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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合集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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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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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似一张答卷,有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瞧一瞧,这张答卷吧。

母亲赋予我们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填空题,在那括号里你将填上你的姓名,你的爱好,和你在人生道路上认识的好朋友,亲戚,家人。

当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是选择题,在那时,你要选择你今后人生道路中,需要走的那条路,而且这条路要是你喜欢的,要是正确的。当你选择完之后,你在上班时要做的是应用题。

当你在做应用题的时候,你要联系生活中的事物,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应用题完美无缺。当你将应用题做完了,你该检查这张答卷,之后交给老天爷。

人生如同一张答卷,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把你自己的答卷做好,让你的人生答卷上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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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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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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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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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看过许多课外,有:《做个有魅力的人》、《做个自律的人》、《做个受欢迎的人》、《同桌冤家》、《第一是我的》……而我在这些书中最喜欢的是《同桌冤家》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伍美珍,《同桌冤家》这本书是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我的心情不好时,一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这本书有四大主角: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长得像早熟的冬瓜;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的同桌;兔子,一个书呆子,总爱恶作剧;惜城,一个干瘦的男孩,所有的变态言论都出自他口。

在这本书里,他们是同桌也是冤家,在他们身上天天都会发生稀奇古怪的事情,有时他们在打闹,有时他们在玩耍,有时弄得“两败俱伤”,有时因为小事情伤害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我认为他们应该好好相处,互帮互助。这本书告诉我:同学之间不能以大欺小,要学会去理解别人,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体验校园生活,做一对快乐的同桌。

这本书物美价廉,如果打动了你,就去买一本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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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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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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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朝花夕拾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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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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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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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因为书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健康成长起来。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吃完早餐后,我就去跑步,我跑到村口又跑回来,回到家,跑回房间,擦了一把汗。就像一匹饿狼,迫不及待地从书桌上拿出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我贪婪地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面部表情也随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面带微笑,一会儿泪眼婆娑……我已经完全进入书中的角色,成了故事的主人公,沉迷于书屋。房间里一片安静,静得很,就像没有任何的生物一样,仿佛一根细小的银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我就样不知不觉看了两个多小时。

到了午饭的时间。妈妈这个大嗓门,见我没有下楼,就大声喊:“小莉,下来吃饭了。”可是,我正读到了文章高潮的部分,竟没有听到妈妈的叫唤。于是,妈妈又大声喊起来:“小莉,下来吃饭了!”妈妈没有听见我回答,就知道我此刻又在看书,看得入了迷才没有下来吃饭。妈妈就像一只母老虎怒气冲冲地走进我的房间,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跟前,伸手一抓,把我的书从我手中抽了出来,合上了书本,顺手摔在书桌的一边。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妈妈走了进来,这时才回过神来,我大喊:“谁呀,干嘛抢走我的书!”我一扭头,看见妈妈,质问她:“妈妈,你在干什么?”妈妈说:“你自己不看看,现在多少点了?”我看了看闹钟,低下头,细声地说:“怎么十二点半了?”妈妈说:“下次,再这样,就不准你看书了,饿坏怎么办?”“知道了!”我知趣地答道。

虽然妈妈爱我,怕我饿坏了,可是却阻止不了我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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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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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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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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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自平桥一小三年级三班。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女生,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头发长长的,经常扎个马尾辫,因额头前面有些碎头发,出去时不得不戴一个发卡。脸尖尖的,别人都说是瓜子脸。柳叶眉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大葡萄,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儿,大家都叫我“小书虫”。有一次我在看乐多姐姐写的《女生心事薄》,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忽然大声说:“欣欣看好妹妹,我去买点菜。”我应了一声,头也没抬,好像没听见似的,只听见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妹妹突然说想上厕所。我说:“自己去卫生间。”又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见妹妹的裤子是湿的,妹妹妹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妈妈生气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批评了一顿。

就是我,你们喜欢爱看书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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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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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家应该看过好多本了吧!我今天就来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木偶奇遇记》,它是意大利·卡洛迪写的,而且是一本世界经典名著。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木偶,他的名字叫匹诺曹,有一天,匹诺曹生病了,一位仙女给木偶一杯药说:“喝了这杯药,喝完你的病就会好的。”匹诺曹问道:“是甜的还是苦的?”“当然是苦的了,良药苦口。”仙女慈祥地说。匹诺曹又说到:“你给我一颗糖吃我就把这杯药喝了。”仙女就给木偶一颗糖,它很快就把糖吃完了,吃完后匹诺曹还是不肯吃药,又提出了好多要求,但匹诺曹仍然不肯喝药,“再过两个钟头就会死的”。“我不怕死,我宁愿死也不会喝这个苦药的,”匹诺曹坚定地说。仙女无奈,就只好拍了两下手掌,房门自即开了,进来了四只黑兔子,而且它们的肩上还抬着一个小棺材,“你们要干什么?”匹诺曹叫到。最大的一只兔子说:“我要死了,不要仙女,快把药给我。”仙女把药给了匹诺曹,他很快就把药喝完了,兔子们也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不应该因为不想干什么而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到实在万不得以时再把这事情做好。做任何事情贵在恒心!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我看过以后很受启发,感觉到自己确实也有很多这样的缺点,所以今天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从这种书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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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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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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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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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程星瑜

呆妈、呆爸、小呆一家三口一起准备吃中午饭。呆妈一会把饭做好,端到了餐桌上。呆爸坐在餐桌前刚想吃饭时,呆妈说:“儿子还没有来呢?你想吃先去叫儿子来吃饭。”

就这样,呆爸委屈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门口,他把门打开了。看见儿子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呆爸好奇地自言自语地说:“儿子以前不是不喜欢看书吗?”呆爸叫了儿子几句,儿子没有听到。这时呆爸拍了小呆的肩膀。小呆吓了一大跳,说:“我可是练过功夫的。”呆爸说:“你什么时候练过功夫呀?”小呆说:“原来是呆爸啊!”呆爸说:“快点去吃饭,马上饭都凉了。”

小呆说:“好的。”呆爸看着小呆看得书,渐渐被书吸引了,他也像儿子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现在,母子俩坐在餐桌前,但是呆爸却不见了。呆妈说:“呆爸不是去叫你去了吗?”

呆妈又叫小呆去叫呆爸来吃饭。

小呆打开门看见呆爸像自己一样趴着,小呆叫呆爸几句,呆爸没有听见。小呆打了呆爸一下,呆爸吓了一跳。小呆和呆爸都看起来这本迷人的书。而呆妈也偷偷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里看起了这本迷人的书。他们一家子都在看这本书。

结果,他们一直到晚上才看完,他们连饭都忘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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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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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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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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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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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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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发源地,智慧的翅膀。读一本好书,就会知道许多的有趣知识。今天,我就要推荐一本很有趣的冒险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外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书。它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第一次上魔法学校的故事。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了,但他不知道。因为麻瓜们骗了我。巨人海格收到邓不利多的任务,把他带进了魔法学校。每人都很崇拜他,他结识了赫敏、罗恩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黑恶,拿到了极为重要的魔法石。让格兰芬多学院从现在开始,走向了辉煌……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性。只有朋友团结起来,才会克服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困难。如果哈利一个人去面对它们,早就在第一关失败了。所以,交个真正的好朋友,是多么重要啊!他们能分享你的快乐,减少你的悲伤,和你一起克服困难,帮你解决忧虑……所以,交一个真心的朋友吧!

这本书里面的冒险情节一看就会让你完全停不下来。你的心就会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可读性绝对是满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一定会勾起您的兴趣,提高你的写作水平。快去买吧,进入你专属的魔法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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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陪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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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自由王国”。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就像诗中说的一样:“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从我上小学开始,书就与我形影不离。书包里每天都有一本像《安徒生童话》一样的书,一下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海的女儿》中,小美人鱼的淳朴善良让我感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可悲的经历让我泪落如珠;《拇指姑娘》中,拇指姑娘的可爱和善良让我久久难忘;《皇帝的新装》中,皇帝愚笨、滑稽的样子让我捧腹大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不再看小朋友的童话故事,开始接触幻想小说。《凤凰石的魔咒》让我废寝忘食,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让我神魂颠倒,少女克拉拉在作家笔下栩栩如生,既勇敢又坚强,既善良又可爱,既诚实又乐于助人,奋力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光这一点就把我感动得泪落如珠……它们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有时不由发出“咯咯”的笑声或“呜呜”的哭声。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伙伴,也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饭来哺育身体,又需要书来哺育灵魂。每读一书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新的惊喜,获取一份享受不尽的财富。步入阅读“自由王国”,让我们领略到精美的语言,感受到文化的精髓,在欢笑中懂得更多的道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们过江的船。书中不仅有工整的文字,还有生动的图画,更重要的是可以吸吮其中的知识。只有放情在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里驰骋,才能愉悦心情,陶冶情操,从中找到快乐,走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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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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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也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甚至有些迷恋。

我认认真真读完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在从“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后,我开始珍惜自己的《童年》,当我决定进行一番《西游记》时,没想到竟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在这里,我遇见了《三个火枪手》,加入了《青年近卫军》。岁月不断消逝,现在的我正准备高唱我的《青春之歌》,以扎实的基础和充沛的精力实现《我的大学》梦。我坚信,在用书籍铺设的这条路上我一定能走出自信、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我在快乐中阅读,在阅读中寻找快乐。夜深人静,我被书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我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来到大海边,欣赏天海相接的弧线,蔚蓝的海面;坐在长城上,感受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的结晶;在草原上奔跑,在沙漠中高歌。我在书中感受到人生如果有好书相伴,生活肯定会变得丰富多彩。

好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明白了真、善、美,理解了假、恶、丑;在书中,我开拓了视野,学会了思索;在书中,我看见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生百态。一本好书,有烈火的激情,大海的包容,炫丽多彩,变化万千。

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愿好书伴我成长,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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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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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喜欢读,只喜欢看动画片,自从我上了小学,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从此,书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现在我家有很多书。科普书,他带我领略大自然中许许多多的奥秘,神话故事,他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在无边无际得按田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寓言故事书,他用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揭示了做人的道理,是我的知识更加渊博,让我在人生道路上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看书现在是我最大的爱好。只要一捧起书,我就常常陶醉其中,把一切都忘记了。为此,我还闹过不少笑话。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很快到了中午,妈妈喊着:“吃饭了!吃饭了!”可是我怎么也舍不得把书放下,仍旧专心致志地看着。又过了一会儿,妈妈要收拾桌子了,我才敢就跑过去吃。我嘴里吃着饭,眼睛却继续盯着书。结果,一步小心迟到辣椒,辣的我满脸通红,只好赶紧跑去喝了五杯水才解辣。

因为爱看书,我改掉了乱花钱的坏毛病。以前,妈妈只要一给我零用钱,我就会买一些零食和玩具,现在我会把零用钱积攒起来买书。每当经过小吃店:那些小吃都会用衙门可口的味道,扑鼻的香气诱惑我时,一想到书,我就忍住了。书你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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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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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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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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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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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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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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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书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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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峘逍,今年8岁了,我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小男孩。我属鼠,是2008年出生的,那一年奥运会可是在北京举行的哦!虽然我胖胖的,但浓密的剑眉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又扁又平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因为我做什么事都比较慢,所以妈妈有时候叫我“慢羊羊”。

我很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我都喜欢。幽默的、科学的、恐怖的、文学类的……只要我一拿起书来看,就看个没完没了。每当我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可是一会儿,就到睡觉的时间了,妈妈总是从我手里夺过我的书说:“该睡觉了,不能再看书了。”上个暑假,爸爸在网上买了《西游记》上下两册,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地看了起来。可是只看了一半,就到晚上10点多了,又该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直在想:唐僧四师徒居然能从东胜神州走到西牛贺州去了,他们一路上降妖伏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学习啊!书里一幕幕的场景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真想多看一会啊!于是,我趁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揣了一本书去看,可不幸的是被三更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妈妈发现了。

嗨!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与书为友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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