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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精品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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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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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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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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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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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看书的爸爸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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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爸爸是个“呆子”。我看嘛,有那么一点。不过,应该叫“书迷”。[通过妈妈与我的看法,写出了爸爸看书的特点]

爸爸上班去,坐在公共汽车上,手中拿着一本书;到了单位里,钻进图书馆,找他需要的书;回到家里,躲进小书房。一会儿翻翻书,一会儿爬爬他的格子,写他的书。

妈妈说他的眼镜已经有千把度,别在看书了。他呢?只是笑笑,把妈妈的话当作耳边风。每晚灯下,他又看又写,常常要到深夜才安睡。[交待爸爸因看书眼睛近视,还看书到深夜]

前天,还闹了个大笑话。爸爸下班回来了,开了灯在书房里写啊写。五斗橱上的钟“当、当、当……”连续敲了七下。爸爸拎着包,急匆匆地从书房里走出来。

“你到那里去?”妈妈问道。

“上班呗,七点了,再不走要迟到了。”爸爸挺认真地说。

我在一旁笑。

妈妈挺有办法,拉着爸爸,打开门来给他看。门外,天色黑黑,街灯闪闪。

“是晚上!”爸爸如梦初醒。妈妈关了门,说:“有句熟话叫‘鬼迷心窍’,你呀,‘书迷心窍’,晨昏颠倒。”

爸爸自己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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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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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近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平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习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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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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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喜欢的一本,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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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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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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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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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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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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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

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

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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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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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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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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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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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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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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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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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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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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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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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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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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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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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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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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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德州市解放北小学253010五一班马志浩我有许许多多的,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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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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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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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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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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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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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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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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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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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看书的爸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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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我是“小迷”,除此之外,我们家还藏着一个“大书迷”那就是我爸爸

我爸爸一看起书来废寝忘食,尤其是看三国。

那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三国演义,我走近一看,这字怎么这么小啊,还是古文,爸爸能看得懂吗?我一看就头昏眼花,看着就想吐,里面的字啊词啊,别说意思了,就连读音也不一定会读呢!爸爸怎么看起了这么深奥的东西呢?

只见爸爸手中拿着笔,双眼紧紧锁住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往后移,时而又拿笔圈圈画画,然后皱紧眉头,思索一会儿,然后,眉开眼笑,继续往下读,看的眼睛疲惫了,就把双手使劲摩擦,搓热后,敷在眼睛上,同时靠在椅子后背上,休息了没三分钟,又开始,钻进书里面去了,这时候,妈妈叫我跟爸爸吃饭,我连忙走进了屋里,开吃,我已经几次叫爸爸“爸爸,别看了,快去吃饭吧。”“噢噢,知道了,你快去吃吧。”放在爸爸桌前的饭菜,凉了热热,又亮了,再热热,爸爸手上的书,一页一页翻动着,似乎,永远也翻不完。

我都睡完午觉了,爸爸还是原封不动地坐在那,此时,我真的觉得爸爸就是罗丹雕刻的“思想者”雕塑的化身,一动也不动,一直等到晚上,爸爸才放下手中的书,伸了个懒腰,然后揉揉空空的肚子,开始吃,凉的不能再凉的早饭,他却吃的津津有味。

这就是我们家里的“大书迷”,一个我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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