公叫人准备了一个避暑的地方,叫申池。那边有池子,挺干净,可以洗澡、凫[fu二声]水。池子旁边全是竹子。竹林子里面歇凉,最好没有了。公元前609年的伏天,齐懿公到申池去避暑,带着些个宫女,还有他的心腹丙蜀和阎职。天又热,酒又喝得多了,更加热得慌,就叫人把竹榻放在竹林子里,痛痛快快地睡他一觉。还有宫女们给他打扇。丙蜀和阎职都没有事,一块儿到池子里去洗澡。他们两个人各有各的心事,可是谁也不敢先跟谁说。丙蜀跟阎职闹着玩儿,拿竹竿子打他脑袋,还用水撩他。阎职火儿了,骂他不是人。丙蜀笑着说:“人家抢去你的老婆,你都不挂火儿,我跟你闹着玩儿,你倒生这么大的气!”阎职狠狠地顶他,说:“人家砍了你老子的腿,你都不说什么;我老婆的事还值得提吗?”这一来,两个人的心事全都说出来了。他们既然把心事都说出来了,就用不着再顾忌,很快地商量了一下,立刻穿起衣裳,带上宝剑,一块儿跑到竹林子里去。齐懿公正仰着颏儿打着呼噜,宫女们在旁边伺侯着。丙蜀做着手势轻轻地对宫女们说:“主公一醒就要洗脸、洗澡,你们快准备热水去吧。”她们都走了。阎职摁住齐懿公的手,丙蜀掐住他的脖子。齐懿公刚睁开眼睛,他的脑袋就掉下来了。他们把他的尸首扔在竹林子的尽里头,把他的脑袋扔在池子里。他们坐着车回到城里,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然后带着家小,把能够拿走的东西装上几辆大车,慢慢地出了南门走了。家人们催他们快跑,丙蜀说:“这种坏蛋死了,谁都高兴,怕什么呐?”还真没有人追他们。他们就这么不慌不忙地投奔楚国去了。齐国的大臣都认为齐懿公商人谋害国君,夺了君位,还横行霸道地对待大臣,早就该死了。他们商议了一下,立公子元为国君,就是齐惠公。

齐懿公商人还没给丙蜀和阎职杀了的时候,宋国的公子鲍还把公子商人当做老师呐。他看着公子商人刺死了太子舍,送点礼物给晋国,国君就做定了。他也这么办了。公子鲍是宋昭公的兄弟,不过不是一个母亲生的。他的祖母宋襄公夫人顶宠他。宋国的大臣们也都跟他合得来。这还不算,他也像齐国的公子商人一样,把家产和粮食拿出来救济穷人。公元前611年,宋国碰到了荒年,公子鲍仓库里的粮食全发完了,宋襄公夫人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给公子鲍去散给灾民。这么一来,宋国上上下下都说公子鲍是个好人,要是他做了国君,宋国人够多么造化啊!

向着公子鲍的那一班大臣就刺死了宋昭公,立公子鲍为国君,就是宋文公。为了这件事,赵盾又出了一回兵,他派荀林父为大将,会合晋、卫、陈、郑四国的兵马去征伐宋国。宋国的大臣宋华元到晋国的兵营里去见荀林父。他说明了宋国上上下下全都信服公子鲍,还央告霸主准他好好地去管理国家。华元又奉上好几车的金、帛,犒劳军队。荀林父全收下来了。郑穆公兰反对,说:“我们跟着将军是来征伐乱臣贼子的。要是您答应跟宋国讲和,怕不大合适吧!”荀林父说:“宋国跟齐国的情形差不多。咱们对齐国已经宽大了,对宋国也不能太苛刻。再说人家宋国人自个儿都愿意立他为国君,咱们何必太死呐?”荀林父就跟宋华元订了盟约,确定了公子鲍的君位。

接着,鲁国也干了这么一套。鲁国的大夫东门遂[鲁庄公的儿子,也叫公子遂和仲遂]杀了国君,还挺有把握地算计着晋国不会跟他过不去。公元前609年(周匡王4年),鲁文公[鲁僖公的儿子]死了,公子恶即位。到了给鲁文公出殡的时候,齐惠公元刚即位。齐惠公要改一改齐懿公商人的那种横行霸道的做法。他做事挺小心谨慎的。一听到鲁文公出殡,赶着就派使臣去送丧。东门遂对叔孙得巨[叔牙的孙子]说:“齐是大国,公子元才即位就派大臣到咱们这样的小国来吊孝,明摆着是要跟咱们交好。咱们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去跟齐国联络联络,将来也有个靠山。”叔孙得臣觉着他说得挺对。他们两个人到了齐国,一面祝贺新君公子元,一面回谢吊孝的盛意。

齐惠公挺客气地招待他们,特意请他们喝酒。在酒席上,齐惠公随便问到鲁国的新君为什么叫“恶”。他说:“天底下的好字眼多得很,为什么偏挑了这么一个字眼呐?”东门遂回答说:“先君一向不喜欢他,故意给他起个坏名字。先君喜欢的是公子接,喜欢他品行好,有本事,能尊敬大臣。不但先君,就是敝国上下也都指望他做同君。可是公子接虽说是个长子,究竟不是正夫人生的。”齐惠公说:“历来立庶出长子的也有,只要人好就成。”叔孙得臣紧接着说:“因为先君死守着老规矩,立了公子恶,就把公子接埋没了。为了这件事,敝国上下到今天还都抱怨着先君呐!贵国要是能够帮助敝国立个贤明的国君,我们愿意事奉贵国,年年进贡。”齐惠公一听到“年年进贡”,就挺高兴地答应了,跟他们订了盟约,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公子接。

东门遂和叔孙得臣有了齐国给他们撑腰,就大胆地杀了公子恶和他的亲兄弟公子视,立公子接为国君,就是鲁宣公。鲁宣公把济西之田送给齐国,作为谢礼。有人对东门遂说:“您这么干,不怕晋国来征伐吗?”东门遂冷笑着说:“齐国、宋国杀了国君,晋国收了点礼物就堵住嘴了。咱们死了两个小孩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说晋国的赵盾连他们的国君还照顾不过来呐!”

说真的,赵盾和士会眼看着晋灵公长大了,可是越大越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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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紫荆花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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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的历史上还有一段关于紫荆花的悲壮故事:1898年6月19日,《展拓香港租界专条》在紫荆城签订,英国政府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大片土地及附近二百多个岛屿(后称新界),租期99年,两个月后,英方不顾中国民众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强行提前举行占据仪式,数千名民众揭竿而起,武装保卫自己的家园,反攻英国军营,使英军受到重创,但民众也遭到残酷的镇压,新界10万人口丧失了土地。劫变过后,村民们在桂角山建造了一座大型坟墓,合葬那些壮烈牺牲的英雄。后来桂角山上长出一棵从前没见过的开着紫红色花朵的树。

几年后,那种花开遍了新界山坡,色彩缤纷,尤其是清明前后,花期正盛,像是对烈士的缅怀,民众将其命名为紫荆花。

在中国古代,紫荆花常被人们用来比拟亲情,象征兄弟和睦、家业兴旺。它来源于这么一个典故:传说南朝时,京兆尹田真与兄弟田庆、田广三人分家,当别的财产都已分置妥当时,最后才发现院子里还有一株枝叶扶疏、花团锦簇的紫荆花树不好处理。

当晚,兄弟三人商量将这株紫荆花树截为三段,每人分一段。第二天清早,兄弟三人前去砍树时发现,这株紫荆花树枝叶已全部枯萎,花朵也全部凋落。田真见此状不禁对两个兄弟感叹道:“人不如木也” 。后来,兄弟三人又把家合起来,并和睦相处。那株紫荆花树好像颇通人性,也随之又恢复了生机,且生长得花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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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驯鸡能手贾昌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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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80年的一天,长安(今西安)许多市民在骊山脚下等着看一场特技表演。一会儿,一个英俊少年领着一群雄鸡进场了。少年个头不高,头戴花帽,身穿锦袖短褂和绣花长裤,手里拿着用羽毛扎制的短鞭。少年在场中站定,向众人挥手致意。然后挥动短鞭,雄鸡两两分开,一对对雄鸡竖起羽毛,振动翅膀,准备参加战斗,又一挥鞭,各对雄鸡斗起来了。

只见一只鸡梗着脖子,拍打着翅膀扑过来,另一只鸡猛低头,往对方肚子底下一钻,向上一挺,上面的鸡没扑着,下面的鸡也没拱到,回头再斗。斗鸡场上鸡毛乱飞,腥风血雨,杀气腾腾。慢慢地,各对鸡有了胜负。这时少年挥起鞭子,全场停斗,鸡群又把队伍站得整整齐齐,胜者在前,负者在后,跟着少年退场。

人们不禁要问,这少年是谁?为何鸡都听他的?

相传,少年名贾昌,人送外号“神鸡童”。他7岁时就能攀树爬高,在鸟群里辨听鸟语。他还酷爱斗鸡,因家贫买不起鸡,只好用木头做的假鸡斗着玩。一次,唐玄宗出游,看了贾昌斗假鸡的表演,拍手叫绝,遂把贾昌召进宫,叫他喂“御鸡”。贾昌和鸡交上了朋友,细致观察,精心饲养,他对每只鸡的强、弱、勇、怯,健康状况,毛的色泽,啼叫的声音,吃食的爱好,饮水的时间等等,都了如指掌。他还能模仿鸡叫的声音、动作,对鸡发号施令,小小年纪便成了驯鸡能手

别人夸他是“神鸡童”,他却说:“我不神,只是我养鸡特别用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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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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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原本在一大户人家中做婢女,主人看她颇有姿色,欲染指于她,但她始终不从,还向主人的夫人告状,因此惹恼了主人。主人抱着“得不到就毁了她”的心态,故意把她嫁给身形丑陋的武大郎,不但不要聘金,还奉送嫁妆,潘金莲就这么嫁给了武大郎。

时年22岁的潘金莲并不甘愿嫁给武大而白白糟蹋了一生,因此在见到高大壮硕又是打虎英雄的年轻小叔武松时十分倾心,以言辞试探引诱,但武松乃有义之人,断然拒斥。潘金莲恼羞成怒,向武大郎诬告遭武松调戏,武大郎不信,而武松为免破坏兄嫂和谐,隐忍不言并搬离武大家。

一日,潘金莲在门前收拾帘子时,手上叉竿一滑,不小心打到从门前经过的西门庆,西门庆定神一看惊为天人。西门庆发现武大郎家隔壁刚好就是他认识的王婆家,后来便时常借故到王婆家兜转。西门庆请托王婆帮他物色女人,王婆知道他看上潘金莲,因为贪爱西门庆的钱财,所以答应帮忙撮合。

某日,王婆请潘金莲到他家中帮忙缝纫,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西门庆此时依计又来串门。西门庆不时以花言巧语讨潘金莲欢心,王婆见潘金莲已经上勾,故意出门买酒,制造他们二人独处的机会。西门庆此时更加大胆,在一次肌肤挑逗后,郎有情妹有意的二人便在王婆房里云雨。完事后,王婆故意闯入,一方面指责潘金莲偷汉子,要求潘金莲日后必须时时赴约与西门庆幽会,不然就要向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揭发,另一方面趁此机会向西门庆催索酬谢,以免西门庆过河拆桥。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名叫郓哥的少年因受了王婆的气,愤而向武大郎告发潘金莲通奸之事,于是武大郎伙同郓哥前往捉奸,不料竟打不过西门庆,武大还反而遭西门庆踢中心窝受伤。武大郎由于先天身形缺陷,所以性格软弱,委屈求全,只要求潘金莲略尽人妻之责,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威胁潘金莲如果不答应,他就要把丑事告诉他刚烈火爆的弟弟武松,让武松来制裁奸夫淫妇。

潘金莲和西门庆、王婆商量,王婆提议杀人灭口,藉武大郎养伤的机会用毒杀武大郎。由家开药铺的西门庆提供砒霜,潘金莲掺入汤药中给武大郎服下,王婆帮忙收拾善后,武大郎就在三人通力合作下这么一命呜呼。西门庆企图用钱打点负责验尸的团头何九叔,何九叔知道问题严重,但暂且不发。后来武松造访武大家,赫然发现哥哥武大竟然猝死,哀恸之余也留下帮忙料理后事。某夜,似乎有武大郎冤魂向武松诉苦,武松大疑,前往验尸的何九叔家质问详情。得知始末的武松怒不可遏,隔日清晨即向官府告状,但县吏惧于西门庆的势力,推说证据不足,难以办案。武松火大,干脆自己把潘金莲和王婆抓来审问,并召集邻里见证。潘金莲在武松的威逼下一五一十地全招了,结果当场就被武松揪倒在地,开胸剖肚,掏出心肝五脏祭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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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蔡磷坚还亡友财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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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稗[bài]类钞》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吴县(今苏州)有一个叫蔡磷的人,他为人讲信义,重感情。

有一个朋友寄放了一千两白银在他那里,没有立下任何字据。

过了不久,他的朋友死了。蔡磷把他朋友的儿子叫来,要把一千两白银还给他。

他朋友的儿子很吃惊,不肯接受,说道:“哎呀!没有这样的事情,哪里有寄放千两白银却不立字据的人?而且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呀。”

蔡磷笑着说:“字据是在心里,不是在纸上。你的父亲把我当知己,所以不告诉你。”最终蔡磷用车子把千两白银运着送还给他。

友人死后,蔡磷本可将千金据为己有,但他仍将它们主动送还给友人不知情的儿子。由此可见,真正的信用,是对自己内心的承诺,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诚实守信相对容易;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仍能严于律己,认真履行诺言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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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律师祖师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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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一般奉邓析为祖师爷,这帅哥是春秋末期郑国人(今河南人),诸子百家之中“名家”的创始人。他能言善辩,喜欢帮助别人打官司,而且还收费,当时收费行情是:大案收一件外套;小案收一件短裤。当时他在郑国司法界很有名气,生意很兴隆,只是不知道邓帅哥收了那么多衣服,是拿来交换,还是纯属为了满足个人收藏爱好。为了向祖师爷致敬,我宣布:今后提供法律服务,无论大小案件,均加收内裤一条,要全新的,不要二手的,无论当事人是贝克汉姆,还是麦当娜!

后世评价邓帅哥一般用“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来形容,这显然也是律师的基本功。当然,这并不是让律师没有是非观念,而是要根据自身位置去思考,即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体现律师的价值。在这里就要说说邓帅哥的经典案例之一:赎尸之辩。

话说某富人失足落水而死,尸体被某渔夫打捞上来,富人家属去索要,渔夫让其家属给点辛苦费,但价格迟迟谈不拢。富人家属来咨询邓析,邓析答复:安之,这尸体别人是不会买的,你是唯一买家,回去等等吧,等等渔夫就着急了。富人家属遂回家等待,渔夫果然着急了,也来咨询邓析,邓析又答复:安之,这尸体只有你有,他没办法向别人买得,你是唯一卖家,回去等等吧,等等富人家属就着急了。

虽然邓律师的做法是违背《律师法》的,律师不能双方代理,既然给富人家属出了主意,就不该再给渔夫出主意,更不该持这种“坐山观虎斗”的态度;但这个案例还是表明了律师的作用: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帮助当事人分析己方在整个交易中的利弊优劣,然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然而,不幸的是,邓帅哥所代表的名家,不利于统治阶级治理国家,最终难逃被专政的命运。当时邓律师跟统治者的智斗,到现在其实都有借鉴意义:

郑国最初立法执法方式是:国君冒出个想法,就写个字条挂在城门口,叫“悬书”,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据说有一次统治者在“悬书”上规定,走路先迈左腿的要打五十板子。不少人挨了板子,找邓律师求教,邓律师向政府提出了一个论点:当右脚落地之时,下一步一定是先迈左腿了,这样一来,所有人都该挨五十板子。统治者只好撤回此悬书。人民取得了胜利。

后来郑国改变了立法执法方式:法律并不向社会公布,而是由执法者掌握。老百姓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被抓起来打了五十板子,那肯定是你犯法了,但犯哪一条你别问,如果问就再打五十板子。这样一来,老百姓天天捂着屁股人心惶惶。这时候邓律师又跳出来了,说这样不行,法律得让老百姓事先了解,人们才能预期自己行为是否合法,并且邓律师自己私自制作了一部刑法,叫《竹刑》,并收徒传授。

这当然不能被统治者所接受,所以后来郑国统治者就把邓律师给咔嚓了。然而,邓律师精神不死,后来被少正卯(被孔子诛杀的那位)、公孙龙(“白马非马”命题创始人)等人继承发扬,逐渐形成了诸子百家中的重要一支——名家学派;其所代表的律师行业,虽然在之后2000多年中基本上处于“地下工作者”角色,但从清朝末年开始,律师业开始重新起步,现在可以作为养家糊口的行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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