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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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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学生《西游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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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而且信以为真。因为我们每个人那时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我们就为他鸣不平;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机灵活泼,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对学习有不懈努力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我有时也像猪八戒一样会偷懒,就像今年的暑假作业,许多难题不去思考,没有完成。但我现在决心向孙悟空学习,把所有的缺点都改正过来,要勤学好问,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准确,不疏忽任何一个问题,以后比孙悟空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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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暑假读书: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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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读《图腾》之前,我受童话故事的影响,认为狼很可恶,我也很讨厌狼,不过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在一般人的眼里可能是凶残凶猛,甚至是愚蠢的,但在我的眼里却是聪明的。

我认为狼很聪明,因为这只小狼光凭夜晚听狼鸣叫,就能叫出声来。那天小狼的主人陈振在给小狼送饭时,看见小狼正在仰着脖子学习狼叫。虽然刚开始叫的不像狼叫,像狗叫,但经过长时间练习,已经能像狼一样鸣叫,读到这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小狼的智慧折服了,他竟然自己学会了狼叫。

我认为狼充满智慧。那一次,草原上的烈日把草晒得滚热滚热,让你都在蒙古包里热的不行,更别说被拴着的小狼了。小狼刚开始把身体放在阴凉处,只把脑袋放在外面,但这样还很热。陈振吃完饭想去看看小狼,这是,他惊呆了,因为小狼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正躺在里面避暑呢。小狼多聪明呀,在没有别人的指导下竟自己学会了挖洞避暑,他的智慧真的值得我们学习!

就说说我吧,在一次考试中有一道题我怎么算,都没有算出答案,我试着换另一种方法去计算,我终于算出来了,长舒了一口气,心想:终于结束了,等发卷子了我才发现这道题答对的人并不多,所以以后我要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任何问题。

看,小狼多聪明,我们想要做或者得到什么,尽量用自己的头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天才,知识我们没有发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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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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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生性多疑自私、凶暴残忍。可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知道了狼也有着和我们人类相近的地方,比如母爱、智慧、梦想等。

《狼王梦》主要讲述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四只狼崽。其中黑仔、蓝魂儿、双毛这三只都是公狼,紫岚竭尽全力想把它们训练成身强体壮的大公狼,然后让它们去争夺狼王宝座。紫岚首先训练黑仔,不幸黑仔被金雕抓走。接着训练蓝魂儿,可惜蓝魂儿死于捕兽夹中,最后训练双毛,结果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时失败了,被狼群咬死。剩下的媚媚是只母狼,它本身不具备争夺狼王的资格,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只好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媚媚产下的狼崽身上,最后,为了这些狼孙的安全,为了扫除金雕这个隐患,紫岚费尽心力与之周旋,最后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一只母狼,它对自己的幼崽充满了博大的母爱。因为母爱,紫岚才能靠机智和勇敢与猎狗巧妙周旋,顺利地产下一窝狼崽;因为母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的去咬兽夹,咬断牙齿也不罢休;因为母爱,不管媚媚怎么不理解、拼命撕咬自己,紫岚却忍痛不还击而选择伤心离开……所有这些举动,让我不由得也深深体会到天下的大都数母亲不也类似吗?他们为了自己的儿女不辞辛劳、付出了很多,甚至牺牲自己也在所不辞。

紫岚不仅机智聪明、母性极强,它还心怀梦想,并为了梦想而不懈努力。自从几个幼崽降生后,紫岚就竭尽全力地训练它们,渴望其中一只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即使接连遭受巨大的打击,紫岚依旧朝着这个既定的目标,锲而不舍地坚持着、努力着!虽然它的愿望还没实现,但它的这种坚强执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真的很让我们为之感动!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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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秋天的怀念》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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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文中描述了史铁生对已故母亲的回忆,表现了史铁生对母亲深切的怀念,对母亲无尽的爱,对母爱的赞美,以及史铁生对“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悔恨之情,及对先年对母亲不解的懊悔,令人十分感动。读完这篇文章后就来写写你的感想吧。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1:

作为小树应该感谢土地,因为土地养育了它;作为小鱼应该感谢大海,应为大海是它的家;作为小鸟应该感谢蓝天,应为蓝天给了它自由;而我作为一个孩子,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的父母。

在寒假里我在语文教学通讯上读了史铁生写的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使我体会到了浓浓的母爱。文章主要写了“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经常摔东西、发脾气,悲观厌世。母亲为了鼓起我生活的勇气,在她重病缠身,肝病疼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情况下,坚持要推“我”去北海公园看菊花。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即将离别人世时,心里还挂念“我”和未成年的妹妹。

看到这位伟大的母亲,由此我想到了生我养我、辛苦一辈子的母亲,她对我的爱也是无私的,真诚的,发自内心的。我时时刻刻都在母亲的关爱中成长。记得我8岁那年,由于发高烧,烧得我迷迷糊糊的,站都站不稳,妈妈连忙抱起我直冲医院打点滴。当时,爸爸在江阴工作,爷爷奶奶那几天又很忙,没时间照顾我。就妈妈一个人陪在我的身边。她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儿给我喝点水,一会儿用冷毛巾给我擦脸,一会儿用酒精给我擦身体,还一边给我讲故事。讲着讲着我就睡着了。妈妈怕我着凉,就脱下衣服盖在我身上,让我甜甜地睡着了。可妈妈却冷得浑身发抖,坐在我的身旁,一夜也没合眼.

联想到文章里的“妈妈”和我的“妈妈”,我懂得了“人世间唯有母子情深”。母爱是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母亲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由此,我想到:我们一定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唯有现在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样才能更好的回报母爱,回报社会,这也是我们对母爱的最好报答。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

我曾读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使我体会到了浓浓的母子情。

“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躁,常常摔东西,悲观厌世。母亲为了鼓励“我”生存的勇气,在重病缠身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带“我”去北海公园看花。“我”答应了,但母亲却等不但那一天。母亲生命里的最后一刻还挂念着“我”和未成年的妹妹。

读完这篇作文,我不禁联想到我的母亲,她为我付出无私的、伟大的爱。记得一次,我在夜里突然感都头晕,我妈妈二话不说,背起我跑向医院。路上静悄悄的,只听见母亲的喘气声,汗水湿透了她的衬衫。我几次叫她放下我,我自己会走。可是我妈妈还是不放心我,说什么也不让我下来。。。。。。医生给我开了药方,在母亲的精心照顾下,我有健康的成长起来,而母亲却因为照顾我而累倒了。我感动地留下两行晶莹的眼泪。

还有一次,那个月光如水的晚上(我的作文本里有,有兴趣可以看看)我永远忘不了。我上课因为说小话被老师批评,母亲也被老师叫去“训”了一顿,母亲并没有批评我,还耐心教育我,她的话真正说服了我.从那以后,我一刻不忘学习,辛苦地学习。终于,我的学习成绩在全班前五名。

“世上唯有母子情深”这句话说得好!

是的,母爱的伟大的,他们只求付出不求回报。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3:

《秋天的怀念》说的是一个男孩儿,双腿瘫痪后,脾气就变的喜怒无常,听到李谷一甜美的歌声,他就会把东西砸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躲过去,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动静。

当一切恢复沉寂,母亲就悄悄地过来,眼边红红地看着他,说:“听说北海的花开了,我推你去走走。”母亲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但他的腿瘫痪以后母亲侍弄的花都死了,他狠命的捶打两条可恨的腿说:“不,不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母亲扑过来抓住他的手说:“咱娘儿俩一定要好好活着。”妹妹告诉他,妈妈常肝疼的睡不着觉。他终于答应母亲出去看花了,母亲很高兴,忙里忙外地准备,可母亲还是没有去成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血,他没想到母亲已病成这样,也没想到是最后的诀别,母亲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一个秋天,妹妹推他到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又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在开得烂漫。他们懂得了母亲没有说完的话,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活着······

表面上的缺陷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心中的信念,人一定要充满信心地走下去,珍惜眼前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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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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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天下在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才真正地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着重以曹操、刘备、孙权为代表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背景,展示出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集团。反映出人民在动乱时的痛苦和灾难,以及它们反对魔鬼训练的似的战争,追求和平统一的愿望。

人称诸葛亮“智绝”,曹操为“奸绝”,关羽为“义绝”,合称“三绝”。诸葛亮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而且死心塌地辅助刘备;曹操是一位奸雄,它的生活信条“宁我负天下人,不要天下人负我”是一个政治野心、阴谋家;关羽既“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不为金钱所迷惑,并且傲上而不忍下,期强而不凌弱,放曹操走华容道后,后人曰:曹操兵败走华容,正与关公狭路逢。只为当初恩义重放开金锁走蛟龙。真是值得我深思!

刘备仁民爱物,礼贤下士;张飞心直口快,勇猛鲁莽;赵云英雄非凡、坚韧忠心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刘备很冷静,遇事请教孔明,所以说自己是汉左将军、宜读成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张做事很快,可是又瞧不起诸葛亮,说他是村夫而已,在请孔明出山前,张还说孔明不来就用一条麻绳把他捆回来;赵去英勇善战,一次还单骑勇救主!这些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看了《三国演义》,使我更加佩服小说里那些英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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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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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再次翻开那本陈列在书柜中不显眼的书,已经布满许多灰尘。捧在手上,我的心里漾起丝丝纯厚的母爱。《王梦》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汗之梦,一场无私奉献的母爱之旅。

“梦”中描述着一只丧偶的母狼——紫岚在被大白狗的追逐下绝境分娩,生出了五只小狼崽,因为种种遭遇,紫岚的孩子都没有生存下来,只剩下一只小母狼“媚媚”,紫岚为了不让这最后的希望死于金雕之口,她奋不顾身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跛了脚,掉了牙,甚至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是伟大的母爱让紫岚有这坚定不移的信念,我深深感受到母爱的无私。

古往今来,有许多关于母爱的真实事迹。2008年汶川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地震后再废墟中发现这样一位母亲。她的身体已被坚硬的物体压得变形,但双手扔撑着地面呈跪拜状,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撑起一点空隙,保护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宝宝。因为有母亲的身体遮挡这个孩子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写到这我不禁热泪盈眶。

不论是书中的紫岚,还是汶川牺牲自己保护孩子的母亲,都值得我们敬佩。通过这些故事,我们都应该要好好孝顺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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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走进和谐的春天读后感初一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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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阅读了《走进和谐春天》这本书,整本书是围绕“和谐”进行编写的。我知道了“和谐”不是单单指家庭的和谐,而是到处都需要和谐。每篇文章不仅语句优美、生动,还配有名言警句,它们像小喇叭一样时刻激励着我、提醒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知道了和谐的可贵。

“和谐”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它是一张纯洁的白纸,不需要人为的破坏。它是水平如镜的湖面,不需要一层层的波浪。它是宁静的山谷,不需要噪音去代替。可能有许多人认为“和谐”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事。可是我认为人的生活却离不开“和谐”。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夫妻不能和谐,那么家庭就不能和谐。如果家庭不能和谐,那么整个家族就不能和谐。如果整个家族不能和谐,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和谐。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能和谐,那么两个国家就不能和谐。如果两个国家不能和谐,那么两个国家就会发生战争。战争会死去很多无辜的人,所以人的生活离不开“和谐”。

以上几点是我读完整本书联想到的。我想既然和谐那么重要,我们要维护它让它持续下去。在学习和谐的同时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做到,让国家变成“和谐国家”,让家庭变成“和谐家庭”。让我们从你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走进和谐的春天读后感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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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一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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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朝花夕拾意思是早上开的花,晚上才把它拾起来。《朝花夕拾》的十篇散文分别记录了不同的十件事情。这本书中记录了许多鲜活灵动的人物形象。如地位低下,饶舌多事却又纯淳善良的“阿长”认真负责没有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等。

在其中鲁迅最多地是描写从小带领他的女工“阿长”。因为社会的影响,她保留了许多封建习俗,像在新年吃福橘,还要对她说“阿妈恭喜恭喜。”有一次,她踩死了我的隐鼠,让我对她怀恨在心,可见她是一个粗鲁的人。但她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她探亲时跑了许多路帮我买一本《山海经》。可见她是一个关心孩子的人。这虽是一个没有地位、毫不起眼的人物,却从她身上反映出了一个道理:虽然当时的社会十分黑暗,可是民间仍然有温暖的亲情。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小鲁迅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进了三味书屋,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尽管如此,又阻挡不了孩子们爱玩的天性。

三味书屋后面有一个小园,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折腊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寿镜吾先生叫回来背书。这虽然远远不及百草园的自由快活,但作者依然很开心。从这也能看出鲁迅童年时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无拘无束的生活。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是一部散文集,表达了鲁迅先生对黑暗社会的反感,不满,也有对美好童年的向往、依恋。还有对中国教育的希望,鲁迅先生真是一个伟大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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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后感500字初一作文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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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又到了暑假。今年的暑假我看了四大名著:《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西游记》是一部内容精彩的神话故事。讲述的是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儿大徒弟孙悟空,号称“齐天大圣”,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孙悟空是从花果山上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它出来后,便四处拜师学艺,后来它学会了七十二变,又拿到了“定海神针”金箍棒”。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五百年,后来被唐僧解救跟随它取经。一路上,孙悟空对师父忠心耿耿,和两个师弟团结友爱,唐三藏在他的保护下,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顺利取得了真经。

读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在学习中我只要遇到了困难,就全身而退,不坚持下去,可唐僧他们却不一样,他们原本想要在三年内取完经,结果却用了14年,可他们一直坚持着。如果像我一样放弃了,那就彻底的失败了。因此我以后也要学习唐僧的坚持,学习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学习猪八戒的性格温和,学习沙和尚的老实,学习他们的团结友爱。

“人心齐,泰山移”。所以,我们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团结,因为人多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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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初一读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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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读《西游记》,我都觉得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也许是年龄不同感悟不一样吧!

小学的时候读西游记,我会觉得它是一部喜剧,有滑稽的猪八戒,有唠叨的唐三藏,有朴实的沙僧,还有倒霉的孙悟空,有时候会笑他们的朴实,有时会感叹他们的真性情,有时也会羡慕他们的无所不能!

初中时读西游记,我会觉得它是一个满是传奇的故事,有那么多的妖怪,有那么多的故事,那些形形色色总是会让内心,有所拨动,那个时候更多的是感悟而非感叹!

现在读西游记,我会被他们的毅力所折服,被他们面临困难不放弃的坚持所折服!有时我会觉得,西游记就是一部心路,每一个人都需要去经历,才可以去感叹,去感悟,最终修成正果!

其实,西游记就是人生的写照。生活这条路,我们只有经历了磨难,熬过了苦难,忍过了屈辱,你才可以去享受更好的人生,去过更好的生活,最终修成人生的正果,也只有这样,人生才会是多姿多彩,值得回味的。

有时,我会希望每一个人都是孙悟空,这样他们就可以足够强大,去保护他爱的人;希望每一个人都是猪八戒,可以无忧无虑,去做自己喜欢的时,去好好的做自己。

不论,在生活中你是悟空,还是八戒,都希望你可以用“取经”的精神,去过每一天。不抛弃,不放弃,坚持最初的梦想,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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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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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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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吃狼奶的羊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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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中,和羊是一对冤家,可是你听说吃狼奶长大的羊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完这本书。

故事中的主“羊”公,是一只名叫流火云的羊,他是吃狼奶长大的,身体里有一半是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有狼有影子。他既有羊的温柔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他勇敢,可以独自对抗强大的食肉动物。就连狗熊都吓不倒他。我就不一样,就是连一个过路人多跟我走几步,我都开始警惕,生怕他是坏人,可以说,我算是比较胆小的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是除了刚出生,连爪子、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小狗,我都不敢摸,生怕被他们抓伤、咬伤。

他热心帮助别羊,救羊于水火之中,在伙伴要被吃掉的时候,帮他赶走了天敌。这点我就比较像他,在同学们有什么东西忘记带了,我总会借给他们?

他最大的有责任心,在狼群决定放走他时,他依然坚守在羊群的前面。我遇到比较麻烦的事,总爱推给别人做,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十分羞愧,以后一定要认真对街自己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流火云这只英雄羊,让我学习到他的勇敢,我所畏惧的精神;学习在别人陷入困境帮助别人;更学习到要有责任心,承担好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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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战狼2读后感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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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这么期待所谓的国产大片,但是从知道战要上了,内心就有了一定要看首映的热情。吴京、军旅、当然还有那最吸引我的: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可能是上班多年后,内心或许还有些许的军旅情节,男儿热血。进了影院比较忐忑,因为怕还是想以前一样,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但是看到主要演员出场后,感觉应该不会太坑。对我印象最深的两段情景,一个是小队长死了,战狼换实弹准备战斗,旅长的那番战前动员,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配上小队长的遗体随战机升起,战狼们那坚毅、悲伤、决绝的表情,外表刚毅,内心比较感性的我真的有点热泪盈眶。第二段就是最后的高潮,吴京那句:你丫来中国就别想回去。和最后上刺刀,杀!一个人站在边境,对着敌人喊,来啊!我想如果真的是士兵,那时也应该忘了自己吧。最后,直升飞机到了,在吴京背后。当时内心想,这才应该是强国应有的气质吧。强国之风当如是。

或许现在的国家可能不会那么完美、理想。但作为普通人,真真的是爱着这这美丽的土地,爱着敬着那些还有祖国情怀,为了我们爱着的土地奉献一切的军人。

我喜欢这种军人,这种气质,这种一往无前,为了自己身后土地抛头颅、洒热血的气概。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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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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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这本书起初是老公和孩子读的,经常听他们说如何如何感人,我就随手拿来看了看,没想到立刻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虽然已经读过很长时间了,但书中的情节始终震撼着我,鼓舞着我。

这本书是作者姜戒用了三十多年时间写成的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书中故事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狼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是凶猛残暴的动物,每当在动物园、在电视上看到狼,我就有种畏惧心理。毕竟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的幼年时代。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狼的狡黠与智慧,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

狼能利用熟悉的草原躲避敌人的攻击,捕获猎物,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狼能借白毛风的势力全歼军马群。我觉得我们人类能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比如工作中我们要像狼熟悉草原一样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了解本行业的行情以及客户的信息,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故事的结局有些伤感,美丽的草原消失了,狼群消失了。读到最后我跟孩子都哭了,不知道是为草原狼还是为我们人类自己。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像草原狼那样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我们的民族何愁不能振兴,我们的国家何愁不能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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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母狼读后感12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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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北方大雪般壮烈的情感;不是江南小雨般柔美的情感;不是两情相悦般酥麻的情感;不是关怀备至般细腻的情感……这种感觉,好似一道闪电直击内心深处所有的细胞,从头发尖到脚趾的触动之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好像在那1869页的中国汉语字典中都找不到任何一个词来形容它。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

图腾仍在飘荡,已成为传说……

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狼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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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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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决定留了下来。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它让我和认识了许多科学知识。其中有一个人叫康塞尔,他十分忠于他的主人,如:当阿龙纳斯教授不慎掉入水中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了下去,找到他的主人把他拉出水面说道:“如果先生能抓住我的肩膀,便能好一些。”当阿龙纳斯问他怎么会来时他很从容地说道:“我是跟着先生下来的。”这个老好人做的是那么自然。当阿龙纳斯知道船被毁了时他还主动安慰主人,过了一段时间,阿隆纳斯已经特别疲倦了,康塞尔马上过去支持他,两个人的生命都落在了康塞尔的身上,但一会儿康塞尔也支持不住了,呼吸渐渐短促,但他还是坚持着用尽最后的力气呼喊着救命,终于,他们听见了呼唤声,是尼德兰,他们最后总算得救了。我觉得他,总是那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从不着急。但康塞尔对主人的衷心让人十分感动,这是连亲人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他却做到了,这是多么可贵啊。我不禁对他产生由衷的敬佩,不仅敬佩他的衷心,更敬佩他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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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读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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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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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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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休息的时间里看完了一本名叫《海底两万里》的书。

阳光明媚的早晨,几只活泼的小鸟站在树枝上叽叽地啼叫着,几多珍珠似的白云挂在太阳边,看着如此晴朗的一天,我第一次翻开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还以为作者下到海底两万里讲讲感受和经历就阔以了,没想到这本书开始是这样的......

这本书开始讲述了,整个美国本来都安然无恙,结果都因一只“巨型海怪”而轰动,这只“海怪”还撞伤了许多只游轮,可见这只“海怪”力大如牛,这引起了美国所有人民的警惕,而且还想不惜一切也要铲出这只海怪,人们也邀请作者去参加,之后会发生些什么呢?看完这一段落,我反扣书本,呆呆地望着外面,发现几只黄澄澄的小鸟望着我,站在翠绿的大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在说:“你继续看,答案会在后面等着你的!”我心想:看来开始虽然并没有到海底两万里,但是我相信这只还怪可能会把作者撞到海底两万里!还有这只海怪虽然很厉害,但我想美国肯定可以捉到它并干掉它!

结果为了抓住这只海怪,人们决定连夜开“林肯号”美国军舰去搜索海怪,这艘军舰的奇特之处是它的前甲板上有一个厉害的鱼叉手,眼睛像一副高倍望远镜,非常锐利,一般的鱼是很难躲过他的鱼叉。在军舰的前甲板上还装有一门后膛炮,炮弹重达4千克,射程长达16海里,大概这炮弹一旦打在身上就不得了,但这样可以保证安全,免得会被“海怪”撞伤。离开近海后,进入太平洋,所有人都认真地搜索船身附近的海域,都抢着上甲板巡逻附近海域有无异常,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仔细地搜索着,每天甲板上都闹哄哄的,就像菜市场一样。有一天这位敏捷的鱼叉手发现了“海怪”,那是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周围寂静无声,就连猫头鹰也不叫了,这黑夜静的可怕,一些胆小的船员几乎钻进吊床,可是绝大多数都精神可佳,随时都可以行动一样地侦察着水面。结果这位鱼叉手发现它停在海面上不动,法古拉船长决定用他的炮弹来轰这只海怪,可是发出的炮弹却顺着它光滑又坚固的上半部滑下海底,大家吓得语无伦次,呆在船上不知所措地盯着“怪物”。最终鱼叉手投出了他可怕的利叉,接着,一声尖锐的“咔嚓”声在“海怪”身上响起,它很愤怒,一口气将军舰撞毁了,接着船上的所有船员连同作者都被抛到海里了。看完这段,我发现那几只鸟依然原封不动地站在那儿摇头晃脑地看着我,便心想:嘿嘿,我猜的果然没错,肯定这海怪用力过大,把作者和海员抛进海底两万里侦察去了。

结果作者醒来后,发现鱼叉手和仆人都在身边,起来后发现是在这只海怪上半部,刚好可以观察一下,有放大镜仔细观察,原来,这个东西是用钢板做的!难怪如此刀枪不入。观察了没多久,这“怪物”开始下沉了,突然,上来七个蒙面大汉,作者连同他的仆人和鱼叉手一起被粗暴地驾进了这只潜水艇,开始度过他们艰苦又有趣的海底两万里的旅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回想着什么,心里想:我也好想进这只潜水艇,探索海底世界,要是能随便的出出进进就好了,颇像“海底乐园”,就像老曾一样,教我们各式各样的写作方法,打开知识的天空,让我们一个个都自由翱翔。可是这样的禁闭,我也难以忍受,就像“海底地狱”一样,非常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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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闪电读后感_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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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闪电”这本书之后,既气愤,又高兴,因为第二个故事结尾,闪电被公鸭的毒箭所害,幸亏独耳和柳腰拔刀相助,把公鸭活活咬死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闪电的主人——老猎人年老体弱,不久就去世了。闪电去坟前看望,很伤心。又去了老猎人以前住的小木屋,而差一点被公鸭下了毒的肉和十八爷两个猎人带着的十八猎犬害死,但死的不是它,而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但我有一点疑问:为什么闪电的妻子和孩子死了,闪电还把它们吃了呢?我觉得因为闪电处于饥饿状态,在迫在眉睫时迫不得已才吃掉它们的。

我读到了第故事,又是一个新的开始,闪电具有狗和狼的素质,和十八只猎狗比拼。当我读到三只箭射中闪电时,我心想:闪电还得继续生存呢!但是闪电永远闭上了眼睛。

我为闪电而自豪!我喜欢闪电,闪电一定还在大自然中。

[狼王闪电读后感_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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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六年级读后感:读狼王梦有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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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怀孕的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黑桑在乱石滩被野猪的獠牙挑开了头颅,一命呜呼。接着,紫岚产下五只小狼,一只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冻死了。存活下来四只。它给小狼分别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因黑仔及其像死去的黑桑,所以紫岚决定长大后继承父志去争夺狼王的位置。可是最终,黑仔并没有逃脱被金雕吞食的悲惨命运。接着,紫岚将希望寄托在余下的小狼身上,但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双毛被其他狼分尸,只剩下媚媚。最后,媚媚与公狼卡鲁鲁生下了五只小狼,而紫岚也与杀害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本书展示了一只母狼被权势欲望包围,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王位。《狼王梦》扣人心弦地描述了这只母狼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想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遂再幻想第三个。

作者以略带浪漫的笔法,淋漓尽致地描写了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成为狼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大金雕玉石俱焚。在这个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狼的精神世界中,主角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它为梦想而坚强。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蓝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

《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为了写出受人欢迎的动物小说,一直朝梦想而努力,却因为“文革”而到了西双版纳,但他一直在坚持,最终写出了许多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让他成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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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母狼的智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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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写完作业以后,便翻开了我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什么?《母智慧》?母狼的智慧是什么?我带着一大串疑问翻到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老猎人,他很喜欢打猎,但现在他是一位护林人。他对“我”说:“记得是我从前打猎的时候,我碰见了一只母狼带着2只小狼。我正在追捕它,它跑的不快,因为小狼的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这时,狼妈妈转身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吃了一惊,狼在危机时刻时,通常会向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逃脱,如果爬向山坡,狼虽然跑的快,但一到山坡上,人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的爬上了山坡,果然一览无余,狼在飞快地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生平见的跑的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面的一只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我才将它击毙。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像一座银子筑的坟,毫无动静。我看到远处有一股青烟。我过去一看,是一大堆干骆驼粪。我扒开一看,2只小狼在里面均匀的呼吸着空气,上面有狼尾巴扫过的痕迹。......

我读完之后,觉得母狼的智慧非常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母狼即使牺牲性命,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远比某些人因为孩子有病,就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母狼却誓死保护自己的孩子。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猎人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多么大的母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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