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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蛙》内容概述合集20篇

《醉玲珑》是晋江网美籍华人作家十四夜唯美开山之作,穿越小说经典代表作之一。以精巧笔墨,贯穿历史,如绘美图,古韵悠长,宜灯下静读,一卷在手,回味无穷。接下来开学吧给同学们收集了小说《蛙》内容概述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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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语文文学常识总复习的内容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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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作者)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体裁),本文选自《朝花夕拾》。《社戏》选自《呐喊》,体裁是短篇小说。

2. 《爸爸的花儿落了》净选自《城南旧事》,作者是台湾(地名)作家林海音。

3.《假如生活欺骗了你》选自《普希金诗集》,作者是俄国诗人普希金,著名诗作有《自由颂》《致大海》《致恰达耶夫》等。

4.《观舞记》的作者是冰心,选自《冰心全集》。

5.《最后一课分》是法国作家都德写的一篇表现法国人民爱国思想的小说,故事的背景是普法战争。

6.闻一多,诗人、学者、民主战士(称谓),著作收在《闻一多全集》。《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的作者是现代著名诗人(称谓)臧克家。

7.《邓稼先》一文的作者是美籍华裔物理学家杨振宁(人名),他获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8.《木兰诗》选自宋代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这是南北朝时北方的一首乐府民歌。《木兰诗》是我国古典诗歌中一首脍炙人口的优秀诗篇,是南北朝时北方民歌的杰作,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朵奇葩。《木兰诗》与《孔雀东南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被誉为乐府民歌中的“双璧”。

9.《孙权劝学》选自《资治通鉴》,这是司马光主持编纂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司马光,字君实,北宋(朝代)文学家、史学家(称谓)。

10.《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北宋(朝代名) 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11.《口技》选自《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作者林嗣环,字铁崖,清代人。《虞初新志》是清代张潮选编的一部笔记体小说,以叙写故事为中心。

12.《夸父逐日》是一篇神话故事(体裁),选自《山海经·海外北经》。《两小儿辩日》选自《列子·汤问》。

《两小儿辩日》是一则寓言。寓言是以假托的故事或拟人的手法说明某个道理或进行劝喻、讽刺的文学作品。

13.《狼》选自《聊斋志异》,作者是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居士,清朝山东淄川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聊斋志异》是我国著名的文学作品,是短篇小说集,共有491篇。“聊斋”是蒲松龄的书屋名,“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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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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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澳大利亚女作家科林。麦卡洛所著《荆棘鸟》一书的引子。

《荆棘鸟》是一部传奇式的家世小说,描写了三代人的生活经历,反映出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包括畜牧业的进步、牧场主的“苦心经营”及其对雇工的残酷剥削。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贯串全书的线索是女主人公麦琪与神父拉尔夫之间的爱情纠葛。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最高权力,不惜用尽心机钻进天主教会的核心,施展其纵横捭阖的手腕,以达到目的;可是作为一个有血肉之躯的盛年男子,他又禁不住感情的诱惑,从而酿成了他深刻的内心矛盾以及有意无意加于麦琪身上的无法摆脱的痛苦。因为麦琪的姑妈玛丽的去世,这个矛盾被锋利地凸显出来。她留下来的遗产足以使拉尔夫得到他梦想的“红衣主教”职位,但是如果拉尔夫这么做了又是在暗中夺取了本应属于麦琪家的财产。最终他的权利欲望获得胜利,也从此把他和麦琪分割开来。女主人公麦琪生于一个自律严谨的宗教家庭,她的母亲出生名门贵族,但是被恋人抛弃。因此她带着极端的悲酸下嫁给麦琪的父亲,无怨无悔地过着穷苦日子,守着她和前恋人的私生子。因为自己的经历,她一直忽视麦琪的存在,认为女人生下来就是被命运玩弄的。也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拉尔夫的靠近和帮助使得年幼的麦琪对神父拉尔夫有种特别的亲近感。长大后的麦琪为了和上帝争夺自己倾心相爱的拉尔夫,辛苦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还是以失败告终,就如同荆棘鸟毕生只唱一次,这个可怜的女人用一生去爱了一个有意无缘的男人。

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

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才能得到的————这是这本书所要阐述的道理。虽然两位主人公结局是悲切的,但生命中能够拥有真爱是幸福的。所以,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女主人公也去争取。然而这种代价是惨重的最终,女主人公的命运由自己女儿朱丝婷来得以转折,一切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很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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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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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咖啡的浓香久久的飘在一座不大的屋子上,巧克力的香味在擦得一尘不染的木桌上来回荡漾,小院中黑色玫瑰散发出使人战栗的死亡香气,使这看上去十分温馨的屋子添了一丝诡异。

“真是个神秘的人呢。”门口的蓝色短发少年嘴角爬上一丝温暖的笑,轻轻拉了下门铃,“叮------”清脆悦耳的门铃声在少年耳边久久回荡,就在他开始怀疑究竟有没有人的时候,门,就那么出乎意料的打开了。

蓝发少年错愕的看着一头黑发的少女,少女湛蓝的双眼透着一丝戾气,苍白无血色的脸庞仿若水晶雕刻一般,精致完美。黑色的长长披风裹住了她的全身,只留下纤细的身姿。

“喂,看够了没有?”黑发少女不耐烦的扯了扯嘴角,谁呀这是,一大早就跑来惹事!女孩冰刃般的目光直直射上少年的脸庞,“如果没事的话,就不要来打扰我。”

少年不好意思地伸出双手,友好地说:“嗨,我叫卡修斯,你好!”少女看都不看卡修斯一眼,冷冰冰的抛下一句话:“我叫布莱克。有事情进来谈。”卡修斯尴尬的收回双手,顺便扫了一眼布莱克的客厅;除了必需的家具,只有黑色的窗帘。真是个怪人呢。他嘴角又爬上一丝温暖的笑,布莱克鄙视的望了他一眼,双手抱胸酷酷的说:“说吧。”

“是这样的,最近出现了一个恐怖组织,代号邪灵,我们正义的战神联盟想邀请你一同消灭邪灵组织。好吗?”卡修斯清澈的双瞳没有一丝杂质,迫切地望着布莱克。

“你说什么?!威斯克他还活着?!”布莱克冷冷的双瞳终于有了一丝惊异之色,她的声音几乎变了调,“邪灵组织又复活了?!”卡修斯疑惑的点点头,满眼迷惘。

"……你先走吧,我,答应了。“布莱克疲倦的摇摇头,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卡修斯点点头,一脸欢快的窜上了天,全然不顾一脸阴沉的布莱克……

[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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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日记格式怎么写内容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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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妈妈带着我们全家一起去水上乐园游玩。工作人员把我们带进去,我看到了水上滑梯,又看到了水上冲浪和漂流,远处有一个大游泳池上面还有电影播放。我和哥哥首先玩了水上滑梯,哇!好玩极了,还有的小朋友从滑梯下往上爬,真不懂礼貌也很危险。我和妈妈去了大游泳池,水好暖又舒服,我像海里的小鱼自由的游来游去非常好玩。妈妈带哥哥去玩水上漂流,由于我的体重达不到,没办法玩,只能看着哥哥反复的从上往下滑下来,看着就很刺激。

我们到了八点多才回家吃饭,今天玩的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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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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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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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解读小说鉴赏技巧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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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查重点:

小说主要考查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重在考查学生对小说的分析综合和鉴赏评价能力,着重从小说整体构思、贯穿线索、社会环境等角度概括小说的主题并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突出小说中人物、情节、环境构成的形象世界,鼓励考生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丰富意蕴;强调从人物形象、时代背景、环境氛围、细节描写、语言表达等方面探讨作品中蕴含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 ●【知识链接】

一、小说的基本知识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叙事性文学体裁。塑造人物形象、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是小说的基本特征,被称为小说三要素。

塑造人物形象是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小说的人物形象多为虚构,往往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小说的人物具有典型性,因为从生活中许多同类原型中撷取典型因素创造出来的角色,必然比生活中的人更鲜明突出。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多种多样,外貌、心理、行动、语言描写是作者刻画人物的重要手段。

小说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示人物性格,表现主题。作者往往根据人物性格的发展,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冲突,来选择或虚构事件,组成作品完整的故事情节。故事情节通常包括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几个部分,有的前有序幕,后有尾声。

小说中的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重点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主要交代作品的时代背景;自然环境主要包括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景物,用以烘托气氛,表现人物的感情等。人物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里,一定的人物总是和一定的环境联系着,离开了环境,人物就没有活动的天地,人物的思想性格就失去了社会根源。

二、小说备考要点及题型

小说阅读属于文学作品阅读,它涉及的知识比较广泛。在备考中要抓住小说的文体特征,结合2008年高考的特点,进行学法指导。在教学过程中,应侧重于指导学生明确高考怎么考,重点研究高考的题型特征和侧重解题方法的指导。

(一)人物形象

文学即人学,以叙事为主的小说更是以写人为中心。要在读懂词句含义的基础上,分析把握小说的人物形象。人物指的是小说中所描绘的人物形象,它是作品内容的重要因素,更确切地说是作品的主要构成部分。因为小说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刻画人物、塑造典型人物形象来揭示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所以,要评价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就要认真分析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外貌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等等,从而评价人物的性格特征,进而发掘出各色人物善恶美丑的精神世界。

在阅读小说时,命题者自然会从分析人物形象这一角度设置试题,具体说来,大致可能涉及到指出小说对人物进行描写的具体方法,概括指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对文中人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析(包括作者自身对人物的态度和读者对人物的评价)等。

第一,重视小说中人物的身份、地位、经历、教养、气质等,因为它们直接决定着人物的言行,影响着人物的性格。

第二,通过人物的外貌、语言、行动、心理描写揭示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征。

第三,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活动的,所以分析人物就应把他们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去理解。

第四,注意作者对人物的介绍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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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白夜追凶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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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彬以帮助朋友的名义,亲手杀死黄山。关宏峰将宠物鱼老虎做成菜吃下腹,不久他被警方逮捕。高亚楠平安产子,她劝关宏宇和哥哥携手背负一切。关宏峰回忆灭门案经过,他在晕倒后被人留在命案现场,而他又利用指纹栽赃关宏宇杀人。警车经过地下隧道时,关宏峰因黑暗恐惧症发作短暂逃离警车。拘留室中,周巡回忆被关宏峰改变的人生,他感叹十五年没能交下这个朋友。戴手铐的人对周巡露出诡异的微笑,他究竟是关宏宇还是关宏峰,真相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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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环境描写段落

全文共 5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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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段落我们就要摘抄下来,以便日后作文写作。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小说环境描写段落,希望对你有帮助。

1、南方的八月间,骄阳似火。中午时分,太阳把树叶都晒得卷缩起来,知了扯着长声聒个不停,给闷热的天气更添上一层烦燥。

2、当真正进入这座山时,我们才感受到了这座山的诗情画意,地上的白雪与青黑色的树干构成了一幅优雅的水墨画;在枯草丛中偶尔还能发现星星点点的绿色,说明这里也曾绿意盎然;偶尔还能看见农家的老黄牛悠闲的摇着尾巴,发出“哞哞”的叫着,看来冬日的大山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没有冷峻。

3、四春初已是风和日丽。艾文锁上车门,沿着小区外的街道,在梧桐树荫下闲逛;在街的尽头,有一家爬满翠绿藤蔓的咖啡屋;身心疲惫的艾文会在里面喝上一杯咖啡,享受着片刻的清静。

4、远望天山,山顶千年积雪,像一位久经沧桑的白衣老人安详地卧在那里。

5、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6、漫步校园,只见整座校园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矗立着大楼披上了洁白的素装。小树苗的枝条变成了臃肿的银条。嫩绿的树叶与红彤彤的花瓣布满了晶莹的霜花,这一切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令我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7、走到乡间的小路上,有着牧羊人的足迹,在田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花絮飞飞,走到乡村,看着错落有致的房子,在乡村里闻一闻那泥土的芳香,听着蛙鸣,听着流水潺潺。

8、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9、夏天,校园里池塘的荷花绽开了粉红色的脸蛋,特别招引小动物和人们;小蝌蚪在荷花姐姐旁讲故事呢!小青蛙也过来凑热闹:呱,呱,呱唱着动听的歌曲。夏天很美呀!

10、夜幕降临,我终将离去,听着他送客的歌谣,在孩子的摇橹声中远去。虽然过去的依然存在,它并没有死去,但我们的欢乐却一去不复返,我们之间的交集也悄然远逝……

11、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在天空下伸展,没有山丘,像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的海一样平静。

12、山庄的左面是大山的深处,除了树还是树,蓊蓊郁郁,染绿了半边天;右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绿波荡漾,一直通到山外。后面是一棵棵参天大树,层层叠叠,枝桠纵横。从下往上看,树就像是长在屋顶上,从上往下看,后面的屋子又像是架在前面院子里的树梢上。从远处看,就像绿色的海洋里飘着一颗颗红宝石,一阵风过去,随着绿波起伏,蔚为壮观。

13、我们沿着弯曲的山路一级一级向上爬,清澈的溪水唱着歌,弹着琴弦欢快地往下流。它们碰到悬崖,就聚集成一条条美丽洁白的瀑布飞流而下。流到平坦的地方,就汇聚成一潭潭清水像光滑的绸缎缓缓地流动。

14、河两岸已由嫩绿色变为深绿的河柳,拂动着重生的柔软的枝条,倒映在河面上,使河水也染上绿色,似乎一河翡翠向东奔腾。

15、春天,群山杜鹃盛开,或嫣红点点,一枝独秀,或花团锦簇。漫山遍野到处一片姹紫嫣红,它既不像牡丹那样华贵,也不像月季那样绚丽,不像荷花那样高雅,也不像菊花那样多姿……它只有一根枯长、棕褐色的茎。一片片细细的棕色叶,还有一朵朵朴素的粉红色的花,但是它充满了生机,同时也预示着这春天悄悄的来了。春草成长,暮春时节,小草发出了嫩芽,钻出肥沃的土地,露出了一张张笑脸,打量着阿龙山特有的风景。

16、空中,清脆的鸣叫声回荡、回荡。出生没多久的小鸟儿,正在努力地学着飞翔。翅膀划过空中,几条美丽的弧度,像是那美丽的七色彩虹。那亭亭的身影,仿佛妙龄少女学着翩翩起舞,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小鸟儿她多倔强呀!倔强中,带着她自由的愿望。她呀,希望能长出一双强韧有力的翅膀,能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遨翔。

17、远远望去,“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小区里好象变成了一个粉装玉砌,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童话世界。柏油马路旁的房屋上盖满了厚厚的积雪,屋檐间挂着闪闪发光的水晶柱,而那些常青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雪球儿,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呀!

18、自然世界此刻是如此的美丽:到处放射着明媚的阳光,到处炫耀着五颜的色彩,到处飞扬着悦耳的鸟叫虫鸣,到处飘荡着令人陶醉的香气。这是绿的世界花的海洋。

19、在这烟波浩渺的大海之中,屹立着一座山峰,它的形状很像笔架,所以叫它“笔架山”。

20、冬天的清晨一片苍白,往对面一望,远处的青山被白茫茫的雾挡住了像笼罩了一层白丝巾,模模糊糊年看不清。在街上,一阵冷风吹来,寒风刺骨,向空调开了冷风一样。街道两边,花儿早早的起床来比美,但都把小脸蛋藏起来,像害羞的小姑娘,只有那菊花展示着它顽强的生命力,依然开得更鲜艳。

21、秋天到了,秋姑娘为大地披上了秋装,到处充满着秋的气息。树枝上叶子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绿了而是一片一片黄灿灿的往下落,像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地上就铺满了厚厚的一层树叶就像一条地毯。果园里果实累累,树上结满了琵琶,梨头,西红柿等等,真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22、天阴沉沉的,整个世界好像都被一块巨大的灰色棉被所笼罩,一阵阵寒冷的风摇动着白杨树上几片枯黄的树叶。忽然,有一种像蚕吃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地上便开始有一颗颗小冰粒跳动。

23、当我们身处一泻千里的长江,和那奔流不息的母亲河黄河。看见它们那黄色的血脉,永久不息的生命力,那咆哮的力量和那博大的胸怀,足以让每个中国人为它感到骄傲,它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灵魂。

24、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25、大自然她千变万化,她好似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数学题,深奥无比;她好似一位艺术家,把世间万物打扮得婀娜多姿;偶尔她还似一位脾气古怪的人,一会温柔,一会阴沉,一会暴躁。大自然给予我们无穷的快乐,她的魅力也是无穷无尽的。

26、让我们投入山的怀抱吧!远远看去,山并不高,可当你来到山脚下时,抬头一看,这才知道山是多么的雄壮威武。山就像一个个巨人,任凭风吹雷打、日曝雨淋,永远那样坚定不拔地挺立着。它们的精神多么令人钦佩啊!

27、大自然好像一首曲,一首无边无际的曲,每个音符都带有动听的音律,每个音节都带着欢快的节奏,每个音段都带有柔美和安适,歌曲自然而不失感点,多似水中有动的鱼儿,自由,愉快。这首曲载着倾听者无虑的梦想,使倾听者感受曲中大自然的鸟语花香,大自然的多彩芬芳,思绪沉沦在大自然如此令人向往之中。

28、一片绿油油的植物,好像是庄稼种的小麦,大片大片的,别有一番意境,像是到了辽阔的大草原,只有一望无际绿色,象征着生命。还有嫁接的树木,排列的很整齐,像等待着操练的士兵,又像是在进行阅兵仪式,很是壮观。

29、夏日,苗圃里的翠竹枝繁叶茂,碧绿欲滴,一杆杆,直直的,一节复一节,直伸向蓝天;堤岸边的柳树,象一个个姑娘,正对着清澈的湖水,悠悠的梳理着长发。花园里的花儿都开了,红的、粉的、紫的、黄的,象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着,吸吮着花蜜,辛勤的飞来飞去。

30、中午,天空骄阳似火,晒得地都在冒烟。转眼间,大风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吹得尘土飞扬,大树弯腰,它还拽来了一大块黑幕,顿时天空乌云密布,接着一道道闪电划破黑幕,像一条条银蛇在深涧中乱舞。雷公也凑热闹似的唱起了响亮的歌,豆大的雨点,在闪电的舞蹈中,在雷公的伴奏下,从乌云间扑向大地,打在屋顶上发出刺耳的“霹雳啪啦”声。落在地上,尘土溅起,好象要砸出个坑似的,淋在人身上很痛很痛的。雨越下越大,近处的地面上溅起一朵朵钻石花,晶莹透亮远处的屋顶上飘起了一层层细雨,像雾又像烟。门前的屋檐下挂起了一排排水晶帘,像花果山的水帘洞一样。真是“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31、近处,一片片浓郁的树木,虽然现在是冬天,但它们丝毫没有落叶的意思,所以即使在冬天它们也很浓郁。五颜六色的房屋顶一排一排的,有规律的从高到低的排列着,你瞧,多么的整齐!

32、雨后,站在树下,侧耳倾听,那是鸟儿的欢唱,他们为大自然而欢畅,好一首“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真可谓写得生动形象,淋漓尽致。

33、这就是我们的自然,它有着无边无际的辽阔胸怀,有着取之不尽的宝藏。快来吧,让我们走进自然,去呼吸自然的气息,去感受它的宽广它的博大它的深奥吧!

34、夏天的晚上是热闹的,看:小动物们都杠着椅子去找好位子听演唱会,这个小型的演唱会是在荷叶盛开的池塘上举行的,演唱会开始拉,先是请去①号参赛者小青蛙,小青蛙走上着个小型的舞台上,手中正拿着一个吉他弹着优美的曲子呢!……在我的眼中认为,大自然的夏天是这样过的。

35、突然,我耳边响起了叽叽喳喳的鸟鸣声,原来是茂密的森林里,小鸟在自由自在地歌唱着。在河岸的陡坡上,开放着各种各样的花朵,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黄的像金,真是五颜六色。几只蝴蝶也赶来凑热闹,一会儿翩翩起舞,一会儿落在花丛里。蜜蜂正在忙着采蜜,一会飞到这儿,一会飞到那儿,可真忙呀。

36、家乡的冬天是一片银白色的世界。雪花飘飘撒撒给冬日的树枝戴上了晶莹的“王冠”;给冬日的田地,披上了一望无垠的“银毯”。冬日,每天都是“冰冻三尺”,在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里,我们在外面堆雪人、打雪仗,虽然寒冷,但是却带给我们别样的快乐。家乡的冬天真是一个让我们快乐的季节。

37、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摇曳。

38、高原上的春天短得像兔子的尾巴,一闪便不见了。

39、瀑布的上方,是星罗棋布的湖泊。一湖泊如同一缸浓浓的绿酒。一湖泊又似青铜古镜,一湖泊像透明的蓝色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成群的鱼在潭中游来游去。一湖泊像一块葫芦型蓝宝石。湖泊像七彩画盘,每盘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树。阳光在湖泊上出现天上人间仙境,何愁神仙不来?

40、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面对着奔涌的江流,江水拍击着堤岸,感受着大自然中时光的流逝,犹如这东逝的水一般,昙花的一现,告诉我们,越是美丽的事物,它的美才是最值得珍惜的,错过了,无需感伤,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儿谢了,也有再开的时候,这便是自然的轮回。

41、傍晚,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霎时间,山川田野村庄,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42、投身大自然,你可以登上高高的山冈,找一片空地躺下,对着蓝天,吸吮着它的深邃,它的一尘不染的芳馥。闭上双眼,嘴里潇洒地衔着一片被季节遗弃的枫叶,任微笑的阳光拂过,拂过那没有一丝皴皱的心田。清风吹拂,摇曳大自然的风铃;黄莺歌咏,鸣啭着大自然的心音。在这“鸟鸣山更幽”的诗境中,你是唯一的主人。

43、山里很静,春光拂擦过的地方,桃花于枝头羞赧地闪烁一种温柔的殷红,一种无比的诱惑,如爱情覆盖在枝丫上,闪烁着炫目的色彩。

44、春天,他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带给我们一片充满生机的绿色。你瞧,禾苗哥哥穿上了碧绿的礼服,柳树姐姐换上了翠绿的长裙,连小草弟弟也不甘落后,披上了嫩绿的外套。

45、走进大自然,你可以在缠绵的秋雨中,独自漫步在逶迤的山间小径,任凭飘洒的细雨在睫毛上挂上一层细密晶莹的水珠。仰着脸,接受雨丝的爱抚;伸出手接受大自然的馈赠,尽情领略那不可言说的妙处。再采上一束带着露珠飘着芳香的野菊花,吸吮那真真的灵气,体味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让一种莫名的温馨款款而至。

46、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47、温暖的秋阳从云朵中洒下一丝丝耀眼的光芒。枫叶就显得更娇艳红润了。一会儿变成了镶满宝石的红头饰,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一会儿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烈火。一会儿又变成了华丽的红地毯,给大地增添了一份鲜艳的色彩。难怪唐代诗人杜牧说:“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呢!

48、夜阑人静时,在绕院的水沟和庭院里的池塘边诱捕泥鳅和黄鳝最是刺激难忘。乡村的四合院基座之外都绕有排水的沟渠,年深日久,沟渠边的石缝和沟渠里沉积的淤泥便有黄鳝和泥鳅生息,白天它们隐藏起洞隙里,夜深人静时出来觅食。

49、进了咖啡屋,她进屋就冲老板说要两杯红茶,然后就直接上了二楼,坐了下来。三儿第一次进这么有气氛的地方,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坐下后四下看了看,里面三三两两的坐着几对情侣,他还以外的发现有个老外在那拿着上网本上网。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让他越来越感觉不自在了。再看看坐她对面的娟子,早已经拿出手机玩了,一看这架势指定不是第一次了。没过一会老板就把红茶送过来了。老板虽然是个男的,但给人感觉很文静,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

50、星期六的下午,我们坐在咖啡馆聊天,我喜欢咖啡馆的情调,喜欢它在细节处理上的唯美感觉,有着典雅与浪漫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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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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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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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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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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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小说《一夜的工作》有感作文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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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叙述了作者和周总理一起审阅稿件时的情形。歌颂了周总理不辞劳苦的工作精神和简朴的生活作风。

文中写到“周总理一晚上要审阅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并且,他是一字一句的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一个小圆圈。”可见周总理不仅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认真、一丝不苟。我颇受感动,想到自己,我真惭愧。我写作业时只想着快点把它写完,好早点下去玩,因此作业的准确率和整洁度都不高,从而影响了学习成绩。

周总理办公室陈设极其简单。而我房间的书桌上摆着笔筒、台灯、书本、电脑、抽纸、玩具……真是琳琅满目,可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我却不知道珍惜。

再看看总理的夜餐,只是一杯绿茶和一小碟可以数得清颗数的花生米。周总理工作这么长时间,才吃这点东西,而我每天有好的饭菜吃还挑三拣四的;写完作业后还有牛奶喝,还有面包吃,和周总理相比,我感到很惭愧。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做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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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相关内容

全文共 2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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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痛

解释:悲伤;悲痛

示例:哀痛欲绝。贾谊《论积贮疏》:“公私之积,犹可哀痛。”

哀思

解释:对死去的人的无限思念,怀念之情。

出处:《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孔颖达疏:“乐音悲哀而愁思,言亡国之时民必哀思,故乐音亦哀思。”《史记·万石张叔列传》:“长子郎中令建,哭泣哀思,扶杖乃能行。”《隋书·道悼王纶传》:“温好学,解属文,既而作《零陵赋》以自寄,其辞哀思。”

哀鸣

解释:悲痛哀伤或凄厉的鸣叫。

示例:寒鸦哀鸣。白居易《琵琶行》:“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怅然

解释:.不愉快的样子

出处: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开心

解释:心情舒畅,快乐。

出处:唐 李白 《扶风豪士歌》:“ 原尝春陵六国时,开心写意君所知。”

快乐

解释:心意稍顺

示例: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中,对於快乐也有不同的看法。

欢乐

解释:形容十分开心,欢乐。

出处:自叙少小时欢乐事。——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喜悦

解释:非常愉快、高兴

出处:亦作“喜说”。《吴子·图国》:“ 成汤讨桀而夏民喜悦;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

快慰

解释:痛快而心里感到安慰。

出处:《红楼梦》第九九回:“今幸棨戟遥临,快慰平生之愿。”

愉悦

解释:欢乐,喜悦。

出处:汉·荀悦《汉纪·宣帝纪四》:“千载一会,愉悦无斁。”

愉快

解释:快意;舒畅:愉快地交谈,心情愉快,生活过得很愉快。

出处:《史记·酷吏列传序》:“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邱生》:“晡时,僧却回,色殊愉快。” 刘半农《敲冰》诗:“结着七十里路的坚冰,阻碍着我愉快的归路。”

畅快

解释:轻松愉快

出处:柳青《铜墙铁壁》第十八章:“这团长是这么一个精干畅快的人,他说话是那么明确肯定。” 梁斌《播火记》四:“晚上你要好好跟 大贵 说话,要畅快点,他是个梗直人,刚性子脾气!”

大喜

解释:1.充满了巨大的喜悦。2.祝贺别人喜事之词

出处:《红楼梦》第三二回:“袭人倒了茶来与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我前日听见你大喜呀!’” 冰心 《分》:“另一个巨灵之掌轻轻的托住我的腰,他笑着回头,向仰卧在白色床车上的一个女人说:‘大喜呵,好一个胖小子!’《重回明末辽东·听教睢阳袁可立》:“杨太曦闻声大喜道:‘哦,就是那位被圣上冠以治理辽东厥治行劳,并赐以朱提文蟒的袁大人吗?’”《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三回:“乃盛饰其妹,送至春申君府中。黄歇一见大喜,是夜即赐李园白璧二双,黄金三百镒,留其妹侍寝。”

狂喜

解释:极端高兴。

出处:清 方文 《赠徐善生》诗:“我来访君君病起,倒衣相对欲狂喜。”《红楼梦》第三七回:“菊若能解语,使人狂喜不禁。” 老舍 《微神》:“梦境的不同,使我有时悲泣,有时狂喜。”

欣喜

解释:欢喜 高兴 开心

出处:《左传·哀公二十年》:“诸 夏 之人,莫不欣喜。” 南朝 宋 鲍照 《转常侍上疏》:“欣喜感悦,不敢伪让。” 元 关汉卿 《单刀会》第四折:“我使 黄文 持书去请 关公 ,欣喜许今日赴会, 荆 襄 地合归还俺 江 东。” 蒋光慈 《乡情》诗:“今朝朋友提起 黄牛 的名字,不禁令我发生无限的欣喜。”

悲伤

解释:哀痛忧伤之意,(形)伤心难过,侧重于因心情不好而伤感

出处:《汉书·刘向传》:“书奏,天子召见向,叹息悲伤其意。” 晋 成公绥 《啸赋》:“唱引万变,曲用无方,和乐怡怿,悲伤摧藏。”《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养娘道:‘小姐你今番到人家去,不比在老爷身边,只管啼哭,必遭打骂。’ 月香 听说,愈觉悲伤。”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二回:“东皋公曰:‘足下勿得悲伤,此乃足下佳兆也。’员拭泪问曰:‘何谓佳兆?’”郁达夫 《采石矶》二:“一想到现在的这身世,他就不知不觉的悲伤起来了。”

悲惨

解释:悲苦凄惨。

出处:三国 魏明帝 《长歌行》:“徒然喟有和,悲惨伤人情。”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风操》:“《礼》云‘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故不接外宾,不理众务耳。必能悲惨自居,何限於深藏也。”

悲戚

解释:悲伤哀伤

出处:亦作“ 悲戚 ”。亦作“ 悲慽 ”。哀痛忧伤。《后汉书·冯异传》:“自 伯升 之败, 光武 不敢显其悲戚,每独居,辄不御酒肉,枕席有涕泣处。” 宋 叶适 《夫人陈氏墓志铭》:“夫人常顺听,不悲戚。” 明 徐元 《八义记·报复团圆》:“娘在冷宫中悲慽,父在山中怨忆。”《再生缘》第十回:“望祈珍重休悲戚,见影如同见 丽君 。” 曹禺 《王昭君》第一幕:“ 盈盈 从外走进,捧着 孙美人 的琵琶,满脸的悲戚。”

悲痛

解释:悲伤哀痛

出处:《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徐福得平原广泽,止王不来,于是百姓悲痛相思,欲为乱者十家而六。” 宋·苏舜钦《哭曼卿》诗:“归来悲痛不能食,壁上遗墨如栖鸦。”清·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妾病始因弟亡母丧,悲痛过甚。”梁斌《红旗谱》五九:“张嘉庆的泪只有向心里流着,说不尽的悲痛。”

悲切

解释:非常悲痛

出处:《前汉书平话》卷中:“[ 戚夫人 ]思:我儿 如意 赵王 ,怎知我苦!正恨太后之间,忽闻雁声悲切。” 梁斌 《红旗谱》一:“[ 严老祥 ]听孩子们哭得实在悲切,又一步一步走进小屋。”

悲叹

解释:悲哀叹息

示例:向导边走边发出悲叹:“如果不是我们,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

悲观

解释: 对世事所怀消极的看法。相对乐观而言。今也指失望

示例:看他旧作品,都很有悲观的气息。——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

悲悯

解释:哀伤而同情

示例:真正的仁爱不是对好众生的慈爱,而是对恶众生的悲悯

哀叹

解释:呜咽地悲叹;出声地悲泣;哀泣

出处:战国 宋玉 《神女赋》:“含然诺其不分兮,喟扬音而哀叹。”《后汉书·袁绍传》:“臣闻昔有哀叹而霜陨,悲哭而崩城者。” 老舍《骆驼祥子》十二:“只有饿着肚子的小鸟,与走投无路的人,知道什么叫作哀叹。”

哀愁

解释:悲哀忧愁

出处:鲁迅 《坟·写在后面》:“电灯自然是辉煌着,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来袭击我的心。” 端木蕻良 《科尔沁旗草原》一:“[她]把一种同情的怜悯和自己身世的哀愁混合在一起。”

哀怨

解释:: 悲伤而含怨恨,通常当人受到打击或者遇到很难过的事时容易产生这种感觉.

示例:哀怨的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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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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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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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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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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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看小说的烦恼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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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有烦恼吗?”我总是漫不经心的说:“废话,谁还没个烦恼啊?”“那是什么烦恼啊?”“这个……”

最近,爸妈给我买了一套火遍全班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在班上几乎是人手一本,而它的作者刘慈欣,我本人也是他的忠实粉丝,所以我刚一接过书,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别太着迷呀,还是要以学习为主。”旁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心想着看个书都不消停。

之后看得更着迷了,用见缝插针来形容毫不夸张。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它,甚至包括做作业。作业质量的下降,能换来的只有父母叨唠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的大幅上升。“哎,你看买了这小说是不害了你了,你看看,这怎么做的作业?你注意点啊!小心让你永远见不到它。”我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却犯嘀咕了:什么呀,我不就看了个书,还能和作业扯上关系,还准备没收我书。这可真是一个大烦恼啊!

睡觉前,我正在看《三体》,脑子里还时刻担心着书的安危。我想着,书里的光速飞船飞出了书本,飞到了现实,那会成啥样呢?一定是一个庞然大物,飞到作业本里一定成了几个“庞大”的红叉。这是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联想。“刚说过你,怎么还在看,没收!”

我耸了下肩,装做乖乖就范的样子,蹑手蹑脚的尾随着妈妈,发现她把书放在了她卧室五斗柜中的第三格。好,取书行动现在开始。每天放学,我都要像打游击战似的把书拿过来,再原封不动的放回去。赶在妈妈下班回来之前完成定量的作业,还真挺累的,这样的烦恼何时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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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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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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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对小说着了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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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着>,和不少外国名着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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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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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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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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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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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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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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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改写《木兰诗》为小说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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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很冷。

风不是很大。

叹息声,一阵、一阵的从院子里传出。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机杼的声音。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少女在叹息。秋风吹过他两鬓的头发,两片红落下,飘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上。她仍在叹息,她在沉思,她很忧伤,她仍在想着昨日的那一幕。

她叫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昨夜路过父亲的房间时,看见征兵文书,得知单于大犯边疆,君王在大量征募兵士,那么多卷征兵文书,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长大成人的儿子,木兰没有什么兄弟,她隔着窗子,看着父亲脸上那股神情,木兰仿佛随时都感觉到,她会随时失去她的父亲,她的心在痛。

“不,我不想失去父亲,我要待父从军。”木兰在心里默默叹道。

自从有了这个信念,她就从没有放弃过。她站了起来,跑到各个市集去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她买了马,买了马鞍,买了辔头,买了长鞭。回到家,盘起自己的长发,换上男装,留下了一份信,又悄悄地拿走了那把,昨晚父亲擦拭了好久的陪伴了他多年的宝剑。

这时,天色已经晚了,谁知又下起了大雨,但她什么也不顾,骑着马,冒雨冲了出去。

风很大,雨点就像石子一样,打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但他的脸庞,总会露出那份毅然的面孔。她可以想象到,想象着父亲看到那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是一股悲伤。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母亲,是如何含着泪,呼唤自己的。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为了整个家庭。一想到这些,她便会抬起头来,毅然向前。

大约奔了两天,她抵达了军营。在这军营里,可能有人是为了国家而战,可能有人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但她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时间很快。

十年过去了。

花木兰已经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回想起与敌人交战的场面,回想起行军万里奔赴战场作战的劳累,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有时晚上还会做恶梦。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她都挺过去了。因为他们胜利了。现在的花木兰,正率领着全军,前去面见圣上。她现在可不再是什么无名小卒,她已经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

皇上给人的感觉,都是威严,肃穆的。但是这一位,说话间,却带着几分激动,因为他实在是太感谢花木兰了。“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朕有的,统统都给你。”花木兰笑了笑,说道:“下官一无所求,只因辞乡多年,劳家中父母挂念,甚是不孝,故欲辞官回乡。”虽然皇上再三恳求,但还是被木兰婉谢了。

风吹过,红叶落下。此刻木兰以站在家门口。望着家园中的那棵树,已经变红了,又是秋天吗?又是十年前的那个离走时的那个秋天吗?她有点感伤,但是她不会落泪,因为军旅生涯,让她变得坚强了。

此刻她已换完女装,她推开院门,看见父母亲正坐在院中,个个深思熟虑,低着头。似乎自从她走的那天起,就在这里等,等她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紧紧地搂住爹娘,两行泪不知何时已经流到了嘴角。在坚强的人,也无法忍受青亲情带给他们的折磨。此时,三个人互相看着,离别了十年,此时见了面,什么也没说。自然,他们也不知从何说起好,只有默默的泪水。

但这样就足够了。

让大幕落下,让这一家人去享受离别后的欢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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