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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精品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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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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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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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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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十月,美丽的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令人热血沸腾的国歌在人们脑海中回荡。但更让人振奋不已的是那淡淡的缕缕书香。那发黄的纸张上印着标准的中国汉字,记载着血染成的荣誉——《铁道游击队》、《红日》、《小兵张嘎》、《红岩》······都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书啊!但是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非《红岩》莫属。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没错,他们都是革命小说《红岩》中的人物。《红岩》记载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的意识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小萝卜头的悲惨遭遇让我愤愤不平,江姐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让我悲痛欲绝······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又有对共产党组织的钦佩,还有对那些无辜人民的怜悯······回家的路上,我神思恍惚,人,在街上走着,心,却在书里飘着。这是一本多么吸引人的小说啊!我不禁赞叹。都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不好好读书,我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在书香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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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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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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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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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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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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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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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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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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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看书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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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二班曾罗熠

喜欢的事情有很多,打篮球、踢足球、做手工、还有看。其中我最喜欢看书。只要看上一本喜欢的书,我就会捧着书一天到晚的看,晚上也要看。

记得那一次,夜幕慢慢降临,漆黑的夜晚没有一点星光。我刚刚把作业写完,已经精疲力尽。但是我还心想着自己喜欢的那本书。“我看书了!妈”我小心的说道。妈妈不想我在夜晚看书,因为我视力不太好,怕得近视。

我脱掉鞋子爬上了床,把书拿手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慢慢进入了书的世界。时间过得很快,突然一声大吼传来,把我拉出了书的世界。“还不睡觉?”原来是妈妈生气的来到我的床边,正怒视我。我只好乖乖的合上书,但是心里还是极不情愿。躺在床上一点睡意也没有,在小床上翻来翻去,心里还想着书里故事情节:吹牛小王骑着一匹相处多年的老马在雪林里奔跑……。最后我实在想看下去,偷偷的拿出书。这时房间里面传来妈妈的声音“宝贝儿子睡着了吗?”我听到声音却不回答,假装睡着,继续偷偷看书。我都没有发现妈妈已经走到我的身边,手里的书不翼而飞。我茫然的抬头。妈妈说:“赶紧睡觉,不然这书没收!”我急忙说:“可以再看一会吗?就一小会儿!”

我也是拼了,能看一会是一会儿。“你说呢?”爸爸的声音传来。我知道不能看了,带着极不情愿进入了梦乡,梦里也常有书的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看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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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不喜欢你爸爸优秀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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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你,爸爸"——题记

天渐渐黑了下来,星星的光越发骤亮,我静静的趴在窗台上,看着漫天繁星,星星是那样美丽,那样自由。爸爸,我也想和你一样,躺在屋顶上看星星,那时的星星是怎样的呢?是不是我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呢?

爸爸,为什么我不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去捉蝴蝶,看风景呢?听着大家兴致勃勃的交流,我只能远远的躲开。爸爸,您为什么不想想我心里的感受呢?

爸爸,您捉来的小麻雀是什么样的呢,它的毛是不是很松很柔软,它的样子是不是让人一见就永远忘不掉?爸爸,您为什么打掉我手里捉住的小鸟,换上一大叠的习题?

爸爸,为什么我一次考试没考第一,您就要罚我站在墙角思考错误?爸爸,我不是天才,我只是个孩子。没有谁要求我一定要是最出色的那一个,爸爸,我没错,我又要思考些什么呢?

爸爸,您为什么总是忙于工作,很晚很晚才回家,一回家就是指责我,你是否知道,我总是一个人在夜里唱着那首凄凉的歌: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

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我还是个孩子,我渴望自由。

爸爸,原谅我无法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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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爸爸和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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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匆匆,花开花落,日月星移,转瞬即逝。昨天的日出已随着经纬网的变换,记忆的那天,也随着徐徐拂过的清风,又一次展现在眼前。

那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雨下的出奇大,一棵小树被风吹的摇摇晃晃,街上没有一个人,我焦急的趴在窗前,等待着还没有回家的爸爸。突然,远处好像有一个人抱着东西奋力奔跑着。近了一些,才发现原来是爸爸!我穿上鞋拿起伞就往外跑。终于,我给爸爸打上了伞,朝他大喊:“不是带了雨伞吗?为什么不穿?”爸爸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说:“快回家,回家再说。”

到了家,妈妈早就准备好了毛巾,递给爸爸,爸爸小心翼翼地放下手里的东西,才跑到卫生间里换起衣服来,我正想对他说:是什么让你淋雨都不穿雨衣?”可在我拆开雨披的时候,我惊呆了,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历史。爸爸宁可自己全身淋湿,也不让我的书沾上半点雨水。我的鼻子不禁有些酸,这时爸爸刚好拿着毛巾从卫生间了出来,看到我惊讶的神情不慌不忙地说:“那本书你不是一直想要吗?今天书店有了,我就帮你买回来了。”说完又若无其事地擦着头发,但我怎么也忘不了,忘不了爸爸假装轻松的话语,忘不了他装作若无其事的表情,忘不了他的“狼狈”模样。他不知道,在他转身的一瞬间,两滴泪从我的脸颊悄然滑落。窗外,风一直再吹,雨也一直在下,但那棵小树却不在摇晃了,我知道,因为它有支持,有依靠。

如今,那本书我还完好的保存着,翻开书,似乎还能闻到那场雨的气息。那本书中,包含着爸爸对我的期望,包含着爸爸与我发生的点点滴滴,包含着爸爸用书来表达的深厚情谊。

爸爸,虽然你平时不善言辞,但你把对我的期望都埋在心底,那本未被雨淋湿的书,饱含的是爱与鼓励。

老爸,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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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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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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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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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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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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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喜欢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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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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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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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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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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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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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橱里放着许多书。有《三国演义》、《100个启发故事》、《水浒传》、《红楼梦》、《伊索寓言》……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之一,它也是我过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这是少儿版《西游记》,是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可是咱们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四大名著之一啊。

这本书的封面上是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分别在前后左右保护着师父,就连书页里的插图也是栩栩如生啊。这本书讲述了179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精彩。它以神奇的想象和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足智多谋、变化多端、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能分出好人和妖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作风。我也很喜欢孙悟空,因为它见了坏人不慌张,而是冷静,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写完作业或星期六、星期天有时间时,我都会看上一、两个小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做好事。我真喜欢看这本《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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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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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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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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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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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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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么么哒:

我们聊一点儿什么呢?好尴尬呀!让我想一想,想一想……好吧!我就来跟你说说,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看的,跟你分享分享!

我最最最喜欢的书是《皮皮鲁传》,这本伟大的著作你是不是听说过呢?可好看啦!

里面讲的是,等一下,我先清清嗓子……

皮皮鲁因为他的爸爸姓皮,哥哥也姓皮,妈妈姓鲁,所以就叫皮皮鲁。

呵呵!其实,书里面讲的是皮皮鲁的新鲜事情!举一个例子吧!皮皮鲁生日到啦!小伙伴们纷纷送上了最真诚的礼物。咦,这里有一个玻璃做的小马,可真漂亮!金光闪闪,让人羡慕、嫉妒、恨。皮皮鲁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生怕把它打碎。

忽然,一个古怪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想听吗?交出一百元,再喝杯水,给你讲。

嘿嘿!骗你的嘛!请等一等,我喝口水,再来!耐心等一等!我来了!咳!咳!讲到哪了!哦,皮皮鲁古怪的念头是把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说干就干!皮皮鲁立马将那个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奇迹来临,小马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空气中流露出一丝紧张味。紧接着,皮皮鲁好奇地把小马取出,哇哦!?小马变得好大呀!隐约,听,这是什么声音,小马居然说话了,小马居然说话了!快仔细听,小马说:“欢迎乘坐幻影号!”

“幻影号是什么东西呀!”

“幻影号是一辆豪华汽车!”皮皮鲁打开门,小马真的好似一辆汽车,走进一瞧!妈呀!豪华床儿,游戏机,餐桌……金碧辉煌,还有武器室呢!可真酷!什么都有!用一个字形容就是棒,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超棒,用三个字形容就是超级棒!

后来,皮皮鲁用幻影号做出了许多好玩的事,想具体听我说吗?劝你自己去买一本书吧!我可不要浪费口水,舌头干死了!

《皮皮鲁传》,记好啦!记好啦!记好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纸和笔都赶紧拿出来,记呀!愣着干什么呀!这么精彩;这么好看;这么有趣的书,你怎么会不动心呢!这样的书,都来源于郑渊洁叔叔笔下的,我现在正在看他的许多书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给人类打开了心灵之窗,书好似给了我们一盏灯,告诉我们前方的路。是书教给了我们知识!所以,多看书是非常有益处的。

你的朋友曲奇饼干

樱桃年梨子月苹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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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爸爸爱看书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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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爸爸的生活里,显然是不存在的,可就在回老家的路途中,爸爸迷上了书! 一天上午,在火车上,妈妈看爸爸闲得很,就把带来的书给爸爸看了看,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想把书要回来自己看,可是爸爸死活不答应,妈妈也拿他没办法。经过了这件事,妈妈百思不得其解,爸爸怎么上了书呢?这是我来了,妈妈告诉我了事情的经过,我反而开心起来,因为爸爸爱看书了,想要学习了,只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啊!我和妈妈正高兴着。

随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晚上8点,妈妈叫我睡觉,也让爸爸睡觉,爸爸说:“你们先睡,我等会睡。”爸爸说完,我就睡了。12点我起床上厕所,看见爸爸还在用手机的光看书,我和爸爸说:“赶快睡吧!明天要下车呢!”爸爸点点头,有摆摆手示意我上铺去。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爸爸还在看书,我吃惊地问爸爸:“您不困啊?”“恩,是有点困了,别碰我的书,我睡一觉去!”他一边打哈气,一边说。爸爸去睡了,妈妈妈说,我没花眼吧,这是你爸,怎么可能,天哪! 真的让我没想到,过了一个年,我爸爸会有这么大的进步!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只是我爸爸的进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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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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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的有很多,比如:《后羿射日》、《木兰从军》、《鲤鱼跳龙门》和《大闹天宫》等等,其中最喜欢的是《鲤鱼跳龙门》。

《鲤鱼跳龙门》讲的是三条小鲤鱼的故事。三条小鲤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还有一条是金色的。有一天,爷爷告诉它们说:“只要跳过黄河上的龙门就能变成龙。”于是,三条小鲤鱼就告别爷爷去寻找龙门了。它们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龙门。黑鲤鱼向上一跳没有跳过去,红鲤鱼说:“让我来吧!”可是它也没有跳过去,金鲤鱼也没有跳过去。它们聚在一起想办法,最后,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个叠着一个,互相帮助往上跳,这样黑鲤鱼和红鲤鱼在帮助下都跳过了龙门。只剩下金鲤鱼没有人帮助它叠高了,不过它没有放弃,一直往上奋力跳跃,后来终于成功了。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被金鲤鱼的决心感动了,我一定要向它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遇到事情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到底。还有它们互相帮助的团队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只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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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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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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