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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最喜欢颜色的散文(精选20篇)

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以下是有关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大家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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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我喜欢的春天二年级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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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间,春天,就过了一大半了。灵湖公园里枝繁叶茂,一条条小径上绿树成荫。桃树结出了一个个小小的绿绿的桃子,杨梅树也结了一个又一个弹珠般的小杨梅。 In the blink of an eye, in the spring, more than half of it passed.Linghu Park is leafy and lush, with green trees on the path.The peach trees set out small green peaches, and the bayberry trees also ended with small bayberry one after another.

下午,我骑自行车慢悠悠地在灵湖这边欣赏风景,旁边是几个清澈的小水塘。我张开手指,清凉的水从我撒开的指间流过。我抹了抹脸,开始上路了。我走过一段高低不平的石板路,来到一块绿地。那是个足有一个操场大的草坪,绿油油的小草让人觉得喜欢极了,这景色一看就让人流连忘返,我当然也不例外。我在草地上一会儿滚来滚去,一会儿捉弄起飞到地上的甲虫,一会儿躺在地上,看着美丽的白云……突然之间,我感觉手痒痒的,伸手一抓,是那一片片的小叶子。真舒服,我的手被刺得痒痒的,但不觉得疼。

我忽然想起,我还要赶路呢!我只好丢下它们,走了。忽然之间,我发现我的四周都飘满了“雪花”,我顾不上看看旁边的柳树,伸手就往嘴里塞,“呸呸呸……这是什么鬼东西?”,我叫道。我伸手抓了一朵雪花,定神一看,原来是柳树的种子,柳絮呀。我觉得它软绵绵的,握在手里暖暖的。

我继续前行,突然,我发现了一棵结了果的树,那果子摸起来就像一小块石头,硬硬的,还有几个不太尖的小角,我咬了一口,顿时觉得舌头麻麻的,我带着疑惑把它吐了,我觉得它也许是颗没有成熟的杨梅吧。我又往前走去,无意中又发现了一株果树,我摸着那绿绿的毛茸茸的果实,断定那是一株桃树,想着也许有桃子吃,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春天在我们的手里,春天在我们的耳朵里,春天在我们的鼻子里,春天在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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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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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闲暇时读毕淑敏作家的散文集,觉得很受启发,她的思想理念、人生阅历、生活态度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有一篇文章对我们的生活有指导意义,摘录一些与大家共勉,题目是《人生有三件事不可俭省》。

无论世界变的如何奢华,我还是喜欢俭省。一来受经济情况的限制,二来是习惯,三来是俭省比奢华容易得多是偷懒人的好伴侣,用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和最小的花费直抵目标。

然而有三件事是不能俭省:

第一件是学习。学习是需要费用的,学习费用的支出和买卖其它货物略有不同。你不知道究竟能得到多少知识,这不单决定于老师的水平,也决定于你自己的状态,谁也不能保证你在付出学费之后,一定能考上什么,你只能先期投入。

第二件事是旅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蝌蚪,长大了都变作井底之蛙。要了解世界必须到远方去,旅游是需要花钱的,谁都知道。旅游的好处却不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常常需要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蓄积。旅游让我们的身体感悟到不同的风和水,我们的头脑也在不同风情的滋养下变得机敏和多彩。目光因此老辣,谈吐因此谦逊。

第三件事是锻炼身体。社会进步了,物质丰富了,用不完的热量成了我们挥之不去的负担。于是要人为的在机器上跋涉,在充满氯气的池子里浮沉,在人造的雪花和冰面上打滚,只有不间断地投入金钱,操练贫瘠的肌肉和骨骼,以保持最起码的力量和最基本的敏捷。

以上三件事是不能俭省的。当然也有省钱的方法,把人生当作课堂,向一切人学习,就省了上学的钱。徒步到远方去,就省了旅游的钱。不用任何健身器材,就在家里踢毽子高抬腿做广播体操……就省了健身的钱。

然而,这也是破费,因为我们付出了时间。

以上三件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他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坚定不移的信念、积极向上的态度,才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克服人生的磨难,做自己想做的事。它也是我今后为之努力和学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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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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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沉迷于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往返于空虚迷茫的空洞之中。但是,是苍鹰就应搏击长空,笑傲苍穹;是海洋就应抨斥礁石,启明晨曦。青春的旋律,高低迭起,抑扬顿挫,有时候你会被刺得遍体鳞伤。无知,暴躁,迷茫会如巫婆一样和你死缠烂打,但是你一定要目标明确。不管是学习上的积极进取,还是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抑或是步入社会的实践之初,都要高瞻远瞩,学会纵观全局,摆正心态,调整战略政策,达到你的期望值。绝不要认为你会在坦途上收获你所要的"庄稼",因为各种挑战,困难和挫折会扑面而来,千万不要藏着捏着,你要学会勇敢面对。

鲁迅先生说:"伟大的成绩和辛酸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份劳动就有一份收获;日积月累,从小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年轻的我们应该有百折不饶的坚韧性格,只要坚持不懈,幼小的竹笋终能顶翻压在头顶的石头。我们要有勇气同梦想握手,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成功的向导。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一直活在走向梦想的道路上,哪怕脚下的台阶是金子做成的,也不应该有半点停留。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告诫我们,"人并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奋斗就是希望,命运全在搏击。我们要使自己更快地成长起来,而不是永远地依靠父母的血汗与社会的给予来生存,成熟地挺直腰杆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凡事都要尽心尽力,并坚信现在的付出就是将来的收获。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励志与成长不会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它取决于你将以怎样的姿态来使你变得强大,变得与众不同,更加富有内涵。你投入一种热情,一种跳跃,一种澎湃,一种呐喊,一种拼搏,一种毅力,一种坚韧的态度在其中,你将慢慢沉浸在这种励志与成长的吸引之中,因为那里面有意志,有信念,有希望。励志是靠一种精神造就的,人就活这么一次,理应活得飞扬跋扈。

青春,志气腾飞的时节,怀揣梦想与激情,努力拼搏地黄金时段,我们就应该奋斗。我们应该学习保尔的"钢铁精神",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能够驾驭你的生命,能够成就你的辉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你可以用奋斗来储蓄知识,储蓄友情;你可以用奋斗创写不可能的故事。但是实践出真知,励志与成长更要靠实践。青春,励志往其中注入鲜活的血液,使其变得轻舞飞扬。当你有一天站在某个高度,回首往事时,这些励志与成长的不能淡忘的故事都沉淤为一份凝重,美丽,隽永的珍宝,永不消逝,永远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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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动物小学英语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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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I was picking up my stuff after school, I saw a dog staring at me at the school gate .I was kind of scary. I thought the dog would bite me when I was going out. But it was not. The dog started to follow me. I was very afraid. I started to run away, but the dog did it, either. Suddenly, the dog ran pass away me. I realized the man in front of me was the owner of the dog. I was relieved.

From then on, as long as a dog stares at me, I will look back to have a look whether there is another person near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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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美丽的春天小学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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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姑娘轻轻一吹,吹化了小河,吹绿了花草树木,吹来了燕子,吹醒了青蛙…… Spring girl blows gently, blows the river, blows green flowers and trees, blows a swallow, and wakes up the frog ...

“叮咚、叮咚……”小河唱着欢快的歌儿向前奔跑,好像在告诉人们“春天来了!”一群小鸭子已经迫不及待地跳入水中,时而玩耍嬉戏,时而拍打翅膀,不禁让人想起了“春江水暖鸭先知”这句诗。小草探出了嫩绿的脑袋,它好奇地张望四周,好像在欣赏着春天的美景。

雪白的梨花开了,犹如一个个身着白色纱裙的天使站在枝头,含情脉脉;粉红色的桃花开了,好像一个个涂了胭脂的小姑娘的笑脸,低头不语;金黄色的迎春花开了,宛若一个个金色的小铃铛,盈盈向人。柳树吐出了翠绿的新芽,垂着长长的头发,微风拂过,仿佛少女在梳理自己整齐的头发。

俊俏的小燕子时而站在“五线谱”上,犹如“五线谱”上的音符;时而掠过水面,好像在和鱼儿做游戏。青蛙“呱呱”大叫,好像在说“我睡醒了!”远处的田野里,金灿灿的油菜花镶在山脚下,绿油油的稻田随风跳着轻快的舞蹈。农民伯伯正在辛勤地收割,望着绵绵细雨,脸上露出了微笑,是啊“一年之计在于春”,他们盼望今年有个好收成。

人们也换上了鲜艳的春装。小朋友们一边放风筝,一边追逐嬉戏;老人正在欣赏这美丽的景色;年轻人在湖面上划船,说着、笑着、唱着……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春天是美丽的季节,春天是耕种的季节,春天是希望的开始。

啊!我爱这美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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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冬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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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班举行了“我爱冬天”迎接新年的主题班会,有好多老师和家长都来观看我们精心准备的精彩节目,全班同学也都特别兴奋。

我们一起背诵了描写冬天的古诗和成语,一起观看了美丽的冬天的风景,还有同学背诵了冬天的诗歌。冬天真是太美了!我最喜欢的是王小辉和程乐岩朗诵的“沁园春·雪”,他们两个声音洪亮,感情丰富,我们都听得入迷了。我和刘美含·张子墨·王英姿我们四个表演了“铃儿响叮当”的舞蹈,愿我们欢快的铃声给每位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带来新一年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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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老鹰捉小鸡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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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玩儿游戏,那可是我的强项,无论是三个字,还是捉迷藏,或者是石头剪刀布,我都难逢敌手,可唯独老鹰小鸡,让我吃尽了苦头。

比赛开始,大家见我身强体壮,都推选我当老鹰,我有些洋洋得意。可当班长站出来当母鸡时,我心里不免打起了鼓:完了,论块头我俩不相上下,可他胜在灵活呀,看来我要失败了。

果然,一开场母鸡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张开翅膀上下扇动着,不给我可乘之机。我眼睛骨碌一转,计上心来,准备来一招声东击西,于是,我忽而前蹦,忽而后跳,忽而左闪,忽而右躲,试图转移它的注意力。可母鸡完全不为所动,更可恶的是小鸡们,就像看小丑表演一样,笑得前仰后合,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

一计不成,我又生一计,来他个调虎离山。我假装势在必得的样子,凶狠地瞪着母鸡,故意向左迈了两步,本想母鸡肯定会跟着我的脚步,我再趁其不备直冲鸡群。可没想到,我的计谋又被识破了,母鸡以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姿态注视着我,鸡崽儿们就更放肆了,有的竟然冲着我扭屁股,还叫喊着:“你过来呀,过来呀!”

我正准备反击,可时间已到,只能遗憾退场。不过,我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小鸡们就没有这么走运了!

喜欢老鹰捉小鸡作文6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玩了许多的游戏,其中就有“老鹰”捉“小鸡”。

游戏开始了,同学们立刻躲在了鸡妈妈后面,只有我还站在那里看热闹,当“老鹰”向我扑来时我这才反应过来,我飞快地跑到了鸡妈妈的后面,在鸡妈妈的保护下我顺利地逃掉了。“老鹰”又开始捉“小鸡”了,看着“小鸡”一个个被“老鹰”捉住,我的心越来越紧张了,突然“老鹰”从鸡妈妈的脑袋旁边穿过去,差点把我给抓着了,我好不容易才远离了鹰爪。虽然最后我还是被老鹰抓住了,可我还是非常开心!

今天,真是开心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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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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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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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荷花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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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真漂亮!”

眼前,一朵朵盛开,亭亭玉立荷花。它们婀娜身材逗得多少人驻足痴望;眼前,数不胜数荷花可谓“万绿从中点点红;它们披着俏丽彩衣,翩翩起舞。

荷花像一位舞蹈家,河水就是他们舞台,任由它们尽情发挥。荷花像一位医生,它能使烦恼人变得快乐,使快乐人更加快乐。瞧!一只蜻蜓依偎在荷花身上,呼呼地睡大觉了。我真想上前说一句:“蜻蜓妹妹,是不是很舒服呢!”

荷花拥有粉红色花瓣,细细根。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荷花。不知道为什么,荷花从骨子里就透露出高贵淡雅气质。

我爱荷花,爱它美丽,爱它真情。荷花像一个个站在高阁白衣素女,也像一个个翩翩起舞少女。你看它们那不用抹粉脸,像一块块暖玉。是那样美丽壮观啊!荷花是圣洁美丽象征,她出污泥而洁白无暇,洒清香而天然独秀,极玲珑又纯洁谦虚,亭亭玉立,惹人喜爱。荷花是那么惹人喜爱,每个人看见荷花池都情不自经地看上几眼。这时,风吹来了,荷花被吹得翩翩起舞,像一片“绿海洋”,是那样耀眼,碧绿。风停了,“绿海洋”平静下来了。荷叶上露珠像一颗颗珍珠,晶莹剔透。

荷花形状真是千姿百态。有荷花只有青里泛白花苞,娇羞欲语,含苞欲放;有荷花花瓣都掉光了,露出碧绿碧绿莲蓬,张着口好似在说:“我熟了,我熟了!快来吃我吧!”

荷花不仅美丽,而且全身都是宝。莲藕能吃,则叶子能泡茶。而莲子是夏天解暑最佳食品,总之全身都是宝。

啊!我爱荷花,爱它那亭亭玉立姿态,更爱它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高风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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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作文550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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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同学来到了我老家,看我养的大公鸡。

大公鸡非常漂亮。它头上顶着一个大约一厘米高的红鸡冠;一对宝石般的小押金嵌在小尖塔似的脑袋两侧,炯炯有神;嘴,尖尖的,像个小钻子;一身金黄的羽毛中,掺杂着几根深绿色的羽毛;两条细而有力的腿,支撑着壮实的身体,下面是一双犹如竹叶的爪子。走起路来,就像一个士兵正在巡逻,看上去非常威风。

大公鸡十分贪吃。每次它一听到我们家在烧饭的声音,都会跑到我跟前,使劲地“咯咯”叫着,好像在说:“主人,你都要吃上饭了,我还饿着侧,可别忘了我啊!”。我没辙了,只好从田里掰了一个又黄又大极其诱人的玉米给它。它一看见这个玉米就两眼放光,抬起头,扑打了几下翅膀,仿佛在对我表达感谢。没过一会,整个黄澄澄的玉米就被它啃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却是遍地的玉米渣渣。唉,真是一只“败家子”公鸡呀!

大公鸡还非常好斗。经过长时期的练习,它已经悟出了“绝世打架神功”——它战斗时“沉着、冷静、攻对手之懈怠”,而它自己却“无懈可击”。有一次,它不小心招惹了一只比自己壮实的野生公鸡。它心知肚明自己打不过对方,便更木偶一般的立在原地,任凭另一只公鸡如何啄它也不动。等另一只公鸡发泄完脾气准备回窝时,它好像突然回过神儿来似的,使出它的必杀技——“饿鸡扑食”,迈开细细的腿就向对手冲去,一下子跃起几十厘米高,翅膀“扑棱棱”的拍打起来,利刃般尖锐的嘴狠狠地在对手的背上啄了下去,对手一下子就被打懵了。正因如此,每天鸡棚中都会有一地鸡毛,引来外公的一阵抱怨。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早已急不可耐地想见见我那只调皮淘气的大公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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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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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所以,生命的意义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所以,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我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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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们喜欢的家乡风俗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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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屋内,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吃着象征着团团圆圆的年夜饭;一家人在门口前贴着春联、贴福字、贴年画;屋外,噼噼啪啪的炮竹声、烟花在天空中绽放的声音、小孩玩闹的欢言笑语声。哪里不充斥着过年的热闹气氛?

我的家乡泉州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都称“过年”,等过了正月十五这年就算过去了。你可别小瞧这十六天,“过年”的习俗细的吃什么、干什么都要遵守习俗做。这习俗虽多,可热闹也从未间断。

家乡在过除夕夜到正月初一凌晨是最为热闹的。在除夕夜晚要敬天公,零点一到,四处烟花炮竹响成一片,我们既要在家中万堂中设堂,摆上三牲(鸡、鱼、猪)、果子、清茶等贡品,并且燃上三柱清香、点烛拜天公。除夕这天晚上,不仅要守岁还要开正,开正就是除夕之夜守岁到十二点迎新年,祭拜天公的同时,放烟花炮竹,以表庆贺,开门迎春纳祥,俗称“开正”。

正月初一清晨,无论男女老少,纷纷起床盥洗,穿上早已准备好了的新衣服,开始了新一年的第一天。新年的第一天早上忌吃粥,否则传说,第一天出远门都会天降大雨,被雨淋湿。早餐后,人人四处走访朋友亲戚,见面都要互道“恭喜、恭喜”。

正月初九,又是一个热闹的日子!这一天是天诞日,也就是天公(玉皇大帝)的诞辰生日。这一天人们要放爆竹、点上一对红烛灯,祈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在这一天的清晨前必须准备好许许多多的贡品,一家老小都要跪拜天公。一来感谢天公对全家这一年来的庇佑,二来祈福新一年的平安如意。年,就在这忙碌中过去,在这欢乐中过去,在这热闹非凡的习俗中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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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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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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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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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它是如诗的季节,我想最美不过四月天。

林徽因,你眼中的四月这样美的动人,充满朝气。一切轻灵,充满喜悦,四处都是风景,风景中又蕴藏着希望。

当四月的清晨充满了鲜花的芬芳;当四月的夜晚轻佛过醉人的春风;当点点的星光闪烁着四月的晴朗,彼时,手执一卷《你是人间四月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你的一身诗意。

我想,美丽文字的包裹下是你无尽的才思,传奇的人生故事中饱含着平凡生活的智慧。你是早天里的云烟,是夜夜的月圆,更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将四月天绽放得淋漓尽致。于我而言,最美不过四月,它是理想三旬的春天,人生最好的状态,就是在这样的季节中,一路前行。

曾几何时,你在如诗的季节,仿佛化为了早天里的云烟,曾几何时,你在如画的月夜,摇身就成了期待中的白莲。

用心去看,用心去爱,用心去选择。就像这四月天,永远晴朗,天空总是留白,掠过几只飞鸟不足为怪,却怕看不见它们的痕迹。生活的真谛在于走过、路过、梦过才是一辈子。

独坐窗前,望着乘风远去的花瓣,让人感叹惋惜,季节交替更换,故事却留下了。或许被加工好,或许是它原本的模样,却叫我不得不想起你,只因——你是人间四月天。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一切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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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运动作文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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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喜好,我也不例外,我喜欢有很多,比如“唱歌、画画……”,但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而是跑步!

我从二年级开始,老师就开始对我进行田径训练,从那时起我就喜欢跑步了,一直到现在从未改变过。

我在练习跑步的时候,总是汗流浃背,有时候累的走路都不想抬腿,到现在我还记得小时候练田径的艰辛,可我依然喜欢跑步。

现在,我已经是6年级的小学生了,我的个子猛长,身轻如燕,跑起来就像插上了翅膀,这全是锻炼的结果,自从我迷上了跑步,疾病远离了我,学习成绩也可以,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跑步,使我精神舒畅,信心倍增。跑步使我耐心倍增,学习上再有困难,我都会想办法去攻克它。跑步是我最大的喜好,可以说跑步已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我都可以拿出我跑步的精神,我不想让时间匆匆离我而去,我就跟它比赛跑步,最终赢了比赛的我把匆匆离去的时间抓住了……

可能在许多人眼里跑步很乏味,但跑步对于我来说。却很快乐,因为我跑步时不仅练习了速度,还练了我的好身体,跑步又能给于我物质上的需求,还能给于我精神上的需求,我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拿出跑步的精神,我可以用双腿和朋友比赛跑步,我还可以用我的思想、我的精神来跑步。

我喜欢运动,但更喜欢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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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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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出去随心所欲地逛街了,就跟领导请了一天假,决定出去放松放松,“潇洒”地走一回。

不上班就不用起得很早了,便很贪婪地计划着要睡到自然醒。翻翻眼皮,咂咂嘴巴,回味着梦中的美味佳肴,被人抢走了,急急地追赶着……追着追着,急醒了。眼睛被亮光刺中了,极不情愿地睁开了。明亮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挤进来,“懒丫头,还不起床吗?”噢,原来是你搅了我的好梦!

胡乱地吃了饭,就出门了。白色的朝阳高高地挂在天空,周围装饰着一圈橘红色的光环,很漂亮,更添温暖。难道你也特别地打扮了一番吗 ?阳光明媚,心情自然就愉快,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这种感觉就更加的强烈。不知不觉地竟边走边哼唱起来。

虽然我家距县城只有二十里的路程,可是要步行还是显得太远,骑车去又太冷了,于是坐上了一辆三轮车。其实,这里的人们早已习惯“打出租”进城了。

坐在车上,心里盘算着要买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三轮车就启动了。“怎么就拉我一个人走啊?” “进城办点儿事儿。”一个人占据着四个人的位子,等于我是坐了一回“专车”,心中不免窃喜。过了一会,就感到有点冷清了。

车子行到一个小村的路边停下了,有人在伸手拦车。车门打开,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人站在那里:三十多岁,男人比女人高出半个头,都是身材微胖,宽额头,阔下颌。就凭他们的长相,我就认定他们是一对夫妻。

“你先上吧。”男人嘟囔着,为女人撑住车门。女人伸出右手,向前伸伸,又向上探探,在努力寻找一个可以抓住的地方。车顶太高,另一侧的车门又太远……我这时才发现女人的左手用棉垫之类的东西包裹着,还用一根医用绷带挂在脖子上。见状,忙将我的右手伸过去,“来。”女人微笑着抓住了我的手。此时我看到女人的脸上开出两朵美丽的太阳花。

她上车后,坐在了我的对面,眼睛望着我说,谢谢你啊。我的嘴角咧了咧,目光落在她包扎的胳膊上,“怎么伤的?”“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摔的。”“已经快好了。”女人边补充便低头看那只受伤的胳膊。“孩子没事吧?”“孩子没事儿。”“啊,那就好。”“我受点儿罪不算啥。”不知为什么,鼻子有点发酸,再也不忍追问下去了。

我将目光挪向窗外,正好与一缕阳光相遇。原来那轮暖阳一直在跟随着我。

到了城里,看到街上的行人很多,有“女人帮”,有“夫妻档”,还有“老少群”,很是热闹。也许是女人的缘故吧,我的目光总是盯着女人,在他们的脸上和身上扫来扫去。我要在她们的身上找到今冬的“时尚”。

女人们抹着淡淡的脂粉,涂着浅浅的唇膏。嗯,我喜欢。心里自言自语着。上身穿着一件略短的小棉袄,下面露出蓬松的裙摆,脚下蹬着过膝的长靴,走起路来很轻盈,就像跳舞一般。好经典的打扮呀!心里赞叹着。转念一想,虽然漂亮,但不适合我。时尚的东西很美,但未必适合所有人。

没打算买什么“大件儿”,也不准备添置什么衣服,就漫无目地的逛着,潇潇洒洒地走着。偶尔看到哪家店铺的橱窗里衣服漂亮,就信步走进去,大大方方地欣赏一番,然后很满足地走开。碰到有商家在做宣传,也会挤进去凑凑热闹,为商家捧捧“人场”。

那轮冬日的暖阳还是被我弄丢了,再也寻不到她的笑脸。低头瞧瞧,脚下的影子还在呀,只是短了很多。太阳的高度决定影子的长度。她一定是在和我捉迷藏,暂时躲到哪幢高楼的后面去了。

看看周围,也有许多人很随便的逛着。也许他们和我一样,只是为了放慢脚步,放松心情,享受一回冬日的晴朗吧。

自由自在的逛着,任阳光暖暖地照着。忽然就想起来时的路上,曾看见一伙骑着自行车的老年人迎面错过。他们的车速不是很快,却很从容。阳光照耀着他们的脸庞,也照耀着他们的脊梁,阳光也会温暖他们的一路行程。也许他们早已知道,人生不是赛跑,而是散步;人生不需要对手,而是需要同行。没必要去你追我赶,没必要太在乎输与赢,只要不辜负这一路的阳光就好。

每天在家与工厂的路上来回奔波忙碌,害得自己身心疲惫。偶尔给自己放个假,接受一次阳光的洗礼,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呀。

静静地伸出手,默默地抬起头,任温暖的阳光在脸上和心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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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满分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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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模样是各式各样的,当然,汉字的好处也是多姿多彩的,我最喜欢的一个字就是“志”字。

先说“志”字是上下结构,“志”字上面的“士”字意思是一个人要有士气,勇敢应对困难,永不放弃。本学期,我随父母从外地到上海读书,由于还没适应新环境,对教材也不太熟悉,结果,我几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但是,我没有放弃,而是下决心克服困难。此后的日子里,我“笨鸟先飞”,课间别人嬉戏时,我在读书;晚上别人在休息时,我在看书;周末别人看电影时,我在复习……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期中考试中获得了好成绩,同学们也对我刮目相看。

“志”字下面是一个“心”字,时刻提醒我,做人要有爱心。每当午后同学吃油炸鸡翅手上油腻腻时,我悄悄地递过餐巾纸;每当有同学生病,我会打电话过去,送上一句真诚的问候;每当有同学做数学作业遇到困难时,我主动上去排忧解难……

喜欢“志”这个字,还有一个原因是我的名字中也有一个“志”字,父母期望我今后也要做一个有志气的人。

“志”字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它时时激励我:好男儿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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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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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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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满分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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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千上万的汉字中,我最喜欢的字是“爱”。上面的“”好似一股清凉的风。三个点好似三颗冰凉的雨水。“冖”好似一把宽大的雨伞。而“友”好似一个你的好朋友,这就组成了我们最喜欢用的字——那就是“爱”。

想明白我是怎样爱上这个字吗?那就看看发生在我的身边关于爱的小故事吧!

记得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星期六下午,我悠闲地散步。突然,我听见前面有一连串的猫叫,那声音很小,它那微弱的声音使我疑惑不解,它饿了?还是被别人抛弃了?还是被人欺负了?接下来,一连串凶猛的狗叫使我失魂落魄,我跑过去一看,一只猫妈妈保护着几只微弱的小猫。而一只大狗正愤怒的瞪着它,只见婪凶猛的扑上去,大猫躲开狗的攻击,把小猫赶到茂密的树丛里。而大猫并没藏进去,却出乎意料地跳到树上。粗心大意的婪以为大猫夹着尾巴从树上逃走了呢,就跑到树丛里捉小猫,就在婪扒开树枝的一瞬间,大猫跳下树来,从背后偷袭婪,而婪以为是上帝在打它,就夹着尾巴逃走了。这一刻,我觉得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因此,我喜欢上了“爱”字。

我喜欢中华文字,因为在我写作文时要用上它,在跟别人沟通时也要用上它,在练字时又要用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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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一本书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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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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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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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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