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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的美(20篇)

阅读,彷彿让我拥有一双翅膀,可以任意翱翔浩瀚的书海,陪我度过许多美好的时光。小编收集了阅读的力量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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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阅读《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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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但优美的文字和作者本身挚热的情感给整本书增添了几分色彩,是我读完后回味起来,觉得这本书别有一番韵味。

第一篇是《狗·猫·鼠》,虽然表面写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和仇恨,但表达的是对弱小者的同情,对残暴者的憎恨。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我觉得这篇的人物描写非常生动,其中在第3至5自然段形象地写出了长妈妈的睡相,她的睡相好像就在我的脑袋里印着,让我读了不禁发笑。但同时我也觉得长妈妈的经历有点悲哀,长妈妈虽然迷信,但是却挺疼爱作者,还找了作者喜爱的绘图的《山海经》,使作者多年以后回想长妈妈,对她怀念,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还有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读这些文章,虽然有点悲凉的气氛,但是从小时侯充满童趣、顽皮的“我”,到对封建的教育、思想而反抗的“我”,再到爱国的“我”,形散而神聚,让作者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自己的情感,也使我怀念那逝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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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傅雷家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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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有益于终生的好习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傅雷家书》。

这本书是我国文艺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及夫人写给他们孩子的一些家信。书中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一些父母对自己孩子说的家常话,但读起来却像潺潺的溪水,飘浮的白云一样,清新、质朴,令人动容。

特别是书中的一些教育理念,虽然已过去五、六十年,但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誉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先生也进行了有益的指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家书是真情的流露,再加上傅雷先生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艺术修养,这些文字生动优美,读来感人至深。相信大家读后也能从中学到不少做人的道理,提高自己的修养。

虽然书信已不再是当今社会主要的沟通方式,但不可否认生活中有很多话写出来比说出来要自然、顺畅的多。我们也可以在生活中借鉴一下,可以通过留短信和写纸条的方式和孩子进行沟通。

以上是我对这本书的一点小小的感悟,推荐给大家看,相信能在教育子女方面给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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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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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们班谁是阅读之星,那我要推荐我的哥哥——徐乐山了。

记得有一次,妈妈不在家,徐乐山非常高兴,去我们家的“图书馆”里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咚咚咚”,突然有人敲门,我走过去,从猫眼里往外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在心里想:如果妈妈回来看到乐山的作业一个字都没写,她肯定会被气晕的。于是我赶快对徐乐山说:“妈妈回来了,你赶快拿出作业写吧。”徐乐山一听,赶快从书包里把作业掏了出来,暂时抛弃了这本可怜的书,装模做样的写起了作业。咦!徐乐山今天怎么这么听话?以前他看书的时候叫他三四遍都没反应,看来还是妈妈厉害!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赶快把门打开了。

徐乐山不仅在家爱读书,在学校也爱看书。每次下课的时候,他不是在看课外书,就是在和同学们讨论他们所看的书。有时候连上课的时候,他也敢看,作为他的弟弟,我就会提醒他这是在上课,不许看课外书。他似乎总是在争分夺秒的读书,现在的他,阅读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大部分同学。

徐乐山就是这么爱读书,同学们,你们认为他是否可以成为阅读之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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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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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架中,夹着本《三毛流浪记》。这是本漫画书,记载了三毛的流浪生活。其中有泪也有笑,既有社会的冷酷,又有人性的同情。三毛在人们的印象里,永远是个瘦骨如柴、天天以天为盖,以地为庐地流浪的小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欢,只知道他是个头上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而且十分搞笑,常常笑得我前俯后仰,如今再回味起来,又想到我们的生活背景,比起三毛,真是天壤之别。我经常随画中三毛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在三毛身上,背负着旧社会痛苦的阴影,漫画中的三毛仿佛在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平、呼唤同情、呼唤文明、呼唤道德、呼唤人性。我也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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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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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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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成长里有阅读相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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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庆幸,我的成长里有阅读相伴

记得我初次接触书时,五岁。我很快被书所吸引,一本、两本……我的书渐渐多起来,从画书、童话书再到小说、名著,读书。让我的知识渐渐丰富起来。

记得是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实在是吸引我这个小书虫。我恨不得把里面的知识全部汲取出来为己所有,于是就引出下面故事:有一次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整个班马上寂静了,静得连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我忽然想起了《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过,于是举起了手,流利完整地说出了原因。看着老师惊讶的表情,我暗暗赞道:“书,有你,真好!”

我的梦想是:走进一家图书馆,泡一杯香茗,持一本书卷,就这样静静沉浸在阅读里……

阅读,是你让我认知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你带我欣赏茫茫书海中那些傲世的名著;是你让我知道了无数性格不同的人物;是你让成长的我热血沸腾又不失平静。

我的成长里,因为有阅读相伴将会变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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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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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向善,爱自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贝多芬

“愈是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米开朗基罗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托尔斯泰

这是《名人传》中出现的三个人,而《名人传》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描写的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他们虽然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韧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一味地沉沦,那么就一定能冲破肉体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我最佩服的就是贝多芬了。他们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是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愈治,而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永远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地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这么多不朽的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该学的。

作为现在的6年级学生,学习上的苦难越来越多了,面对一系列的困难和压力,我们是不是也要向贝多芬那样的精神呢?

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名人传》的光芒,再一次擦亮自己的眼睛,学习他们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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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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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了《小鹿斑比》的故事书,孩子听得津津有味,我也受益颇丰。在书中,讲述了一个叫“斑比”的小鹿,从幼年渐渐成长为新一代鹿王的故事,情节曲折励志,让我觉得对孩子和我的教育意义都颇为深刻。小鹿斑比前往草地,认识了新的朋友,可是它的母亲却失踪了,它寻找母亲,遇到鹿王,遭遇猎人,后来失去朋友,它在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成长,在老鹿王的教导下成为了一只勇敢的鹿,一只聪明的鹿。

而这个故事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斑比那份纯真的赤子之心,孩子也如同斑比一样,看到了这只小鹿,眼前似乎浮现的就是孩子的身影,这本书说的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吗?特别是老鹿王教育斑比的情节,教授它作为一只鹿该如何去做,也正是老鹿王的教育才使得斑比最后成为了新一代鹿王,让我记忆深刻。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好的引领者,而斑比之所以会听老鹿王的教诲,多半也是因为老鹿王有足够的威信,斑比对于鹿王绝不是畏惧,更多的是对他的尊敬与信赖。回想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在发现他们做错之时,我们曾那样疾言厉色,让孩子惧怕,而这样似乎并不能让他们相信我们说的话是值的相信的,他们仅仅是被我们的声音与怒气压制住了。

斑比在成为鹿王之后,便将自己从老鹿王那里获得教诲讲给别的鹿听,丝毫没有保留,无私的精神也让我由衷感叹。在孩子的世界观里,我们输送给他们的,他们也会将它延续下去,那么我们教会他们的难到就只能是疾言厉色吗?我想或许并不是这样的。教育需要讲求方式,让孩子对我们尊敬信赖,比让他们听话更为重要。不过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放开手,让他们去经历,如同斑比一样,让他们去感受获得友谊的喜悦,让他们体会“遭遇猎人”的困境,还应该让他们寻找到自己信服的“老鹿王”,从中获取他们该有的一切。

作为家长,我希望时时刻刻呵护我的孩子,但是我想他并不是每时每刻都需要我的保护,他应该有自己的世界,这样他才能学会坚强,懂得独立,知道奉献,爱自己也会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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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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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雷欧写的漫画书,这本书有着勇气、惊险、激动。我还喜欢看漫威的超级英雄系列。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每个人都有超能力,每次我都幻想变成他们。我还有一本科学书叫《万物运转的秘密》,这本书以猛犸象作为参照物,人们在它身上做一些实验,它就会发生很多有趣的变化。最近,妈妈还给我买了一套曹文轩的文学集,妈妈说这是经典文学适合儿童阅读,我正在看,也觉得非常好看。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读书日要来了,大家每人扮演一个你喜欢的书中角色,再带上那本书。回到家里我就想穿超人服上台,于是我拿出衣服再拿出书进行了练习。读书日眨眼就到了,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人物,有外国的、有中国的、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比如美国队长、铁皮人、李白、机器人等。

读书活动结束了,我个人认为读书日很重要,读书更重要!如果你不爱读书你就拿一本吧!不管是名著还是漫画书,只要你看了就会有收获的。因为读书可以让你增长见闻,了解一个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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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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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快乐,如吃糖后的快乐,学会某项技能后的快乐,雨过天晴的.快乐……然而,最令我快乐的则是在书海中遨游的快乐。

从小,在母亲的陪伴下,我对阅读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晚上我定要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如果不讲,就会又吵又闹,无法安然入睡。每天的亲子故事成了幼年时的我最大的快乐!

阅读的快乐在于能增长知识。英语读物《书虫》每一册书的封底都有这样一段话:“你是一只小小的书虫,你不断地啃着每一页书,当你坚持读到最后一册时,你会发现,你已经破茧成蝶了。”是的,当我阅读时,也是在“啃”书本,“啃”的不仅是书本,更是知识。阅读科普书能让我随着书本的页数去看、去探索生命的起源,地球和宇宙的科学奥秘,动物世界的故事……

小学毕业的暑假里,一下子闲下来的我觉得前所未有的空虚和无聊。去图书馆看书成了我打发无聊时光最好的选择。

但一到图书馆,我就后悔了。因为那里有太多的书都是难“啃”的文言文或中外名著……正想反悔时,突然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话:“如果你去做了,失败了,没事,因为你努力过,拼搏过;但如果你并没有努力过,失败了,那你活该,不努力,失败是必定的。”于是,我便抱起了一本《二十五史》看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竟然只用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给“啃”完了。

读书,可以体味人间真爱;读书,可以丰富知识与阅历;读书,可以挑战自我……

所以,让我们一起快乐地遨游在书海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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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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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初中必读篇目,《傅雷家书》中傅雷及其夫人写给孩子傅聪和傅敏家信中的谆谆教诲深深地印在脑海中,也深深地影响了我个人在一些事情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傅雷先生的家信读起来就像面对面同他对话一般,亲切又温和,似乎就如同读者的父亲,正在用语言对我进行谆谆教诲,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出傅雷先生对儿子的爱。

这些家书中饱含了傅雷先生对于儿子的爱和期盼,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有对儿子的爱子情深,有对儿子的鼓励,有嘱咐,有母亲的关心,更有浓浓的爱子心切。“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里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段话看完就让人潸然泪下,家长对于孩子的爱和期盼,离开的不舍和想念都浓缩在这段温柔又坦白的话里面。亲切的言语让人读后感受颇深,受到父母深切的爱也能感受到父母对于孩子的期望,既为他们高兴,又为此伤心难过。骨肉之情难以割舍,读完这温暖的语言和家长的心声,我想作为孩子的我们都应该体会,理解父母的苦心,让父母看到他们想看的一幕,认真快乐地成长,报答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

“望你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问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当然那是要靠你坚强的信心,克制一切的烦恼,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非克服不可。对于你的感情问题,我向来不参加任何意见,觉得你各方面都在进步,你是聪明人,自会觉悟的。我既是你妈妈,我们是体戚相关的骨肉,不得不要唠叨几句,加以规劝。”在母亲心思细腻的言语中,我们不仅感受到深深的母爱和引导,更明白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与事业的问题,让儿子明白重点是哪里,我们应该明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的重点,走好我们要走的道路,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也不辜负自己的人。在后面的章节傅雷也说过“人一辈子都在高潮和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从中我个人受到了很多启发,人生就是浮浮沉沉不断向前的过程,我们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来面对艰难和平顺,这需要我们拥有很高的修养,我们通过读书写字,培养兴趣,努力实践获得修养,努力向想要的生活迈进,成为更好的人。

“今天会下雨,上学别忘记带伞。”这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纸条,却是妈妈给予的爱,感觉到父母的爱将自己包围,一件件小事拉近父母与自己的感情,更懂得互相理解与关爱。这些小纸条有的语句不通,但作为子女都能会心看懂。“不要气馁,爸爸相信你。”贴在卧室门外的字条看着随意,却也能让我在每次还会去想起都被感动。一定要成为更好的人啊!这些特别的“家书”也正激励着我成为这样的人,不负他人,不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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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阅读为话题的年级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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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在看电视,我给你买了这么多书,你竟然一本都没有看。”这是现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场景,有许多妈妈都十分担心孩子的未来,她们的孩子几乎都不怎么看书,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她们自己也不怎么看书,同时她们也并没有正确地引导自己的孩子。

读书是一种娱乐,它能让我们的眼界得到开拓,有时我们感到无事可做时,一本书真是治疗空虚的最好良药。真正地读一本书并非是干巴巴地读完就了事,而是在与书中的人互动。他们经历的事情我们也在经历,我们就是主人公,在那一个个动人的情节中遨游。

有人或许会说:“你说的不对,这些事情手机都可以做到,而且还有很多功能是书籍做不到的。书还不如一部手机来得痛快。”

的确,手机上也可以看书,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近视人群的增加。而且,在每十个拿手机的人中到底有几个在看书呢?更何况,手机阅读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在你阅读时,会时不时弹出一两个游戏或者广告,或者你感兴趣的明星动态、奇闻轶事,意志稍微薄弱一点的人就会经不住诱惑,瞬间忘记初心。

书香门第,这是古时候对知识分子家庭的尊称,当你翻开一本书时,阵阵书香立刻扑面而来,把你带到那书中世界。这香气是纸张所独有的,它能让你感到自己仿佛进入了世外桃源,使你心无杂念,不再迷茫,浑身都松弛下来。

有许多同学都说自己不会写作文,认为自己不会用那些修辞手法,而且还写不够字数,或者字数够了,语言平淡得像一张白纸,只能重写。对于这些情况,他们自认为是写作文的一些“技巧”没有掌握,还因此报了作文班。但其实只要你看的书够多,就不用担心写不出生动的文字。因为在阅读中,你会不知不觉地学到作者的写作手法,并不需太多外界的协助,文思便像清泉一样流出。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开始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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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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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它的作者就是老舍,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

《骆驼祥子》的艺术魅力之一是塑造了以祥子为代表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就是他的下场,原先的他质朴、勤劳的“青皮后生”经历三起三落后。他堕落为吃、嫖、赌,出卖灵魂的“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我不觉得祥子的堕落值得太大的批判,因为在那个时代注定无法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祥子的妻子虎妞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她是车厂老板刘四的女儿,她自私、凶导师、贪婪,但她敢于把自己的真实性显露出来,她“自私无法掩盖,算计别人也无法掩。她正面和负面都是活生生的一个欲望人性的标本”但她对爱情专一、能为喜欢的人做出奉献这令值得敬佩。

小福子,是洋车夫二强子的女儿,是一个生性善良、命运悲惨的贫家女子。小福子19岁时被卖给一个军官,不久就被军官抛弃再次回到家中。她与祥子互相喜爱,祥子却怕背上她一家的包袱而离开了她。她为养活两个弟弟,沦落为下等妓女,最终不堪侮辱,上吊自尽。

这两个人物都与祥子有着密切的关系,她们对爱情专一,但因为时代的关系两人一人难产而死,一人自尽。这让祥子精神断裂,过上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这样又能如何,在没有公道的世界上,坏人横行霸道,好人受尽磨难,乃都不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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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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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现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跟昆虫有关的名著——《昆虫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昆虫的知识,这里我就向大家介绍一种昆虫,名叫萤火虫,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挂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

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这就是可爱的萤火虫。

《昆虫记》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许多,它教会了我们怎样观察昆虫,教会了我们怎样识别昆虫,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爱护昆虫。

世界上还有许多没有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你去探索和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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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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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感人肺腑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一部讲述讲究品味少年的长篇小说。

内容讲述了主人公桑桑小学难忘六年的生活。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催人泪下的故事:不幸少年于命运的抗争,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老人在最后一颗的光彩:主人公在与病魔斗挣中对生命深切的领悟;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纷。这一切都记录在主人公桑桑的心里,小学的六年是他人生的一个开始。也是他以后走的道路的第一段,也是最难走的一段路。

最感人一章是药竂。主人公桑桑身患绝症,桑桑父亲带这他四处求医,带这他住旅社,在他求医的一段时间里,油麻地里的所有村民都关心他们的一家,而桑桑的同学纸月对桑桑关爱有加。到了仲夏。外地的一个郎中告诉桑桑的爸爸有一个人能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桑的爸爸找到了哪位高人并治好了桑桑的病。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被桑桑那个伟大的父亲感动了。

作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大人之间的爱情,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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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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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缕晨光穿透薄雾,睁开朦胧的睡眼,看旭日灿烂,听鸟儿呢喃,或是翻开一本书,体味其中的百态人生。

推开《水浒传》的大门。我在镇关西的店里遇见鲁提辖,他英勇无比,三拳打死了郑屠;又在山神庙遇见林冲,见他躲过了小人的陷害;或是在街上走着,于武大郎的摊子上买个烧饼,遇见武松为武大郎报仇斗杀西门庆……忽然又一阵刺眼的光,我来到另一个世界。我遇见了提着鸡叫买的范进,看到范进得知中举后的癫狂模样不禁悲哀,看到胡屠户的趋炎附势不仅唾弃。谁说,阅读不是一场遇见?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我遇见了阿长,她正一家店一家店地询问“三哼经”的消息,被人不耐烦的打发走还继续寻找,为的只是少爷的开心。遇见八字胡的藤野先生,连夜地批改鲁迅的讲义,一丝不苟的修正学术上的错误,且对中华民族毫无偏见。寿镜吾拖着腔,读着极好的文章,将头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信步走到桑菲尔德庄园,和简爱打声招呼,看她离开庄园,受尽思想折磨又回到庄园与罗切斯特成婚……遇见与死神作伴的保尔,他顽强奋斗,乐观豁达,坚持写作获得新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阅读中的遇见。

你或许会变成孙悟空,自称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又遇上来救你的唐僧,忠心护他去西天,却不被理解而赶出师门,得到原谅后继续上路;遇上猪八戒,他贪恋女色好吃懒做,让你恨不得把他赶的远远的才解气,可他至少也知错就改,能护唐僧;若是沙和尚,那么你就会听到:“大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啦!”“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都被抓走了!”哭笑不得。

人生路上,当你觉得前路茫茫,无处可去时,可以翻开书,聆听傅雷对自己儿子的谆谆教诲,遇见你从未听过的故事和形形色色的人;或者认为自己经历的太多而厌倦世事时,也应该翻开书,沐浴前人的思想光辉,遇见不一样的风景,拓宽心灵的道路。要知道,一本书就是一个天下。

余晖洒下一缕缕碎波潺潺,晚风里灯影柔曼,在一场一场的遇见中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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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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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这本书是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是拥有最多译本的小说,它的中文译本只有两万五千字的,无论你什么时候拿起它都能一口气把它读完,它就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初读《小王子》时只觉得小说描绘了小王子的一段奇幻旅程,他离开除了他之外只有三座火山和他照料的玫瑰花以及需要经常拔除的猴面包树的B612星球,先后到访了分别只有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和地理学家的六颗小行星,最终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碰到了沙漠的蛇、三片花瓣的花、玫瑰园和狐狸、扳道工、卖止咳丸的商人,最终遇到了故事的讲述着——飞行员,因为太想念他的星球和他的玫瑰花,在到达地球一周年的日子,小王子请求蛇帮助他离开了地球。

当我不再是小孩的时候再读《小王子》,再没了初读时的新奇,反而增添了一丝悲伤沉重,故事的结尾我能想象小王子没有在蛇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星球,没有见到日思夜想的他的玫瑰花,他被恶毒的蛇欺骗,埋在了沙漠厚厚的风沙里。成人世界没有童话我也是长大了之后才知道。读后感·原来是小孩的大人们长大后再也不相信童话,他们只关心数字,像国王一样崇尚权威又虚伪,读来尽觉得讽刺,大人们对自己残忍,还剥夺他们的小孩的天真,飞行员画的蟒蛇吞大象的画他们看来只是帽子,以至于后来飞行员画的装羊的盒子,小王子能看到里面的羊,飞行员却很惭愧他看不到。

小说开头就说到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但是很少有大人意识到这一点,但小孩知道,所以小说里说到小孩应该对大人宽宏大量,只是年龄带来的世故感就像小王子星球上的猴面包树,如果不及时清除的话他们会越长越大,最终会吞噬整个星球的土地,象征着爱的玫瑰也会没了生存的空间,只能枯萎凋零。

再读的版本里有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这位浪漫的诗人、作家、飞行员生平的导读,我也更加了解了他在小说中对玫瑰、狐狸等角色的塑造有他生活中的人物原型,也让我更加理解了小说中对爱情的理解和驯养、仪式的概念,这本《小王子》虽然很短,但是我没有把握说自己读懂了,在这里我推荐大家没有读过的不妨花几十分钟读读,读过的可以想起来的时候翻翻,相信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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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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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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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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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朋友,我们拥有着真挚的感情,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书是温和的暖风,伴着花香,使人沉醉。

我是一只小书虫,以书为生。有时看着,看着,就沉醉其中……

我最喜欢在树下看《爱丽丝梦游仙境》,金黄色的阳光从树叶与树枝的小缝里穿了出来,十分有意境。抬头一看,仿佛我真的来到了那个神奇的森林,我看见了兔子先生看着怀表,边跑边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随后它跳进了那个神奇的洞里,接着,我也跟着它跳了进去……一路上我遇到了许多的人物,比如说:会笑的猫、学识渊博的毛毛虫,残忍的红桃女王等等。最后,看完了书的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正在品味那有趣的情节,回味着惊奇、梦幻的仙境……虽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我却十分快乐、满足!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小小的世界,它会抚平你心中的怒火。它会像妈妈的手一样温柔,会带你去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会养育你的心灵,让你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书,是一碗热热的“心灵鸡汤,”,是美味的佳肴盛宴!

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畅游,像小鸟在天空自由飞翔!

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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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日记一百字左右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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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读书,读书更是我的一大爱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使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得更快。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每一位老师的耐心讲解,书上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书上的一道道难题让我思考,如果我做对了成功的喜悦就会让我笑,如果做错了会让我更加努力。学习是艰苦的可我还乐意的,因为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活动中,让书香伴我们度过每一天,让经典伴我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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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使生活更美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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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曾说过:“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这话说的确实不错,是呀,通过读书,我可以走进名人的世界,去了解一下他们的心思,与大哲学家、诗人……坐下来闲聊一会儿,那受益匪浅。走进书里,去探索世界的秘密。

我爱读书,书使我增长知识,每当把作业写完后,我会毫不犹豫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慢慢地潜入书海,慢慢地领略书中的奥秘。各种各样的书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读着读着,就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主角。

我爱阅读,信步走入公园,依着树干去读书。我闭上眼睛,幻想着书中的境界,那清澈湖水托着绿树红花。我盯着那如天使般的书本,呼吸着清新的芳香。

一天,整理房间的我,突然看到了一本已被我抛之脑后的书,那是一本名人传。我轻轻地捡起,抹去灰尘,轻轻地打开它,耐心地读了起来。天色已黑,而我早已浑然不知,因为我已经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眼前突然出现了贝多芬,他在弹钢琴,弹得是那么陶醉,那么深情,那么投入,痴迷在他自己的钢琴世界里。我叫,他不回应。我这才想起他耳聋了,一个残疾人都知道坚守自己的理想,再大的困难都能征服,何况我还是一位健全人,一遇到点困难就退缩,真是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哎!

小时候,觉得书没意思,现在长大了,更多的时候总喜欢独自一个人品读经典。从冰心的《繁星、春水》中,感受到了冰心对伟大母爱的敬仰;从《鲁滨孙漂流记》中,感到了在困难面前要战胜胆怯与内心的惊吓,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从《幸福来临时》一书中,学会了珍惜幸福的时光。

高尔基曾说过:“读书等于和高尚的人谈话。”只有读一本好书,才会让你更有文化。

书就如一盏路灯,时刻照耀着我前进的路;书如魔法师,不知不觉地把我带到了神奇的世界;书,如红酒,不知不觉地把你灌醉,带你进入梦乡;书,如一位清洁工,把伤心烦恼都清走,留下的是快乐知识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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