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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实用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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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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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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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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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中 国 作文网_)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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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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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张天翼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这对双胞胎兄弟俩失散了。结果,弟弟小林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后,卖给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来了,他不仅要去炼金刚石,还要给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满意时,还“给打得皮开肉绽,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来”。但他从不抱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个能干、乐观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少爷。他整天吃喝玩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最后,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一个好吃懒做的寄生虫,结果饿死在金子堆里。不同的环境,让兄弟俩成了不一样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顿饭居然吃了72头牛、6头象、几头猪和1200个鸡蛋。

这本书有些故事情节会让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读来让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曲折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学们,有空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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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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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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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生三年级作文我喜欢爸爸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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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生病了,爸爸很着急,就把我送到了医院。护士说挂水。后来护士拿不到前两针。后来第三针终于扎进去了,爸爸累的倒在地上。这是我父亲。我喜欢我的父亲。

姐姐说,一个男生的阳刚之气,就在于这一点一点,他说,我也想成为一个男人。做一个负责任,有担当,有担当的人。他说,你要认真爱你的家人,不要说价钱和回报。无论如何,就算累了,也要好好付出,坚持下去。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容易的,我们要互相体谅。当然,当爸爸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想是的。所以我会努力学习,帮家里做家务,比如洗碗扫地,而不只是玩电脑看电视。因为我知道,爸爸也累了。好好照顾我们!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要用实际行动,尽可能多的做家务,来表达对爸爸妈妈的感谢,表达我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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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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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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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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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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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书虫”爸爸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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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爸爸呢?”厨房里传出了妈妈的声音,“在房看书呢!”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毫不犹豫地回答。你们可能一下子糊涂了,我又没有亲自去查看,为什么会如此肯定爸爸在书房看书呢?难道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哈哈!当然不是喽,那是因为,我的爸爸是个“书虫”嘛!

爸爸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一对灵敏的耳朵、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下面是一个高挺的鼻子,还有一张说话头头是道的嘴,虽然看上去不怎么像学者,但你若是听他说一次长篇大论,你就不得不相信他能说会道了。

爸爸的这个“书虫”外号呀,可不是徒有虚名的,这个外号是我们家公认的,不信,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吧!

还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出外逛街,在爸爸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来到了一家大型图书馆阅读图书。这对于“书虫”爸爸来说,的确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才刚踏进图书馆一步,爸爸就如同看到了无价之宝似的,两眼直冒金光,继而便在书架上搜寻自己喜欢的书了。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肚子也开始“抗议”了,再抬头看一看表,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于是,我找到了妈妈,对她说:“妈妈,我饿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吗?”妈妈点点头,表示同意。接着,我们找到了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的爸爸,对他说:“爸爸,我们去吃饭吧!”爸爸头也不抬地说:“你们去吧,我想再看一会儿书,这本书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不论我们怎样劝说,爸爸还是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我就和妈妈结伴去吃晚饭,留下爸爸独自一人在图书馆里畅游在“书的海洋”。

待我们吃完晚饭回图书馆找爸爸时,已是晚上八点半了,图书馆也差不多要关门了,爸爸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看来呀,爸爸这个“书虫”的爱书程度都快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我真是不得不佩服我的爸爸了。

看!这就是我的爸爸,名副其实的“书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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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书如命的爸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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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如命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累了就随便在书上折了一个角作记号。爸爸看到了责备地说:“你怎么这么不爱护书呢?”“不就是折了一个角吗?这么大惊小怪?”我不以为然地说道。爸爸看了我一眼,严肃地对我说:“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你了解到耐人寻味的历史故事;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你从它那儿获取的知识太多了,你不应该不爱护它。况且爱护书是一个人的良好习惯和素养。”爸爸一边说一边把我折角的那页,小心翼翼地把它打开,并将折角展平,然后又拿一本厚字典压在书上。我见爸爸这么细心呵护一本书,感觉自己做的确不对。这时爸爸又耐心地对我说:“对书就要象对老师一样尊重,对朋友那样友善。”他还让我牢记三点爱书的事项:一是看书前要把双手洗干净;二是要用书签做标记,不要折角;三是借阅别人的书籍要爱护,并及时归还。

爸爸不仅爱护书,而且更爱读书。

爸爸的知识可丰富了。每次旅游,爸爸都胸有成竹地客串导游。比如越王勾践怎样卧薪偿胆打败吴国的,比如火烧赤壁。爸爸讲的有声有色,我听得入了迷,好奇地问爸爸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爸爸骄傲地说:“当然是“书老师”告诉我的呀”。我深深的知道了,读书原来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么多的事情。

我爸爸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他爱书和读书的习惯,逐渐影响了我,我也慢慢地和书交上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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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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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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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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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源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常说:“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其实,书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活的、会说话的东西”。同时,伟人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每本书都有灵魂,集中表达出来的情感才是正本书的精华。伴随这种灵魂,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们逼到伤心崖,为了不让鹿群灭绝,头羊不鹿群分成两拨,一拨身强力壮,一拨(包括他自己)老态龙钟。猎人没看出他们想干什么。不一会,两拨羚羊相互配合,相互帮扶,秩序井然的快速飞渡……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斑羚成功的飞渡最后只剩下镰头羊,这时山下响起了牛角号声,与此同时,猎枪喷出多多火花,击向镰头羊,但他并没有倒下,而是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彩虹—那座美丽的桥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动物同人类一样,它们也有大脑,也会思考。那么让斑羚成功飞渡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团结互助,在生死关头,斑羚群虽然损失了一半的成员,但是它们互相帮助,团结有爱的精神是至死不渝的,老斑羚们心甘情愿为下一代的子孙和种群的存活,从容、坦然,没有丝毫惊慌面对死亡,那是真正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啊﹗

读了这本书,我被斑羚的聪明智慧,勇敢、自我牺牲的精神所震撼,被他们的团结互助、从容、镇定、临危不乱的精神所感动,从而更是启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学习它们的这种伟大精神。

一本好书,就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就是一束温暖明媚的阳光;就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他就是你的,他就是你一生所值得拥的宝贵财富。

我爱这本书—《斑羚飞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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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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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格林童话》、《伊索语言》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我一回到家便会捧起书来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连饭都忘了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让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妈妈说:“妈妈,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他们听了,说:“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不告诉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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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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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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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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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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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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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走入我家房时,就被书柜里玲琅满目的书给吸引住了,如同一块吸铁石一样,使我不慎走入书的海洋。

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雷锋的故事》,在封面的上方,有这么一句话:“阅读,你才能知道世界有多大”。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可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影响着每一个人。毛主席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而这几件平凡的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雷锋在读小学时,他看到了工人在没有鞋的情况下,赤脚干活。这时,他想“工人伯伯本身就很辛苦,还赤脚干活,我为何不为他们编几双草鞋呢?”雷锋说干就干,他连夜编了起来,由于经验不足,编的草鞋太小,无法穿上,全部被退了回来。雷锋又去找了一位会编草鞋的老爷爷请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编出了一双双既宽大又结实的草鞋,就立马邮寄了过去。

还有一次,雷锋当了新兵之后的训练中,由于身体弱小在扔手雷这一项训练中一直不合格,他没有气馁,坚持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在期末检测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战友们也为他欢呼起来,雷锋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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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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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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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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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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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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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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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看书的爸爸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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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爸爸是个“呆子”。我看嘛,有那么一点。不过,应该叫“书迷”。[通过妈妈与我的看法,写出了爸爸看书的特点]

爸爸上班去,坐在公共汽车上,手中拿着一本书;到了单位里,钻进图书馆,找他需要的书;回到家里,躲进小书房。一会儿翻翻书,一会儿爬爬他的格子,写他的书。

妈妈说他的眼镜已经有千把度,别在看书了。他呢?只是笑笑,把妈妈的话当作耳边风。每晚灯下,他又看又写,常常要到深夜才安睡。[交待爸爸因看书眼睛近视,还看书到深夜]

前天,还闹了个大笑话。爸爸下班回来了,开了灯在书房里写啊写。五斗橱上的钟“当、当、当……”连续敲了七下。爸爸拎着包,急匆匆地从书房里走出来。

“你到那里去?”妈妈问道。

“上班呗,七点了,再不走要迟到了。”爸爸挺认真地说。

我在一旁笑。

妈妈挺有办法,拉着爸爸,打开门来给他看。门外,天色黑黑,街灯闪闪。

“是晚上!”爸爸如梦初醒。妈妈关了门,说:“有句熟话叫‘鬼迷心窍’,你呀,‘书迷心窍’,晨昏颠倒。”

爸爸自己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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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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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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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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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一头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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