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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精彩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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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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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阶梯。”书可以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和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俗世奇人》。

这本《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是作者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讲的是天津的俗世奇人,《俗世奇人》有一和二两册,一册有18篇,第二册有18篇。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狗不理那一篇,讲的是狗子买包子,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生意便火了起来,狗子不爱说话,别的包子铺见他的包子火了,便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却没有想到越骂越火。因为什么,因为骂名人人好奇,好名就没人稀罕,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狗子再把包子做的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名扬立万的大名了。

我之所以推荐给大家,是因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比如:冷脸讲了有一个人他从来不笑,连外地的相声专家逗他笑,他也不会笑,所以人们叫他冷脸。刘道元活出殡讲了刘道元不知道出殡是什么感觉,就让下人为自己当众出殡,苏七块讲了,苏大夫不论谁来看病,都先给七块银元才肯看病,人们骂他本事只值七块。就叫他苏七块,苏大夫对他的朋友说:“不是我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他的朋友想七天也没有想明白,让我明白一些民间英雄和乡土客有趣的故事。

听了我的介绍,您想不想看一看这本《俗世奇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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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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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三国演义》吗?我可喜欢看了!里面的诸葛亮可聪明了,有勇有谋。我真希望变成现代诸葛孔明!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原著作者是罗贯中。《三国演义》中,我最敬佩的人是赵云和诸葛亮、关羽。赵云,字子龙,我之所以敬佩他,是因为他在长坂桥救阿斗。赵云自己在长坂桥对付曹操十万大军,不怕牺牲誓死保卫阿斗。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诸葛亮有勇有谋,是个蜀国的好军师。他全力辅助刘备对付孙权和曹操。关羽,字长云,是刘备的二弟。关羽,五虎将之首,武圣,我就是敬佩关羽,打仗非常勇猛顽强。

我之所以向你推荐这本《三国演义》,不但中的内容丰富,而且对你了解历史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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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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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泉,它可以让你增长性知识书,就像每一个人心中的宝藏,只有你细心挖掘,才会找到属于你的宝藏。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的代表作,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等等等等,在童年中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了一个很长,但很有意义的故事!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一个成绩差,调皮捣蛋的孩子。可他是个童年的胜利者,也是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

所有的父母都希望望子成龙,但马小跳父母,他们却不是这样的,马小跳的爸爸爱玩,妈妈很爱哭,但是他们不会希望马小跳需要有多好,补习班就只给马小跳报了个奥数,兴趣班马小跳自己选,马小跳最后选了个游戏班。

老师可为马小跳操了不少心,但是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百般关系马小跳包马小跳补习功课给他讲解,不懂的地方马小跳也会关心秦老师,有一次请老师病了,他就让大伙一起去看老师,并保证绝不会调皮,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那四个捣蛋鬼,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教诲,在台下对我们的呵护和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了更多的是:童年是一生最纯真,最有意义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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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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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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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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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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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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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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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记一次买书的经历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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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诗人杜甫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诗: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每次读书都让我感觉非常快乐,而且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喜欢看书,也喜欢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书。下面就让我介绍一次我在姥姥家买书的经历吧!

那天,妈妈、姥姥、表姐、表妹和我一起去了智源书店。那里的书可真多呀!有童话类、寓言类、故事类、漫画类和科学类等等。一进门,我就被好几个书架的书吸引住了,真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我和表姐、表妹都赶紧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书了,好像不及时挑选出来,那些书就会被怪物吃掉似的。我走过一排排书架,仔细盯着那些书名,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书名:《一只想飞的猫》。一只想飞的猫?猫怎么会飞呢?我觉得太奇怪了,就非常想把这本书买来读一读。后来,我又看到了一本书,叫做《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书里的故事特别吸引我,还有很多美丽的插图,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神话故事,就决定把这本书也买回家。这时,表姐和表妹也都选好了她们要买的书,表姐选的是《朝花夕拾·呐喊》、《收获成长的金秋》和《骆驼祥子》,表妹选的是《安徒生童话》。

我们结完帐之后,带着新买的书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这次买书让我觉得非常开心,我一定要回家把这些书好好地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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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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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是个小书迷。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好老师。

我爱看书,我爱看好书。因为是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在我寂寞时,是书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进了童话世界;读书真好,是书带我来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旁,了解到穷苦人的悲惨遭遇;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到了西蒙和桑娜身旁,了解到了他们的勤劳善良,了解到了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肯牺牲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了解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书让我"攀登"了泰山,恒山......了解了桂林的绣,庐山的峻,泰山的雄,黄山的贵,索溪峪的野;是书让我了解了十万个为什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为什么黑暗过去就是黎明......

读书真好,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使得平凡的童年变的快乐了,有趣了。

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热爱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热爱书吧,它会让我们终身受益。

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读书就没尽头,让书陪伴你我他走向人生最高境界,走向成功之路,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之路飘逸书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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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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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舒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喜欢看,每缝星期天或节假日,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去图书馆或到新华书店看书,那里的书可丰富了,看都看不完,有时候一看就是几小时。

每天放学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书,我家里有很多课外书,有的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有的是我亲自去书店挑的,我的小书柜的书可不少呢,我会通过学校第二届读书节这一活动,与书为友,“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每天我都会用课间、午休、晚上睡觉前的时间来读书,不断进步,不断前进。爱读书使我成了一个快乐而上进的女孩。知道你这么爱读书,老师、爸爸妈妈一定很高兴;同学一定也很羡慕你,因为你已经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可文中只介绍了你家中的书多,对于读书的好处好像介绍的少了。

你应该把读书的好处说出来,让别的小朋友看了你的文章后,也能爱上读书。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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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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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初中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

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初中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

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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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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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啊,会千方百计地把自己觉得好看的借过来、讨过来、买过来,这比如现在这个故事……

有一次,我的眼睛无所事事地到处“闲逛”,突然,发现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了,每次看到,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却到不了手里。哈哈,这次,竟然落在了我们班同学的手里,看我怎么把它要到我的手里。 我先去求她:“我的好XX啊,请你大发慈悲吧,可怜、可怜我这个没书的人吧!

因为我总是看不到这本书啊,请你借给我吧!”我想:真是太恶心,可是为了这本书,我豁出去了。一般听了这几句话的人,都会笑出来,并且把书借给我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却失灵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对我说:“不行,我自己还没看完呢,等我看完了再借给你吧”,看到这招不灵验了,我便又换了一个招数,我脑袋里装的招数可多着呢!我隔两分钟问她一次,隔两分钟问她一次,隔两分钟有问她一次,她不耐烦了,只好把书借给了我,还说:“唉,我投降了!”我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了脸上,笑嘻嘻地说到:“耶。我胜利了,我胜利了!”这一情景就连老师看了都哭笑不得呢!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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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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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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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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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的名人都非常喜欢读,孔子说过:“学儿不厌,诲人不倦”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是一个小书虫,非常喜欢读书。

我看过非常多的书,有关于孔子的,马小跳的,动物小说------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读的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当时我还不怎么会看字,但是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在把手放到嘴里吸吸。

现在我喜欢看的书是动物类小说,和名人类小说。在孔子的书上,我发现了几个故事:孔子经常学习到深夜,他的弟子们没次都贡劝老师早点休息,而孔子说:"学儿不厌,诲人不倦”突然那一本书的绳子一下子断了,接着两本书的绳子也断了,这就是"韦编三绝”的故事。

有一次,我在看着书,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九点多了,要不是妈妈跑过来叫我睡觉,我可能还在看书呢!

我以前经常只是把这一本书读完就可以了,像完成任务一样。之后老师教了我们一个读书的方法,那就是“煮书”从那时开始起我就不像以前那样走马观花,而是认真去体会里面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意思。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恐龙,动物等的知识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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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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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海洋,帮助我们热爱读书,变犹如给我们插上了自由翱翔的翅膀,书籍是世界进步的力量,帮助我们解决读书中的问题,便等于为我们明天的成功铺设了台阶,大家也来和我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Books are the ocean of knowledge, helping us love reading, turning it like inserting the wings of freely soaring. Books are the power of the worlds progress to help us solve the reading of books in reading books.The problem is equivalent to laying the steps for our successful tomorrow. Lets also enjoy the fun of reading with me!

有人说读书是孤独的,但我认为,在孤独的时候翻翻书,体味其中那悠远而绵长的意境,此时书不再是一本单纯的书,他成了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和最善解人意的知己。

读书真好。读书,使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成为一个略懂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青少年;读书,使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是非观和审美观;读书,更让我初步尝试知识的无穷魅力,感受到了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同学们,不要再说读书苦、读书累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古训要记取!趁着青春年少的大好时光,努力读书吧,因为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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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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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就有很多关于读书的古诗,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很多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要爱读书,多读书。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听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对语言和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妈妈又给我买了《山海经》、《资治通鉴》、《田野里的历史自然课》、《阿凡提》等图书,从而激发了我阅读神话,历史,科学等各类书的兴趣。

老师说:“语言和文字是一切学科的基础,读书不光要用眼睛和嘴巴读,更重要的是用心来读。每一篇文章就像一个完整的人。我们不能单凭一两个词语,一两句话或者一两段话,就给这篇文章下结论。只有用心读整篇文章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这样才能把文章看活了。有的同学为了快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看起来很认真,但是心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这样的同学不会明白文章中的道理,也不会学好语文和其它功课”。

我们要养成每天认真读书的好习惯,让自己大脑变的更有智慧,让自己的理解能力更强,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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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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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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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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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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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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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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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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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关于买书的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300字关于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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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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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缕香,读百味人生。

题记

一剪娴静的光阴。

我愿捧一杯香茗于孤灯之下,任窗外云卷云舒,我自轻叩心灵之门,让自己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自如,聆听生命的感动之声。

我愿捧一本古书于绿荫之下,任树影斑斑驳驳,我自畅游于文字海洋,感受五指轻触纸张的质朴与真实,轻嗅文字散发出的淡淡墨香,体会百味人生。

手捧心爱的课外书籍,有时会想起小时候嬉戏玩耍的情景。幼时的我并不爱读书,钟情于抱着各种玩具枪与伙伴枪战,痴迷于拿着镰刀铲子玩泥巴,喜欢无休止地问这问那父母试图让我耳濡目染的喜欢上读书,什么《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葫芦娃》《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可我对于这些触手可及的书真是熟视无睹。现在想来,父母为了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大约是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孤独一人百无聊赖,于是随便翻开几本小人书看了几页,不想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从此那些小册子便成了我的好伙伴,我也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读书,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样,随手拿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没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烦恼也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同学间的矛盾,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批评,但每每翻开那或朴实或华丽的篇章,烦恼便会烟消云散,那优美的文字,精炼的语言,生动的人物,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在书中,我跟随岳飞奋勇抗金。

感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满怀壮志;感受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胆忠心;感受屈原汨罗江畔对那雷雨的呼唤;感受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旷达胸襟;感受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感受海明威笔下桑地亚歌的顽强与不屈;感受鲁迅直面惨淡人生时“横眉怒对千夫指”的狂傲与不羁那字里行间燃烧着的激情,平息了我内心的浮躁,点亮了我灵魂的灯塔

一缕书香,一盏明灯,品读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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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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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我看过许多书,有四大名著、沈石溪与他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门道,但看过后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外国作家写的《列那狐的故事》,也是我要向大家推荐的书。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狐狸,它非常的聪明、调皮、狡猾……小的时候它专门盗窃。

它走进鸡窝偷蛋,却被鸡妈妈赶了出来;它爬上树偷鸟蛋,却摔了一个“狗啃泥”。这一个个故事逗得我哈哈大笑。长大以后,它跟一只名叫“厄雷格斯”的狼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去打猎、游玩、吃饭。但是后来,由于列那狐经常捉弄厄雷格斯,它俩绝交了。

列那狐去当兵,治了国王的病,国王一直很依赖列那狐。最终,列那狐装死,逃脱了国王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聪明、勇敢、坚强。不能学习列那狐的调皮捣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事,真让我感到“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小朋友你们也快去感受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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