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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优秀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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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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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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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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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很多很多,像一颗颗在天上闪亮的星星,它门都给我带来了快乐、知识,让我快乐茁壮的成长,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阅读世界》。

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的一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看到的是关于新年的,像新年的传说……还有一个小传说,那可是我怎么看也不烦的小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最年长的寿星有多少岁吗?花甲重开,又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更多一度春秋,小朋友们你们猜是少?嘿嘿,对了,就是141岁,因为花甲是指60岁,重开是指2个60岁,三七岁是21岁,所以就是141岁,古稀是70岁,双庆就是2个70岁,更多一度春秋是1岁,当然也是141岁,两个都等于141岁所以中国长寿就是141岁,还有咱们家家都吃团圆饭——饺子,还有饺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现在还在我的书柜和脑子里,每当我看到新书,我都会再看一看,就像尖刀了久违的朋友,那样亲切,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理想,书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求知的门,也带我的走向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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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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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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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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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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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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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在书海中遨游,你会感到无限乐趣,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了它让我百感交集,海伦。凯勒的坚持不懈让我感动。这本书讲了一个又聋又盲的弱女子海伦。凯勒在莎莉文老师卓有成效的教育下,在自己坚持不懈和惊人的毅力下竟然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德克里夫学院!毕业后,她用生命到处奔波,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她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给无望世界带来希望!她说过一句话:“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陷。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这让我看到了她的精神。

当妈妈给我买回这本书的时候,我只是好奇的翻了翻,后来我就迷上了它,最后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有一天我正在看它,情感随着书的情景变化着,看着书上的语句“朋友,你可曾在茫茫大雾中航行过,在雾中神情紧张地驾驶着一条大船,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向对面驶去?你的心怦怦直跳,唯恐意外发生。在未受教育之前,我正像大雾中的航船,既没有指南针也没有探测仪,无从知道海港已经非常临近。我心罩无声地呼喊着:‘光明!光明!快给我光明!’恰恰正在此时,爱的光明照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又读了几遍,终于明白了意思。这时,一个手搭在我肩上,我扭头一看是妈妈,原来是我读书太入迷了,没听见妈妈叫我。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们像知己一样,我要带着它一起成长,带它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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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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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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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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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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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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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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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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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漫无边际地思索,所以我的柜摆满了一堆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素材大全》这本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很多知识。

有一次,我在吃着香甜的蜂蜜时,妈妈突然问道:“你知道蜂蜜是怎么样酿制出来的吗?”我听后,思忖良久,无果,马上想到去查查我的素材大全,才知道蜂蜜是怎样酿制出来的。《素材大全》里面其中的一页写道:春夏季节,蜜蜂们伸出细管似的“舌头”,在花朵中一伸一缩,把花的甜汁吸到蜜胃中去,再运回来,就可以酿蜜了。蜜蜂们采回来的甜汁吸到蜜胃里进行调制,又吐出来,就这样反复一百多次,才能形成香甜的蜂蜜。我把这些内容说给妈妈听,妈妈夸我真棒,其实这都是这本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发现学校的玉兰树是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我非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了我的《素材大全》,急忙翻出来一看,才知道,主要是开花和长叶子需要的温度不一,花芽开放的环境温度比叶芽萌发的要低,所以玉兰就先开花了。我很高兴又用《素材大全》这本书解决了难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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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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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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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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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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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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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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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书的爸爸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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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是一位经济学博士,平时特别,家里的书柜里塞满了爸爸的各种书。只要一有空,他就看书,弄得书房、卧室、餐桌旁、茶几上、甚至厕所里都有他的书,为此,妈妈对他很不满,怪他把房间都搞乱了。

有一次,爸爸因为看书太入神,还差点酿成大祸!星期天的上午,我和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妈妈告诉爸爸:“煤气灶上正烧着水,水开后把火关了!”正在看书的爸爸嘴里应了一声,但头却没有从书上抬起。临出门,妈妈不放心地又叮嘱道:“别忘了!”爸爸自信地说:“这点事,没问题!”等我和妈妈回来,打开家门,一股刺鼻的煤气味迎面扑来。妈妈嘴里说着:“坏了!”,同时一个箭步冲进厨房,关掉煤气灶,迅速把所有门窗都打开,才怒不可遏地冲爸爸大声吼道,“你不想活了!”爸爸这才如梦初醒般地从他的书海中出来,也感觉气味不对。原来,爸爸只顾看书,早把烧水的事抛在脑后。后来,流出的开水把火浇灭了,煤气却沿着灶眼一直往外冒。如果不是我和妈妈及时回来,后果就太可怕了!从那以后,爸爸看书时妈妈再也不敢指望他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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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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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的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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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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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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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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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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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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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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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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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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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书虫”爸爸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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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爸爸呢?”厨房里传出了妈妈的声音,“在房看书呢!”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毫不犹豫地回答。你们可能一下子糊涂了,我又没有亲自去查看,为什么会如此肯定爸爸在书房看书呢?难道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哈哈!当然不是喽,那是因为,我的爸爸是个“书虫”嘛!

爸爸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一对灵敏的耳朵、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下面是一个高挺的鼻子,还有一张说话头头是道的嘴,虽然看上去不怎么像学者,但你若是听他说一次长篇大论,你就不得不相信他能说会道了。

爸爸的这个“书虫”外号呀,可不是徒有虚名的,这个外号是我们家公认的,不信,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吧!

还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出外逛街,在爸爸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来到了一家大型图书馆阅读图书。这对于“书虫”爸爸来说,的确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才刚踏进图书馆一步,爸爸就如同看到了无价之宝似的,两眼直冒金光,继而便在书架上搜寻自己喜欢的书了。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肚子也开始“抗议”了,再抬头看一看表,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于是,我找到了妈妈,对她说:“妈妈,我饿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吗?”妈妈点点头,表示同意。接着,我们找到了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的爸爸,对他说:“爸爸,我们去吃饭吧!”爸爸头也不抬地说:“你们去吧,我想再看一会儿书,这本书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不论我们怎样劝说,爸爸还是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我就和妈妈结伴去吃晚饭,留下爸爸独自一人在图书馆里畅游在“书的海洋”。

待我们吃完晚饭回图书馆找爸爸时,已是晚上八点半了,图书馆也差不多要关门了,爸爸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看来呀,爸爸这个“书虫”的爱书程度都快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我真是不得不佩服我的爸爸了。

看!这就是我的爸爸,名副其实的“书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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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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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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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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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有人喜欢《不平凡的约克先生》,有人喜欢《笑猫日记》,还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但我最喜欢的书是——《笨狼的故事》。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讲了一只狼,它非常笨,但他也很善良,因此它常常被人欺负,也常常被人骗,幸好有它的朋友聪明兔在帮助它。棕小熊经常欺骗笨狼,但笨狼很善良。不知道棕小熊在骗它,所以它总是中棕小熊的计。

我觉得最好笑的一个故事是笨狼把尾巴弄丢了这个故事。有一次笨狼发现尾巴不见了,左看看右看看,都找不到尾巴,笨狼急坏了,就找棕小熊看看。其实笨狼自己的尾巴在屁股上,棕小熊故意骗笨狼说不在。笨狼就叫别人把尾巴借给它。聪明兔看到了,连忙问笨狼怎么回事,笨狼就一字不落地讲给了它听,聪明兔一看说:“你的尾巴不是在后面吗?”“可是我看不到啊!”聪明兔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当然看不到了!”

这本书特别有趣,有时看了令人惋惜,有时又让人捧腹大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看人不能看表面,要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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