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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颜色的散文精品20篇

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以下是有关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大家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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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荷花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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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花儿很多,有代表爱情的玫瑰,代表纯洁的百合和代表高洁的梅花,但我最喜欢的是荷花

春天来了,荷叶发出了细小的嫩芽。夏天来了,荷花把那张又大又美的脸露了出来。还有荷叶,也把它那绿色的大脸也伸了出来,让人一看发出羡慕之心。漫长而热情的夏天里,荷花、荷叶疯了似的长了一大片,真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一阵风吹来,它们仿佛在向过路的每一个人,每一棵木,每一株小草小花打招呼:“你们好!”真可谓是“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荷花的颜色也很多,有红色、粉的、黄色等。有时,荷花像一位沉睡的公主,荷叶像一位守护公主的战士,不怕严寒酷暑,一直保护她,守卫她。

秋天,会有一些园林工人下河去清理,他们把荷花枯萎的根和杂草逐一剔除。冬天,凛冽的寒风呼啸着穿过城市,水面上结了一层又重又厚的冰,花草树木也只有光秃秃的头,荷花也只剩下光秃秃的竿。不过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它又重新播种新的希望,等待春姑娘的呼唤。

荷花,我最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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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我喜欢的春天二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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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 Spring is here, and the spring girl walks towards us with a light step.

蓝天上飘着几朵白云,一座座大山连绵起伏。还有一群群燕子从南方飞来,它们一个个穿着燕尾服,在天空中飞翔。

清澈的小河中,小鱼、小虾、还有一只只畅游的蝌蚪在水中嬉戏。我和爸爸妈妈在河面上划着船,春风吹在我的脸上,感觉暖暖的。

碧绿的小草扭动着身子从地面上偷偷地探出了头,它们四处张望,好像一个个好奇的孩子,在寻找春天的美。

柳树发芽了,在风中飘扬,那长长的柳枝就像少女的头发,都能触碰到水面了。

迎春风开放了,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在空中飞来飞去。

粉里透红的桃花也开放了,远远望去像一片片朝霞。它们有的像害羞的姑娘低着头,有的像快乐的孩子在荡秋千,有的像骄傲的公主在炫耀自己的美丽。

微风吹过,湖上荡漾着一圈圈涟漪,放眼望去烟波浩渺.它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时而像楚楚动人的西湖,时而像脾气暴躁的大海,一会儿又像叮咚作响的小河。

清晨,江面上水波荡漾,和风吹拂,老人们纷纷拿起扇子操起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怡然自乐,好不畅快。花坛里百花争奇斗艳,格外的美丽。草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像珍珠,像水晶。我都不忍心去触碰,生怕破碎了“珍珠”破坏了美景。

啊!我爱生机勃勃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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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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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皮黄里透红,吃起来甜香滑润,真是美味爽口,保你吃了还想吃。你问:“这是什么?”这是我最喜欢食物——红薯。

有些红薯圆圆的,有些红薯扁扁的,还有的红薯即不圆也不扁,奇形异状。

红薯还有一个名字叫“地瓜”。可能是因为它生长在地里,所以叫地瓜吧!我又听妈妈给我讲的故事说:在明朝的时候,百姓们的生活很苦,辛辛苦苦种的粮食都被地主们收去了,剩下的粮食不够百姓们吃,老闹饥荒。红薯原产于美洲,通过欧洲西洋传教士传进中国,被试种以后,发现它的适应性很强,耐旱耐瘠耐风雨,病虫害少,山地坡地都可栽培。红薯生长的快,可以一年三季种植,是高产农作物。当时解救了不少老百姓。又因为是欧洲传进来的,所以又叫蕃地瓜。

红薯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卖,可是哪里买的最多最好呢?那当然是我的老家——北方。

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几乎每天都会吃些红薯,她喜欢吃红薯,因为红薯又经济又实惠,还对身体有营养,她把我也给传染了,所以我也爱吃红薯。

下面就让我跟大家讲讲红薯的吃法吧!第一种煮着吃:就是把红薯削皮洗净,切小块,放入锅内,加上适量的水煮至八成熟,然后放入面糊,就成了甜甜的红薯稀饭了。也可以把洗净的红薯和大米,红枣一起煮成红薯大米粥来吃。第二种蒸着吃:选一些个头小一点的红薯带皮洗净,放入蒸锅蒸熟,就可以直接吃了,简单又好做。第三种烤着吃:把红薯带皮洗净,放入烤箱或者自制的烤炉内,隔一段时间把红薯来回翻一翻,以确保他全身都被烤软烤熟,这就是烤红薯了。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已经流口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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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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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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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荷花作文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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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心里不胜感慨,主要是细读了几篇文人墨客佳作,更深谙了“花”这个字眼,也从中更崇仰于“花”秉性。

清晨,我独自走在公园小径上,夏日暖风和牡丹清香使我忽然想起了那早已填埋荷塘。我加快了步伐,来到年“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地方。荷塘虽已面目全非,但在我心扉里留下了深刻印象。池塘早已变成了大堆,它们周边还遗留着水泥围栏,上面仍然残余着一些污水痕迹,早锻炼时间到了,老人们陆陆续续地走进了池塘旁“牡丹园”里,他们匆匆而过,对往日荷塘熟视无睹,难道他们忘记夏日里与荷花和谐相处那段美好时光吗?唉!遗憾之感油然生。走出小园时候,我回眸着荷塘,无意之中看见一位与我相仿小女孩,她拿出了一条洁白毛巾,正在擦去池边水泥栏上灰尘与淤泥,轻轻地拂拭着,啊!这不会是我共鸣者吧?回到家中,打开了搁置在柜子底层那只箱子,放在夹层中精美相册被我拿了出来,夹在第一格那张“荷花图”是一年前拍,虽然只隔了三百六十五天,但恍然像过了几十年,这个世界里,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贪婪地欣赏着这往日夏荷塘胜景。

整个池塘内,最引人注目,最讨人喜欢当然要属荷花了。正是由于有了荷花点缀,才使这人类夏天更充满了无限机。环形荷塘上面生长是那“荷叶何田田”叶子,叶杆抽得很高,如亭亭舞女洁雅之裙,不沾一丝污迹,层层叠叠青间,星罗棋布地长着些粉红色花朵,有袅娜地开着,有羞涩打着朵它从浑浊污泥中长出来,却不受到一点玷污,虽经清洗涤却不显得娇媚。荷花永远保持着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卓尔独立,从不同流合污人生态度。它将毕生经力和心血都倾给了这个世界,因为荷花不仅带来了赏心悦目美丽风景,而它地茎,籽实都可以供人们食用,藕节,莲子与荷叶都能做材,真可谓物尽其用。

此时,我思绪激荡,想到了抗战时期伟大戏曲家梅兰芳先生在日寇铁蹄践踏中国时,日本人为了粉饰太平,盛情邀请先去唱戏,梅兰芳想到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环境多么艰难都不能丧失民族气节,卖身求荣,他蓄须明志,拒绝演出,保了像荷花那样高风亮节,玉洁冰清秉性。

和平年代“城市美容师”清洁工们,他们虽然受到某些人歧视,但成为了城市中最闪眼一朵花。他们早出晚归,畏夏日炽热,不畏冬日寒风,辛勤地工作在自己岗位上洁净如新地面就是他们高尚精神标志,然而,假如没有了卫工人,谁来维护整个城市美好卫生环境,谁能保证整个家天天都整洁干净呢?他们也不正像荷花一样不畏污浊,不辞辛劳,为社会默默地奉献着自己“幽香”。我奢望着,期盼能在园中再一睹荷花美容芳姿,企盼着社会能涌现出更多出淤泥而不染“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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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西瓜作文精选

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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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请我们吃美味的西瓜。西瓜的形状又大又圆,颜色是墨绿的,还带点黄色,因为阳光照射到的部分呈绿色,照不到的部位白又黄。

这个西瓜沉甸甸的,足足有15斤重,拍打西瓜的表皮,发出咚咚的响声,就像打鼓发出的声音。

西瓜内部的果肉鲜红鲜红的,这就是瓜瓤,看起来很诱人。它里面的籽乌黑乌黑的,那就是种子。西瓜的味道甜津津的,清爽可口。它能清热消暑,真是一种好水果。

看着又圆又大的西瓜,品尝着它鲜红鲜红的果肉,我不禁想到了一个谜语:“身穿绿衣裳,肚里水汪汪。味道甜津津,消暑又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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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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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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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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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都是在书海里遨游!

书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时候,爸爸讲过了《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得到。第二次,小猫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得很好。

我渐渐长大了,会看小人书了,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一位皇后在生女儿前许了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后有一面魔镜,她每次都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镜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后想了几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没成功,最后王子和公主结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别人犯了错我们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励他,做什么事都要和平共处。

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经阅读过《科学故事》、《童话故事》、《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学家叫爱迪生,他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有电影,有留声机,有电灯里的灯丝等,他刻苦钻研,永不满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做实验的时候,硫酸烧毁了衣服,硫酸还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从这些文章中我体会到了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古人有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许多小事中,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顽强进取的精神,勇于实践,时刻准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当一名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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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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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美食,我总能如数家珍:北京烤鸭、大闸蟹、粽子、三黄鸡……其实,号称“小吃货”的我最最喜欢的还是饺子。平时爸爸、妈妈工作都很忙,总是给我吃速冻饺子,只有等到过年,他们才有空亲手包饺子。

大年初一的早上,我早早起床,想着等会儿能吃饺子了就特别高兴。我来到厨房,却见爸爸一人在忙碌着。“咦,妈妈呢?”“她门诊值班还没结束,今天要加班了。”爸爸一边揉面一边说。“哦!”我心里就算有无数个失望,也只能放下,因为我深知妈妈作为医生的责任更加重大。

“爸爸,那我跟你一起包饺子好吗?”我笑着问,“我想让妈妈回到家的时候吃到我包的饺子。”“好,我来教你!”说着,爸爸给了我一张擀好的饺子皮。我照着爸爸的样子把饺子皮放在左手的掌心,用筷子夹了一些白菜肉馅放在饺子皮中央,然后用右手把饺子皮对折,紧紧地把半圈饺子边全都捏住。哈哈!我的饺子包好了。可是怎么我的饺子只能躺在案板上,而爸爸包的饺子却能鼓着大肚子站在案板上呀?爸爸看了看我包的饺子,说:“第一次就能包牢真不错,等妈妈回来,先煮你包的饺子!”“好啊!好啊!”我高兴地直拍手,不再纠结于饺子是躺着还是站着了,又迅速地包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包了十几个躺着的饺子。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学着包能在案板上站起来的饺子。

晚上,妈妈终于回家了。爸爸煮好饺子对她说:“快吃,快吃!”妈妈夹起一只饺子看了看,咬了一小口说:“咦?外形有点不一样。哇!真好吃!”“哈哈,您这碗里的饺子都是我包的!”我自豪地说。妈妈一听又惊又喜,笑着说:“啊?小姑娘竟然学会包饺子啦?怪不得这么好吃,原来这是‘宝贝儿’饺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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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我喜欢我的家小学生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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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每个孩子成长的摇篮,是每个孩子栖息的地方。在我眼里,我的家不是一个只有钢筋、水泥的地方,它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我爱我的家,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我有一个能干的爸爸,别看他一天到晚不在家,他可是我家的“财神”他挣钱养家,让我衣食无忧。而且他的脑子特别灵活,常帮我解决数学难题。我还有一个能干的妈妈,能给我均衡身体的营养。 Family, is the cradle of each childs growth, where every child inhabit.In my eyes, my home is not a place with reinforced bars and cement. It is a place full of love.I love my home, a happy and warm home, I have a capable dad. Dont look at him that he is not at home all day long. He is my "God of Wealth".And his brain is particularly flexible and often helps me solve mathematical problems.I also have a capable mother who can balance my body nutrition.

我长得特别壮,从小身体特别好,借用一句广告:吃嘛嘛香。不是我不挑食,是妈妈对我照顾好。冷了及时提醒我添衣,热了让我多喝水,并挖尽心思,做出美味又营养的美食。他们对我百般疼爱,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家的温暖。每逢放学回家,都会见到妈妈忙碌的身影。她正在为我做着可口的饭菜,而妈妈怕我学习紧张,尽力想办法给我加强营养,还给我定了牛奶,学习到九点,一杯热乎乎香喷喷的牛奶就会端到我的面前。

我的家是一个和睦快乐的家,在我家里,总是充满了祥和的气氛,我们一家三口总是和睦相处。爸爸和妈妈的感情非常好,几乎没有吵过架,妈妈说话总是很幽默,而我虽然鬼点子百出,但不会干令父母担心的事,所以,我们一家总会传出乐呵呵的笑声。他们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在我欢笑时,他们为我鼓掌;在我伤心时,他们鼓励我,为我打气,加油;在我彷徨时,他们将我引到正确的道路上;在我成功时,他们告诉我不要骄傲……这就是我的家。

我爱我这个充满爱和温暖的家,让爱永远驻在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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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法的六年级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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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是一个调皮好动的男孩儿,妈妈总说他像只小猴子一样,喜欢上窜下跳。就是这样一个淘气包,竟然也有安静下来的时候,你猜他是中了什么魔法?

这是他第一次跟着妈妈来看书法展,妈妈说书法是中国的文化瑰宝,他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跨入展厅的那一刹那,他却安静了下来,牵着妈妈的手,一脸崇拜地看着那些气势恢宏的作品。尽管他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形容那些作品的精妙之处,但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些作品。

这是他第一次走进书法教室,心里竟然有点小兴奋。教室里的小朋友们都在认真地写字,只能听到笔在纸上挥动时的沙沙声。他看着这一切,也十分安静。他从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事情——活泼好动的小朋友竟然都没有喧哗吵闹。于是,他成为了这个教室中的一员。

老师让他拿起毛笔,大手握着小手,教他写横和竖,但他不知为什么,手抖得厉害,写出来的横变成了波浪线,老师并没有生气,摸了摸他的头,告诉他慢慢来,会写好的。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练习着,好几个月过的去了,老师还没有教他写过一个字,每天就是练习笔画,他开始厌倦了,觉得练习书法太辛苦了。但老师还是摸摸他的头,对他说:“笔画是汉字的基础,不要着急。”听了老师的话,他觉得十分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又开始认真练习了。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能把许多笔画写得很漂亮了,他高兴地跳了起来,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喜悦。

他越来越喜欢书法了,每天的练习也不再觉得枯燥,老师看了他写的作品,依然和蔼地摸了摸他的头,对他说:“进步不小!”。在老师的推荐下,他开始参加各种书法比赛,每一场比赛对于他都是一个新的挑战,但他勇敢地战胜了自己的惰性和浮燥。

终于他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奖状,有一天,他的作品也出现在了书法展厅的墙上,虽然一笔一画中稍有稚嫩,但却展示了日复一日坚持的痕迹。那一刻,他的心情多么激动啊!

这个“他”,就是我,那个曾经调皮的小男孩儿。

练习书法让我明白了:书法就像人生,坚持就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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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颜色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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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的人喜欢艳丽的红色,有的人喜欢高贵的白色,有的人喜欢神秘的黑色,而我却喜欢宁静的蓝色。

我喜欢蔚蓝的天空,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就像一个个洁白的棉花糖。在这片天空上还有一只只鸟儿飞来飞去,就像一个个天空的孩子,投进了妈妈的怀抱。

我喜欢蔚蓝的大海,在海面的上空有无数只海鸥飞来飞去。大海的深处,有小鱼儿在快乐地游来游去。海面上还有一艘艘轮船在游行。

我喜欢蓝色,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许多国家的军人穿的军装也是蓝色的。比如:海军的军装是蓝色的,空军的军装也是蓝色的。穿在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更有一种骄傲的感觉!

蔚蓝的天空还是我们的“小医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我们抬头望一望天空时,就可以缓解眼睛的疲劳。

我喜欢蓝色,宁静又宽广的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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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音乐作文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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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婉转动听,饱含激情!如果没有音乐,世界就不会这么缤纷多彩。音乐不但给人一种美的享受,还催人奋进。如果我生活在音乐王国里,我的心灵会得到净化,思想会得到启迪。

小时候的.我不爱睡觉,而妈妈只有一边抱着我,一边唱着“摇篮曲”,我才能慢慢进入梦乡。

音乐似乎跟我形影不离,慢慢长大了,我还是不折不扣地喜欢它,还了解了许多乐器的声音。“电子琴弹奏出来的乐曲是我最喜欢的,每一个音符就像一条欢快的“小溪”。由每一条“小溪”汇成了“大海”,“大海”有时“水波平静”,有时“波涛汹涌”,然而,电子琴又是非常欢快的,主题里总有大海的汹涌。有一次,隔壁的一个小女孩正在用电子琴弹奏乐曲,我听得入了迷,仿佛看见了大海,都把妈妈布置我的任务都忘了。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弹电子琴,所以现在我也在学电子琴。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举行的“六一儿童节”的晚会上,我用电子琴弹奏“祝你生日快乐”的乐曲,听着乐曲,同学们都产生了共鸣,便跟着唱了起来,连我自己都陶醉了,通过着一次,我更加热爱音乐。渐渐地,每天弹着电子琴,我真的觉得音乐是最好的朋友,懂我、教我……

音乐,是世间上最美妙的事物,它把人们带进了一个纯净、催人奋进的世界!音乐,世界因你而缤纷多彩。

音乐,你是世间最美妙的尤物,你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把人们带到一个纯净的世界;你使人们的思想得到启迪――把人们带进一个奋发向上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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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花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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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百合。百合,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理解人们对花的赞誉——百年好合。

百合花在未成花的时候,茎是浅绿浅绿的,那时的茎嫩嫩的。过了一段时间,茎慢慢成熟,也越来越挺拔,逐渐变得深绿。在时间的推移下,花茎的顶一鼓,出来了一个小小的苞,花苞越长越大,像个气球似的,有些呈椭圆形,有五条微微凹下去的缝,真是令人十分期待!终于有一天,深绿花苞的最顶端像是被一股强大的气流冲击了似的,似乎要爆炸似的,不断往外膨胀。“啪”的一声,就像桂花落在了地上,圆圆的顶端向外一爆,六个小尖尖露面了,接下来,就宛如被一个小孩讲将六个尖顺着线往外撕一样,一时间立即乍开,开得如此得快。

花真是迷人,雪白雪白的花瓣向外翘着,花瓣薄薄的,一共有六片,就像个喇叭,使劲向外吹着,似乎在宣告春天的来临。花朵底部泛着红色,热情似火。的确,当你看到时,也一定会因为这美丽而禁不住迷上。

花中间有一条长长的花蕊,这花蕊是将它的根扎进百合花花瓣的最深处,然后徐徐向外长出。花蕊的最上方,都会有一个类似心形状的东西,上面湿润润的,粘满露水的琼浆。花蕊将头伸到最尽,接着就停在那儿,默默给人欣赏。

我喜欢百合,它是这样的不经意让我为之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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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喜欢梅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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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昙花,只因它虽漂亮,但它的生命却过于仓促,花开即逝,未能体验世间乐趣;不爱向日葵,只因它虽能蕴育子粒,但它老爱跟着太阳转,活得太无主见

……我只爱清新、奇崛的梅花

在白花争妍斗艳的春天,梅花不与百竞相争美,默默无闻。却在百花凋谢的冬日,不顾狂风的呼啸,白雪的飞舞,凌寒独放。它凌霜傲雪,坚韧不拔,冰清玉洁,与松柏绿竹一样存有高风亮节!

不顾环境的恶劣,不受困难的阻挡,这是梅花的秉性。看:深山里有它的足迹,峭壁上有它的舞姿,冰雪中有它的笑容!愈是风欺雪压,愈是北风呼啸,它愈是开放得烂漫,愈是散发出沁人清香!它不同于牡丹一样只长在肥沃土壤里,莲花一样只长在柔柔湖泊里!

梅花素有清高傲骨之称,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墨客歌颂过梅花,为它的高傲而倾倒:王安石漫步至墙角而吟“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林逋爱梅而咏“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梅花是坚韧的代表,笑傲困难的使者!

我爱梅花,不仅由于她清新奇崛的外形,更由于梅花的个性正如我们有骨气的中国人一样。瞧:文天祥宁死不屈,怀着凛然之气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岳飞精忠报国志向远大,虽受秦桧挤压,仍奋勇抗金;鲁迅不被黑暗社会势力所压,弃医从文,用手中的笔作武器,与敌人斗争,直刺敌人心脏……

坚强、自由、不畏束缚,不怕困难——冬日里傲然屹立的一枝梅花。

我爱梅,我亦咏梅。梅花的风采,梅花的品性,永远定格在脑中,氤氲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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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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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拥有一段时间是在路上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就可以被称为在路上。

每次坐在车上,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或者陌生,或者熟悉的风景,总会思绪万分。

想着刚刚离开的地方,刚刚告别的人,在看看身旁相伴的人,和自己将要去的地方,总感觉人生就是一段又一段的旅程,或者身体,或者心理。而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路上的。

下午的阳光很好,透过车窗照在身上暖暖的。似乎,融化了离别的感伤和到达目的地的雀跃。一路上车子走走停停,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到底,谁是归来,而谁又是离开的哪一个。

大概,漫漫人生路,我们都是走在路上的过客。

车窗外,没有什么好看的风景。冬季虽然结束,春季还没真正的到来,到处依旧是一片凄凉的景象。车上好多人都在昏昏入睡,醒着的人在玩着手机。有时想下,手机也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发在路上的枯燥。

突然间想听一首歌,在路上的人,都应该有一首歌相伴,那样才不会孤单吗?

可是,包里没有带耳机。我的歌,只能在心底轻唱。

一路走一路停,可是也终将会到达目的地。

愿在路上的我们,都可以有一段美好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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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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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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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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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这本书看完之后,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

每次读都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述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仅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应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春》,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处在真实自然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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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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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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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秋天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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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四季像一幅五彩斑斓的图画,展现在人们眼前: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热情如火,秋天金香满地,冬天白雪皑皑。四个季节看起来都惹人心醉,但秋天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最美的。

秋天来了,校园的银杏叶变成了金闪闪的,不时飘落下来的树叶像黄蝶飞舞。枫叶也转变成了红彤彤的,像一片片红玫瑰花瓣挂在上面。

果园里的红苹果像一个个小朋友红扑扑的脸蛋,裂开的石榴正张着嘴笑呵呵的迎接我们呢!好像在说:“欢迎你们,你们好!”还有水灵灵的梨子挂满枝头……

河边,有整齐的柳树,水中有水葫芦。当你在小河边一站,就觉得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的画卷中一样。真是“行舟碧波上,人在画中游”!

当远望田野时,看见大地像披上了一件金黄色的衣裳。收割的人群像一群群小兔在赶快编织这件美丽的衣服,随时传来阵阵丰收的笑声。

你难道不被秋天的这一切深深地陶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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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冬天一年级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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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往窗外一看,哇!外面一下变成了雪白的世界,银装素裹,大地到处白茫茫,像似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冬爷爷也给大树穿上了一件白色的棉袄,给高楼戴上了白色的帽子,就连自行车也穿上了白色的外套。啊!冬天真美!小雪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蹦蹦跳跳的落了下来。马路上就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踩上去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留下一串串深深的脚印。

喜欢的游戏很多,有打雪仗、堆雪人……但我最喜欢堆雪人,我们先滚一个大大的雪球做雪人的身子,然后再滚一个小小的雪球做一个雪人的头,最后,我们把帽子盖在雪人的头上,然后再拿围巾围在雪人的脖子上,接着,再把胡萝卜当雪人的鼻子,用小石子当小人的鼻孔,就这样完成了一个可爱的小雪人。虽然我们的脸冻得通红,但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我们还喜欢打雪仗,雪球像扔手榴弹似的,我东逃西窜最后还是打中了我。雪地里到处是欢声笑语。冬天我们还可以在雪地上躺着变出一个个小天使,可是我总是弄不进去!爸爸说我太小了也太轻了不行!我还喜欢一个游戏就是滑雪撬!妈妈爸爸给我钉好,拉着我到处跑来跑去,真开心!我们还可以玩那冰块看谁能坚持5分钟。

冬天真美丽!我们还可以玩很多游戏,我希望永远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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