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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合集20篇)

爸爸如今头发变得灰白,手上长满了老茧,但是爸爸的手,还是温暖的,有力的。开学吧小编为您分享喜欢看书的爸爸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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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爱看书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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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爸爸喜欢干什么呢?我的爸爸其实喜欢读,他读书的时候可认真了。因此家里的书道处都是,家里的书柜里塞满了爸爸的各种书。只要一有空,他就看书,弄得书房、卧室、餐桌旁、茶几上、甚至厕所里都有他的书,为此,妈妈对他很不满,怪他把房间都搞乱了。有一次,爸爸因为看书太入神,还差点酿成大祸!星期天的上午,我和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妈妈告诉爸爸:“煤气灶上正烧着水,水开后把火关了!

”正在看书的爸爸嘴里应了一声,但头却没有从书上抬起。临出门,妈妈不放心地又叮嘱道:“别忘了!”爸爸自信地说:“这点事,没问题!”等我和妈妈回来,打开家门,一股刺鼻的煤气味迎面扑来。妈妈嘴里说着:“坏了!”,同时一个箭步冲进厨房,关掉煤气灶,迅速把所有门窗都打开,才怒不可遏地冲爸爸大声吼道,“你不想活了!”爸爸这才如梦初醒般地从他的书海中出来,也感觉气味不对。原来,爸爸只顾看书,早把烧水的事抛在脑后。后来,流出的开水把火浇灭了,煤气却沿着灶眼一直往外冒。

如果不是我和妈妈及时回来,后果就太可怕了!从那以后,爸爸看书时妈妈再也不敢指望他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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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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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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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爸爸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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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享受读的快乐”。这篇文章引起了爸爸和我的共鸣。它说“一个个童话、一首首诗与一曲曲儿歌从书中神秘地跳出来,成为我最好的朋友。书,不知多少次赶走了我的烦恼,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是呀,我最喜欢书了,床头、卫生间、妈妈的车后座上都有我放置的书籍。爸爸、妈妈工作忙,不能陪我的时候,我就看书;躺在床上睡不着时,我就看书…爸爸、妈妈对书好像也有很深的感情,我常常看到他们坐在沙发上、靠在床上捧着书。爸爸对书很爱惜,记得前几天,爸爸给我讲《西游记》,讲完一页后,我粗心随意地翻书,结果把其中一页撕裂了,爸爸严肃地批评了我。他说:小时候,书店不多,书店里书也不像现在这么丰富,家里更是拿不出多余的钱买书文章中讲到“在六年的小学阶段,我读书的兴趣与日俱增,翻开无数书的扉页,踏入了一篇篇有趣的故事中。我与简爱一起欢乐,一起悲愤;在水流中与汤姆索亚共同历险;在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中与根鸟一往无前;来到昆虫世界与法布尔共同探索昆虫的习性、本能、计谋、手段…我爱书,以游历书中世界为乐。”写得太好了,在梦里我就曾去过花果山和猴儿玩耍,偶尔我还会想象变成蜜蜂飞进花朵里一探究竟…爸爸对我说:书中的世界似真似幻,一本好书能涤荡心灵、激发潜能…。

它还讲到“书,给我插上了翅膀,让我在世界各地自由的飞翔,帮我找到了许多伙伴:活泼的安妮、调皮的彼得潘…书,让我认识许多名人:在俄罗斯阴沉沉的雨雾中,一代文豪托尔斯泰正在书桌上奋笔疾书,一部部不朽著作从他笔下诞生:ㄍ复活》、ㄍ战争与和平》…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双手在琴键上起落如飞,又如同暴风雨一般击打下去,奏出令人惊憾的乐曲…我爱书,以结识书中人物为乐。”嗯,我知道彼得潘,我也认识流浪的三毛、美丽的白雪公主,我真想进入他们的世界,成为他们的朋友…爸爸说:他看《水浒传》是夜晚,院落里大人们在聊天消夏,一束灯光悄悄地穿过窗台、溜进屋里、透过蚊帐、映在墙上,爸爸不算粗壮的胳膊举的酸痛。哈哈,爸爸小时候是在被窝里认识林冲、武松、鲁智深还有施耐庵的…

文章很有想象力的说到“看,迎面又走来穿着裙子的爱丽丝,她看看手中的蘑菇,让自己时大时小。几只金龟子飞到我面前,地上是一队松毛虫在有序的前进,为后面的法布尔开路。这是尼尔斯,他与白白胖胖的大白鹅一起飞来了,他们随着大雁一同飞过瑞典的山山水水…我爱书,以体验书中趣事为乐。”爱丽丝梦幻奇境、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尼尔斯骑鹅历险,还有海底两万里、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那么多有趣的情节、神奇的故事,这些书都会让我爱不释手!当然还有一些故事,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福尔摩斯探案集》等,让我忍不住想看又有些害怕,特别是在晚上。爸爸说:“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故事里很多事都是虚构的,这些惊险的、好玩的书,爸爸抽时间陪你一起看…”

我爱书,以游历书中世界为乐;我爱书,以结识书中人物为乐;我爱书,以体验书中趣事为乐。我和爸爸都爱书,我们相约要一起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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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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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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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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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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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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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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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虫爸爸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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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雨荷)

我的爸爸很爱看,每天晚上都会坐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看书都会入迷,一看就忘记了时间。

有一次,我跑过去问爸爸:“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书?”爸爸轻轻地摸着我的头说:“看英语书可以学习到其他国家的文字语言和文化。我们看历史书可以了解很多古老的事,看哲学书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看书能够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增加我们的见识。”

爸爸是我的榜样,我也要像爸爸一样爱看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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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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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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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长不大的爸爸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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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今年已经四十岁了,可在我和妈妈眼里他却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妈妈总是开玩笑地对我说:“爸爸是个大孩子,你是个小孩子。以后,你长成大孩子了,爸爸就成了小孩子。”

爸爸整天无忧无虑,活泼好玩。妈妈说爸爸一年365天只有一种表情——笑。爸爸有时大笑,有时微笑,有时傻笑,有时坏笑。虽然工作很忙,常常加班,可是他仍旧笑呵呵的,不紧不慢地干着。如果我在妈妈面前犯错误,妈妈会批评我,可在爸爸面前犯错误,爸爸从不教训我,而是微笑着告诉我下次要注意。

爸爸喜欢和我玩。他常冲着我做鬼脸,装妖怪吓唬我,喜欢教我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如:做小鸟嘴。只见他把嘴巴撮起来,两腮一吸,尖尖的小鸟嘴就做出来了。他还可以使嘴唇上下扇动,像是小鸟在吃食。那样子好玩极了。他还会用脚作出“捧”的“脚势”,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也常常乐此不疲地学着,并以此逗别人玩。他和我玩打仗的电子游戏,有时他会一手把我按在床上,一手控制着自己的“坦克”,让我的“坦克”白白被“敌人”炸死。我气得嗷嗷叫,他却乐得哈哈笑。如果我在中途上卫生间,爸爸就会大叫:“快来呀!你的坦克要被炸死啦!砰!完蛋啦!”弄得我心惊胆寒。爸爸有时被我纠缠得无法忍受,就说:“我不跟你玩了。”可是,我自己玩了一会儿后,他就跑来找我玩,大概是不跟我玩他就会寂寞吧。

爸爸在外地工作,只要一回家,我就和他一起睡,这是为了能和爸爸好好地聊聊。爸爸爱考我“脑筋急转弯”和“谜语”。比如有一次,他说一个人开着车,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就停下车,为什么?我冥思苦想,一会儿猜是司机快撞到树了,一会儿猜是猴子的阻拦。原来答案却是司机把猴屁股当成红灯了。虽然我每次都难以答出,但是仍然乐意听。我也会问爸爸一些问题,对他说一些学校的情况和我自己的事。

我喜欢这个长不大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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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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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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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爸爸爱看书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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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爸爸的生活里,显然是不存在的,可就在回老家的路途中,爸爸迷上了书! 一天上午,在火车上,妈妈看爸爸闲得很,就把带来的书给爸爸看了看,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想把书要回来自己看,可是爸爸死活不答应,妈妈也拿他没办法。经过了这件事,妈妈百思不得其解,爸爸怎么上了书呢?这是我来了,妈妈告诉我了事情的经过,我反而开心起来,因为爸爸爱看书了,想要学习了,只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啊!我和妈妈正高兴着。

随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晚上8点,妈妈叫我睡觉,也让爸爸睡觉,爸爸说:“你们先睡,我等会睡。”爸爸说完,我就睡了。12点我起床上厕所,看见爸爸还在用手机的光看书,我和爸爸说:“赶快睡吧!明天要下车呢!”爸爸点点头,有摆摆手示意我上铺去。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爸爸还在看书,我吃惊地问爸爸:“您不困啊?”“恩,是有点困了,别碰我的书,我睡一觉去!”他一边打哈气,一边说。爸爸去睡了,妈妈妈说,我没花眼吧,这是你爸,怎么可能,天哪! 真的让我没想到,过了一个年,我爸爸会有这么大的进步!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只是我爸爸的进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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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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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浩瀚的海洋,书是知识的空间”。今天我就从金灿灿的海滩上捡到一颗美丽的贝壳,这颗贝壳就是《美丽的乔》。它是我精神上的伴侣,我随着它一天一天地长大,书中的道理也逐渐被我理解。 从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桑德斯,他是加拿大人,虽然作者不是中国人,但通过阅读我却觉得我离他很近。别看这本书有320页这么厚,而且制作这么精美,可还不到20元。这本书是新年时姐姐送我的,我真感谢姐姐令我结实了这位“好朋友”。 书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凶恶的詹金斯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许多的小动物。我看到这儿非常伤心,但是在后面还有更令人伤心的呢!詹金斯杀死了保护小动物的乔的妈妈,还把乔的耳朵给剁了。 但最终,乔和小动物们还是战胜了詹金斯!我真为他们高兴啊!这本书告诉世上的孩子们要从小就知道不应该虐待动物,要和小动物成为朋友。 如果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喜欢上了这本书,那欢迎你来找我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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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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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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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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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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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看书的爸爸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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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里有许多难忘的、美丽的事情,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我和爸爸之间发生的一件小事了。

那一天,我放学回到家,看到爸爸又抱着在看,我一看心里就想:“唉!我的老爸呀,你怎么每天都在看书呀!你可真是一个书呆子呀。”爸爸看到我回来了,只是笑了笑,让我赶快做作业去,于是我就来到自己的小屋,开始做作业了。

写完作业后我走了出来,发现爸爸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对爸爸说:“老爸,我们该吃饭了。”爸爸只是“嗯”了一声,却还在沙发上看书,还不时地发出笑声,我又大声对爸爸说:“老爸,我们该吃饭了。”这时爸爸又漫不经心地说:“好,好,待会就做饭。”爸爸嘴里说着,屁股却没动。这时我有点生气了,于是对爸爸说:“老爸,我肚子疼,快饿死了。”这时爸爸才慌慌张张地去做饭。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爸爸一边做着饭,一边还看着书。吃饭的也在看,有时竟然把他最吃的面条往鼻子里送,最后呛了一下,打了个大喷嚏,把鼻子给烫了一下,惹得我哈哈大笑,而他却开玩笑地说他的鼻子也爱吃面条呢。

我的爸爸爱看书到了忘我地境界,我喜欢我的爸爸,更喜欢他那种爱看书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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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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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字叫《猜猜我有多爱你》。

讲的是小栗色兔和大栗色兔的故事,它们在比谁更爱对方,它们比了宽度、伸长、倒立、跳高、最后比远近,但每次都是大栗色兔赢,小栗色兔输,最后,小栗色兔困了,想不出来更多的东西来了,大栗色兔用双手将它放在用叶子铺的床上,低了下头,亲了亲它说:“晚安。”并且,悄悄微笑安静的说:“我爱你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来。”这本书告诉我们爱,实在不是一件容易衡量的东西,我也爱我的全家人,爱到比宇宙还大的地方去,再从那一块地方回到这里,而且我希望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幸福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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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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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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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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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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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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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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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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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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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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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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