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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热门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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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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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训有言:“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使我们心情舒畅,读一本好书,您增长我们的见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我和草原动物朋友》。

《我和草原动物朋友》是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一本类似于日记的故事集。这本书展示了黑鹤在大草原和森林的生活和成长历程。有嘴对嘴给刚装出生的小鹿喂奶、有救助受伤的小狼、有拥抱小羊羔、有和狗狗比牙齿、也有领着马和犬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奔跑……等等。

这本书里面让我感到最兴奋的是第7篇:人间有萌物。它讲述了作者养大的猫——麻团——生了一窝小猫仔,小猫们可爱极了,他们可是营地里的第四代驻猫呢;当然,也有让我最伤心的篇章,第66篇——我的老罗杰,它讲述的是跟随了黑鹤15年的狗罗杰去世了,读到这儿我感觉心情异常悲痛,好像我也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一样。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黑鹤用一贯富有诗意又干净利落的文笔,用一贯强劲有力度又绝不拖泥带水的文风描绘出这些或忧伤或快乐的故事,他还拍摄了与动物们零距离的150幅照片,让人耳目一新,草原场景一览无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谢谢你书籍,你是我最亲爱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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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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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是个小书迷。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好老师。

我爱看书,我爱看好书。因为是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在我寂寞时,是书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进了童话世界;读书真好,是书带我来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旁,了解到穷苦人的悲惨遭遇;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到了西蒙和桑娜身旁,了解到了他们的勤劳善良,了解到了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肯牺牲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了解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书让我"攀登"了泰山,恒山......了解了桂林的绣,庐山的峻,泰山的雄,黄山的贵,索溪峪的野;是书让我了解了十万个为什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为什么黑暗过去就是黎明......

读书真好,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使得平凡的童年变的快乐了,有趣了。

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热爱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热爱书吧,它会让我们终身受益。

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读书就没尽头,让书陪伴你我他走向人生最高境界,走向成功之路,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之路飘逸书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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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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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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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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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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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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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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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成长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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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床头尽是些洋娃娃,渐渐地把洋娃娃玩腻了。我长大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大大小小的上,看书就这样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一条小小书虫。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爱徒生童话》、《作文大全》、《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而且百看不厌。有时,我看书着了迷,连上厕所也在看,而且还毫不察觉外面的干扰。妈妈几次强调上厕所不要看书,可我总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看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书,我不敢想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正在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为了我的身体,要我马上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钻进被窝。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甘心就此罢休,眼珠转了转,哎!一条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哎哟哎哟”直叫,并且将书藏在怀里。老妈不但没有怀疑我,问我是否坏肚子了?要我尽快去厕所。我心中一阵窃喜。耶!计划成功!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看完了那本书。我这才悄悄地打开门,踮着脚回房间。呀!有惊无险。幸好老妈没发现,要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一天不能看书了。

我看书越来越上瘾,成了一条地地道道的“书虫”。每次去书店,不买到好书,我绝不会甘心,并且会看到打烊。妈妈每次上街,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永远比漂亮的衣服,MP4/MP5有地位。是的,我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就痒痒的。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使我懂得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本书就象一扇扇知识的窗户,向我展示着一个个崭新的学习天地。我爱看书,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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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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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陶醉在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了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缘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地球上有陆地和海洋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了解的多了,觉得自己好伟大啊,是读书让我这个“丑小鸭”变成了众人眼中的“白天鹅”。

书读多了,举目望去,仿佛就能看到北京的八达岭长城,埃及的金字塔,北极的冰川,每次合上书,总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脑海里依然是各种画面在浮动,心里好似吃了蜜一般的甜,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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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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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至于我是如何与书打上交道的,还得从一个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我睡下后,正做着美梦。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惊回了我的千里梦。我一看闹钟,才3点,便又侧身入睡,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年纪尚幼,如此之久不能入睡,便放声大哭。父母闻之,马上起床。掏出食物为我压惊,惟恐惊醒了邻居。我见是食物,又哭。父母无意之中掏出了书。我一见,两眼有光,速夺。一翻遍哭声渐消,父母这才放心,回了卧室。我却拿着书爱不释手,直到早晨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转身起床。从此,我与书打上了交道。

往后几年,我回家一完成作业便看书,萧规曹随,雷打不动。作文成绩从二年级的中游一跃到高年级的上游,甚至前三!可见书是一种多好的东西,是它增长了我的知识,也是它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还有具体事例呢!一次,我做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拿出一本成语词典,一翻,便翻到了“无的放失”这个成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的意思。第二天,期末阅读卷就有关于这个词的填空式选择,我轻而易举地做了出来。老师在讲卷子时,只有我能说出这个词的意思,真让我“鹤立鸡群”了一回。

书对我好,我当然也不能亏待书。我对书柜上的每本书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折了一角也会伤心半天。啊,你千万别把我的书撕了!哈,开个玩笑。当然,我也会“得寸进尺”,几个星期就要让爸爸买一本书。一来可以让我大饱眼福,二来也能增加几个新伙伴呢!哈哈。

好,今天就讲到这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书真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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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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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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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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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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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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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啦——”小明唱着欢乐的歌声跑回了家。他之所以开心,是因为他有了一本有魔法

有了这本有魔法的书,小明决定试试有什么魔法。他来到空荡荡的房间里,想玩一玩。他打开有魔法的书,把它放在桌面上,看看有什么变化。小明桌面上出现了几个大字:“请画出来!”小明见了,从桌子上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枝笔,画了一辆小汽车和一辆丑丑的大卡车。魔法书立刻变出了玩具和几个字:“画在书上!”小明看了这几个字,终于明白了魔法书的用途。

玩完了玩具,小明饿了。可是,他不会画好吃的,只好把愿意写了出来。魔法书把小明带到了餐桌上,小明看见桌上摆放着好多好吃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可香了呢!

到了下午,小明要做作业了。可是,他还是不肯离开魔法书,只好把魔法书放在他的旁边,开始做作业。过了一会儿,小明遇到了难题。魔法书就变出了一个魔法精灵。魔法精灵帮助小明想到了答案。小明开心极了,和小精灵成了好朋友。和小精灵成了朋友以后,小明也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爱动脑筋。小明从不会到会,差到优秀,就连老师也越来越喜欢他了。

从此以后,小明就天天和小精灵和魔法书在一起,成为博学多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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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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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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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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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如同一叶小舟,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海洋。在我的世界里,书曾经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就让我来和你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记得在小的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天无事可干只好天天看电视。当时姨妈看到了,就对外婆说:“可不要让小孩子从小就看电视,多给她看点书!”说完,姨妈放下一大堆《老夫子》便走了。从没看过书的我,感到十分好奇,随手拿了一本《老夫子》,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翻开第一页,看见老夫子因为滑倒了而被别人笑,我看了也跟着书中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一直渴望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没想到,这个愿望很快就被实现了。

一年级,开学第一天,老师给每一个同学都发了一本语文书。当书传到我的座位时,我急忙翻书,想要把书里的内容都“吃”进肚子里。看完书,我把语文书抚平,并把语文书轻轻地放进书包里面。回到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在语文书上写上名字,当我把歪歪斜斜的名字写好以后,我高兴地大喊:“我终于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啦!”我那时候才意识到,原来我对书那么重视。

到了现在,我爱看书的性子还是没有变过,反而比以前更爱看书了。现在的我专挑一些名著来看,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记》》我都看过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红楼梦》》讲述的是古代时人们封建的思想,和贾宝玉林黛玉的凄惨爱情。当林黛玉临终前的最后一刻,我留下了眼泪,我为两位主人公的爱情不被人认可感到愤愤不平,也为他们最终没能在一起而感到悲伤。

书,就是你的良师益友,也是陪伴着你成长的朋友,如果你能在茫茫大海里,找到一本你真正喜爱的书,那么就等同找到了一位与你无话不谈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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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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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名字叫《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安徒生献给全国各地小朋友的,这本书出自于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故事,当我读了一篇好故事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的再读一遍。

书中的故事精彩动人,主要内容是一些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叫《卖火柴的小女孩》,它主要讲:在圣诞除夕夜,一个穿着又肥又大拖鞋的小女孩,在大街上卖着火柴。他又冷又饿,他不敢回家怕爸爸打他、骂他,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卖出去。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我觉得她非常可怜,因为别的孩子都在家里过着圣诞节,可是这个小女孩却在大街上的一个角落里看着别的孩子和爸爸、妈妈一起过着圣诞节。这个小女孩虽然生活的很艰苦,但她勇敢、善良,不怕一切困难。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书,因为这本书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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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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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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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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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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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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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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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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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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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摩擦力的书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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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张凯轩

老师笑眯眯地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有的同学问:“是什么游戏呢?”

老师叫俞黎杰拿来两本厚厚的放在桌子上,大家把一本书从前面翻到最后一面,没有找到什么特别的。老师一页一页地合着这两本书,好像是在洗扑克牌一样,翻到最后,用力地压了一下。

老师问:“谁过来拉一下?”同学们纷纷举手:“我来拉!我来拉!”

吕婉颖第一个上台,用力地拉了拉,难为情地说:“老师,我拉不开来。”

丁翃和张元昊用力地拉了拉,摇摇头说:“还是拉不开来。”我们都看懵了。又有两个人兴冲冲地跑上去,这回四个人一起拉,都拉不开来,好像是老师用胶水把书胶起来了一样。我们简直是螳臂当车。

胡泽雨一页一页翻开来,寻找秘密在哪里。

老师告诉我们:“这两本书有摩擦力。”网上查出来的资料都各有不同。

我们终于知道了这两本书拉不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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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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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猜我最好、最亲密的伙伴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我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尽情地允吸知识的琼浆。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我为公主的善良而感动,为七个小矮人的可爱而喜欢,为皇后的恶毒而愤恨,看到公主与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我的心理就很舒畅。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读《上下五千年》、《名人传》等一些科普书籍。从中领略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领悟到了为人处事的道理。是书本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学习知识。是书让我了解了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无边无际。

记得那一回,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哥哥要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喜上眉梢------这正合我意,我到书店去就好像去宝库一样兴奋,那书简直就是一颗颗璀璨的宝石,令我欣喜若狂。一到书店,我急忙找出一本《盛世繁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早把哥哥抛到九霄云外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已过正午。肚子‘咕咕’的警告我,但此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便自我安慰:“没啥,不过是一顿饭而已,饿一饿也无大碍,来这里看书的机会难得。”于是,我又捧起书,伴着肚子的咕咕声,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受无以言喻。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当我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抬起眼,却是一片模糊,好一会儿才清晰过来。看一看墙上的钟,已指向六点了。心中一阵慌乱,急急忙忙一路狂奔回家,免不了一顿狂风骤雨,我咬咬牙,可心里却甜滋滋地。谁叫我对书一见钟情呢!

阅读书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不要怨恨阅读是浪费时间的无聊行动。酷爱书籍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它拥有书中的各种情感,书使人一生受益。一本书对我的影响是无穷的。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活力、有生命力的东西,他可以洗涤你的心灵,是你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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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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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程星瑜

呆妈、呆爸、小呆一家三口一起准备吃中午饭。呆妈一会把饭做好,端到了餐桌上。呆爸坐在餐桌前刚想吃饭时,呆妈说:“儿子还没有来呢?你想吃先去叫儿子来吃饭。”

就这样,呆爸委屈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门口,他把门打开了。看见儿子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呆爸好奇地自言自语地说:“儿子以前不是不喜欢看书吗?”呆爸叫了儿子几句,儿子没有听到。这时呆爸拍了小呆的肩膀。小呆吓了一大跳,说:“我可是练过功夫的。”呆爸说:“你什么时候练过功夫呀?”小呆说:“原来是呆爸啊!”呆爸说:“快点去吃饭,马上饭都凉了。”

小呆说:“好的。”呆爸看着小呆看得书,渐渐被书吸引了,他也像儿子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现在,母子俩坐在餐桌前,但是呆爸却不见了。呆妈说:“呆爸不是去叫你去了吗?”

呆妈又叫小呆去叫呆爸来吃饭。

小呆打开门看见呆爸像自己一样趴着,小呆叫呆爸几句,呆爸没有听见。小呆打了呆爸一下,呆爸吓了一跳。小呆和呆爸都看起来这本迷人的书。而呆妈也偷偷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里看起了这本迷人的书。他们一家子都在看这本书。

结果,他们一直到晚上才看完,他们连饭都忘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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