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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汇总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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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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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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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我的爸爸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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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我的爸爸,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的爸爸爱锻炼身体,身体非常强壮,我非常喜欢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身体强壮,爱打陀螺,等到我妈妈没有给他分一点活,我的爸爸就去我们公园那里打几个小时的陀螺,我爸爸经常对我说:“孩子,你要多锻炼身体,跟我一样。”我就对爸爸说好的。

我爸爸的身体不胖也不瘦,小的时候我的爸爸经常用自己的胡子给我带来高兴,他的脸是圆圆的非常可爱,大鼻子和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好看。爸爸的脾气很暴躁,每次我考完试他就问考得怎样,有几个不会的,我就说:“没有数啊!”他说:“为什么不数。”我就没话说了,我就说:“有一个题是什么如雷的,”他说:“这可以说很多。”你回家你看你妈妈怎么说你,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我的爸爸是关心我,是想让我考到一个好学校的。我的爸爸还非常关心我,每次我受到一点伤害,我的爸爸就说:“孩子,没事吧!”

我感觉到我爸非常关心我,就算我受到一点伤害,我的爸爸都会保护我,我的爸爸一直都是为我着想,他们对我有很大的关心,他们说:“铭魁,你一定会考上一个好的大学的。”

这就是我的爸爸,爱锻炼身体,对我严厉,对我关心的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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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长不大的爸爸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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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今年已经四十岁了,可在我和妈妈眼里他却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妈妈总是开玩笑地对我说:“爸爸是个大孩子,你是个小孩子。以后,你长成大孩子了,爸爸就成了小孩子。”

爸爸整天无忧无虑,活泼好玩。妈妈说爸爸一年365天只有一种表情——笑。爸爸有时大笑,有时微笑,有时傻笑,有时坏笑。虽然工作很忙,常常加班,可是他仍旧笑呵呵的,不紧不慢地干着。如果我在妈妈面前犯错误,妈妈会批评我,可在爸爸面前犯错误,爸爸从不教训我,而是微笑着告诉我下次要注意。

爸爸喜欢和我玩。他常冲着我做鬼脸,装妖怪吓唬我,喜欢教我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如:做小鸟嘴。只见他把嘴巴撮起来,两腮一吸,尖尖的小鸟嘴就做出来了。他还可以使嘴唇上下扇动,像是小鸟在吃食。那样子好玩极了。他还会用脚作出“捧”的“脚势”,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也常常乐此不疲地学着,并以此逗别人玩。他和我玩打仗的电子游戏,有时他会一手把我按在床上,一手控制着自己的“坦克”,让我的“坦克”白白被“敌人”炸死。我气得嗷嗷叫,他却乐得哈哈笑。如果我在中途上卫生间,爸爸就会大叫:“快来呀!你的坦克要被炸死啦!砰!完蛋啦!”弄得我心惊胆寒。爸爸有时被我纠缠得无法忍受,就说:“我不跟你玩了。”可是,我自己玩了一会儿后,他就跑来找我玩,大概是不跟我玩他就会寂寞吧。

爸爸在外地工作,只要一回家,我就和他一起睡,这是为了能和爸爸好好地聊聊。爸爸爱考我“脑筋急转弯”和“谜语”。比如有一次,他说一个人开着车,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就停下车,为什么?我冥思苦想,一会儿猜是司机快撞到树了,一会儿猜是猴子的阻拦。原来答案却是司机把猴屁股当成红灯了。虽然我每次都难以答出,但是仍然乐意听。我也会问爸爸一些问题,对他说一些学校的情况和我自己的事。

我喜欢这个长不大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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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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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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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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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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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爸爸作文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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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叫卜书前,他有1米72高,不算高但有一点“超载”。皮肤黑黑的,但比包青天白。

我爸爸的头发有一点自然卷,特别浓密,大片大片的黑色,让我感觉走进了一片黑森林,但也有一点白色,说明我爸爸已从青年期“跳到”了中年期,马上,又要“跳到”老年期。

爸爸有一双又黑又浓的眉毛。他生气的时候,两条眉毛就要“竖”起来了,他尴尬的时候,有一条眉毛往上翘了翘;他思考的时候,两条眉毛都要“挤”在一起……我爸爸的眉毛可是会“七十二变哦!”

爸爸的眼睛可是双眼皮,炯炯有神。生气的时候,眼睛放出的“冷气”特别冷,跟空调打到16度的感觉一模一样;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细线;鱼尾纹都出来了,我数了数差不多有8条,眼袋都出来了,一看就知道他平时工作很累,很辛苦。温柔的时候,特别肉麻,炯炯有神的眼睛突然消失了,他的眼睛里散发出温柔的光芒。

老爸的鼻子不挺也不塌,很一般。靠近鼻口的地方最近有一点略红,应该是感冒了,鼻口略大。他生气的时候鼻口张的特别大。

他的嘴巴不大不小,但嘴唇很厚,笑得时候,嘴唇会略微薄一点,会比平时更帅一些,这时,你会看见在嘴两边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不过,没我的大。嘴巴的下边是什么呢?当然是胡子了,爸爸的落腮胡挺多的,长出来摸上去很扎手,硬硬的,像刺猬的毛一样。

他的耳朵乍一看,没什么特点,仔细一看,他的耳朵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所有我就一笔代过。

我爸爸穿衣服很随便的,但特爱“混搭”。有一次他上身穿运动服,下身穿休闲裤和皮鞋,手上还拿着公文包,请问这不叫“混搭”吗?爸爸也特别不会买衣服,曾经买了一件特紧身的体恤衫,穿的时候,肚子都“鼓”起来。

这就是我的老爸, 别看他长成这样,穿成这样,我们一家可不能少了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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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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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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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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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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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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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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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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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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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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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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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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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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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看书的爸爸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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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一头黑色的头发,戴着眼镜,眼镜后面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非常,有时候只记着读书,忘了吃饭,真是废寝忘食啊,他可是一个企业中层管理和管理创新培训专家!

有一天,爸爸带我和哥哥去了北国超市买书,爸爸书多,知道什么书好,就帮我们选好书。爸爸选了很久很久才选出来,和常用的书花了四十多块,我非常心疼,哥哥对我说“没有什么好心疼的,多读书,增长知识,成了名人,赚了更多的钱,回报爸爸、回报国家,不好吗?”我的心平稳了下来。

回到家,我看到爸爸的两个书橱都放满了书,于是我和哥哥就各自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爸爸也拿了一本书读。爸爸当时很欣慰的说“好孩子,好好读书,你们一定会成为祖国的骄傲”。

好多次,我在写作业时遇到感觉很难的问题,我就去问爸爸,爸爸很快就就给我解决了,我当时感觉爸爸真的太聪明了。而爸爸对我说“只要你努力读书,就一定会像我一样聪明的”。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爸爸,我为我爸爸而骄傲,为我爸爸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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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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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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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爸爸喜欢喝龙井初中作文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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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镇上初中的一位数学老师。

我家在离镇很远的村子,骑车要一个小时。从我上小学起,便和爸爸住在了宿舍里。宿舍不大,约二十平米,爸爸把它分成里外两间,里间做卧室兼书房,外间做厨房。在这里我度过了六个春秋。

爸爸还是学校领导,每天晚上都要巡查校园,等到学生都睡熟了,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爸爸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每年要求调到他班上的学生总是很多,让学校和他自己很为难。我升初中正好被分在爸爸班上,妈妈和我都很高兴,可是爸爸为了照顾一个特困女孩,竟把我调了班。为这事,我和妈妈有一个星期都没和他说话。

每夜,爸爸总是先认真检查我的作业,填写好我的成长记录,然后沏一杯龙井茶,铺开书卷,端坐得像尊雕像。一切都很讲究仪式,爸爸说仪式也是内容,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形式,他说万物一理。我和妈妈说他荒谬,可他的逻辑总是能行得通。

陶巧明阿姨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政治老师,其原因不仅在于她教的政治课在全市名列前茅,更主要的是再调皮的学生都畏她三分。去年,陶老师遇到了一个软硬不吃的男生,上课居然无缘无故地向老师同学挑衅,口出脏话。让他检讨,他总是嬉皮笑脸,像是自我表扬。陶老师跟这位学生磨了一个多小时,他依然是笑嘻嘻的。这事正好让爸爸遇着,跟这位同学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在他的头颈抚摸了几下,不到半分钟,这位同学竟然泪如雨下,悔恨交加。这件事情,让所有在场的老师莫不称奇。此后,向爸爸请教的人,又多了许多年轻教师。爸爸经常举起手中的龙井茶跟老师们作比,认为教育学生和品茶是一个道理,请教的老师略有所悟。

前年,我随爸爸单位去浙江游玩。到浙江免不了要买一些龙井茶赠送亲朋或自己享用。龙井本就享誉四海,经营业员一宣传,平日里和茶叶从不沾边的叔叔阿姨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好像很担心茶会脱货。视龙井为人生之宝的爸爸倒显得很沉稳。爸爸对营业员讲:“这些都是新茶,左边两个是大佛龙井,右边两个是西湖龙井。”再结合茶形和味道说:“我讲个对你们有利,我们也不太吃亏的价格,左边两个打四折,中间一个打五折,右边一个五五折,你们研究一下,谈得成我们就买,不中意也别磨口舌了。”营业员执意要加点,说些他们也不好做主,要请示经理等搪塞的话。爸爸从包中拿出昨晚买的茶叶,对营业员说:“你们看我这茶怎么样?这价格比我刚才开的价还要低六元。大家出来是玩个开心,我们也不想太多杀价,考虑考虑?”这时从里间走出一位负责人,与营业员耳语了几句。许是不想放过这么大的团队,最终还是按爸爸的方案成交。经理很是佩服爸爸对茶品质、产地、工艺、价格的了解,便问爸爸是干啥的,爸爸说是喝茶的。经理最后竟送了一套茶具给爸爸。

我六岁的时候,和爸爸去县城新华书店买书,回来路过一座茶庄。爸爸牵着我的小手,把每一种茶叶都介绍给我听。别人笑话他:跟孩子谈这些,她懂吗?爸爸有爸爸的逻辑,遇物而诲是他坚持的教育原则,我也得益于这个原则。爸爸选了几个品种,拈了两根叶片闻了闻,而后放进嘴里嚼了起来。在爸爸与店家谈茶论价时,我被一个大哥哥的遥控小汽车给吸引了,等到爸爸发现我丢了,找着我的时候,我已经跑出了一个街道,正对着大哥哥的小汽车乐呵呵地傻笑。这笑声并没有把爸爸给逗乐,反而招来了两个巴掌。在回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架遥控小飞机,爸爸说,汽车只会在地上爬,爸爸的好孩子要飞上天。忽然,爸爸敲了自己一下头。因为急于找我,付了钱的茶叶居然给丢在了柜台上。

爸爸常说,我是他的大女儿,茶叶是他的二女儿。有一次,我问爸爸更爱哪个女儿,爸爸说两个都爱。他说,大女儿给他快乐,二女儿给他解乏;大女儿给他动力,二女儿给他时间。今天我才懂了,原来爸爸更爱我,甚于爱茶叶和他自己。

[爸爸喜欢喝龙井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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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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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库像一艘船,把我们载入了知识的海洋之中。这些中,有歌颂英雄人物的,令人钦佩;有介绍科学知识的,饶有趣味;还有描写神话故事的,优美动人?

其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启迪。

“钢是在烈火中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强和什么也不怕。我们这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这是保尔?柯察金生前说过的话。每当想起这句化,我就思绪万千,浑身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保尔生长在极其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作斗争的一生。面对凶恶的病魔,他没有屈服,面对生活的挑战,他没有退缩。跌倒了,又爬起来,甚至在双目和下身瘫痪的情况下,他还靠口述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著作。

保尔之所以有这样的惊人的毅力,来源于他正确的人生观念。他认为: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们服务。”

作为独生子女,我们生长在蜜罐里,既没有尝过旧社会的辛酸,也没有像老前辈那样经过生与死的考验。大家称我们为掌上明珠,帝国主义也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怎样才能成为像保尔那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战士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应当树立正确得人生观念,自觉地在惊涛骇浪中磨练自己的意志,在与各种困难的争斗中经受住考验。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方能成钢。保尔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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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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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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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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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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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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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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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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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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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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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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