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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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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雷锋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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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根本就不是特了解雷锋的事迹,只知道他是很乐于助人,从来不是顾自己,首先想到的就是帮助别人。还有一个让人伤心的事: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22岁就死了。

读了此书后,我对雷锋的精神更加敬佩了。他用一身来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他也从没有逃避,从没有抱怨过,他完全就把这当成了他的工作!他自己的一身也是很艰难的,但是他从没说过什么。

他是一名军人,他当军还是因为一九四九年八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路过雷锋的家乡.雷锋看见宿营的队伍一住下来便向老乡问寒问暖,还帮助老乡挑水,扫地.买柴买菜按价付钱,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就从心底萌生了要参军的愿望.雷锋找到部队的连长,坚决要当兵,当连长得知他苦难的身世后告诉他还小,等长大了才能当兵,并把一支钢笔送给了他,鼓励他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保卫和和建设中国。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初,新一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但鉴于焦化厂的征兵名额有限,且雷锋在工地的表现十分突出,领导也舍不得放他走,就不同意他报名.这可急坏了雷锋,他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人民武装部向余政委讲起自己的经历,表明他参军的志愿和决心..武装部的余政委和工程兵派来的接兵的领导专门研究了雷锋的入伍问题,认为他是苦孩子出身,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政治素质好,入伍动机明确,虽然身高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身体条件差些,但他在农场开过拖拉机,在工厂开过推土机,多次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作者.相信他入伍会成长得更快.最后决定批准雷锋入伍.

他的愿望实现了,我很高兴!

入了军后,他在部队里,也经常帮组自己的战友。可是才入军3年就发生了一场很不幸的事情,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

战友们立即用担架把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各级首长立即赶到了医院,同时以最快速度把沈阳的医疗专家接到雷锋床前.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

雷锋这个劳动人民的好儿子,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年仅22岁,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我们要永远的记住他,他虽然死了,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

[初一雷锋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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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狼王梦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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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母亲,都会对孩子倾其所有,为了孩子不惜一切代价,温柔的呵护着自己的子女,哪怕是,生性凶残的。但,如果是个有着锲而不舍的意念,对狼崽有着高远的期望的母狼,她的爱,将是复杂的、凶残的,比如——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上,紫岚用自己特殊的母爱,为孩子撑起了一片蓝天。

紫岚的丈夫,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公狼,每一天,他比任何一个狼都过得痛苦,他比任何一个狼都更想当上狼王。就当他准备的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却意外的死了。痛不欲生的紫岚,将全部的期望都寄托到自己的狼崽身上,放弃了其他狼的追求。可造化弄人,她那健壮优秀的长子,因为一时大意,成了金雕的俘虏,她又将希望放在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身上,蓝魂儿的敏捷、胆识都明显超越了同龄狼,但却魂断捕兽夹,剩下,只有懦弱瘦小的双毛,和女儿媚媚。尽管双毛如此胆小怕事,但紫岚从未放弃自己的“狼王梦”,她和女儿媚媚一起欺凌、折磨双毛,希望唤起他内心深处的狼性,双毛果然不负他的期望,变得无比勇猛,甚至得到了和洛戛斗争的机会,可在危难关头,他却回复了懦弱的本性,惨死在洛戛的狼爪下。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当当她暴打黑仔、蓝魂儿时,当她折磨双毛时,她的心也在滴血。当媚媚爱上一只毫无作为的草狼时,她奋不顾身,哪怕女儿会因此记恨她,也要阻止他们,如果不是紫岚,媚媚怎么会再遇上年轻健壮的卡鲁鲁呢?最后,她又是为了自己的子孙而死。

紫岚又好像不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如果她爱,为什么又让她的狼崽经受那么多本不应经受的磨练。又千方百计地阻止女儿嫁给吊吊。

紫岚用自己的一切哺育了自己的后代,只为了后代里能有一只成为狼王,这不就是“望子成龙”么,母爱是伟大的,它会传给一代又一代,我相信,紫岚的后代里一定会有一只杰出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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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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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然而然吧,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永远是凶神恶煞的存在,是童年记忆中,阴险狡诈的大灰狼;是罗斯福总统荒谬的指令中,残暴可怕的畜生。但就是这样的狼,却是我最敬佩的动物,而这样的看法,源自《狼图腾》。

“狼,是种很奇特的野兽,它总是行走于寒冷幽冥之中,故意躲开阳光,生怕暖洋洋的温度,使它淡忘了这个世界是多么残酷和偏狭,为了使它记住这一点,它非常地痛苦、坚忍,即使对待自己的同类,也没有丝毫的影响。”是的,狼,就是这样一种生物。我从未在马戏团见到它矫健的身影,它不屑成为人类消遣赏玩的工具,高傲而有尊严。宁死不屈,纵使被逼至绝境,也会拒降自刎。为了生存,它可以忍受剧痛,舍弃自己中弹的腿,在没有打麻醉剂的情况下,用锋利如刃的獠牙连骨带筋地咬掉,却绝不会向敌人竖白旗,不论老弱病残。为了冲垮马群,可以与之同归于尽;在与群狗的争斗中,同样前仆后继,如同坚韧不拔的战士,视死如归。在狼王的带领下,狼群如排山倒海,势不可挡。即使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中,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也依旧临危不乱,镇定自若。论勇猛,狼绝不亚于虎,输于豹,在它们面前,狼同样可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睥睨它们。

论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狼,当之无愧。令人望尘莫及的毅力,持着坚定不移的信念,百折不回,不屈不挠,名副其实的草原霸主——致,使我不得不为之折服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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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没有尾巴的狼读后感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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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尾巴》是作家杨红樱写的一部童话故事。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秃尾巴狼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于是狼的身上就有了一条尾巴,从此不在叫狼,改叫狼狐。狼在狐狸尾巴的挑唆下,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也遭到了许多报应。狼发现狐狸尾巴没有给自己带来快乐,反而使他的罪恶感日益加重。狼最终舍弃了美丽的尾巴,回到田野,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是生活教育了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丧失良知比失去一条尾巴更可怕。

觉得知错改错,还算不晚,现在是不怕有错,就怕不改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已经知道了错误,那就应该原谅他了。

因此,我们应该像秃尾狼一样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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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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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有感于怀。

从公元220年——280年的60年时间里,魏、蜀、吴三大强国进行了激烈的战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很多身经百战和足智多谋的英雄,如刘备、关羽、张飞、曹操……我最佩服的是诸葛亮和曹操。

诸葛亮字孔明,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被请出了茅庐,协助刘备统一天下大事,他有勇有谋,深谋远虑,他的病逝让人十分惋惜、悲叹,他的病逝让蜀国不能统一天下,但是人们铭记他的品德、智慧。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句话表达出了对诸葛亮深深的追思。

曹操字孟德,是东汉末年着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先为东汉大将军、丞相,后为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其为魏武帝。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国北方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曹操以前我也不喜欢他,但后来我知道了,他贼眉鼠眼是因为他的疑心太重,如果他疑心不重他可能在很早就被杀了。

三国中,最可惜的是昭烈帝刘备,他的手下有当时除吕布之外最强的三个战士:关羽、张飞、赵云和最好的谋士,但他还是得不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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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初一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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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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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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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

“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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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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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吃奶的羊(沈石溪作品)》是大王沈石溪最新力作!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动物小说佳作!狼文化和羊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

在沈石溪的《吃狼奶的羊(沈石溪作品)》里,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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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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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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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和小羊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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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中《和小羊》的故事我们都耳熟能详,故事的结尾总结为:“要想保护自己,就千万不能和陌生人说话。”我们小的时候也经常被告诫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是,不跟陌生人说话真的就安全了吗?我认为不能。假设故事中的小羊不跟老狼说话,狼也一定不会放过小羊,照样会吃掉它。那么弱小者面对强大敌人的时候,应该这么保护自己呢?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用智慧保护自己。

我曾经读过两篇古文:一篇是《世说新语·羲之装睡》,另一篇是柳宗元的《童区寄传》。

故事中的王羲之和区寄都只有十岁,他们面对强权或强盗的时候,如果当时反抗只有死路一条。他们最初没有反抗,而是示弱。王羲之采取装睡的方法,他叔父以为他没有听到谋反的事情,就放了他一条生路,躲过了被叔父杀的命运。区寄呢?最初被强盗绑架时,装得像别的小孩一样的战战兢兢的样子,让强盗觉得他胆小,就放松了警惕。但是区寄并不是真害怕,他在麻痹强盗的时候一直在寻找机会,直到后来强盗对他放松看管的时候,他趁机杀死了强盗,保护了自己。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们也学到了,我们现在也是孩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首先想的应该不是直接反抗,而是通过什么方法,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人身受到伤害。逃脱之后,再伺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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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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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和他的爸爸妈妈》这本书讲述了狼小伙和狼姑娘在笨狼生下后,把他们亲手盖的木屋改名为:“笨狼公寓”。这一家三口在这个公寓里每天没心没肺、稀里糊涂地生活着,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这几天我读了《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这本书。这本书讲了笨狼一家三口经历的事,很多故事都很幽默搞笑。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全家一起踢》。

住在森林镇的山羊先生退休了。他家门前有一块草坪,比学校的足球场还大呢!所以笨狼和他的小伙伴们都爱到草坪上踢球,可是山羊太太很烦,她嫌踢球的声音太吵了。一天,笨狼他们放学后又来踢球,山羊太太气得拿着煎锅要出门赶他们走。山羊先生拦住她说:“别赶他们走,我有办法,我用森林币请他们来踢球。”山羊太太更生气了:“你疯了?我要赶他们走,你还要请他们来?”山羊先生说:“我自有办法,一个星期后让他们来,他们也不会来了。”这天笨狼他们又来踢球了,这时门开了,山羊先生走了出来,给了他们每个人两个森林币,笑呵呵地说:“我和我太太的脾气不一样,欢迎你们来踢球。要是我哪天听不到踢球声,我就会吃不好也睡不好的。”笨狼他们很高兴,他们踢球玩了,还得到了两个森林币。第二天下午放学后,笨狼他们又来踢球了,这次山羊先生只给他们每人一个森林币。笨狼他们抱怨了,说:“你不是说给我们两个吗?”山羊先生说:“我怕退休金不够,只能付这么多。”第三天下午笨狼他们踢完球,山羊先生给了他们每人半个森林币。他们不高兴了,笨狼说:“别生气,别生气,少了总比没有强。”第四天下午山羊先生一个森林币也没有给他们。笨狼他们生气了,“早知道我们就不来踢球了!山羊先生不讲信用!”到了第五天下午,草坪上静悄悄的,听不到一点声音。山羊先生和太太很高兴,因为笨狼他们不来踢球了。忽然一个球飞过来,“啪”一声砸中了山羊先生家的客厅玻璃。山羊先生冲出来一看,是笨狼一家在踢球。笨狼说:“山羊先生,小伙伴们都不肯来踢球了。要是你看不到我们踢球,听不到我们吵闹声,就会吃不好睡不好的。我们觉得你太可怜了,我们一家就来踢球了。”笨狼爸爸说:“我们不要森林币,只要你吃的好睡的好就行。”笨狼妈妈又说:“一开始我们不会踢,但我们会努力的,保证越踢越好。我们全家很乐意帮助你。”说着, 笨狼妈妈飞起一脚,球“啪“的一声,不偏不斜正好砸在山羊先生的脸上。山羊先生当场就晕了过去。不知道是被球砸晕的,还是被笨狼一家气晕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像山羊先生那样耍小聪明,要真诚的对待别人,要不然最后会害了自己。要像笨狼一家那样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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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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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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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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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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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吃狼奶的羊读后感35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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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乌云飞 ( 母) 给打动了,它为了保护流火云(小羊)不惜背叛狼群,我想这也许是动物界的一个笑话吧。一只母狼怎么可能给一只小羊喂奶呢?事实证明我错了,在一个冬天母狼乌云飞为了让小羊流火云能顺利的逃离狼群不惜惨死在同伴的利爪之下,乌云飞的死让我感到很难过,我想这也许就是伟大母爱吧!

流火云误打误撞的进人了红石岩野山羊群,我想这下流火云回到了羊群应该安全了吧,可事实证明我还是想错了,麻花角(头羊)怕流火云夺走它头羊的宝座,一次次的想陷害流火云,而勇敢流火云却一次次都用它的智慧的躲过了劫难

最后在一次狼群的围攻中,流火云正在一心一意的为保护同伴而和狼群周旋时,被麻花角从背后撞下山崖掉进狼群,麻花角正在为除掉竞争对手而高兴时,母羊们个个都用鄙视眼光看着它都默默离开了麻花角。而麻花角却成了孤家寡“羊”。

我为流火云的死感到惋惜,同时又为麻花角感到脸红,动物之间难道只有战争没有和平相处的义务吗?麻花角的结局也不是我想看到的,在我的眼里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世界是和平的。我想这样的场景也会在动物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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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初一读后感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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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例如刚开始写日记时,觉得挺有趣儿,能每天坚持写一篇。没过多久,觉得写日记是一种负担,慢慢地就没劲了。爸爸见我学习三心二意,就特意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介绍给我看。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顽强地学习,努力工作,并开始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一个已经瘫痪的人来说,是一场多么大的打击啊!可是,保尔却毅然拿起笔来,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要付出艰苦的劳动。经过他的努力,他终于完成了小说《暴风雨里诞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书看完了,然而,书中一件件使人感叹的情景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生活得这么好,却怕苦怕累,不能认真学习,嗨,太不应该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有坚强的意志,即使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了,也不要放弃,你要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成功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所以,我要不断地学习,从中吸取更多的精神食粮。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每当我受到挫折而落泪时,我总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形象,我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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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初一读后感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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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中国,更是世界艺术殿堂中不朽的传说;它,激励着数代人的成长,向着胜利勇往直前,如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甚至被梨园弟子们演绎;它,更是人们心目中永不褪色的画卷。它就是《西游记》。那么为什么它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呢?在初春的早晨,一缕书香让我与它相遇。

“我这一去,定要捐躯努力,直至为陛下取得真经……”他,便是以慈悲为怀的唐僧。取经路上始终保持着自己的初衷,记着那一句“宁爱本乡一捻土,莫恋他国万两金”。不忍伤害一草一木,即使是强盗即使是强盗的性命也要让悟空放过。但就是因为唐僧太善良,以至于“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善恶不分,变得迂腐,冤枉了忠诚的悟空。虽然唐僧是西天取经中不可缺少的关键人物,但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懦夫!

唐僧伪善怕死。有一次唐僧被强盗抓住,竟对强盗说:“我有个小徒弟,随后就到,他身上有几两银子,给予你罢了”。读到这儿时,我不禁大跌眼镜。唐僧虽然满怀理想主义,但却又贪生怕死,不敢还击,这也显现了作者对为政者昏庸无能的嘲讽。在看到《三打白骨精》一章时,我也觉得唐僧肉应该“千刀万剐”。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唐僧到了最后也与悟空解除了误会,这也算是“僧是愚氓犹可训”。

不过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身正气、本领高强。悟空勇于向恶势力斗争,它代表的正是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不愿屈服的力量。但五百年后,悟空经过一番磨砺,变得更加稳重,当师父被妖精捉走时,悟空临危不乱,镇定地考虑着营救师父的办法。

每次他都冲在最前面,好几次都是为了救出唐僧而差点丢掉自己的性命。每次受伤昏倒后,醒来时问的第一句话便是:“师傅呢”?而不是自己的生死。在“三打白骨精”中虽然多次被师父误会,一纸贬书无情地赶走了悟空,但悟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中可以看出他宽广的胸襟和气度。在每次念紧箍咒的声音响起时,悟空总在不断自我提升着。孙悟空是我心中真正的英雄,他舍生忘死,不畏艰险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书中的猪八戒好吃懒做、爱贪小便宜、经常迷恋女色,还爱挑拨悟空与师父的关系。但八戒也不失忠勇和善良,在与妖魔斗争时,他总会助悟空一臂之力,好在他知错就改,最后终成正果。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第二喜欢的就是沙僧。取经途中,他总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老实憨厚,而且在师父与悟空闹矛盾时,也是沙僧从中劝和,免了一些纠纷。

我若有所思地合起了书,威风凛凛的美猴王悟空,一心向善却又有些迂腐的师父唐僧,爱挑拨离间的悟能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僧悟净,只有各自取长补短,才是一个成功的团队。

一阵春风吹过,那本《西游记》被吹得翻开了几页,它似乎还想对我诉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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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的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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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创建了贾府这个大家庭,但是整部作品的主线却始终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如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宝、黛间的恩爱缠绵上,的确很容易让人生厌,但是从作品的写作手法这条线索出发,却使我感感悟有许多:

第一,仔细阅读过《红楼梦》的读者一定会发现,作品对任何一个人物的描写都显得格外的细腻,格外的重视,是其他三部名著所不能及的。特别是在第三回之中,人物描写不但多,而且恰当,恰如其分地把作品中主要人物的性格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在对迎春、探春、惜春的描述中,作者写道“第一个肌肤微露、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年纪尚小,身量未足。”挥挥几笔,把三姐妹的外貌描写得出神入化。

而对贾宝玉的描写又多了几分大气,“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从外到内,从上到下,从粗到细,都把人物的外貌、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再看薛宝钗的,“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如此描写,真把人给写活了,我读了以后仿佛真的见到了这一大家子,这就是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地方。

现在很多作品对人物的描写往往达不到这种效果,因此写出的人物就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一丝灵性。别以为这一点没有多大的价值,其实它就是衡量你作品优劣的一个刻度表。其实,要想写出人影来,并不难,就需要多观察。《红楼梦》能如此耐看,原因也在于此。据“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就是发生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也就是曹雪芹天天见的事儿。所以说若没有平日观察的功底,现在的四大名著恐怕就无法登上荣誉宝座了。

第二,就是曹雪芹刻画出的人物都具有一种神韵。经过曹雪芹的手后,《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性格,王熙凤被赋予了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理家才能高超、心狠手辣的性格;林黛玉被赋予了爱哭、喜争风吃醋的性格;贾宝玉被赋予了一种独有的呆呆傻傻的性格……对每一个主人公的刻画显得那么自然,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感悟,比起其它三部名著来,更有难度,如不细读,必不能品味透彻……

读完《红楼梦》这本书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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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初一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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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代诸多知名作家,像老舍先生这样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是为数不多的,这两天我看了老舍先生成名作:《骆驼祥子》1899年2月3日老舍出生在北京(现小洋家胡同)他家是一个满族贫民家庭。原名舒庆春。他生逢末年,清王朝的自身腐朽让清王朝奄奄一息了,母亲的勤俭和坚毅给了老舍他最初的教育老舍出生在大杂院里,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对那里的下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他们的喜好的娱乐形式,对老舍产生了最原始的影响。

有了他创作的生活基础和平民化的艺术的倾向。可是,老舍并没有走上创作之路,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考上了免费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小学当校长,尽职尽责,就在这里五四运动爆发了!“五四”给了老舍非常大的震撼。他改变了生活道路,辞去工作1924年赴英国任教,从1925年他写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近半个世纪大家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1936年在青岛写成。《骆驼祥子》的成功会首先在于它人物的成功。在中国现代文学,胡适、刘半农、鲁迅等作家都不同侧面写人力马车,但他们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观察和评价,而老舍是从细节的直面观察车夫的生活的。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下,带着中国农村破败气息来的,也带着这农民的质朴和固执。老舍写的文章大多数是幽默文章,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悲剧。走下坡路。由这些人物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悲剧。当我看完之后才知道,祥子所期待的生活没人能实现。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让我们看到了解放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中国人的悲惨状况,也听到了来自他们内心的渴望:幸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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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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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母深受丧子之痛,而用自己的乳汁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它自己却惨遭同胞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公羊。母狼乌云飞怕小羊被狼群吃掉,在它一次次的警告下,他看着把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狼后,依依不舍得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它多次和小黑角赶走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却遭来头羊麻花角的嫉妒,在一群饿狼中,被麻花角推下去,成了饿狼的美餐。它的羊头却永远立在神羊峰顶。

用这本书作者的话来说,流火云的生命就犹如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芒,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却也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它的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到狼的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一些少许狼的影子。这只羊既有本来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这就是英雄羊。

由羊我想到了人,人何尝不也是这样,有的人牺牲自己,拯救别;但人不是全善的,也有恶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推下坑,让他人当替罪羊,背自己的黑锅。我们要像这只羊——流火云学习,学习他的品质,学习她为他人牺牲的品质,这种品质,很难做到,和容易篡改,一念之差,就可使人坠落深谷。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和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当我们赢得了这三种东西,你就会发现,这世界有所改变。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去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可以做到,世界会将会多么的美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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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没头脑和不高兴》初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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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里主要是讲两个小,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没头脑做事成天丢三落四,不高兴做事只知道乱使性子乱耍性格。因为他们还小,总以为自己长大后这些缺点就会没有,所以根本不想改正。后来他们长大了,这些缺点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因为这些缺点造成了许多更大的麻烦;没头脑成了一名工程师,做了一个没有电梯的300层的少年宫,小们去少年宫看戏还要带着干粮一层层地爬楼梯,爬半个月才能到。不高兴当了一名演员,但他不高兴扮演,所以在演出时不配合,还把武松给打死了,好好一台戏给演砸了。

这里面有许多让人大笑的内容,尤其是没头脑跟着一群小朋友爬楼梯,只爬了5层就再也爬不动了,自己犯的错误自己尝到了苦果。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没头脑”和“不高兴”就像我们身上的一些小毛病一样,有时我们做事情会不动脑筋,这也想不到,那也没考虑到,结果事情没做成功。有时候我们做事情动了脑筋,却因为这个不高兴或者那个不高兴,事情也没有做成功。

所以我们要在学习好每一门功课的同时,努力改正身上的每一处小毛病,从小时候开始,坚持好的习惯,这样,长大才能真正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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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一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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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傅雷家书》,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对一位爱孩子的爱。

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的`父亲,他或是知识渊博,或是大有作为,但不论他是什么样的一个身份,他们都是自己孩子心目中的超人,也正是有了他们,家才变得可靠。

在阅读傅雷家书时,能从字里行间中读出父亲平时说不出来的话,处处皆是浓浓的亲情。从文中的句子中可以看出父亲那种不同于母亲那深沉的爱:“我高兴的是我有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因为傅雷渴望自己的孩子十分的优秀,所以在他的孩子小的时候,傅雷是又打又骂,从而造成了一种父子之间的隔阂,而这句话也说出了许多父亲的心声。

在书里,那位父亲对儿子的学业和兴趣爱好了如指掌,看得出来其实傅雷是十分关心自己的儿子的,还是孩子人生道路上的向导。

从这些语句中我也有所收获“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它告诉了我凡事要有一个度;“多思考人生问题、宇宙问题。把个人看得渺小一些。那么自然会减少患得患失之心。结果身心反而会舒坦,工作反而会顺利”它告诉了我怎么应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平时对我无微不至,虽然我们的话不算很多,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他对我的爱,他的话语很少,一张嘴就是人生大道理,这难免会让我感到厌烦,可每当这时,他总是十分耐心的说一句“都是为了你好呀。”

父亲这深沉的爱怎么能用普普通通的文字来表达呢,有些事情不能用眼,而应该用心。希望等你闲下来时,认真看看这本书,再仔细想想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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