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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合集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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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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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电子,小巧玲珑,携带方便。它长约十六厘米,宽约十一厘米,厚约一点五厘米。它是爸爸在暑假将要结束时送给我的礼物,鼓励我多读好书用的。

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使用越来越文泛,深入。它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作为网络使用的一种工具,电子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作为学用电子书的一员,我觉得电子书使用很方便,我也很快就喜欢上了电子书。电子书真神奇,下载一本书,用不了几分钟,花不了几元钱,价格便宜,人人都花得起。这样小小的一本电子书,里面可以储存好几百本书。你要喜欢看哪几本,手指点几点,你要的书就马上呈现在你的眼前。你要看这本书的哪几页,只要手指点几点,同样会映入你的眼帘。你有不认识的字,不理解的词语,手指按住你不认识的那个字、词,点击“意思”,字、词的意思让你一目了然。哪一句话你理解有困难,电子书就像一位高明的老师,一们有求必应的老师,让你恍然大悟,进入柳暗花明的境地。电子书既是一本书,也是一位好老师。

电子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负面影响。如果使用不当,就会给人们带来危害。长时间看电子书,会造成双眼的疲劳,颈椎的劳累。下载书本时,每次打开电子书时,常常会出现各类广告,有些广告对于学习是不利的,甚至是非常有害的。这就告诉我,要正确地对待电子书,用其长处,克服其短处,使它真正成为我的学习好助手,获取知识的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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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年级800字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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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是十九世纪丹麦、也是世界重要的童话作家。他从30岁开始童话创作,直到去世前三年还在笔耕不辍地写作。他的童话作品有168篇,举世闻名。在这些童话中,安徒生以满满的热情,表达了对生命的重视和尊重,对底层人物的同情,对纯洁心灵和纯洁的爱的赞扬。

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这篇童话,它讲述了在乡下的农场里住着鸭子一家,有一天,鸭妈妈正忙着孵化她的小宝宝,七只蛋有六只是金黄色的,可其中一只比其他的鸭蛋都要大的蛋里却钻出一只羽毛灰灰的,样子丑丑的小鸭子。鸭妈妈把小鸭们带到了养鸡场,养鸡场闹哄哄的,都说丑小鸭太丑。有一个鸭子家族的小鸭走到丑小鸭的身旁在脖颈上啄了一下,小鸭妈妈说:“她没有伤害过谁,为何要啄她?”那只鸭子说:“她长得天生丑所以要挨打。”虽然有妈妈保护,丑小鸭还是受到了讥笑和欺负,心里很难过。后来,丑小鸭伤心的跑出了农场。来到沼泽地,野鸭们也都说:“你真是丑的厉害,我们不想和你这个丑家鸭子玩,快滚!”丑小鸭来到一个简陋的小农屋,老农妇的母鸡和猫恐吓丑小鸭,要是再不下蛋就会被老太太扔到锅里炖了吃了。秋天,丑小鸭看到美丽的大鸟,希望变成那样。冬天到了,丑小鸭冻僵了,农夫把丑小鸭带回了家。丑小鸭醒了,由于受到了惊吓,不小心跳到上了农夫的餐桌,农夫的妻子气急了,把丑小鸭赶出了家门。冬天过了,丑小鸭看到了美丽的天鹅,丑小鸭朝他们游过去,丑小鸭羞怯地把头低下,突然在清澈的湖水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一只雪白的天鹅。丑小鸭惊呆了,一群小朋友兴高采烈的说:“那只新来的天鹅是我看到的最美的天鹅。”

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了我,使我不禁为丑小鸭坎坷曲折的命运所心痛不已,让人难忘。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这只可怜的小鸭被迫离家流浪,几经风险!在寒冷的冬天里,丑小鸭受尽了折磨。可是后来它却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功飞上蓝天,成了一只美丽的、与众不同的能够在蓝蓝的天空中自由遨翔的白天鹅!我终于明白,原来逆境是可以让人成长的!只要不被挫折击倒,自信自强,最后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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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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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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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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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阶梯,助我们迈向成功。书是离不开我们的。现在我来给你推荐一本沈石溪的纯美动物小说——《狼王梦》吧!

一看封面,一匹高大威武的狼对天长啸,英姿飒爽。这本书讲的是:一直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摔死了,丈夫一生的愿望就是当狼王,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她生了四个狼崽,她偏爱老大。结果老大过于逞强,被金雕啄死了。她只好把目光转向老二。老二一次英勇的把狗熊引出了洞,紫岚看见了黑夜中的一丝灯光,可惜最后老二也被猎人的捕兽笼害死了。

紫岚因此泪流成河,但是它没有放弃,把希望托给了下一代的狼孙,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不能放弃。

这本书告诉我们呢在心里种下了梦的种子,精心培育它,不管经历多少风雨,总会见到美丽的彩虹,因此我们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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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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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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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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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称它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爱读书,不仅仅是因为读书能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小学的读书生活,就不禁涌起视听的愉悦之感。在记忆的心扉中,那时的读书生活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

我最先读的书是一些漫画书。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被书中幽默搞笑的情节给迷住了。但时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于是,我央求父母给我买一本又大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它后,欣喜若狂,便立即开始读。在读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在一次上课中,老师问我们:“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教室里鸦雀无声。后来,我想起《十万个为什么》里介绍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内容。便流利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这次经历,使我明白了:读书真好!

当然,读书不仅能使人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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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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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开,捏住书角,细细的品味书中的味道。书香如一坛老酒,醇馥幽香;如一杯清茶,清冽芬芳;如一杯清水,虽索然无味,但有益于身心。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书带给我们的营养,没有书给我们带来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会有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正是无数的作者用他们的笔,传播出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术能让我们学习与运用。

通过读书,我们懂得了“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的治国道理;通过读书我们了解了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英雄事迹;通过读书,我们理解了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追求。阅读,让我们了解更多,懂得了更多,它教会了我们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

一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曹文轩的《大麦地》。字字句句如清水,将五脏六腑涤荡得妥帖舒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在了书页上,文字的构建的美妙意象和感觉瞬间渗入全身,心在字里行间跳跃飞舞,喜悦漫溢出来。窗外,天蓝如洗,云作奇峰,这景被窗户框成了画,清新至极。因为阅读,匆忙枯燥的时间被文字的墨细细地研磨了,书香适意怡人。这个下午也变的安静美好,有了无穷的回味。

当我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跌倒,事事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想想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相比于他们,我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这十几年里,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并教会我点点滴滴做人的道德,使我在青春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

阅读走进我的青春,改变我的青春,丰富了我的青春。与书为友,我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比别人看得更高更远;与书为友,我将展翅翱翔在蓝天之上,搏击长空。热爱读书吧!让书香来净化你的心灵,因为它会使你的青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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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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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句话出自于《三字经》,孟子小的时候整天不好好学习,他的妈妈很生气,有一次就当着他的面把织布机上织好的布剪断了,最后孟子很受触动,从此以后他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教诲,努力上进,后来成为了有名的思想家。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学习如果不努力,就永远也学不到知识。

读着《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妈妈也常常夸我懂事多了。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妈妈就说:“孩子,今天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读了,在家休息吧。”“妈妈,如果我今天不去上学的话明天会补很多作业的,还有今天的知识就学不到了哇。”我急着回答道。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先把药吃了,在学校注意身体啊,有事报告老师。”我“哦”了一声就去上学了。还有每次我和爸爸去商场的时候,我都会吵着爸爸买书,爸爸都会陪着我帮我买一些适合我看的书,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三字经》、《时代广场的蟋蟀》、《灰姑娘》、《伊索寓言》等等。

读着一本本好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更加懂事、上进,以后我将会读更多的好书,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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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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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饭了,青绿色的蔬菜,金黄的鸡蛋,一道道香味四溢的饭和蔬菜经过妈妈的巧手制作,正在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时间就像蜗牛一样,过得很慢。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的响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爸爸妈妈肚子已经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可还是不见儿子的踪影。妈妈吩咐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的,我这就去。”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走进去。只见儿子两手撑着脸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呢!就连推门也没听见。这时爸爸指着儿子让他下楼吃饭,儿子恋恋不舍的离开书,下楼去吃饭。

爸爸心里想:“究竟是什么书这么吸引人呢?”只见他低下头仔细的读了几句,就被这本书迷住了。

儿子和妈妈在等爸爸下楼吃饭,他们等到饭都要凉了。爸爸还没有下来吃饭。

妈妈只好吩咐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很不情愿的去了。

儿子推开房门,一下子就从寒冷的冬天变成欢快的春天。原来爸爸也和我一样在看这本书。儿子在心里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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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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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也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甚至有些迷恋。

我认认真真读完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在从“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后,我开始珍惜自己的《童年》,当我决定进行一番《西游记》时,没想到竟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在这里,我遇见了《三个火枪手》,加入了《青年近卫军》。岁月不断消逝,现在的我正准备高唱我的《青春之歌》,以扎实的基础和充沛的精力实现《我的大学》梦。我坚信,在用书籍铺设的这条路上我一定能走出自信、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我在快乐中阅读,在阅读中寻找快乐。夜深人静,我被书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我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来到大海边,欣赏天海相接的弧线,蔚蓝的海面;坐在长城上,感受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的结晶;在草原上奔跑,在沙漠中高歌。我在书中感受到人生如果有好书相伴,生活肯定会变得丰富多彩。

好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明白了真、善、美,理解了假、恶、丑;在书中,我开拓了视野,学会了思索;在书中,我看见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生百态。一本好书,有烈火的激情,大海的包容,炫丽多彩,变化万千。

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愿好书伴我成长,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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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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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大草原中狼是有野心的;残忍的,但是在蒙古人心中狼是神圣的。

现在野牛成为了家牛,野猪成为了猪,狼成为了狗,野性完全消失除了在蒙古。

在读这本之前我一直都认为狼是狡猾的;永远不会懂得什么是爱心,什么是怜悯。可是我错了它们之所以没有爱心是因为它们懂得一句话: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它们之所以不懂得怜悯是因为狼从不会让敌人知道自己的另一面。

我一直都认为狼对自己的孩子不服责任。可是我又错了它们是那样的疼爱自己的孩子,它们愿意以自己的轻伤换对方的重伤,以自己的重伤换对方的生命。

它们有自己的尊严:别人给它们食物,它们从不会低下头,它们只会认为这是它自己捕捉的食物,绝不让步。

它们团结友爱:每次出去时都是一群一群的。

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尊严,没了尊严的人原来是这么可怕。我知道了如果是一个集体我们一定要团结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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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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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成长的陪伴。”你要问我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书。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到我的书房“探视”一番,书柜中成百上千的书籍,都见证着我的成长。

就说小时候吧!幼儿园时,每天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与书亲密。每到夜晚,依偎在母亲的怀中,听着父亲用幽默的语调讲着故事,便觉得无比幸福。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便是“贝贝熊”,并且看一次笑一次。有一次熊爸爸给小熊兄妹洗澡,结果把泡泡浴上的一茶匙看成了一茶杯!结果弄得满浴室都是泡泡,自己还滑了一跤,有趣极了。就这样,我在书籍的陪伴下度过了欢乐的幼儿时光。

上小学了,虽然功课增多,但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更没有阻挡我对书的渴望。相反,阅读的时光还比原来多了。那时,我已学会自己阅读,不需要父母讲了,但每天夜晚,我还是会爬上他们那柔软舒适的大床,边撒娇边挤到他们中间,一起享受属于我们一家的阅读时光。这时候,《海的女儿》、《西游记》(儿童版)、《长袜子皮皮》等童话故事就相继来陪伴我了,我也从它们那里学到了很多。就这样,我们边读边悟,与书籍共同度过了充实的童年。

现在,上中学了,每天被各种公式“缠绕”,自然没有那么多时间在阅读上“陶冶情操”。但是,每到周末,我又可以和它们见面了。在久别重逢之际,我倍加珍惜,当然,还有些小小的激动。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书房,可以独自一人尽情享受快乐的阅读时光。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怀念过去和父母挤在一张床上阅读的场景,甚至我还想让时光倒流,再来一次。可惜,时间一去不复返,我回不去了。

现在,我有一个小妹妹,快四岁了。每每看见她躺在床边,用恳求的小眼神让母亲给她讲故事时,我便感慨万千。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路过两个妹妹的房间,发现父亲在给她讲故事,讲的是“小猪佩奇系列故事”,那是她最喜欢看的。当讲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时,她笑了,笑得是那么天真,看见她,仿佛就看见了当年的我。

不过,周末的阅读时光也有限,我既然不能回到从前,那还是回归现在吧!我走进书房,拿出那些现在正在陪伴我的名著——《西游记》(原著)、《朝花夕拾》、《三国演义》等,翻开阅览了起来。《西游记》讲述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猪八戒的形象令人愈读愈乐;《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文章生动精彩;《三国演义》讲述汉末三足鼎立的故事,诸葛亮的形象也是如此传神。还有《骆驼祥子》、《杨家将》、《水浒传》、《海底两万里》等名著,也都值得我们去读。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书籍仍是我的伙伴,我们日日夜夜形影不离、不见不散。可以说,我的成长,永远离不开书籍。至此,我想说:“我,与书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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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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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泉,它可以让你增长性知识书,就像每一个人心中的宝藏,只有你细心挖掘,才会找到属于你的宝藏。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的代表作,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等等等等,在童年中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了一个很长,但很有意义的故事!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一个成绩差,调皮捣蛋的孩子。可他是个童年的胜利者,也是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

所有的父母都希望望子成龙,但马小跳父母,他们却不是这样的,马小跳的爸爸爱玩,妈妈很爱哭,但是他们不会希望马小跳需要有多好,补习班就只给马小跳报了个奥数,兴趣班马小跳自己选,马小跳最后选了个游戏班。

老师可为马小跳操了不少心,但是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百般关系马小跳包马小跳补习功课给他讲解,不懂的地方马小跳也会关心秦老师,有一次请老师病了,他就让大伙一起去看老师,并保证绝不会调皮,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那四个捣蛋鬼,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教诲,在台下对我们的呵护和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了更多的是:童年是一生最纯真,最有意义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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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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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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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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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 What is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in life? Some people think it is money, some think it is jewelry, and I think it is a book.

书伴着我成长。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缘,大约一周岁时,我就已经能坐在澡盆里边玩边看一种特别的书——洗不烂、撕不破的“洗澡书”了,刚开始看的书的内容是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的图案。随着我的长大,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文字,让我的眼界开阔起来。从童话到寓言故事,从神话传说到历史典故,从短篇文章到小说。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造福于人类的女娲,伟大胸怀的岳飞;我学会了辨是非,识美丑;培养勤劳、勇敢、忠诚正直的品格。

书是我的老师,它无穷无尽的知识,为我解答各种疑惑和难题。比如,看见猫在追老鼠,我就在想:猫为什么会追老鼠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找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知道了猫原来是喜欢老鼠身上的牛磺酸才追它呢。当我读书看报遇到不会的生字时,都可以请教书桌上的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越多,就越让我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它是我前进上的指航灯。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状态很浮躁,成绩不理想,让父母操心。妈妈送我一本好书——《心灵鸡汤》,我仔细阅读,张海迪、海伦·凯特等人物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深深地鼓舞了我,激励我恢复信心,奋发向上,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书是我的朋友,长大了,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在书香里畅快地遨游。现在,我最喜欢一些文学类的书籍,比如:《儿童文学》、《感动青春》、《实用文摘》、《读者》……书,为我铺展开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带我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书,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见识了大千世界的精彩纷呈;书,为我讲述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故事,引领我做人的道理;书,为我展现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激发了我为民族复兴、祖国富强而不懈努力的壮志。

我爱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会一直爱护它、阅读它、品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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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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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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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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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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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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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小王子》这本,深受感动,久久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道“我”因为飞机故障停在了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开始很有趣,讲的是小王子从小行星B612来,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为了追寻生命的真谛而消失在地球上的故事。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好自己的花才是最重要的,国王认为控制宇宙才是最重要的,虚荣的人想要有很多崇拜者,回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整天喝酒解闷。专注于数星星的商人,埋头读书的地理学家,点灯的人都在做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让我们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荒谬的。其实想想,我们的人生也会有同样的问题,犯同样的错误。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行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是那么纯洁,善良,敏感。为了追求生命的真善美,他不在乎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的玫瑰,提醒我们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哲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忠实地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幸福是有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们想到天空中有超过5.01亿个小铃铛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才推荐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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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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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张心

中午,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菜,就准备吃饭了。可是儿子却没有在餐桌上吃饭。于是妈妈就让爸爸去儿子的房间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一本。然后就对儿子说,儿子吃饭啦!儿子听后就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到底是在看什么书?竟然看得那么认真。就走过去一看。看着看着,没想到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儿子来到餐桌上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又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对正在看书的爸爸说:“爸爸吃饭了。”爸爸说:“知道了儿子,爸爸这就去吃饭。”爸爸嘴上说去吃饭,可是眼睛却还在盯着书本,直到儿子收起书本放到书柜里,爸爸才来到餐桌。最后他们一家人开心的在那吃饭,妈妈做的饭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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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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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了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期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我家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地,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们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好久,我发现我的有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的想起,爸爸给我买的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要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会窒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爸爸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爸爸、爸爸,”爸爸听见后飞快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我以后再也不玩危险地游戏和事,不再让家人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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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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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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