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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月24的新闻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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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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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罗斯主导的独联体内经济一体化项目欧亚经济联盟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从当天起,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公民在欧亚经济联盟任何一国就业不再需要获得专门的工作许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目前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1月2日亚美尼亚将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吉尔吉斯斯坦将于5月1日正式成为联盟成员国。

2.当地时间1月1日凌晨,立陶宛总理布特克维丘斯从首都维尔纽斯市中心的一台自动取款机里取出面值10欧元的钞票,宣布立陶宛已正式加入欧元区。他表示,欧元将“成为经济和政治安全的保证”。立陶宛正式启用欧元作为流通货币,成为欧元区第十九个成员国。由于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已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加入欧元区,立陶宛的加入标志着波罗的海三国已全部加入欧元区。

3.2014年12月31日,北约正式结束了在阿富汗的战斗任务,从2015年起,35万阿富汗军人和警察开始全面接管整个国家的安全防务。随着北约基本上从阿富汗抽身,2015年北约的最大挑战将是推进其核心任务——确保联盟成员的安全和促进欧洲的稳定。2014年举行的威尔士峰会上,北约各国首脑就出台“战备行动计划”和组建一支“尖锋”快速反应部队达成一致,以进一步加强北约的军事能力和联合防卫实力。

4.日本应该以战后70周年的节点为契机,充分学习肇始于‘满洲事变’(即九一八事变)的这场战争的历史,思考日本今后走向,这是当下极其重要的事情。”日本明仁天皇1月1日在发表2015年新年感言中如是说。每年新年之际,日本天皇都会向国民发表简短感言,回顾过去一年,展望新的一年。

5.位于法国首都巴黎市11区的讽刺杂志《沙尔利周刊》总部1月7日上午发生枪击案,目前已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两名警察,另有多人受伤。目前,尚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宣称对该事件负责。

6.欧盟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相比前一个月,欧元区2014年12月的通货膨胀率下降0.5个百分点至-0.2%,是2009年10月以来首次跌落至负值。这也是欧元区连续22个月通货膨胀率低于欧洲央行设定的“接近但低于2%”的目标水平。据此,市场普遍预期欧洲央行将在本月推出“欧版”量化宽松政策,向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防止经济陷入深度低迷。

7.受原油供应持续过剩影响,国际原油价格1月12日再度暴跌,其中,美国原油期货价格再次跌破每桶47美元的关口,最低触及每桶46.71美元,而欧洲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跌幅也扩大至3.12%,最低跌至每桶48.39美元,均为2009年4月以来新低。多家投资银行纷纷预测,国际原油价格已陷入熊市,未来可能将演变为“U型”走势,即油价可能将长期盘旋于低位。

8.世界银行1月13日发布的《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指出,脆弱的全球经济复苏面临风险,许多大型发展中经济体的活力比过去有所减少,因此,世界银行下调了全球经济增长预测。报告预测,全球经济增速在2015年有望达到3%,高于2014年的2.6%,但低于世界银行去年6月预测的3.4%。报告说,中国正在经历精心管控的经济放缓,今年增速预计将放缓至7.1%,但依旧强健。

9.韩国国防部称,为期两天的韩美2015年度首场联合军演1月13日至14日在韩国周边海域举行。这是在朝鲜9日要求以中断韩美军演为条件暂停核试验之后,韩美2015年首次军事演习。

10.德国联邦统计局1月15日宣布,2014年德国经济增长了1.5%,为2011年以来最大年增幅。此前两天,联邦财政部表示,德国提前一年实现了预算平衡,为45年来首次没有预算赤字。

11.日本政府1月14日通过总额为96.34万亿日元(约合8109.7亿美元)2015年度预算案。在削减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的同时,防卫费用连续第三年增加,并创历史新高。日本国民批评政府预算“重防卫,轻民生”。

12.瑞士国家银行(央行)1月15日发表声明称,取消瑞士法郎对欧元汇率1.20∶1的上限,并停止相关购汇行为。这标志着瑞士结束了这一持续逾3年的汇率管制政策。

13.1月15日,美国财政部和商务部公布对古新政,放松对古巴贸易和旅行限制,两国关系进一步缓和。根据新政,美国扩大可以前往古巴旅行的群体范围,提高向古巴公民汇款限额,放宽建筑、电信、农产品等部分产业的贸易限制,并允许美国银行批准在古巴的信用卡交易及在当地设立账户。美国财政部还取消了对古巴定期航班的限制。

14.1月16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六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方式及协定范围与领域等议题进行磋商。

15.第八十届德国柏林国际绿色周1月16日至25日举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园艺和农业博览会,本届绿色周吸引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1658家展商参展,参展商数量为44年来最多。

16.全球最大太阳能飞机“太阳驱动”2号团队1月20日公布环球飞行路线图,“太阳驱动”2号将在3.5万公里的飞行里程中在阿联酋、阿曼、印度、缅甸、中国和美国的12个城市停留。

17.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达沃斯年会以“全球新局势”为主题,这个主题是指全球正在面临政治、经济、社会尤其是科技的“重大改变”,意味着“局势错综复杂、脆弱不稳”。与此结论相呼应的是,世界经济论坛日前发布的《2015年度全球风险报告》显示,和前几年全球风险聚焦于债务和财政危机不同,地缘政治风险如今重新成为影响全球命运的中心议题。

18.欧洲央行1月22日出台量化宽松政策,宣布将大量购买欧元债券。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表示,将“一直采取购买国家债券的行动”,直到欧洲央行的经济学家们看到“通货膨胀率的走势得以持久调整”。欧盟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之一,欧版量化宽松政策的推出及其带来的效果,不仅引发欧元区国家间的积极回应,也受到来自欧盟外国家和地区的关注。

19.1月23日,星期五。当沙特阿拉伯王国多数人还在酣睡时,该国广播和电视传出王室声明: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国王于当日凌晨1时逝世,享年90岁。现年79岁的王储萨勒曼继承王位,60多岁的第二王位继承人穆克林被立为王储。

20.日本财务省1月26日发布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日本贸易逆差为12.78万亿日元(约合67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连续第三年刷新峰值,创35年以来新高。这也是日本贸易连续第四年出现赤字。

21.世界银行1月26日在新加坡发布首个东亚城镇化报告称,2000年至2010年,东亚有近两亿人口迁入城市,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地区增至869个。与此同时,东亚地区的城镇化才刚刚起步,潜力巨大。有分析指出,城镇化是把双刃剑,在推动城镇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快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保护弱势群体,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增长。

22.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爱兹哈尔丁1月29日通过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宣布,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成员已经遇难。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9日说,中国政府将同马来西亚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搜寻和调查,做好对乘客家属的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乘客家属的合法权益。

23.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卫生组织29日发布最新埃博拉疫情报告称,自去年6月末以来,西非埃博拉疫情重灾区每周新增病例数首次低于100例,疫情响应重点从“减缓传播”转移至“终结流行”阶段。

24.为期两天的非洲联盟(非盟)第二十四届首脑会议1月30日上午在位于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的非盟总部开幕。本次峰会主题为“女性赋权和非洲2063年发展规划”。来自非盟50多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和一些国际、地区组织代表出席。

25.欧盟统计局1月30日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欧元区1月份通胀率初值为负0.6%,同比下跌0.6个百分点,为欧元区历史上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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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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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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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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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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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观看了2017年新闻大求真溺水专题教育视频。

主要内容是:一 预防溺水,要做到“六不”。既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不私自下水游泳。二 我们还需要掌握心肺复苏技巧。游泳注意事项。不慎落水,怎么自救等相关视频。

通过学习我增长了很多防溺水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把我学到的防溺水相关知识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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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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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孩子都喜欢去游泳,可是在暑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不少儿童因此丧失了生命。据调查,中国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夏天是酷热的,它的酷热牵引着多少人去沟渠、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嬉戏。正是因为这一个个不规范的“游泳池”夺走了一个又一个含苞待放的生命,使一个又一个的原本幸福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啊!溺水——成了一个恐怖的字眼,让人心惊胆寒,让人心情悲愤,但却无济于事。

在这,我想提醒各位:

一、从我做起,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不参与各类危险的校外活动;

二、不私自或结伴到水池、河塘、水库、蓄水池等危险地带嬉戏、玩耍;

三、一定要在有家人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不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不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

五、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水是生命之源,它有温柔的一面,滋养着人类和万物;但也有刚烈的一面,有时竟然吞噬了人的生命。

珍爱生命,作为我们小学生,不到深水的地方去,不在水中游玩太久,学会一些基本的游泳技术和溺水后的自救措施。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勘察,对危险河段要采取防患措施,绝不能容忍一些开发商,只管挖沙石挣钱,却不顾他人安危的做法。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人,热爱生命吧,生命如时间,一转眼就没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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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欢欢喜喜过个年”主题新闻征稿启事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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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河南建设,讲好群众故事,反映群众幸福生活,在春节期间营造温馨和谐、正面向上的节日氛围,本报将开展“欢欢喜喜过个年”主题新闻宣传活动。现向广大记者和基层通讯员征集相关新闻作品。

一、征稿内容:以“欢欢喜喜过个年之春节计划”、“欢欢喜喜过个年之春节”、“欢欢喜喜过个年之春节联想”等为系列题目,体裁可为记者或通讯员采访的消息、通讯、新闻照片,也可为群众来信或言论等,讲述全市人民在春节期间自己或家人的食、宿、行、游、购、娱;内容可以是回趟老家过个年、迎新年清洁装饰家居、自己动手写一副春联、烹饪一顿精致的年夜饭,也可以是陪老人孩子外出旅行、宅在家里读本好书、给远方的朋友写封信、逛一次民俗文化庙会,还可以是走一趟远房亲戚、拜访一次老领导或老师长、做一次公益、行一次善举、好好总结去年的工作生活、认真地规划来年打算等等。通过贴近生活、带有温度、生动鲜活的宣传报道,讲好群众精彩故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理念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本报将开辟专栏,择优刊发。

二、来稿要求: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报道方针,通过讲述百姓小故事,阐释社会发展大道理,做好“看不见”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过节、文明生活,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展示全市群众正面向上的良好风貌。

三、来稿方式:来稿请寄:商丘市归德南路6号商丘日报要闻编辑部,或发电子邮件至sqrbywb@126.com。请注明“欢欢喜喜过个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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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新闻的日记6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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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下,看到一则很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新闻,标题是“这样也能穿出门!恐龙雨鞋超吸睛”。有够特别吧!刚看到我还噗呲的笑了出来,心里想:哇!有够酷的,这鞋真的可以穿吗?

这是一位中学生,突发奇想所设计出来的,除了恐龙雨鞋还有蛋糕款、河马样式,有许多你无法想像的样子被他拿来当作雨鞋。鞋子充满巧思,最重要是有丰富的创意,看到模特儿穿上时,一旁的路人侧目,那些同班同学更尖声大叫,完全被迷上了。这鞋真的很特别,绿色鞋面仿造恐龙皮肤有凹凸不平的触感,连眼睛嘴巴都栩栩如生,真是吸引人。

我觉得这位中学生,发挥高度的创意,将脑袋里奇奇怪怪的想法真实实现,创造发明是学习过程不可或缺的要素,将梦想实现真的很厉害。最重要还兼顾实用性,把丑丑的雨鞋创造出趣味时尚,让人爱不释手,太有想法了。

我要学习他的精神,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小小的创意开发结果,看到人人脚上的创意雨鞋,那种满足与成就感一定很惊人,我也打算好好计划,将创意涂鸦里的小点子拿出来试试,也许下个创意发明王就是我。

创造发明的过程并非一路顺畅,这位中学生也面临许多挫折,但是他都一一克服,要学习他的精神与毅力,碰到困难不退缩,想办法勇往直前,有时绕个弯也许柳暗花明又一村,期许自己与大家,未来的学习旅程奋斗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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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技巧与范例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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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讯的种类:一般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风貌通讯”

二、通讯的特点

通讯是一种详细、深入的报道,也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方法的新闻媒体,通讯报道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

三、人物通讯:是以报道人物为主要内容的通讯。

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要体现当今的时代特征;要写出人物的特点;要用人物的行为表现人物。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对人物一生或是某个阶段、某一个方面,作比较全面的报道;还有就是不对人物作全面的报道,而是抓住某个特定的情景,简单几笔,把人物的精神、特点写出来,或是作一个侧面报道。

四、事件通讯:它是以重大的或寻常的事件为报道的通讯类型。是记述新近发生的,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事件

1、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叙事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事件情节要交代清楚名了,线索要清晰;叙事要生动,灵活运用多种表现手法,突出重点,有详有略;在叙事中要选好人物,写人物时注意精练、生动形象。

2、通讯的语言特点和细节描写:通讯作为一种新闻媒体,语言要求准确严谨,简明扼要,鲜明生动,具体真切,通俗易懂;多运用琅琅上口的群众语言写通讯,要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五、新闻写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初学写作可以“描红模子”,从实践出发,边学习边实践,模仿着别的去学。

2、写新闻要有由头,最主要特点就是新,发生的事件离发表的时间越近越好。

3、多写短新闻,可以扩大版面的信息量,是各家报纸都特别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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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钓鱼岛事件新闻事件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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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野心勃勃,他找出各种理由要把中国的钓鱼岛占为己有,钓鱼岛是中国的,我们中华儿女有血有肉,要奋起反击,决不能让日本人得逞。

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有资料记载:“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20XX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20XX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这充分证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任何人也别想瓜分掠夺,绝不会让一寸中国领土再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家园!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国家!

日本军队无理扣押中国渔民,日本政府执意国有化钓鱼岛,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领土,我们中国人坚决不会容忍任何侵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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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们村里的头号新闻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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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一天晚上,照例是全家吃西瓜的时候。这一天,爸爸从里屋抱出一个大“三白”,我们娘仨不约而同地围了过去。可是爸爸没有像往常那样开始切西瓜,却对我们说道:“现在各处都不吃‘大锅饭’了,今天咱们也来个‘成绩考查’怎么样?”爸爸忍不住笑了一下,又接着说:“我出个题目,你们娘仨好好转转脑子,谁答对了,整个西瓜抱走,答不对的看着别人吃。”妈妈听完一边抿着嘴乐,一边说:“试试看吧。”弟弟使劲儿摇着小脑袋儿,连说:“不好,不好。”我出于好奇,表示赞成。

爸爸看了看我们,笑着说:“既然多数同意,我就出题。你们好好想想,这两年来,咱们村里头号新闻是什么?每人只许答一次。”弟弟高兴起来,抢着举手说:“我知道,我知道。头号新闻是咱们村有名的‘馋毛’、‘李大懒’变成了万元户,受到了区委表扬。”弟弟答完题,先看了看旁边的大“三白”,又去看爸爸的脸。爸爸一边笑,一边轻轻地摇了摇头。

弟弟一屁股坐到妈妈身边,噘起小嘴儿生气了,妈妈把弟弟搂进怀里,用商量的口吻说:“去年夏天,咱副业队跟日本厂商合资兴建大化肥厂,这是不是头号新闻啊?”爸爸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不紧不慢地说:“这算是一件大新闻,可是还算不得头号。”妈妈有点沉不住气了,瞥了爸爸一眼,说:“看来,今天这西瓜是舍不得给我们娘仨吃啦!”

“那怎见得?”咱女‘秀才’还没开口呢。”爸爸说完,用期待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我想:自打三中全会以来,村里一天一个变化,家家户户想着法儿地干,比着赛着致富。有办加工厂的,有搞养殖场的,有开代销店的,有自家买汽车搞运输的,还有几家联合经营贸易公司的。过去想都不敢想,听都没听过的事,一桩接一桩,该把哪条排成头号新闻呢?

爸爸见我也有些为难,便启发说:“头号新闻嘛,就得是与咱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有关系的大事。”我心里一亮,回答说:“爸爸,今年开春,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社员集资盖教学楼,招聘优秀教师,大办教育。是不是这件事呀?”

爸爸点了点头,又追问道:“你为什么把这件事排在头号呢?”

“前些日子,开学典礼时,镇长不是说过吗,建设学校,发展教育,进行智力投资,是最有眼光、最符合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啊!”

爸爸高兴地使劲把大“三白”拍了几下,像发大奖杯一样捧给我。妈妈也冲我笑着说:“行,女‘秀才’快成女‘状元’啦!来,妈沾闺女点光!”说完,站起来到柜橱拿菜刀去了。弟弟呢,还是噘着小嘴不说话,只是一点点地蹭到我身边,直和我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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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新闻联播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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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电视机前看《新闻联播》。最使我感兴趣的是:xxx在火车上召开扶贫开发会议。

看了这篇新闻后,我为了中国有那么好的领导而骄傲!世界上有那么多灾民,他们每一个人原本都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可是,一场大灾难改变了他们所有人的命运。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已经葬身于这场大灾难当中。他们非常的痛苦!我们天天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他们呢?他们沉浸在痛苦之中。我们什么都不缺,而他们呢?他们什么都缺。山区的人的科技很落后,他们虽然没有灾民痛苦,但他们也很贫穷。山区孩子除了课本,什么课外书也没有。因为他们每天上学要走很远的路,所以都要很早起床。他们没有接受最先进的教育。而有些大人则把孩子丢在家里,自己独自工作,只有过年才回来。孩子们很缺少爱,他们盼望有一天能去城市生活,可哪有那么容易?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自己:那天,老师让我们回家找一些没用的东西或看完的书带来,明天交。我回家后,看着每一件东西,都很不舍得,即使是垃圾,我也不愿意捐出去。我妈妈叫我赶紧选好。我拿着《爱的教育》和《十万个为什么》这两本书。心想:虽然我看完了这两本书,但是我始终不想捐出去。心里有千千万万个不愿意。那又能怎样呢?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要么捐,要么换其他物品。这真是忍痛割爱啊!第二天,老师说要把昨晚准备捐的东西交上来。我很矛盾,捐的话,这两本书就没了;不捐的话,那些孩子就没书看了。这该怎么办?我打开书包,拿着这两本书。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只捐一本书就得了呗!虽然还有些不愿意,但又能怎样呢?于是,我捐了《爱的教育》。

学校如果有捐钱或捐东西的活动,不管你捐的贵不贵重,只要有自己的一份心意就行了。有义卖活动就可以积极参加,向灾区人民表达自己的心意。一旦有慈善万人行活动,可以去参加,为改造灾民的生活而努力。

虽然我的感受用文字可以堆积成很多很多沙子,但是我的行为会像我的感受一样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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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写作的基础知识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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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是新闻作品的制作活动,在新闻写作的过程中,信息的真实性是写作的生命,同时,写作是新闻采访的继续和延伸,写作就是做事实的搬运工,将现场展现给受众。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新闻写作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新闻写作角度

“角度”一词,源于摄影,是个视觉上的概念。外国有个故事,说是两个人同在一幢林间木屋中向外面望,一个看到满天星斗,一个看到的却是泥泞道路。为什么?就在于两个人观察角度不同,一个向上看,一个向下看。

新闻角度,就是报告新闻事实所选取的不同的侧面。其中又分为选题角度:即同一新闻事件和人物,从不同方面予以报道;取材角度:即同一新闻主题,选取不同的材料予以报道;写作角度:同一主题同一材料,表达手法不一样。

(摘自《应用写作》1992年第4期)

新闻写作特点

新闻特点

1、短小精练:新闻要短小精练,这是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就小记者采写新闻来说,写好短消息,便于迅速及时的报道新闻事实,同时也锻炼小记者的采写能力;就读者阅读新闻来说,它便于阅读。

2、语言生动简洁:新闻的语言只有生动、简洁,才能吸引读者

3、“倒金字塔”结构:新闻的写作是将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写在新闻的最前面,按事实重要性程度和读者关注的程度先主后次的安排,内容越是重要的,读者越是感兴趣的,越要往前安排,然后依次递减。这在新闻写作中称为“倒金字塔”结构。

新闻导语

1、叙述式导语的写作:就是直截了当地用客观事实说话,通过摘要或概括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给人一个总的印象,以促其阅读全文。

2、描写式导语的写作:记者根据目击的情况,对新闻中所报道的主要事实,或者事实的某个有意义的侧面,作简练而有特色的描写,向读者提供一个形象,给人以生动具体的印象,这就是描写式导语的一般特点。一般用在开头部分,以吸引读者,增强新闻的感染力。

3、议论式导语的写作:往往采用夹叙夹议的方式,通过极有节制、极有分寸的评论,引出新闻事实。一般分为三种形式:评论式、引语式、设问句。

背景材料

背景材料在不少新闻中占据一定的位置,是新闻稿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交代背景应根据需要因稿而异,更要紧扣主题,还有交代背景时不宜太多,材料要写的生动活泼。

新闻写作方法

通讯的种类

一般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风貌通讯

通讯的特点

通讯是一种详细、深入的报道,也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方法的新闻媒体,通讯报道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

人物通讯

是以报道人物为主要内容的通讯。

其基本要求和方法有以下几点:要体现当今的时代特征;要写出人物的特点;要用人物的行为表现人物。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对人物一生或是某个阶段、某一个方面,作比较全面的报道;还有就是不对人物作全面的报道,而是抓住某个特定的情景,简单几笔,把人物的精神、特点写出来,或是作一个侧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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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新闻大求真观后感45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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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湖南卫视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节目,这个节目讲述了许多安全知识与如何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看完后我深受启发。

节目一开始讲了踩踏事故的发生原因:一般是因为杂物堆积堵塞通道,突然蹲下和物品掉落而逆向行驶所造成的,踩踏事故会造成很大的损害。逆向行走会遭到人群的冲击,进行了试验后我知道了5个小孩子的最大冲击力都有627公斤,而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造成踩踏事故的力量是这几个小朋友冲击力的千万倍。在我们被人们推动时应双手交叉,给胸腔留下呼吸的空间,已经被推倒后应蜷缩身体,双手抱头这样不仅保护了头部,而且给胸部留下了空隙。路一鸣副院长给我们编制了一个口诀: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拥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部蜷身体。

节目还告诉我们一个名叫鲁贝贝的小学生的遭遇,他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汽车撞上,自己将口哨放入口中,导致呼吸困难。我知道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时集中注意力不酒驾、疲劳驾驶。小孩更不能把小东西随便含入口中。

从节目中,我还学到了冷冻的食物需要加热后再放入油锅里炸。如果家人的咽喉被异物卡住,我们要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持续冲击他的肚脐部,不去直接接触高温热水与热油,不翻越栏杆,不从危险地方往下望。。。

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学习安全知识,预防事故发生。我们大家都要有安全意识,只有人人都注意安全,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加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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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时事新闻:公积金新政14个热点问题解答

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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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很多网友询问: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二手房的房龄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刚刚发放,是否可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补贷?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撤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整理了14个常见问题答案,有需要的过来看看吧。

1、《通知》何时实施?实施前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是否可以按照《通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4月15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变。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不可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2、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借款人家庭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按余额的40倍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或者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3、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大致可以分为:贷款准备阶段、贷款受理审核阶段、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

1、贷款准备阶段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审税认定(非期房)和缴交维修基金(现房)等。

2、贷款受理审核阶段包括: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公积金贷款受理及面签借款合同、阶段性担保落实(期房)、贷款审核审批。

3、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包括: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领取抵押证、贷款发放。

4、《通知》中二手房的“房龄”如何计算?

二手房房龄指贷款年份与房屋竣工年份之差。例如:2015年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屋竣工日期为2000年,房龄即为15年。房屋竣工日期以《房地产权证》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5、按《通知》二手房贷款年限调整后,是否可以申请延长目前在还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呢?

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调整范围内。

6、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有哪些?

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预约办理网点(担保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地址请参见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hgjj.com或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7、公积金贷款刚刚发放,是否可以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补贷一部分公积金贷款呢?

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通知》适用的调整范围内。

8、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撤销,并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重新受理贷款呢?

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对2015年4月15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前,借款人提出按新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或年限的业务,应由借款人本人向受理机构提出撤销原贷款申请,并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9、《通知》实施后,对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要求是否有改变?

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仍为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10、若有夫妻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俩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计算家庭贷款额度时是不是和可以合并计算?

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计算出的贷款额度相加得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11、之前办理的组合贷款在审批过程中,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借款人申请人向组合贷款银行申请撤销组合贷款,然后携带资料前往纯公积金贷款的受理网点,重新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

12、购房合同已签订,是否可以直接在4月15日之后递交材料享受新的贷款额度政策?是否需要重新签署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办理的,不必重新签署购房合同,只要在4月15日后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即可。

13、购房合同上约定贷款金额是30万元,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贷款50万元,是否可以?

购房合同约定与贷款实际金额不一致的,买卖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更改购房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14、4月15日之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是按照新政策的额度吗?还是届时需要重新申请复议?

在4月15日之前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复议,若要贷到《通知》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撤销之前的复议重新递交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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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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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周三到周五晚上,我几乎都和妈妈坐在沙发上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节目。这个节目主要是针对网络传言进行求证,以科学的实验来证明传言的真伪。

今天看的《新闻大求真》是一对夫妻同时患上了肺炎,住进了医院。经过医生的询问,才知道是他们的空调一天24小时开着,空调过滤器上的灰尘,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形成了细菌,被他们吸进了肺里,时间长了,他们就患上了肺炎。两位实验员走访了街上的群众,大部分都没有清洗过空调过滤器。然后又请了专业清理师傅给他们讲解危害性。

看完这个节目,我让妈妈把我家的空调打开看看,哇塞!好脏。我决定要和妈妈一起清洗过滤器。节目中说至少一个月就要清洗一次,到时候我会提醒妈妈。

看完这个节目,我懂得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从健康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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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新闻联播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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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好晚饭,我打开电视机,电视里正在放新闻联播,我顿时乏味无比,我刚要换台,有一则新闻吸引了我。新闻内容:在地铁站附近有2为年轻男子,他们头上戴着灰色头盔,手里拿着木棍,看到有一个在人在地铁旁走,这两位年轻男子坐过去就打。过了几天,又有一个人去那里,结果又被打了一顿,事后,有人就报警了,警察赶到后,两名男子被带到了警局。看到这里,我就想对这两位男子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改过还来得及。”后面一则也吸引了我,是讲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差点被水冲走,千钧一发时是一个年轻男子救了他。他对年轻男子感激不尽。这是个见义勇为的故事,我很受启发,如我遇到这种事的话,我也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帮助他人!

我真觉得新闻联播比动画片好看的多,因为,新闻是真实的,动画片是虚构的,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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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2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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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新闻大求真,我还知道了,溺水又称淹溺,常在失足落水或游泳中发生,淹溺的进程很快,一般4-5分钟或6-7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不少人夏日喜欢在江、河、水塘内游泳,此时很容易发生溺水现象。因此,游泳者掌握一点溺水自救、互救常识是很有必要的。

知道了,溺水致死的原因包括:

(1)大量水藻、草类、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窒息。(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海水淹溺,高钠引起血渗透压升高,造成严重肺水肿,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这三种让人溺水致死的原因请大家好好学习,以防溺水。

还有见种事件大家一好好记。1、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好伙伴们玩水。2、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吸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板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而浅水区域岸边靠近。......请大家要好好看着前面二种以防溺水。

这就是防溺水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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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二新闻优秀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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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凤凰早班车……”每一个清晨的开始,我都是在《凤凰早班车》中度过的。

处于我们这个花季年龄的少男少女们,大多都喜欢微妙的青春故事,迷恋罗志祥的《小丑鱼》,贪恋周杰伦的《飘移》。至于许多同学们沉溺于青春偶像剧也就更不足为奇了。而我,在这方面却显得有点“孤陋寡闻”,同学们讨厌的新闻反而成了我的最爱,新闻能使我了解我们广东的发展情况,乃至中国,世界的经济情况。

每天晚上七点钟播放的中央新闻,虽然我没有时间看,可我有空就会下载来看,从中,我了解到了神州六号的伟大,看到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感受到世界发展的速度之快。同时,我也能看到中国外交关系的风云变化,更能看见老百姓的平凡故事,烈士的丰功伟绩。

体育新闻,是我的最爱。每当我看到张怡宁与王楠的一次次对战,我的心弦被拨动了,她们的拼搏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看到中国女排在陈忠和教练的训练下,一次次地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再一次感受到团结的力量;看到中国跳水队的辉煌历史,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凤凰早班车,也是我的喜爱之一。它早上的报导,各国之间的战情,把我带入了思维的空间,于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各式各样的新闻,只要你认真去看,你都能悟出点什么来。关注新闻吧,它更能够扩展你的视野,充实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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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闻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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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很清楚,耿氏兄弟往鲜奶中掺加三聚氰胺,就是为了赚钱。这年头,赚钱不容易,赚大钱更不容易。据说,从20XX年开始,耿氏兄弟就投资建了一个挤奶厅,并且自养了300多头奶牛,连老婆女儿都发动起来。但因为质量问题,他家的奶经常交不出去,整车整车的倒掉。于是他就想出这么一个怪招,加了三聚氰胺,所有的奶都能顺利的交出去了,钱也源源不断收到自己手中。

钱确实是个好东西。正如鲁褒的《钱神论》所言:“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君长者丰衍而有余,臣仆者穷竭而不足。”所以有些人便把赚钱作为人生最大的奋斗目标。早晨想的是钱,晚上想的是钱,生产想的是钱,销售想的是钱。只要能赚钱,什么都敢干。

他们忘了,还有一件比钱更重要的东西,就是责任。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这个世界承担责任。领导有领导的责任,民众有民众的责任,富人有富人的责任,穷人有穷人的责任。作为一个生产者,不掺杂,不使假,不违章,不留隐患,就是责任。你对别人负责,别人才能对你负责;你维护别人的安全,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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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将新闻稿改写为消息中传02-12年新闻基础真题

全文共 4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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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xx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新闻学试题

(一)新闻广播电视理论与历史试题

一、名词解释

1、舆论学2、第四媒体3、新闻网站4、“竖三民”报5、拒检运动

二、简答题

1、简述社会注意新闻事业党性原则的内涵。

2、简述刘少奇同志《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的内容与意义。

三、论述题

1、面对改革开放的实际谈谈对“新闻真实”的认识。2、试述马克思、恩格斯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新闻伦理思想。3、试论延安《解放日报改革的成果与历史意义。

(二)新闻广播电视业务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新闻策划2、记者述评3、非线性编辑4、背景音响5、新闻广播节目

二、问答题

1、简述录音报道与现场报道的区别,以及二者各自的优势与局限。

2、简述广播专稿接听知规律提炼和表现主题的要求。

三、论述题

1、结合广播(或电视)新闻实践,谈谈隐性采访的特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四、新闻作品分析

结合《一场不寻常的交通肇事风波》论述连续报道的特点,并分析该报道在舆论监督的特色。(亦可指出不足之处)

中国传媒大学:200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新闻试题

新闻业务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录音评论2、现场直播

二、简答

简述广播(电视)的传播特点有哪些?

三、论述

何谓新闻谈话节目?其特点及制约谈话节目成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试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广播(电视)新闻谈话节目发展的看法。

新闻史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时务文体2、爱德华。莫罗

二、简述

简要回答英国广播公司(BBC)广播体制的特色。

三、论述

试述反“客里空”运动的经过和意义,对我们今天做好新闻工作有哪些启示。

新闻理论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新闻批评2、新闻手段

二、简答

简述资本注意新闻自由的实质。

三、论述

试论述我国社会注意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中国传媒大学:20xx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新闻试题新闻理论

一、名词解释

1、电波战2、新闻理论3、新闻事业

二、简答题

1、我国媒介批评研究的背景2、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地位

三、论述题

新闻事业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新闻业务

一、名词解释

1、新闻体裁2、消息

二、简答题

社会新闻的由来、特点

新闻史

一、名词解释

1、《晋绥日报》2、路透社3、徐宝璜

二、简答题

1、《察世俗每月统计传》的创办情况、宗旨、特点2、延安新华广播电台的创建情况

三、论述

邹韬奋从事新闻活动的事迹,以及对我们现在的启发、意义。

中国传媒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新闻试题新闻理论

一、名词解释

1、新闻的客观性2、舆论监督

二、简答题

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和具体性

三、论述题

谈谈当前新闻界“三项学习”的重要意义。

新闻业务

一、名词解释

1、新闻集纳2、社会新闻

二、简答题

消息、通讯、言论三者之间的差异。

三、把1000字的新闻稿改写成一则500字的消息,要求用倒金字塔法。(30分)新闻史

一、名词解释

1、炉边谈话2、反“客里空”运动3、梁启超4、爱德华。莫罗

二、论述

《新青年》的报刊活动及意义。

中国传媒大学:2006年考研新闻学基础试题新闻理论新闻理论

一、名解

1新闻价值2《报刊的四种理论》

二、简答

1事实对新闻传播者的制约。2新闻事业实现舆论监督功能的方式有哪些。

三、论述

1联系实际,谈谈新闻事业的社会性和阶级性。

新闻史

一名解

1《新莱茵报》2林白水

二简答

1简述十月革命前列宁的办报活动。2简述“新生事件”的经过。

三论述

1论述19世纪外国人在华办报的经过及其影响。

新闻业务

一名解

1广播传播符号2谈话节目

二简答

1现场报道对新闻记者的要求2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

三评析题,就《解放日报》的一则消息按照消息和新闻传播的特点,分别从标题,导语,主体,结语四部分判断其优、缺点。

中国传媒大学:2007年新闻学考研基础试题

新闻理论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5分/1)

1、新闻学2、新闻政策

二、简答:(10分/1)

1、资本主义新闻事业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区别2、新闻真实性的内涵

三、论述:(20分)

毛泽东的一段话关于“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观点阐述

新闻史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5分/1)

1、“苏报”案2、邵飘萍

二、简答:(10分/1)

1、简述20世纪20年代我国广播电台的创办情况2、简述《新青年》对新文化运动的贡献

三、论述:(20分/1)

论述廉价报刊的创办和意义

新闻业务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5分/1)

1、编辑方针2、同期声

二、简答:(10分/1)

1、主题设计的内容以及与主题先行的区别2、电视述评与报纸述评的区别

三、写作题:(20分)

两篇稿件,根据内容写消息.要求:双行标题,消息头和导语要规范,标出主标和副标.材料是:有关鸟巢工程钢结构卸载,引用的北京娱乐信报和北京晚报的消息.

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考研新闻学基础试题

新闻理论

一、名词解释

1、五个根底2、新闻手段

二、简答题

1、新闻事业反应舆论的两重性。2、新闻事业联系群众的方式。

三、论述题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请阐述你对于这一段话的理解。

新闻史

一、名词解释

1、《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2、星法庭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二、简答题

1、略述《人民之友报》的创办情况及意义。2、略述《申报》创办初期在新闻业务上的改革。

三、论述题

论述1911年之前报刊思想上的发展

新闻业务

一、名词解释

1、广播通讯2、公共广播电视

二、简答题

1、采写经验性新闻的要领?2、什么是新闻体裁?广播新闻体裁包括哪些?

三、改写消息

要求:将一篇新闻改写成500字左右的消息,题目自拟。

2009年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基础试题考研真题

新闻史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约翰?威克斯2.反“客里空”运动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普利策对美国现代新闻事业的贡献。2.简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传媒经营的主要观点。

三、论述题(20分)

论述刘少奇的新闻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新闻理论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社会责任论2.媒介公信力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新闻与宣传的联系与区别。2.简述新闻传播过程中受众对传播者的制约作用。

三、论述题(20分)

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西方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实践的认识与评价。

新闻业务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平面媒体编辑在版面中使用新闻照片时应注意的专业要则。2.简述新闻评论的基本类型。

二、论述题(15分)

谈谈人物通讯报道对象的基本类型(试结合实例)

三、应用题(15分)

分析下列时评观点并提出你的看法。篇幅不超过800字。

标题:时评需要更多样

作者: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

最近,“时评”这一现象引发了争议。有论者尖刻地批评这是一种“脑残”文体。当然也有不少人肯定这一文体不可替代的价值。这些讨论凸显了这一文体对于社会的独特意义,显示了其影响力已经不可忽视。时评目前已经成为报刊等传统媒体的重要部分,也是社会舆论的重要部分。不论是传统的主流报刊,还是近些年流行的都市报刊,现在都高度重视言论的社会影响,几乎都有专门的时评版面,也有一些时评人开始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公众的欢迎。这说明无论是报刊本身的选择,还是读者的需求,时评的流行都已经成为媒体发展的新趋势。

时评是对于社会现象的快速反应,也往往是从一个具体的事实例出发对于社会趋势的分析。不少时评能够切中时弊,表达公众的意见,反映民意的走向和民生的现实要求,对于社会有相当积极和正面的影响。同时,时评也是传统纸质媒体和互联网“打通”的成果。一些互联网上的“网评”,由于其特色而成为了报刊争相转载的对象。而报纸上的“时评”,如果有影响力,也会在网络中形成转载和跟帖的风潮。而一些网络评论的写作者也由于其文字清新或辛辣而被传统纸媒所借重,成为专栏作者。这样在网上网下形成了相互支撑的互为掎角之势,极大地拓展了言论的空间,对于社会充分了解公众的意见有极为正面的价值。

中国社会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价值观和生活形态的快速变化,经济情况和社会趋势的变化也相当迅速,所以公众对于快速反应的时评有着强烈的需求。时评往往价值观明确简单,对于问题的看法直截了当,是一种充满了“确定性”的文体。这对于公众在复杂生活中寻求某种确定性是有相当的帮助的,也对于公众确立自己的价值判断,参与公共事务有相当的意义。因此,简单地否定时评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一些否定时评的言论其实也是被当作时评发表的,这其实也说明了时评的价值和时评作者们对于社会的贡献。

但时评当然也有明显的局限。我想时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时评多数是由一些时评人写成,他们对于时评文体有很好的掌握,但对于社会问题的看法往往过于简单化,往往倾向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方式,以及只求痛快淋漓、不求客观理性的策略。时评具有网评般的尖锐犀利,也有网评的一清二白。时评往往从一种情绪化的角度来观察问题,以网络博客和跟帖的风格来理解事物,常常结论来得过快过大。期望见微知著,却难免无限夸大;期望深入浅出,却难免过甚其辞。这样的文体风格对于一望而知的丑恶现象进行抨击和鞭笞是有所贡献的,但对于今天所面临的复杂多样的社会经济问题,对于各种矛盾纠结的多重现象的复杂性的认识,却难免缺少客观理性的态度和具体入微的分析。其次,时评往往缺少第一手的资料和对于社会问题的切实观察。往往仅仅依靠一些网络中或媒体中的报道来发表意见,于是容易捕风捉影,过度引申,往往和实际情况有相当的距离。这可以说是时评当下所表现的明显弊端。时评往往可以帮助宣泄公众的情绪,却无助于公众对于事物复杂性的深入体察和理解。

有这样的弊端,其实是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并不应该简单否定时评的贡献。现在所需要的是时评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如《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中有弗里德曼这样的名记者,也有克鲁格曼这样的大学者。像记者这样接触第一手现实材料的人写出的时评往往有强烈的现实感,而学者是术有专攻的专家,对于问题的复杂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可以让更多的记者和学者加入到时评人的行列之中,这样,时评就有了更多的不同意见的相互参照和相互对话,显然有利于时评的多样化和丰富化。当下时评的问题不是应该做“减法”,让现在的时评压缩,而是要做“加法”,让更多的不同的人来写时评。这样,社会舆论的空间才会扩展,而舆论的理性和客观才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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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新闻300字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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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四夏,冬开四月,缄默的时光里终于只把我剩下,该庆幸该遗憾?该失落该欢喜?该埋灭该怀念?自命随波逐流中。

初秋来的总是那么匆忙,等不及末夏收拾好行囊,它就来到了我的心里扎根落叶,看它笑靥如花的脸庞我却又舍不得推出它继续流浪,枯萎就只能我与它共同承担。来吧,让瑟瑟秋风放肆的席卷,凋零每一朵花,掸走每一片青,带着我所有失落的情绪去磨灭最亮的那颗星。秋风萧瑟旧过往,雁过留声徒增殇。

天际雷鸣电闪,推来了一朵又一朵介于黑白之间的云彩,迷迷蒙蒙,亦幻亦真,就好似我做了四年的那个梦,醒来,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只剩下满满的一筐失落在心海中攒动,心在痛,泪汹涌,自命随波逐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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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饭桌上的“新闻播报”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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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妈妈工作时间比较固定,我们一家三口每天在一起吃晚饭,可以说,晚饭时间是我们家里最热闹的一刻,因为我们会在吃饭时“播报新闻”:每个人说说自己一天中遇到的一件事情,有趣的、烦恼的、开心的、失落的……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们三人各讲了一件有趣的事,每说一件都差点把大家的饭笑喷出来。爸爸一边夹菜一边说:“今天,我在发考卷,最后一个女生拿到考卷说‘老师,我有了,有了!’,紧接着前面的那个男生就叫“老师,是我的,是我的!”哈哈哈,我还没听懂呢,妈妈已经带头大笑起来。我不管了,抢着说:“今天我们班有个那同学在品社课上说:‘喝车不开酒,开酒不喝车’,把大家都笑傻了!”这下,我们三个人一起大笑起来!轮到妈妈啦,她慢慢悠悠地说:“今天我们办公室有个同事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电话里那个坏蛋被她耍得团团转,还不停地拨打诈骗电话进行‘反骚扰’……”

呵呵呵,哈哈哈,我们家饭桌上的欢声笑语传得很远很远,这也是我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想听到的人一定会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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