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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颜色的散文(优秀20篇)

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以下是有关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大家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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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颜色高三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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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集体独卧窗前,观望着窗外那五彩缤纷的世界,突领其想:那神秘、童话般的青春,毕竟是什么颜色呢?

青春是粉红色的—充斥了梦幻、浪漫、清新而绮丽。那梦,不历尽沧桑后的沧桑与深厚、没有久历世预先成熟与感性、没有无理岁月的约束和羁陪。只是那热忱暧昧、自由自在的粉白色。暮年时代的果戈面就说功:“不说别的,光是领有未来,青年们就够幸福了。”而良多人把青春的资标沉迷在青春的颓丧中,跟着青春的淌逝而消得九霄云外。

青春是紫色的—使我难过,哀伤得让人涨泪,正如一路的荆棘。是毕业仪式,阳光下的眼泪;是野长会上这创痕累乏的成就单;亦或是活动会上,以一次与决赛失之接臂的“第四名”。

青春是绿色的—暮气沉沉,是青春里幼苗的绿,嫩芽的绿。活力丰满,英邦物理学家麦克斯韦15岁发表第一篇科教论文,王维17岁就写了《玄月九日忆山东弟兄》这样喜闻乐见的诗篇……恰是这青春时期的收获与耕耘。培养了这些迷信家,文学家们巨大的毕生。

青春是红色的—使己亲热,这样的纯文让本人与他人多了一点隔膜,让尔在阳光下纵情享蒙性命的漂亮与精彩,让我的心灵变得明亮伏去。因为纯皂,生涯在我的口中撒降一片缤纷,洒没一片出色;果替杂红所以不会在竞争的借心下酝酿名害、位置;由于纯白,所以不会对所有真挚取单纯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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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日记最喜欢的花300字左右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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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喜欢,因为它清高雅致;或许,你喜欢桂花,因为它香远益清;也或许,你喜欢蝴蝶兰,因为它艳如锦缎。但是我最喜欢的花是紫丁香,因为它给予了人们一片美丽。

我本来是不认识紫丁香的,知道了它,也是偶然有一次我从书上看到的,于是,我便去问老师,可老师说自己也不知道。这更激起我的好奇心了,连老师都不知道的花,这该有多神秘呀!我到网上查了

有关资料,原来紫丁香还有这么多知识呀,哇,他还有个英文名字呢——syringaoblata。它还有好多“外号”,分别是:丁香、白洁、情客、龙梢子。它的书皮是灰褐色的,小枝是黄褐色的,有的花是

淡紫色的,有的是深紫色的,还有的是蓝色的,大多数的的丁香都是四个瓣的,微风一吹,就像是一个舞动着淡紫色衣裙,翩翩起舞的少女。

有一天晚上,妈妈给我讲了一个关于丁香的传说:如果你能找到所有花都是五片花瓣的丁香树,你就能实现所有的愿望。听了以后,我都很想去找呢!

我爱丁香花,爱它的飘香,更爱它的优雅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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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冬天六年级话题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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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在冬天的南方,最美的就是雨了!都说春雨贵如油,我觉得冬雨一点儿也不比春雨逊色。虽正值寒冬,可冬雨妹妹就是不下来和我们玩!可今天,不知怎的,竟然被我们“找”到了!

瞧,雨妹妹来了!它细细的,像一根根银针,又像一缕缕头发,把手伸出来,几乎感受不到它的存在。细看之余,它又像一个贪玩的孩子刚从封闭的密室里面逃出来似的:一会儿坐在了屋檐上做的滑滑梯,一会儿又爬上了干枯的枝头……

细听之余,淅沥沥中好像还有“呼呼”的声音,是的,那是你的好伙伴——风。你俩总是一唱一和,有说有笑,那么的天衣无缝。

人们常说:“春雨带来了生机。但我觉得春雨是“第二手”,而那“第一手”正是冬雨。冬雨是无私的,它把大地唤醒,却悄悄地离去,让春雨去开发,去点缀!

这时,冬雨妹妹又不知在何时,悄悄地回去了!

比起冬天地雨,人们似乎更喜欢冬天的太阳。冬日的清晨,一缕缕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这温暖就连火盆里的火炭也比不上!晒着太阳,最先暖和的是那颗冻僵了的心,心暖和了,全身也就暖和了!沐浴着阳光“温泉”。如果再看本自己最喜欢的书,那就再闲逸不过了!

冬天,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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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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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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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喜欢多彩的春天优秀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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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是抚媚的,拖着长长的裙摆,轻盈地浮现在我们身边的没一个角落。春风里夹杂着嫩嫩的青草味,晶莹而娇小的露珠蠕动着身躯,沐浴在阳光明媚的春光里。 Spring is a charming, dragging a long skirt, and lightly appearing in the corner of us lightly.The spring breeze is mixed with the tender grassy flavor, the crystal and petite dewdrop moves the body, bathing in the sunny spring light.

母亲的眼睛像春。春天的雨珠清洗着母亲的眼睛,因此,母亲的眼神总是那么清澈明亮,就像一条小溪,在慢慢地流淌,淌出一片温情。早上。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就是看见那一双乌黑的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把头依偎在她腿上,紧闭双目,就这样躺着,躺着。我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的全身都被母亲的目光照耀着,如同寒冬中的一缕和煦的阳光,使我浑身暖烘烘的。

母亲的嘴像春。雨中的花,充满着花蜜,被蜜蜂携带着,涂满母亲的双唇。当母亲的嘴唇吻住我细嫩的脸颊,满是甜甜的,柔柔的,纯纯的。绵绵的情意全部倾注在她的嘴上,告诉我希望,为我鼓励,在充满荆棘的路上,扶持着我向前走。

母亲的手像春。如同春天的柳条轻轻地滑过我的双颊,拨开脸边的头发,播撒着爱的种子。她的手抚摸过我的肌肤,好似温煦的春风,拂过一片渴望幸福的沃土。在我哭泣时,满脸泪痕,母亲用那纤细的手轻轻地抹去我闪烁的泪珠,告诉我该如何面对。温存的手啊,只有母亲才有!

春天虽然有一丝凉意,但在细细享受之后,却会令你陶醉在习习清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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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喜欢荷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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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或许只有荷塘的鳞波、扑面的荷香、碧绿的荷叶能唤醒我们的神经,让我们感到无比的乐趣。沿着河堤而下,去灞桥湿地公园赏荷。

这里的荷叶铺满了池塘,在荷叶与荷叶的参差交错之中,几枝荷花探出头来,或含苞待放,或黄蕊凝珠,或婀娜娇羞,让我不禁想起“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佳句来。荷花色彩多样,有红的、粉的、白的、黄的,不同的颜色,彰显不同的情韵,带给人不同的感受。一湖荷花,是一种壮观的美;一簇荷叶,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美;一朵荷花,是一种孤芳不自赏的美。风儿轻轻拂过,荷花随着微风婆娑,好似在绿色的地毯上翩跹起舞。

日暮西垂,余晖将天边刷成金色,荷花也笼罩在金色的光影中,显得更加富有诗意;鱼儿在花叶下嬉戏,湖水漾起层层涟漪,整个荷塘显得更加灵动。当夕阳的最后一抹光亮消失殆尽,打着灯笼的小精灵出现了那是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这时的荷塘宛如它们的领地,它们在夜幕中忽明忽暗,和着蛐蛐唱起的小夜曲,伴着青蛙的鼓点,捉着迷藏,整个荷塘又呈现另一派生机。我呆立在这群小生灵中间,感觉自己也是其中一员,看着它们一个个精彩的表演,我内心感到愉悦而充盈。

高楼林立,城市喧嚣,快节奏的生活让我无暇领会周遭的风景,但是,我们应该让自己放慢脚步,走进大自然,去看看其它生命形式的绽放。我喜欢荷花,它虽不及牡丹雍容富贵,不及梅花傲然立雪,不及百合那样馨香扑鼻,但是它那种遗世独立的姿态,能够唤醒我内心的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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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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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我今生今世看见一次哈雷!”也许是因为阴雨挡住了日食时,我也发出过类似的感慨,这句话激发了我心中的共鸣,就好像遇见朋友时,找到共同语言的激动。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篇文章。

“男孩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星象图,颈子上挂着望远镜。”不知为何,我从这句话中看到了自已的影子。我何尝不像张晓风女士笔下的男孩一样痴痴地站在窗前,努力地辨认着哪是天狼星,哪是猎户坐??可我从没有像她那样用心思考过星空背后藏着什么。

也许我明白“蓝光的星星是年轻的星,红光的星就老了”,可我从没想到大自然是如此公平,星星与人同样有生老病死。

也许我明白“光等愈少星愈亮,以至于少成了负数”,可我从没体会到其中蕴含的“看重自我,就会心胸狭窄;看轻自我,就会放出光明”的道理。晓风感叹着,等待着的,是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慧星的回归,“整个天空竟变得介乎可信赖与不可信赖”。而我,在日日夜夜期盼着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不也提心吊胆以至于不敢看天气预报吗?

哈雷不现,晓风只看到了云,她却豁达地劝自我好好看一朵云。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日全食没看到,我不是领略到了“白昼里的黑夜”的神奇吗?我不是也感受到了雨中登山的乐趣吗?我不是也结识了和我一样执着追日的人吗?

宇宙是一场神话,但神话不属于这个时代。上一次日全食的时候,不知此地的古人是否惊惶失措?是否有人站出来宣布:“这天将发生一次天狗食日”?而下一次无锡能看见日全食的时候,我早已化作了尘土,我也会像哈雷先生那样说:“日全食,等你来的时候必须要叫我哦!”

我没有看到日全食,但日全食没有失约,所以我不应抱怨。相反,我就应感谢,感谢日日东升的太阳,月月重圆的月亮,夜夜磅礴的星空。苍茫宇宙孕育出我们,不正是想教育我们要拥有包容万物的心胸吗?

此刻,当我抬头观看那耀眼的群星时,我会用心去看,看透那每颗星背后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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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老师记叙文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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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老师,姓黄,教我们数学。她常穿一件蓝色的大衣,长长的睫毛,樱桃般的小嘴,一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看起来非常可爱,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

黄老师上课非常特别,一般的老师,上第一节课第一件事就是先立班级规矩,而她不一样,她先让班里的同学一一自我介绍,并把名字写在黑板上班里,有的同学写字不规范,于是她就手把手教我们写字,并告诉我们:字如其人,字写好了,会给别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黄老师爱好运动,童心未泯。一有空她就约其他老师到操场上打乒乓球,如果恰恰遇到我们班上体育课,她就会和我们一起玩耍,打乒乓球,羽毛球等等。有一次,她发现我们班有的同学不爱运动,就和我们一起做游戏,把一根绳子分别绑在两个人的左和右腿上,两个人一组赛跑,先到者为胜,充分调动了我们的热情,也在游戏中培养了我们团结协作的意识。

黄老师,教学有方,上课时,她总是让我们跟着她的思路探究,鼓励我们大声地说,不懂就问,所以一下课就有一群同学围在她身边问问题。

黄老师,还给我们讲一种"新怀疑主义,有一节课,她告诉我们1+1≠2,让我们反驳,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思考,才勉强通过了。她告诉我说:这就是数学的真理。"我们把新怀疑主义"带进了所有的课堂,有时我们的怀疑是错误的,可是也让我们加深了对事物的理解,有时我们的怀疑是对的,让老师去纠正自己的错误,新怀疑主义"让我们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的老师,一个教学有方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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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我喜欢的春天的优秀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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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走了,春天还会远吗? Winter is gone, will spring be far away?

时光匆匆流逝,又是新的一年的春天来了。

回想起儿时记忆中的春天,是一个春意盎然,万紫千红的春天,那时候我经常带着一群同学去田园里面玩,那时候的我们没有手机,只记得那时候的我们拿着树枝在田野里“PK”还不停的发“大招”,什么看我的打狗棒我的打狗棍法天下无敌,另一个说,切,我的超级无敌激光棍才是无敌的,快快受死吧,一阵微风带着泥土气息和淡淡花香扑面而来,空气中没有丝毫杀气,那么问题来了,刚刚不是说好是PK的吗?

的确,是PK,但是这个PK并不是打架。而是在比谁的棒子更加硬,拿旁边的大树做实验,看谁用棍子把树上的树叶打下来的多谁就赢,(现在想想当时真的好无聊)最后两人的“神棍”都打断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不过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嘛,最后我们躺在草坪上,仰望天空,发现蔚蓝天空真的好美丽,白云慢悠悠的飘过、旁边树上的树叶随着一阵微风吹过轻轻飘动着。

看啊!那田野里的小草奋力向上钻,好像要第一个感受春的气息,它们向我们展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再看看那些色彩缤纷的花朵,黄的,白的,粉红……当时我就想着要是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我想就这样一直呆下去。

现在的春天,再也没有儿时那么天真无邪快乐的玩耍,都是各自低头的玩手机,真希望还能回到童年的那个春天,因为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可以,我想一直像那样下去,但是虽然是不可能的,又是一年春天,新的开始,未来还有更多的路要走,奋斗吧,我的“春天”刚刚来到,让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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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春天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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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为四季之首,春为一年之最美,春为万物生灵之节日。啊!我爱春天!

春天一到,花儿、鸟儿等花鸟鱼虫都睁开了惺忪的双眼。瞧!竹芽从土里钻出来了,山郎润起来了,水也涨起来了!大树妈妈为了迎接春的到来换上了一身新装。

小草属最勤奋了,他最早来到春天,挨家挨户的告诉人们春天来了。花儿听到小草的呼唤,在大地妈妈的陪同下,以全新的面貌点缀春天。小鸟听说花儿出来了,也在蓝天姐姐的庇护下,展翅高飞,用双翅为蓝天姐姐跳个优美的舞蹈。

农民听说春天来了,也出来和人们一齐享受春的美好,他们在田里劳作,为明天的食物忙碌着。

春雨也不甘寂寞,偷偷地跑出来凑热闹。它为人们洗去冬天的寒冷,带来春天的温暖。下雨了,哗哗啦,人们兴奋地跑出来,一齐享受雨的滋润、雨的洗礼。

我爱春天!春天来了,一切都随着春天的脚步在不紧不慢的变化着。田里又出现了农民劳作的身影,山间又看见了花儿争艳的情景。春,没有雪的浪漫,没有落叶的悲凉,却拥有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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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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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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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颜色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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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颜色,五彩缤纷,五颜六色。有纯洁的白、有神秘的黑色、和优雅高贵的蓝,而我最喜欢粉色和红色!

粉色是每个小公主都喜欢的颜色,粉色代表美丽和浪漫。我有粉色的书包、粉色的发卡、就连我的房间也是粉色的,妈妈常说我就是个粉色的“公主控”。阳春三月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每每这个季节我们全家都会去植物园看桃花。一簇一簇的桃花真是美丽,到处都散发着阵阵清香。一阵清风吹过粉嘟嘟的桃花像雪花一样飘落下来,真是美丽!我好喜欢粉色。

红色代表着“希望”和“激情”,每天早上红色的太阳伴我入校,我们每周星期一全体师生都要在大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鲜红的国旗在国歌声中冉冉上升,红领巾在每个少先队员胸前飘扬着。我看着国旗和红领巾我想祖国有今天的繁荣富强都是我们的先辈用鲜血换来的。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每到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贴上了对联,大街小巷到处都挂满了红色的灯笼。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颜色。这既是我最喜欢的两种颜色了,小朋友们你们喜欢什么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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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老鹰捉小鸡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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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跟我们玩了一个游戏,就是“老鹰小鸡

这次我真幸运,我居然当上了小鸡,我们一群“小鸡”慌乱地拉住“鸡妈妈”,生怕被“老鹰”捉到,“看来这只‘老鹰’不凶嘛。”我自言自语的说道,但是其他人并没有放松,我看着他们也不由得也紧张了起来。

“老鹰”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我们也拉着鸡妈妈左躲右闪,终于,老鹰捉到了一只“小鸡”---杨思宇。我松了一口气,幸好不是我。接下来,“老鹰”和“鸡妈妈”又进入到了一场激烈地争夺中,“老鹰”还是按第一轮的方法来抓“小鸡”,我们还是在左躲右闪,突然,一双魔爪向我伸来,我来不及躲闪就被抓住了,哎!不称职的鸡妈妈。

虽然我们被捉住了,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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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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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了,孩子们迫不及待地奔回家,就像刚刚插翅会飞的小鸟在空中转了个圈又飞回窠巢一样,带着思念,带着兴奋,带着自豪。他们的到来,夹裹着一股热烈的气氛,恰似冬日的暖阳,灿烂、和煦,散发着令人沉醉的气息。看着这些可爱的小鸟,我给他们布置了一项家庭实践课题,即星期日卫生大扫除。

吃完早饭,我说,孩子们,咱们开始吧。要仔细,干净,不留死角。领到了指令,他们挽起袖子,拿起抹布精神抖擞地上岗了。阳光透过阳台玻璃,穿过落地窗来到室内,室内一片明朗温馨。客厅的沙发,地上的鲜花,墙上的画框,都沐浴在一片明媚里。

二女儿凌子喊着“哪里有油,哪里就有我”的口号,昂首阔步奔进了厨房;侄子啸啸踌躇满志地去了阳台;大女儿安琪步伐坚定地走进了主卧室奶奶的房间。看到他们各就各位,我来到了女儿们的卧室兼我的书房。

我拿着洗净的抹布从洗漱间向外走,瞥见正躬身弯腰擦玻璃窗的啸啸,一刹那我竟有些激动。沐浴在阳光里的啸啸,一脸的灿烂,轮廓分明,像一幅立体感很强的油画——1.80米的个子,大眼睛,方脸盘,虽说不上魁梧但有棱有角,他微笑时脸上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一副近视镜把他衬托得文质彬彬像个小学者。我不由得把目光转向北面,透过厨房和餐厅的玻璃格栅,望一眼凌子,她同样是屈膝弓背在那里忙得正欢。凌子也长成1.70米的大姑娘了,细细的条儿,一头长发自然洒脱地披在身后,宽宽的前额下也架了一副近视镜,但镜片遮挡不住她那双睿智的大眼睛。我曾经与女儿开玩笑,说如果你不戴眼镜会更漂亮,女儿神气地说,戴了眼镜说明咱有学问啊!嘿嘿!我向书房走去,路过主卧室的门,看见安琪正蹲在地上仔细擦拭奶奶坐的那把藤椅。婆婆每天坐在椅子上吃饭、喝水、休息,人老了眼力不济,免不了把一些汤汤水水的洒在椅子上。女儿用湿毛巾顺着藤条一遍一遍地拭擦着。看着她那番认真的样子,我从内心涌起一股自豪。我觉得本来大大方方、文文静静、漂亮可人的女儿又增添了一份心劲儿,这也是一种美啊。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想当年,安琪出生七个多月就去了农村姑妈的家,我带着老二凌子。安琪断奶后很不好养,刚满周岁又得了百日咳,看到孩子咳时低头弯腰死去活来的样子,我和丈夫心如刀割。我这个当妈的始终觉得愧对孩子。她三岁回到城里上幼儿园,尽管一家人包括凌子都对她格外精心,但还是像走亲戚似的,放不开,不敢与父亲说笑打闹,不敢与大人要喜欢的东西。我们发现后及时采取对策,给她勇气和信心,直到上了初中孩子才把那颗惴惴的心彻底放下。凌子小时听话,大了乖巧,像个小大人,在家里在学校都是个好孩子,不让大人费心。

让人费心的是侄子啸啸。啸啸是个聪明又受过挫折的孩子。他幼时调皮捣蛋又零碎,到我家来玩专门爬到床上去大小便;来城里照看他的老奶奶,刚把包完的一盖顶水饺端到蜂窝煤炉旁,待掀开锅盖下饺子,啸啸忙三迭四地把水饺全部扣到炉灰上,还急急忙忙地踏上两只小脚,老奶奶端来另一个盖顶,他又趁机捧起两捧炉灰撒到滚沸的水锅里。10岁那年,他的妈妈我的嫂子被一场疾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小小的啸啸,幸福的啸啸一下子成了孤儿。面对家庭的这场灾难,我懂得我的担当,我要让他与我的女儿们一起健康快乐成长。上初中了,我找到学校教务处主任说,请把啸啸和我的女儿分在一个班吧。当时,我鼓励孩子们中考时报考市中学,结果三个孩子都凭自己的成绩考进了市一中。我教育他们,要好学上进,要强身健体,要有信念理想,要尊敬师长,要有爱心,要艰苦奋斗… …如今,啸啸长大了,他的身体很健壮,他的心理与体魄一样健康阳光。每当想到他,看到他,我都有说不出的激动,激动得想哭。我常常在心里默默地对死去的嫂子说:嫂子你放心吧,咱的啸啸长大了。

只是眨眼的功夫,孩子们就长到20岁了。三个孩子一起长大,一起学习,一年考大学,并且都考进了全国重点学校。

转眼间孩子们入学已经两年多。

一个身影一晃闪进了我的卧室,抬头一看是啸啸,他又转移战场了。不一会儿,凌子也进入了洗漱间和卫生间。望着这些忙碌的身影,我觉得安排这次操练是对的,是有必要的。平时,我的室内经常打扫,女儿回来后,也主动擦洗拾掇,我决定搞这次大扫除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想给他们上一课,让他们明白干家务也是份内的,将来是用得着的,不管是女孩还是男孩。他们有了这次被动的大扫除,在生活的履历表上,就又多出了一页,他们落不下这一课在将来的生活中就不会因此而跌跤。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拉拉拉拉我摔了一身泥……”

开始歌声从一间屋子里传出,继而各个角落都响了起来,尽管这些南腔北调没有一个是着谱的,就像一只青蛙呱呱叫上一声,马上引领起全湾的大合唱一样。

屋子里越来越明亮,越来越温暖,那是冬日的暖阳穿透了南墙所有的门窗,跳进屋来,给所有迎接她的物件一个深深地拥抱。哦,冬日的暖阳,可以灿烂于额前,也可以鲜亮于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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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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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我感到时间的却非常宝贵,在你不经意间,他就从你身边悄悄溜走,有时时间甚至会从你眼前溜走,你也毫不知情。

时间不等人啊!只有你去追它,不可能是他追你,有位名人曾经说过:“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连一分钟都无法休息。”是的人生的幸福的确是这样,但现在有些人,把自己的时间随意浪费,整天游手好闲,不去做些对国家有益的事,专门干些违法的勾当,这些人最后的下场只有进监狱。如果他们从监狱里出来还是这样,那等他们晚年时只有一无所有。

时间不会因为你用身躯挡住了它的去路而停住,他会从你的身边,手边,流过去,有人可能会说:“如果造一排墙,把地球隔开,能不能挡住时间呢?”我的回答是,不能。人不可能挡住时间,人们只能去珍惜时间。

时间对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多给谁,也不会少给谁,在别人在某件事上比你完成的早,不要嫌自己太慢,要怪就怪自己,是不是又贪玩而没有珍惜时间呢?

时间是永远不会等人的,同学们,离毕业只有几个月时间,我希望我们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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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自已喜欢的事高二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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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终于到了!我千盼万盼,盼星盼月,总算是盼来啦!终于可以好好地玩了,现在还有谁敢拦我呢?寒假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难得能放假几次,在这美好的时光里就该好好放松一下,不要给自己太多累赘,应该好好玩一玩。我终于不必为打游戏而烦恼,放假就应该好好的玩,不要到了上学又感概时间有多短,要玩就玩得热火朝天,我们的时间并不多,现在是大好时机,现在不玩,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有这种待遇。

我便抓紧时间整装待发。打开电脑,手触碰那已经很久没碰到的电脑,心里紧张了一阵,会不会被骂?看看四周,没有人的踪影,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迫不及待开打开游戏,开开心心地玩了起来,随即一阵声音响了起来:“切,不堪一击,看我的,幻化之火,火之意志,天火凤凰。解决掉了ko”

终于好好地玩了一场,舒服死我了;终于可以无忧无虑地玩了,终于不用提心吊胆,偷偷摸摸地玩了。现在看谁还敢拘束我,我说了算,如果放假还不让我们玩,还不如去上学,放假是孩子们共同憧憬的时光,怎么能浪费?说完,我毅然地拿起鼠标,继续我的游戏之旅,房间里不断传来了:势如破竹,风林火山,石破天惊,返璞归真,圣堂之门......

玩了一局,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曾经只能偷偷地玩,担心被抓到会被臭骂一顿,现在呢?多好啊,可以尽情地玩,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开学就不行了,开学就应该好好学习,我们要玩就玩得痛快,要学就学个踏实。

玩后我的心情很愉快,感觉到了离别已久的放松,心中不再积着一股闷气,不再觉得自己被千年铁锁禁锢着,动弹不得。比起学习,这是多么美好啊。想想刚结束的期末复习考试,作业总是很赶,尤其是考试发卷子时,心中是多么紧张,唯恐会考得很烂,要么笑着脸,要么就苦着脸。而且还一直担心在教室内要面对老师的面孔,回家后面对父母的神色,对比起来,只有现在才是人们追求的。但是,如果一直让我们放松地学习,到了考试该怎么办,临阵磨枪也来不及,只有丝毫松懈都没,才能考出好成绩。该放松的时候放松,该严格的时候严格,这样才不会导致过多的松懈与抱怨,也才不会怨天尤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紧有松。

我是书虫 陈茜仑

在我们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有个铁板钉钉的爱好——看书。一打听到同学有新书,我就是死缠烂打,威逼利诱也要借过来,若我没看完,你就是出动十万兵马也休想抢回来,于是,“书虫”这个爱好我当仁不让地带上了。

在家里,我也是一有空就钻进书海遨游。上厕所,我必须带一本书,妈妈虽然反对,但也无可奈何,因为我藏书的方法千奇百怪,不是藏到鞋子了,就是藏在衣服了,一过“鬼门关”,就迫不及待地关上门,翻开书,忘我地看起来,一次就要半小时,直到妈妈在外面又喊又叫,我才“哦哦”两声,干起了正事。一出厕所,妈妈怒发冲冠,我唯唯诺诺,下次照看不误。

我阅读面广泛,侦探小说,四大名著,校园小说……每种都看得如痴如醉,不过,妈妈说,我看书往往都是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一有新书买回来,今天就一定要看完,不看完我就绝不睡觉,就说那一次吧,妈妈和我到书店里买了三本书,在饭店吃饭的时候,我抑制不住心里蠢蠢欲动的欲望,拿出一本书贴着桌子一边扒着饭,一边看着书,娱乐工作两不误,嘻嘻。坐车回家时,我又禁不住掏出书,摊在膝盖上看起来,这时,公共汽车一个急刹车,我因为拿着书,差点摔倒在地。回到家,已经要睡觉了,我的书正看到精彩处呢,怎么舍得放下?于是,我频频施展我的撒娇功,娇滴滴地说:“妈~~,哎呦,就让人家看一会儿么,你最好了,啊……就这么定了。”我嘴里不停,脑子到也没停歇,此刻,我眼睛好像盯着猎物似的盯着书呢!妈妈也拿我没办法,只好轻叹一声,自己睡觉去了。我呢?诡计得逞,正在那儿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爱看书,我的写作水平一直不错,近而还有提高,看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面,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书是我们永远的良师益友,书里的一个个文字把我们贫乏的大脑充实了起来,因此,我大声地说:“我爱看书!”

我是书虫,在书的海洋了成长的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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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花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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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不计其数,但它默默无闻,不像牡丹花一样富贵;不像梅花一样芳香四溢……它有着其它花没有的品质,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长寿花。

长寿花的花很小,但很美丽。它们喜欢围成一个圆圆的小绒球,一个红色的小球摇晃着,像是在向我打招呼呢!小花的味道很香,但远远比不上梅花的芳香,但它的香能使欺负它的人感到头脑有些迷迷糊糊的。而它的叶子是一群战士,保护小花,不让小花被欺负,它们一个个穿着绿色的外套,十分强壮,绿战衣上的小刺是它的武器,让动了它的人痛的大叫,叶子有着关爱别人的品质,这种品质值得让我们学习。小花它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宝座——又粗又大的茎。它的茎上穿了一层毛衣,那细小的毛摸起来十分舒服。又粗又大的茎,像是一个长了毛的大柱子,特别有力。它们在阳光下舞蹈,在阴暗处献出芳香,它们的生命很长,但不是特别美丽,可这样的花就成为了我最喜欢的花。

我小时候一直以为长寿花只是生命特别长,可它不是很美丽,也不是特别香,对我一点用都没有,只是开在外面站地方的。后来,我听妈妈说,长寿花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它虽然不是很美,很香,但它为了给其它植物营养,把自己的营养分给了其它植物,虽然营养不足但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听了妈妈的话,我感到长寿花的伟大,我要成为像长寿花一样的人,长寿花的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长寿花虽然不是很美,不是很香,但它有良好的品质,我依然最喜欢它——长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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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荷花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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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彩缤纷的大自然中绽放着许多绚丽多姿的花朵:国色天香的牡丹,娇艳可爱的玫瑰,清新飘逸的兰花……但我却喜爱那纯洁的荷花

在夏季酷热难忍之时,牵牛花偃旗息鼓,玫瑰也早已失去了活力。唯独荷花,阳光越火辣,它绽放的越美。

月牙状的荷塘上,铺满了绿油油的荷叶。上面缀着几颗晶莹剔透的露珠——七仙女的手真巧!

清清的水里,梦幻般映着四周的景色。“啪!”的一声,一只金黄色的小鱼顽皮地跃出水面,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碧绿的荷叶上,星星点点的点缀着一些淡蓝色的荷花。有的婀娜多姿,有的彬彬有礼,有的灿烂夺目,有的优雅大方……它们的动作更多了:有的害羞地低垂着头,有的悄悄地和小鱼儿谈心……嘿,快看!又一个花骨朵儿绽放了!它最外面的花瓣徐徐的向外张开,“衣服”上染着一种迷人的淡蓝色,隐隐约约透着阳光,产生了一种朦胧美。一阵微风吹来,所有的荷花摇曳着淡蓝色的裙子,合着小鱼儿溅起的水声,愉快地拉着荷叶王子的手跳起了舞蹈……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流传千古的形容荷花的名句。荷花的精神真令我感动啊!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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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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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座灯塔,在读书的迷途中为我指点路径。书,又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像你的一位朋友,时时刻刻地陪伴着你;书,就像一片蔚蓝的天空,而我,就是一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就像一位母亲,而我,就是一个婴儿,允吸着母亲的乳汁。

我,502班的副班长。别看我平时被老师、同学称为爱读书的`人。可是,在我小时候,我可不喜欢读书,就独爱玩。你瞧,这会儿我跟这些女生玩洋娃娃,那会儿又跟其她女生玩起了过家家。在那时,我的心里觉得,读书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有人偏要拉我去读书,我肯定死都不干。为了这件事,爸爸妈妈可是为了我“煞费苦心”呐!

“麒麒,过来!”咦,是谁在喊呢?哦,原来是妈妈呀!

“什么事啊?”我回了一声。

“你进来一下,有有趣的事情。”妈妈说。

一说到有有趣的事情,我就立刻三步并作两步跑进了屋里。只见妈妈拿出了一本书,上面写着《西游记》。我挥舞着手脚,立刻吵起来:“我不读书,我不读书!”妈妈慈祥地说:“不,不让你读书!”听到“不读书”三个字,我的心总算平静了许多。妈妈接着说:“我读给你听一段,只要你听完这一段,明天我就给你买玩具。”我经不住诱惑,于是便听了起来。

在听妈妈读书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有吵。也许,我是被故事人物吸引了吧!听妈妈讲完后,我深深地陶醉其中……我想着每一个人物:唐僧很唠叨,猪八戒好色、贪吃,孙悟空无所不能,沙悟净踏实。这些人物既丰富又精彩,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甚至还想继续把故事编下去呢!

从那时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读书。名人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有点“似懂非懂”的感觉。于是,我便带着这个疑问又津津有味地读了《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这几本书里的人物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又让我敬佩;有时还让我“笑逐颜开”。读了四大名着后,我对读书的兴趣就更浓了。我常常到图书馆去读书,那儿就是书的天堂,也是我的天堂。也许是我看了许多书吧,所以,我的作文一向都是很不错的。

进入新年级后,我对读书渐渐也有了想法:书,在表面上,它仅仅是一本书。可是,如果你了解它的内在,你就会发现,书,也是一个有生命的人,它会开怀大笑,也会伤心流泪。

是的,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变到了对书如饥似渴的人,可见书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啊!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书就像另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一样,任我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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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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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感到无聊的时候,我就蹦到书柜前,从中挑选我最喜欢的《一千零一夜》。虽然它的封面破旧不堪,但里面的故事依旧很精彩。这本书里不仅仅是讲述一个个小故事,更重要的是这些故事让我学会机智、勇敢 、善良、诚实......

其中辛伯达七次出海中的一次经历让我深受感动:辛伯达在家按耐不住,准备再次出海。在途中,他们遇到了巨大的鲸,船员们都望而生畏。突然,船撞上了暗礁,船上除辛伯达外全部的人葬身于海中。辛伯达抱着一块木板漂流到一座孤岛上,刚上岸就看到有位老人在一条小河边过不去,辛伯达不顾疲劳,热心地把老人背过了河。突然老人摇身一变,变成神仙,把辛伯达送回了家......

辛伯达在自己困难的时候,还热心帮助他人,使我懂得了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助他,当自己有困难时,别人同样也会帮助你。

《一千零一夜》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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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老师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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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老师是补习班的英语老师,她姓林,个子矮矮的,圆圆的的脸上带着一副小眼镜,她有点胖,整天笑眯眯地让人感到和蔼可亲,和我们相处得如朋友一

样。

我非常喜欢这老师,她上课时总是让我们很开心,边玩游戏边上课,让我乐在其中,不知不觉,知识也记在心中。

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没来给我们上课,换了一个凶巴巴的老师给我们上课,我们都有点不习惯,因为她实在是太凶了,我们都希望林老师快点好起来,幸运的是第二次上课时,老师已经恢复了健康。见到她时,心里真是亲切而激动。

记得有一天,我没有吃早饭,就去上课了,我肚子饿的“咕咕”叫,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老师讲课我一句都没听进去,下课了老师无意间看到了趴在桌子上的我,便走到桌旁和蔼地问我:“怎么了,你不舒服吗?”我说:“我早上没吃早饭,肚子好饿。”老师说:“没吃早餐怎么行呢?我这有个包子,是我的早餐,你吃吧!”

我说了声谢谢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真香,而我却没有注意到老师脸上疲倦的神情,吃完了,才反映过来:老师把包子给了我,她可还空着肚子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尊敬的——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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