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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蛙》内容概述通用20篇

《醉玲珑》是晋江网美籍华人作家十四夜唯美开山之作,穿越小说经典代表作之一。以精巧笔墨,贯穿历史,如绘美图,古韵悠长,宜灯下静读,一卷在手,回味无穷。接下来开学吧给同学们收集了小说《蛙》内容概述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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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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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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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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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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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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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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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穷人》续写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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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夫和桑娜二话不说,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孩子——亚力山和杰瑞,就当作自己亲生孩子一样照顾……

时间过得飞快,十八年过去了,渔夫和桑娜都老了,因长年累月的奔忙,变得手脚不灵活了。

一天早晨,桑娜和丈夫在家干活,她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出海打鱼了,小一点的亚力山和杰瑞去了买黑面包。桑娜趁着七个孩子都出去了,便悄悄地对丈夫说:“十八年过去了,亚力山和杰瑞都成年了,我们该把真相告诉他们了吧?”丈夫皱着眉头,说:“你说得对。可是你看他们这么开朗、阳光,把我们当成他们的亲生父母,我怕他们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想不通,不知还会干出什么傻事来!”“可是亚力山和杰瑞他们早晚有一天都会知道的,”桑娜越说越激动:“他们总会知道他们是孤儿,总会知道他们的父母已经死了,总会知道我们不是他们的亲生父母的!”话音未落,门口传来了面包落地的声音。桑娜一惊,猛地一回头,顿时目瞪口呆。亚力山和杰瑞站在门口,桑娜说的话显然都听到了,霎时愣住了,手中的面包散落了一地。桑娜声音颤抖着,哭着对亚力山和杰瑞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隐瞒事实,原谅我,对……对不起……”亚力山一听,马上第一个冲上前去,热泪盈眶地说:“不,妈妈!您隐瞒真相,是为了不要让我们受到伤害,都是为了我们好,对吧?”杰瑞也哭红了眼睛,上前说道:“嗯,对,妈妈!这句话应该我们说才对!您们虽然不是我们的亲生父母,但却像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百般呵护我们。我们有时候很调皮,打碎了您最珍贵的玻璃杯,您们不但没有骂我们,还默默地扫走地上的玻璃碎片……”“爸!妈!”亚力山和杰瑞大哭着扑到渔夫和桑娜的怀里痛哭。这时,渔夫和桑娜的五个孩子也刚好满载而归回到了家,看到了这感动的一面,不禁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从此,一家人更加和睦,兄弟间更加团结,幸福地生活着。渔夫和桑娜脸上那皱了十八年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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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生初记小说鉴赏

全文共 2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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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有时候身边发生的那些看起来似乎很不起眼的小事情,却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自从那次经历发生以后,我一直更加坚信这一点。今后还必将会影响着我的一生。

临近毕业那会,同学们议论最多的话题,自然是如何跨过即将面临的人生第一道关口:应聘。一种即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自信,却又为未来忐忑不安的复杂情绪在脑子里终日挥之不去。

K君提议,南方H省新近开发不久,正值百业待兴,听说那里用人的势头正劲,不如结伴前去试试。为了抢先赶在这一拨招聘大潮的前面到达,于是我们四个死党约好在第二天上午就赶早乘火车南下。

候车室里人声吵杂,由于火车晚点,离检票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半小时。我拿起一张w君刚才买回的一叠报纸,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心里却总是好像有一件没有完成的事情要做。

忽然在一浪接着一浪此起彼伏的吵杂声中,我仿佛听到一个极其微小的声音在喊我的小名。这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我侧耳倾听,这声音多么像是母亲在不远处轻轻地呼唤着我。当我站起身来向四下里张望,企图寻找这喊声的来源时,这声音却中断了。我心里暗自好笑,母亲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于是我坐下来继续翻看着手里的报纸。

可是这呼喊着我小名的声音却又再次在我耳朵边响起。如此重复了三次,忽然有一种令我十分不安的预感,开始莫名其妙地撞击着我的心头。

原本我是计划在离开学校后先回趟乡下的老家看望一下母亲。母亲的心脏一直有毛病,前些时候在信中还说起准备去县城医院看病的事。因此,母亲的身体状况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病,经常牵挂着放心不下。这次因为是与同学们约好为了赶时间,才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此刻,难道真的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我不敢再往下想。于是不顾同学们的极力劝阻,便毅然疾步奔到退票窗口退了火车票,径直踏上了回家的路。

跨进家门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凌晨二点。母亲看到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来的我,此刻就站在她自己面前的时候,有点儿不敢相信会是真的。我心急火燎地询问母亲的身体咋样,母亲说,这几天天气冷热变化大,心里总是憋闷得很,就止不住地格外想念儿子。心里边想着想着,就在嘴里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没想到儿子真的就被喊回家来了。

“天下竟有这样的事情?”母亲听完我的叙述,止不住那么地高兴。

“赶了两三天的路,还饿着肚子呢吧?娘给你做饭去。”

我说;“娘,你不舒服就别再累着了。我不饿。”

母亲说:“见到自己的儿子回家了,娘有啥病也都全好了。”

为了不让母亲难过,在母亲的再三挽留下,我在家里住了三天,陪伴母亲到县城医院看了医生,然后便匆匆赶往H省。当我到达S市时,已经是十多天之后了。

虽然我立即马不停蹄地全身心地投入角色,但是我还是终于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摆在我面前: 这一批招聘工作已经在两天前就全部结束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我并不感觉后悔,在陪伴母亲的三天时间里,我给母亲带去的快乐,让我感到它的价值是世界上任何东西也无可替代的。

抱着再努力一把的心理,当天下午我按照当天报纸上刊载的一条招聘信息来到一家公司,准备碰碰运气。

“对不起,我们公司的招聘工作刚刚已经结束。”

一位很绅士模样的中年男子,一边低头收拾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一边站起身来正准备离开。见到我推开门进来,便抬起头来十分有礼貌地对我说。

“哦,很抱歉。是我来晚了。”

“你真的不太巧。看见刚才离开这里的那位年轻人了吗?他已经被我们初步内定为录用对象了。”

想起刚才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位年轻人,当我们交换眼神的时候,他向我瞟过来的那个颇有点儿自信的眼神,我明白自己再一次被时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我恭恭敬敬的向面前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深深地弯腰鞠了一躬,准备告辞离开这里。

但当我低头向下的时候,瞥见在我脚下的正前方有一枚回形针遗落在地面上,被从西边窗户外照进来的阳光照射下,回闪着极其微弱的反光。

于是我轻轻地蹲下去,将它捡拾起来,并将它重新放回到面前的办公桌上一只很精致的文具盒里,然后返身向门口走去。

当我拉开房门,一只脚即将跨出房门的时候,被身后传来的那个充满温和且磁力十足的声音叫住了。

“等一下年轻人,你能够告诉我,是什么原因你到今天还没有能够成功应聘的吗?”

接下来我便用极其简练的语言把我今天才赶到S市的原因向对方做了介绍。

对方一直十分认真地盯住我的眼睛听完我的叙述,我可以看得出在他的眼神里,悄悄地闪现过一丝表示赞许的态度。接下来他又仔仔细细地翻阅了我呈递上去的履历和文件资料。

“说实话,我很欣赏你做为一个儿女对待老人的孝顺,对你的个人情况也十分满意。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刚才我们已经初步内定与你之前的那位年轻人签约。现在,我们改变一下原先的计划,决定对你们两个人同时采取试用期考核,重点考察一下你们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然后再从你们两个人中间做最后一次选择。”

第二天,我和我的竞争者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来到公司的营销部,部长告诉我们,今天准备带我们一起乘车前往一家业务单位谈判一项合同的签订。

临行前,部长分别给了我们每人五角钱,并再三嘱咐我们,等会在乘公交车的时候,每人各自购买自己的车票,然后回来凭车票报销。

正是赶在上早班的高峰期,公交车上摩肩接踵拥挤不堪。两节车厢里仅有的一位售票员小姑娘举着手中的票盒动作麻利地在乘客之间穿行,鬓角上点缀着几粒不易觉察的细微汗珠。

当小姑娘靠近我的时候,我向她递上了部长临行前给我的五角钱并且报了前面要去的站名。售票员麻利地递给我一张四角五分的车票。便匆匆转身往旁边去了。

可能是缺少零币的原因吧,等会儿再说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反正离我们要去的地方还需要不少的路程。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回零钱了。”这是我同伴的声音传过来,虽然声音不大,但在人声吵杂的车厢里面还是显得足够清晰的。

售票员姑娘没有回答,继续在一边熟练地收钱、一边将车票递给乘客,并没有准备给他找回零钱的意思。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钱了!”只见我的同伴再次使用比先前更加肯定的语气,不容置疑地向售票员姑娘提醒。

整个车厢内顿时出现了一刹那的静音,几乎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都投向了我的这位同伴,接下来便是一片表示极其不屑的嘁嘁喳喳议论声。

看见我一副迟疑不解的表情,身边的一位阿姨小声告诉我,本地人平日里乘车时,大多由于怕麻烦的缘故,五分钱以下的零钱从来都是不要求找回的。久而久之,在当地乘坐公交车便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耳朵里听着车厢内四处嘁嘁喳喳的非议声,眼睛里看着那位同伴遭遇到售票员和公交车上不少乘客向他投来鄙视不堪的白眼,我暗地里庆幸自己的稳重,幸亏刚才没有急着张口,像我的这位同伴那样向售票员提出找回五分钱的要求。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让我心中产生一种感觉,今天开局那位同伴就在这种境况下丢失面子,尤其是在这位能够决定我们未来前途和命运的新领导人面前,会让人家对他产生怎样的印象啊。

我心里这样想着,还颇有点儿幸灾乐祸地念头:这回你这个“老抠”可注定要被我击败。

事情的最后结局恰恰与我当时的判断和自己的一厢情愿完全相反。回来后的第二天上午,公司的人事部门正式地通知我们,最终被公司录用的人并不是我,而是那位做事情一丝不苟,有敢于直面对手的勇气,并且将公司的每一分钱都“斤斤计较”的竞聘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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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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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不管人世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苛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让我干概万千。《童年》主人翁是阿廖杀七岁在父亲去世后《童年》读后感,随母亲住在外祖父家度过岁月。期间,他的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郑家地产争吵以及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利。这种现实生活所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廖沙是在这种可怕的家庭背景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看了,《童年》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许多。有那么好的环境读书,有父母的疼爱,有那么好的老师教育。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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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魔兽世界官方小说三部曲》之二《恶魔之魂》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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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之魂》--魔兽世界官方小说第二部 作者:zqwnet

在强大的阿克蒙德的指挥下,无数的恶魔战士正列队穿行于卡利姆多大陆之上,所过之处尸体满地,一片狼藉。谜一般的永恒之井是这场野蛮入侵的核心力量——它也曾是暗夜精灵神秘法力的源泉。

为了抵抗燃烧军团凶猛的攻势,暗夜精灵守军在年轻的德鲁伊玛法里奥·怒风以及龙族魔法师克拉苏斯的带领下与恶魔们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抗争。正当希望的火焰一点点熄灭时,一股古老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最黑暗的时刻赶来支援。以实力超群的守护巨龙耐萨里奥为首的龙族造出了一件无比强大的武器:龙之灵魂。然而,这件杰作虽然可以把燃烧军团永远赶出这个世界,却也会带来谁也无法预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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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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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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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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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奇妙缤纷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带着这个问题,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是通过亚米契斯的儿子的日记改编的,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育性的读物。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爱从来就是一个非常难以解释的词,但是对于生活的热爱,却是容易理解的,当我们经历过一些事情,看过一些风景,遇到一些人,了解了他们的思想,拥有了自己的情怀,就会变得豁达,释然,这时候,我们对生活会更加有热情,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生活,也就学会了爱!

“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界限的,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们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人们之间的一个微笑,都是爱的表示……爱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字,可有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忽略身边人对我们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当我读懂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

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读书苦思时的刹那,世界上最舒展的一刻是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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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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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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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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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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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写作的基础知识介绍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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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 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 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 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 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作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 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再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 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

如他的 《狂人日记》、 《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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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作文选材的相关内容参考阅读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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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小学生在写作文的时候,经常会感到没有内容可写,面对作文题目望而兴叹,写什么呢?感觉没什么可写,感觉无从写起,不知道如何选材,那么,小学生写作文应该从哪里选材呢?经过长期的作文教学实践,我总结了学生选材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写自己参加过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无论学校生活还是家庭和社会生活都充满了无数有趣而又有意义的活动。比如,春游,秋游活动。学校里的各种体育活动,课间活动。比如,砸沙包,丢手绢,一二三木头人,踢毽子,跳绳等等活动都可以成为我们写作的好材料。再如,家庭里的过生日,家庭联欢会,家庭卡啦ok比赛,家庭故事会,家庭趣味活动等等都可以变成我们写作的好材料,写进文章里会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二、写自己的亲身经历。

习作是小学生真情实感的反映。生活中学生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一次没完成作业被老师批评?学习中表现好被老师表扬?自己做了一件错事,事后感到后悔;自己不经意间帮助了别人而感到心里特别自在,那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感动一定会回味悠长。再比如自己第一次做饭,第一次登台演讲,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家,第一次走亲戚等等,都可以写进作文里。因为作文的选材来自于自己的生活,既真实,又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何乐而不为呢?

三、写自己的熟悉的动植物。

小学生都喜欢去动物园看各种各样的动物。动物的外形,毛色,神态,动作以及生活习性就会慢慢地为小朋友们所熟悉。还有的经常去动物园看动物,对动物既有了了解和认识,还有的产生了感情。因而,我们写这些动物应该是比较容易的事情。自己家或者邻居家养的动物,因为经常接触,有的甚至经常和动物在一起玩,因而,对这类动物比较熟悉,也愿意写进作文中去。植物也是这样,比如,家里养的花草,院子里种的树木,小区的树木,也可以是森林公园里的树木,都可以写进习作中来。如,小学语文课本中的选文《我爱故乡的杨梅》一文,就是非常好的例子,值得借鉴。

四、写常吃的水果。

水果和我们的联系十分密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果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比如,跟着家长去体验摘果子—买果子—吃果子的乐趣,就是一篇很好的习作素材。对不同水果的外形、颜色、质地、口感等也很有写头。

五、改写公益广告。

小学语文人教新课标实验版教材五年级下册里也提到这个例子。“妈妈下班回家后很累了,可是还要给婆婆洗脚。孩子看到后也模仿着妈妈的样子,端来了一盆水要给妈妈洗脚。这个例子引发学生思考,在日常生活中,你曾有过哪些感动你的事。我想,我们可以让学生写你从中受到什么教育?你每天怎么做的?你从广告中的那个小男孩身上学到了什么?

六、看图作文。

看图作文一直在小学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我们可以有意识地训练学生在看了一幅画之后,试着让学生把这幅画写成一篇文章。学生因为喜欢图画,也就会慢慢喜欢上看图作文。还可以让学生把一幅漫画写成一篇文章。小学语文教材里的《假文盲》那幅漫画就让学生联系生活实际写成一篇文章。

七、可以续写一些经典课文。

比如学完《穷人》之后,我让学生写《桑拿拉开了帐子之后》;学完了《凡卡》之后,我让学生写《凡卡今后的生活》;学完了课文《小珊迪》之后,我让学生写《小珊迪的弟弟长大了》。效果都很好。

八、写读、观后感。

读书一直是我们小学生的最经常的活动,但读完之后的感受,所受到的启发,教育如果能写下来,那么读书的品位和质量就会大大提高。所以,我提倡学生写读后感,当然,你的读后感可多可少。看完一部电影,电视剧后感想一定很多,把观后感写下来也是很好的习作。

当然,可以作为习作素材的内容远不止这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做生活的有心人。记住生活永远是我们取之不尽,写之不绝的习作源泉。小朋友们,热爱生活吧!你的习作素材就会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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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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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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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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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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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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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部xl3164型全自动激光数码彩屏摄像机,产于3076年的联邦地球,我正在进行一项重大的记录工作。

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地球已是千疮百孔,生态环境濒临灭绝,绿色生物早已在自然界中消失了。为了挽救地球灾难,联邦地球总署的“生物基因a计划”已于今年上半年实施,此计划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利用生物基因技术,人工培养一棵绿色生命。经过大半年的努力,科学家们终于研制出了“希望1号”生命基因,我的任务是观察并记录此次试验的全过程。

八个月五天十二小时四十八分已经过去了,可“希望1号”还没有半点萌发的迹像。我不禁担忧起来,看着被透明的特殊土壤围住的小豆豆,我祈祷着:“小家伙,快发芽呀!你系着多少人的心,你知道吗?”

巡视人员宇博士细细地盯了半天,才满脸疲惫地离开。他是一位中年科学家,可由于工作上的压力与劳累,过早地显得有些苍老。我不忍心看到微微驼背的身影,便再次转向装有“希望1号”的玻璃器皿倾心地工作。

突然,“扑”的一声,破裂的声音振痛了我高度灵敏的声音接收器,我自动调整焦距,把眼睛睁得大大地。“天啊,刚才的那个声音竟是……”我简直难以相信,刚才“扑”的一声竟是……竟是“希望1号”涨破表皮发芽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只知傻乎乎地不停地拍着几乎相同的镜头。科学家们经过了多少不眠之夜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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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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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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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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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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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段落摘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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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渡过的细纱,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那些往日的忧愁和误用伤,在似水流年的荡涤下随波轻轻地逝去,而留下的欢乐和笑靥就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

2、萋萋芳草,踏之何忍,用手去轻轻地触摸吧,仿佛婴儿皮肤般细腻,一丝丝在手掌心滑过,若干纤小的生命韵律从手传递到心,不由人不在心中感叹:如此细弱的植物竟然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硬生生率先回应春风,引来了桃红柳绿,蜂飞蝶舞,春光明媚。

3、山风卷着松涛,像海洋的狂澜似的,带着吓人的声浪,从远处荷荷地滚来,一阵阵地刮着崖头刮着树,打着板壁打着门,发出怖人的巨响。有时且扬起尖锐的悲呜,像是山中的妖怪在外巡游一般。

4、即使青春是一枝娇艳的花,但我明白,一枝独放永远不是春天,春天该是万紫千红的世界。即使青春是一株大地伟岸的树,但我明白,一株独秀永远不是挺拔,成行成排的林木,才是遮风挡沙的绿色长城。即使青春是一叶大海孤高的帆,但我明白,一叶孤帆很难远航,千帆竞发才是大海的壮观。

5、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松翠柏不凋的枝叶上,显得那么安静肃穆,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水泥道貌岸然上,脚步是那么轻起轻落,大家的心中却是那么的激动与思绪波涌。

6、命运是最物质的,因为它太有力量了。大写的“人”若与命运相比,不过就像小小的星辰与广袤无垠的宇宙。人很难做命运的先知,但是命运可以轻而易举地摆布你,就像大海波峰浪谷中的一叶小舟。

7、喜欢看盛夏里的草长莺飞,小草在炽热的阳光爱抚下,将生命里所有的美丽一起释放,无边无际的绿色原野,把各色怒放的花朵衬托得鲜艳欲滴,蓝天在视野里也变低了,似乎弯了腰屈尊来与小草亲近。

8、喜欢看草绿江南岸的亮丽,萧索的冬季在它们的浅笑声中逃遁,是怎样柔嫩的一茎茎新绿哦,在石缝里,泥土上,勇敢地挺直它们的细腰,在乍暖还寒的冷风凄雨里,一寸寸地成长,一点点把堤坡,大地湮染,蓝天轻风下编织出让人振奋的春衣。

9、我梦想,来到塞外的大漠中,在夕阳的金黄中,感受“长河落日圆”的情怀;我梦想,坐在家乡的明月下,在满月的银辉中,体会“月是故乡明”的感慨;我梦想,置身于江南的古镇中,在绵绵的细雨里,体味“沾衣欲湿杏花雨”的情调;我梦想,徜徉在东海之滨,在阵阵海浪声中,感受“烟雨莽苍苍”的气魄。

10、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埋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11、它活像个失去了理智的疯子,在这宽阔的庭院中颠颠扑扑,乱碰乱撞。它时而把地上的柴草碎叶旋卷起来,忽地扔到东边,忽地抛到西边,忽地卷上高空飞舞,又忽地推到一个墙旮旯里不动了。窗前的老榆树,被风一刮,摇摇晃晃,枝丫扫着屋檐,发出唰啦啦唰啦啦的响声。

12、所谓平淡是真,背景必须的是无数的斑斓锦缎。如此,风吹烟云散尽,才能让人看到万里苍穹。这是阅历的力量,这是底蕴的力量,这是紫陌红尘的力量。只有经过这些力量清洗之后,才能达到一个境界。即使唐三藏,也得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成正果。

13、时间好比一位妙手成春的良医,它能帮助我们医治流血的心灵。时间犹如一个万能的慰藉者,它能开导我们忘记人生的伤痛。时间有如一位循循善诱的智者,他能引导求学者构筑知识的大厦。时间好比一位点屏成蝇的画家,他会帮助勤奋者描绘辉煌的明天。

14、盛夏的傍晚。一阵阵轻柔的和缓的小北风,飘出完达山谷,掠过牡丹江面,把果园里的香味,把大江上的波浪的清凉,一丝丝,一股股地吹送进江南岸的龙泉镇,渐渐地,镇子里的暴热和喧闹消歇了。马路旁的白杨垂柳,庭院中的丁香,海棠,也全从酷暑的困倦中醒了来。清风在绿叶间簌簌流动,花香在屋檐下悄悄飘荡。一切都是惬意的,宁静的。整个沿江排开的小城,如同一个仰面静卧的巨人,正用它全部身心去感受晚风的恩泽,去尽享风中那淡淡的幽香和湿润的爽意。

15、生命不是一篇"文摘",不接受平淡,只收藏精彩。她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一个"连载",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她都不会在你背后留有空白;生命也不是一次彩排,走得不好还可以从头再来,她绝不给你第二次机会,走过去就无法回头。

16、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棋局。这盘棋没有咧咧西风,没有四起狼烟,只有在取舍和进退中抉择。只有像棋中的小卒那样,勇往直前,毫不退缩沿着沟沟坎坎的人生之路,艰难而执着的求索,前进,才会谱写人生最壮丽的强者之歌。

17、聪明人学习,像搏击长空的雄鹰,仰视一望无际的大地;愚笨的人学习,漫无目的,犹如乱飞乱撞的无头飞蛾;刻苦的人学习,像弯弯的河流,虽有曲折,但终会流入大海;懒惰的人学习,像水中的木头,阻力越大倒退得越快。

18、春天,它不像夏天那样干枯炎热,不像秋天那样冷清,也不像冬天那样寒冷。而春天是一个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春天。这使我想到了我们的母亲,母亲就像大地,母亲生下我们,我们就有了生命,大地回春了,就等于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了,所有的生命都重新来过。

19、承诺不是天上的白云,逍遥,飘逸;承诺不是绿波上的一朵浪花,轻盈,潇洒;承诺不是水面上的一叶浮萍,漂游不定;承诺不是夜幕中的一朵昙花,转瞬即逝。承诺如同珍珠,它的晶莹是蚌的痛苦的代价,也是蚌的荣耀;承诺如同金黄的谷粒,它的饱满是农民辛勤汗水的结晶,也是农民的希望;承诺如同蜂蜜,它的甘甜是蜜蜂勤劳的结晶,也是蜜蜂的骄傲;承诺如同流星,它的灿烂是陨石悲壮的付出,也是陨石的辉煌;承诺如同清晨绿草尖的露珠,晶亮而短暂。

20、因为自信,在呀呀学语时,我靠着纤嫩的双腿,迈出人生的第一步;因为自信,我一次次将第一名的奖状高高举起;因为自信,我毫不吝惜地剪掉飘逸的长发,在运动场上展现风采……感谢自信,它给了我一双翅膀,让我在电闪雷鸣中去飞翔,在风雨中去搏击人生!

21、一粒种子,可以无声无息地在泥土里腐烂掉,也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一块玉璞,可以平庸无奇地在石丛里沉睡下去,也可以成为稀世珍宝。一个人,可以碌碌无为地在人世间虚度光阴,也可以让生命发出耀眼的光芒。

22、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23、小雨声使我感觉温柔肃穆和平,而又缠绵弥漫无尽。中雨声使我感到活泼跳荡滋润,似乎能带来某种新的转机新的希望。大雨声使我壮怀激烈,威严和恐怖呼唤着豪情。

24、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25、长江,好比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勇士,一路翻山越岭,呼啸着奔向大海;长江,又好比一位慈祥温厚的母亲,点点乳汁,哺育着一代代中华儿女茁壮成长。泰山,好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生栉风沐雨,,默默阅尽人间春秋。泰山,又像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儿,铮铮铁骨,激励着一批批炎黄子孙,奋勇前行。

26、闭了双目,阳光下喧腾的青草芳香就包围了我们的嗅觉。是怎么样温馨而又好闻的一种清香啊,没有各色花香的浓烈,没有名牌香水的清雅,就是稻子成熟时的那种香味,是牛羊奶里的那个香气,是大自然的原香,是大地的味道,是自家母亲怀抱的味道。是啊,小草,你原就是牛马羊们的主要食物,通过它们,你变身为洁白的乳汁,鲜美的肉食,温暖的毛皮,奔腾的力量,托起了一个个民族和国家。

27、有力的话,好似枪膛里射出的一排子弹,使人的心灵受到猛烈的扣击,好似落在人身边的重磅炸弹,使人的头脑受到剧烈震动;亲切的话,有如平静的湖面吹来一阵轻微的风,使人的心头荡起一层感激的涟漪,有如春天的夜晚下了一场无声的细雨,使人的心里萌生了希望的绿芽。

28、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最充分展示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最充分地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这样在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

29、有一首诗最为动人,那就是青春;有一段人生最美丽,那就是青春;有一道风景最为亮丽,那就是青春。青春,不要说已疲惫,也许你的幻想曾被现实无情毁灭,也许你的追求毫无结果,但你应该相信,没有寒风的洗礼,哪来万紫千红的春天,没有心的耕耘,哪有累累硕果?

30、爱,有的时候不需要山盟海誓的承诺,但她一定需要细致入微的关怀与问候;爱,有的时候不需要梁祝化蝶的悲壮,但她一定需要心有灵犀的默契与投合;爱,有的时候不需要雄飞雌从的追随,但她一定需要相濡以沫的支持与理解。

31、爱心是冬日的一片阳光,使用饥寒交迫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用权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洒在久旱大地上的一场甘霖,使孤苦无依的人即刻获得心灵的慰藉。

32、悲观是瘟疫,乐观是甘霖;悲观只能产生平庸,乐观才能造就卓绝;悲观是因为短视而看不清事物的本质,乐观是因为卓视而对事物的深入了解;从卓绝的人那里,我们不难发现乐观的精神,从平庸的人那里,我们很容易找到阴郁的影子。

33、庐山的风,自是风,不挟灰,也不带尘。它抚摸着行人的皮肤,不热亦不冷,稍微有点凉丝丝的,总像是北国的秋风。尤其是当人漫步林中,最能感觉到它的轻柔洁净清爽沁人心脾,梳人灵魂。

34、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柔韧的小草,你究竟是什么呢?是我们无数卑微弱小的生命吧?我们是平凡的草民,却也可以描绘春天,为大地梳妆,弱小的生命联合起来,还可以改变环境,创造世界。

35、记忆没有重量,它却既可以使人的精神压抑迷惘,又可以使人的思想情绪振奋解放;记忆没有评价,它却既可以让人的灵魂贬值彷徨,又可以让人的生命意义升华高昂;记忆没有体积,它却既可以让人的气量狭小幽暗,又可以使人的胸襟坦荡舒展;记忆没有色彩,它却既可以使人的心境苍白忧伤,又可以让人的内在世界绚丽辉煌。

36、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在我翻阅纸张的指间滑落;记不清有多少支蜡烛,在我的凝视中化为灰烬。逝者如斯,我时时刻刻会听见自己对生命承诺的余音,感到岁月的流转在渐渐稀释我的年少无知,我愿自己是一只上足了发条的时钟,在昼夜不停的流转中留下自己充实的每一刻。

37、好事不必做准备,来了就来了,最多是个喜出望外。享用谁还不会;可对坏事总无思想准备,一旦突如其来,就会措手不及,天塌地陷。因而,还属两句老话:“向最坏出准备,向最好处争取。在补加一幅名联;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择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

38、风来了。先是一阵阵飘飘的微风,从西北的海滩那边沙沙地掠过来,轻轻地翻起了夜行人的衣襟,戏弄着路上的枯叶。旷野里响着一片轻微的簌簌声。一会儿,风大了,路旁的高粱狂乱地摇摆着,树上的枯枝克喳克喳地断落下来。一阵可怕的啸声,从远远的旷野上响了过来,阴云更低沉了。沉雷似乎已经冲出了乌云的重重包围,克啦啦啦像爆炸似的响着,从西北方向滚动过来。

39、二月里的春风,在白天,暖洋洋的,带点潮湿味儿,吹在脸上,却有点像棉花絮拂着脸上的味道;可是一到夜晚,特别是深夜,那股尖厉劲儿,真有点像剪刀呢。夜风在河滩里飘动着,沙滩里的柳树,像喝醉了酒似的,使劲地舞动着她满身的嫩油油的枝条。

40、当你身临暖风拂面,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良田万顷的春景时,一定会陶醉其中;当你面对如金似银,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一定会欣喜不已。你可曾想过,那盎然的春色却是历经严寒洗礼后的英姿,那金秋的美景却是接受酷暑熔炼后的结晶。

41、单纯决不是幼稚的同义语。幼稚是童气未脱的胎迹,单纯是童年留下的财富。请你保留一份单纯,使你多一份生活的诚信,少一些人情的圆滑世故;请你保留一份单纯,使你多一份与人的友善,少一些心灵的冷漠麻木;请你保留一份单纯,使你多一份人生的快乐,少一些精神的衰老疲惫;请你保留一份单纯,使你多一份奋进的力量,少一些故作高深的看破红尘。

42、人生犹如一首歌,音调高低起伏,旋律抑扬顿挫;人生仿佛一本书,写满了酸甜苦辣,记录着喜怒哀乐;人生就像一局棋,布满了危险,也撒遍了机遇;人生恰似一条路,有山重水复的坎坷,也有柳暗花明的坦途;人生如同一条河,有时九曲回肠,有时一泻千里。

43、人生的旅途中,前面还有无数个日子需要别无选择地去面对。风雨也好,艳阳也好,只要在曲曲折折的行程中,静守着一份平淡,挥洒着一腔执着,不妄自尊大,不自欺欺人,不蜚短流长,不急功近利,不孜孜于荣华富贵,不耿耿于功名利禄。”得失俱忘看天上云卷云舒,宠辱不惊任庭前花开花谢。”,管他丰碑小草,高山低谷,只要用心地挥洒,真诚地惜爱。那么,我们内心的丰赡适意,会一点一滴地丰满着你的昨天今天还有明天。

44、清晨,春姑娘穿着美丽的衣裳,舞着暖风,招展地笑着向我们走来,给大自然披上了新装,使万物显现出无限生机。一缕缕金黄色的阳光撒向刚披上新装的草地,阳光照耀着小草上的露珠儿,露珠儿显得晶莹透亮,美丽极了!

45、年轻时忍受不了清风白水的简单,总想与人竞争什么,总想在某个光圈里成为聚光点。所以就像上了发条的玩具马,太过疲劳地奔忙,晨昏,日夜,忙得很疲倦,很乏力,很讨厌,似乎有许多事情来不及做,非赶着点不可。……然而,当满载着自信的小舟在生活中被起伏的暗流搁浅在迷蒙的荒滩上时,当一次次的努力被生活的更选退成遗憾时,却又开始痛呼上帝不公,命运不平。

46、那份新鲜感好奇心早被一日日重复的沉辉和暮霭雕刻得平淡无奇。曾经想把生命的每一分钟都过得灿烂而辉煌,即使面对偶尔的失意,也总想张扬出一番与众不同。但是当双重打击骤然降临时,我一向相当自负的世界几乎彻底坍塌,等从重重叠叠的失败中爬起,在回首的瞬间,才知道光阴已经在我无知的岁月中溜走了好久,才知道风花雪月的诱惑在我的年龄中早已消失,才觉得走过的路很短又很长。

47、生活是蜿蜒在山中的小径,坎坷不平,沟崖在侧。摔倒了,要哭就哭吧,怕什么,不心装模作样!这是直率,不是软弱,因为哭一场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小心。山花烂漫,景色宜人,如果陶醉了,想笑就笑吧,不心故作矜持!这是直率,不是骄傲,因为笑一次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信心。

48、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时而平静如镜,时而浪花飞溅,时而巨浪冲天……人们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坚强。

49、上帝是不公平的,于是便有了世间的穷和富善与恶美与丑成功与失败幸福与不幸。上帝又是公平的,它给了你金钱,往往就要夺走你的真诚和善良;它给了你成熟,往往就要夺走你的青春和纯真;它给了你美貌,往往就要夺走你的智慧和毅力;它给了你成功,往往就要夺走你的健康和幸福。

50、如果人类不好好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地球,终有一天,风沙的肆虐与垃圾的堆积会吞没我们美丽的家园。我向全世界的人们呼吁: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手挽手,肩并肩共同保护建设我们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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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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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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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的楔子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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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

[小说楔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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