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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五章(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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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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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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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精彩段落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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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果曾在《巴黎圣母院》的序言里说,数年前,他在参观她时,在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发现墙上手刻的字:ANARKH。这几个大写的希腊字母,历经岁月侵蚀,黑黝黝的,深深嵌进石头,这些难以描状的符号,尤其所蕴藏的宿命和悲惨的意义,深深震撼了他的心灵。

2、千百年来,塞纳河从她身边静静迤然而过,不舍昼夜,洗涤历史的烟尘;而她亦额头布满沧桑,阅尽了世事风云变幻,不动声色。

3、那时候圣母院前有露天的咖啡馆,他在那儿喝工夫咖啡,口味浓重,一直坐到夕阳落尽,看晚霞的色彩在圣母院白色的石墙上均匀涂抹。我想象着当年的雨果,究竟是怀着一种怎样的看不见的心境,日夜徘徊在圣母院前墙巨大的阴影下面,听着钟楼传来的悠悠钟声,轻轻抚摩那一块快被岁月雕刻上命运的石头,钟楼上神秘的文字情不自禁地跳入脑海,他心里缓缓升起一股崇高而痛楚的情愫,开始构思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

4、他左思右想,这苦难的灵魂是谁,非把这罪恶的烙印,或者说这灾难的烙印留在这古老教堂的额头上不可,否则就不肯离开尘世。参观完以后,那面墙壁经过了粉刷和刮磨,刻在圣母院阴暗钟楼上的神秘字迹也就随之泯灭了,如今已荡然无存,其催人泪下所概括的那段不为人知的命运,也烟消云散了。在墙上写下字的人,连同字,都从人间消失了。

5、对于很多没去过巴黎的人,她更多时候是一本书名和一个痛苦的故事。她的名字和雨果紧紧相连,这位19世纪法国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政论家,诗歌的革新者、浪漫派戏剧的创建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心血,为一块块毫无生气的、冰冷的石头注入了血液和灵魂,成就了她的丰腴和美妙。()他们仿佛一对恋人。

6、暮春的天气,泛着些慵懒,尤其在这样的夜晚,灯火凄迷,你和一盏灯都不说话,选择沉默——这样的氛围或多或少让人有点恹恹欲睡的感觉。如果此时耳畔突然响起了钟声,沉郁而浑厚的,一丝不苟地剥开夜色,来叩问你的灵魂,你又会想到些什么?我在黑夜里想象,用颤抖的手指拨开重重迷雾,穿过浓重的夜色,抵达十五世纪的巴黎。矗立在我眼前的是座巨大的哥特式建筑,高高的塔楼刺进苍穹。匍匐在巨人的脚下,我不过是一只卑微的蚂蚁。她就是举世闻名的巴黎圣母院,一首庞大的宏伟的石头的交响乐。

7、那些石头至今一定还记得,当时他深沉而悲悯的叹息,炽热的手指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感知到他痛苦地摸索人性的心脏的历程。

8、格雷沃广场上,美丽善良的吉普赛流浪姑娘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加里;撞钟人卡西莫多丑陋畸形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神父阴郁的影子幽灵一样,厚重溽湿,借着黑色的外衣,在钟楼顶层的院墙内闪烁不止。

9、在这远离尘世,接近天堂的钟楼塔顶,是属于卡西莫多的崇高而圣洁的世界,也是孤独而绝望的世界。那天,他从这里放眼望出去,巴黎密密麻麻的房子被大街小巷切割得七零八落。阴凉的晓风吹过来,似乎连钟楼都在瑟瑟发抖。

10、巴黎圣母院的顶部是两坐钟楼,南钟楼的巨钟重十三吨。卡西莫多曾经是这儿的钟乐奏鸣家。那些钟是唯一能深入到这个聋子和独眼人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他爱它们,他跟它们说话,了解它们,享受他独一无二的快乐。他让这神秘的教堂流动一种特殊的生气。

11、原来是在人群与焰火之间一个宽阔的空地上,有个少女在跳舞。

这位少女究竟是人,还是仙女,或是天使,格兰古瓦尽管是怀疑派的哲人,是讽刺派的诗人,一上来也拿不准,因为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景象使他心醉神迷了。

她身材不高,可苗条的身段挺拔,显得修长,所以他仿佛觉得她个儿很高。她肤色棕褐,但可以猜想到,白天里看上去,大概像安达卢西亚姑娘和罗马姑娘那样有着美丽的金色光泽。她那纤秀的小脚,也是安达卢西亚人的样子,穿在优雅的鞋子里整个显得贴紧而又自如。她在一张随便垫在她脚下的旧波斯地毯上翩翩舞着,旋转着,涡旋着;每次一旋转,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蛋儿从您面前闪过,那双乌亮的大眼睛就向您投过来闪电般的目光。

她周围的人个个目光定定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果然不假,她就这样飞舞着,两只滚圆净洁的手臂高举过头上,把一只巴斯克手鼓敲得嗡嗡作响;只见她的头部纤细,柔弱,转动起来如胡蜂似那样敏捷;身着金色胸衣,平整无褶,袍子色彩斑烂,蓬松鼓胀;双肩裸露,裙子不时掀开,露出一对优美的细腿;秀发乌黑,目光似焰;总之,这真是一个巧夺天工的尤物。

“真的,这是一个精灵 ,一个山林仙女,一个女神,梅纳路斯山的一个酒神女祭司 。”格兰古瓦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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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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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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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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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网络小说文学现在越来越兴盛,很多人都投入了网路文学的怀抱。网络小说里的经典作品不少,有很多大神级人物。在十大网络小说排行榜中也介绍了一些经典小说,那么有哪些是小说界的巅峰之作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飘渺之旅 - 萧潜

无论是它作为修真小说流派的开派之作,还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以及其情节,文笔,个人觉的排在NO.1是必须的。它对小说界的影响力,在于他为修真小说这个流派奠定了基础,飘渺过后,其跟风之作不胜枚举,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无冕之王,也可以说,几乎所有修真小说都是它的徒子徒孙。

2、亵渎 - 烟雨江南

烟男巅峰之作,有一句话叫《亵渎》之后,可有佳作?这话够狠!!、、此书文笔卓越,情节严谨,一改中国传统中庸之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精神,本书极具攻击性,可能这也是与作者经历有关,曾在海外深造过、、但我等立于世间可学习一二。

但对其内容评价不一,但给以好评的大都是成年人士!为啥?你懂得,烟男眼中有善有恶,善恶皆在他笔下而生。

3、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 烽火戏诸侯

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那么苦,还能挺直腰杆。小人物的攀爬经历,此书心酸目目,非灌水文,禁得起推敲。建议大书龄的人看,5年左右吧!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值得深思的小说。

看书大概有两种概念。第一融入主角的生活去遐想自己的未来;第二,把主角提留出那个世界,来到我们的世界来进行一场思考;会是怎么样的碰撞?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见文字来显自己的人生,书籍,不仅仅是要看的,还是要进行思考!现在经的起思考的书少了,但《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绝对是一本,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就像这句话,平凡的文字,不浮华,不做作、却又道尽太多东西,不说了,自己看。

4、佛本是道 - 梦入神机

起点官方评语:“独自扛起06年仙侠小说的大旗!” 封神体系古典仙侠的开山之作,为仙侠类玄幻小说开启出一扇全新的门户。一本将中国古代神话历史与现代修真完美融合在一起的经典之作。 影响不可谓不大。就爱你是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里程碑式小说。

5、悟空传 - 由今何在

取材是众所周知的,以现代人的某个角度重新解读了《西游记》的某些情节。通篇中迷漫的不是情节,而是思考。语言使用的又符合当今的读者有些跳跃的思维,思考浅者着迷与野性与无拘束,思考深者被背叛和理性所打动。

6、邪神传说 - 云天空

早起作品之一,经典的穿越异世小说,主角奇异历程,以及最后那同属于穿越者的对手,可以说是穿越异世大陆这种类型小说的代表作,作者云天空也凭借这部作品走红,可惜之后的作品成绩一般,也导致邪神传说这本书,并不为大多数人知晓。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比较不出名的小说。

7、太虚幻境 - 纳兰容若

是看不懂的小白文吗?不不不!若是小白怎么能写出秦王那高人计谋?若是小白怎么能写出叔叔,娘亲每一句透出的含义?是看懂了,依然的痴迷!是对人性的呼唤!是对人性相信!把所有子弹压在情上是傻吗?

8、大唐双龙传 - 黄易

武侠类、老h巨著,这部百万字的巨著囊括了军事、历史、天文、医术、科学、宗教、宇宙奥秘、艺术美学等中国几千年文化智慧的精髓,但更重要的——是对生命哲学的省思。这亦是中国古典文化知识与武侠的完美融合。

俺想,作为一个华夏之子,每个人心中都会一个武侠梦的,那是咱们的圣地,谁要玷污她,后果,你懂得、、但对那电视剧,俺实在不感恭维,你也懂得、、

在这个金庸封笔古龙逝,武侠凋零的年代,有五本公认的武侠巨著《大唐双龙传》《昆仑》《沧海》《缺月梧桐》《英雄志》,但五本中为《大唐双龙传》写的最为深刻,最让人思考

9、佣兵天下 - 说不得大师

史诗般的巨作,这是被最常用来形容《佣兵天下》一书的文字。此书既是史诗,又是一部编年史。是十大巅峰网络小说排行榜里的神作。

佣兵是写给女孩子们的书,在这里,女孩们可以找到真正卓尔不群的伟男子,能够看着那些平凡的少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千里万里厮守着心头一点儿爱意;佣兵是写给男子汉的书,活跃在这部书里的兄弟们在最危难的时候,用自己的肩膀挑起了千斤重担,这些男儿们一言九鼎,古道热肠。

看过《佣兵天下》的都知道,此书看两遍以上才可入味。精品中的精品。有人说结局不好,但我却认为结局是其精华,夕阳无限好,人生何来完美?!

10、斗罗大陆 - 唐家三少

斗破苍穹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此书

白金作家唐家三少的长篇玄幻小说。也可以算是《天珠。》的前传,详见《斗罗大陆》最后一章和《天珠变》的第一章。 此乃三少至今为止最具代表性的小说。有人说三少的书属于一个模式的,但是,三少在小说界的影响可以说最大的,他为我们提供了那么多作品,为了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就凭这点,排行上必须他一席之地,这是对于三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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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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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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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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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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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考小说阅读题应试策略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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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宁夏、海南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答:。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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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穷人》小说续写45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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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他们在这里啦。”桑娜拉开了帐子。

“哦!原来你早把他们带过来了,桑娜,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我不是怕你一时间接受不了吗?”

“怎么可能,即使咱们家过得再艰辛,我也会毅然地让你把那两个孩子抱过来的。”

桑娜脸色不再发白,而是渐渐地浮现出了笑容。

后来,外面的狂风暴雨好像桑娜脸上的笑容一样,突然间变得温和了许多。

第二天,渔夫在家休息了一天,而桑娜这一天则在家里帮丈夫仔细地秀娜撕破的网。渔夫还让西蒙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相互熟悉了,虽然有些孩子还不会说话,还不会走路,但是他们却给桑娜和渔夫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和幸福。

从那以后,渔夫和桑娜一家过上了更加艰辛的生活:

把一整块黑面包分成9等份,虽然吃的面包很少,但是渔夫为了新加入的两个小家伙更加辛勤地打鱼,每次带回来的鱼比以前多,尽管吃的面少,但鱼可以帮助他们解除饿的威胁,逐渐七个孩子变得懂事了,大的孩子知道帮桑娜干家务,小的孩子不哭也不闹。

后来,这七个孩子慢慢长大了,他们变成了七个刚强的小伙子,他们也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天天以打鱼为生。

虽然他们的生活过得很苦,但是,他们却过着快乐的生活,没有一个人抱怨。

因为他们拥有着世界上最简单的快乐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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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小说玄幻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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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

“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即使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也丝毫不打算屈服!

他——叶独影十分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公平’二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无论是以大欺小还是以多欺少,只要输了就是输了,就会被人看不起,没有任何借口可言!

所以他一定要努力变强!变得所有人都无法欺负他!!

看着叶独影没有一点要屈服的样子,抓着他衣领的男孩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的神情。他伸出拳头,毫不留情地抡到叶独影的脸上!

“唔!”叶独影闷哼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倒在草地上。

他捂着嘴,不让殷红的液体流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的身体在风中颤抖,让人看起来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可眼神却像一头危险的狮子,——冷漠、无丝毫的感情因素在其中。那是一种怎样盛怒,竟让人不禁逃避他的眼神。

叶独影冷冷地盯着眼前欺负他的几个人,暗暗记下了他们的脸和名字:叶旭春、叶勋、叶无凝……

总有一天,他也会让他们也常常这种挨打,受人的滋味!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诛之!

[初一小说玄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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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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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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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琅琊榜小说结局

全文共 6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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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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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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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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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看小说的烦恼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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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有烦恼吗?”我总是漫不经心的说:“废话,谁还没个烦恼啊?”“那是什么烦恼啊?”“这个……”

最近,爸妈给我买了一套火遍全班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在班上几乎是人手一本,而它的作者刘慈欣,我本人也是他的忠实粉丝,所以我刚一接过书,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别太着迷呀,还是要以学习为主。”旁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心想着看个书都不消停。

之后看得更着迷了,用见缝插针来形容毫不夸张。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它,甚至包括做作业。作业质量的下降,能换来的只有父母叨唠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的大幅上升。“哎,你看买了这小说是不害了你了,你看看,这怎么做的作业?你注意点啊!小心让你永远见不到它。”我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却犯嘀咕了:什么呀,我不就看了个书,还能和作业扯上关系,还准备没收我书。这可真是一个大烦恼啊!

睡觉前,我正在看《三体》,脑子里还时刻担心着书的安危。我想着,书里的光速飞船飞出了书本,飞到了现实,那会成啥样呢?一定是一个庞然大物,飞到作业本里一定成了几个“庞大”的红叉。这是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联想。“刚说过你,怎么还在看,没收!”

我耸了下肩,装做乖乖就范的样子,蹑手蹑脚的尾随着妈妈,发现她把书放在了她卧室五斗柜中的第三格。好,取书行动现在开始。每天放学,我都要像打游击战似的把书拿过来,再原封不动的放回去。赶在妈妈下班回来之前完成定量的作业,还真挺累的,这样的烦恼何时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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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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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篇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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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所谓的精彩,就是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忍释卷,甚至是读不完就难以入睡,或者都舍不得读完的阅读体验。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长篇励志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最好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文革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电影,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最好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文革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文革年代的动乱,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电影。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电影,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最优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电影,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dang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电影,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dang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电影《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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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十大励志小说NO8.《心灵鸡汤》系列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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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

推荐指数:★★★★★  励志指数:★★★★★

心灵鸡汤》是世界上最畅销的系列励志读物之一,以其简短、精炼的语言为读者讲述了一个个充满哲理的小故事。作者选文一直遵照的准则为:以浅显的语言表达着人间真情;以至深的情感述说着五彩人生;在每一个角落把真情的火炬点燃;让每一缕清香在尘世间流传;让真情在心灵的碰撞中凝固成永恒。 后泛指有益于精神或心理的充满哲理的小故事。

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两人皆为美国励志演讲者,曾帮助数百万人找回勇气,他们合作推出《心灵鸡汤》,获得了“全美《纽约时报》第一名畅销书作家”的称号,更受到全球读者的热烈欢迎。他们的作品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作品有《心灵鸡汤》1—6集、《心灵鸡汤——激励女人》、《心灵鸡汤——致天下有情人》、《心灵鸡汤——亲情记录》等书。

“鸡汤”(CHICKENSOUP)一词,在欧美常常被用于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物品,尤指滋补品。《心灵鸡汤》其书如其名,旨借其中浸透关爱与挚诚的字句,犹如香浓滚热的鸡汤滋养键轭饥肠一般,润泽那些在生活风雨中被擦伤冻僵、被尘封垢污的心灵,使之回复初始的光彩和活力。

《心灵鸡汤》的编者是当代美国名气很大的作家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他们以其独到眼光遴选了这些貌似平凡却让人读来回肠荡气的小短文,它们来自于普通的生活琐事,携带着毫无矫饰的朴素率真之美,用能够相互触探的真实感和赤诚相对的亲切感,营造着白云出岫般凌空子真善美之上的极致情境。尽管,由于国情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其中某些价值观并不适合于中国,相信读者自会鉴别。

“Chicken Soup”在欧美通常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滋补品。《心灵鸡汤》意指书中的文章犹如香浓的鸡汤润泽读者的心灵。1993年,由HCI出版的第一本《心灵鸡汤》在美国面市,旋即引起轰动,被《纽约时报》评为该年度畅销书,《时代周刊》更是称其为“十年来出版界的一大奇观”。该书文章均来自全美各地的征稿。为确保征稿质量,HCI要求每本书的征稿数量不少于5000篇,从中挑选出200篇寄给社会各界人士阅读,最终精选出101篇优秀文章编辑成册。迄今为止,《心灵鸡汤》在美国已经出版了100多本,并被译成40多种语言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目前全球总销量已超过8000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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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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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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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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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是由奥巴牛总统写的都市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算是给我送行的大菜!”赵有为笑眯眯的,

妖妖的嘴唇,轻轻抿了一下,

“大牛和二牛,先设法拖住那条毒蟒……剩下两个,我们一人一个,你先选哪个?”妖妖问道,

“不不不!”

赵有为伸出一根手指,冲着妖妖摇了摇,

妖妖微微一愣,

“怎么,难道你准备一人对付两个?那可不行!他们修行的岁月,比你多得多,那样太危险了!”妖妖阻止赵有为,

“你错了!是你自己对付大蛇圣忍和那个瘦得跟骷髅一样的和尚,我跟大牛和二牛联手,对付那条毒蟒!”赵有为理所当然地说道,

妖妖脚下一个趔趄,差点从空中摔下去,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是让我一个人对付这两个最厉害的,你们三个大男人联手,对付那条毒蟒?”妖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是当然!”赵有为肯定地点点头,

“我去!赵有为,你行不行啊?不行你下来,我上!竟然把最厉害的两个敌人留给我妖妖女神?”

“King,你不会真的让我失望吧?你到底是不是男人?”

“……”

“彼岸”上,顿时吐槽声一片,

大蛇圣忍等微微一愣之后,也哈哈大小起来,

“哈哈哈!看来,是我们高估赵小贼了!他的实力不稳,或许比天级的小辈强一些,但是,绝对不敢跟我等正面交手!”

“这样正好,他来,就是送死来了!我们就成全他!”

大笑声中,他们正准备出手,妖妖已经先一步动了,

手中小弓拉开,一支骨箭如同流星一般,向着大蛇圣忍爆射而去,同时,整个人则是向着竺天僧者扑去,手中骨剑锋利,

正如同赵有为的安排一样,妖妖一人同时对付两人,

大牛和二牛,则是毫不犹豫,冲向巴颂大师,

“哼!蝼蚁,就是蝼蚁!数量再多,也是蝼蚁!”

巴颂大师冷哼一声,信心十足,一声尖啸,驱动他的毒蟒,身体横亘在面前,如同一堵墙一般,将他挡在身后,

巴颂大师正准备坐观他的毒蟒炼尸大发神威,然后,就震惊地看到,一道白光掠过,他的毒蟒炼尸……被一斩为二了!

巴颂大师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这可是他的毒蟒炼尸啊!陆地神仙级的战宠!

怎么这么不堪一击?

毒蟒炼尸生命力极其顽强,虽然断成两段,还在翻腾着,试图继续攻击,

不过,紧接着,又是白光一闪,毒蟒炼尸的脑袋已经被斩了下来,

“磁力拳!”

然后,就听一声暴喝,

轰!

一颗硕大的蛇头,直接被打爆,

赵有为一手拎刀,一手握拳,犹如杀神一般,从空中落下,

一条陆地神仙境的毒蟒炼尸,被赵有为砍瓜切菜一般干掉了!

“不——”

巴颂大师心疼得直抽抽,完全不能接受眼前所看到的,

“我是有大机缘的人,我的毒蟒炼尸,怎么会被斩杀?”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

巴颂大师几乎要癫狂了,

不过,他不会癫狂和心疼太久,

人影一闪,大牛和二牛已经到了近前,两人都是面带笑容,

然后,巴颂大师就感觉眼前一个硕大的拳头,

嗵!

巴颂大师被打飞,

大牛和二牛紧紧追上去,拳打脚踢……

降头师的强大,全在用毒和所炼制的毒物上,一旦被近身,他们就不堪一击,

更何况,是遇上大牛和二牛这样近战变态的存在?

巴颂大师的结局可想而知,绝对是被活活打死!

另一边,大蛇圣忍和竺天僧者两人联手,完全占据上风,

不过,他们的战斗才刚开始而已,就听到巴颂大师的惨叫,扭头一看,吓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巴颂大师竟然被解决掉了?

这尼玛……也太快,太恐怖了吧?

“以上马,对中马!以中马,对下马!田忌赛马的故事都不知道!真是蛮夷之辈!”妖妖的语气中,带着蔑视,

她从一开始,就理解赵有为的战术意图,

让她缠住最强的两个人,赵有为就能秒杀掉最弱的巴颂大师,

然后,再回头来对付这两个敌人了,

“厉害了,我的为!”

“我就说嘛!我们家King,怎么可能如此没有担当?”

“这几个傻叉,上当了吧?不光实力不行,智商也令人堪忧啊!”

“……”

“彼岸”上,人们已经笑成一片,

这一战,实在是太精彩了!

虽然说,从这一战之后,地球恐怕会恢复宁静,以后很难再有这么精彩的战斗,

但是,就凭现在的战局,也足够他们吹嘘半辈子了,

沙!

二话不说,大蛇圣忍首先转身就逃,

他自认为,实力比巴颂大师要强,

但是,跟竺天僧者三人,战斗力在伯仲之间,相差无几,否则的话,也不会联手合作,

巴颂大师被人秒杀了,他怎么可能是赵有为的对手?

现在再不跑,可就晚了,

竺天僧者反应稍微慢一些,看到大蛇圣忍逃跑,心里一阵骂娘,

然后,也转身就跑,

不跑就是死啊!谁不怕?

可惜,即使现在再想跑,也已经晚了,

“随意闯我光明顶,还想走?”

妖妖弯弓搭箭,对准大蛇圣忍,一箭射出,犹如流星赶月一般,

大蛇圣忍只能回身格挡……

赵有为则是身形一闪,已经追上竺天僧者,一刀劈出,

竺天僧者脚在地上一蹬,一条腿瞬间暴涨到十几米长,人已经躲开,然后,一拳打向赵有为,

竺天僧者站在那里,一拳打出,一脚踢出,都有十几米长,看上去十分难缠,

嗡嘤——

嗡嘤——

清脆的声响中,几枚电锯片急速旋转着飞来,

马达轰鸣,

王之座驾过来了!

“哼!小儿戏!”

竺天僧者一声冷哼,手臂轻轻一摆,躲开这几枚电锯片,

这几枚电锯片,速度很快,但是,在他这等陆地神仙级的强者眼中,就慢如乌龟了,

“不好!”

不过,下一刻,竺天僧者就脸色剧变,

这几枚电锯之间,竟然有一根根纳米丝线相连,

他躲开了电锯片,长臂长腿却是被这些纳米丝线给缠绕住了,

如果在平时,这算不上大的麻烦,陆地神仙级的强者,半个呼吸间就能解决掉,

可是,在跟赵有为对战的时候,这就非常致命了,

赵有为不会给他机会,

一道刀光劈落,直接将竺天僧者劈为两半,

一代传说中的强者,就此落幕,

只剩下大蛇圣忍,已经惊得亡魂大冒,

想要跑,又跑不了,妖妖的骨箭,如同跗骨之蛆一般缠着他,

眼睁睁地看着赵有为斩杀了竺天僧者之后,又追了上来,

大蛇圣忍诸般手段尽出,分身术,障眼法,水遁术,木遁术……结果,依旧难以逃脱赵有为的追杀,

在十几公里外,被一刀斩杀!

至此,战斗结束,

赵有为强势出现,横扫三大陆地神仙级强者,

再出现在光明顶,妖妖正负手而立,

两人并肩,俯瞰天下,赵有为心中,有浓浓的不舍,

不过,却是没有丝毫犹豫,

强敌,已经授首,还有一些余孽,自然有“王的荣光”、龙组和北漠等一众兄弟们去收拾,

为恶者,一个都不会放过,否则,就是对好人的不公,

“真的要走吗?那么多的兄弟,还有……女人,你舍得了?”妖妖说起来,也有些好气,有些好笑,

这个家伙,周围那么多女人,都快组成一个美女军团了,

“有些事情,不得不做!”

“有些责任,不得不担!”

“你知道,我这次入化龙池,跟之前历代教主都不同!”

“我引起化龙池共鸣,已经得到了真正的传承,”

“这份传承,是为人类的扛鼎者准备的,如果我攫取了这份果实,而不去尽这份义务的话,我此生难安!”

“但是,相信我!我一定会在异界,跟先辈们并肩作战,为人类打拼出一片立足的土地,”

“到时候,两界通道打开,全人类都可以愉快地生存!获得更加悠久的寿命!”

赵有为的目光中,是满满地执着和战意,

在清朗的声音中,只见赵有为大踏步,走向结界,

犹如迈入一道光门中一般,一步迈入,身影渐渐消失……

再见,我的朋友们!

再见,我的爱人们!

再见,我的亲人们!

我们,终将再见……

没有人知道,赵有为最后那一刻,是怎么样的心情,但是,很多人相信,他终将归来!(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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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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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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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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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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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门第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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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路过台东夜市时,织锦看见了小丁,她摆了一个烤肠摊,正满面欢喜地叫卖着。何春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不时相互呵一呵冻僵的手,或是抱在一起跳几下,跺跺冻麻了的脚。织锦失神地望着他们,回想起何春生和她在一起的几年时光,从没笑得像今晚这样纯粹和放松过。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视线,她含着泪,暖暖地笑了一下,停了车。

她下了车,迎着凛冽的风穿过了马路。她要去告诉何春生,抽个时间把离婚手续办了吧。所有真爱,都应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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