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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妹三难秦观的历史典故(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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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红拂夜奔

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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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红拂奔讲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来了解一下吧!

长揖雄谈态自殊,美人具眼识穷途,尸居馀气杨公墓,岂得羁縻女丈夫

美女识英雄,自古被人们传为佳话,唐初就有美人红拂女独具慧眼,在芸芸众生中,辨识了两位英雄人物,一位是她的夫君李靖,另一位是她的结拜兄长虬髯客,三人结为莫逆之交,一同在风尘乱世中施展才华,被人们敬传为“风尘三侠”。

红拂女姓张,原本是江南人氏,由于南朝战乱,随父母流落长安,迫于生计,卖入司空杨素府中成为歌妓,因喜手执红色拂尘,故称作红拂女。

杨素是北朝和隋朝政坛上的一个通天人物,更是一个兴风作浪的高手。早年曾协助北周武帝击灭北齐;后与北周丞相兼外戚杨坚配合,迫使北周静帝禅位给杨坚。二十四年后又帮助太子杨广弑父弑兄而为隋炀帝。隋炀帝即位以后,拜杨素为司空,封越国公,把一切军国大事都托付给他处理,自己则专心致志地躲在东都洛阳的西苑中,醇酒美人,声色犬马,享受人间的奢华快乐;杨素留守西京长安,几乎成了实质的政治领导中心。

杨素权高位尊,必然讲究生活的享受,府中金银堆积如山,仆役侍女如云,每次接见宾客,总是大模大样地坐在躺椅上,由一群侍女抬着出厅,两旁还排列着许多美艳的侍女,负责薰香、打扇、捶腿及驱赶蚊蝇等工作。这种豪奢尊贵的排场,许多人都叹为观止,羡慕不已,但后来看在李靖眼里,却嗤之以鼻。

李靖是三原地方一位文武兼通的才子,生得身材魁梧,仪表堂堂,饱读诗书,通晓天下治乱兴国之道,还练就一身好武艺,精于天文地理与兵法韬略,心怀大志却一直苦于英雄无用武之地。后来隋朝稳定下来,他决定从家乡投身长安,以图施展抱负,为国效命。

奔经长安路途中,在风陵渡口李靖遇到了刘文静,刘文静身为北朝官宦之后,见解不凡却在隋庭无法施展,准备前往太原投奔李渊父子。两人交谈之下,大有惺惺相惜之感,于是结为挚友,约定日后一旦谁有发展必定提挈另一方。分手后,一人往太原,一人奔长安。

李靖到了长安,由于国政大权基本掌握在杨素手中,于是他准备先投到杨素门下。好不容易进入司空府拜见了杨素,杨素却半躺在椅中,眯缝着眼睛,一付根本不把来客放在心上的神态。李靖心想:这样的排场,这样的待客之道,岂不令天下英雄寒心,怎能收贤纳士,振兴国道!于是他不悦地直言道:“当今天下大乱,英雄竟起。明公为朝庭之重臣,而不收罗豪杰,扶济艰危,而专以踞傲示天下士,实在令人不敢苟同!”

杨素一听这话大感吃惊,心想:这等无名之辈,竟敢在这里口出狂言,真是放肆!他想发火,但转念想到自己的身份,若与眼前这位初生牛犊计较,实在是失于大度,于是反而转怒为喜,起身夸赞李靖的胆识,并请他落座,宾主畅谈天下大事。

李靖侃侃而谈,从天下时势谈到治国安邦之道,见解精辟,头头是道;杨素听了频频点头称是,然而最后结论却说:“老夫来日不多,多承指教,然时不我予,奈何?”

这话仿佛给李靖的满腔热情浇上了一瓢冷水,让他失望之极。

这天,红拂女正侍立在杨素身旁,目睹李靖英爽之气溢于眉宇之间,又谈议风生,见解出众,不同凡响,心中大为倾慕,不由得闪动着一双聪慧的大眼睛,不断地瞟向李靖。待李靖告辞出门时,她不露声色地暗中嘱托侍立廊下的小童代为询问李靖的住址;小童问得结果,回报红拂女,红拂女默默记在心里,望着李靖大踏步出门远去的背影,有一种奇妙的牵挂之感升在心中。

当天夜里,李靖独坐客栈,面对孤灯,想起白天在司空府的情形,暗叹:不可一世的司空杨素毕竟是老了,守业尚嫌精力不足,根本谈不上有所发展了,自己看来还得另谋途径。这时他又想起司空府中那位手持红拂尘的美丽侍女,她那一对写满睿智又充满柔情的大眼睛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在杨素身后一大群侍女中一眼就发现了她,总觉她有些什么与众不同,引得自己心神荡漾。

夜深了,万籁俱静,李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突然耳旁响起一阵轻轻的叩门声,李靖披衣起身,点亮了灯。拉开门闩,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头戴阔边风帽,身披紫色大氅,肩背绣花布囊的年轻人。

李靖不料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长安,竟有客人深夜来访。正在狐疑之际,来客自动解释说:“妾乃杨司空家红拂女,今夜特来相投!”烛影摇动中,红拂女卸下了绣花布囊,摘下阔边风帽,脱去紫色大氅,变成一个秀发蓬松,明眸皓齿,如三春水蜜桃似的鲜灵的一个女孩。李靖对红拂女的来意仍有些不解,红拂女也看出了他的心思,不待他询问,就盈盈下拜,并轻声说道:“妾侍杨司空多年,看到的人物不计其数,但从来不曾见过象李公子这样英伟绝伦的人;妾似丝箩不能独生,一心依托于参天大树,以了平生之愿,因而前来投奔,请公子不要推辞!”

李靖既惊又喜,他对红拂女早已有好感,这时又见她如此理解自己,且有这般自作主张的胆识,甚是爱怜。但转念又忧虑道:“杨司空权重京师,你私自逃去,他必定追寻,那怎么逃得他的手心?”红拂女胸有成竹地说:"杨司空现在不过是苟延残喘,行将就木,不足畏也!他府中姬妾时常有人溜走,他也无心过于追究,何况司空府中侍女多如牛毛,少妾一人不会在意,所以大胆前来,请公子不要担心!”

李靖仔细打量红拂女,见她肌肤细嫩,面带红晕,仪态从容,嘘气如兰,羞怯中不失果敢之气,李靖心中甚喜,但又想到自己孓然一身,飘泊不定,那能给她一个安定的家,深觉愧对红颜,委屈她的一片真情。

红拂女见他欲言又止,似乎明白了他的犹疑,于是坦然陈述自己的心意:“既然来投公子,就已深思熟虑,今后天涯海角,妾愿患难相随,一片诚心,苍天可证!”

话已说得十分明白,李靖也不必再有什么顾虑了。这夜,一对患难之交同入罗帐,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但有的是相知相慕,便由他们自作主张,成为一对恩爱夫妻。

司空府中不见了红拂女,也曾派人出来追寻,但数日之后就不了了之,这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待风声过后,李靖打算前往太原,投奔招揽四方豪杰、待成大业的李渊父子。红拂女理解夫君的志向,她不声不响地从绣花布囊中拿出一些金银,委托店家买来了两匹俊马和一些衣物干粮。一切准备停当,两人装扮成行商模样,趁着天色微明之际,悄悄离开了隋都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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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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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在宠妾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也被迫分别逃亡到狄国和梁国。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担心重耳会回来争夺王位,便派人去追杀重耳。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自己的女儿齐姜嫁给了重耳,送给他20辆四匹马拉的车,并且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重耳在齐国一住7年,日子过得十分舒服,不想回国了。他的随从子犯、赵衰等人对于重耳如此胸无大志很是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不久,齐桓公死了,齐孝公做了齐国的国君。子犯、赵衰、狐偃等觉得齐孝公不是一个贤能之人,不会有什么作为,于是便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不料,正巧齐姜的一个小丫鬟在树上采桑叶,把他们说的话全听去了,小丫鬟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齐姜。齐姜希望丈夫能做一番大事业,害怕这丫鬟泄露了秘密,就把丫鬟杀了,然后对重耳说:“公子,知道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不惜走遍天涯海角,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那个听到你部下秘密商议的丫鬟,我已把她杀掉灭口了。”重耳听了很惊讶,说:“可是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

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便不再劝他了,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把重耳灌醉后,送出了齐国。后来,重耳在62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形容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愿意到遥远的地方做一番伟大的事业。

志向高远与否,使人们的性格和行为产生很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没有志向,有的人志向卑微,有的人志向高远,他们进步和成功的程度和他们志向的大小是相称的。“大丈夫四海为家”、“好男儿志在四方”,都说明了人们对于志向的一种追求。不要蜗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做一只井底的青蛙,而应该走出去,去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去关注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去看待世间的万物,以一种更广阔的胸怀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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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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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ù chī yān huǒ shí

【成语故事】宋朝时期,王九13岁得了重病,父亲把他抱到青华观,许愿让他做道士。王九梦中见到一个姓阴的鬓发斑白的道士叫他不吃五谷熟食的方法,并给他吃柏树枝。王九醒来后不再吃五谷,神清气爽,只吃生果饮清泉。宋太宗赐他名字赵自然。

【出处】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文潜先与李公择辈来予家作长句。后再同东坡来,坡读其诗,叹息云:‘此不是吃烟火食人道底言语。’ 卷九引《直方诗话》

【解释】烟火食:熟食。道教以为仙人可以不吃熟食。旧时用来称赞诗文立意高超,言词清丽,不同一般。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不同凡俗

【近义词】不食人间烟火

【成语示列】我看你每每宁神养性,不食烟火,虽然有些道理;但这上面事迹,你何能晓得,却要观看。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回

[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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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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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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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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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的创始人。他在年老的时候,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他64岁那年,来到了楚国的叶邑。叶邑大夫沈诸梁热情接待了孔子和他的弟子。沈诸梁人称叶公,他只听说过孔子是个有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出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对孔子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于是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虽然跟随孔子多年,但一时却不知怎么回答,就没有做声。

后来,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这样回答他:‘孔子的为人呀,努力学习而不厌倦,甚至于顾不上睡觉,忘记了吃饭,津津乐道于授业传道,而从不担忧受贫受苦;自强不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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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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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

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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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赵括纸上谈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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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派大将白起进攻韩国,占领了野王(今河南沁阳)。截断了上党郡(治所在今山西长治)和韩都的联系,上党形势危急。上党的韩军将领不愿意投降秦国,打发使者带着地图把上党献给赵国。

赵孝成王(赵惠文王的儿子)派军队接收了上党。过了两年,秦国又派王龁(音hé)围住上党。

赵孝成王听到消息,连忙派廉颇率领二十多万大军去救上党。他们才到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上党已经被秦军攻占了。

王龁还想向长平进攻。廉颇连忙守住阵地,叫兵士们修筑堡垒,深挖壕沟,跟远来的秦军对峙,准备作长期抵抗的打算。

王龁几次三番向赵军挑战,廉颇说什么也不跟他们交战。王龁想不出什么法子,只好派人回报秦昭襄王,说:“廉颇是个富有经验的老将,不轻易出来交战。我军老远到这儿,长期下去,就怕粮草接济不上,怎么好呢?”

秦昭襄王请范雎出主意。范雎说:“要打败赵国,必须先叫赵国把廉颇调回去。”

秦昭襄王说:“这哪儿办得到呢?”

范雎说:“让我来想办法。”

过了几天,赵孝成王听到左右纷纷议论,说:“秦国就是怕让年轻力强的赵括带兵;廉颇不中用,眼看就快投降啦!”

他们所说的赵括,是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小时爱学兵法,谈起用兵的道理来,头头是道,自以为天下无敌,连他父亲也不在他眼里。

赵王听信了左右的议论,立刻把赵括找来,问他能不能打退秦军。赵括说:“要是秦国派白起来,我还得考虑对付一下。如今来的是王龁,他不过是廉颇的对手。要是换上我,打败他不在话下。”

赵王听了很高兴,就拜赵括为大将,去接替廉颇。

蔺相如对赵王说:“赵括只懂得读父亲的兵书,不会临阵应变,不能派他做大将。”可是赵王对蔺相如的劝告听不进去。

赵括的母亲也向赵王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赵王别派他儿子去。赵王把她召了来,问她什么理由。赵母说:“他父亲临终的时候再三嘱咐我说,‘赵括这孩子把用兵打仗看作儿戏似的,谈起兵法来,就眼空四海,目中无人。将来大王不用他还好,如果用他为大将的话,只怕赵军断送在他手里。’所以我请求大王千万别让他当大将。”

赵王说:“我已经决定了,你就别管吧。”

公元前260年,赵括领兵二十万到了长平,请廉颇验过兵符。廉颇办了移交,回邯郸去了。

赵括统率着四十万大车,声势十分浩大。他把廉颇规定的一套制度全部废除,下了命令说:“秦国再来挑战,必须迎头打回去。敌人打败了,就得追下去,非杀得他们片甲不留不算完。”

那边范雎得到赵括替换廉颇的消息,知道自己的反间计成功,就秘密派白起为上将军,去指挥秦军。白起一到长平,布置好埋伏,故意打了几阵败仗。赵括不知是计,拼命追赶。白起把赵军引到预先埋伏好的地区,派出精兵二万五千人,切断赵军的后路;另派五千骑兵,直冲赵军大营,把四十万赵军切成两段。赵括这才知道秦军的厉害,只好筑起营垒坚守,等待救兵。秦国又发兵把赵国救兵和运粮的道路切断了。

赵括的军队,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守了四十多天,兵士都叫苦连天,无心作战。赵括带兵想冲出重围,秦军万箭齐发,把赵括射死了。赵军听到主将被杀,也纷纷扔了武器投降。四十万赵军,就在纸上谈兵的主帅赵括手里全部覆没了。 (来源: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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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白头如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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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俗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头发都白了,也还是像刚认识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

【出处】(汉代)邹陽《狱中上书自明》。

【释义】白头:头发白了,代指老年;新:新交。互相认识的时间虽久,却跟刚认识一样。形容交朋友彼此不了解。

历史典故

邹陽是西汉时期的齐国人,他听说梁孝王礼贤下士,就到梁国来游学,并上书给梁孝王,纵谈天下大事,以展示自己的才华。羊胜和公孙诡都是邹陽的朋友,他们也都是有才之人,但是羊胜嫉妒邹陽的才华,几次在梁孝王面前说他的坏话,终于有一天,梁孝王信以为真,下令将邹陽关进监牢,准备处死。

邹陽十分激愤,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陷害,于是,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了一封信,信中列举事实说明:待人真诚就不会被人怀疑,纯粹是一句空话。他写道:“荆轲冒死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始皇,为燕国报仇,可是太子丹还一度怀疑他胆小畏惧,不敢立即出发;卞和将宝玉献给楚王,可是楚王硬说他犯了欺君之罪,下令砍掉他的双脚;李斯尽力辅助秦始皇执政,使秦国富强,结果被秦二世处死。

俗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头发都白了,也还是像刚认识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相知与否,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

梁孝王读了邹陽的信后,很受感动,立即把他释放,并奉为上宾。

【成长心语】

友情是一种不能完全用理智去对待的情感。两个人之间的友谊,与地位无关,与年龄无关,与时间亦无关。有些人,你即使与他相处一生,他也无法了解你内心深处的想法;但有些人,你们即使只是初相遇,他也已经可以看出你心底最深处的渴望。

朋友也是要讲究缘分的!朋友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你不仅要知道财富为何物,还要善于创造财富,善于从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知你心的朋友,并及时将那些永远无法沟通的人从朋友行列中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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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知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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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牙是春秋战国时期晋国的上大夫,春秋时著名的琴师,擅弹古琴(是琴不是筝),技艺高超,既是弹琴能手,又是作曲家,被人尊为“琴仙”。荀子在《劝学篇》中说:“昔者瓠(hù)巴鼓瑟,而沉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就是说瓠巴弹瑟时,连水里的鱼都要跃出水面倾听;伯牙弹琴时,正吃草料的马也仰首而听,高度评价了伯牙的演奏技术。

据载有一年,伯牙奉晋王之命出使楚国。八月十五那天,他乘船来到了汉阳江口。遇风浪,停泊在一座小山下。晚上,风浪渐渐平息了下来,云开月出,景色十分迷人。望着空中的一轮明月,伯牙琴兴大发,拿出随身带来的琴,专心致志地弹了起来。他弹了一曲又一曲,正当他完全沉醉在优美的琴声之中的时候,猛然看到一个人在岸边一动不动地站着。伯牙吃了一惊,手下用力,“啪”的一声,琴弦被拨断了一根。伯牙正在猜测岸边的人为何而来,就听到那个人大声地对他说:“先生,您不要疑心,我是个打柴的,回家晚了,走到这里听到您在弹琴,觉得琴声绝妙,不由得站在这里听了起来。”

伯牙借着月光仔细一看,那个人身旁放着一担干柴,果然是个打柴的人。伯牙心想:一个打柴的樵夫,怎么会听懂我的琴呢?于是他就问:“你既然懂得琴声,那就请你说说看,我弹的是一首什么曲子?”

听了伯牙的问话,那打柴的人笑着回答:“先生,您刚才弹的是孔子赞叹弟子颜回的曲谱,只可惜,您弹到第四句的时候,琴弦断了。”

打柴人的回答一点不错,伯牙不禁大喜,忙邀请他上船来细谈。那打柴人看到伯牙弹的琴,便说:“这是瑶琴!相传是伏羲氏造的。”接着他又把这瑶琴的来历说了出来。听了打柴人的这番讲述,伯牙心中不由得暗暗佩服。接着伯牙又为打柴人弹了几曲,请他辨识其中之意。当他弹奏的琴声雄壮高亢的时候,打柴人说:”这琴声,表达了高山的雄伟气势。”当琴声变得清新流畅时,打柴人说:“这后弹的琴声,表达的是无尽的流水。”

伯牙听了不禁惊喜万分,自己用琴声表达的心意,过去没人能听得懂,而眼前的这个樵夫,竟然听得明明白白。没想到,在这野岭之下,竟遇到自己久久寻觅不到的知音,于是他问明打柴人名叫钟子期,和他喝起酒来。伯牙大笑。道:“你真是我知音啊!”于是两人便结为兄弟。一起约定来年的中秋再到这里相会。

转眼到了第二年中秋,俞伯牙又抱琴来楚国汉阳,向一位白胡皓须的老翁问路:“请问老公,这里可是集贤村?”老翁说:“集贤村有上下两个湾子,不晓得先生找的是哪个?” 伯牙说:“找我的知音朋友钟子期。”老翁一听说是找钟子期,眼圈就红了,眼泪一洒,号哭说:“您家莫是那个伯牙大人伯牙先生?我期儿坟上都长草了,今昼是他的百日,他闭眼那暂,还要听先生弹琴哪!”伯牙一听,跌脚捶胸,三泡眼泪四泡流,呜呜哭了一大场。他跟着钟父到子期坟头,把琴搁在拜石上,打起盘脚,愈哭愈弹。那上下左右湾的伢儿老小,听说大臣都跟子期上坟,一窝蜂赶来看稀奇,一见伯牙打坐弹琴,以为他好不懂事,还在取乐,就都嘘之啦沙、叽叽哄哄地走了。伯牙一见,越发伤心,搜出解刀,割断琴弦,举起瑶琴,卯起来往拜石上一摔,高声哭唱:“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再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后人忘不了这一对琴师的深情厚谊,就把当年伯牙江边鼓琴觅知音的地方起名古琴台;把伯牙摔琴谢知音的地方,起名琴断口;把钟子期的家乡集贤村,起名钟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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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囫囵吞枣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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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以下为您带来囫囵吞枣的历史典故,欢迎浏览!

囫囵吞枣:欲速不达,细嚼慢咽方能吸取精华

【出处】(宋代)圆悟禅师《碧岩录》。

【释义】囫囵:整个儿,完整的。把枣整个吞咽下去。比喻在学习上食而不化,不加分析思考地笼统接受。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呆子,家中很有钱。有一次,他到市场上去买水果。摊主不厌其烦地向人们介绍各种水果的好处。呆子听了很高兴,一下子买了很多的水果,坐在市场旁大吃起来。

正在他吃得高兴的时候,有一位医生路过,见他这种吃法,就对他说:“小伙子,梨可不能多吃,虽然它对牙齿有好处,但你吃多了会伤脾的。”呆子一听,就不再吃梨,而是一个接一个地吃枣子。医生又说:“红枣虽然对脾有好处,但吃多了会伤牙的,所以也不能多吃。”

呆子听了医生这些话后,不知如何是好了,都不敢吃了。呆呆地坐在那里想了很久,过了一会儿,他兴奋地说:“我有办法了,吃梨的时候,只用牙齿咀嚼,而不咽到肚子里,这样对牙齿有好处,又不会伤脾;而在吃红枣时,我不用咀嚼,就一口吞进肚子里,这样可以不伤牙齿,又对脾有好处。”说完,就把红枣一个一个地扔进嘴里,囫囵地吞下去了。医生见此情景,忙说:“你这样把枣囫囵吞下去,肠胃不能消化和吸收,对脾也是没有好处的。”

【成长心语】

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能苛求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提高。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只会增加自己的负担,还不知道为何成绩没有提高。学习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安排学习计划,并切实遵守它;要扎扎实实打好基础,不可囫囵吞枣,急于求成;认真读书,精于思考;遵循“无疑——有疑——解疑”的过程,即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点滴中不断地积累。凡事欲速则不达,只要养成稳扎稳打的习惯,就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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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夸父山和桃林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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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灵宝县不是今天的这个名子,叫做桃林,又叫桃林县。桃林县西有座夸父山。这里一直流传着“夸父追日”的故事。

上古时候,我国北方高高的成都载天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族叫夸父族。这个部族的头人夸父,身高无比,力大无穷,有不平凡的的意志。

那时候,世界上很荒凉,毒蛇猛兽横行。夸父为丁本部族的人们能活下去,每天跟洪水猛兽搏斗。夸父率领本族的男女,在斗争中取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夸父把捉到的凶恶的黄蛇绑在自己的两只耳朵上,抓在手里,高兴得哈哈大笑。

有一年,天大旱。火一样的太阳晒焦了地上的庄稼,晒干了河里的流水,使人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赶上太阳,把太阳捉住,让它听从人们的使唤。

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去追赶它。夸父身高力大,一迈步,震得大地直摇晃。他一脚踏下去,就在浙江临海县的复釜山上,留下一个长长的巨人脚印。太阳在空中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疾风一样地追。中午,夸父追赶太阳来到湖南沅陵县一带,他跑得又饿又累,就停下来用三块石头支起锅来做饭。他吃完饭,见太阳已经偏西了,就赶紧迈开大步又追了上去。后来,这三块支锅石就成了辰州东面的三座大山。

太阳快落山了,夸父离太阳越来越近。到了甘肃东部的泾川县,他停下来歇一会儿,把鞋里的土块、石子往外一倒,就成了一座小山。现在人们叫它“振履堆”。夸父跨过一座座高山,穿过一条条大河,在禺谷眼看快要追上太阳了,这时,别提他心里多高兴了。当他伸手就要捉住太阳的功夫,突然,感到头昏眼花,竟渴得晕过去了。他醒来时,太阳早已不见了。他站起来走到东南方的黄河边,伏下身子,猛喝黄河里的水,黄河水被他喝干了,又喝渭河里的水。谁知道,渭河里的水也被他喝干了,还是不解渴。这时,他又打算去山西雁门山一带,去喝大泽里的水,可是,夸父实在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华山以东、灵宝以西不远的地方,身体再也支持不住,就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这就是现在灵宝县西三十五里灵湖峪和池峪中问的夸父山。夸父死时扔下的手杖,也变成了一片五彩云霞一样的桃林。桃林的地势险要,以后人们就把这里叫做“桃林塞”。

夸父死了,他的后代子孙就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传业后世。夸父的子孙居住的村子,就是今天夸父山下的“夸父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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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逸待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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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逸待劳告诉我们养精蓄锐,又可占先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以逸待劳的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孙子·军争》。

【释义】逸:安闲;劳:疲劳。指在战争中做好充分准备,养精蓄锐,等疲乏的敌人来犯时给予迎头痛击。

【历史典故】

西汉末年,陇甘军阀隗嚣脱离刘秀,去投靠在四川称帝的公孙述。刘秀大怒,派兵去攻打隗器,结果反被隗器打败。

刘秀再派征西大将军冯异,前去占领枸邑。隗器得到消息,命令部将行巡立刻去枸邑抢占有利地形。冯异的部将们知道后,都劝冯异不要和行巡大军作战。冯异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必须抢占枸邑‘以逸待劳’。”冯异命令部队急行军,抢在行巡之前,占领了枸邑。冯异严密封锁了消息,紧闭城门,偃旗息鼓,让将士们休整。行巡的部队急匆匆地刚赶到城下,城楼上突然鼓声大作,亮出了冯异的帅旗。行巡的军队毫无防备,吓得四下逃窜。冯异大开城门,领兵冲出城来,大败敌军。

让自己的军队养精蓄锐,以等候从远方赶来的敌军,以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称为以逸待劳。

【成长心语】

两军对阵时,劳役的程度不同,形势的优劣也不同。一个明智的指挥者,会让自己的军队养精蓄锐,等候从远方赶来的敌军,以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冯异在这场战争中,就是赶在敌人的前面,抢占战略要地,以逸待劳,等到敌人赶到时,杀对方个措手不及。在现代竞技体育中,人们非常重视主场作战,都力争取得主场优势,就是因为主场和客场的劳逸程度不同,在竞争中的地位也不同,此道理同样适合平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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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刻牛伐蜀,石牛道_300字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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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引《蜀王本记》(汉扬雄撰):“秦惠王欲伐蜀,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大便金,牛下有养卒,以为此天牛也,能便金。蜀王以为然,即发卒千人,使五丁力士,拖牛成道,致三枚于成都。秦得道通,石牛力也。后遣丞相张仪等,随石牛道伐蜀。”

秦惠王知道蜀王杜宇贪财好色,一方面以献石牛打开蜀道;另一方面又献五美女给蜀王。秦惠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派丞相张仪等伐蜀。蜀灭。

唐,刘禹锡《和令狐相公见示题洋州崔侍郎宅双木爪花,倾接侍郎同舍,陪宴树下,吟玩来什,辄成和章》诗。“金牛蜀道远,玉树帝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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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秦始皇与寡妇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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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二三八年四月初八的那一天风和日丽,雍城中心的蕲年宫里比平时更加庄严肃穆,这一天是秦王赢政举行冠礼的日子。

仪式进行到了加爵弁这一项,突然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传人耳鼓,随即是一阵阵喊杀声。原来一天前秦王决心拿下跟自己生母赵姬私通的宦官缪毒治罪,不提防走漏了风声,缪毒竟然先发制人,窃用秦王御玺和太后印玺,调集了县卒、官卫士卒和自己蓄养的数千童仆攻击蕲年宫,要造反!

叛军很快大败,秦王车裂缪毒,灭其三族,他和太后私生的两个儿子也被活活摔死。太后赵姬被强行迁住城外的械阳宫,秦王跟她断绝了母子关系,永不再见。可他的这一决策引发了不少大臣的异议,他们竞相进谏,批评秦王此举无异畜类。秦王大怒,把这些大臣全都处死,短短数日,就有27位大臣血染秦王宫外。

百官们不敢再进谏了,秦王的怒气却还没有平息。这天早朝,一名御史大夫奏报,在巴郡新发了一件大案,一个以经营丹砂为业的女人,居然蓄养近万兵丁,日夜操练习武,意图谋反。这女人年纪40来岁,守寡多年,名字叫清,因为她出生在巴郡,当地人都称呼她为巴寡妇清。

这还了得!一个没名分没地位的女商人,也敢谋反!这天下的女人是怎么了?都想牝鸡司晨吗?那还要男人干什么?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又熊熊燃烧起来,秦王立刻下令,把那个什么巴寡妇清押解到咸阳宫,他要亲自审理此案,从重处置,也好震慑天下。

最近朝中动荡,百官们栗栗危惧,丞相李斯也处处小心。这一天他下了朝,车子驶到在离府门前不远的拐弯处,一个男人突然直冲过来,扑通一跪,以头触地,连呼“大人,冤枉啊”!

马夫惊慌失措,还好及时勒住了马缰。李斯见那男人20多岁的年纪,相貌英俊,斯文儒雅,不由得心生好感,于是微微点了点头。

男人膝行几步,又趴在地上磕了几个头,开口说道:“丞相大人,小民名巴邑,是那进京受审的巴清的小叔。大人,小民的嫂嫂有莫大冤情啊!”

巴清?李斯想起来,这个经商的女人被押进咸阳城两天了,据说她虽然年届四十,却美貌异常,成了满京城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李斯吩咐随从把这个巴邑带进府里,再行讯问。

在李斯宅邸那幽深的后花园书房里,告状人巴邑说出了一番话。

那女商人巴清18岁嫁到了夫家,一年后公爹身亡,四年后夫婿也一病不起,两人并无子嗣,而小叔子巴邑当时只有六岁。就在族人们纷纷密谋巧取豪夺他家的丹砂矿时,巴清却牵着巴邑出现在丹砂矿里,宣称从此后巴家的生意全部由她接管。巴清对婆母十分孝顺,对巴邑更是视如己出,除此之外所有的精力都扑在经营上,厂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她都一手操持,还率领工匠改良水银的提炼技术。等到巴邑长大,巴清做主为他娶了大户秦家的女儿秦氏,而巴家的产业,也已经滚雪球一样壮大,吞并了很多小的厂矿。因为竞争产生的矛盾,才招致了泼天大祸,被人诬告。

李斯默默听着,这时问道:“如你说来,那巴清蓄养兵丁,是不属实的了?”

巴邑含泪说道:“丞相大人,所谓的蓄养军队,其实不过是雇佣了千百个看护厂矿的童仆。附近山中盗匪如毛,经常下乡劫掠,巴郡的大户之家,家家蓄养家丁,操练习武,所用兵器也不过就是木棒、棘枝之类,也不止我一家啊。经商人家,哪有蓄养军队、逐鹿中原之野心?请大人明察!”

李斯心里明白了大半,他正在拈须沉吟,那巴邑已经探手入怀,从贴肉的内衣里掏出一个小小锦盒,递了过来。李斯狐疑地打开,立刻耀眼生花,满屋子都明亮起来。

原来盒子里是一颗小鸡蛋般大的夜明珠,珠体呈现出罕有的粉红色,就算是那大秦王宫里,也未必见得有这般宝物。

俗话说拿人手短,李斯接受了巴邑的重礼,心里已有了主意。

第二天朝堂之上,多位朝臣都在奏本那巴寡妇清的案件,都建议从严处置。最后,李斯才不紧不慢地奏道:“蓄养军队何等大事,此事真伪,一查即明。据臣所知,那巴清的水银提炼技能在当世可算第一。所以巴家售卖的丹砂、水银质量之佳,为大秦国之冠。倘若真的杀了此女……”此话一出,秦王脸上就是一动。李斯知道切中了他的要害,接着把昨天听来的那些话舌灿莲花般说了一遍。一切都如他所料,在听到那巴寡妇清为亡夫守贞、孝敬婆母、抚养小叔、殚精竭智操持夫家生意时,秦王的脸色更加和悦。李斯趁热打铁,说道:“当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巴寡妇清贞孝节烈,倘若蓄养军队一事不实,实该旌表!”

话音刚落,秦王已经下令:“查证此案事实,倘若的确是有人诬告,严惩不贷!”

李斯心中狂喜,脸上却不露声色。

要说这秦王的心事,李斯是摸得准准的了!要知道当其时秦国人在男女之事上极为随便,有作风大胆的妇人,居然离异六次之多。太后赵姬出事以后,带动得国内风气更加开放,淫奔案屡出不穷,各国都拿这作为秦国的笑料,秦王深以为耻,却无可奈何。正是因为母亲的淫行给秦王造成了很深的心理创伤,所以他后宫嫔妃无数,却绝不立后,在他眼里女人都是淫贱下流、败坏纲常的。等到知晓世间居然还有巴清这样的女子,不由得百感交集,生出了敬重之心。李斯正是摸准了他的心理,这才放胆一搏,当即奏效。

经过调查,证实所谓的巴清蓄养万人军队纯属扯淡。巴清被释放后,秦王传令她后宫觐见,温言勉励。巴清当场承诺,日后秦王宫所需的丹砂、水银等,全由巴家供应,价格保证业内最低。

秦王13岁即位,即位的第二年就开始修建王陵地宫,王陵的设计者正是丞相李斯。陵寝内的墓室里灌注大量水银,棺椁要漂浮其上,营造出在地下扬帆出海遨游巡视的阵势。地宫穹顶则镶嵌大量的各色宝石夜明珠,形成日月星辰的样子。这个工程需要大量的优质水银,秦王痴迷冶炼长生不老药,也需要数量极巨的丹砂,而连年征战,国库并不充盈。所以听了巴清的承诺,秦王心花怒放。

那以后来自巴郡的丹砂、水银就源源不绝地运进了咸阳。有了秦王的支撑,数年过后,巴清的商业帝国已经垄断了整个大秦,时人称她为“丹砂女王”,实为天下第一商。

十几年后,秦王统一六国,号称始皇帝。他的人生迎来了巅峰时期,也就更加惧怕死亡,迷恋长生之术。他多次派遣童男童女去海外求取仙丹,同时秦王地官的修筑也加紧进行,对巴清的宠信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朝堂之上,后宫之中,他的身边总是摆放一只矮凳,巴清来到咸阳的时候,可以坐在他的身边叙谈,这种礼遇,天下仅此一人。

俗话说物极必反。这一天李斯被皇帝宣召进宫,发现皇帝的脸色极为难看,说有人状告巴清犯了欺君之罪。告状信上说她表面三贞九烈,骨子里却淫奔无耻,早就跟一个随从人员有了私情,还偷偷生了一个儿子,孩子已经十五岁了!

虽然在官员们的进谏下,始皇帝已经和太后赵姬母子和好,可这举报信一下子撕开了他心里的伤疤。喊李斯过来,正是要让他主持审理此案。

巴清再次被押到了咸阳,她这时已经五十几岁了,容貌依然美好。她的身边只带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叫子兰的童仆。

这类风化案件如果没有捉奸见双的话,也就只有滴血认亲能审理清楚了。

滴血认亲的那一天,咸阳城百姓倾城出动,都跑来看稀奇。

巴清和那孩童的手指被刺破,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被滴进一只盛满清水的大碗里,堂上堂下鸦雀无声。血珠滴进去,沉到了碗底,隔了一会开始荡漾开去。还好,两缕血线各自氤氲,却一直没有交融。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巴清眼眶含泪,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声不吭。

始皇帝大发雷霆,立刻令李斯破获此案,务必找到真正的始作俑者。

几天后,诬告者被挖了出来。据他的口供,还是那些跟巴家有生意竞争的丹砂业者联合起来出巨资买通了人诬告的。案犯被车裂而死。而那巴清从始至终都不怎么说话,也不为自己辩白。

案情大白,最开心的是始皇帝,他迫不及待地下令,敕封巴清为“贞妇”,立白玉牌坊,彰其功德。并且下令,巴家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可以携带武器刀具。要知道在那个时候,民间所有私藏刀具武器者,都是灭九族的。

巴清在御林军的护卫下,带了子兰风风光光地回到了家乡。满城的百姓们倾家出动,迎接给巴郡挣了大面子的丹砂女王归来。巴清的眼睛一直在人群里巡视着,可她露出了失望的面色。

巴清回到府邸,仍然没看到那个迫切想见的男人,不由得怔忡不安。子兰劝道:“夫人,您这次出去两月之久,二爷始终随在京都,上下打点营救,这件事才得善果。案子一定,二爷立即马不停蹄返回家乡,主持建牌坊的事。此刻定是在外奔波呢。”

巴清神色恍惚,过了很久才命令子兰随她一起出去走走。

出了家门,往上走数百步就上了一处斜坡,夕阳西下,斜坡上很多工人正在劳作,那里已经有一座贞妇牌坊竖起了半截。天黑了,工人们陆续收工,工地上空空荡荡,看不见一个人影,巴清慢慢走了过去。一个中年男子靠着牌坊底部正在发呆,听见声音回过了头,男子慢慢站了起来。他是巴邑。

两个人面对面站立,巴邑先开口:“嫂嫂,你吃苦了。”

这一句话,巴清的泪水瀑布一样喷洒出来,她突然投身进巴邑的怀抱,两个人抱在一起吞声饮泣,很久很久。

巴清低声说:“邑,我没能面见秦王说清我们的事。我虽然在商场无往不利,可在情感上,就是个懦夫!”

巴邑轻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的难处,别自责了。可这样下去,我们的事就要深埋心底,永不能见天日了!子兰怎么办呢?”

巴清惊恐地回头看了看,小声说:“这些年的确是委屈子兰这孩子了。母亲是富可敌国的巴清,他却要做低三下四的佣仆,也不知道身世之谜,这对孩子太不公平了!”

巴邑一把抓住巴清的手,说:“所以我们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这件事,如果当年我们就公开了,也没什么大逆不道的,就算得不到皇帝的宠信,可是我们一家人甜甜美美生活在一起,总好过这样做贼一样偷偷摸摸!我决定了,立刻上奏秦王,坦承我们的欺君之罪,然后把所有财产都进献给国家,皇帝修筑长城,国库正空虚,我们一定能得到特赦,求个一家人团团圆圆,这是巴邑毕生的心愿!”

巴清惊恐地掩住他的嘴:“别乱说了!”

刚说完这句话,她忽然弯腰干呕起来,巴邑急忙给她捶背,突然惊喜地问:“清,你是不是……有喜了?”

巴清喘息了几下,艰难地点头说:“孽障,这些年都平安无事,我就大意了,没想到,年到五旬,还怀上了孩子!在秦王宫时我就万分焦急,唯恐被皇帝发现……”

巴邑抱住她,痛惜地说:“我们都老了,还能活几年?难道让这个孩子一出生也像子兰一样,交托给他人抚养,到最后回到家里当仆人吗?这世间第一商的家业,要我们的孩儿去承继啊!”

原来巴清年轻守寡,她貌美如花,精明强干,实在是世间罕有的奇女子。当巴邑成年后第一次跟着她巡视遍地厂矿时,目睹她处理事务时的智慧果决,她女王一般高贵绰约的风姿,令他的眼里心里,就只剩下这唯一的女子了。巴清把他的一厢情愿只当作是小孩子任性,一笑了之,张罗着给他娶了秦氏为妻。可秦氏嫉妒暴躁,偏狭执拗,夫妻俩一直不和。就连秦氏生下的三个儿女,他都淡淡的不太理会,一颗心完全扑在巴清身上,协同她创立了世间最大的商业帝国。

俗话说日久生情,在巴邑无微不至的体贴呵护中,巴清的一缕情丝终于牢牢种在了小叔子身上,他们秘密结合后不久,巴清偷偷生下了儿子子兰。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不得不把心爱的儿子送给他人抚养,到六岁时让他回家来做了贴身侍从,对待他当然是关爱备至,可名分上子兰只是一个佣人。巴邑最大的盼望就是休妻再娶巴清,但造化弄人,这贞妇牌坊一立,只怕是这心愿终生不得实现了。

又是二十几天过去,巴清的孕期反应更加严重,两人计议很久,还是畏惧秦王的残暴,无奈只能做打胎的决定。为此巴邑遍寻名医,可巴清已年届五旬,身体再健壮,打胎也是个性命攸关的事,一般郎中哪敢动手?

这一天黄昏时分,巴邑回到家中,突然家丁来报,始皇帝有旨。

巴邑大惊,始皇帝对巴家极度宠信,可一向的圣旨或者赏赐,都只针对嫂子巴清的,这次居然为自己下旨,只怕是凶多吉少。

他匍匐在地面,听宣旨官宣读圣旨,说巴家为国有功,巴邑随同嫂子创立家业,功莫大焉,特赐美酒一壶,要和夫人一起喝下。

赐酒?看着那个镶宝嵌玉的酒壶,巴邑心里直打鼓。宣旨官亲自斟酒,送到巴邑和秦氏面前,声称皇帝有旨,要亲眼看着他们喝下赐酒,才能回去复命。此时此刻,也由不得巴邑抗拒,只得一饮而尽,片刻之后就腹痛如绞。

宣旨官率人冷笑离去,巴邑奄奄一息,奋力吩咐家人去通报巴清,想临死前再见一面。秦氏疼得满地打滚,突然扑过来死死卡住巴邑的脖子,咆哮着:“死到临头了还想着那个老淫婆!实话告诉你吧,是老娘给始皇帝写了告发信,告发你们这对欺世盗名的奸夫淫妇!那天我就躲在牌坊后,你们的淫词荡语我都听见了!既然你们想休掉我,让你们的野种继承家业,我还客气什么?哪知道……哪知道皇帝不降罪于她,倒来让我陪你们死……”

秦氏的手渐渐没了力气,瘫在地上死去了。巴邑苦苦撑持着,终于巴清赶来了,她抱起爱人的头,泪如雨下地哭喊着:“邑,我带来了解百毒的奇药,能够起死回生的,我马上给你服用!等你好了,我们私奔吧!”

巴邑死死抓住她的手,眼神里露出一丝笑意:“别费事了。皇帝既然决意赐我死,活了又如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能放过你,我想一来是需要你的水银和丹砂,还有就是……他自命天子,慧眼如炬,刚封了你为贞妇,又怎能当着天下人承认自己看走眼了呢……这泱泱大国,他需要一个贞妇为一众女人的表率啊。所以你和子兰是平安的。我,知足了……”

他在巴清怀里,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巴邑死后,巴清过于悲痛,三个月大的胎儿也流产了,缠绵病榻足有两年之久,等到她能够起床处理事务,已然是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密布,状如老妇了。

巴清盘点资财,把巴家数代累积的堆积如山的财富,遍布国内的厂矿企业,除了秘密留给子兰一小部分成家以外,其余全部无偿献给了国家,修筑长城。她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就算自己再有钱,也仅仅是秦皇庞大财库的守门人而已,巴邑死后,她本就一无所有。

当巴清病体支离时,始皇帝命人把她接进成阳宫里,为她建造了养老的宫殿,每隔三五天,必要亲临她的住所,促膝相谈。巴清病了,他还亲手调了药羹喂她服用。始皇帝对巴清的礼遇厚待,对贞烈节妇的敬仰尊崇,天下人人皆知。于是女人们争先恐后效仿巴清,谁家女人能挣得一块旌表的牌坊,往往能引得方圆数百里内的人们争相夸耀,引以为豪。

几年后,巴清病死在咸阳宫。临终对始皇帝提出的唯一请求是,回到生她养她的故乡巴郡归葬,那边有她的丈夫和全部家人。始皇帝痛快答应了,为巴清举办了举世皆惊的宏大葬礼,并在巴郡修建了一处“女怀清台”,用以表彰巴清这一生对国家的贡献。据说,在巴清的葬礼上,始皇帝还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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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经典故事:燕昭王求贤

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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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昭王求贤这个历史典故是比较有名的,大家了解故事的内容吗,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打从孟尝君被撤了相位以后,齐湣王又和楚、魏两国灭了宋国,更加骄横起来。他一心想兼并列国,自己来当天子。这一来,列国诸侯对他都不满意;特别是齐国北面的燕国,受到齐国的欺负,更想找机会报仇。

燕国本来也是个大国。后来传到燕王哙(音kuài)手里,听信了坏人的主意,竟学起传说中尧舜让位的办法来,把王位让给了相国子之。燕国将军和太子平进攻子之,燕国发生大乱。齐国借平定燕国内乱的名义,打进燕国,燕国差点被灭掉。后来燕国军民把太子平立为国君,奋起反抗,把齐国军队赶了出去。

太子平即位,就是燕昭王。他立志使燕国强大起来,下决心物色治国的人才,可是没找到合适的人。有人提醒他,老臣郭隗(音wěi)挺有见识,不如去找他商量一下。

燕昭王亲自登门拜访郭隗,对郭隗说:“齐国趁我们国家内乱侵略我们,这个耻辱我是忘不了的。但是现在燕国国力弱小,还不能报这个仇。要是有个贤人来帮助我报仇雪耻,我宁愿伺候他。您能不能推荐这样的人才呢?”

郭隗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沉思了一下说:“要推荐现成的人才,我也说不上,请允许我先说个故事吧。”接着,他就说了个故事:

古时候,有个国君,最爱千里马。他派人到处寻找,找了三年都没找到。有个侍臣打听到远处某个地方有一匹名贵的千里马,就跟国君说,只要给他一千两金子,准能把千里马买回来。那个国君挺高兴,就派侍臣带了一千两金子去买。没料到侍臣到了那里,千里马已经害病死了。侍臣想,空着双手回去不好交代,就把带去的金子拿出一半,把马骨买了回来。

侍臣把马骨献给国君,国君大发雷霆,说:“我要你买的是活马,谁叫你花了钱把没用的马骨买回来?”侍臣不慌不忙地说:“人家听说你肯花钱买死马,还怕没有人把活马送上来?”

国君将信将疑,也不再责备侍臣。这个消息一传开,大家都认为那位国君真爱惜千里马。不出一年,果然从四面八方送来了好几匹千里马。

郭隗说完这个故事,说:“大王一定要征求贤才,就不妨把我当马骨来试一试吧。”

燕昭王听了大受启发,回去以后,马上派人造了一座很精致的房子给郭隗住,还拜郭隗做老师。各国有才干的人听到燕昭王这样真心实意招请人才,纷纷赶到燕国来求见。其中最出名的是赵国人乐毅。燕昭王拜乐毅为亚卿,请他整顿国政,训练兵马,燕国果然一天天强大起来。

这时候,燕昭王看到齐湣王骄横自大,不得人心,就对乐毅说:“现在齐王无道,正是我们雪耻的时候,我打算发动全国人马去打齐国,你看怎么样?”

乐毅说:“齐国地广人多,靠我们一个国家去打,恐怕不行。大王要攻打齐国,一定要跟别的国家联合起来。”

燕昭王就派乐毅到赵国跟赵惠文王接上了头,另派人跟韩、魏两国取得联络,还叫赵国去联络秦国。这些国家看不惯齐国的霸道,都愿意跟燕国一起发兵。

公元前284年,燕昭王拜乐毅为上将军,统率五国兵马,浩浩荡荡杀奔齐国。

齐湣王听说五国联军打过来,也着了慌,把全国兵马集中起来抵抗联军,在济水的西面打了一仗。由于乐毅善于指挥,五国人马士气旺盛,把齐国军队打得一败涂地,齐湣王逃回临淄去了。

赵、韩、秦、魏的将士打了胜仗,各自占领了齐国的几座城,不想再打下去了。只有乐毅不肯罢休,他亲自率领燕国军队,长驱直入,一直打下了齐国都城临淄。齐湣王不得不出走,最后在莒城被人杀死。

燕昭王认为乐毅立了大功,亲自到济水边劳军,论功行赏,封乐毅为昌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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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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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这个故事主要讲: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叶公。叶公非常喜欢龙,又因为他生活在富贵家庭中,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上等的,所以他的衣服上、帽子上、鞋子上、家里的柱子上、被子上、枕头上……家里上上下下的东西,都刺有龙的图案。一转眼,五年过去了。这五年里,叶公一家平平安安,生活地非常幸福。可是,叶公一家并不知道: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公一家既然这么喜欢我,那见到真龙……岂不是更喜欢了吗?好!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天下凡去见一见那个名叫叶公的人!第二天,真龙来到了叶公的家里,透过窗户看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叶公,叶公也被这如此巨大的呼吸声吵醒了,一看,两眼直冒金心,吓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只是表面上喜欢某样东西,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某样东西,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叶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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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元节与鬼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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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七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中元节。中元节本是祭祀地官的节日。古人以正月十五为天官生日,故定为上元节(即元宵),七月十五为地官生日,故定为中元节,以十月十五为水官生日,故定为下元节。到后来,民间又流传七月十五地府开门放鬼魂的传说(部分地方是七月十四,比如广东),于是中元节渐渐具有了“鬼节”的意味。又适逢佛教超度亡魂的“盂兰盆节”也在这一天,所以七月十五便成了一年之中阴气最重的节日。

中国有着慎终追远,事死如生的传统,“鬼”在中国文化中也意味着逝者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并影响着我们。《韩诗外传》说“鬼者,归也”, 《礼记•祭义》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鬼只是生命的回归,回归并不等于终结,而是回到未有生命之前的寂静和暗涌。其实,我们习惯的说法“阴魂不散”是不正确的,因为古人认为,人的肉身才是阴气的聚集,人的精神却恰恰是阳气的律动,肉身叫“魄”(比如“体魄”一词),精神叫“魂”,魂属阳,魄属阴。灵魂脱离了阴森重浊的臭皮囊(魄),自然变得阳光灿烂,虎虎生风。“阴魂”其实恰恰是“阳魂”。或许,对死亡的恐惧,常常影响了我们对灵魂的看法。但假如我们能正确地认识灵魂的性质,我们也就能正确地认识死亡。有一个故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道理:《左传》里记载,春秋时郑国一度闹鬼,不少人夜间都见到刚去世不久的上卿良霄的鬼混出现。郑国国君于是请教子产,问世间是否真的有鬼。子产说:“有。灵魂属阳,魄属阴。属阳的灵魂寄居于属阴的魄中。如果一个人生存条件良好而又有所作为,魂魄就变得强大。所以,即便是布衣蔬食的平民百姓,他们仍然可以变为厉鬼,何况良霄三世公卿,取精用弘(成语“取精用弘”就出自这个故事),他的灵魂显然更加有力量也更加持久。我们看到他的灵魂,又有什么奇怪呢?”这种“灵魂不死”的观念,古希腊柏拉图的《斐多》篇也提出了,并且成为了基督教灵魂论的先驱,正因为如此,苏格拉底在临刑前慷慨陈词:“我去死,你们去生。哪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也正因为如此,古罗马大政治家加图读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安详地结束了生命。子产和柏拉图的讲述其实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灵魂(鬼)的阴森可怖,我们还应该看到灵魂(鬼)的强大,看到生命的生生不息,一阳来复。笔者认为,古人“天人合一”的内涵,除了汤一介老先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身心之间的和谐”之外,还应该加上人鬼之间的和谐,人鬼和谐的本质就是人与历史的和谐,是过去与现在的和谐。虽然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知事人,焉知事鬼。”但孔子并不是认为鬼和死亡就不重要,而是认为在安顿好生命,把握好当下的情况下,讨论死亡和鬼神才有根基。人是基础,而鬼是超越,生是前提,而死是净化。这就是生死人鬼的辩证关系。

虽然鬼和灵魂是一个庄严的话题,但由于它的神秘性和虚幻性,它也是各种民间故事取之不尽的宝库。可以说,每个中国孩子都是听着老人讲的各种鬼故事长大的。千百年来,鬼是文学艺术家的“宠儿”,在他们笔下诞生了无数人鬼情未了的旖旎缠绵、夜访吸血鬼的悬疑惊悚,宋定伯捉鬼的壮伟,有钱能使鬼的世故。不管是和谐还是敌意,是喜感还是悲情,这种沟通两界的奇妙景观,不能不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一种蔚为壮观的民间范式。这些鬼故事中,鬼的形象各种各样,有的善良,有的搞怪,有的猥琐,有的凶残,而人鬼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敌对关系、和谐关系和喜剧关系,其实喜剧关系也可以归入和谐关系,而敌对关系也常常以喜剧收场。下面就分享几个有趣的鬼故事。

晋朝时有个阮瞻的人不相信有鬼,他有一个著名的推论:“假如人会变成鬼,那人穿的衣服也会变成鬼吗?”后来有一天晚上,一个“人”找上门来对阮瞻说:“你认为世上没有鬼吗?我就是鬼。”阮瞻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可吓得不轻,没过多久阮瞻就被吓死了。这个故事里,人与鬼当然不算和谐,但也不算对立,因为鬼只是想吓一吓阮瞻,没想到阮瞻自己不争气,哏儿屁了(北方话“死了”),死得既不伟大也不光荣,和生前言之凿凿的气概形成鲜明对比。与阮瞻类似的一个故事发生在年轻的大学问家王弼身上。王弼有一次注解《周易》,参考前人郑玄的著作,他说了句“郑玄这个老东西,水平也不过如此吧。”有一天,郑玄的鬼魂找上门来,说:“你小子胆挺肥哈,敢说我的不是?”王弼也吓尿了,没过多久就结束了二十郎当岁的生命。估计王弼是晚上讲的那句“老东西”,忘了“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的古训,结果应验了。所以“晚上不说鬼”的禁忌,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当然,讲这个故事的人一定是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学者,知道郑玄王弼学术之间的对立,竟至于需要鬼现身来解决。

虽然儒家主流思想中鬼是严肃的,是需要“敬而远之”的,但民间文学的鬼却不仅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还有人的贪婪、猥琐、懒惰等缺点。最典型的要数我们常说的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是对《幽明录》里一个故事的概括:有一个新死的鬼十分瘦小,遇到地狱里肥肥胖胖的鬼同伴,很是羡慕,问他如何增肥。胖鬼告诉他:如果到人间吓一吓人,人们就会害怕,就会供奉祭品。你把这些祭品都吃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肥了。于是瘦鬼照着办,他到了一户人家,见家里有一口磨,于是就小跑着推了起来。他想以自己那看不见的身体推磨来显示灵力,逼主人献祭。但恰好这户人家是穷人,没钱买祭品,于是这个可怜的瘦鬼不仅没吃到便宜,还因为推磨而累得更瘦。在这个故事之前晋朝人鲁褒写过一篇《钱神论》,文章里有一句话叫“有钱能使鬼”,后来跟这个推磨的故事一合成,就变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俗话了。

鬼虽然常常未能免俗,但也常常被人间道德所约束甚至感化。其实鬼也是人变的,鬼与人之间并没有“心灵”的鸿沟。《幽明录》里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鬼向一个人勒索他的更牛,威胁说如果不给,老婆就会死,那人偏偏不给,于是老婆死了。鬼又要挟道如果不给,儿子就会死,那人仍然不给,于是儿子死了。鬼再次要挟:如果不给,你本人就会死。那人还是不给。鬼被这个人的倔强和骨气折服,于是坦白说:其实你的妻子和儿子都是阳寿已尽,不管给不给牛他们都会死。但你坚决不给还是很有种!你是个有福的人,能活到80岁。后来这个人果然天年善终。其实这个故事很像《左传》里太史四兄弟的故事:齐国崔杼弑君后威逼史官篡改历史,隐匿自己恶行,但史官四兄弟都拒不执行,老大老二老三都被崔杼杀死,老四同样不执行,崔杼无奈,只好放了老四。鬼和恶人在人的德性面前都不得不收敛和心折,这说明道德的力量正如《诗经》大序里说的一样,是可以“惊天地,动鬼神”的。

也正因为鬼与人的这种异质而同构的特性,所以人们对鬼神也渐渐从害怕到不怕甚至斗争。毛泽东在建国后曾让何其芳等人编写《不怕鬼的故事》,而干宝《搜神记》中著名的《宋定伯捉鬼》更是被收入初中语文课本。这里讲一个大诗人阮籍的故事。阮籍有一次晚上点灯读书,见到了鬼,他连忙一口气把灯吹灭,但他灭灯的原因并不是怕鬼,而是“耻与鬼争光。”在阮籍看来,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除了吓人就没有别的本事。因此,对鬼的态度便从战略上蔑视发展为耻与为伍,进而连秉烛西窗都成了此生的污点,竟至于灭之犹恐不及,这恐怕只有魏晋名士才有这种气概。20世纪诗人聂绀弩,在经历了人生和国家的浩劫后,写下了“哀莫大于心不死,名曾羞与鬼争光”的诗句,用的就是这个典故

当然,人鬼同构的思想,演绎得最多的还是人鬼之间的爱情,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霍小玉、聂小倩的故事,这些故事流传千年,家喻户晓,在新时期被搬上电视电影屏幕,更是留下许多经典的银幕形象,以至于大作家宁财神这个笔名都要和《聊斋•聂小倩》的男主角宁采臣谐音。这些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在这里再讲述就难免陈言务去之讥了。其实这些人鬼恋的故事,体现的与其说是民间对神秘界的猎奇,不如说是对人伦关系的扩充,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对自然秩序的合理想象。毛泽东说《聊斋》一书是“借鬼狐说教”,这一评价可谓吃透了古人,因为古人向来有“圣人神道设教”的传统。其实记录了《董永卖身葬父》故事的《搜神记》同样也是“借神鬼说教”。须知编《搜神记》的干宝并不是蒲松龄式的失意文人,他是东晋史学家和思想家,著有记录晋朝历史的《晋纪》和政治哲学论《晋武革命论》。《搜神记》里记录的许多孝子孝女感动鬼神然后人鬼(神)相恋的故事,还有被录入《二十四孝》的《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的故事,其实也是对晋朝“以孝治天下”政策的一种图解。这些民间鬼故事经历了精英的整理和升华,它的神秘意味便升华为道德意味,它的鬼神色彩便具备了人的色彩,这也就是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说的“儒学使宗教变成了诗。”这个“诗”当然不是诗词歌赋的诗,这个“诗”更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表达的是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可能发生”也即是一种理性的必然,宗教变成“诗”其实就是德国大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评价中国先秦思想时所说的“理性化”。如果说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且敬鬼神而远之是一种消极的理性化,那么东晋时期把民间鬼神传说改造和吸纳进儒家道德谱系和文化谱系,则是一种积极的理性化,而且这种理性化不露痕迹,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对儒学的包容性叹为观止。

那么,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鬼神呢?孔子的“敬而远之”,毛泽东的“不怕鬼”,其实都各有道理。两千年前的荀子,对于祭祀和鬼神这一类看起来可有可无,若有若无的事物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君子以为文,小人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对于那些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存在,君子将它们理解成一种必要的文化,理解为一种教化民众维护秩序的政治智慧,也理解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高贵性所在,而无知民众则将它理解为真实存在的灵异来迷信,却不懂得真心敬畏、努力修德。所以笔者以为,对于鬼神的正确态度,敬是必须的,不怕也是必须的,在“敬而远之”的基础上还应该“畏而不怕”,鬼神固然不可怕,甚至不存在,但我们仍然必须心存敬畏。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倘无敬畏,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则难免无恶不作。鬼神的意义,一是给我们历史感,让我们不忘先人的遗泽,在追思中自勉、自强,不堕家声,不忝所生,传承高贵,恩泽后世;鬼神的另一种意义就在于给我们敬畏感,让我们约束自己,善待他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这种“人鬼和谐”中开出人与历史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或许是新时代“鬼节”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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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朱元璋义气赢天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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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晗先生在其《朱元璋传》中,曾经对此绘声绘色地作过描述:

朱元璋少年当放牛娃时,有一次,他与同村的徐达、汤和、周德兴等一干小伙伴,在山上玩饿了,又找不到吃的。于是,朱元璋提议,将自己替人家放牧的一头花白小牛犊宰了来吃。大家欢呼雀跃,吃得心满意足。随后,当一群小坏蛋们意识到无法向主人交代时,朱元璋一个人拍胸脯承担了全部后果。他想出的主意是:告诉牛主人,小牛钻进石洞里,拉不出来了。最后,事情以朱元璋挨了一顿痛打并丢掉放牛的差事而告结束。

吴晗先生评论道:“朱元璋虽然吃了苦头,丢了饭碗,却由此深得伙伴们的信任,认为他敢作敢为,有事一身当,大家心甘情愿把他当作自己的头目。”

朱元璋投奔扯旗造反的红巾军以后,在相当长时间里,都保持了这个特点。这可能是他能够迅速脱颖而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此,这支部队的大头目——元帅郭子兴很赏识他,才几个月时间,就将他提拔到自己的亲兵卫队里担任小头目,并且很快亲自主婚,把自己的养女——就是后来名声很大的马皇后,嫁给了他。

但是,使他能够真正团结起一批死党,并得到死心塌地的拥戴,除了才干等因素,他的胆识与江湖义气所起的作用,恐怕不小。

当时,在这一伙造反部队中,分成几个不相统属的山头,相互间时常发生摩擦。有一天,郭子兴一个人上街,撞上了冤家,结果被对方绑架后关进地窖。他的所有亲信、亲属,包括两个儿子,都被吓坏了,纷纷躲藏起来。朱元璋是人们公认的郭子兴心腹,肯定也是被打击的对象。此时,他恰好领兵在外,躲过了此劫。

得到消息后,出乎人们意料,朱元璋立即动身,准备返回去营救郭子兴。有人力劝他不要自投罗网,白白送死。朱元璋回答得大义凛然:“郭公有大恩于我,现今有难,我若只顾自己不去搭救,还能算个人吗?”结果,他回去后,利用那几派之间的矛盾,又打又拉,竟然平息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派系残杀。朱元璋自己则爬墙上房,身蹈险地,最后纵身跳进地窖,砸烂枷锁,将郭子兴背上来。

后来,当郭子兴被其他造反好汉挤兑得很难受、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根据地投奔朱元璋时,朱元璋甚至将自己发展起来的数万人马,拱手交给他,一如既往地辅佐这个并不成器的末路英雄。

还有一件事。有一回,朱元璋在打败一支曾经背弃他的部队后,抓获了数万名俘虏。这些人极度不安,害怕遭到报复。朱元璋却下令,从中挑选500名勇猛壮士,担任自己的宿卫。

当晚,星光灿烂。朱元璋蒙头大睡,原有的警卫全部换成这500人。灯火通明之中,这500人静听着朱元璋鼾声大起,相当感激。从此,全军死心塌地地冲锋陷阵,极大地扩充了朱元璋的实力,成为朱元璋夺取天下的基本力量。

汤和比朱元璋大3岁,是当年一起分吃那只小牛犊的小坏蛋之一。

汤和比朱元璋更早地投奔了红巾军,有一种说法认为,正是汤和写信给朱元璋,劝诱这个游方和尚也投奔了红巾军。当时,由于战功,汤和已经官居千户,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县团级干部了,但他对朱元璋相当恭敬。史书记载说:朱元璋受到郭子兴的信任,从一个马弁迅速崛起为部帅后,军中诸将以同辈视之,没有人肯服低做小,唯独年龄与资历都胜过他的汤和,遵从他的约束与指挥。这使得朱元璋“甚悦之”,感觉特别愉快。

稍微用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上述故事和朱元璋参加红巾军之后的诸多故事,已经具备了古代江湖义气的全部要素和现代黑手党故事的一些最重要特点。朱元璋显然也具备了成为团伙老大的基本素质。

这些分吃过小牛犊肉,和后来在红巾军受过朱元璋恩惠的伙伴们,大多成为朱元璋武装集团中的重要战将,出生入死地跟着他打天下。

大明帝国建立后,他们全部成为帝国的开国元勋,享有崇高的荣誉、地位与待遇。比朱元璋小4岁的徐达,甚至成为这些武将中的首席功臣。最后,这些人除了早死的之外,只有中风后不停地淌口水的汤和,算是逃脱了洪武皇帝的毒手,其余无一善终。

而在打江山的过程中,无论如何,朱元璋的含生忘死、“有肉大家吃”的义气、才干及其对未来的预期,可能是相当多的好汉死心塌地跟着他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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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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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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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子重耳流亡他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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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重耳是晋献公的儿子。晋献公年老的时候,宠爱一个妃子骊姬,想把骊姬生的小儿子奚齐立为太子,把原来的太子申生杀了。太子一死,献公另外两个儿子重耳和夷吾都感到危险,逃到别的诸侯国去避难了。

晋献公死后,晋国发生了内乱。后来夷吾回国夺取了君位,也想除掉重耳,重耳不得不到处逃难。重耳在晋国算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子。因此一批有才能的大臣都愿意跟着他。

重耳先在狄国住了十二年,因为发现有人行刺他,又逃到卫国。卫国看他是个倒运的公子,不肯接待他。他们一路走去。走到五鹿(今河南濮阳东南)地方,实在饿得厉害,正瞧见几个庄稼人在田边吃饭。重耳他们看得更加口馋,就叫人向他们讨点吃的。

庄稼人懒得理他们,其中有一个人跟他们开个玩笑,拿起一块泥巴给他们。重耳冒了火,他手下的人也想动手揍人了。随从的有个叫狐偃的连忙拦住,接过泥巴,安慰重耳说:“泥巴就是土地,百姓给我们送土地来啦,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重耳也只好趁此下了台阶,苦笑着向前走去。

重耳一班人流亡来到齐国。那时齐桓公还在,待他挺客气,送给重耳不少车马和房子,还把本族一个姑娘嫁给重耳。

重耳觉得留在齐国挺不错,可是跟随的人都想回晋国。

随从们背着重耳,聚集在桑树林里商量回国的事。没想到桑树林里有一个女奴在采桑叶,把他们的话偷听了去,告诉重耳的妻子姜氏。姜氏对重耳说:“听说你们要想回晋国去,这很好哇!”

重耳赶快辩白,说:“没有那回事。”

姜氏一再劝他回国,说:“您在这儿贪图享乐,是没有出息的。”可重耳总是不愿意走。当天晚上,姜氏和重耳的随从们商量好,把重耳灌醉了,放在车里,送出齐国,等重耳醒来,已离开齐国很远了。

以后,重耳又到了宋国。宋襄公正在害病,他手下的臣子对狐偃说:“宋襄公是非常器重公子的。但是我们实在没有力量发兵送他回去。”

狐偃说:“这我们全明白,我们就不再打扰你们了。”

离开宋国,又到了楚国。楚成王把重耳当做贵宾,还用招待诸侯的礼节招待他。楚成王对待重耳好,重耳也对成王十分尊敬。两个人就这样交上了朋友。

有一次,楚成王在宴请重耳的时候,开玩笑地说:“公子要是回到晋国,将来怎样报答我呢?”

重耳说:“金银财宝贵国有的是,叫我拿什么东西来报答大王的恩德呢?”

楚成王笑着说:“这么说,难道就不报答了吗?”

重耳说:“要是托大王的福,我能够回到晋国,我愿意跟贵国交好,让两国的百姓过太平的日子。万一两国发生战争,在两军相遇的时候,我一定退避三舍。”(古时候行军,每三十里叫做一“舍”。“退避三舍”就是自动撤退九十里的意思。)

楚成王听了并不在意,却惹恼了旁边的楚国大将成得臣。等宴会结束,重耳离开后,成得臣对楚成王说:“重耳说话没有分寸,将来准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还不如趁早杀了他,免得以后吃他的亏。”

楚成王不同意成得臣的意见,正好秦穆公派人来接重耳,就把重耳送到秦国(都城雍,在今陕西凤翔东南)去了。

原来秦穆公曾经帮助重耳的异母兄弟夷吾当了晋国国君。没想到夷吾做了晋国国君以后,反倒跟秦国作对,还发生了战争。夷吾一死,他儿子又同秦国不和。秦穆公才决定帮助重耳回国。

公元前636年,秦国护送重耳的大军过了黄河,流亡了十九年的重耳回国即位。这就是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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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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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589年-665年2月26日),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唐朝 开国大将,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程咬金打劫单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罗成是前去为姑妈(秦琼的母亲)祝寿的。程咬金见马背上驮着包裹,马上的人穿戴光鲜整齐。心想金银财宝少不了。他跨上马手挥车轮大斧,拦在路上。

隋唐十八好汉之一的罗成,当然不会惧怕这山匪蟊贼,于是手操银枪指着程咬金问:“你有何干?”程咬金说:“我要你快把金银留下,如若不然,叫你尝尝爷爷大斧的厉害!”程咬金说到做到,三板斧下来,砍下了罗成头巾上插着的绒球,让罗成吃惊不小。等程咬金再次重抡一遍三板斧。罗成知道“就这两下子”,于是挥舞银枪向程咬金刺去。

罗成本来打算一枪把他扎死,但又想拿个活口,待给姑妈拜寿完毕,再去捣毁贼窝,为民除害。于是决定戏耍程咬金,先后在他的腿上、肩上等部位扎了十三个眼,罗成的枪名叫五勾神飞枪,枪缨里暗藏五把钢钩,每扎一枪往回一带顿时鲜血直流,伤皮不伤骨。程咬金每挨一枪都疼得“哎呀”一声。最后被扎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程咬金决定逃跑,虚晃一斧,往罗成身后一指:“那是谁?”趁罗成回头一看之机,程咬金拨马逃命。一直跑到十里开外的乱坟岗子上,才放心下马,擦了擦身上的血迹,包了包伤口。银子没劫着反而被人戏耍得遍体鳞伤,感到无地自容。别说去给秦母祝寿,这般狼狈相何以见人?于是决定继续截道。

正巧遇上秦琼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的人马,带着金银财宝来给秦母送寿礼。程咬金横在路上,挥舞着板斧:“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身为山东绿林总瓢把子的单雄信,心想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我的道?定睛一看程咬金那血迹斑斑的惨状,心想:这个人好像在哪儿打了败仗,这副模样还敢出来截道?黄天虎用绿林暗语和程咬金对话,程咬金根本听不明白。单雄信就说:“朋友!我看你不像干这个买卖的!”程咬金说:“我干这个买卖我愿意,你少废话,趁早把东西给爷爷留下,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说着抡起大斧朝单雄信劈来,三板斧下来,把单雄信的头巾砍掉了,单雄信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就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

谁知几招过去之后,程咬金露馅了。单雄信知道程咬金只有这三招半,便挥动金槊,使出绝招频频出击,程咬金招架不住,只想逃跑,单雄信一槊拍在他屁股上,使他从马上摔倒在地……

幸亏前来找程咬金的尤俊达,和单雄信是拜把子兄弟,才救了程咬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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