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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颜色的散文【精选20篇】

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以下是有关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大家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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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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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教我们的语文课。她是我最敬佩的语文老师了。颜老师知识渊博,上课时,有时活泼,有时严肃,有时有趣,又是搞笑。颜老师有一头微黄的卷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我们都说:“颜老师的眼睛是‘火眼金睛’。”因为我们试卷上的每一个错别字,上课同学搞任何一个小动作,颜老师都能看到,都能发现。所以我们亲切地称她为“颜大”。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飞快地冲进教室,坐到座位上。这一节是作文课。嗬“颜大”来了!她拿着一面镜子,大踏步走进教室,说:“谁喜欢照镜子呀?”一些爱美的女同学把手高高的举起。接着,颜大说:“谁上来表演一下照镜子的动作呀?”没有几位同学把手举起来,应该是害羞了吧!“颜大”请了一位同学上台来表演表演,那同学拿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还不是的弄弄自己的头发,招来同学们的一片笑声。这是,我纳闷了:这节课打底要干什么?“颜大”究竟想让我们做什么?“颜大”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

“颜大”是不是很有趣呢?“颜大”的教学方法是不是别具一格呢?

我喜欢“颜大”,喜欢她的风趣,我爱“颜大”,爱她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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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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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在山水间,静谧幽美,徐徐的凉风拂过脸颊,一丝清凉。慢慢向树林深处走去,日光被茂密的枝叶遮挡住,四周渐渐黑暗。这时,一阵银铃般的声音传入耳帘,清脆悦耳,不禁停下脚步,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顺着一条小径走到尽头,一条清澈的瀑布呈现眼前。从上而下洒落的水珠溅在河中的岩石上,拨出“叮咚”的声响,不禁听得入迷,抬头,此时的阳光又开始耀眼,倾洒在水面上,泛起金色的光芒。那条瀑布,就如同一个舞动的精灵,如此绚目,泉水的声响,仿佛是一章乐曲般,优美垢流水声给这个画面增添了生气。这声音,是大自然的声音,多美!

在家,手拿着一盘光碟,放入电脑中,耳边响起了贝多芬这位伟大作曲家的一章震撼人心的交响曲。原来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静静坐在椅子上,闭目倾听,那时而轻柔时而激烈的旋律演奏出了一个伟大音乐家的梦想。我听出了贝多芬对命运的不服,对生活的希望。这旋律,是一位伟大音乐家的追求,多美!

还记得很早以前,晚上我总是睡不着觉,呆呆地坐在床边,在黑暗中,显得茫然。这时,母亲总是会来到我的身边,哼着小时候那熟悉的曲调,突然变得那么安心,温暖,侧过头,沉沉进入梦乡。这是母亲的声音,多美!

听,你听,这些声音---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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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花日记3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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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多彩多姿的菊和高贵的牡丹相比,迎春花不够有些逊色。但在早春时节,大地万物刚刚复苏,到处仍然是一片荒草枯木的时候,若在你眼前突然出现一簇迎春花,定会使你欢欣惊喜,你会不由自主地到它跟前去仔细观赏一番。

迎春美,迎春花开放时更美。春天一到,万物复苏,别的花卉刚长出花苞,迎春花便不顾早春的寒冷,绽开出朵朵淡黄色的小花,准确无误的向人们报告春姑娘来的喜报。

迎春花喜欢阳光,所以生长在向阳的地方。它的枝是一条条的,上面挂着黄色的花朵,从远处看去,很像一条一条的金鞭子。整个花簇又像一片金色的云朵。一阵微风吹来,迎春花便泛起“波浪”。在柔和的阳光下荡漾着,闪着金色的光芒,好看极了。走近看,四个小巧的花瓣,十几多连接在一起,一丛丛一簇簇,开放在挺拔的枝桥上面,躺在冷风中傲然开放,它招呼树木喊醒百花,催他们赶紧向许开放,一场春雨下过树木青葱,百花争香吐艳。

迎春花的精神是可贵的。当别的花儿还熟睡时或藏在温室里生长,怕出来会“感冒”的时候,迎春花却不畏春寒,在田野上、树林边,甚至石缝里勇敢地开放,真是“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啊!它用自己的金色的花儿,召唤着百花争艳的春天。它迎来的万紫千红的百花后,自己却悄然无声地离去了。

迎春花,你们用阳光般灿烂的花朵告诉人们春天来临了,可待到春花烂漫时,你们又悄无声息地凋落了,并不与百花们春争斗艳,让人觉得你们特别潇洒,正因为如此,我格外喜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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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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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当捧起书时,看着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我总觉得烦恼,觉得读书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一件事了。

渐渐地,我长大了。读三年级时,我们开始慢慢地学写作文了。可是每次开始写作文时,我都不知从何下笔,也越来越不喜欢读书了。爸爸妈妈因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妈妈经常给我买许多课外书让我阅读。只要一有空,妈妈就会出一些成语来考我,我绞尽脑汁想了老半天都没有想出一个成语来。爸爸看我这副德性,严肃地对我说:“以后要多多看书,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呀!”听了爸爸的话,我便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多看书,懂得更多的知识。从那以后,我便慢慢地自觉地捧起书本,啃了起来。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读书。

读书时,我与书中人物同欢乐共悲伤。一次,我在看《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故事时,看到赤着脚再大冬夜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我不由得热泪盈眶,不停地擦拭眼角。爸爸妈妈见了,奇怪极了。读了《熊猫京京》这篇童话时,我看见里面的坏人被抓时,连忙拍手称快。此后,我利用晚上的一些时间来看书,渐渐地我便沉醉在书的海洋里。

《小学生新编满分作文》给我的印象虽然不深刻,但每篇习作写得都有很生动,有血有肉的。看了以后,从里面借鉴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我的写作水平提高。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养成了做摘录笔记的好习惯,充实了我的作文素材宝库。

书,带着我畅游知识的海洋;书,带着我打开智慧的大门。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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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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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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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梅花作文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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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的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有的人喜欢妩媚妖艳的玫瑰,有的人喜欢幽香扑鼻的月季,可我却对梅花情有独钟。

我爱梅花,他不想桃花那样在温暖地春天开放;也不像荷花那样在炎热地夏天开放;更不像菊花那样在深沉地秋天开放,而是在万物凋零,北风呼啸地数九严冬盛开。

梅花绽开在看似干枯地树枝旁边,没有一点绿色地叶片,也没有昆虫帮他传送花粉,她们竟然还能在这么恶劣地环境下开放,它们地生命力可真顽强啊!

我很喜欢梅花,我们院也有许多,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都会先去看看那美丽地梅花。梅花地形状有很多,没开放地像一个小小地圆球,开放地就像一顶桂冠。她们地花瓣颜色有地是粉红色、有地是白色。中间地花瓣大多是白色地,散发着一点儿淡淡地香。

我们要学习腊梅花那勇往直前、坚持不懈地品质,做一个不畏困难地人。

我喜欢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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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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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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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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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潋滟,镜中花未谢。

又是你最喜欢的月色,温婉澄澈而明静,真美啊。

我看见,你独自一人在水银流淌的月光之海中吟唱着那些流传久远的剧目,你又把这孤独的月光当作你的舞台了啊。于是我在角落里笑而不语,心中暗自猜测你在练习莎士比亚的哪一场传奇。

看来今天是那位复仇的王子,也可能不是。

我暗自揣测着,于你的每一句唱词,每一段对白后喝彩,你听不见我微弱的掌声与激动的呐喊,只有那窗外的风铃丁零作响。至今还记得你那次妆扮成朱丽叶的样子,缓缓唱出那段重逢的歌。你的眼里月光流转出光阴的幻象;脸颊明艳,如同盛放的夹竹桃。我为你叫好,你却毫无知觉,只在凛冽的月色中一人独舞,长发与羽扇在风铃声中起落,如同一场主角独白的戏。

我知道你一直害怕孤独,始终认真倾听你的一举一动,期盼能给你带来小小的信心。在我眼里,女孩应有的自信绝不是你那样的灰色,而应该是光耀四方的明媚色彩。

你最喜欢的剧目呀,我可是从没有放弃。

每次在你沉睡的时候,我能偷偷地翻一下剧本就很开心了,我也偷着模仿那复仇的王子和那舞会上的少女,只不过从来不会像你那样的流畅与自然。

他们说你爱着每一场戏剧,把自己的世界都融了进去,一点一点细致地捣碎,去与其他角色的内心拼成几片花的形状。

只有我想着,那碎裂成花瓣的小小世界何时才能重新绽放。

你的手隔着一层玻璃贴上,渐渐传递了微小的暖意;我的手掌与你相贴,中间隔着一个世界。

我是影子啊,那个模仿你每一丝每一缕的影子啊。

很难说呢,谁才是真正的影子,谁才是真正的戏子。是那个贴着玻璃模仿你的我,还是那个隔着玻璃观察我的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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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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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馒头西施”,最爱吃的不是面包,饼干,也不是蛋糕,包子,而是馒头,最最普通的馒头在我吃来味道好极了,口感松软有嚼劲,味甜,大个饱腹。我几乎每天都要吃馒头,馒头成了我的最爱。我每顿饭“无馒头不欢”。我非用馒头代替米饭,下菜吃。

爸爸喜欢做玉米馒头,他把玉米粉和面粉按份搅拌均匀,先加入老面和糖,再加入适量的清水,开始揉搓,经过一段时间的揉面,面团成型,湿润光滑且泛黄,就可以搓成长条,用刀切成一个一个的馒头胚子了。馒头胚子上锅蒸十几分钟就好。玉米馒头很甜,带有玉米的甜味,吃得我们停不下来。

妈妈喜欢做糯米馒头,她把糯米粉,玉米粉,糖粉按比例搅拌好,加入水搓成团,然后搓条,刀切成许多小份,每个小份包入一份汤圆心子,然后用手捏成一个尖帽子形状,上锅蒸熟,妈妈的糯米馒头不仅造型别致,又糯又香,还非常营养,富含维生素e,是我的`最爱。

奶奶喜欢做荞麦馒头,同样是面粉和上荞麦粉,奶奶却在里面花大价钱加入了奶粉和巧克力粉,加水,糖揉搓后,一层奶粉面皮加一层巧克力面皮叠好,然后卷团揉搓成长条,用刀切成一个个的馒头胚子上锅蒸,这样做出的花式馒头味道多变,我也非常喜欢。

每天早上四点,爸爸,妈妈,奶奶中的一个就会准时起床,开始为我准备一天的早饭和馒头,等我慢吞吞地穿好衣服下楼,早有热腾腾的早餐在等我了。吃饱肚子的我开始一天的学习,晚上回到家,又有喜欢的馒头和几样精心制作的肉菜和小菜在等着我,有时还有汤,我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感谢我的长辈们,把馒头和馒头的香甜同样带入了我的生活,让我成长的每一天,都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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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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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元宵节,我们全家都去南湖看花灯,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今天最想吃的食物是什么吗?”妈妈猜:“糖葫芦?”我说:“不对。”妈妈又猜:“棉花糖?”我说:“也不对,是汤圆啊!十五只有吃了汤圆才算圆满啊!”妈妈神秘地一笑:“回家给你个小惊喜。”

到家了,妈妈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汤圆,原来妈妈早就买好了汤圆。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汤圆,浑身雪白雪白的,冒着冷气,像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的小雪人。

妈妈往锅里添了些水,不一会,锅里传来了咕嘟咕嘟的声音,水总算烧开了。于是妈妈把冻得硬邦邦的,兵乓球似的汤圆放进锅里。只见小汤圆纷纷沉在水底,一动也不动,小雪人就这样在锅里恬静地安睡着,不一会儿,水里热闹了起来,沉睡着的小汤圆好像被唤醒了,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浮出水面。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

我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忽然我发现小汤圆好像是在锅里喝饱了水,一个个都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可爱极了。我赶忙用勺子舀出一个往嘴里塞,啊!烫到我的舌头了!看到我欲哭无泪的表情,家人们都忍俊不禁,妈妈笑着说:“小馋猫,慢点吃,小心烫。”我这次舀起了一个,轻轻地吹了吹才放进嘴里,一咬,芝麻馅就缓缓地流出来了,香浓可口而且软糯绵密,吃得我唇齿留香,一股幸福的感觉也随着汤圆馅缓缓地流进了我的心里。汤圆太好吃了,怎么吃都吃不够,我忍不住吃了一碗又一碗。

喜欢吃汤圆,尤其是黑芝麻馅的,它不但让我感到温暖,而且有妈妈的味道在里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吃汤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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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我喜欢的春天的优秀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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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漪,是湖水的微笑霞光,是清晨的微笑春风,是大地的微笑。”微笑,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啊! "Ripple, the smile of the lake water, the early morning smile, the smile of the earth." What a warm word!

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老人生病住了院,有位护士每天都板着面孔给老人打针,喂老人吃药。有时候,老人稍有配合不好,护士竟然呵斥那位老人。更别提跟他聊天谈心了,老人每天都郁郁寡欢。

过了一段时间,老人痊愈了,准备出院,在临走时小声地对那位护士说:“你能笑一下吗?我从来没有见到你笑过。”护士感到心头一震,涨红的脸慢慢的绽出了老人一直都希望看到的笑容。“原来你笑的时候这么漂亮!”老人微笑着走了,留下的只有陷入沉思的护士……

早晨起来,看者窗外灿烂的阳光,感受到窗外的鸟语花香。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甜蜜的微笑一下,挥别已成昨天的烦恼,开始自己新的起点。告诉自己:我能行的!然后自信的走出失意,走向希望。微笑让我自信。

一路上,我微笑着对待每一个人,因为我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渴望得到阳光。穿梭在茫茫人海里,看到的几乎全是一幅幅冷若冰霜的面孔,似乎人们中间永远都隔着一堵冰冷的墙。每个人都渴望温暖,却又矛盾地拒绝着温暖。

我微笑着对待别人,我并没有损失什么,反而得到了别人的友好。“付出就有收获”这句亘古不变的格言就在微笑的一刹那被证实了。微笑给予我友谊。

人在这个世上生活都会有喜有悲。有时喜得热泪夺眶,有时悲得痛不欲生。那就微笑吧!面对成功,让微笑来代替欢呼雀跃,说明我们在虚心的构画未来面对失败,让微笑来代替痛苦流涕,说明我们有重整旗鼓的勇气。

我们微笑着对待一切幸福和痛苦,不因事物的成败而大喜大悲,这样让我们的心灵承受小一些的负荷反差,让心灵更加坚韧。微笑是由激动转为平静的润滑剂。春天,每年只有一次轮回,但我们却可以每天拥有春天。因为我们的心灵里有着春天的温暖与希望。为了有更多的温暖在你我心中保留,让我们一起来撒播春天的种子―微笑,一起去享受别人照射的阳光―微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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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喜欢的歌手英语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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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or Swift is my favorite singer. 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 but also very talented. When she was 16, she had her first album. She

writes songs about her romantic life. When I listen to her songs, I feel likes reading my own diaries. She is so real and amazing. She

is only 24 year old, but she has already won a lot of rewards. She is my idol. I wish someday I can go to see her concert.

泰勒斯威夫特是我最喜欢歌手。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十分有才华。当她16岁时,就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她所写的歌都是关于她的感情生活。当我听她的音乐,感觉就像在读自己的日记一样。她是如此的真实。虽然只有24岁,但是她已经获得了无数的奖项。她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天能去看她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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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节日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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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纷纷夸结束,新样钗符艾虎。”难忘又美好的吃粽子、包粽子的端午节来了!

包粽子、赛龙舟这些在端午节里是少不了的,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浓浓氛围,同样我们家也少不了端午节包粽子的习俗。

我们开始包粽子了,我看着妈妈滚瓜烂熟的动作,心里痒痒的,于是我也学着妈妈的样子包起粽来。首先拿起一片青青的竹叶,将它折成圆锥体,放入一些糥米,中间加入一起妈妈秘制好了肉,放些瑶柱、五花肉、冬菇……再折回竹叶,包的严实一些,这样糥米才不会跑出来,还可以根据自已喜欢的形状包各式各样的。有的是圆形,有的是长方形,有的是经典三角形……,最后用一根又细又长的绳把每个角都紧紧地捆住,我也包了一个大大的粽子,里面的馅可多了,包好放入锅中,厨房里飘来阵阵清香。

这个端午节一家人一起包了粽子,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粽子,一边分享喜悦。让我难忘的端午节,妈妈告诉,这个端午节是人民为了纪念伟大诗人屈原而设的传统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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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春天的小雨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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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晚上,我和妈妈约好了,上完英语课就去新纪元游泳。还没上完课我就期待早点下课,就在这时,我听到一阵轰轰隆隆的声音,紧接着一道电光划破夜空,我吓了一跳,因为我最怕打雷闪电了。记得以前在老家时,有一年的暑假也是打雷闪电我吓得躲在爷爷身后不敢出来。今天我都长大了,怎么还怕打雷闪电这回事呢?可是我就是害怕,谁也没办法。都下课了,妈妈还没来,我越发害怕了,就给妈妈打电话,这时,又是一阵轰隆隆的声响,比以前更大了,又一道闪电划破长空,这时候,妈妈来了,打着伞来了。妈妈说就是因为回家取伞才来迟了,说因为今天打雷闪电所以不去游泳了。

我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柏油马路亮闪闪的,尽管雨还在下着,可我心里一点也不害怕和紧张了。因为有妈妈在身边。更因为我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妈妈说,这场春雨真是好啊。人常说春雨贵如油,春雷引来了春雨,春雨将路面洗干净了,还洗得树叶闪闪发亮。妈妈说,小草和树木喝饱了春雷送来的春雨会长得更快,我想应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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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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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少年时代。那个时候懵懂状态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他父亲是一个胖子,过铁路线十分的不便,但是仍然坚持要为他买橘子。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这种“不能”又“不得不能”的鲜明对比,使我们更加清晰地感到父亲的爱总是那么无微不至,总是那么牵肠挂肚。正是如此,朱自清情不自禁地抓住买橘子这个细节特意进行了描写,那一招一式的动作清晰明了,使人久久难忘,也使作者三次泪盈满眶。也正是这样一个感动的情节,触动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使他萌生了以“背影”这样一个动情点,从细节处反映人生的大道理,而写出了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尤其是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更使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可见时间多么宝贵,想想自己,平时在学校里嬉戏的时候,在和同学玩闹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终于我明白了,要做时间的小主人,利用好每一分钟,那么生活就变得更有意义了。同学们,好好利用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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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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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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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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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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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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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人跑出去淋雨,异样的爽,感觉真好!

小的时候,家穷。我和弟弟读书上学,下雨需要雨伞。母亲在县城上班,为了挣钱养家,即使下雨也要去工作的。全家只有一把雨伞。母亲又总想省下钱来做点别的事情。于是,每到下雨,雨具的使用就成了很头疼的问题。每到这时,总会又这样的情景:弟弟说打伞太麻烦,我不打。说着不管大人怎么呼喊,头也不回冲出去上学;我也嫌打伞麻烦,跑去上学;母亲无奈,把伞送到学校,然后又冒雨去离家机里远的县城上班。有时,早晨下雨,等我和弟弟醒来时,母亲早已做好饭上班走了。伞放在门口,嘱咐我和弟弟上学打。父亲总是无奈,但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家里真得是很穷。在学校,我见弟弟明明很羡慕有伞可打的同学,可是,表面仍是一脸的不屑,还很男子汉地在孩子们中间叫嚣:“哪个男孩子打伞啊,没出息!”每每这时,我的心象刀割一样,彻骨地痛。如果不是有雨,母亲就不会淋雨去上班了,弟弟也不会为了让家里人打伞硬说自己嫌打伞麻烦了。都是下雨,让母亲难受,让年幼的弟弟承受不该承受的东西……我恨死了下雨,诅咒老天,对着天空叫骂,也暗暗发誓,长大后要买很多很多的伞,再不叫家人受这种苦。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多年,后来家里不仅有伞,还有雨衣。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因为去县城的路还是土路,没硬化,表面坑坑洼洼,一到雨天,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车轮陷在泥里,一滑就把人摔倒了,很不好走。母亲还去县城上班。下雨时,经常一身雨一身泥点。常常时我还在教室里上课,一听到打雷,窗外下雨,心就皱了起来,情绪也变得不好。我知道,一下雨,母亲又难走路了。整个中学,大学,我一直不喜欢下雨。那时大学的同学喜欢冒小雨踢球,喜欢出去淋雨,朋友们、同学们也都奇怪为什么我喜欢在桌前放杯干净的水,却偏偏不喜欢下雨。没有回答,就是不喜欢。每次看到天空落雨,都朝着家乡的方向,恨恨地发呆好久,心里湿湿的:明白,那边的天空下,有我还受苦的母亲……

大四下半学期,由于打工的原因,自己经济已独立。弟弟也即将大学毕业,家里渐渐的不再有很大的支出项,母亲也不必太辛苦了。我和弟弟告诉母亲,不要再辛苦了,下雨就不要去上班了。干脆,不要工作了,我和弟弟会养家。也暗暗商量好,等我们毕业,挣好多好多钱,让母亲享享福。可母亲仍坚持要去工作,说虽然你们大学毕业了,可还得成家,我的任务还没完呢。尽管我和弟弟从没有过大学毕业了还要靠家里的想法,但终究敌不过母亲的决心。母亲是个古朴、勤劳、坚定、有朴素大志又闲不住的人。我俩没办法,只好随母亲去。但彼时家乡的经济已逐渐起飞,村里到县城修了公路,连村子里的公路都已硬化。而且我还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有时雨下的大了,母亲就请假不再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暖暖的,眼圈有点湿。我断定远方的弟弟听到也会很开心,发短信告诉弟弟,很快弟弟回短信说“哥,这天我等了好多年。”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下雨了。

虽然抵制了很多年很多年,但知道,潜意识里,自己是喜欢下雨的。我是农民的儿子,知道雨水对于庄稼的重要性,知道农人对雨水的感情。喜欢古诗,多年浸染“巴山夜雨涨秋池”、“润物潜入夜”、“青箬笠,绿衰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结果,就是对下雨有种近乎病态的感觉。如今,家里的经济状况日间好转,整个乘上升趋势。母亲所担忧的只是我们的婚事,下雨时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那种蛰伏的感觉很迅速的就占领了我的高地。每每下雨,总会欣喜万分。不管是盛夏的雷阵雨,还是太阳雨,春风细雨,还是清明时催人断魂的雨,各式各样,都很喜欢。往往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就会冲出去淋雨。那时,眼中的雨景,精彩纷呈。一行行的诗句飞过脑海,眼中仿佛还有杰克逊专集中人们沐雨和雨中那个飞蝇的特写……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过同我类似的经历和感受,如果可以期许,我希望除我和弟弟之外,再不要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了。

理性地知道,下雨并不竟然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有时雨水导致水灾、山洪、泥石流,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甚至夺取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同事。

但我并不因之而屏弃下雨,痴痴地喜欢着。只是又见天空落雨的时候,会希望雨水不会过量,会去一个人淋雨,并默默希望,人人都可以经历美好、享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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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读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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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传说故事有很多,如果你有一个大口袋可以装上整整一口袋。他们都有:《水浒传》、《红楼梦》、《聊斋》等许多的故事,下面让我来领导你们去读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吧!这本书是大作者吴承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几千年前玉帝便从大唐和尚中选了一个具有坚强决心的人,并给了他三个徒弟。大师兄孙悟空机智聪明,二师兄好吃懒做,三师弟任劳任怨,但都是神通广大的人。 There are many my favorite legendary stories. If you have a big pocket, you can put a full pocket.They all have many stories such as "Water Margin", "Dream of Red Mansions", and "Liao Zhai". Let me lead you to read a book named "Journey to the West"!This book was written by the great author Wu Chengen.This book mainly said that the Jade Emperor chose a person with strong determination from the monk of Datang thousands of years ago, and gave him three apprentices.Brother Sun Wukong is smart and clever. The second brother is lazy, and the third master is resentful, but he is all the people of supernatural powers.

一路上师父与那三个徒弟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去取经。由于九九八十一难没有全,便只能取得无字经。但是却在过河时被那老龟给甩下了水,最后经文全湿了,便显出了字,但有一本书被烤的粘在了石头上。因此那块石头也出了名。最后他们被玉帝封为佛中之人,都是神仙。其中的一个故事是:

有一次他们遇上三个妖怪,有虎、羊、鹿这三种妖怪也都是妖精化作人的样子来害人,最后被机智又聪明的大师兄发现了,第一个羊怪死于油中,因为他身上的那条冰龙被大师兄用法术捉走了,变成了羊骨头。最后那些被捉来的人都放走了,而那些妖精也被他们给打死了。这时我好佩服大师兄的英勇。

因为他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识破那些妖怪的真面目,而且从不有假。所以我喜欢大师兄孙悟空。我要学习他们那种精神,干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观察世界万物。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观察,干什么也都要有决心和顽强的毅力。啊!我最喜欢的传说故事——《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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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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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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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玩的游戏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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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张老师让我们下课后玩一次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我早早约好了与周孜彤、仵黎、门诗涵和我一起玩老鹰捉小鸡。游戏开始了,我当老鹰,门诗涵当鸡妈妈,周孜彤当鸡姐姐,仵黎当鸡宝宝,我非常想赶快抓住一只小鸡,这样自己就能变成小鸡中的一员,可以被鸡妈妈保护,可以尽情地痛快地玩。可是门诗涵这个鸡妈妈却不顾一切地保护着小鸡们,也不顾我们曾经的友情而让让我,她现在玩得非常投入,让我觉得她已经玩到忘我了,仿佛她和这些小鸡是真正的母子关系,她要保护好每一只小鸡。这个负责任的鸡妈妈总是在我即将抓住小鸡的时候扑上来护住她的孩子,使我梦想落空。

有几位同学看我们玩得这么开心,也加入了老鹰捉小鸡的队伍,我们的队伍壮大了。睢一辰说他想当老鹰,于是我就变成了鸡妈妈,每次老鹰捉小鸡时,我都会将老鹰往后推,让小鸡们赶快逃走。在当时的情景下,我与老鹰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我咋感觉这好像是母鸡捉老鹰呀!”

睢一辰这只老鹰一直是失败的,就在这时机会来了,邢宝宝被我和这个老鹰搞糊涂了,老鹰趁她走神迷糊之间一把抓住了她,当时邢宝宝还没反应过来,过了几秒,她一脸茫然地问:“这不是母鸡捉老鹰嘛,怎么能抓我呢?”“但是我们刚才说的是感觉呀,她当然可以抓你呀。”于是,邢宝宝还是按规则当了老鹰。

课间这十分钟里我们玩得满头大汗,无比开心,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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