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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热门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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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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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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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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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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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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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来;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自从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之后,我便对他的书更是念念不忘。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雄狮去流浪》,里面一个个生动形象、惊心动魄的故事扣人心弦。我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狮红飘带而感到伤心。那红飘带的命运时好时坏,是福是祸?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谜底就会揭晓。

还有一本书名是《野犬女皇》。里面讲了一对亲姐妹因生育而发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围中重归于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时书中的故事会带给我忧伤,有时书中的主人公开心的样子也会带给我快乐。我在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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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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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笑猫日记》吗?哈哈,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哦!最近还出了新篇——《转动时光的伞》,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笑猫找天神借了一把“甜蜜伞儿”,“甜蜜伞儿”就是那把可以转动时光的伞。笑猫用伞穿梭到10年前,笑猫发现,它原来是杜真子在垃圾场旁捡的,杜真子见它很可怜,就把它抱进自己的房间,放在床下的拖鞋里。她每天做完作业就把它抱出来谈心。笑猫又用“甜蜜伞儿”穿梭到20年后,我们已经知道马小跳的妈妈是服装设计师,马小跳的爸爸是游乐设计师。马小跳小时候如此淘气,长大后却成了一名玩具设计师,他们是多幸福呀!

时间过得真快,笑猫就要把“甜蜜伞儿”还给天神了。真希望我也能有这样一把伞。

我喜欢《笑猫日记》,我还正期待杨红樱再写一本。虽然我已经看完了笑猫日记,但我的思绪却依然还飘荡在《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的西瓜小丑》、《转动时光的伞》……它让我看到了笑猫五彩缤纷的世界,也看到了笑猫身上的美好品质,那不正是我们人类应该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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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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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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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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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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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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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如烟海的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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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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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的海洋中,知识是源源不断的,在读的天空中,读书是源源不断的,只有读书,才能在读书的天空中翱翔,才能发现读书中的黄金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在荒岛附近触礁,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利用船上的食物和工具在岛上生存了28年。之后,他和在他生存之时救出的人发现轮船后解救了出来。

在这故事中,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他身上能让我们学会很多东西,他能教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坚持,如何坚强,让我们做一个要有冒险精神,要有坚持的精神。

书中有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我们在危险面前都会失去理智,而它却说不要在危险面前低头,要去坚持,要去反抗,要去战胜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希望所有人都要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学习,学会坚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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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爸爸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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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爸爸。爸爸的手上的青筋一根根鼓出来,宛如一根根粗麻绳。爸爸的嘴很大,每天吃饭总是他先吃完。他吃完后就倒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很喜欢和爸爸玩“翻跟斗”的游戏,爸爸也很乐意和我一起玩。有一次,弟弟来我家玩。他一到爸爸身边,爸爸就握住他的两只手,弟弟一见,连忙翻了个身。可惜,弟弟翻不回来了,只好倒立着“站”在那儿。我看见后,忍不住哈哈大笑。

爸爸爱多干事,但这样并不好。有一次,我让爸爸帮我买一包饼干。结果,爸爸买了好几包饼干。我吃完一包后,便吃不下了。而那些没吃的饼干一直放在桌子上,过了好几天,我才把它们全部“消灭”了。

爸爸会游泳。他只要十几秒就能游过一个长方形的游泳池。爸爸最喜欢游“自由泳”,有时候,爸爸靠池壁时,我就趴在他背上,爸爸双腿使劲一蹬,就会像一条箭鱼一样飞快地向前冲去,我的眼睛也被小水珠宝宝占领了,白茫茫的一片。

我的爸爸就因为有这些样子,爱好,缺点,特长,我才会这样的喜欢他。如果你也喜欢他,就请到我家来,和我一起玩“翻跟斗”,好吗?

[我喜欢爸爸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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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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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彩色的太阳》,这本书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甜甜的岩石甜甜的山,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你们想听吗?

从前,有一个孩子打开门,走出门散步。突然,她看见一只烈狗站在一个彩色石上,那个孩子很奇怪,石头也有彩色吗?等那只烈狗跑走了,那个孩子舔了舔那块石头好甜呀!她又看见一座山,就爬到山上吃甜甜石,然后她的爸爸、妈妈、爷爷、 奶奶都拿着袋子捡甜甜石,回家了!小朋友你们快让爸爸、妈妈给你买一本吧,那里 面的内容可丰富多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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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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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喜欢,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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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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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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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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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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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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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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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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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名字叫做《长不大的小樱子》。这本书中总共有15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字叫《想让我头发长长》。故事讲的是小晴有长长的头发,能在后脑勺扎个辫子,于是小樱子也想留长长的头发。可是当小樱子回家后把这个想法告诉妈妈,妈妈说:“小樱子的头发长长了,需要剪一下。”小樱子不想剪,就把剪刀藏到了鱼缸后面。过来一段时间,小樱子的头发真的长的很长了。

她上学来到学校,大番薯说:“你的头发好奇怪啊。”小樱子也觉得不好看,于是她回到家让妈妈把她的头发又剪短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先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自己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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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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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有许许多多英雄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是历史上最为出色最为精彩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刻画了200多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勇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

《三国演义》讲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有张飞、关羽、和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的草船借箭和赤壁之战,这些故事就生动地描绘出了他们聪明、团结等。

书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刘备,他放弃做王的尊严,三顾茅庐来找诸葛亮做他得军师,这让我很钦佩他。

看完《三国演义》,我觉得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描绘地活灵活现,比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以及曹操的奸等。

这本书把一个个人物都刻画地活灵活现,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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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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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菲德鲁斯说过:“有学问的人本身就永远蕴藏着财富。”美国的布朗宁曾经说过:“无知不是无辜而是罪过。”如果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如果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学问是从本里获得的,我就介绍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分为六个部分,现在我就讲六个部分中的一个故事——恐怖的白骨这一个故事。一天,鲁滨逊来到小岛西南角,惊恐地发现那里的海滩上有无数的白骨。他盯着那些白骨,想到了食人族吞吃同类的情景,差一点就晕倒了,于是他快速地往他的住所奔去。回到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食人族总是在小岛西南角靠岸,很快就离开。有一次他想到了来将他们一起杀死,他观察了两三个月,一直没什么发现。又想了想他们没有伤害我,我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想到这里他停止了这种行为。

《鲁滨逊漂流记》这有许多的道理,大家应该学习这里面的东西,学习生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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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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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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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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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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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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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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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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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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