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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通用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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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喜欢爸爸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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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世上只有妈妈好,难道爸爸就不好吗?我喜欢我的爸爸,他对我也很好。 清晨,爸爸叫我起床,生怕我上学迟到了。他帮我把早餐准备好,等着我,自己有事也不着急,微笑的看着我。

中午,我忘了带水,为了这一点小事,爸爸还专门赶到学校去一趟,将水送给我,怕我渴了没水喝。他一点儿也不觉着累。

下午,我做作业时做错了几题,他微笑着告诉我,并帮我改过来,鼓励我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做完作业后想出去打羽毛球,爸爸不顾一天上班的疲劳,出去陪我打。虽然爸爸打的不怎么好,但是我开心极了!

晚上,爸爸总是半夜起来,看我蹬了被子没有,当我蹬了就帮我盖上,所以我很少生病。

噢!爸爸,我喜欢你,您是我的“大朋友”!

[我喜欢爸爸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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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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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中 国 作文网_)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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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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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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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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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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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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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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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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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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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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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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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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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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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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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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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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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告诉我教会了他如何致富,又有人告诉我书教给了他知识,还有人告诉我书指引了他的未来。但在我心中书远远不止教会了我这些,还教会了我——友谊。

昨天,我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故事是由美国人怀特写的,故事讲了一只小猪和一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蜘蛛夏洛。威尔伯总是担心自己的未来是一只得被人呈上餐桌的烤猪或是一只挂在厨窗的熏猪脚就当他快默认自己就是一只认人宰割的猪时,夏洛却说:“我能帮助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蜘蛛丝一次又一次帮助威尔伯,它们有了一种不可割舍的友谊。也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让他成为一只万人瞩目的王牌猪,同时让他有了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可是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不过他的子女留下了陪伴威尔伯。

夏洛用自己的网织出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网住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爱的温情也让我懂得了友谊。友谊是个奇怪的东西不知不觉你也可能会被这张大网网住,知道无法自拔,不过这种友谊却要珍惜,茫茫人海,缘分停停留留一生知己能有几能有几人,唯有友谊才珍贵。不要等这珍贵溜走了才知道它的珍贵,它来之不易啊!

夏洛虽然离开了威尔伯,但我相信威尔伯永远也不会忘记夏洛。它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我也相信没有一只新蜘蛛能代替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让我们也用自己的智眼去寻找自己的知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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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长不大的爸爸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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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今年已经四十岁了,可在我和妈妈眼里他却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妈妈总是开玩笑地对我说:“爸爸是个大孩子,你是个小孩子。以后,你长成大孩子了,爸爸就成了小孩子。”

爸爸整天无忧无虑,活泼好玩。妈妈说爸爸一年365天只有一种表情——笑。爸爸有时大笑,有时微笑,有时傻笑,有时坏笑。虽然工作很忙,常常加班,可是他仍旧笑呵呵的,不紧不慢地干着。如果我在妈妈面前犯错误,妈妈会批评我,可在爸爸面前犯错误,爸爸从不教训我,而是微笑着告诉我下次要注意。

爸爸喜欢和我玩。他常冲着我做鬼脸,装妖怪吓唬我,喜欢教我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如:做小鸟嘴。只见他把嘴巴撮起来,两腮一吸,尖尖的小鸟嘴就做出来了。他还可以使嘴唇上下扇动,像是小鸟在吃食。那样子好玩极了。他还会用脚作出“捧”的“脚势”,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也常常乐此不疲地学着,并以此逗别人玩。他和我玩打仗的电子游戏,有时他会一手把我按在床上,一手控制着自己的“坦克”,让我的“坦克”白白被“敌人”炸死。我气得嗷嗷叫,他却乐得哈哈笑。如果我在中途上卫生间,爸爸就会大叫:“快来呀!你的坦克要被炸死啦!砰!完蛋啦!”弄得我心惊胆寒。爸爸有时被我纠缠得无法忍受,就说:“我不跟你玩了。”可是,我自己玩了一会儿后,他就跑来找我玩,大概是不跟我玩他就会寂寞吧。

爸爸在外地工作,只要一回家,我就和他一起睡,这是为了能和爸爸好好地聊聊。爸爸爱考我“脑筋急转弯”和“谜语”。比如有一次,他说一个人开着车,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就停下车,为什么?我冥思苦想,一会儿猜是司机快撞到树了,一会儿猜是猴子的阻拦。原来答案却是司机把猴屁股当成红灯了。虽然我每次都难以答出,但是仍然乐意听。我也会问爸爸一些问题,对他说一些学校的情况和我自己的事。

我喜欢这个长不大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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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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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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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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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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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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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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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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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有许多人被誉为‘书法家’、文学家等一系列文学上出名的人物,包括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喜欢的书是《水浒传》因为我喜欢这部古典名着中的及时雨宋江的那种仗义疏财和九纹龙史进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还有花和尚鲁智深的神奇故事有倒拔垂杨留大闹五台山。在这108位英雄好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豹子头林冲因为他在受到高俅设置的圈套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就算去打官司也不可能赢的,毕竟那时元末明初的时代,皇帝昏庸无能,而在民间更是贪官挡道,民不聊生。还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从这里可以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有勇有谋、粗中有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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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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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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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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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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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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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走入我家房时,就被书柜里玲琅满目的书给吸引住了,如同一块吸铁石一样,使我不慎走入书的海洋。

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雷锋的故事》,在封面的上方,有这么一句话:“阅读,你才能知道世界有多大”。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可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影响着每一个人。毛主席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而这几件平凡的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雷锋在读小学时,他看到了工人在没有鞋的情况下,赤脚干活。这时,他想“工人伯伯本身就很辛苦,还赤脚干活,我为何不为他们编几双草鞋呢?”雷锋说干就干,他连夜编了起来,由于经验不足,编的草鞋太小,无法穿上,全部被退了回来。雷锋又去找了一位会编草鞋的老爷爷请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编出了一双双既宽大又结实的草鞋,就立马邮寄了过去。

还有一次,雷锋当了新兵之后的训练中,由于身体弱小在扔手雷这一项训练中一直不合格,他没有气馁,坚持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在期末检测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战友们也为他欢呼起来,雷锋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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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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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引诱力有多么的强大。

我是一个啃书虫,这几天抱着一本《昆虫记》看个没完没了,妈妈叫我去吃饭,可是我看书看得入迷了没有注意到妈妈叫我,这本书有什么魔力这么吸引我呢?现在来了解了解这本书吧!它的书皮是绿色的,瞧!这些绿叶上有一只蝴蝶,旁边还有一只七星瓢虫呢!上面写着三个黑色大字: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布尔。要说里面的文章那个十多的数不清《忠心耿耿的老门卫》、《黎明前的强盗》、《穷凶极恶的刽子手》……看!昆虫们排着队向你走来了:火红火红的斑纹蜂,唱歌的蝈蝈,威武的螳螂……所有的昆虫都一一列举了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高明的外科医生”,先讲的是蜾蠃的外貌,之后再写”我”是怎么怎么观察一只蜾蠃把毒针扎进毛毛虫的中枢神经系统,把毛毛虫折腾晕并在它的身体里产卵的,最后蜾蠃为什么要把毛毛虫麻醉而不是致死的。每当看到: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中间好像用一根细线连起来腹部分成两截下面大上面小黑色的肚皮下面系着一根红色的腰带,我的眼前就马上出现了一只蜾蠃。

怎么样还不错吧?如果你要看,那就来找我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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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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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XXX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孩子要诚实,不要淘气,要爱学习,要孝敬父母,乖乖听从父母的话,不可以随意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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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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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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