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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的读书笔记3篇 作文怎么写(通用20篇)

导语: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分享的是“读书的好处”。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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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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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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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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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美丽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驳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尽毕生的精力告诉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现人类不能及的能力;法布尔经实践告诉我们昆虫的智慧。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打算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美丽,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主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现的却截然不同。蝉潜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歌唱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出现。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察反驳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歌唱,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后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肯定它。

看那拥有纤细的腰肢,玲珑的身材,娇小的赤条蜂。谁能想象他捕食的样子呢?赤条蜂的食物是毛毛虫,他捕食的时候,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它用自己的刺在毛毛虫的每一节上刺一下,它知道刺在哪一个神经中枢上能使毛毛虫麻醉但不致死。

这小小的赤条蜂竟然懂得如此精湛的技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自愧不如吗?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好处与坏处:蝇虽然有很多细菌,但他却是高级净化器,这些动物的好处与坏处不就类似于人类的优点与缺点吗?所以我们不仅要人人平等,还要物物平等,因为我们共处同一片蓝天,共享同一缕阳光,我们与其它动物有什么不同呢?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惰,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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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道德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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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喧闹的社会,一切都是那么的瞬息万变。比起像大众一样的随波逐流,我更愿意在一个惬意而又安静的下午,喝着亲手沏的茶,手捧着一本《道德经》,去感受古人那时隔千年的智慧。

我很庆幸自己是一名中国人,出生在这么一个有底蕴的文明古国,这意味着我有更多的传统文化可以去感受,有更多的文化精华可以去吸收,有更多的历史可以去领略。读书无疑是一种感受历史和文化的好途径。

比起现当代的这些科幻大作,以及互联网上如此众多的小说,我更倾心于古典文学。毕竟那才是真正有营养的作品。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难免使人们的心变浮躁了,于是人们无法静下心来去吸收那沉淀的文化,反而热衷于一些不切实际的科幻网络小说。可是我们青少年不能随波逐流,我们应该先了解自己的文化,然后才能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有一段时间,我也沉沦了,开始盲目追求一些没有内涵的书。直到那次去新华书店,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那本厚厚的《道德经》,我轻轻拿起它,便不想再放手,从此,我便沉浸在智慧的海洋里。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对话。”可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起到的是引路人的作用,读着它时,仿佛时间静止了,一段慢节奏的时光便产生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不仅是因为书中的智慧,还有那智慧带给我的心理的变化。以前的我,也许太年轻了,敢想敢做,没有目的地横冲直撞,结局总是头破血流。现在,我依然带着年轻的激情,依然是敢想敢做,但不同的是,我已懂得了什么叫脚踏实地,懂得了一步一个脚印,而不是一步登天。

梦想,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远了,远得连在梦里都看得不真切。可人的一生,不就是不断地朝着梦想前进吗?在这条路上,难免会孤独寂寞,难免会浮躁,我们应该找到那个照亮梦想道路的指明灯,让它指引着你,不断前进,一步一步地,执着地前进。所幸的是,我已经找到了,那就是蕴含着千年智慧、为我及时照亮远方的经典著作——《道德经》。

时隔千年的智慧,令我感动。

我很庆幸有这么一本书,在我的成长中及时的出现,为我照亮通向梦想的道路。我相信它会一直陪着我,直到我到达那个梦寐以求的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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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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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海里的秘密?有谁曾一览海中风光?有谁能够享受大海带给人们的无尽享受?有谁能彻视海底美景?什么?不能?你怎么能断定能或不能呢?哎,别猜了。《海底两万里》马上带你进入海里世界。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龙纳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对它异议纷纷,但是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正要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邀请阿龙纳斯先生帮忙清除海怪,于是改弦更张,阿龙纳斯先生和它的仆人康塞尔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

历经千辛万苦的努力,“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撞,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通过沟通与交谈,他们发现所谓的

“怪物”

其实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叫“鹦鹉螺”号。然而船长尼摩似乎有着鲜为人知的秘密,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

潜艇上的人对阿龙纳斯他们对待十分好。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船长尼摩不许他们私自离开。经过一番逃跑的计划,却不能如愿以偿,回到大陆上。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旋世界,游览海洋的神奇美丽,观赏游鱼的柔美姿态。

“鹦鹉螺”号也曾遇险过,在珊瑚礁上搁过浅,受到过巴布亚土著的袭击,最可怕的是,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困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但是,凭着潜艇的精良构造和船长尼摩的超人智慧,种种险境,均被化解,终于完成了十一万公里的海底行程。但是他

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渐渐地厌烦了海底,厌烦鱼藻,厌烦食品,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要知道,在凡尔纳的时代,潜水艇才刚刚面世,还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但是凡尔纳却把潜水艇游览海底世界的风景描写得淋漓致境,栩栩如生。不愧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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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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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大家都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但这四本厚厚的书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完了原著版,但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四本书中的《西游记》在全国14亿人中,一定有上9亿人看过电视剧。

关于这本书,它是一本十分优秀、它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书里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读者们对书中的四位主人公们——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记忆深刻,这也是这本书的优秀之处和成功之处。 我与这本书结下了一些未解之缘。从我四五岁时,我母亲就每天当我临睡时都捧着一本幼儿启蒙版的《西游记》读给我听。六岁时,在砂子玲的小卖部旁,总是拿着母亲给我买的金箍棒不释,而这颗童心害得我小学前三年的成绩久久不上,也许是这本书的诱惑太大了,当时我太小,抵挡不住吧。九岁那年,我陪着爷爷在乡下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有时累了也抖擞起了精神地学起了六小龄童先生的几个经典动作。到现在,十二三岁了,看《西游记》的原著,有时也联想到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且念念不忘,也有时联想到由六小龄童老是演的每一部《西游记》,更有时想到启蒙班的几个小插图,而为母爱的伟大所感动。

在看原著时当然是揣摩人物形象:唐僧:虽说是金蝉子转世,好歹也是一个上仙的来世,却屡次被妖精捉走,而无法自己摆脱妖怪的手爪。但唐僧内心果断,例如:他要孙悟空回他的花果山再也不能回来,自己也当没有他这个徒弟,说到做到,信念坚定、百折不饶。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与仗义。桀骜不驯可以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来看看出。每次回答或平常讲话都将一个字词说两遍,而且一个比一个调子高。爱憎分明其实也可以从"三打白骨精"中看得出,本唐僧把他赶回花果山,后面听到师傅遇难,立马乘着筋斗云赶到师傅跟前。猪八戒:虽贪吃、贪图美色和动不动就喊着分行李散伙,但他知错能改。沙僧:有恒心、毅力、吃苦耐闹和毫无怨言地卖力。 读完这一整本书,我懂得了:有种大智慧叫孙悟空,有种优点叫猪八戒,有种精神叫沙僧,有种警告叫师徒四人。(因为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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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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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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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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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传奇曲折的故事,让你回味无穷,里面提心吊胆的情节,让你心潮澎湃。

《西游记》主要讲了金蝉子转世的唐僧——师傅,齐天大圣孙悟空——大师兄,天蓬元帅猪八戒——二师兄,卷帘大将沙僧——三师兄,四人结伴而行去西天雷音寺取经的故事。

让我颇有感触的是孙悟空因为唐僧的同情心和猪八戒的胡言乱语,从而误解他杀死了由白骨精三次分别变成的姑娘、老奶奶、老爷爷,便不要孙悟空做他的徒弟,而孙悟空也因赌气不随唐僧去西天取经了。可是当唐僧一行人遇到妖怪,猪八戒去请已回到花果山的孙悟空,孙悟空还是答应了去救唐僧,可见,孙悟空心里还是担心着师傅的。

唐僧的善良慈悲,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憨厚直率,沙和尚的兢兢业业,都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在取经过程中,遇到困难,他们不怕;遇到妖魔鬼怪,他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使出全身的解数,去和妖魔鬼怪战斗。我们生活学习不也是这样吗?遇到挫折,应该鼓起勇气去正视和面对;遇到成长道路的“妖魔鬼怪”,应该拿起手中的武器,去和他们战斗。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能够随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虽然唐僧不是他们的父亲,而且是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的人,但他们能像孝敬自己的父亲一样孝敬唐僧,可以看出他们是真心要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雷音寺,取得了真经。大家坚持不懈,齐心协力,团结合作,互补互助才能完成一件事。

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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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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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是埃。奥。卜劳恩画的。

这本书画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讲的是一天,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看到了就帮儿子写。第二天,老师检查家庭作业,老师对儿子说:“你的作 业也太差了!”就去找父亲算帐,问父亲为什么家庭作业写得那么差。父亲不吭声,于是老师就扔掉作业本打父亲的屁股,父亲看了看地上的作业本,才知道自己写 的和老师要求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看起来让人捧腹大笑、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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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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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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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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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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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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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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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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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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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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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玛格丽特,就像她手中的那朵娇羞的茶花一样,那么纯洁无暇。她是那么出众,使每一个男人都对她神魂颠倒。在临终的时候,她坚持着用那双瘦弱而颤抖的手,记录了她在世上最后一刻的所想。合上《茶花女》,我脑海不停地翻腾着:当玛格丽特为了不影响自己心爱的人的未来,即使心如刀绞,即使亚芒怎么不舍,她最终还是毅然离开了爱人,做回那个上流社会的贵夫人。那是何等的艰难!

在金钱与爱情的交叉路口,也许有许多人选择了前者,但也许选择爱情的人会幸福无比。有人说:“只有有了生活的基本条件,才可能拥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但当玛格丽特拿出她那精致的首饰盒时,眼里没有一丝留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和生活的追求。我认为,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如果没有父母的疼爱,我们哪能如愿以偿地展翅翱翔?如果没有朋友的关爱,我们哪能如此快乐地攻克难题?爱情亦是如此。不管世人用怎样的眼光、用怎样恶毒的言语来刺激玛格丽特,她的心却至死不渝地深深爱着亚芒。尽管亚芒误解了她,扬言要报复的那一刻悲剧性的开始时,她是那么痛苦,被自己心爱的人误解但又不能解释,那是多么地苦不堪言!但玛格丽特依然每天到交际场所“装”成一个抛弃爱人、爱慕虚荣的坏女人,为的只是亚芒。这不得不令我折服!多么伟大的爱情!

金钱与爱情中间,总得拥有一个放弃另一个。金钱能使人变得大方,能令许多人对自己唯唯诺诺;但爱情却能使人愉快、开心地过每一天!

你是像平凡的人一样,选择了金钱放弃了爱情?还是像玛格丽特一样勇敢地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把金钱放在了第二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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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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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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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多佳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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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父与子》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家庭里的爸爸和儿子的一生,也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儿子不见了”和“艺术的魅力”两个故事让我有些感想。

一天晚上,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皮球把玻璃弄碎了,父亲很生气,把儿子轰了出去,过了一个小时,父亲见儿子没回来,便去找儿子,却没找到儿子,便回家,这时又一个球从家里飞出来,儿子已经回来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不要任性,即使做错了,应当认错,不要让家里人担心。

“艺术的魅力”:一天,儿子不小心把墨水洒到爸爸心爱的浅蓝毛毯上,当爸爸要打儿子时,爸爸看见儿子正在用洒了的墨水画动物,爸爸也加入进来,毛毯上的动物画好了,比原来更美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有些事做错了,不要慌忙,说不定可以想办法,让坏事变成好事。

通过这本书,知道不要任性要听话,要经常思考,碰到问题,要冷静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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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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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中国四川省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

书中的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无心办一些意想不到的坏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许多助人为乐得好事。它总爱捅娄子、闹笑话,它能给朋友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同时,自己也能收获很多的乐趣。

笨笨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扇子似得耳朵耷拉在左右两旁,一个粉红粉红的鼻子镶嵌在大脸中央,两个鼻孔大的几乎可以插进二个小蜡烛。可爱极了。

在小熊的生日宴会上,笨笨猪因为太贪吃,吃光了蛋糕和所有的毒蘑菇,因此救了来参加宴会的小动物们。天气越来越冷,因为上了年纪的驴伯伯没有房子,笨笨猪和小熊就准备给驴伯伯盖一座温暖而又舒服的家。可是,他们却因此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搭建的窝棚。笨笨猪听猫咪咪说减肥可以变美,当笨笨猪咬牙坚持减肥后,自己结果变得又瘦又丑难看极了。通过这些事,我感觉笨笨猪虽然笨的可爱,但缺乏遇事思考沉着冷静的态度。总是听信别人的意见,自己不动脑子不善于观察,是不会发现生活中的道理的。我们小学生也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养成善于观察,养成勤于动手又动脑的好习惯。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不一定能收获快乐,如果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乐趣。那么自己才会更快乐。

《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笨笨猪和它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笨笨猪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非常可爱,它那肥嘟嘟、圆溜溜的肚子使他成为欢乐村庄中最胖最肥的人。在这本书中作者杨红樱把笨笨猪讲述的非常笨,可是非常可爱、好玩、有趣。

有一次,笨笨猪刚开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鹦鹉。鹦鹉在黑板上写了个a,老师让笨笨猪念,笨笨正准备念“啊”肚子却先叫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说:“那到底是啊还是咕。”笨笨猪又准备念“啊”,肚子又先念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老师说小猪啊小猪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全班同学都笑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笨笨猪。

还有一次上游戏课,玩捉迷藏。是狗汪汪抓,大家都藏好了,狗汪汪很聪明,他知道小猪笨,就叫了一声藏好了,没有小猪马上叫到“藏—好—了”。狗汪汪顺着声音找到了笨笨猪……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想来吃兔子的大灰狼……相反,笨笨猪一点都不笨,它常常在无意中帮助了别人,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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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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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知道一个人不能把钱看得那么重要。

葛朗台把金钱看作上帝,临终时也没有忘记让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为了钱他不择手段,经常诱使别人上当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却永远不满足。他视金钱如命,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不说,还让女儿天天喝清水吃面包。自己的弟弟破产,他却在担心自己的钱财。天啊!他是我看见过的最吝啬的人!为了钱他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他这样爱钱,钱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大家不要学他,我们要做一个不贪婪,不吝啬的人。不要为了钱六亲不认,不择手段,这样是不好的。

俗话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不可以爱钱如命。钱,该用的时候就要用,这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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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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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木偶奇遇记》的书。

他主要讲皮诺曹是老木匠老乔用木头雕刻的一个木偶,不料木偶却活了起来。木偶皮诺曹调皮、逃学、说谎、偷懒、贪玩,在经历了受骗、鼻子变长、在玩耍国变成驴子、在鲨鱼的肚子里仍想着搭救父亲等一系列历程。他渐渐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害处,不怕吃苦的改变自己,努力学习,诚实待人,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里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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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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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气息,熟悉的街道,蜿蜒的小巷。泛黄的白褂衫,弓着的脊背,辛喜的汗水。这些是我一想到《骆驼祥子》,脑海里边便会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词。

北京的老胡同里有过多少历史的叫卖,低沉的轻唤。老石板铺成的青苔路迎接过多少劳动汉子满把满把的汗水。而那些大杂院里究竟换过多少个和祥子一样的一生坎坷多变的车夫呢。

骆驼,一想到那个庞大的躯体。便会想到和它一样颜色的沙漠。长河的落日述说着多少沧桑的故事。苍凉和悲壮一览无遗地泻在茫茫戈壁上;驼队,总也络绎不绝,负重跋涉在漠漠沙原上,不甘寂寞的驼铃在夕阳下,叮叮当当……

祥子的结局是个彻彻底底的悲剧。悲的我看完后,都不知道说什么。当然笑不出,也不会哭。只觉得很麻木,那种悲伤麻木因为带着北方的气息,竟然有中悲怆的感觉。

一开始看这本书时,我看到祥子就会忍不住地笑。好一个可爱的大汉子啊。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努力,不怕苦,不怕累。和其他那些油腔滑调的车夫比起来,他太纯洁了,好像全身都会发出那种白光,很耀眼。

只是最终,他在那个大染坊的社会里没有逃脱被染黑的命运。沦落成一个吃喝嫖赌的社会渣滓。那个时候我想到了其他的车夫,先前我是那么厌恶他们。可是谁知道他们又经历了多少呢,像小马爷孙俩,有了自己的车。最后还不是逃脱不了饿死的命运。祥子的命运是必然,不管他怎样的努力。他在那个年代里,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注定要和他的良知一起陪葬。

这个故事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祥子,不是虎妞。而是小福子,对着黑白的书页,我仿佛能看到她的两个小酒窝。一个女人经历了那些肮脏的事,人生就仿佛整个就是黑暗的。她没有等到祥子,她是没有那个和祥子好好生活的命。而除了她之外,那样一个年代又有多少女人被埋葬了一生的美好。

理想和现实差的太远了,一个人努力过也未必会成功,祥子就是如此。而现代呢,在这个人权得到保障的今天。这样的人彻底的消失了么?或者说是否有一天我们的其中一个变成了翻版的祥子,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良知,或者未必会死去。因为肉体可以活着,在硕大的空间,行尸走肉一样很悲哀。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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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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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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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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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读了安徒生爷爷写的《皇帝新装》这个小故事,故事的资料大体上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有个国王他很喜欢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能做出最美的衣服,而且最神奇的是:那些不称职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于是国王给了骗子很多钱让他们尽快把衣服做好。

开工了,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们都装作能看到那美丽而神奇的衣服。衣服做好了,皇帝穿上他的”新衣”,举行大典的时候,百姓们也都称赞皇帝的新衣。只有一个孩子说皇帝没有穿衣服,让皇帝明白自我真的被骗了。

故事读完了,我就想;两个骗子为什么能骗过国王,大臣和全国的老百姓呢?骗子的骗术很高明吗?不,一点也不。其实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他们那颗虚荣的心啊。他们宁肯被骗也不肯说真话所以才会上演了皇帝不穿衣服在大街上游行那可笑的一幕。

这天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要讲真话,自我不会的问题要及时的向老师,向同学请教,从小做起,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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